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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务之歌mp3(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2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中国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中国税务之歌mp3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中国税务之歌mp3

【第1篇】中国税务之歌mp3

2023年注册会计师正在火热报名中,你还在犹豫是否报考或者不知道该报考几门,该怎么学习吗,今天为大家邀请了一位一年考过注会税务师的同学,给大家讲讲学习经验,希望对于正在迷茫的你有所帮助哦~

一、自我介绍

各位学员朋友们,大家好,作为2023年考证党的一名幸存者,非常感谢网校提供这个交流平台让我来分享经验,也同时感谢大家来这里听我絮叨。首先做个自我介绍吧,本人王尧,33岁,就职于一个小县城的事业单位,从事商务、统计工作,算是一名零基础在职大龄考生吧。

经过一年不懈的努力,我最终侥幸通过了注会和税务师的所有科目,拿下这两个证书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

首先,一年的备考过程对我来说是一种锤炼吧。致力于拿下cpa和ta使自己有了短期的目标,生活不再那么漫无目的;高强度的学习计划安排,使我每天都很充实,不再空虚;每天受着新知识的洗礼,使我如沐春风,乐此不疲;尤其是做练习题时,自己的答案和参考答案的高重合度带来的快感,是其他事情所取代不了的;顺利拿下所有科目,自身价值也得到了提升使,使得自己更加自信。不过每天的坚持不懈是比较痛苦的,总的来说是“痛并快乐着”。

其次,就是涉及的经济利益了。说实话,这两证暂时对我的经济贡献很少,受疫情的影响,原本准备找个会计事务所或者大型企业之类的平台去展示下自己的才能,现在已变得不大可能,待疫情结束后再说吧。现在可能要考虑在小县城里搞个财会兼职之类的历练下,顺便赚点外快。还可以申请网校的奖学金。

最后,自己的虚荣心得到某种程度的满足,备考时候被称为学霸,成绩出来后秒变考霸。

注册会计师作为财会行业的黄金证书,其含金量自是无可厚非了。现在考注会的人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目前从事财会及审计相关工作的人员,拿下cpa可以加点工资或者晋升下岗位之类的;第二类是准备从事财会及审计相关工作的人员,把cpa证书作为就业或者转行的敲门砖吧;第三类是那种求知求学的人,他们把学习作为一种兴趣爱好吧。所以我觉得只要有以上目的的同学,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都可以报考cpa。

二、复习时间安排

首先说明下,有注会的基础再去考中级或者税务师足够了,所以有同时备考这几个的,主要以注会的内容进行系统学习即可,中级和税务师完全可以考前突击一下。所以我在下面的分享中主要侧重于注会。

总的来说每个科目的备考可以分为三阶段,第一阶段基础阶段4-7月中旬完成,跟着老师将全书的知识点系统过一遍,并辅以习题进行消化吸收,这也是第一遍刷题,最好用铅笔做;第二阶段强化练习阶段7月下旬-9月中旬,依据老师的习题班展开的,在听课前先将习题刷一遍效果会好一点,这是第二次刷题,用黑笔做并辅以红笔勾画,在习题班结束后再把用红笔勾画过的题再做一遍,这是第三遍刷题;第三阶段冲刺阶段9月下旬至考试前,主要依据老师的冲刺串讲班及模考班,这个时候要模拟训练了,最好要在机考系统进行2套左右的训练,尤其财管要多机考训练。

各科目所用时间网校有个帖子说过,给大家分享下:会计350小时,审计和财管300小时,税法250小时,经济法和战略各200小时。

至于有人问学习各科目时是所有报考科目混着学习还是一科学完再学一科,我觉得这个因人而异吧,怎样效率高就怎样来,我备考的时候是这样的:第一阶段我是一科学完再一科的,因为每科目是自成体系的,每个章节都有联系,你只有把所有章节学完才会对这个科目有个总体的把握,这个耗时短点,学完一个科目会有成就感的,不过在下一科目学习时,要抽点闲散时间将上个科目反复下,不然会忘得很快;如果混着学习的话,战线会拉的很长,甚至会出现一些消极情绪;所以大家可以借鉴下。第二第三阶段我觉得混着学习比较好,最好是按着考试的时间进行协调。

三、科目搭配、各科目特点、学习方法

首先介绍下各科目的概况(个人的认识)

会计和财管是以计算为主,算理科生所喜爱的;税法虽说是以计算为主,但是先要做好各个琐碎的知识点的记忆才能进行计算,算文理结合吧;审计虽说是以记忆专业表达为主,但是要求考生具有较强的逻辑推理能力,文理都适合;经济法和战略应该是文科生喜爱的,战略要求在有一定知识储备的基础上记忆,经济法需要在各种法条理解的基础上记忆。总之所有科目需要死记硬背的不是很多,而且网校每年都有高概率考点的记忆总结,这个可以省下考生不少时间。

科目搭配

首先会计是基础,审计、税法、财管都和会计有联系,所以毋容置疑会计必定是六科的首选;而经济法和战略相对独立点儿;难易程度由难到易为会计、财管、税法、审计、战略、经济法,所以大家可以根据难易程度、联系和前面所说的必要学习时长进行相关科目搭配;一般是三年拿证,前两年每年3门,第三年综合;万一出点意外有一两科没过则在多学一年;当然如果你全职备考,我建议你可以挑战下六科。我个人有三种备选方案供大家参考:

1.第一年会计审计和税法,第二年财管经济法战略;原因:前面三科每年变化大而且难度较大,所以趁早学习;财管虽然也有变化,但财管都是以公式计算为主,变化的可能都是些文字表达之类的,不影响计算,经济法和战略虽然每年都有变化但是难度不大。

2.同时备考中级的可以第一年会计财管经济法,因为这三科几乎涵盖了中级的三科全部知识;

3.同时备考税务师的可以第一年会计财管税法经济法,因为这四科和税务师的五科重合率非常高;

当然如果你同时备考中级注会和税务师的,索性就六科全报了

各科目学习方法

1.会计是最基础的一门,以计算为主,税法、审计和财管都需要部分会计基础,所以必须得打牢基础。我建议三层次学习法:第一层,抄写分录,听完每一章节,能听懂最好,听不懂就把老师课件例题的分录抄写几遍,边抄写边记忆会计科目边推敲各科目之间数字的勾稽关系,直到自己会编写相关练习题目的分录为止;第二层,映射理论,将自己默写的分录回归到对理论的描述的理解,能做到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即可;第三层,了然于胸,通过章节的练习及讲义的回看,对理论做适当的记忆。通过这样三层次学习法想忘记都难。这个方法适合零基础或者基础薄弱的学生。

2.财管其实是数学的一种演变,计算量大,通过课堂老师对各公式的推导过程的学习,就是对知识点的吸收。不要去刻意的以及公式,而是去理解,尤其理解公式中各因素的含义,可以的话建议自己私下将各个公式推导一遍。财管应试方法我建议两点:一是必须在机考系统实战,机考和自己纸质测试完全不是一回事儿;二是必须大量训练,这样才能将知识点玩熟,上了考场给了一个因素就“知道”下一步做什么,你根本没有太多的时间“去想”下一步做什么。我另外想告诫一点,涉及的系数最好自己用科学计算器计算,查表既浪费时间又容易错行。

3.税法,又称“碎法”,难度不大。学习时候要多归纳总结(有老师总结好的,直接用即可),考点分布规律,学习时可以先攻破增值税、消费税、两个所得税,其他小税种可以用零散时间学习。税法必须进行大量的习题训练才能更好的把握琐碎的知识点。

4.审计,偏重于个人的逻辑推导能力并辅以适当的记忆,全书的文字非常专业,晦涩难懂,学起来就像一门外语,最好的学习方法就是“朗诵”——朗朗上口的诵读。没有实务经历的考生刚学起来比较难入门,首先必须把全书所有章节的框架建立一个审计地图,了解每一章节属于地图的哪个部分。课堂上用老师鲜明的案例去理解理论,之后对着老师的课件多诵读几遍,培养好逻辑推理思维,时而久之就会发现比较简单了。审计考试最难的是专业化表述,这个也是考试成绩的调节阀:道理大家都懂,但是答题时别人的表述比你专业,那么过得人就不会是你。历年真题非常重要

5.经济法,注重理解和记忆,我认为最简单的一门学科,学习耗时短、考点分布集中。适用三层次法学习:首先,跟着老师课件听趣味故事,对理论理解个大概,明辨是非即可;其次,是近五年真题的演练并归纳总结,尤其主观题;最后,针对主观题的常考法条做刻意的记忆(网校有背诵法条,自己下载后更新没有归纳的即可)。

6.战略,注重归纳总结、知识储备和记忆,有人认为简单,将常考知识点的理论突击背一背即可过关,其实不然。这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的学科,仅背诵理论,到了考场你根本不会分析材料,主观题只写理论没有材料的复制粘贴会丢很多分,客观题的各个选项会让你模棱两可。我建议四点:首先跟着老师的课件系统学习,注重老师的关键词分析法;其次对照讲义将课本相关理论通读,尤其注意课本理论后的阐述有“例如”、“举例”之类的;再次,多读杭建平老师微博分享的案例,增加自己的知识储备;最后通过历年真题的练习形成机械记忆并背诵网校归纳的常考理论点,以应对考试。

简单说下在备考注会的同时备考税务师时的几点意见:

1、有注会税法的基础,税一税二考前做两套模拟题,即使裸考也问题不大;

2、有注会会计和财管的基础,税务师的财务与会计做两套模拟题即可裸考;

3、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涉及的知识点广但是不深,在注会经济法的基础上突击四五天应付考试差不多了;

4、税三比较特殊,还得独立学习,不过也要在有税一税二或者注会税法的基础上进行学习,我建议在67月进行基础班学习好点,学习了税三后,你从原理上会对税法中的一些计算的规定会有更好的把握,所有税三和注会税法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作用。

四、授课老师推荐及特点

网校的每个老师都能将自己所讲的科目的考点全部讲到只是每个老师的讲课方式及风格不同而已,大家可以去多试听几个,选择适合自己的即可。下面我推荐下我学习时选择的几个老师吧:

1.会计,郭建华老师,号称分数收割机,应试必选。郭老师严肃认真,课件考点涵盖率高,思路清晰,理论知识讲解深入并涉及实务,综合性强。“登高望远”的思路,可以大大降低会计的难度。

2.财管,贾国军老师。听贾老师对公式的推导,实质就是一种对理论知识的吸收,只有将各个细小知识点玩熟了、吸收好了,才能应对综合计算题目。

3.税法,奚卫华老师。讲课风格霸道,对知识点深入浅出,总结到位,例题经典,可以帮助考生省下不少时间。

4.审计,杨闻萍老师。杨老师对知识框架的讲解到位,注重培养考生的逻辑推理能力,课堂实务案例多且经典,学习起来通俗易懂。

5.经济法,王妍荔老师。通过王老师课堂趣味案例的分析和讲解,可以使考生释放学习压力,更精准的把握知识点,免去了死背硬记的烦恼。

6.战略,杭建平老师。“先见森林,再见树木”,这是杭老师推荐框架式学习方法,他授课条理清晰逻辑通顺,对考点的把握精准,案例鲜明,听他的课是一种享受。

强调下,我认为基础班和冲刺班听一个老师的课即可,至于习题班在大家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多听几个老师的课,见多识广,尤其是税法。

另外附加几条备考意见

1.想通过考试,必须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并且要实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那可不成,

2.注会难度是有的,但是没有传说的那么难,我反而觉得注会是讲究投入产出比的,就想前面所说的,每个科目都有标准学习时长,只有劲儿到了,自然水到渠成;

3.学完就忘学完就忘是所有考生共性的一个问题,所以一定要反复反复再反复;比如睡前十分钟将某一章节的讲义拿出来在看一遍, 早上起床时先将经济法常备考点背一背。

本文系中华会计网校原创文章,作者为中华会计网校学员,禁止违规转载使用,侵权必究,谢谢!

【第2篇】中国税务报官网

自 8月14日《中国税务报》网络报触屏版推出以来,很多网络报用户表示,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看《中国税务报》很方便,阅读体验大大提升。

《中国税务报》网络报是中国税务报社为探索多平台数字化阅读而运营的网上电子刊物,于2023年底正式开通。为突出新闻的时效性和阅读的便捷性,网络报采用数字化技术手段,通过互联网与纸质报同期出版发布,用户可在第一时间阅读原版原样的当期《中国税务报》,还可查询、检索《中国税务报》创刊以来的内容。

在《中国税务报》网络报开通九年之际,中国税务报社对网络报进行了改版。在坚持“原汁原味”阅读原则的基础上,新版网络报按照全新的报纸杂志化的设计理念,采用明快活泼的色彩搭配,保持原有的往期查询、版面导航、全文检索等功能不变,并简化了读者购买流程,支持网上订阅方式,方便读者订阅。

同时,新版网络报推出了符合移动阅读需求的触屏版,读者可通过手机等移动设备,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www.ctaxnews.net.cn,就可随时随地阅读当天出版报纸的前4版。读者要阅读当天报纸的后4版,以及阅读往期报纸,需要订阅《中国税务报》网络报。

近期,有不少读者来电询问,如何订阅、使用《中国税务报》网络报。记者采访了解到,《中国税务报》网络报有两种订阅方式,一种是在线订阅,登录www.ctaxnews.net.cn网站,按提示在线购买;一种是购买《中国税务报》网络报阅读卡,激活后即可阅读《中国税务报》网络报。具体流程见图一:先完成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激活阅读卡。

图一

用户每次阅读都需要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www.ctaxnews.net.cn,以及用户名和密码吗?没这么麻烦。用户打开《中国税务报》网络报后,可以在手机屏幕上添加《中国税务报》网络报快捷图标,实现点击即登录,具体操作见图二

图二

来源:中国税务报新媒体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3篇】中国税务税徽

“这种活动我们经常开展,大家不仅可以参与到文明城市建设中来,还能帮助更多市民了解税收相关知识。”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襄垣县税务局的杨倩一大早就和同事们来到县和谐广场,组织开展《长治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和环境卫生整治志愿服务活动。

摆桌子、拉横幅、整资料......虽然天空飘着雨,大家忙得不亦乐乎,热情不减。志愿者们为过往市民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条例》相关内容,倡导移风易俗,倡议市民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建设中来,不仅营造出全县动员、全民动手、全员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还让更多的市民了解税收、支持税收。

近年来,襄垣县税务局不断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力度,努力提高文明建设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仅积极推进文明志愿服务活动的有效开展,同时还在队伍建设上处处彰显“文明”。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开展多样化活动,利用春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和纪念日,创新性开展文化活动,丰富职工精神世界,提升大家的党性修养,在行动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组织志愿服务,组建学雷锋志愿服务队,积极开展爱心捐助、济困慰问、卫生整治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经常开展文体活动,组建游泳、篮球、瑜伽等兴趣小组,设置专门场所配发各类器材,并通过诗歌朗诵、微电影等文艺作品创作,大力宣讲税务干部的奋斗故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在创建文明单位的过程中,襄垣县税务局升级服务举措,投放自助办税设备18台,布设18个社会化办税网点,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渠道办理实名事项,实现了11大类155个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并落成集中处理中心,为纳税人提供“点单式服务”;持续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10类74条实实在在的创新举措,发挥“银税互动”作用,帮助诚信纳税企业获得贷款750万元,对3户企业进行了增量留抵退税4086万元;全力以赴组织好税费收入,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税收减免金额共计12545.63万元,2023年新增减税降费税收减免金额共计13033.56万元。

“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我们每个人都是受益人。”谈起文明建设工作,税务铁军滔滔不绝。当天的宣传活动结束后,志愿者们又挽起袖子、拿起笤帚,对包片责任区进行了大清扫。经过清理,雨中的街道和公园更加干净整洁。“下一步,襄垣县税务局将继续发挥文明单位带头示范作用,开展更加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助力文明城市建设。”该局负责人如是说。

(记者:郜盼)

【第4篇】中国税务官网

根据《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3号),现将2023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符合下列相应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1年。

2.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其他学科门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经济、法律相关工作满3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

1.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被取消登记,自取消登记之日起至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以前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中因违纪违规受到禁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二、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10:00至7月8日17:00。

(二)补报名时间:2023年8月5日10:00至8月16日17:00。

报名人员请于截止日期前完成报名流程,逾期将无法办理。

三、报名程序

参加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s://ksbm.ecctaa.cn,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或者通过点击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网(http://www.cctaa.cn)的 “税务师考试”栏目,或者通过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的“考试服务”进行报名。

(一)首次报名人员报名

首次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后,应首先完成实名注册,然后按报名指引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选定报考科目并完成交费。有工作年限要求的报名人员应填写工作履历。

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最近一年1寸免冠白底证件照片(照片文件格式为jpg或jpeg格式,白色背景,宽295像素,高413像素,此照片将被用于准考证和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报名期截止后不得更换照片。

(二)非首次报名人员报名

非首次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核对个人信息。进入“信息采集”页面,逐项按要求核对、填写,如信息有变动的,应更正更新。选定报考科目并完成交费。

(三)交费

1.考试费标准:每科人民币93元。

2.支付方式:提供支付宝、微信两种支付方式。

3.支付时间:2023年5月10日10:00至7月10日24:00;2023年8月5日10:00至8月18日24:0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交费。

4.报名期内(2023年5月10日10:00至7月8日17:00)已交费报名人员可申请退费,报名期结束后报名费原路退回,逾期不再受理退费申请。报名期结束后,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注:补报名期间2023年8月5日10:00至8月16日17:00不受理退费申请)

(四)报名完成

1.报名完成后,报名人员可在“报名系统”查询个人报名状态及报名信息表。

2.报名完成后,在补报名期间报名人员可增加或调整报考科目,不可调减报名科目,不受理退费申请。

(五)特殊情况的处理方法

1.暂未取得经济学、法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学历(学位)的本科应届生,应在“是否在校生”处选择 “是”,并填写相关信息。

2.持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学历证书编号栏应填写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书编号。

3.学历证书遗失、损毁的报名人员,报名前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入学信档案查询本人学历信息;查询不到的,应向学信网或相关受理机构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4.先工作后入学的成人、自考等相关专业大专应届毕业生,应填写工作履历。

四、免试申请

(一)申请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试相应科目:

1. 已评聘经济、审计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

2. 已评聘法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涉税工作满两年的,可申请免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

免试人员应在连续四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二)申请时间

申请期:2023年5月10日10:00至6月30日17:00。

补申请期:2023年8月5日10:00至8月10日17:00。

(三)申请程序

(1)首次申请,登录“报名系统”,进入“免试申请”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信息页电子图片。

(2)已申请并经审核通过的,继续有效。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审核。审核时间约5个工作日。

五、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

(一)考试科目

《税法(一)》、《税法(二)》、《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涉税服务实务》。

(二)考试大纲

《2023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详见附件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审定,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布。

(三)考试用书

根据《2023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用书由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专家委员会编写,由中国税务出版社出版,预计5月中旬公开发行。

报名人员可通过中税协官方授权书店、中国税务出版社微店、各地新华书店、京东、当当网等正规渠道购买正版教材。

六、考试方式、考试时间、考试城市

(一)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5种输入法,即微软拼音输入法、谷歌拼音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极品五笔输入法、搜狗五笔输入法。不提供手写板等辅助输入设备与软件。

(二)考试时间

2023年11月19日:

09:00—11:30 税法(一)

13:00—15:30 税法(二)

16:30—19:0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2023年11月20日:

09:00—11:30 财务与会计

14:00—16:30 涉税服务实务

(三)考试城市

具体考点城市信息可通过“报名系统”查询。

七、准考证、考试成绩、资格证书

(一)准考证打印

考试报名人员应于2023年11月14日10:00至11月20日15: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未完成报名流程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报名期内已选择退费的科目不在准考证上显示。

注:应试人员需持身份证原件和打印的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不可持电子身份证和电子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考试成绩认定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自2023年度起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140分)的60%(84分)。

2.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考试成绩查询公告后,应试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

3.考试成绩实行5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考试人员须在连续5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免试人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

4.根据有关文件,因疫情影响无法参加2023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延长一年。

(三)职业资格证书申领

1.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资格证书申领公告后,已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含免试)的全科合格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完成证书申领程序。

2.为保障军队院校或2001年(含)前取得本公告第一条相关学历的全科合格人员能顺利完成证书申领工作,请上述有关人员登录学信网或到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受理机构申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并妥善留存。

3.经审核,符合领证要求的全科合格人员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监制,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

4.推行使用电子证书,电子证书由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提供,持证人员届时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点击“证书查验”查询并下载。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5篇】中国税务会计师网

2023年税务师考试已经结束,

但是查分的心情越来越澎湃!

有小伙伴直言:考完后思想压力一点没有放松,

估计是要等成绩出来了!

那么,何时可以查成绩呢?!▼

我们先来看看官方是怎么说的?!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通知:

考试结束后约30个工作日

可查询税务师成绩!

其实,关于“查成绩”,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已经发出通知!据《2023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考试结束后约30个工作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发布考试成绩查询公告,考生登录“网报系统”可查询考试成绩,打印成绩单。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另行公告。

那么,往年查成绩时间是何时呢?一起来看下!

年份

成绩查询时间

公布成绩查询日期的时间

2017

2023年1月2日

2017-12-29

2018

2023年1月2日

2018-12-27

2019

2023年1月3日

2020-01-02

2020

2023年12月15日

2020-12-08

2021

约考后30个工作日

2023年税务师成绩将在约考后30个工作日公布,那我们有理由相信成绩可能会在12月下旬公布!

你觉得会在哪天出成绩呢?

文章来源:中华会计网校注册税务师原创内容,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6篇】中国人民大学税务专硕

中国人民大学近日公开了2023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时间和形式:各学院的复试工作将于3月下旬-4月初陆续开展,将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

下面麦麦就该校研招网最新公布的各学院(系)内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进行一个汇总!目前共整理了25个学院(系)。其中心理学系的3个专业已公布复试名单:学硕—基础心理学,学硕—应用心理学,专硕—应用心理。

中国人民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各学院(系)复试分数线

1,统计学院复试分数线:统计学(学硕)429分

2,新闻学院复试分数线:新闻传播学(学硕)378分

3,商学院:学术学位、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

4,哲学院复试分数线

5,法学院:法学硕士复试分数线

法律硕士(法学、非法学)复试分数线

6,文学院复试分数线

7,外国语学院复试分数线

8,公共管理学院:学术学位复试分数线

公共管理硕士(mpa)复试分数线

9,数学学院复试分数线

10,经济学院复试分数线

11,国际学院复试分数线

12,数学科学研究院复试分数线

13,信息学院学术硕士复试分数线

14,劳动人事学院复试分数线

15,应用经济学院复试分数线

16,信息资源管理学院复试分数线

1.学术型硕士各专业复试分数线:科目一55、科目二55、科目三90、科目四90、总分365。

2.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复试分数线:科目一120、科目二60、总分245。

17,心理学系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名单:复试名单请考生前往研招办自行下载。

18,财政金融学院:学术硕士、金融、保险、税务复试分数线

19,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分数线

20,物理学系复试分数线

21,社会与人口学院复试分数线

22,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复试分数线

23,化学系复试分数线

24,高瓴人工智能学院:学术学位复试分数线

25,历史学院复试分数线

-end-

注:文中数据均来自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办,麦麦仅作分享。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第7篇】中国税务居民定义

港税收居民身份实质认定制度简介

2021-08-11 20:58

法 律 视 界

中国香港的税收制度以其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税收制度而闻名。随着 40余份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的签署,中国香港已成为跨国公司的枢纽。为了尽享此类协议的税收优惠,公司必须首先获得《税收居民身份证明》,这项任务正受到更严格的监管审查。

香港广泛的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网络为已获得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的公司提供了许多税收优惠。虽然具体收益将视乎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但一般而言,此类公司可享受优惠的利息和股息预提税率,甚至可以免征资本利得税。

公司取得这些税收优惠的关键是从税务局获得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对于公司,税务局对申请此证书仅列出两个要求:

· 在香港注册或成立的企业

· 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成立,但在香港管理或控制的企业

然而,即使符合以上要求并不能保证申请成功。 从2023年开始,税务局在颁发证书方面逐步变得更加严格,首先是要确保申请人已经在香港建立了足够的经济实质。基于全球不断变化的税收格局,此申请的要求已变得更严格。

1

不断变化的税收格局

近年来,企业使用税收优化策略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尤其在疫情的影响下更进一步受到关注。在此方面最显著的倡议是经合组织的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包括中国香港在内的135个地区正在合作。这计划旨在最大程度地减少税收漏洞,并创造一个更加透明的税收环境。

香港为遵守该计划的要求亦逐渐强调建立经济实质的要求。经济实质要求背后的思维是防止滥用税收协定,即仅在获得税收协定优惠的目的下,在税收优惠地区设立外国企业的做法。

这对利用香港全面双重课税协定而寻求税收减免的公司有重大影响。例如,在香港成立的空壳公司不太可能成功申请,因为它缺乏足够的经济实质。

2

界定经济实质

《税法》没有界定经济实质的具体定义,因此可对其作出解释。税务局在2023年2月首次修订了香港注册成立公司的申请表,此前只要求提供基本信息。现时所有公司都必须提供有关其业务活动以及管理和控制地点的详细资料,以便税务局能够对每份居民身份证明书作出个别评估。

以下是公司在申请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时必须提供的资料,但不应该视以下资料包括全部资料:

1、董事会的组合和会议地点——董事会成员是否为香港居民,董事会会议在哪里举行,讨论和决议的性质,以及如何决议和在哪里执行;

2、商业运作——涵盖各种资料,包括企业地址、员工工作位置以及他们如何和在哪里履行职责;

3、收入性质——香港金融机构的详细资料,经审计的帐目,显示在香港境内持有的资产数目,公司的利润是否须缴付香港利得税,申请人是否可被视为该收入的实益拥有人。

获取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并不保证公司可根据香港的税务协定申索利益,一般而言,每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有效一年。若香港公司的性质没有重大改变,根据香港与内地之间的避免双重课税协定下发出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则有效期为三年。因此在所有情况下,此证明书都需要定期更新。

3

加强趋势

随着经合组织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的进展,享受税收协定内的优惠可能会变得更加困难。在2023年修正案生效之后,其他几项法规也相继生效,每项法规都更接近经合组织的理念。举几个例子:

1、《 2023年税务(修订)(第6号)条例》(iro)编纂了转移定价的独立交易基准规则并提高了有关经济实质要求;

2、 第五号议定书于2023年7月签署,增加了一个新的“主要目的测试”,以防止滥用香港与内地之间的双重课税协定。

这一切都符合全球趋势。即使是开曼群岛,海峡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和百慕大等离岸司法管辖区的政府也制定了经济实质法。预计这一趋势将继续下去,特别当经合组织正走向“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2.0时代”。

希望利用香港具竞争性的税收制度优势的公司须注意全球和香港的税务趋势正在发生变化。特别是考虑到不成功的《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可能会对未来的申请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申请税收居民身份证明前必须认真准备。俗话说得好,预防胜于治疗。

(来源:卓佳香港

【第8篇】中国税务之歌歌词

梦中时常穿上税务蓝……纵使历经千帆,归来仍是少年。近日,芦山税务老干部齐聚一堂,共同唱响《中国税务老干部之歌-红霞满天》。

自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中国税务老干部之歌》以后,芦山税务赓即将歌词、音视频和五线谱通过微信、打印资料等方式第一时间传达给退休老干部。同时充分利用退休支部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活动等时间组织好、宣传好、传唱好属于老干部自己的歌。

老干部们纷纷表示,《中国税务老干部之歌》充满诗情画意又立意深远,它的旋律优美动听,词曲饱含深情,又富有生命力,唱出了自己的心声。80岁高龄的退休干部高炳渊说:“这首歌唱出了我们所有老干部的心声,深切感受到了组织对我们的关心和关爱。当唱到风雨无阻、击水扬帆时,那些曾经为税收事业走过的路、爬过的坡、蹚过的水一下全涌入记忆,当年挎着包、走着路收税的艰辛与快乐历历在目。希望我们敬业奉献的精神代代相传,税收事业蒸蒸日上。”退休干部寇珉杰说:“第一次听老干部之歌,就被它优美的旋律深深吸引住。每次演唱它时,曾经的青春记忆、峥嵘岁月,一幕幕仿佛重现于眼前,心中满是回味、眷念和感动。”退休干部郑霞说:“这首歌优美动听,催人奋进。时光不老,初心不改,我们退休干部将继续用实际行动践行‘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为芦山税务事业发展继续发挥余热,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9篇】中国税务肩章

改革开放40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40年,是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极大改善的40年,也是云浮税收事业不断走向现代化的40年。在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中,云浮税务人筚路蓝缕、砥砺前行,在改革中不断提升税收征管水平,优化纳税服务,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政保障。值此改革开放40周年之际,云浮税务通过不同人物视角回顾云浮税收事业发展史,追寻背后的感人故事,共同展望云浮税收美好的明天。

“小变化”见证大发展

自行车、大檐帽、老税服、老算盘、旧证件、旧电话、手电筒……这些在许多老税务人的记忆中,都是难以抹去的印象。在那个时代,每次下乡收完税回到单位,税务干部们都要一边看着登记簿上写的税额,一边打着算盘计算、核对,一切工作全靠“手操”去完成。

▲不同时期的税务登记证封面

▲旧税帽、旧税务肩章

▲90年代户外税收宣传

如今,随着科技手段的迅猛发展,税收征管技术也得到大幅度提升,金税三期、电子税务局、微信办税等现代技术手段与税收完美地结合在一起,预约办税、网上办税,足不出户就可以办理涉税业务,这些便捷高效的办税方式让纳税人感受到了切切实实的便利。

▲ai创新税收宣传

▲纳税人使用电子税务局

共成长,同圆“税务梦”

“税务干部”,这个名词在许多人的印象中可能是一个公务员群体的称呼,但在许多税务干部自身眼中已不再仅仅是一份职业,更多的是一种对梦想的追逐和对税收事业的情结。

▲90年代税务干部

▲新时代税务干部

梁建中,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一名从事税收工作39年的“老税务”,1979年,他参加税务工作,先后经历了财税分家、国地税分设、国地税合并等阶段,见证了我国税收发展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三个重要时间节点,每当回想起自己的税务工作经历,他都很有感触。在他看来,“税”月带给他的不仅是容颜的变化,更多的是自己对税收事业的“深情厚谊”,即将退休的他,希望更多的税务人能够继承老税务人吃苦耐劳、任劳任怨、能征善战、战之必胜的优良品质,与税收事业共成长。

优服务,企业最有“获得感”

近年来,云浮市税务部门围绕便民办税推出了一系列的举措,推行“填报易”办税软件,办税时间节省50%以上;着力推行“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一厅通办”、“套餐式服务”等一系列办税便利措施;推出“便民利企促发展28条措施”,进一步降低纳税成本、提升服务质量,让纳税人有真切的获得感。

▲昔日的税法宣传点

▲新时代扫描二维码办税

与优质的纳税服务同行的,还有给力的减税降负措施,云浮税务部门通过严格落实全面推开营改增,深化增值税“三项措施”,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等举措,切实减轻企业的负担。同时,通过“银税互动”,帮助守信的企业解决资金困难,助力企业发展。据统计,“银税互动”工作开展以来,到目前为止,共为符合条件的404户纳税人提供了6.3亿元贷款。

▲90年代进企业开展税法辅导

▲2023年石展会“税官”变身“翻译官”

“持续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着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既是税务部门的庄严承诺,也是我们的工作方向。接下来,云浮税务部门将以实实在在的作为,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程金勇表示。

税务干部感言

50后感言:

三十多年的春夏秋冬,作为税务的一员,一路走来,有无限的感概,每每回首这三十多年的点点滴滴,总有一种感情萦绕在我的心头,长期以来局领导对我工作的支持及鼓励,同事们的团结合作,一直是我前进的动力。回想起第一次工作时所犯的很简单的错误,再到我今天成为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干部。虽然饱含了酸甜苦辣,但也苦中带笑。不再年轻的我依旧愿意努力工作,适应发展,投身改革,提升能力,为税收事业做一份贡献。

——国家税务总局罗定市税务局 李深怡

时间如白驹过隙,转眼间,我参加税务工作已经36年载。无论是我曾经到过的各个税务所,还是县局各个股室,都给我留下了宝贵的经验和深刻的回忆。如今,我对所有的事物更多了一份成熟,一份理智,一份坦然,一份感恩。未来,我将继续牢记初心,不负使命,为国聚财,为民收税。

——国家税务总局郁南县税务局 程国华

60后感言:

从光碟光盘到移动u盘,是技术的变迁。从人工湖畔到南山脚下,是场所的变迁。从异乡外乡到第二故乡,是心态的变迁。

变迁是流淌的时间长河,是:廿二年前,蛰伏耕耘,奋笔办公似在回响。十四年前,执手教育,奖学桃李犹有余香。十三年前,携手党建,九年先进挂了满墙!一年多来,授命监察,监督执纪再度起航。二十三年分分合合,税月芳华,仍在路上。二十二年兢兢业业,牢记使命,直到打烊!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练友森

从税30多年,亲身经历了国税事业的发展壮大,作为一名税务人我深感自豪。人生有多少个30年,作为一名税务人我无悔今生的职业选择。

——国家税务总局新兴县税务局 谢丽源

70后感言:

步入税收殿堂,蓦然回首已是十六载春秋,我逐步褪去青涩和懵懂,抛弃彷徨和迟疑,收获坚韧和快乐。在这条路上,我带着初心且行且思考,且行且珍惜。遇到平顺坦途,我步伐轻盈,速度飞快;遇到曲折泥泞,我行走艰难,速度缓慢。但我坚持,自我提醒:勿忘初心,才能到达梦想的彼岸;不忘初心,方能守得云开见月明。人生尚未终结,路还长着,还没有到停下脚步怀念过去的时候。我要在这行走的路上,汲取营养,奋力前行,保持“人生若只如初见”的激情和豪迈。带着初心,带着希望,带着期盼,激荡心声,继续前进,永葆奋斗之情,永怀赤子之心。于是,我再次启程,带着初心。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黄维

从事税收信息化工作十多年,经历了手工开票、省软、ctais到金税三期,征管手段的变化让我深切体会到要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不断充实自己,提高信息化管税能力。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 曾小强

80后感言:

时光荏苒,岁月如歌。无论在基层,还是在市局机关,不管大小事情,我把完成每一件事儿都看成是一次提升和锻炼自己的机会。因为我始终坚信:只有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技能和实践能力,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被需要的税务人”。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15年来,感谢组织的关怀,个人工作岗位由基层变动到机关,并有幸成为一名中层领导干部,工作平台的变化,让我得到了充分的锤炼。接下来,我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撸起袖子加油干,全身心地将信念坚守到底,带着一路的感悟迈向新时代。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郑会锋

我始终觉得,若有一份职业将社会使命感和个人发展相结合,不失为一件幸事。在改革创新的税务系统,你的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她给你机会,对你包容,陪你成长。都说世间所有的相遇是因梦想而出发,我和许许多多的同事一样,蓝色的税务梦让我们相遇,更是梦想,让我们一起为幸福而奋斗。远别故里,以此为家,这是我们选择的城市和事业;择而终老,相携白首,这是我们的执着和诺言;当世事变迁,当风吹云淡,我们的青春奋斗铭记于此,不会老!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廖宁

90后感言:

时间如白驹过隙,入职那天的一幕幕还清晰在眼前,而如今已过去将近一年了。对工作的期许也一步步归于平实。在办公室工作的时光,我从一无所知到现在肩负绩效管理工作,我愈发觉得在广东税务的平台上能够施展空间。期望未来,跟随市局、省局发展战略,提升自我,展翅翱翔。不忘初心,铭记誓言,既已俯身许国事,甘洒热血书青春。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云安区税务局 黄茵怡

学生时代,“税”于我而言更多的是一个个数字;从税以后,对“税”的体会更多的是一种税务人特有的情节。“税”月历程里,参与了国地税合作,那时接触到的是若干个合作事项,收获的是一个个成效数据;如今,有幸见证并参与了国地税合并,感受到的是税务大家庭的深度融合,收获的是一份份感动。“愿有事业可回首,且以深情待未来”,在新机构的新征程里,我们将与税务一起成长,一起前行,拥抱更加美好的未来!

——国家税务总局云浮市税务局 冷球先

云浮融媒中心

【第10篇】中国工商税务网

工商税务的注册、变更和注销是好多小伙伴都必须会的会计技能,也许这就是你获得老板的肯定的一个点,小编整理了关于工商税务注册、变更、注销的整个流程。想要学习的赶紧收藏学习了!

怎么注册、变更、注销工商税务?老会计整理,新手收藏版

五证合一注册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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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商登记

1.核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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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殊行业前置审批

一些特殊行业有前置行业审批,要去规定的地方办资质,其中一些行业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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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办理营业执照

首先需要先提交网审材料,紧接着网审通过后在打印纸质材料提交到工商局,工商局手里后审核通过,最后就会通知企业领取营业执照。

提交公司注册纸质申请材料后,一般情况下工商局会在7-10个工作日受理完成,如果审批量较大,时间会更长些。

审批时间各地区有所不同,以各地区的规定为主。

4.篆刻公章

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派出所的备案证明

二、银行开户

1.银行柜台申请资料(法人、财务的资料印签)

2.人民银行账户管理部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通过后分行派人领取开户许可证

4.开户银行派人到分行领取开户许可证

5.通知客户领取开户许可证

三、税务登记

1.备案

2.国税登记

3.地税登记

4.发票领购

五证合一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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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合一注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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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中国税务网络大

这几日,中国纳税排名新鲜出炉,令人震惊的是,第1名纳税居然超过了万亿,还是第8名纳税总额的30倍,每天纳税高达32个亿。更令人吃惊的是,纳税最多的房企,不是万科,也不是碧桂园,竟然是这家人人喊打的企业,想知道他们都是谁吗?

今天,小编就为大家盘点下这8家纳税最多的企业,看看出乎有没有出乎你的意料。

no.1 中国烟草

纳税:1.2万亿

中国烟草,税王的名号当之无愧,2023年中国烟草1年纳税1.2万亿日均上缴32亿的税额,创新高,同比上涨了3.36%。要知道,中国烟草上缴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中的占比常年稳定在6%至10%之间

从纵向时间轴来看,中国烟草总公司的税利总额从2023年起突破1万亿元大关之后,上缴国家财政总额从2023年起突破1万亿,至今已连续7年保持这一水平。

很多人可能对中国烟草纳税1.2亿,没有多大感觉,小编给大家打两个比方,大家更能直观的感受到。

我们都知道广东省连续多年稳居gdp第一之位,与此同时它也是一个纳税大省,每年上交的利税都是各省份中最高的。据悉其一年纳税金额是7308亿左右,这也相当于中国烟草不仅超越了各省份,还要比广东省多交4692亿

如果这还不能体现中国烟草年纳税金额之高,那就再给大家举一个例子。

据悉目前美国最先进的航母,其一艘的造价是866亿。那也意味着这1.2万亿的纳税金额,完全有能力买下13艘美国先进航母。想必通过这些对比、举例,大家也能看出,中国烟草在纳税这方面的贡献程度。

中国烟草的贡献为什么这么多呢?

一方面是因为垄断经营,其实,对于烟民来说,垄断行业能够最大程度的减少烟的有害性,也就是说更有保障了。而烟草公司的垄断性可以说和福利彩票的性质是一样的,既然社会有需求,那么用稳定的方式来让这些钱得到更好的利用,比如国防预算、基础建设、或者是抗震救灾,一方面解决了需求、另一方面更好的利用这些资金。

另一方面,中国烟民约有4亿人,占据了世界吸烟人口的百分之三十,可以说无论是从烟草产值还是消耗上面中国都可以说在世界上首屈一指的。不管是便宜的烟还是贵的烟,从来都不缺市场,有的人宁愿没钱吃饭,也要借钱买烟

值得一提的是,中国烟草创造了八项世界第一,烤烟种植面积第一、烤烟产量世界第一、烤烟增长速度世界第一、卷烟产销量世界第一、卷烟增长速度世界第一、吸烟人数世界第一、吸烟人数增加数量世界第一、烟税增长速度世界第一

no.2 工行

纳税:1096亿

工行,不愧是宇宙行啊,是唯一一家纳税突破千亿的银行

年报显示,2023年,工行营收9427.62亿元,同比增长6.8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3.38亿元,同比增长10.27%。有人做了一个测算,工商银行的净利润等于 18 个小米 19.5 个宁德时代,32个中芯国际和 87.5 个比亚迪的利润

与此同时,工商银行资产质量持续改善。截至2023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1.42%,比年初下降16bp,降幅创近年新高,基本恢复到2023年水平;逾期额和逾期率实现“双降”,逾期贷款率1.23%,逾期不良剪刀差-385亿元,连续7个季度为负,创历史新低;全行关注贷款率比年初下降0.22个百分点。

no.3 华为

纳税:903亿

华为,作为中国硬科技的代表企业, 虽然受到老美的压制,海外手机业务大幅下滑,但华为依然顽强的成为了中国纳税最高的民营企业

据悉,华为2023年度实现全球销售收入6368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28.6%,净利润11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5.9%。

在5g领域,可以说华为已经是世界领先了,占全球5g专利的18%,高通占比为15%,三星占比13%,诺基亚占比11%,爱立信占比8%,剩余的约30%的专利由其他厂商持有。

截至2023年底,华为全球共持有有效授权专利4万余组(超10万件),90%以上专利为发明专利,华为已申报的5g专利组居全世界所有公司之首。以华为目前的专利持有量来看,世界上没有任何国家可以绕过华为单独完成5g建设

目前,在瑞士、德国、芬兰、荷兰、韩国、沙特等13个国家,华为承建的5g网络用户体验均为最佳。华为和运营商、合作伙伴一起,累计签署了3000多个5g行业应用商用合同,5g在制造、矿山、钢铁、港口、医疗等行业规模商用。

面向未来,华为持续加大研发投入,2023年研发投入达到1427亿元人民币,占全年收入的22.4%,十年累计投入的研发费用超过8450亿元人民币。

no.4 建行

纳税:886亿

2023年,建行光净利润就超过了3000亿,人均薪酬呢超过31万。截至2023年末该行资产总额达30.25万亿元,增幅7.54%;负债总额27.64万亿元,增幅7.37%;其中吸收存款22.38万亿元,增幅8.56%。

建行作为我的第二大重仓,是去年8月底卖出光大银行换来的,因为建行在各个方面都比光大要优秀得多,光大与建行相比整体上差了一个层次。建行1.42%的不良率,可以甩光大1.25%的不良率好几条街,因为建行的不良认定严格程度远超光大,不良偏离率、逾期不良比这些指标,在小编看来都已经严格到快到顶了。重要的是建行资产质量持续向好,不良生成率、逾期生成率持续下降,已经开启了拨备持续反哺净利润的周期

no.5 中石化

纳税: 693亿

中石化,去年净利润720亿,创下了近10年新高取代中国石油,挤进纳税榜前十。

据悉,2023年中国石化实现营业额及其他经营收入2.74万亿元(约4314亿美元),同比增长30.2%,公司股东应占利润719.75亿元,同比增长115.2%。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12.08亿元。

2021 年是氢能飞速发展的一年,面对气候变化和能源供应等挑战,氢能行业迎来了史无前例的风口。

中国石化在氢能领域有着丰富的产业经验和竞争优势,把氢能作为公司新能源业务的主要方向,打造涵盖氢能生产、氢能移动、氢能科技、氢能投资在内的氢能一体化协同运营模式,构建自有的氢能生产、提纯、运输和销售全流程产业链。

未来,中国石化将继续加快发展以氢能为核心的新能源业务,在氢能交通和绿氢炼化两大领域大力推进氢能全产业链快速发展,加大与新能源及氢能制造领先企业的合作力度,规划布局加氢站或油氢合建站,着力打造中国第一氢能公司,在推动商业示范上走在行业前列。

no.6 中行

纳税:590亿

中国银行作为国有大行,员工人数超过30万,人均薪酬高达32万,中国银行的2023年财年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中行实现营业收入6057.17亿元,同比增加6.71%;归母净利润达到2165.59亿元,相当于日赚5.9亿元,同比增长12.28%。

中国银行是中国全球化程度最高的银行556家海外分支机构,覆盖全球61个国家和地区。它在中国大陆境内有一万家网点,30万员工横跨祖国大陆。东到中国东极,迎接祖国的第一缕阳光,南到永兴岛,与驻岛军政共同守卫着祖国的南大门。

此外,中国银行是中国成立最早的银行之一,是国内持续经营时间最长的商业银行,距今已有110年历史,又称“百年中行”。

自2023年至2023年12月31日,中国银行在“一带一路”沿线累计跟进境外重大项目逾600个,累计完成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各类授信支持逾1,851亿美元。近年来,中国银行积极配合企业“走出去”步伐,加快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机构布局。努力促进沿线国家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国际产能合作以及人文交流。

no.7 阿里

纳税:516个亿

阿里巴巴,作为全球互联网领军企业,尽管收到了国内最大的罚单182亿,市场份额接连下降,但营收呢依然保持稳定增长

近一年来,阿里内外都发生着剧变。在外,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监管加剧,阿里多项业务持续遭到反垄断调查,后重要业务淘宝直播深受“逃税风波”影响,排名前三的头部主播目前已有2人爆雷,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冲击;另一方面,消费大盘整体疲软再加上激烈的市场竞争,阿里的增长空间越来越小。在内,核心业务电商换帅,组织和管理经历新一轮调整,未来战略和走向仍充满不确定性。

虽然,在过去几年,云服务一直被视为是阿里的第二增长极。2021自然年,阿里云营收724亿元,是阿里内部营收第二大的业务板块,仅次于电商业务。

但是阿里云现在的处境并不如前,虽然在市场份额上,阿里云依旧排名国内第一,但是在全球市场份额上,阿里云从此前的全球第三被谷歌反超,以不足6%的份额位居第四,次于亚马逊(aws)、微软(azure)和谷歌(gcp)。特别是去年年末,阿里云被工信部暂停合作,阿里云后续不能及时整改业务,很容易造成政府云计算的订单的丢失。

no.8 恒大

纳税:400亿

恒大,2023年纳税400亿,连续3年超过万科,成为纳税最多的房企,也是负债最多的房企

其实关于恒大是否会破产,目前还不能妄下定论,毕竟到目前为止,许家印身为其创始人也并未完全放弃,不过目前可以确信的一点是,恒大的发展处境确实不容乐观,看一下具体情况。根据各大房地产企业公布的业绩情况来看的话,在2023年这一年,恒大的业绩完成率只达到了59%,与第一名相比落后了54%,目前处于垫底位置。

据悉,恒大集团在全国有1322个房地产项目,分布在29个省市和地区;在建未竣工项目还有778个,涉及223个城市。其中仅在一二线、以及核心三线城市中的大体量项目,未竣工面积就超过30万㎡。

同时,截至2023年,也就是恒大爆雷前夕,恒大集团全国员工总数约123276人,其中还有不少人都是恒大财富、恒大金服的客户。

换句话讲,在恒大的背后,还有70万个家庭的安居现实和积蓄,以及超过12万人的生计,按照我国“民生为大”的逻辑,是不可能允许这种“企业殉葬”的情况出现的。因此,在“人”的维度上讲,恒大的确不能倒,至少不能顷刻间就倒。

值得一提的是,值得一提的是,随着其负债规模的不断扩大,恒大内部的董事层也发生了变化,在今年1月23日时,有两位新成员加入,其中一个是恒大汽车董事长肖恩,还有一位就是中国信达香港负责人梁森林。

这也意味着目前中国信达高管已经作为新入局者,成功进入到恒大公司中,其主要任务就是帮助恒大处理境内外的不良资产,降低其负债风险

由此也可以看出恒大现在仍有一丝发展机会,并未完全倒下,同时恒大也在积极争取发展机会,在今年1月24日,恒大就对外发布公告表示,希望各大债权人可以多给一些时间,不要采取激进的方式。

【第12篇】中国税务之歌简谱

整理,链接逝者不朽的名与生者无尽的爱

一位“90后”遗物整理师的职业自觉和她眼中的生与死

整理生活,也整理生命。

西卡是一位家居整理咨询师,也是一位遗物整理师。2023年底,她在上海创建了或许是国内首个专门提供遗物整理和生前整理服务的品牌“宅疏一日”。

在公司官网的简介页上,她这样写道:“一家热爱生命的公司。从物品架构中看到人世间的爱,通过妥善整理物品,链接逝者与生者,坚信向死而生,方能更好地生活。”

西卡。图片均由受访者供图

此前,这个生于1990年的姑娘,已经在遗物整理领域做了两年多探索。她最初为人们关注,是在2023年春天,前往武汉为在疫情中失去亲人的家庭整理遗物。这段经历被导演周轶君定格在纪录片《断,难舍离》中。

“遗物还用花钱找人整理吗?”“为什么要做这种不吉利的工作?”……

相较于已被逐渐了解、接受的家居整理收纳,遗物整理是更小众的新生职业。毫不意外,西卡受到许多质疑。

有机会发声时,她想先呼吁人们更尊重死亡。

有生,必有死。谁都知道,对于生命而言,没有比死亡更确定的事,但人们又难免要假装没这回事,给予生死不平等的对待。“死”是一种难以启齿的禁忌。人们避免谈论它,不愿看见它,不想思考它,不敢想象它。对待遗物,有些逝者家属也不那么认真,没有经济价值的大部分东西通常会被草草处理。

西卡在遗物整理工作现场。

西卡想要挑战这种禁忌,并在空白领域拓荒。

她想告诉人们,遗物整理不沉重,不可怕也不遥远。她用“温情”和“温暖”来形容这件事,但又强调,它也不像一些人想象的那样,充满煽情催泪的情节。

“有时,人们会用猎奇的眼光打探这个职业,对有没有感人的故事更感兴趣,但我是非常严肃地看待它。遗物整理要在中国做起来,必须能解决大家实实在在的问题。这不是只靠一颗善心和细腻的情感,就能做好的。”西卡说。

她也提到,在中国从事遗物整理,跟在日本、韩国的情况很不一样——不少年轻人是从去年播出的韩剧《我是遗物整理师》里第一次听说这个职业。西卡想探索出一套适合中国人的遗物整理形式,帮助人们拥有美好的生活,也拥有美好的死亡。

“你要去当一个蓝领”

一切转变,都始于对自己生活质量的觉察,和对生命意义的思考。

2023年,西卡24岁,得了场病,动完手术,在家休养了一个月。那是她第一次感受到与社会的脱离。独自躺在床上,她忍不住会偷偷“想想人生”,万一结果不好,自己离开了,能在世界上留下什么?

这是西卡参加工作的第二年。自上海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毕业后,她加入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做税务师,之后,跨行到广告业,进了外企。两个行当,都以忙著称。加班、熬夜、不按点吃饭对从业者不足为奇。

“我发现我好像没什么东西可以留下……能留下什么呢?我没有为别人做什么值得留下的事。”西卡想。

病好后,她回归忙碌的日常,病中的念头一闪而过,只在心底留下些许痕迹。直到2023年,她工作的第6年。

彼时,西卡已经跳到互联网大厂做广告。工作繁忙,薪水可观,内心却积累起越来越多的焦虑,一边忙于工作,一边迷惑于这种忙碌的价值。“觉得自己只是一部大机器上,一个无关紧要的螺丝钉。”

她的身体频频出现状况,接着,眼睛也检查出问题,要动手术。

“不是影响生死的重病,但你的生活质量一下子降低了。”这次生病,让西卡真正意识到生活质量的重要,也让她放慢了脚步。

回头看,她说这是老天给机会,用特别的方式提醒她思考人生。“但我还是觉悟得有点晚,快30岁才知道自己想要怎么活。”西卡有些感慨:“年轻时,我们庸庸碌碌地为怎么赚钱怎么买房怎么结婚焦虑,反而那些终极问题却没去想。二十几岁就这么过去了,真的太可惜了。人应该早点去思考一些大问题,把思路理好,才知道自己的人生怎么过更好。”

给眼睛做手术时,医生们的鼓励和关心,让西卡受到很大触动。“他们的工作有意义,能帮病人走出最艰难的时刻。我希望自己也能有一个像他们那样,实实在在帮人解决问题的职业。我觉得自己需要做个职业分析,而且不能再拖了。”

西卡决定成为一名整理咨询师。

西卡工作图。

日本整理专家近藤麻理惠那本在全球卖出800多万册的《怦然心动的人生整理魔法》,让西卡也“怦然心动”。通过整理物件,重启人生,让人们过上更幸福的生活,这与西卡对生命质量的关注和对职业发展的需求相符,并且,爱改造房间的她,觉得自己对此或许有些天分。

心动就行动。西卡开始自学,参加培训,接触同行,做调研,在紧张工作之余,利用周末和休息时间,免费给客户做上门整理……这样试水半年,2023年初,她赴美参加近藤麻理惠的咨询师研讨会,通过考核,成为中国地区第二位近藤麻理惠官方注册的整理咨询师。之后,一鼓作气,辞职创业,成立自己的整理团队。

这个过程里,西卡没有得到多少支持。整理收纳师在当时是没什么人了解的职业,有时候,会被理解为保洁工作的一种。

家人和朋友都不明白,有份体面工作的西卡,为什么非要折腾着做一种前景不明,收入未知,甚至都还不被视为职业的职业。

母亲以沉默表达对女儿的不解与宽容。她尝试描述女儿的选择:“你要去当一个蓝领。”

没人知道,西卡想做的不止于此。从2023年,琢磨着转行做整理的那年起,她内心真正想做的,就是成为一名生命领域里的整理师,并且“愿意为此去花更大的代价”。就是在这一年,西卡了解到,遗物整理也是整理师工作内容的一种。

西卡工作图。

遗物是逝者与生者的桥梁

“印象里,那天的墓地很温暖。”2023年初,西卡去一家大型殡葬公司拜访。参观公司管理的墓地时,她看见一组雕塑,呈现了一个完整的人,慢慢走入土地的过程。

西卡在雕塑前站了很久,发了条朋友圈,提到做遗物整理的念想,被纪录片导演周轶君看到,打来电话,于是,就在墓地里,她讲起自己想做遗物整理的初衷和拜访殡葬公司的原因。

依然是因为对生命质量的看重。在病中,西卡思考过怎么才能“死得好”这类问题,她觉得人活要好好活,死也要好好死,不能随随便便,从如何抢救到是否捐献器官,都要由自己来决定。

她因此接触到法律领域的“意定监护”概念,了解到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事宜。

“这个制度太棒了!应该被更多人了解和关注。”西卡想到在一些国家,人们年轻时就会立下遗嘱;在遗物整理最早发展为成熟职业的日本,许多人会做“生前整理”,提前安排好自己物品的归宿,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意外,减少遗憾,也减轻亲属负担……而在中国,人们健康时大多并不习惯为死亡做计划。

西卡觉得自己可以通过整理工作,帮人们更好地面对死亡。她开始学习相关法律,接触法律界人士,坐在一群公证员和律师中间参加意定监护培训,拜访殡葬公司……“我有一种直觉,”西卡说,“这些领域或许是相通的。”

“在死亡面前,我们很多人常常表现得像小学生。”西卡感叹。

入户做家居整理时,她有时会遇到一些逝者的物品,“碰到看上去与委托人的年龄、身份不相符,不像属于他们的东西时,我会向委托人询问。因为整理中,所属的概念很重要,物品怎样处理,要尊重物品主人意愿,而有些时候这些主人已经不在了。”西卡说。

让她难过的是,“对于亲人留下的东西,我们手足无措。大部分人的眼神无法直视我,他们会觉得不知道怎么讲这些事,怕我介意,我也怕他们介意,互相试探和规避。这种感觉很不好。”

在西卡看来,遗物是逝者与生者的桥梁。物品中,藏着主人的影子与他们留下的最后讯息:为什么有些老照片被尤为仔细地珍藏?为什么生前每个亲友给的红包都被标上名字,放进铁盒子,保存得那么好?为什么有老人将妻子的灵堂物品全部包进塑料袋,写上“亲爱的,走好”,却又把这些东西摆在容易拿取的位置?

西卡日常家居整理工作图。

“物品背后是有情感逻辑、有思考的,传达着一些爱。但你不去整理,就不能接收到这部分爱,有些东西也就这辈子都不知道了。”西卡说。

依照传统习俗,大多数遗物会被不加审视地匆匆丢掉或烧掉,少数物件得以留存,寄托哀思。西卡希望,人们能更认真地对待遗物。“我们好像习惯于只把不动产和银行存款、基金股票之类的动产当作重要遗产,其他物品就毫不在乎。你会觉得,人类怎么这么冷漠?但我们看到的情况,很多就是这样。”

她遇到的一些殡葬行业从业者也有类似感触,说现在一些年轻人,连至亲过世都不愿花时间对待。有的人会表现出希望赶紧完事的态度,觉得伤心事不要提了,怪忌讳的。

“为什么要逃避呢?”西卡问,“死亡是大家应该坐下来好好聊聊的事。分享悲伤也是一种疗愈。”

回到2023年早春,在墓地的那通电话聊天后,没过两天,一篇题为《武汉遗物》的文章在朋友圈里刷屏,打动了包括西卡和周轶君在内的许多读者。取得家属同意后,西卡决定赶往武汉,志愿陪伴三个因疫情失去至亲的家庭一同完成遗物整理,周轶君的团队将记录下整个过程。

这是西卡第一次将关于遗物整理的理念落地。物品不会说话,但在与三个家庭共同整理的过程中,已经离开的人们分明从身后之物与家人的回忆里,呼之欲出。

譬如,那个去住院都不忘带上一沓乐谱的老爷爷,花不少钱买了一堆乐器。一辈子只跟妻子讲过一句告白:“我只说这一次,我还是很喜欢你的。”整理时,他的老伴拿起扫把扫地,扫着扫着,说了句,如果他还在,会抢过来做,绝对不会让我来扫地的。

西卡去武汉做遗物整理。

“武汉如今是我的第二故乡。”西卡说,她仍与几个家庭保持着联系,“别人觉得我到武汉是去提供帮助的,实际上,是我自己得到了更多帮助:我遇到的人们对我的包容、信任和鼓励,让我觉得自己何德何能。与他们的相处,对我的职业观、人生观、家庭观都产生了很大影响,像一场洗礼。”

想做一名生命领域的整理师,充满挑战,绝非易事。多少次,在尝试中举步维艰而痛苦、不被认可而自我怀疑,这一次,西卡真实感受到,自己想要做的这份工作有着切实的价值。连从2023年起困扰她的失眠症,也在工作中得到缓解。

“来武汉前,我做整理的动机更多是为了自己,更关注的也是规划自己的人生;而在这之后,说出来有点大,但我感到自己不只是为自己而活,我要真正到社会中去。”西卡说。

中国人需要什么样的遗物整理?

“我们中国人需要什么样的遗物整理?”

从武汉归来,这个问题始终萦绕于西卡脑中。“中国人需要中国人的做法。我与日本的遗物整理协会接触,发现因为国情不同,法律法规不同,对生离死别的观念不同,我们遇到的阻力也不同,不可能简单地把他们的做法复制过来。”

例如,在日本和韩国,除了整理遗物,遗物整理师的工作还常与独居者死后的“特殊清扫”联系在一起。当独居者死去,接受委托的专业遗物整理师需要打扫现场、进行消毒消臭。而在中国,这块清理工作,会由警方或居委会负责。

目前,国人对遗物整理师的需求,更多出于情感。像是亲人离世后,太过悲痛难以独自面对遗物,请整理师辅助整理和清理物品,提供处理建议等等。

“但这种情感需求不是刚需,难以商业化。作为一种成熟的业务,我们还是要为人们解决更多的实质性问题。”西卡说。

去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新增了遗产管理人制度。遗产管理人的6项职责中,有一条“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让西卡看到了与律师、公证人员、居委会等遗产管理人合作,完成遗物清点工作的遗物整理新路径。

去年夏天,她受公证处委托,为一位老人清点遗物,将这一业务落地实践。

老人漆畹生是位学者,没有子女,生前通过遗赠扶养协议,把房子等遗产留给了照顾自己的护工。对其遗物的清点进行了12个小时,最终列出了长达54页的清单。

单单是他留下的几百本藏书,西卡和同伴就要一一记录、评估和翻找——不能简单记成共有多少本书,因为有的书可能具有藏品价值,需要单独记录;每本书都要翻看,因为很多人习惯在书里夹东西。事实上,一些信件和照片就是西卡从书页中找出的。

整理中,他们从漆畹生与远在北京的弟弟26年间的63封通信中,发现老先生还有一位在世亲人,一个叫“小明”的自闭症侄子。

“我于九月六日11时三分开始变为一个男孩的爸爸,现孩子取名征求你的意见。”“长得如此美的一个孩子竟然是孤独症者,真令人万分痛心。”“我不能肯定我哪一天会产生什么危急情况,一旦如此,孩子绝对不懂什么叫‘营救’,其惨则不言而喻。”“孩子长得惊人的美,在一起感觉到非常好玩,实为不幸之至!!”“人生之苦我算是受够了……可怜的孩子将来将无法生存。怎么办?怎么办!”

1988年,漆畹生的弟弟漆黔生51岁老来得子,有了小明。妻子没过几年因病去世,小明又被发现患有自闭症。漆黔生独自养大儿子,常在信中向哥哥诉说养育自闭症孩子的艰难痛楚。

2023年,漆黔生在家中过世,孤儿小明被送至福利院。因为这次遗物整理,公证处联系上福利院,并托志愿者定期探望。这是十年来,第一次有人过问小明的情况。

西卡在遗物展现场。

“除了做一次整理,我们还能为小明和两位漆家老人做些什么?”获得委托人许可后,西卡牵头办了一场遗物展,展出漆家兄弟的家书,让他们和他们背后的千千万万个自闭症家庭孤独困苦的呼号被社会听到,也通过展览义卖,为关注小明等自闭症孩子的公益组织募集资金。

“所以,我觉得遗物整理是温馨的。”西卡说:“它是人和灵魂之间的对话。在整理漆老先生的遗物时,我有时觉得他就在屋子里走来走去,看到他坐在桌前给弟弟回信。我也在物品中感到对方好像有很多话想说,我要做的,就是把他想要传达给别人的讯息——比如他们对小明的放心不下——传达出去。”

西卡在漆先生遗物展《来信》开展当天。

整理遗物是为了让活着的人更好地活着,它能够给生者带来一些可能,让他们更了解逝者,同时,反思自己的生活。西卡认为,物品中承载着人与人之间情感的流动,遗物整理的意义之一,正是传达这种流动。

有客户在整理爷爷遗物时,第一次看到爷爷年轻时的照片,说:“我原来总觉得爷爷就是爷爷,现在才发现爷爷也是个男人。”

“你会认识到,每个人都是独立、完整的个体。你或许没去走心地了解过,你的妈妈、你的爷爷并不止是‘妈妈’‘爷爷’这些称呼下的那个人。”西卡说,整理师的工作也影响了她自己与亲人的相处,她开始张口问家里老人一些过去没问过的问题,“我过去不会跟长辈聊他们小时候、年轻时候的事,不会问他们觉得人生的意义是什么。”

“人生能有几次机会影响更多人的价值观呢?”

漆老先生的遗物展后,有自闭症孩子的家长找到西卡,了解生前整理和遗物整理。

“不止这些家庭,我们国家有这么多残障人士和心智障碍人群,还有越来越多独自生活的老人和年轻人,他们都可能需要我们的帮助。”西卡说。

在她的整理过程中,有些家庭还会在遗产分配时遇到困扰,逝者没留下遗嘱,亲属不清楚其具体财产明细和债权债务。“未来他们也许可以找到有关机构提出需求,授权我们来进行高效、细致的盘点。”西卡说。

她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需要专业化的遗物整理和生前整理服务。不过,“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说实在的,我现在也常感到焦虑。”

西卡团队进行整理的背影。

在罕有同行的空白领域开拓,尽管西卡决定把大部分精力放在遗物整理和生前整理上,但她仍要靠家居整理的收入养活团队。

她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辞职创业之初,甚至比那时受到更多更激烈的反对。有过去的客户直言,如果早知道她要跟遗物打交道,就不会选择他们的团队入户整理。

西卡清楚,对死亡的态度,体现着对生命理解的深度。人们要先能成熟地看待死亡,才可能接受遗物整理这类业务,而这需要时间。

“会受到各种打击。”她承认这个过程很痛苦,会不断自我否定,她自己也很难说清,为什么偏要以此作为人生志业,“就是出于对生命的尊重和体验吧。”

从整理师的角度,西卡认为,一方面,活着的人应当更妥善地对待已逝亲友的物品;另一方面,作为终究要面对死亡的人,无论男女老少,都应尽早进行规划。她觉得,现在的问题不是大众没有需求,而是有需求的人和她互相找不到对方。

去年年底,西卡又一次陷入如何让遗物整理和生前整理被接受,并做成成熟业务的焦虑。无意中,她搜到豆瓣上韩剧《我是遗物整理师》的讨论区,看见有人在问中国有没有这个职业,从网友们的讨论里,西卡汲取到了能量。

“时代真的在进步。这两年,我看到了更多希望,接触到很多心态更开放的年轻人,也遇到过思想先进、主动提出做生前整理的老人。也许时机真的要到了。”西卡在采访中几次提到,希望更多有想法的年轻人关注这个领域、加入进来,“毕竟人生能有几次机会影响更多人的价值观呢?”

在豆瓣的讨论帖子里,西卡回复网友们的关注:“就算再小众,再‘叛逆’的职业,只要它能帮到人,哪怕只有0.00001%的同胞需要我们——他们可能是孤老,可能是独居的年轻人,可能是一些残障孩子的父母,可能是无助的房东——我们也有坚持下去的意义。会继续咬牙努力的!” (记者王京雪)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第13篇】中国税务报业务知识

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建议相关企业——及时纳税调整 合规处理账务

2023年12月30日版次:06 作者:蔡艳富

时值年底,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要求企业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做好2023年年报工作。前段时间,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第16号解释”),明确了三种情形下的会计处理,其中两项涉及递延所得税项目的处理。基于此,纳税人应该根据税法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并根据第16号解释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情形一: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

◆政策背景◆

针对同一事项,会计准则和税收规定可能不同,从而产生税会差异。为核算税会差异的所得税影响,会计上通过“递延所得税”科目进行调节。

一般情况下,企业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应按规定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明确,符合条件的交易,无须确认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以下统称“初始确认豁免”)。实务中,企业十分关注交易能否适用初始确认豁免规定,以减少账务处理,避免处理错误带来不必要的风险。

◆第16号解释规定◆

第16号解释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规定,应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这类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

◆案例详解◆

m公司经国家批准于2023年12月31日建造完成核电站核反应堆并交付使用,建造成本为200亿元,预计使用寿命40年。该核反应堆将会对当地生态产生一定影响,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在该项设施使用期满后将其拆除,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整治,预计发生弃置费用25亿元。假定适用的折算率为10%,固定资产残值为0元,折旧年限会计和税法均为40年,m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核反应堆属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成本时应考虑弃置费用。

(1)2023年12月31日,弃置费用的现值=250000×(p/f,10%,40)=250000×0.0221=5525(万元),固定资产成本=2000000+5525=2005525(万元)。初始确认时,应按照弃置费用现值计算确定应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具体会计处理为:

借:固定资产 20055250000

贷:在建工程 20000000000

预计负债 55250000

(2)2023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为2005525万元,因税法对预计弃置费用形成的资产不予确认,因此,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为200亿元,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为5525万元,计税基础为0元。因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各自的计税基础不一致,产生等额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且不影响所得税费用和当期利润,应按第16号解释确认弃置费用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5525×25%=1381.25(万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38125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3812500

(3)2023年,会计确认年折旧额=20055250000÷40=501381250(元),税法允许扣除的折旧额=2000000÷40=50000(万元),预计负债计提利息=5525×10%=552.50(万元)。

借:制造费用 501381250

贷:累计折旧 501381250

借:财务费用 5525000

贷:预计负债 5525000

因计提折旧导致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减少1381250元,相应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1381250×25%=345312.50(元)。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345312.50

贷:所得税费用 345312.50

因预计负债计提利息,导致可抵减性暂时差异增加5525000元,相应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5525000×25%=1381250(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381250

贷:所得税费用 1381250

2023年,会计比税法多计提折旧1381250元,多计提利息5525000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调增1381250+5525000=6906250(元),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使会计比税法少确认所得税费用6906250×25%=1726562.5(元)。

(4)2024年,会计确认预计负债计提利息=(5525+552.50)×10%=607.75(万元)。

借:财务费用 6077500

贷:预计负债 6077500

折旧费用计提处理同2023年,因计提折旧导致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减少1381250元,相应减少递延所得税负债1381250×25%=345312.50(元)

借:递延所得税负债

345312.50

贷:所得税费用 345312.50

因预计负债计提利息,导致可抵减性暂时差异增加6077500元,相应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6077500×25%=1519375(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1519375

贷:所得税费用 1519375

2023年,会计比税法多计提折旧1381250元,多计提利息6077500元,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纳税调增1381250+6077500=7458750(元),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使会计比税法少确认所得税费用7458750×25%=1864687.50(元)。

(5)以后年度处理类似。

(6)随着固定资产达到预计使用年限,固定资产提足折旧,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归零,预计负债账面余额达到原预计弃置费用的金额250000万元,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余额250000×25%=62500(万元)。

实际支出弃置费用时:

借:预计负债 2500000000

贷:银行存款 2500000000

根据税法规定,实际支出的弃置费用可以在当期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抵减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会计上已在前期将其分期计入损益,由此导致实际支出时应纳税所得额小于会计利润,当期会计比税法多确认所得税费用250000×25%=62500(万元)。

借:所得税费用 6250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625000000

情形二: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

◆政策背景◆

近年来,国内部分企业发行永续债等金融工具,这些金融工具在会计和税务处理上要求不同。

在会计处理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第七条,发行永续债的企业应当根据永续债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永续债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永续债利息相应作为利息支出或股利分配,不影响会计利润。在税务处理上,发行方在会计上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的利息支出,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这就产生了税会差异,企业在进行税务处理时须进行相应纳税调整。

◆第16号解释规定◆

对于上述税会差异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第16号解释给出了具体原则。对于发行方会计处理分类为权益工具,而相关股利支出按税收规定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

◆案例详解◆

举例来说,n公司于2023年1月1日公开发行一项永续债,发行规模人民币100亿元,利息采用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重定价周期,首个定价周期利率为3%。假设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发行方应将该永续债确认为权益工具,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满足64号公告规定的条件,发行方可确认为债券融资工具,支付的利息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利息于每年年底计提。n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1)n公司初始确认时

借:银行存款 10000000000

贷:其他权益工具——永续债

10000000000

(2)每年计提利息时

借:利润分配——应付永续债利息 300000000

贷:应付股利——永续债利息

300000000

(3)计提应付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处理

应付股利账面价值3亿元,计税基础=账面价值-未来期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税法规定可予抵扣的金额=300000000-300000000=0(元)。假设该利息支出的可供分配利润来源于损益,则应付股利对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300000000×25%=75000000(元),具体处理为: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75000000

贷:所得税费用 75000000

因计提利息当年会计处理未计入损益类科目,不影响企业所得税计算,无须进行纳税调整。

(4)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股利——永续债利息

300000000

贷:银行存款 300000000

(5)支付利息时转回应付股利的所得税费用300000000×25%=75000000(元),具体处理为:

借:所得税费用 75000000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75000000

因利息实际支付时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会计处理未计入当期损益,因此,当年企业所得税应进行纳税调减处理。

(作者单位:中瑞税务师事务所集团有限公司)

在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中——

做好测算,确定是否叠加享受优惠

2023年12月30日版次:06 作者:黄健 徐春莉

随着2023年即将结束,不少纳税人已经开始为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做准备。近期,部分纳税人向笔者咨询:2023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以下简称“34号公告”),明确了《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中的一项重要计算规则: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可以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基于此,企业如果同时有多个可以叠加享受税收优惠项目,具体纳税时是否都需要计算调整?具体又该怎样计算调整?

并非所有叠加项目都需调整

根据34号公告及其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2023年版)〉部分表单及填报说明(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填报说明》)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在享受所得项目减半基础上又叠加享受税收优惠,造成同一项目所得额享受多项税收优惠的,需要通过叠加计算,对多享受部分进行计算调整。

需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叠加享受项目都需要计算调整,只有所得项目减半叠加享受优惠税率的情况下,才需要计算调整。具体而言,34号公告及《填报说明》明确,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及节能节水项目、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或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其他专项优惠等所得项目属性为减半征收,同时符合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重点软件企业和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税率项目的企业,才是叠加计算的对象。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和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产生的叠加等,不在计算调整范围内。

具体计算方式可以分为三步

那么,具体该如何进行叠加计算和调整呢?实操中可以分为三个步骤。

第一步,计算需要进行叠加调整的减免税优惠金额,结果设置为a。根据《填报说明》,a金额取自《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到第28行的优惠金额,不包括免税行次和第21行的优惠金额。换成计算公式可表述为:a=应纳税所得额×(25%-优惠税率)。

第二步,计算叠加减免金额b。计算公式为:b=a×[(减半项目所得×50%)÷(纳税调整后所得-所得减免)]。

第三步,比较a和b,哪个数值小就将哪个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29行“减:项目所得额按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叠加享受减免税优惠”即可。

举例来说,甲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可以享受小微企业优惠税率;同时其从事花卉种植业务,根据规定可以叠加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2023年度,甲公司实现利润350万元,纳税调整后所得为400万元,其中符合所得减半优惠条件的花卉种植项目所得为300万元。

按照上述步骤,首先计算金额a。甲公司享受减半优惠项目,对应的所得减免为300×50%=15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400-150=250(万元),则a=100×(25%-12.5%×20%)+(250-100)×(25%-25%×20%)=52.5(万元)。

再计算b,具体为52.5×[(300×50%)÷(400-150)]=31.5(万元)。通过比较,很明显可以发现315000的数值更小,应将其填入《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29行。

详细计算和对比后再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所得项目减半叠加享受优惠税率需要进行计算调整,实践中,纳税人叠加享受两项优惠可能不一定最划算,反而选择享受其中一项优惠可能是更划算的。这就需要纳税人提前进行详细计算和对比,妥善进行选择。

接上例,假设甲公司从事花卉种植与林木种植业务,2023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为500万元。其中,符合所得减半征收条件的花卉种植项目所得150万元,符合所得免税条件的林木种植项目所得300万元。甲公司以前年度结转待弥补亏损20万元,无其他减免所得税额的优惠政策。

如果甲公司叠加享受所得项目减半与优惠税率,先来计算其应当调整的金额。甲公司花卉种植与林木种植的所得减免为300+150×50%=375(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500-375-20=105(万元),应纳所得税额为105×25%=26.25(万元)。计算金额a为:100×(25%-12.5%×20%)+(105-100)×(25%-25%×20%)=23.5(万元),b=23.5×[(150×50%)÷(500-375)]=14.1(万元)。a和b的较小值为141000,则调整后应纳税额为26.25-(23.5-14.1)=16.85(万元)。

如果甲公司放弃减半优惠,只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则其应纳税所得额为500-300-20=180(万元),计算其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后的应纳税额为100×12.5%×20%+(180-100)×25%×20%=6.5(万元)。通过计算对比可以发现,甲公司如果选择只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显然比叠加享受优惠更划算。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桐乡市税务局)

注意啦!

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调整

2023年12月30日版次:06 作者: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决定调整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防伪措施,自2023年第三季度起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按照调整后的防伪措施印制。

问: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的防伪措施有哪些调整?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以下简称“9号公告”)公布了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在此基础上,此次取消了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

问:继续保留的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防伪效果是怎样的,应当如何鉴别?

答:继续保留的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的防伪效果是,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鉴别方法是,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具体图示可参见9号公告附件。

问:以前印制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能否继续使用?

答: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2023年,除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这些涉税主题词搜索热度也很高

2023年12月30日版次:07 作者:本报记者 覃韦英曌

12月23日,《中国税务报·纳税服务专刊》刊发了一篇题为《总结政策适用得失 夯实合规管理基础》的文章,盘点了2023年纳税人关注度最高的三个税种,分别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印花税。从百度指数的统计数据看,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等有关的涉税主题词,搜索热度也很高。

◆ 个人所得税 ◆

百度指数显示,截至12月28日,主题词“个人所得税app”的搜索热度高达687405,主题词“个税起征点”的搜索热度为628149,主题词“个人所得税申报”的搜索热度为172470。

信永中和(成都)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邹胜表示,这些涉税主题词之所以引发网友广泛关注,一方面是因为个人所得税与每个自然人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另一方面也与2023年我国新发布了多个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收政策有关。

3月19日,《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发布,明确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8月5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5号)发布,对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9月30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发布,明确居民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11月3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发布,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并对具体征管事项作了明确。

邹胜提醒,在适用个人所得税相关政策时,纳税人要注意政策的执行时间。举例来说,国发〔2022〕8号文件虽然在2023年3月下发,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追溯到2023年1月1日开始执行。如果未及时进行申报,纳税人可以在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时填报扣除。

北京鑫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王拴拴建议纳税人,要关注相关政策的适用范围。比如,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相关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在部分先行城市实施,具体范围可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定的先行城市名单。同时需要注意,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可按照每年12000元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

◆ 消费税 ◆

百度指数显示,截至12月28日,主题词“消费税”的搜索热度达370314。

“对电子烟开征消费税,是今年的一项重要税收政策,这应该是消费税广受关注的重要原因。”江西中烟工业有限公司税务负责人夏玲说。

2023年11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施行,其中明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参照本条例卷烟的有关规定执行。此后,国家将如何对电子烟实施监管、如何征收消费税等,一直是电子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持续关注的话题。

2023年,国家有关部委根据国务院的决定相继出台了《电子烟管理办法》和《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41700-2022),建立健全了对电子烟的监管政策。特别是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烟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以下简称“22号公告”)对外发布,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公平了电子烟与卷烟的税负,实现对于电子烟的“寓禁于征”目标,也更好发挥了消费税引导健康消费的作用。

夏玲说,实务中,一些电子烟生产环节的纳税人,在流转税方面大多仅接触过增值税,对消费税的实务处理不太熟悉。相关人员务必及时了解消费税政策及其会计处理,重点关注电子烟计税价格的规定及一些特殊业务事项的涉税处理,积极防范涉税风险。比如,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如果采用代销方式销售电子烟的,应按照经销商(代理商)销售给电子烟批发企业的销售额计算缴纳消费税;如果从事电子烟代加工业务的,应当分开核算持有商标电子烟的销售额和代加工电子烟的销售额。

邹胜提醒,相关纳税人还要关注发票管理等具体操作变化。比如,根据22号公告,纳税人销售电子烟,应当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中选择“电子烟”类编码开具发票。

◆ 车辆购置税 ◆

百度指数显示,截至12月28日,主题词“购置税减半”的搜索热度达235868,主题词“购车税”的搜索热度为25333。

“购置税减半”和“购车税”等主题词,都与车辆购置税紧密相关。

2023年5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决定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相关税收政策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影响面广,因而引发了消费者的关注和讨论。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丰台区税务局干部周骏在实务中发现,随着电动汽车技术的发展、充换电站网点的铺设以及电池技术的发展,新能源汽车的交易量与日俱增。由于同规格的新能源车,价格比燃油车要高,车辆购置税额相对较高。基于此,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能不能继续延续,成为今年不少消费者关注的焦点。

可喜的是,2023年9月18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27号)发布,决定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继续免征车辆购置税。“这也是车辆购置税相关话题受到关注的主要原因之一。”周骏说。

石家庄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二级主办魏民提醒纳税人,在申报税收减免前,要关注细节条件。比如,部分乘用车以及新能源汽车要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需按购置日期判断是否符合相应条件,而购置日期应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根据百度指数的统计数据,截至12月28日,2023年还有一些涉税主题词具有较高的关注度。其中“遗产税”搜索热度为239128、“漏税”搜索热度为119617、“城市维护建设税”搜索热度为110466。

准确归集研发费用 合规进行加计扣除

2023年12月30日版次:07 作者:张建成

岁末年初,梳理研发费用归集情况,统计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是许多企业都在进行的一项重要工作。笔者在实践中发现,对于研发费用的归集,一些企业尚未实现精准把握,需要及时填补政策理解的“空白地带”。

外聘研发人员:留存合同等相关资料

人员人工费用,是企业自行研发项目中必不可少的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以下简称“40号公告”)规定,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据此,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是可以参与加计扣除的。也就是说,企业如果通过劳务派遣方式,外聘研发人员参与研发活动,相应的工资薪金无论是由企业直接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还是先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再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均可计入加计扣除基数。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务必注意保留签订的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取得的劳务费发票、参加研发活动的考勤记录(工时记录)。同时还要注意,劳务用工协议(合同)中注明的工作范围,要和研发活动相关。如果工资薪金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应及时向劳务派遣公司索要实际支付的凭据。

委托外部研发:区分设计费与委托研发费

企业研发活动中,委托科研院校完成部分工作的情况比较常见。不过,委托支出究竟是设计费还是委托外部研发费用,却是许多企业容易判断错误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与研发项目相关的设计费,可以按实际发生额的100%,计入加计扣除基数;但是,委托外部研发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加计扣除基数。结合笔者的经验来看,具体判断时,可以结合合同约定内容等细节来分析。

一方面,看签订的是技术服务合同还是技术开发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受托方依托自身掌握的成熟技术,可以为多个客户重复提供相同的服务而签订的合同。如果签订的是技术服务合同,相应支出应作为设计费核算。技术开发合同,则是受托方自身也没有成熟的技术,接受委托后,需要投入人力、物力,根据委托方的需求进行研究开发,然后将技术成果提交给委托方而签订的合同。此时,发生的支出,应作为委托外部研发费用核算。

另一方面,看技术成果所有权的约定条款。如果合同中约定,由受托方运用已掌握的技术为委托方提供技术服务,不需要约定有关知识产权的归属条款,或明确约定知识产权属于受托方所有,在这种情况下,委托方发生的相应支出,应属于设计费;如果合同中设置了约定技术开发过程中形成科技成果所有权的归属条款,而且约定科技成果所有权归委托方部分或全部拥有,那么,委托方发生的支出属于委托外部研发费用。

租赁特种施工设备:分析业务实质很关键

实务中,一些企业开展研发活动,需要租赁特种施工设备,并由对方配备操作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发生的租赁费究竟能否计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基数,关键看业务实质。

增值税处理方面,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将建筑施工设备出租给他人使用并配备操作人员的,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因此,针对企业因研发需要租入特种施工设备,并由出租方配备操作人员的业务,出租方通常会依据增值税规定向承租方开具“建筑服务”发票。由此,企业因租赁设备所支付的费用,在发票上体现为“建筑服务”。

从业务实质进行分析,租赁配备操作人员的特种施工设备属于租赁业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租赁”业务的定义,即将租赁物的使用权交付承租方,由承租方支付租金。而且该业务不涉及融资行为,属于“经营性租赁”业务。租赁合同生效后,所租赁施工设备使用权的行使,是由承租方研发项目组根据项目需要进行安排的,什么时候使用几台设备、完成什么任务、完成标准为何,均需承租方下达指令来完成。出租方的权利仅仅是根据租赁合同约定方法与承租方进行结算,收取租赁费。

从税收政策角度分析,财税〔2016〕140号文件所规定的“建筑服务”,属于增值税的口径,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企业所得税的优惠事项,不能因增值税认定为“建筑服务”,企业所得税处理时也直接将其认定为“建筑服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这里的“费用”,是包含租赁费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明确规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也就是说,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来讲,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40号公告中,都将“经营性租赁”发生的支出,确认为租赁费而不是建筑服务费。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纳税人因研发项目需要租赁特种施工设备并由对方配备操作人员,所发生的费用,虽然形式上取得的是“建筑服务”发票,但实质上仍属于租赁费用的范畴,应可以计入加计扣除基数,参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在实务中,也有观点认为,由于相应的发票品目为“建筑服务”,企业发生的相关费用,不能计入加计扣除基数。为了防范涉税风险,建议企业在实际租赁设备、器具前,提前做好相关研判,并及时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作者单位:中汇开来(河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分配股息红利 莫忘扣缴义务

2023年12月30日版次:07 作者:周倩 融亦

2023年已经接近尾声。最近一段时间,不少企业都在冲刺业绩,向投资者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在企业回报投资者的诸多方式中,分配股息红利是比较常见的方式。近期,深圳市税务部门在风险管理中发现,部分境内企业向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红利时,存在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的风险。税务部门建议相关企业,及时自查股息分红缴税情况,强化内控管理。

案例:企业公开信息露出“马脚”

a银行是一家境内商业银行。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的税务人员在定期收集和分析企业外部信息时发现,该银行在官方网站公布的2023年度报告“利润分配”章节中写明:银行的个人股东所获分配股息,由该银行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法人股东则自行申报纳税。

税务人员敏锐发现,a银行可能存在涉税风险——a银行在公开的新闻报道中表示,已引入新加坡b企业成为战略投资者,同时其2023年度报告中也披露,已顺利完成向新加坡境外法人企业的定向募股工作,但报告中并未阐述向非居民法人股东派发股息红利需要代扣代缴的情况。

分析:企业忽略代扣代缴义务

经税务人员了解,2023年是该银行引进境外投资者的第一年,财务人员的确没有考虑到境外股东分红需要源泉扣缴的情形,在财务和税务处理上均未提前作出安排。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七条同时规定,对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税款由扣缴义务人在每次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时,从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的款项中扣缴。

此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第九十一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7号)第七条相关规定,a银行向境外b企业派发股息红利时,应就其股息红利所得,代扣其10%的企业所得税,并自股息、红利实际支付之日起7日内,向a银行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和解缴代扣税款。

最后,经过税务人员纳税辅导,a银行深刻理解了自身的代扣代缴义务,代扣代缴境外投资者非居民股息分红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超过2000万元。

建议:优化内控流程防范风险

近年来,随着企业对外合作的步伐加快,引入非居民企业股东也成为企业引入资本扩大经营的常见方式。境内企业需要关注非居民企业股东股息红利的涉税处理,并及时了解中国与相关国家地区达成的税收协定或安排,根据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协定税率。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还需注意的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年度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实践中,一些企业由于财税部门未及时掌握有关业务进展情况,或者对税收政策理解不到位、缺乏涉税风险敏感性,导致涉税处理出现偏差。建议企业加强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及时掌握最新经营战略和业务情况,提升信息化水平,优化内控流程,正确把握分红相关所得税政策和涉税处理要求。如果企业在面对复杂情况时把握不准,应积极主动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我国企业正从“走出去”向“走进去”转变

有关专家建议企业,从细节入手,合规处理投资海外的涉税事项

2023年12月30日版次:08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雨柔

《202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显示,2023年,我国“走出去”企业向投资所在地纳税55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7%;为当地提供约395万个就业岗位,中资企业“走出去”的互利共赢效果较为显著。专家表示,在财税、金融等政策的支持下,我国企业出海战略不断升级,正从“走出去”向“走进去”转变。在此过程中,“走出去”企业有必要充分考量和关注税收因素的影响,制定更务实、更理性、更有侧重点、更关注细节的税务策略。

近年来,我国对外投资大国地位稳固、投资结构不断优化、互利共赢效果日益显著。日前,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举办的“双向互通:中企出海新格局”分享会上,与会专家普遍认为,我国企业正从“走出去”向“走进去”转变,出海战略不断升级,与东道国市场融合得更为紧密。在此过程中,“走出去”企业有必要充分考量和关注税收因素的影响,结合国内外税收政策合规做好税务处理,确保企业出海行稳致远。

■ 中资企业进军海外步伐明显加快

前不久,商务部、国家统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了《2023年度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公报显示,2023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流量1788.2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6.3%,连续十年位列全球前三。2023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2.79万亿美元,连续五年排名全球前三。从投资行业情况来看,2023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涵盖国民经济的18个行业大类。其中,八成投资流向租赁和商务服务、批发零售、制造、金融、交通运输领域,投资流量[注:既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所发生的对外直接投资的总额]均超过百亿美元。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我国“走出去”企业向投资所在地纳税555亿美元,比上年增长24.7%。同时,为当地提供约395万个就业岗位,中资企业“走出去”的互利共赢效果较为显著。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前10个月,我国对外非金融类直接投资627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3%。其中,流向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领域的投资均呈增长态势。同时,2023年前10个月,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为7909.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

致同全国国际服务线管理合伙人黄志斌表示,随着我国国际化的纵深发展,中资企业进军海外步伐加快、质量提升,从依靠传统贸易的“产品国际化”,到通过规模化海外投资的“资本国际化”,再到如今借助先进管理经验、高端技术深度优化海外市场运营的“能力国际化”,中资企业正在实现从“走出去”到“走进去”的跨越。

“中资企业‘走出去’实现跨越式发展,税收发挥着重要作用。”黄志斌分析,我国进出口税收政策体系日益完善,出口退税不断提速,国际税收事项审批变备案、递延纳税政策持续发力、“网上办”范围持续拓展,我国税务部门以更加便利高效的纳税服务举措,减轻企业对外投资的负担,护航中资企业高水平“走出去”。

■ 部分企业忽视税务事宜面临风险

跨境并购和绿地投资(即在投资目的国新设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是中国企业“走出去”的两种主要方式。致同咨询并购交易业务主管合伙人武建勇提醒中资企业,无论选择以哪种方式“走出去”,都应当结合投资目的国的经济环境、税收政策、用工政策、风俗文化等情况,更好地融入当地市场,实现本土化发展。

但是,从目前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情况来看,部分企业由于忽视对税务因素的考量,“走出去”效果未能达成理想预期。武建勇向记者表示,很多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没有搭建适当的税务架构,进而无法实现最优的税务成本。比如,有些企业盲目复制其他企业架构,有些企业忽略了实现税务架构需要满足的法律前提,有些企业则完全没有考虑资本弱化等因素。他建议企业在“走出去”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税务因素的影响,制定科学合理的税务架构,既要符合投资本身运营收益的税务成本优化,兼顾投融资成本的优化,也要考虑投资退出的税务成本。

一些企业认为,海外并购或投资的时间较为紧张,涉税问题并非关键事项,往往在业务已经发生后才关注潜在的涉税问题,由此引发税务风险,甚至承担不必要的成本。致同税务与商务咨询合伙人包孝先建议中资企业,在制定“走出去”计划时,有必要对涉税事项给予充分的重视,提前考量融资渠道、交易标的等事项中是否存在涉税风险,关注东道国税收政策要求和税收营商环境,做好全流程税务合规管理,确保对外投资决策更为科学合理。

■ 尽可能拉长时间轴考量涉税问题

分享会上,与会专家普遍认为,随着中资企业出海战略的不断升级,企业的税务策略应当更务实、更理性、更有侧重点、更关注细节。

“抠细节”,是做好税务管理工作的关键。最近,包孝先带领的团队遇到了一个中资企业收购欧洲家电公司的跨境并购案例。团队成员经过分析讨论认为,一旦交易发生,当地税务机关可能对标的方以前年度已经关闭的账目开展进一步稽查。为此,团队成员用了十几页的篇幅,详细阐述了标的方历史税务问题的兜底方案,从税务、财务、法律等专业角度继续细化相关条款。

包孝先表示,并购或投资交易可以仅通过一次交割得以实现,但是一些税法条款具有追溯机制,新的交易可能对历史税务处理产生影响,因此企业并购或投资交易带来的影响是具有持续性的。这就要求企业在签订相关交易合同时,尽量把时间轴拉长,既要关注过去和现在,也要预计未来,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并做好应对方案,不断完善交易合同中的涉税条款,降低税务风险。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专家同时提醒,部分东南亚、欧洲或拉美国家的税收优惠具有可选择性,企业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每年在当地的经营所得等不同因素,享受多种税收优惠。中资企业在出海前,有必要充分了解这些税收优惠的选择细节,用足用好税收优惠,助企业轻装出海。

优化管理机制,提升大企业税收管理效能

2023年12月30日版次:08 作者:新时代大企业税收管理研究课题组

有别于传统意义上以单户企业直接作为管理对象的做法,大企业税收管理往往需要从集团内的重点成员企业入手,再将管理视野和具体手段辐射应用于整个集团。根据部分省市探索“总对总”管理模式的实践看,优化大企业税收管理机制,既要有助于落实建立全国统一大市场等重要决策部署,也要考虑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征管能力存在差异的客观实际,进一步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等问题——这就需要按照分级分类管理理念,在“三不变”原则(即税务机关属地管理职责不变、内部部门税种管理职责不变、税款入库级次和归属不变)下,进一步细分各层级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形成纵向和横向工作合力,进一步增强大企业和基层税务机关对大企业税收改革的信心。

——对特大型企业和多总部企业,建立税务总局直管模式。在完善税收意义上大企业认定标准和机制的前提下,建议筛选跨省(境)经营、管理层级多、成员企业多、涉税事项复杂、经营范围广、纳税金额大的大企业为特大型企业,并在充分评估税务总局可用有效管理资源的前提下,确定税务总局直管特大型大企业名单,明确这些特大型企业和多总部企业分支机构所在地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和属地管理局责任。

在实务中,一些大企业集团总部层级高,业务板块较多,但税源结构上分布范围广,且在总部所在地税源占比较低,由省级税务部门开展“总对总”联系存在层级不对等、信息不集成、“指头对拳头、单兵对集团”等管理不对称问题。对该类型大企业,建议由税务总局统筹管理,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和属地管理局联动做好所在地成员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其中,税务总局负责和企业总部沟通,通过统筹全系统征管资源,实现对特大型企业总部及其成员企业管理的全国“一盘棋”,有效解决税企对接层级不对等问题,综合分析全集团涉税数据并作出管理决策,更高效地处理跨区域、跨税种等政策执行不一致的涉税争议事项。总局、省局、属地管理局三级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有效配合,从体制健全和机制优化上更好地发挥资源聚合优势。

实践中,还有部分大企业总部并不唯一。该类型大企业集团形成“多中心、多总部”的战略格局,同时具备业务领域广、商业模式创新快、成员企业多、组织架构复杂、关联交易频繁等特点,税源往往向单个总部所在区域及核心成员企业所在地集中,其余总部及成员企业由属地税务机关分散管理。对该类型大企业,建议由税务总局统筹开展税收管理,各相关省局分别对接当地企业总部并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其中,税务总局以信息收集、业务指导和解决跨省诉求为主,企业总部所在地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开展辖区内集团总部及成员企业管理。同时,企业各地总部所在地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通过积极开展对话交流,在涉税风险事项、税源动态变化、关联交易监控、政策统一适用等方面,建立起“左右协同、上下协力”的工作协调机制。

——对跨省市经营的总部集团企业,建立由具有管理优势的省局牵头、相关省局协同管理的“总对总”管理模式。对特大型企业建立税务总局直管模式的前提下,根据各省市大企业的客观分布情况和当地税务部门的管理优势,按照“既分属地又分行业”和“属地日常管理和总部集中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在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下,探索建立省局“总对总”管理模式。以某大型国有银行为例,该类型大企业集团总部所在地税源数量虽然占比较小,但属于总分机构类型,集团总部财务管理系统一体化程度高,具有集团决策高度集中化、分支机构高度同质化、交易处理高度自动化、内控执行高度一致化的特点,集团总部管理职能发挥显著,在日常的税务管理中该类型大企业纳税遵从度高,对省级税务机关配合度好。

基于此,对于金融行业大企业的管理,建议由具有丰富金融企业管理优势的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对全国大型金融企业税收征管,其他金融企业集中的省市税务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参与协同管理。日常税收征管和常规性纳税服务,依然由属地税务机关负责。对于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超出省局工作权限的事项,再由税务总局层面依法、依规处理。通过发挥税务总局和各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类部门在不同行业管理上的比较优势,逐步形成“总部对总部、系统对集团、网络对网络”系统集成优势,最大限度形成对某一类型企业更加有效的税收监管,最大限度地形成征管合力,从源头上解决大企业税收管理中长期存在的“盲人摸象”现象。

——对于在总部所在地税源集中度高且主要集中在某一省市经营的大企业,建立由所在地省局重点管理的“总对总”模式。除了特大型企业和跨省市经营的大企业外,还有一些大企业重点在某一省市经营(部分业务也可能扩展到周边省市)。该类型大企业集团在总部所在地税源占比较高,同时业务板块多元,经营主体分散。集团总部作为管理机构,对成员单位具体业务了解不够充分,成员单位与属地税务机关日常沟通联系紧密。对这类企业,建议由属地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在属地管理局的帮助下实施管理,税务总局给予一定的数据和业务支持。其中,税务总局以信息收集、业务指导和跨省诉求协调为主,省局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负责企业税收风险分析和中高风险的应对,属地管理局负责企业日常税收管理和低风险的应对。通过不同层级税务机关的有效配合,逐渐消除日常管理“死角”,持续提升服务和管理效能。

——对于独角兽等高成长性企业,建立由税务总局牵头负责,相关省局参与管理的“总对总”模式。以独角兽企业为代表的中小企业具有很高的成长性。如果待其达到税收意义上的大企业再进行有针对性管理,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效应。鉴于此,建议在税务总局大企业税收管理司增设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管理处,或明确现有处室担负相应管理职能,整合独角兽企业比较集中的省市税务局征管资源,将全国范围内具有较强高成长性的企业全部纳入日常税源监控和分析范围,进一步延伸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链条,增强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前瞻性和延续性。

(本文系中国税务学会重点课题“新时代大企业税收管理研究”的阶段性成果,执笔人:张剀 朱正萃)

民企如何在激烈竞争中走稳创新之路?有关专家支招——

用足税收优惠“活水” 补齐税务内控短板

2023年12月30日版次:05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雨柔 通讯员 刘浩彬

92.1%

统计数据显示,2023年—2023年,我国民营企业数量从1085.7万户增长到4457.5万户,10年间翻了两番,民营企业在企业总量中的占比由79.4%提高到92.1%。近10年,我国民营企业税收年均增长8.3%左右,占全国税收总额的比重从2023年的48%提高至2023年的59.6%,民营企业已经成为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日前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对此,中央财办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强调,要大力宣传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就业、财政税收、科技、创新等具有的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减税降费政策力度持续加大,税务部门以税费“减法”,换取民营企业发展“加法”和市场活力“乘法”。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专家表示,我国民营企业的创新投入持续增长,创新质量显著提升,不断取得发明专利数量与质量的突破,成为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作为对市场和政策都非常敏感的市场主体,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民营企业有必要通过健全的税务内控体系,将税费优惠“颗粒归仓”,集中资金持续加大研发力度——这既是一些发展较为成熟的民营企业的深切体会,也是一些快速成长的民营企业所欠缺的。

多种税收优惠持续鼓励创新

记者注意到,最近一段时间,国内诸多媒体在解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时,都聚焦退税减税缓税政策对民营企业发展的支持作用。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主任何代欣就认为,财税政策一直是帮助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

特别是在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方面,我国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集成电路企业税收优惠、重点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等多层次、成系列的税费优惠,全方位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前不久,国家出台了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今年1月1日起,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实际发生额在税前扣除,并可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这项政策再次发出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强烈信号,也必将引导更多民营企业开展基础研究。”采访中,多家民营企业财税负责人说。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发布《中国民营企业发明专利授权量报告(2021)》。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发明专利授权量达69.6万件,排名前十位的国内企业中,民营企业占据7席。全国工商联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国内外有效专利合计超过63.3万项,较上年增长53.6%。今年6月,华为集中发布了一批知识产权领域的代表性成果。据了解,华为2023年研发投入达1427亿元,占全年收入的22.4%,研发费用额和费用率均处于近10年的最高位。“民营企业越来越重视研发,与税收政策的引导和实实在在的支持有着密切关系。”孙洋说。

“研发投入越多,享受的税费优惠也越多!”在北京纳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通科技集团”)副总裁、研究院院长董骧看来,“真金白银”的税费优惠,是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攻克技术难题的底气所在。他告诉记者,作为一家民营科技企业,纳通科技集团自成立以来就十分重视研发工作,近几年的研发投入更是保持在年均1亿元以上,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等鼓励科技创新的税费优惠,每年节约税款近千万元。

同时享受多种税费优惠,对民营企业税务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在用足用好多重税费优惠方面,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集团”)的做法为民营企业提供了样本。据企业税务总监何光明介绍,除了与科技创新相关的税费优惠外,远东控股集团及其成员企业还享受了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增值税留抵退税、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等多项税费优惠。

何光明告诉记者,为了充分享受税费优惠政策带来的红利,远东控股集团不断提升税务合规管理水平,在及时、足额享受税费优惠的同时,尽可能防范潜在税务风险。一方面,重视对最新税费优惠政策的学习,企业财税人员积极参加税务部门组织的政策宣讲活动,并在企业内部开展相关学习讨论、梳理税费优惠政策要点,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税费优惠政策适用条件,确定能否享受税费优惠。另一方面,如果企业在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过程中遇到不确定性问题,会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确认相关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指标统计口径等情况,以免因对税费优惠政策理解不准确引发税务风险。

健全内控防止优惠资金“滴漏”

“税费优惠是一种特殊的财政支出。”中汇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孙洋表示,国家通过税费优惠的方式给予企业支持,就是希望企业能够在用足用好税费优惠的前提下,在国家期待的方向和领域大胆创新,从而借由技术突破实现高质量发展,进而贡献更多税收。从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和企业的目标是高度一致的。反之,如果企业不能用足用好税费优惠,甚至在享受税费优惠的过程中出现税务风险和声誉损害,那么就背离了国家出台税费优惠的初衷。“国家和企业高质量的目标就像一个水池,不能一边通过享受税费优惠‘蓄水’,一边又通过税务内控的短板‘放水’。”孙洋说。

在长期服务和管理民营企业的过程中,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张敖芳发现,虽然多数大型民营企业在不同程度上建立了税务内控体系,但是部分企业的税务内控管理制度与生产经营融合度不高,导致企业在生产经营流程关键节点仍有潜在的涉税风险,税务内控体系运行效果没有达到预期。

实务中,民营企业因税务管理不到位,错误享受税费优惠的案例并不少见。最近,某民营企业控股上市公司s公司就遇到了类似问题。2023年,s公司存在较大额度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导致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比例不足70%,不符合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但是,由于对税收政策的理解有偏差,s公司仍减按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最终需要补缴近1500万元的税款。

从大量民营企业的实践看,能否建立一套有效的税务内控机制,是能否将税费优惠“颗粒归仓”的关键。2023年底,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探索开展“共建大企业税务内控体系”服务项目,采取“企业主导+税务引导”的方式,结合企业的类型、所处行业以及信息化水平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循序渐进地引导企业健全税务内控体系。目前,该服务项目吸引了红豆集团有限公司、远东控股集团和无锡小天鹅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小天鹅”)等诸多民营企业参与其中。

无锡小天鹅是最早与税务部门达成合作意向的企业,专项团队历时4个多月,从企业财务、销售、研发和制造等7方面入手,运用遵循性测试、穿行测试和抽样测试等方法,全面梳理了500多个生产经营流程、优化完善了电商业务发票管理、研发项目立项评审等170多个税控关键节点。无锡小天鹅财务部部长兰晓琴告诉记者,通过参与“共建大企业税务内控体系”服务项目,企业实现了税务风险防控与生产经营活动的有效融合,税务风险实时监控和及时防范的能力显著提高。

结合“共建大企业税务内控体系”服务项目开展情况,张敖芳分析,部分民营企业在税务信息化建设方面相对薄弱,对其税务内控系统的有效运行产生一定影响。他建议民营企业借助信息化手段提高税务管理效率,通过自动化逻辑实施数据传导,增强企业税务数据的准确度和透明度。同时,民营企业还可以利用大数据技术整合分散的涉税信息,基于“业财税一体化”策略,分析、加工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涉税数据,并形成相关报告及时反馈至管理层,从税务视角为其作出科学合理的决策提供参考。

对于已经上市的民营企业而言,尤其要关注税务内控建设问题。孙洋表示,在a股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的数量占比超过2/3。近几年来,新上市的企业中约8成为民营企业。随着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涉税事项日益关注且关注点越来越细,如果已经上市的民营企业税务内控有漏洞,其潜在的税务风险很容易暴露,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害很可能超出想象。“作为公众公司,既要积极做税收的贡献者,也要做享受税费优惠的示范者,更要做税务内控的引领者。”孙洋说。

对来源于元宇宙的收入征税

问题不是该不该征,而是怎么征

2023年12月30日版次:05 作者:顾春晓

【新闻回放】近日,浙江省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浙江省元宇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引起广泛关注。《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浙江省元宇宙产业链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综合竞争力达到全国领先,带动相关产业规模2000亿元以上。

岁末年初,多地政府部门对元宇宙产业发展加强部署与规划。12月15日,浙江省对外发布《浙江省元宇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成为继上海、河南等地之后,又一个发布元宇宙规划的省份。与此同时,成都、武汉等省会城市,也纷纷出台元宇宙发展规划。随着各地发展元宇宙的步伐进一步加快,相关涉税问题愈发受到关注。从国内外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看,对来源于元宇宙的收入,关键问题不是该不该征税,而是怎么征。

据笔者了解,在即将过去的2023年里,全球不少国家和地区针对元宇宙相关业务交易,加快研究或推出相关税收规则。比如,印度政府通过了加密货币征税法案,自2023年4月1日起,向加密货币交易按照资本利得征收30%的税收;美国国税局将加密货币交易为美元等货币认定为应税事件,并要求美国人在其个人纳税表的第一页上记录他们的加密货币交易情况;新加坡财政部表示,新加坡现行所得税规则将适用于nft(非同质化代币)交易,意味着企业或个人发生nft交易需要缴纳所得税。可见,全球不少国家正紧跟元宇宙的发展,逐步颁布与元宇宙直接相关的税收法规并逐步开始征税,部分国家还将相关税率制定得很高。

我国目前虽未出台与元宇宙直接相关的税收法规,但从我国税法规定看,从元宇宙相关业务中取得收入需要纳税的基本逻辑,是十分清晰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也就是说,居民个人取得来自境内外的元宇宙相关收入需要纳税,非居民个人需要针对来自中国的元宇宙收入纳税。对于税收居民企业而言,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即居民企业无论其元宇宙业务收入来自境内还是境外,都需要确认所得并纳税。

无论从国际实践还是我国税法规定看,来源于元宇宙的业务收入需要纳税——这一点确定无疑。不过具体到实操中,元宇宙相关交易到底该如何征税,还存在一些政策空白和不确定性。

根据业界普遍观点,元宇宙是对现实世界的虚拟化,是数字经济的新内容和新发展。具体到税收实务中,元宇宙相关业务交易的实质如何界定尚无定论。目前,元宇宙中的业务交易以虚拟货币和nft交易为典型代表,其本质上交易的“产品”是数字,但这些交易究竟应视为转让财产行为还是著作权授权行为,不同的界定适用的征税规则完全不同,我国税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国际上的做法也不尽一致。

同时,元宇宙业务交易的支付方式,涉及虚拟货币、数字资产交换等情形,在不兑换为法定货币的情形下,如何确认收入,特别是在虚拟货币价格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如何准确确认计税基础,也是一个难题。

此外,元宇宙交易的纳税地点认定也面临不确定性。在元宇宙中,虚拟资产可能面临新的权属登记规则并影响相应的税源地归属。尤其值得关注的是,个人纳税人的纳税地点究竟应当是居民户籍地、受雇地还是常住地,有待进一步明确。

应当看到的是,元宇宙的发展将对社会生产生活产生方方面面的影响。作为一种新的经济和产业形态,税收规则的完善对元宇宙的良性发展不可或缺。对此,笔者认为,有关各方应当紧密协作,共同为元宇宙实现更好更快发展构建良好的税收制度环境。

笔者认为,在各地加快发展元宇宙产业的背景下,税务部门有必要加强对元宇宙实际发展情况的跟踪研究,深入调研并梳理相关涉税不确定性问题,适时对这些问题进行明确,为元宇宙业务交易更好开展提供清晰的税收指引。

对于参与元宇宙业务交易的企业和个人而言,应当始终保持涉税合规意识,特别是当遇到不确定性问题时,应积极主动与税务部门沟通,在税务部门的指导下准确进行税务处理。

对于越来越多涌现出的元宇宙平台运营方而言,除了应就实务中的涉税问题与税务部门保持密切沟通外,还应主动与税务部门就元宇宙涉税前沿问题加强理论研究合作,在助力元宇宙税收规则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厘清平台的纳税责任和扣缴义务,这样能更有效地防控涉税风险,为元宇宙业务的长远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系第六批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学员、立信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

【第14篇】中国税务报网络报

如何处理这些网络司法拍卖涉税问题?

2023年11月15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7 作者:赵优优 薛晶晶

核心观点

●完善司法拍卖涉税制度

●建立税务机关与法院的沟通协作机制

●制定税务机关参与司法拍卖分配的程序规则

近年来,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网络司法拍卖屡见不鲜。网络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通过互联网拍卖平台,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处置债务人财产的行为,可以以最大化交易价格将标的物变现,清偿债权人债权。从实践来看,该举措在促进民事案件执行、保障债务人和债权人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网络司法拍卖量增加,网络司法拍卖涉税争议越来越多,亟待妥善解决。

网络司法拍卖环节的涉税问题

笔者梳理近年来发生的网络司法拍卖案件,发现其中反映的涉税问题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拍卖公告的买方“包税”条款带来涉税风险。

拍卖不动产,关于谁是纳税义务人、税率多少、计税依据是什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等,我国税收法律法规都已作出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第三十条进一步明确:“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但在此司法解释出台前及以后,司法拍卖公告中不时出现“司法拍卖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这样的买方“包税”条款。

究其原因,在司法实践中,一些被执行人不具备履行债务能力,不能及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自己应承担的税款,导致买受人履行自己的法定纳税义务后,因被执行人欠税而无法办理拍卖取得不动产的过户手续,买方“包税”条款可保障拍卖执行。

为防止税款流失,我国在不动产税收征管体系中确立了“先税后证”制度,即先缴纳税款,才能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具体来说,在不动产买卖过程中,出卖人和买受人需要各自缴清应缴税款,由当地税务机关出具完税证明,买受人才能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但法院拍卖公告“包税”条款引发了涉税争议。首先,由买受人代替被执行人缴纳税费,税务机关为其开具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纳税人是被执行人,有关支出买受人无法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其次,买受人有权要求被执行人为其开具增值税发票,但被执行人往往处于非正常经营状态,无法提供发票。那么,买受人是否可以作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的适格主体,税务机关能否受理买受人的有关申请,都值得商榷。

二是基层在落实“先税后证”制度过程中存在难以准确把握之处。

笔者在工作中了解到,一些基层税务人员对“凭完税证明办理不动产产权变更登记”规定中的完税事项把握不准,不知道“先税”是指司法拍卖交易环节产生的税收,还是包括被执行不动产的往期欠税、被执行人的往期欠税。现实中,不少地方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要求买受人提供的完税证明不只是买受人应承担的契税,还包括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收甚至被执行人的所有欠税。这给买受人造成沉重的经济负担,难以完成不动产转移登记,也给税务人员带来了执法风险。

三是信息不畅影响税收优先权落实。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该法条明确规定了税收优先权。现实中,由于税务机关依职权只能调查与纳税人经营收入有关的账簿、报表及有关单据等,调查取证的范围、追缴税款的执行力度远不如法院。尽管多地已制定协税护税制度,但不少税务机关与法院之间并没有建立司法拍卖财产信息沟通交流机制,法院一般在完成拍卖被执行人不动产的程序后,就将所得收入划转到申请执行人的账户,税务机关事后发现时已经不能参与债权分配,影响税收优先权的落实。此外,在被执行人资不抵债的情况下,税收债权在民事强制执行中的顺位没有统一规定(破产企业除外),当税收优先权与其他债权优先权存在冲突时,法院如何抉择,也是问题。

可以从三个层面促进问题解决

综上所述,笔者建议从以下三个层面推进问题解决。

其一,加快推进税收立法,完善司法拍卖涉税制度。

首先,加快制定与网络司法拍卖涉税行为有关的规范性文件,总结实践中发生的各种涉税争议,制定统一的解决争议规范,特别明确税务机关征税、纳税人缴税、法院协税护税的行为规范,使税务机关和法院在处理网络司法拍卖涉税事宜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其次,法院在制定拍卖公告时应严格按照税法规定设定涉税条款,不能要求买方“包税”。再次,对“先税后证”制度中“先税”的范围予以明确,将其范围限定到仅指司法拍卖交易环节产生的税收,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最后,对税收债权在非破产企业执行程序中参与分配债权的受偿顺序予以明确,保障税收优先权的实现。

其二,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制定税务机关参与司法拍卖款分配程序规则。

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先税后证”制度规范税收征收行为,防范权力滥用。另外,明确法院和税务机关的税收执法权边界,并制定程序规则,规范税务机关参与司法拍卖款分配的具体流程。比如,规定在参与司法拍卖分配环节,税务机关应当向法院提供正式的公函,须注明被执行人的缴税情况、纳税义务、参与分配税收债权的法律依据、税额等信息,还须提供债权分配请求书,写明参与债权分配的原因,附上计税依据、计税方法、欠缴税费清单、税务事项通知书、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法律文书。

其三,建立多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税务机关与法院的沟通协作。

建立政府法制部门、法院和税务机关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民事执行程序中的涉税信息,避免因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所致的涉税争议。各部门可设立联络员,及时传递涉税案件信息,以便税务部门及时参与到法院制定的债权分配方案中。目前,一些地方税务机关已就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处理与当地法院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例如,最近,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税务局就与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展开协作。双方联合发布《关于建立司法协作(法税)工作意见的通知》,建立司法拍卖“事前预算、事中垫付、事后转接”的协作征缴模式,依托在邢台市政务平台搭建的数据交流专线,法院将司法拍卖成交信息传递到税务局,税务局依照规定计算不动产应缴税款并将信息传递到法院,在不动产税费申报环节由买受人先行垫付被执行人所欠税款,最后由法院将暂扣的税款转移支付给买受人。邢台市税务局和邢台市法院通过这样的协作机制,既保障了国家税收利益,也维护了买受人的权益,有效保障了税收优先权的实现。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邢台市南和区税务局。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第15篇】中国税务网官网

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已经开始,报名时间为2023年11月8日8:00至11月17日18:00。此次公开遴选,国家税务总局共设置26个职位,计划遴选公务员40人。为方便报考人员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下载、查阅《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报名前请详细了解税务总局公开遴选职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以及“其他条件”栏、“备注”栏所明确的有关要求。如有疑问,可拨打职位表中“考生咨询电话”栏对应电话号码进行咨询。

二、报考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发布的《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和《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填报说明》要求,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填写相关信息,清晰、有效上传《2023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个人免冠证件照等相关材料。未按要求填报信息或上传材料影响资格审查的,审查将不予通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一)报考人员要准确填写符合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和专业信息,其中,职位要求的学历须为报考人员已经获得的最高学历,并且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在2023年11月前取得;职位要求的专业为报考人员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二)报考人员学习经历须从大学阶段填起,并注明时间、院系、全日制或者在职学习、学历学位。例如:2023年9月—2023年7月,某大学法学系,全日制学习,本科,法学学士。上述信息均以报考人员所获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为准。

(三)报考人员各阶段工作,按工作单位、职务层次分段填写,填写应完整连贯。其中,机关工作经历应填写到处(科)室。借调工作经历以及与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相关的工作经历应注明。例如:

2023年8月—2023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某局某科,一级科员;

2023年8月至今,北京市朝阳区某局某科,四级主任科员。

2023年8月—2023年8月,北京市某局某处,借调工作。

(四)报考人员须在“年度考核情况”栏如实填写年度考核等次,主要包括3种情况:优秀、称职和试用期不确定等次。

(五)报考人员须在“家庭主要成员情况”栏如实填写父母、配偶、子女及兄弟姐妹等家庭成员的姓名、关系、工作单位、职务等信息。个体经营、务农或待业,请按照实际情况予以注明。对于已经退休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退休)”;对于已经去世的家庭成员,在完整填写上述信息的基础上,注明“(已去世)”。

(六)报考人员须在“本人承诺”栏,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签名承诺,因信息不实产生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签名务必由报考人员本人手写并填写落款日期。报考人员未签名承诺的,遴选机关将不予审核。

(七)“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意见”栏须由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在指定位置盖章并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落款日期。公章图案应工整清晰,联系人及电话须真实有效。未加盖公章、填写联系人信息的,遴选机关将不予审核。

(八)遴选职位对计算机等级、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职业资格条件有明确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在“其他”栏注明本人相关情况。

(九)报考人员请务必准确填写手机和固定电话号码,及时接收遴选机关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相关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十)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考时符合资格条件,报考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遴选机关将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三、关于报考专业,作如下说明:

(一)专业类别目录表(见附件)根据税务机关实际岗位需求编制,包含了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所需的相关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在本表范围内的一般不接受报考。个别相近专业拟尝试报考的,请如实填写本人所学专业名称并在“其他”栏内完整填报所有学科名称及成绩,由遴选机关根据报考人员实际情况及遴选岗位需求,综合进行资格审查。

(二)专业学位硕士所学专业名称在表中的,可以按对应的专业进行报考。例如:“会计硕士”可按“会计学”报考“工商管理类”职位。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同时属于不同专业类别的,相关专业类别均可报考。例如:“经济统计学”专业既可报考“经济学类”职位,也可报考“统计学类”职位。

欢迎广大考生报考!

附件:专业类别目录表

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

2023年11月8日

附件

专业类别目录表

序号

专业类别

目录表包含专业

1

哲学类

哲学,逻辑学,宗教学,伦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外国哲学,美学,科学技术哲学

2

经济学类

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国民经济管理,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商务经济学,能源经济,劳动经济学,经济工程,数字经济,理论经济学,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西方经济学,世界经济,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国防经济,海洋经济学,环境经济,环境资源与发展经济学

3

财政学类

财政学,税收学,税务,国际税收

4

金融学类

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金融数学,信用管理,经济与金融,精算学,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

5

经济与贸易类

国际经济与贸易,贸易经济,国际文化贸易,国际贸易学,国际经济发展合作

6

法学类

法学,知识产权,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国际经贸规则,司法警察学,知识产权法,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含:劳动法学、社会保障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含: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军事法学,法律,纪检监察

7

政治学类

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注:该专业名称为“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国际文化交流,欧洲事务与欧洲关系,东亚事务与东亚关系,国际事务,政治学理论,中外政治制度,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国际关系,国际政治经济学

8

社会学类

社会学,社会工作,人类学,女性学,人口学,民俗学(含:中国民间文学)

9

民族学类

民族学,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与政策,中国少数民族经济,中国少数民族史,中国少数民族艺术

10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马克思主义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中国***历史,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与中国***党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11

公安学类

公安学,治安学,侦查学,边防管理,禁毒学,警犬技术,经济犯罪侦查,边防指挥,消防指挥,警卫学,公安情报学,犯罪学,公安管理学,涉外警务,国内安全保卫,警务指挥与战术,技术侦查学,海警执法,公安政治工作,移民管理,出入境管理,警务,铁路警务

12

教育学类

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比较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职业技术教育学,卫生教育,认知科学与技术,劳动教育

13

中国语言文学类

中国语言文学,汉语言文学,汉语言,汉语国际教育,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古典文献学,应用语言学,秘书学,中国语言文化,对外汉语,中国学,文秘教育,文艺学,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中国古典文献学,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中国语言与文化

14

新闻传播学类

新闻传播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传播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数字出版,时尚传播,国际新闻与传播,会展,新媒体与信息网络,媒体创意,新闻与传播,出版,广播电视新闻学

15

历史学类

历史学,考古学,世界史,文物与博物馆学,文物保护技术,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文化遗产,科学史,世界历史,博物馆学,史学理论及史学史,考古学及博物馆学,历史地理学,历史文献学(含∶敦煌学、古文字学),专门史,中国古代史,中国近现代史,中国史

16

数学类

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理基础科学,数据计算及应用,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

17

物理学类

物理学,应用物理学,核物理,声学,量子信息科学,理论物理,粒子物理与原子核物理,原子与分子物理,等离子体物理,凝聚态物理,光学,光学工程,无线电物理,系统科学与工程

18

化学类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生物学,分子科学与工程,能源化学,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化学测量学与技术

19

地理科学类

地理科学,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理信息科学,地理学,自然地理学,人文地理学,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

20

海洋科学类

海洋科学,海洋技术,海洋资源与环境,军事海洋学,物理海洋学,海洋化学,海洋生物学,海洋地质

21

地球物理学类

地球物理学,空间科学与技术,防灾减灾科学与工程,固体地球物理学,空间物理学,行星科学

22

地质学类

地质学,地球化学,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古生物学与地层学,构造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

23

生物科学类

生物科学,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生态学,整合科学,神经科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生物资源科学,生物安全,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生物信息技术,医学信息学,生物学,植物学,动物学,生理学,水生生物学,微生物学,神经生物学,遗传学,发育生物学,细胞生物学,生物物理学

24

心理学类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儿童发展科学,犯罪心理学,航空航天心理学,计量心理学,临床认知神经科学,学校心理学,健康心理学

25

统计学类

统计学,应用统计学,经济统计学,数量经济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26

力学类

力学,理论与应用力学,工程力学,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固体力学,流体力学

27

机械类

机械,机械工程,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工程机械,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制造自动化与测控技术,制造工程,体育装备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机械工艺技术,机械制造工艺教育,机械维修及检测技术教育,微机电系统工程,机电技术教育,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及理论,智能制造工程,智能车辆工程,仿生科学与工程,新能源汽车工程,船舶工程,兵器工程,工业设计工程,智能制造技术,机器人工程,增材制造工程,智能交互设计,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

28

仪器类

测控技术与仪器,精密仪器,智能感知工程,电子信息技术及仪器,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仪器科学与技术

29

材料类

材料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材料物理,材料化学,冶金工程,稀土工程,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加工工程,复合材料与工程,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焊接技术与工程,功能材料,生物功能材料,纳米材料与技术,新能源材料与器件,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冶金物理化学,钢铁冶金,有色金属冶金,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复合材料成型工程,智能材料与结构,材料与化工,材料工程,光电信息材料与器件

30

能源动力类

能源动力,能源与动力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能源工程及自动化,能源动力系统及自动化,能源与资源工程,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风能与动力工程,工程热物理,热能工程,动力机械及工程,流体机械及工程,制冷及低温工程,化工过程机械,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储能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核能工程,航空发动机工程,燃气轮机工程,航天动力工程,清洁能源技术,储能技术,能源服务工程,氢能科学与工程,可持续能源

31

电气类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电气信息工程,电力工程与管理,电气技术教育,电机电器智能化,智能电网信息工程,光源与照明,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电机与电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高电压与绝缘技术,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工理论与新技术,电气工程,电缆工程,能源互联网工程,智慧能源工程

32

电子信息类

电子信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真空电子技术,通信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微电子科学与工程,微电子学,微电子制造工程,微电子材料与器件,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光电子技术科学,信息显示与光电技术,光电信息工程,光电子材料与器件,信息工程,信息科学技术,信息物理工程,广播电视工程,水声工程,电子封装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医学信息工程,电磁场与无线技术,电波传播与天线,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信工程及管理,应用电子技术教育,物理电子学,电路与系统,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电磁场与微波技术,通信与信息系统,信号与信息处理,人工智能,海洋信息工程,集成电路工程,柔性电子学,智能测控工程

33

自动化类

自动化,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系统工程,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导航、制导与控制,控制科学与工程,机器人工程,邮政工程,核电技术与控制工程,智能装备与系统,工业智能,控制工程,智能工程与创意设计

34

计算机类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仿真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网络工程,信息安全,科技防卫,物联网工程,传感网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影视艺术技术,智能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网络安全与执法,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新媒体技术,电影制作,保密技术,服务科学与工程,区块链工程,计算机技术,大数据技术与工程,网络与信息安全,密码科学与技术,虚拟现实技术

35

土木类

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教育,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设施智能技术,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岩土工程,结构工程,市政工程,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桥梁与隧道工程,铁道工程,智能建造,土木、水利与海洋工程,土木、水利与交通工程,土木水利,农田水土工程,人工环境工程,城市水系统工程,智能建造与智慧交通

36

水利类

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水务工程,水利科学与工程,水文学及水资源,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工结构工程,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智慧水利

37

测绘类

测绘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导航工程,地理国情监测,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38

化工与制药类

化工与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再生资源科学与技术,能源化学工程,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化学工程,化学工艺,生物化工,应用化学,工业催化,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安全工程,涂料工程,精细化工

39

地质类

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旅游地学与规划工程,矿产普查与勘探,地球探测与信息技术,智能地球探测,资源环境大数据工程

40

矿业类

采矿工程,石油工程,煤及煤层气工程,矿物加工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矿物资源工程,海洋油气工程,安全技术及工程,油气井工程,油气田开发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智能采矿工程,碳储科学与工程

41

纺织类

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纺织科学与工程,丝绸设计与工程

42

轻工类

轻化工程,轻工技术与工程,包装工程,印刷工程,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化妆品技术与工程,制浆造纸工程,制糖工程,发酵工程,皮革化学与工程,生物质能源与材料

43

交通运输类

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建设与装备,航海技术,轮机工程,飞行技术,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交通信息与控制工程,交通设备信息工程,救助与打捞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载运工具运用工程,交通运输工程,轨道交通电气与控制,邮轮工程与管理,轨道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运输,水路交通运输,航空交通运输,管道交通运输,智慧交通,智能运输工程

44

海洋工程类

海洋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海洋工程与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水声工程,海洋机器人,智慧海洋技术

45

航空航天类

航空航天工程,航空工程,航天工程,飞行器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飞行器动力工程,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飞行器适航技术,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智能飞行器技术,空天智能电推进技术

46

农业工程类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农业电气化,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土地整治工程,农业智能装备工程,农机装备工程

47

林业工程类

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工程,林产化工,家具设计与工程,木结构建筑与材料

48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科学,地球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环保设备工程,资源环境科学,资源科学与工程,水质科学与技术,资源与环境

49

生物医学工程类

生物医学工程,医疗器械工程,临床工程技术,康复工程,生物与医药

50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储运与加工教育,食品工艺教育,食品质量与安全,农产品质量与安全,粮食工程,乳品工程,酿酒工程,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食品科学,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水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食品安全与检测,食品营养与健康,食用菌科学与工程,白酒酿造工程,食品工程,发酵工程,食品加工与安全

51

建筑类

建筑学,城乡规划,城市规划,风景园林,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历史建筑保护工程,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城市规划与设计(含∶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建筑技术科学,人居环境科学与技术,城市设计,智慧建筑与建造

52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安全科学与工程,安全工程,雷电防护科学与技术,灾害防治工程,应急技术与管理,职业卫生工程

53

生物工程类

生物工程,生物系统工程,轻工生物技术,生物制药,合成生物学,生物技术与工程

54

植物动物生产类

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种子科学与工程,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茶学,烟草,应用生物科学,农艺教育,园艺教育,智慧农业,菌物科学与工程,农药化肥,动物科学,经济动物学,作物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作物遗传育种,果树学,蔬菜学,农业,农艺与种业,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生物农药科学与工程,生物育种科学,饲料工程,智慧牧业科学与工程

55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农业资源与环境,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生物质科学与工程,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土地科学与技术,湿地保护与恢复

56

动物医学类

动物医学,动物药学,动植物检疫,实验动物学

57

林学草学水产类

林学,园林,森林保护,经济林,草业科学,草坪科学与工程,林木遗传育种,森林培育,森林保护学,森林经理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园林植物与观赏园艺,水士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林业,风景园林,智慧林业,水产,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水族科学与技术,捕捞学,渔业资源

58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管理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系统理论,系统科学与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房地产经营管理,工程造价,保密管理,系统分析与集成,系统科学,邮政管理,大数据管理与应用,工程审计,计算金融,应急管理

59

工商管理类

工商管理,商务策划管理,特许经营管理,商品学,连锁经营管理,食品经济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国际商务,人力资源管理,审计学,资产评估,物业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旅游管理,劳动关系,体育经济与管理,体育经济,体育产业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市场营销教育,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技术经济及管理,零售业管理,创业管理,海关稽查

60

财会审计类

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

61

农业经济管理类

农业经济管理,农林经济管理,农村区域发展,农业经营管理教育,林业经济管理,农业管理,农村发展

62

公共管理类

公共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安全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应急管理,高等教育管理,职业技术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学,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海关管理,交通管理,航运管理,海事管理,公共关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教育经济与管理,健康服务与管理,海警后勤管理,医疗产品管理,养老服务管理,海关检验检疫安全,海外安全管理,自然资源登记与管理,慈善管理

63

社会保障类

劳动与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医疗保险

64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图书馆学,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情报学,图书情报

65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工程与管理,采购管理,供应链管理

66

工业工程类

工业工程,总图设计与工业运输,标准化工程,质量管理工程,产品质量工程,工业工程与管理

67

电子商务类

电子商务,网络经济学,电子商务及法律,跨境电子商务

68

旅游管理类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69

戏剧与影视学类

戏剧与影视学,表演,戏剧学,电影学,影视学,导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广播影视编导,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学,录音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技术,戏剧教育,媒体创意,戏剧戏曲学,广播电视艺术学,戏剧,戏曲,电影,广播电视,曲艺,音乐剧

70

设计学类

设计学,艺术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装潢设计与工艺教育,数字媒体艺术,数字游戏设计,艺术与科技,音乐科技与艺术,会展艺术与技术,设计艺术学,新媒体艺术,包装设计,艺术设计,珠宝首饰设计与工艺

71

英语相关专业

英语,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商务英语,英语语言文学,翻译[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翻译”专业],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语言学[注:指所学语种为英语的“语言学”专业]

72

其他外语语种

[参照英语]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

《中国税务之歌mp3(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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