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帐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务帐怎么做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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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书立、领受购销合同等凭证行为征收的税款,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交纳方法。由于企业交纳的印花税,是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以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的方法交纳的税款。
(1)按合同自贴花:一般情况下,企业需要预先购买印花税票,待发生应税行为时,再根据凭证的性质和规定的比例税率或者按件计算应纳税额,将已购买的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划销,办理完税手续。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时税款的情祝,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清算的问题。企业交纳的印花税可以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2)汇总缴纳: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3)企业按照核定征收计算缴纳印花税
企业按规定应交的印花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印花税”明细科目核算。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印花税
贷:银行存款
1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扩大和稳定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来源,国家开征了城市维护建设税。
在会计核算时,企业按规定计算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实际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贷:银行存款
12
● 企业所得税
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依照有关所得税法及其细则的规定需要交纳所得税。
企业应交纳的所得税,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核算;当期应计入损益的所得税,作为一项费用,在净收益前扣除。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该明细科目的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和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贷方发生额,反映按规定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多缴或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或预缴的所得税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缴税费——应交所得税
其中符合条件小型微利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西部大开发企业等优惠税率类型企业,按照优惠税率计算应缴的所得税额。
(2)交纳当期应交企业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借:应缴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等
(3)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资产,就是未来预计可以用来抵税的资产,递延所得税是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在纳税影响会计法下才会产生递延税款。是根据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及适用税率计算、影响(减少)未来期间应交所得税的金额。说通俗点就是,因会计与企业所得税的差异,当期多交企业所得税税,未来可税前扣除的金额增加,即未来少交企业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确定或者增加递延所得税资产时账务处理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
贷: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一般情况下,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对应科目是“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与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应科目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以后年度做纳税调减或者未来期间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税所得抵扣时账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13
● 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是国家为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农用耕地而征收的一种税。耕地占用税以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计锐,按照规定税额一次征收。企业交纳的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企业按规定计算交纳耕地占用税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14
● 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所有购买和进口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行为,按计税价格10%征收的一种税。
按规定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企业购置免税、减税车辆后用途发生变化的,按规定应补缴的车辆购置税: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15
● 契税
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买卖、赠与或交换需按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的3%至5%征收契税。纳税人为受让人。其中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按规定缴纳的契税
借: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
16
● 文化事业建设费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国务院为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拓展文化事业资金投入渠道而对广告、娱乐行业开征的一种规费。
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计费销售额的3%计算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含增值税。
计算应交时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缴税费——应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实际上交时
借:应缴税费——应缴文化事业建设费
贷:银行存款
17
● 水利建设基金
计算应交时
借:管理费用-水利建设基金
贷:应缴税费-应缴水利建设基金
实际上交时
借:应缴税费——应缴水利建设基金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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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计算应交时
借: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应缴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实际上交时
借:应缴税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贷:银行存款
随着税收大数据的不断完善,各种税务模型的建立,以及留抵退税严厉稽查的执行,私户收款的风险越来越大。税务局也曝光了不少关于私户收款偷税被查的案例,今天我们就通过几个案例给大家聊一下这个事情,建议大家对照规避风险。
银行卡 信用卡
1、厦门某公司,因私户收款被查,补税+罚款+滞纳金:1000多万!
厦门的l公司,是厦门知名的老牌音响设备制造企业。厦门税务稽查局收到一封匿名的举报信称:该公司通过账外销售、私人账户收取货款的方式,共隐瞒销售收入3000多万元,存在逃避纳税违法行为。
举报信中附带了该公司用于账外收款的私人账户卡号,以及这些卡号户主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信息。
稽查人员展开调查,通过分析企业财务申报数据发现:该企业的收入(每年只有600万-800万)、利润(时不时亏损),跟企业的行业地位、市场占用率等实际情况不符。
于是税务局决定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并在公司出纳的电脑里发现《订货及出货统计表》,以及大量的销售合同、发货单、快递单等材料。
然后通过个人账户的资金流明细、公司对公账户资金流明细与《订货及出货统计表》进行比对,证明了厦门l公司的违法行为:隐瞒收入3899.49万。
最终,l公司被要求:补缴税款712.26万元,加收滞纳金,并罚款322.38万元。
2、佛山某公司用24个私户避税被税务稽查,罚款146多万!
佛山市某不锈钢有限公司,2016-2023年间,通过齐某某等24个银行账户收取销售款1400多万,且未登记入账,未纳税申报。2023年,利用私人账户收取租赁款50多万,只申报42857.14元,少申报445849.03元。
公司上述行为,被税务局认定为偷税(涉及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并最终被罚款(0.6倍罚款):1463341.07元。
3、已经公开曝光90多家企业骗取留抵退税被查案例,多数涉及隐匿收入!
而其中最多的又是利用个人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乃至现金等手段收款!现在国家在严查留抵退税,顺手也就把私户收款避税被查了!严查时期,提醒大家,千万注意避雷。
有人问了,税务局到底是怎么发现我可能有违法行为的呢?顺便给大家讲一下,税务局是怎样选择稽查对象的:
基本上来讲,税收大数据时代,你只要数据有疑点,就被推送到稽查人员那里,然后再进一步进行分析研判,轻微的可能让你说明异常理由,严重的可能就来个突击上门检查了。
最后,提醒大家注意,2023年及以后,企业私户避税真的行不通了。税务局、银行等多部门已经实现联动,个人账户大额交易也会被严格监管,税负率、企业收入、利润率等相关指标也已经建立了数据分析模型……
私户避税,还想不被发现,现在基本已经不太可能了。
易算盘导读:
2023年了,还有不少企业为了少缴税,试图利用私人账户来“避税”。
提醒:2023年税务稽查,不仅要查公司的账户,更会重点稽查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的个人账户!
一旦被稽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纳大量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更要承担刑事责任!
案例一
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向北京创四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通州国税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元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均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
处罚决定:
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本来想“避税”,结果被追回税款不说,还倒贴了23.9万罚款,更重要的是影响以后的企业信用等级,得不偿失!
案例启示:
权利来自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有限是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你的监管有限,根据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可以检查从事生产经营的涉嫌纳税人的银行存款账户,包括纳税人存款账户余额和资金往来情况。
今年国税金税三期启用以来,好多没有发生真实业务,而是从朋友公司或者直接从市面上买回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销项税额的都纷纷被国税的金三税务系统排查出来了,从而要求企业做进项转出。由此要补交税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的企业为数不少。
有些地方参考行业利润率来定企业税负,把税负标准化,凡是不达标的一般纳税人,请明年补税,而且是按指定金额补税,不补?严查!
每月你网上报送的数据成为税务评估、稽查案源的来源,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只要金三检测出动态数据比对不对,税负率偏低,系统会自动预警。
再次提醒:企业负责人和财务,企业节税应采取合法合规途径,杜绝税负预警和税务稽查!
@马小兔兔兔兔兔:金三的威力杠杠的,最近税局挤满了抱着账去解释进项销项的,我见了一个企业罚款三十万。这么强大的功能赶紧都出来,这样做财务心就不累了。
@许克安:如果没有发生真实业务,千万不要从外面购买进项票抵扣。
案例二
老板与控制公司资金频繁交易被税务调查
2023年6月,眉山市某商业银行依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向眉山市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提交了一份有关黄某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眉山市人民银行立即通过情报交换平台向眉山市地税局传递了这份报告。
黄某在眉山市某商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期间共发生交易1904笔,累计金额高达12.28亿元。这些交易主要通过网银渠道完成,具有明显的异常特征。(这个老板2年操作1904笔,金额这么高,这个企业出纳也够累的)
其账户大额资金交易频繁,大大超出了个人结算账户的正常使用范畴。其账户不设置资金限额,不控制资金风险,不合常规。
黄某本人身份复杂,是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个人账户与其控制的公司账户间频繁交易,且资金通常是快进快出,过渡性特征明显。(其实现实中大多数企业老板私户都是这么操作的)
最终,税务查出来黄某2023年从其控股的眉山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2亿元,未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万元。
案例启示:
1.个人账户大额和可疑交易银行税务将共享信息!
国家明确要求各部门发现异常,互相分享信息。之前税务掌握私人账户资金变动是非常困难的,现在变得越来越容易!
2.法人和公司账户频繁资金往来风险大!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虽然有权查询个人和企业银行账户,但是程序和掌握的信息有限,执法力度往往打折扣。但从2023年开始,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
3.虚开发票路子彻底堵死!
为什么还和虚开发票有关系呢?因为目前主流的虚开发票的方式往往是高开发票扣除手续费后流回公司老板私人账户。以后这些异常的资金交易被监管之后,虚开发票的资金流水落石出!虚开发票走到尽头!
4.公司偷税必然遭严查!
公司偷税的一贯伎俩往往也是公司收入频繁流入老板个人账户!税务和银行没有深度合作之前,似乎税务的稽查手段有限。但是现在可能在税务局拿到银行的数据就已经大体发现企业偷税的链条了!
2023年这些税务风险剧增
1 .虚开发票将清算
税务已经打造了最新税收分类编码和纳税人识别号的大数据监控机制,今年可能将有更多企业因为历史欠账虚开发票被识别出来!
2 .高收入个税将面临严格管控
2023年新个税法正式实施,中国将参与涉税信息交换,高工资、多渠道、多类型收入的将面临严查!
3 .股权转让税务政策面临变数
之前中国各地热火朝天的合伙基金的避税政策可能要清理,甚至要改正。因为目前其实股权转让这一块个税已经明确了,有些地方执行出现了偏差,必须清理和改正!
4 .新业态征税将有大进展
中国没有业态不在税务监管范围之外!目前税务监管没有法外之地!
个人账户进账多少会被查?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7年3月1日施行了《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
其中明确指出了监管的范围,“本办法所称人民币支付交易,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通过票据、银行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网上支付和现金等方式进行的以人民币计价的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交易。”
并且要求金融机构的营业机构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对大额支付交易和可疑支付交易进行记录、分析和报告。
1 .对于大额支付交易的规定
(1)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单位)之间金额100万元以上的单笔转账支付;
(2)金额20万元以上的单笔现金收付,包括现金缴存、现金支取和现金汇款、现金汇票、现金本票解付;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之间以及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之间金额20万元以上的款项划转。
如果发生了大额交易,金融机构要执行以下操作:
大额转账支付由金融机构通过相关系统与支付交易监测系统连接报告。并在交易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告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大额现金收付由金融机构通过其业务处理系统或书面方式报告。并在于业务发生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并由其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
2 .对于可疑交易的管理办法
(1)短期内资金分散转入、集中转出或集中转入、分散转出;
(2)资金收付频率及金额与企业经营规模明显不符;
(3)资金收付流向与企业经营范围明显不符;
(4)企业日常收付与企业经营特点明显不符;
(5)周期性发生大量资金收付与企业性质、业务特点明显不符;
(6)相同收付款人之间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收付;
(7)长期闲置的账户原因不明地突然启用,且短期内出现大量资金收付;
(8)短期内频繁地收取来自与其经营业务明显无关的个人汇款;
(9)存取现金的数额、频率及用途与其正常现金收付明显不符;
(10)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短期内累计100万元以上现金收付;
(11)与贩毒、走私、恐怖活动严重地区的客户之间的商业往来活动明显增多,短期内频繁发生资金支付;
(12)频繁开户、销户,且销户前发生大量资金收付;
(13)有意化整为零,逃避大额支付交易监测;
(14)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15)金融机构经判断认为的其他可疑支付交易行为。
上面中所说的的“短期”,指10个营业日以内。
如果金融机构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发现有客户符合上面可疑交易所列情形的,应记录、分析该可疑支付交易,填制《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进行报告。
政策性银行、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需要报送一级分行。一级分行经分析后应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同时报送其上级行。
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联合社、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营业机构发现可疑支付交易的,要把报告表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中国人民银行其他地市中心支行于收到《可疑支付交易报告表》后的第2个工作日报送所在省的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
最后再次提醒:
遇到不听会计劝阻,继续以上违法行为的公司和企业老板,最好尽早告辞!
如果你看到这篇文章后,存在以上任何一种行为,请不要抱有幻想,立马停止。
2023年的税收,作为企业老板,你必须知道,面临的风险,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应该怎么规避企业的财务风险,怎么判断和评价财务和业务做得好与坏,这些是老板需要学习和掌握的财务管理知识。
来源:网络资料
如有侵权,请原作者与小编联系。
不是企业老板为了少缴税,方法可以说是层出不穷啊。公转私、私户收款,只要能进口袋的钱多一点,他们可谓是无所不用其极。作为财务人员就像夹心饼干一样,在老板和税务局之间左右为难。
建议大家把今天的文章默默转发到朋友圈,还可以悄咪咪设置一下仅老板可见,让他们看一看这些行为都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
那么今天我们就先从真实发生的案例来讲起!
还在公转私、私户收款?罚款罚到倾家荡产!
案例一
事情大致经过:
该公司2023年-2023年账外取得电动车及配件的销售货款,未申报纳税。
2023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12,193,078.7元,其中11,495,378.7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
2023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销售货款27,883,309.65元,其中27,018,459.65元未入账、未申报纳税。经轧留抵后,追缴增值税税款2023年1,670,268.7元,2023年3,839,500.25元。
追缴企业所得税2023年、2023年合计439,662.71元。因该公司隐匿废料收入、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账簿上少列收入、多列支出的行为构成偷税,拟对应追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处50%罚款,计2,974,715.87元。
这是一个深刻的教训,告诫老板们,一定引以为鉴!
案例二
案件总结:因为个人账户收取营业款项且用替票方式逃避缴纳税款,被认定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补税57,388元。真的是得不偿失啊!
个人银行账户进账多少会被审查?
关于现金:个人银行账户一次性取出或存入5万以上现金(含五万),或者是当天累计存入取出5万以上现金(含五万),就会引起银行的注意,需要审核。
关于转账:当天单笔转账或者累计到了50万人民币(含50万)以上的话,就会激活银行的监控系统,这笔资金在转入他人账户之前会被审核。
风险无处不在?
1.公转私风险
如果你是私人账户避税,一旦被查补税都是小事,还有滞纳金加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同伙作案的会计责任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吊销会计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会计岗位。
如果单位是非法经营,未经允许经营违法的商品,一旦被认定非法经营,那就是罚款+判刑,具体量刑如下:
自然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耍小聪明,就是想不交税私自占有资金,长期挂账,如果现在不被查出,注销时一定是个问题,到时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2.私户收款风险
(1)无法取得扣除凭证的风险
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凭证,那首先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性让人怀疑,另一方面所得税上也面临着无法扣除的损失。
而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支付给个人的款项一方面很难要到扣除凭证,一方面对于不同业务取得什么样的扣除凭证很多人也比较模糊,而因此带来的税务风险也不容忽视。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风险
对于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些项目款项,我们很多时候都没有这个意识,特别是有些取得了发票的款项,我们更不会产生代扣代缴的意识。这也就产生了相应的纳税风险。
通过对比上图,可以发现,只有经营所得不属于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除申报的范围。
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所得时候,除了对方是经营所得,其他都属于实行全员全额扣除范围的所得,扣缴义务人应该依法代扣代缴其个人所得税。
小心!这些情况统统不行!
现实中,很多老板认为这个企业是我的,公司账户上的钱也就是我个人所有,我可以随意支配,想转出就转出!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来看看以下的几个情况,一起来判断一下!
1.老板说“我要用钱,你从公司账户上转100万给我”。但是没有任何其他文件证明,这样可以吗?
当然不可以。这样直接转会产生挪用公款的风险,如果是借款,签署借款协议,之后归还还是可以的。
需要注意的是,老板的借款长期不还,是要按照”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很多老板都是拿钱容易还钱难,通过公司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一旦被税务稽查还是要补税!
2.不是10万才会被重点监控,我拆分成小金额不就行了吗?
那你真的想多了!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额现金交易”情形会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所以,这个方法不可行!
3.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进行大额转账可以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大额交易报告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银发〔2018〕125号),2023年1月1日起,非银行支付机构也要提交大额交易报告了。
也就是说,即使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转账出现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也将受到严查!
4.我们老板的个人账户和公司账户有资金频繁往来会有风险吗?
个人账户与其控制的公司账户间频繁交易,容易受到税局关注,税局会认为企业存在逃税、避税等违法行为的嫌疑。
小编提醒:如果是私人账户避税,一旦被查补税都是小事,还有滞纳金加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同伙作案的会计责任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甚至吊销会计职业资格证书,不得从事会计岗位。所以不怕公户转私户,就怕不知不觉中会计人员背黑锅!
总结
企业在处理账务的过程中要做到规范准确。公私账一定要区分开来,公账只能用于企业经营,正常申报纳税,这样法律风险相对可控。民营企业应当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逐步提高企业的合规程度。如果公账与私账收付款无法避免,也应当降低违规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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