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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发票代码(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7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发票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务发票代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税务发票代码

【第1篇】税务发票代码

1如何用微信扫二维码快速开发票

如何用微信扫二维码快速开发票?以下就是如何用微信扫二维码快速开发票等等的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

1 打开微信,选择最下面一行的'发现'。

2 点击 '小程序',进入小程序界面。

3 点击'搜索小程序',输入'发票小助手'。

4 选择'发票小助手',点击进入。

5 进入'添加发票抬头'界面,发票可以选择个人或者单位,这里选择'单位',然后依次你所在单位的各种信息。比如我是广州单位的,填写该公司相关信息。

6 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到微信-'我'。

7 跳转到'查看发票抬头'界面,这样可以点击右上角将该发票抬头信息,分享给同事了。

8 点击微信主界面,最右下角的 '我'。

9 出现界面后,点击第一行的微信号等内容。

10 点击'我的发票抬头'。

11 可以查看到我的发票抬头信息,点击刚保存单位名称后面的感叹号标志。

12 这就是保存的发票抬头信息了,向别人开票的时候出示该二维码就可以了。

2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开发票要怎么打印

1、首先,打开你的电脑,找到传送给你的电子发票,如果是电子邮箱要下载后才能打印(如下图),接收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发给你的电子发票。

2、下载电子邮箱中的要打印的电子发票,且电脑装有支持pdf文件读取。

3、如果不做任何修饰的话,用a4纸打印出来会很大,可以自己进行图片修整。

4、最简单的是用word的文档,插入图片,对图片进行大小调整。

5、然后运用word软件直接把调整好的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就可以了。

二维条码/二维码(2-dimensional bar code)是用某种特定的几何图形按一定规律在平面(二维方向上)分布的黑白相间的图形记录数据符号信息的;在代码编制上巧妙地利用构成计算机内部逻辑基础的“0”、“1”比特流的概念,使用若干个与二进制相对应的几何形体来表示文字数值信息,通过图象输入设备或光电扫描设备自动识读以实现信息自动处理:它具有条码技术的一些共性:每种码制有其特定的字符集;每个字符占有一定的宽度;具有一定的校验功能等。

同时还具有对不同行的信息自动识别功能、及处理图形旋转变化点。

3怎么在微信设置二维码版单位开票资料

有两种设置方式,一种是直接设置,一种是通过发票助手设置。

第一种方式:直接设置

(1)打开微信,点击【我】

(2)点击上方个人信息,打开

(3)在最下方有【我的发票抬头】,打开后就可以看到已经设置的开票信息。

(4)点击右上角+可以增加设置,保存即可。

第二种方式:通过发票助手设置

(1)点击【发现】,打开【小程序】(可在微信中直接搜索“小程序”)

(2)点击打开【微信发票助手】可以直接录入发票信息,直接点击保存即可。

行走的二维码开票信息就完成了。

4怎样使用二维码便捷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使用方法如下:

扫码枪扫码:在电脑上安装扫描枪驱动后,打开开票软件进入发票填开页面,将扫描枪对准购方纳税人提供的企业信息二维码进行扫描,扫描成功后购方抬头信息自动显示到开票软件中。

手机端扫码:在手机中安装发票助手1.0(android版)软件,使用数据线连接手机与已安装开票软件的电脑,将手机调至开发模式,并打开“usb调试”功能(该功能不同手机中位置存在不同)。

下载方法如下:登录海南国税官方网站,从通知公告处打开“关于纳税人应用二维码便捷开具增值税发票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末端处有发票助手1.0下载安装包,下载到本地电脑,之后生成二维码即可。

为方便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提高发票开具效率和准确性,税务总局组织研发了发票助手软件,供纳税人免费选用。

发票助手软件由纳税人自行使用,通过该软件,购买方可以将纳税人识别号、名称等开票需要的信息生成二维码,以方便销售方开具发票时,通过识读购买方的二维码快速带出发票抬头信息,提高发票开具效率,减少购买方开票等候时间。

温馨提示:发票助手1.0 pc版软件只可以用于购方纳税人生成企业信息二维码,安卓版手机软可用于购方纳税人生成企业信息二维码、销方纳税人扫描二维码将购方企业信息读入开票软件。

以上是二维码怎么开票全部内容。

【第2篇】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v1.0.21_zs_20231130升级说明

0

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v1.0.21_zs_20221130

版本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目 录

下发说明 3

安装操作说明 4

1、安装指导概述 4

2、安装步骤 4

3、安装示例 4

4、安装结果 8

下发说明

版本号

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

v1.0.21_zs_20221130

下发日期

2022-11

下发

地点

全国

下发

原因

新增需求

实现完善矿产品发票货物名称的业务需求。

实现提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名称字符长度的业务需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购买方名称长度增加到50个汉字。

软件优化

缺陷和问题修改

下发

文件

提交用户

版本说明

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v1.0.21_zs_20221130升级说明.doc

应用安装

操作手册

数据库脚本

其他

安装操作说明1、安装指导概述

需要通知使用本软件开票的纳税人到本地税务机关拷贝安装包或询问400-6112366下载安装包,然后按照试用说明进行安装。

2、安装步骤

序号

文件目录

执行过程

注意事项

1

应用安装

解压压缩包后,双击“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exe”直接安装即可。

3、安装示例

安装步骤如下:

点击安装程序,系统显示安装界面如图所示。

默认安装路径为“c:program files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需要修改安装路径,可以选择上图右下角“自定义安装”,显示如下图所示页面。

点击“预览”按钮,弹出安装目录选择框,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按钮,安装路径修改完成,如下图所示。

点击“立即安装”安装,进入安装页面,如下图所示。

安装完毕,如下图所示。

点击“完成安装”按钮完成软件的安装。

4、安装结果

打开开票软件,点击“帮助”菜单下的“关于”页面,出现以下界面说明安装成功。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网络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转载注明出处!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2月05日

【第3篇】普通税务发票

最近考会计初级,果然应该多读书呀!很多你认为应该如此的事并不都是对的,比如下面这个题:

下列进项税额中,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是?

1、取得网约车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09万元;

2、取得住宿费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6万元;

3、原材料的进项税额39万元;

4、检测仪器的进项税额26万元;

答案:1、3、4可以抵扣。

一开始我以为1和2都不能抵扣,因为都是普通发票,然后看答案是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我都惊呆了,然后就去查了一下相关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第一项: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第4篇】国家税务局发票证明

来源:法律人那些事

我们一般认为:“发票是啥?发票是以票控税的产物,其和钱收没收到完全没有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也是先开发票后收款,开了发票并不能代表收取了款项。但是,在最高院判决的一起合同纠纷中,却让我们大吃一惊!

案情回顾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对新疆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称:2000年7月31日,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的开、竣工时间、施工范围、工程款的给付及违约责任等都作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南通二建依约施工,创天公司却违约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又多次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但创天公司仍不履行付款义务,导致工程多次停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请求给付工程欠款并赔偿损失。

创天公司答辩称其中一笔244万元款项已经支付,有南通二建出具的发票为证;而南通二建认为2001年6月12日支付工程款244万元与事实不符,该244万元是创天公司与南通二建协商准备付款,并要求南通二建先出具发票,南通二建于2001年6月14日开具了发票并交付给创天公司,但创天公司既未付款也未退还发票。

一审新疆高院认为:发票只是完税凭证,不是付款凭证,不能证实付款的事实,也不能证实收取款项的事实,付款方付款后应当索取并持有收据,以证明收款方已收取该款项,创天公司辩称现金支付244万元,又无收款收据证实南通二建已收取该款的事实,创天公司也未提供其他财务凭证或收据等证据印证已付款的事实。故创天公司仅依据发票主张已付工程款244万元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争议焦点

讼争工程的欠款数额如何确定?

法院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相同的情况下,对上述事项的观点是:双方争议的244万元应当认定为创天公司已经支付南通二建。创天公司持有南通二建为其开具的收款发票。发票应为合法的收款收据,是经济活动中收付款项的凭证。双方当事人对244万元发票的真实性没有提出异议,创天公司持有发票,在诉讼中处于优势证据地位,南通二建没有举出有效证据证明付款事实不存在。一审法院认为发票只是完税凭证,而不是付款凭证,不能证明付款事实的存在,曲解了发票的证明功能,应予纠正。

观点分析

在这个案件中,最高院和新疆高院在查明事实阶段完全相同,但对支付款项是否存在做出了截然相反的认定:新疆高院认为创天公司主张已支付款项,但没有相关转账或现金支付的证据证明,因此不予认定;而最高院认为创天公司持有发票,而南通二建没有举出相应反证证明对方未支付,因此认定已支付。这里就必须讲到发票的功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看看,发票不是纳税凭证,而是收付款凭证!

惊人结论

oh my god?最高院认为:发票居然是收款证明?!!!真如此,现实中企业可能就会陷入一个两难的境地:先给票,如果对方事后不付款,存在法律风险;不给票,对方又坚决不付款。肿么办?

莫慌,真相在这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第八条规定如下:

“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对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进行了详细的释义,总结如下:

第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在买卖合同中的地位是被区别对待的。这是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是购货方纳税义务和进项税额的合法凭证,对于增值税的计算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决定的。其本身只是交易双方的结算凭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的可能性,并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的必然性。而普通发票在市场交易中的功能之一是收付款凭证,因此对收付款行为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

第二,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作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仅是付款的记账凭证,是买受人付款的依据,但不是付款的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只表明买卖双方商品成交,而不能证明买受人已经付清所有货款。仅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证明标的物已经交付,也不能证明货款已经支付。

第三,关于普通发票的证明作用。对于普通发票来说,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存在一个前提,即“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另外,《解释》也从反方面进行了规定,即“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正确结论

一、对于增值税专票,仅是付款的记帐凭证,既不能证明标的物已经交付,也不能证明买受人已经付款。

二、对于普通发票,在有合同约定或当事人之间交易习惯存在的前提下,可以作为买方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证明。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通过上面的案例分析,大家发现虚惊一场。但是,为了防范可能的道德风险那么,编者试着给大家一些建议吧:

1、完善合同,这是我的第一个忠告。如果对方要求先给票再付款,务必将其写入合同条款中,一旦发生纠纷,该付款条件条款完全可以作为“发票不代表付款”观点的有力证据。这也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2、如果合同没有这个条款,那只能退而求其次:在每次给付发票时,请对方在发票签收单上写上“给付发票时款项尚未支付”并由对方签字或盖章吧。

当然了,这种官司未必每个企业都会遇到,最高院的判决也未必代表着所有的基层法院的意见,毕竟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总之,风险只是风险而已,只是存在发生的可能,但至少大家还是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吧。

【第5篇】湖北国家税务发票查询

01

问: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分包方开具的免税普票,还能进行分包款扣除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七)款规定:“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上述凭证是指:(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23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23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二)从分包方取得的2023年5月1日后开具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所在县(市、区)、项目名称的增值税发票。(三)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内容:“七、关于建筑服务分包款差额扣除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规定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分包款,是指支付给分包方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即在简易计税方法下,可以扣除分包款;在一般计税方法下,建筑企业只在预交税款时可以扣除分包款,实际计算缴纳税款时不能直接扣除分包款,而是根据分包方开出的增值税专票认证,计入进项税额,实现税额抵扣,而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对应的分包款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可以进行分包款扣除。

02

问:用于研发测试的车辆,待研发结束之后对外销售了,想问一下就是制造这个车辆时产生的这个费用能否计入研发费?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规定:“二、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

(二)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03

问:中小微企业新购置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如何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答:根据《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一、中小微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单位价值的一定比例自愿选择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中,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最低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单位价值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按规定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企业选择适用上述政策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弥补,享受其他延长亏损结转年限政策的企业可按现行规定执行。

……

四、中小微企业可按季(月)在预缴申报时享受上述政策。本公告发布前企业在2023年已购置的设备、器具,可在本公告发布后的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五、中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自行选择享受上述政策,当年度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享受。”

04

问:从单位取得的离职补偿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年平均还是月平均?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在哪里查询?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年平均工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咨询当地统计部门。

05

问:其它草地属不属于耕地占用税的征税范围?

答:根据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81号第二十二条:“草地,包括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以及用于农业生产并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使用权证的草地。”其他草地如果是用于农业生产并已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发放使用权属证明的,属于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为准。

如您还有其他税费需求或疑问,可以通过以下渠道进行了解或咨询:

【第6篇】宁夏税务发票查询系统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税服务厅切实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操作流程培训为契机,大力推广“宁夏税务”手机客户端(“宁夏税务”app),使更多群众知晓和使用“宁夏税务”app,实现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

“宁夏税务”app是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于2023年12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正式推广上线的一款手机客户端,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了发票申领、发票代开、税费申报缴纳、涉税事项申请、涉税事项查询等基础功能,其中包括:预约办税、实名信息采集、办税进度查询、办税地图、征期日历、税收法规、发票真伪查验、办税服务厅等候情况查询等即时性功能。

“宁夏税务”app的上线使用,打破了原有的空间壁垒,实现了移动端、web端、金税三期核心端信息互通互享,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24小时指尖上的办税服务新体验,为工作人员提供随时随地查看处理各类待办事项任务的移动办公平台,提高税收管理工作效率,提升“非接触式”办税新体验,获得了使用者的连连称赞。

通讯员: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税服务厅 胡绘芹

【第7篇】个人到税务局代开发票税率

《二时税》专注于园区招商、企业税务筹划,合理合规助力企业节税!

个人现在一般什么情况下,需要代开发票呢?

现在社会发展迅速,互联网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外面做一个自由职业者,用个人的名义来跟公司进行合作,给公司提供服务,公司按照约定金额支付给个人,但是通常会要求个人提供相应的成本发票,但是由于个人名下是没有企业的,所以如果需要开具发票的话,只能到当地税务局申请代开。

个人一般情况下,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除了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个人可以申请代开发票。

1. 个人保险代理人,信用卡,证券经纪人,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

2. 转让,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者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

3. 中国境内提供公路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具备相关运输资格并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的。

除此之外,个人都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个人在申请代开发票的时候,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和附加税是在出票的时候,个人缴纳,个税一般由付款方公司进项代扣代缴,或者由自己申报缴纳,个税为20%-40%,税负压力是比较大的。

但是现在一些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个人到优惠园区享受政策,个税核定税率为0.5%-1.5%,那么开具100万的发票,要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少缴纳20多万,能大幅度的降低个人的税负压力,1-3个工作日就能出票,出票就出示完税证明。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二时税》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税务问题,可关注《二时税》了解~

【第8篇】税务局主要查发票什么资料

税务局一般会重点查询以下4个方面:

1.查成本:是否存在虚开发票或者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

2.查合同:查询双方签订合同的具体内容,从企业实际经营范围及需求出发,查看是否存在异常的交易情况,避免存在虚假业务。

3.查上下游:查询上下游的账簿,核查购买方和销售方针对同一笔交易入账的经济业务内容是否一致。

4.查纳税情况:查询税负率是否异常,增值税是否长期大于所得税,根据企业的经营情况再看纳税额。

一般情况下是每年的5 -12月,如果系统在检测中判别公司有异常,那么税务稽查组也是可能上门检查的。

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税务知识,可关注《小冉税报》了解~

【第9篇】税务发票验证

发票领用操作指引来啦!

01

业务概述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用手续后,可以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发票种类、数量、开票限额以及领用方式,到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发票。

02

操作步骤

1// 用户登录

(1)打开电子税务局页面,点击右上角【登录】,跳转登录页面。

(点击查看大图)

(2)在登录页面选择登录方式,输入账号密码,拖动滑块通过验证后,点击【登录】,弹出身份选择页面。

(3)选中需要办理业务的企业,点击【企业进入】,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

2// 发票领用

2.1 功能路径

(1)选择【我要办税】—【发票使用】,进入发票使用模块。

(2)点击【发票使用】——【发票领用】,进发票领用页面。

2.2发票领用

(1)初始化弹出二维码,使用广东税务app 验证身份后,进入页面。

(2)点击“我已阅读”后,如果上个月开具的发票未验旧,则弹出提示,没有未验旧的数据则直接进入填写页面。

(3)①若点击“取消验旧”,则不提交验旧,直接进入发票领用填写页面;

②点击“需要验旧”,则提交发票验旧信息;验旧成功后进入发票领用填写页面。

(4)点击“新增”,带出可领用的发票信息。

(5)勾选需要领购的发票,录入“申请领用数量”,选择领取方式,点击“提交” 。

(6)①若选择的邮政领取,进入地址填写页面,点击“保存”。

②若选择的非邮政领取,需要选择受理网点。

2.3发票领用进度查询

点击【发票领用进度查询】,可查询发票领用的申请记录及办理情况。

点击查询结果中的受理状态的链接可查看申请领用的发票数据以及其他信息(比如快递信息)。

---end---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第10篇】税务发票软件

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v1.0.15_zs_20220228

版本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目 录

下发说明 3

安装操作说明 4

1、安装指导概述 4

2、安装步骤 4

3、安装示例 4

4、安装结果 8

下发说明

版本号

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

v1.0.15_zs_20220228

下发日期

2022-02

下发

地点

全国

下发

原因

新增需求

1.实现卷烟消费税管理的补充业务需求(6)。

2.实现完善电子发票交付功能的业务需求。

3.实现对开票软件的安全加固。

4.实现成品油消费税补充需求30。

5.实现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调整的业务需求。

6.实现优化打印ofd版式文件需求。

软件优化

缺陷和问题修改

下发

文件

提交用户

版本说明

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v1.0.15_zs_20220228升级说明.doc

应用安装

操作手册

数据库脚本

其他

安装操作说明1、安装指导概述

需要通知使用本软件开票的纳税人到本地税务机关拷贝安装包或询问400-6112366下载安装包,然后按照试用说明进行安装。

2、安装步骤

序号

文件目录

执行过程

注意事项

1

应用安装

解压压缩包后,双击“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exe”直接安装即可。

3、安装示例

安装步骤如下:

点击安装程序,系统显示安装界面如图所示。

默认安装路径为“c:program files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需要修改安装路径,可以选择上图右下角“自定义安装”,显示如下图所示页面。

点击“预览”按钮,弹出安装目录选择框,如下图所示。

点击“确定”按钮,安装路径修改完成,如下图所示。

点击“立即安装”安装,进入安装页面,如下图所示。

安装完毕,如下图所示。

点击“完成安装”按钮完成软件的安装。

4、安装结果

打开开票软件,点击“帮助”菜单下的“关于”页面,出现以下界面说明安装成功。

来源:税务局总局(侵删)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3月22号

【第11篇】税务机关代开发票

问:代开普通发票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答:第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办理流程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规定:“现将纳税人代开发票(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由地税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除外)办理流程公告如下:

一、办理流程

(一)在办税服务厅指定窗口

1.提交《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自然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其他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提交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二)在同一窗口缴纳有关税费、领取发票。

本公告自2023年11月15日起施行。”

【第12篇】四川国家税务发票查询

成都都江堰市发票真伪查询攻略对于发票真伪的问题我们要怎么去查验,首先要辨别是国税发票还是地税发票,可从票面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中区分,如印章中印有“xx省/市国家税务局监制”字样的则进入该省或该市的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如该印章中有“xx省/市地方税务局监制”字样的则进入该省或市的地方税务局网站进行查询, 进入税局网站后,点击'发票查询'、'发票查验'、“发票比对”等字样进去查询,点击后会弹出一个要求录入发票信息的界面,根据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再点击“查询”等字样,则会弹出查询结果,可将发票信息与网上查询到的信息进行核对是否一致,如果发票有问题一般都会出现“查无此发票”、“查无此记录”等类似字样。也可拔打全国统一的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查询。再者通过对方提供《发票领购簿》中含有该发票代码的《发票领购记录》复印件,确认对方是否有合法的发票领购记录。最简单的方法仅仅通过一步手机就能线上自助查验识别了,方法教给大家。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13篇】中国税务发票查询平台

前两天有朋友问了我一个问题,我收到一张发票,但是他没有盖章,这个是不是假发票啊?

要想搞清楚这个问题,首先大家得知道,没有的,究竟是税局的章还是发票章!

首先科普一下:由税务ukey开出的ofd格式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没有发票章的。这种发票与pdf格式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下图所示),这种发票是国家认可的,可以正常报销的!

但是像下图这张,很明显就是不对的因为不止专用章没了,连税务局的章都没了

以下是官方解释:

电子发票采用ofd新版式,取消发票专用章!!!

但是千万不要一个章都没有哦~

对于 ofd,也许你还很陌生,但是税务局开具的发票格式,正在逐步由原先的 pdf 替换为 ofd。所以对于ofd格式发票,你也必须要有所了解。

正确的新版电子发票是这样的

但是存在一个问题,对于这种发票,我们怎么验证它的真伪呢?

验证发票真伪的话,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手工输入发票信息进行查询

或者使用《发票小工具》,配置了相关功能后,只需要扫描发票二维码即可查询发票真伪。

扫码可对发票进行查重,点击验证真伪,同时就能够验证发票真假。

ofd发票对于了解过的人应该都知道,他是不能直接打开的,需要使用专门的阅读器才可以打开。下面教大家如何下载官方ofd阅读器:

首先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点击“相关下载”:

进入之后,找到ofd文件阅读器,下载到电脑上就行

今后大家如果收到ofd格式发票,在阅读器里面打开就可以了。

看到这里,可能有人有疑问:为什么 pdf 用得好好的,为什么国家要这么麻烦再做一个 ofd 文件格式呢? 其实主要有以下 3 个原因:

解决不统一的问题长久以来国内的版式文档缺乏统一标准,企业面临查、存、管、理困难的问题,市场的需求迫切也间接推动了国家研发、制定 ofd 文档并统一标准。

国家自主研发,不受外部厂商制约其二是由国家自主研发,自有专利,能够针对国内特殊领域的技术进行扩展,不受外部厂商制约,这是 pdf 和其他文档格式无法比拟的优势。

更符合我国市场企业需求最后一点是 ofd 按照中国特色经济研发,更符合我国市场企业需求。相比于其他版式文档,拥有更多优势。 所以基于上述原因,在国内使用、推广自主研发的版式文件格式文档十分急迫且重要,而 ofd 的诞生就是在践行这个使命。

目前 ofd 还处于初步的推广阶段,相信随着国家基建的高速发展,ofd 也将会进一步运用到各行各业中,成为大家日常使用的办公文档格式。

【第14篇】发票的邮寄费用由税务局承担

经常出差的朋友,时常会遇到出发及到达机场,都无法打印行程单的情况,请航空公司邮寄,则让乘客负担邮费。

消法的相关规定如下,其中并未涉及邮费由哪方负担,但个人之见,应由航空公司负担,航空公司在乘客付款时,就应出具行程单,若无法当面出具,理应由其承担邮费邮寄给乘客。各位怎么看?法律工作者的见解呢?

我与航空公司交涉,请其承担邮寄费用,对方称我们是按照消法规定出具行程单呀,并不是不出具呀,但费用得由乘客自行承担。可能会有一些朋友遇到过同样情况。

第二十二条【出具发票、凭证和单据的义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第15篇】国家税务总局发票真伪查询

发票是指企业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它也被誉为“第二钞票”。目前市场上流通不少假发票,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给企业和国家都造成了危害,因此鉴别发票的真伪就尤为重要。

哪种形式属于假发票?

假发票的表现形式一般分为三类,即假发票、虚开发票行为(真票假开)、套用发票。

假发票:即指私印、伪造发票;

虚开发票行为:即指发票为真,内容为假的发票,包含大头小尾、变通发票(栏目混淆)、超金额发票、涂抹修改、无中生有等;

套用发票:即指套用发票自填自报。

如何鉴别发票的真伪?

(1)外貌鉴别法

第一纸质差异。一般假发票一般纸质较差,手感摸起来粗糙;

第二字体印刷,真发票上面的号码是进口机器和油墨喷制上去的,颜色黑且清晰,如果用放大镜观察的时候可以看到是由很多分离小黑点组成的,就是我们常说的点针式印制方法;

第三发票监制章,假发票监制章线条颜色艳红且中间有虚点;

第四发票水印,普通发票联发票采用专用水印纸印刷,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发票联不加印底纹。

(2)专业工具鉴别法

用红外激光专用鉴别笔辨别,真票采用特殊纸张印刷,在紫外灯照射下,真票票面上每隔一定距离会显现出发光的金属条,假票在紫外灯下无此发光金属条。并且,发票联的背面,用指甲划痕也会呈现紫红色。

(3)电话查询鉴别法

拿出手机拨打12366进行查询,发票中间都有“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有的还有“密码”。拨打当地税务机关查询发票真伪的电话,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和“密码”进行查询。

(4)手机应用鉴别法

手机上的app应用很多都可以做到鉴别功能,例如税问精选、友商发票查询、国家税务总局等。分为扫码查询和数字查询2种,一般像税问精选这种扫码查询准确性更高,一票一码。

(5)网络查询鉴别

我们可以在网上搜xx国税或者地方税务局网页,按照手持的发票类型,根据提示输入信息查证。

使用假发票会有什么后果?严重吗?

恶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私自印制、伪造、变造、非法取得或者废止的发票而受让、开具、存放、携带、邮寄、运输的……”

善意:《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指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交易,且购货方不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款;如不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不准其抵扣进项税款或追缴其已抵扣的进项税款。

《税务发票代码(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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