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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和税务有关系吗(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9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社保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社保和税务有关系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社保和税务有关系吗

【第1篇】社保和税务有关系吗

有朋友问我,他们已经在各地设立了一些分支机构,目的是为了给异地员工在当地缴纳社会保险。

据说,很多公司都有员工在不同的地方,这些员工都希望在当地缴纳报关费。有的公司找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为这些员工购买社保,但稍微正规一点的公司都不会这样操作,因为这样操作多少有些风险。

因为这种情况,员工不会和这些人力资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员工也不愿意,那么很多情况都是在一个公司里发生劳动关系的,而社保是以这些人资公司的名义发生的。

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开户和缴费单位应为“用人单位”,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还应以公司名义缴纳社会保险。目前,很多公司委托第三方,使用第三方社会保险账户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力资源代社保做的各种规划都是违法的,有风险的,正规公司没必要去冒险。

既然事情有了这个东西,违法的事情就不能做了,很多公司在当地成立分公司来解决问题。

以异地分公司的名义给当地员工买社保,发工资,自然就解决了问题。

那么相应的其他问题也困惑了很多朋友,那就是如何处理分公司的账目和税收。

1、分公司的会计核算问题。

分行必须开一个银行账户,毕竟你必须自己申报并支付申报费,你必须有自己的银行账户。至于分公司是否单独设立,单独核算,二师兄认为要视情况而定。

性不大,而且增加了工作量。

这个分公司可以采取报销制,通俗的说就是发生的费用直接在总公司就行了。

唯一需要注意的是,因为毕竟也是一个独立的部门,为了管理和考核的需要,在总公司账户设置记账时间最好是细化它,并将这一费用分开。

这主要是在财务会计的时候通过建立一个单独的部门,或者单独的详细科目,这是根据你公司的财务软件来思考自己的设置。

2、分公司税务问题。

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员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上和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只是总部的子公司。。分公司不得有自己的名称、章程,不得拥有自己的财产,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在法律形式上,分支机构不是独立的法人,但对独立的纳税主体一点影响都没有。

01#

增值税

(1) 固定业户应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收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分公司正常情况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

但是这种情况下的分公司实际上并没有开展任何业务,也就不产生任何增值税应税行为,这本身就是一个有特殊目的的分支机构,所以建议不要做增值税纳税认定,以免每个月申报零就很麻烦了。

02#

企业所得税

分公司不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企业所得税是企业税,所以一般情况下,分公司是不独立缴纳所得税的。

跨省分支机构参照第57号公告[2012]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地方预缴、合并清算。

但作为只缴纳社保和工资的分支机构,没有必要在当地分摊企业所得税。

57号也有相关规定,并不具备生产经营主体的功能。企业不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二级子分支机构,如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合并基础上,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此,企业在申报时要注意选择不就地分摊企业所得税,这样既可以不核定,也可以免申报。

03#

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要以分支机构的名义代扣代缴,这样这些员工的纳税记录、社保记录、工资都在同一个地方,保持一致。

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需要根据工资、薪金的情况来确定税种、代扣、代缴。

企业按实际开具的登录自然人电子代扣代缴税款结束时实际履行代缴义务即可。

04#

其他税

如果涉及到核销和缴费,自然就不需要核销,对于一个单纯为缴纳社保而设立的分支机构,其没有涉税义务。

【第2篇】社保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

本报讯(记者 王瑞欣)12月1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了解到,自2023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四项非税收入,将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推进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改革,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印发。《公告》明确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后的征管事项,推进信息共享,以便缴费人了解相关流程,便捷高效地办理缴费业务。

《公告》中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划转项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缴纳四项非税收入的缴费人按照属地原则确定主管税务机关,同时,四项非税收入中,既有按期缴纳的情形,也有按次缴纳的情形,申报缴纳方式也有区别,为此,《公告》按不同项目对缴费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为确保划转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省税务局组建了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专班,积极同水利、财政、生态环境、人防等部门对接筹划,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推进划转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划转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第3篇】社保由税务征收

我们大家应该都了,解这个政策就是个人的社保今后不再由社保部门来征收,而是由税务部门来征收了,这样也就意味着这个社保政策说实在的有一定的改革和变化。

那么我们作为缴费的个人,最关心的应当是对我们个人的这个缴费标准,或者是对我个人的一个收入,有没有什么直接的关系?这应该是我们最关心的问题。

那么下面我就为大家来详细的阐述一下,这个社保由税务部门开始征收,对我们带来一个什么样的影响?

因为很多公司尤其是中小企业或者是民营企业,都拒绝为员工购买社保的现象,是比较普遍常见的。所以说这个社保部门,它征收这个社保的力度并不是很大,所以也就导致很多企业不为员工购买社保的现象层出不穷。

那么今后如果由税务部门开始征收这个社保的话。也就意味着这种情况将是一去不复返。因为税务部门的征缴力度在全国来说是最强的。如果造成偷税漏税的现象,那么是一个很严重的违法行为,所以我想任何企业都不应当去冒这样的风险来,不为员工购买社保。

所以说今后如果有企业不为员工购买社保的现象,基本可以杜绝。可以不再发生,因为如果一旦发生,那么向税务部门进行投诉和举报,它的力度已经不像当年社保部门征收社保的力度,可以说按着偷税漏税的行为处理的话,它的这个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那么不为员工购买社保,这是一方面,另外一方面就是要严格按照,本人的工资基数去缴纳社保。现在我们国家也有很多企业就是为了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而选择为员工购买最低标准的这个社保费用。而没有完全按照本人的一个工资基数去购买社保,所以说这种情况也是不符合这个社保征收的。

那么今后如果税务部门开始征收社保,一定会严格按照本人的工资,基数的标准去缴纳相应的社保费用。这样一来的话,实际上我们每一个人到手的工资可能会减少,因为扣缴社保的费用增加了,所以说你到手的工资相应的要会减少一部分。

但毕竟多缴的这部分钱,最终受益的还是你本人自己,所以说对我们员工本人来讲是非常有好处的。本身因为你个人的钱多交了,那么你所在的单位替你承担的费用实际上也是增长了不少,那么这两种费用合并到一起,实际上你每个月缴纳费用的比例在大大的增加。

那么也就意味着,今后你再办理退休的时候,享受养老金的待遇的时候,那么就会增长。因为你参加养老保险的过程中,那么缴费比例是相对较高的,所以说你的这个养老金也就会增加。

还有一点政策上的变化,就是这个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已经由3500元提高到了5000元。那么也就意味着个人所得税实际上是减少了,所以说从你个人所得税少扣的这部分费用当中去缴纳相应的社保,对个人来说是非常有意义的事情。因为社保最终受益的是你本人自己,而这个个人所得税扣除以后,实际上你是不享受这个税收带来的福利的。

那么以上这些基本上就是,社保由税务部门征收以后,带来了一些变化。总之而言对我们员工本人是有好处的,因为毕竟社保交的多了,那么最终拿的也就多。那么对于企业来说,实际上企业的用工成本加大了。

感谢阅读,我是社保小达人,今后每天都会发布类似社保方面的文章,有喜欢我的文章,请加我的关注,谢谢大家。

【第4篇】社保并税务缴纳

大家好,我是多多姐~

前几天,好几个地方的税务局都发布了一个公告。

要求从2023年11月1日起,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统一由税务部门征收。

多姐挨个打开了各省份社保局进行统计,这些地区包括北京、上海、山东、山西、湖南、吉林、广西、贵州、四川、新疆、西藏、深圳、青岛等。

其中天津实施时间要晚点,是从11月21日起。

这里,我们对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山东、湖南六地的有关政策进行了如下梳理:

(点击查看大图)

其实早在2023年7月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各项社会保险费,都由税务部门征收。

但随后一连串地方追缴企业欠费的事件,让国家暂缓了这项政策的实施。

后来又受疫情影响拖了不少时间,到现在终于落地了

那么社保费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后,对于职工和企业来说会有啥影响呢?

如果你任职的公司比较大,有单独的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那么之前负责缴这个社保费的,是人力资源部的同事。

现在转为税务部门征收,那么以后管这块的,就是财务部的同事了。

以后财务部在报税的时候,就会一块把社保缴了。

对于非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的朋友,在工作上不会有什么影响。

具体缴多少还是人力资源部进行计算,只是缴费的时候让报税的同事一块缴了。

总而言之就是给财务找事做,强烈建议各大老板给财务加薪。[哈哈哈哈哈]

按照《劳动法》规定,企业是一定要为员工缴纳社保的,但在实际情况中,不给员工缴社保,或者不足额给员工缴社保的情况比比皆是。

社保纳入税务部门管理范围后,这种情况应该会减少。

以前,社保数据存在社保部门里,个税数据存在税务部门里,数据不互通,不好查。

现在如果都归税务部门管,一看,好家伙,20个人的所得税,居然只有10个人缴社保。

再或者,你给员工a的工资报税,是按1万元报的,结果缴社保的时候,工资基数又是按最低算的。

这种情况之后一比对就能查出来的。

这下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企业,要慌了!

今年3月,发改委特意发布了公告,明确表示,以后不按规定缴纳社保的单位负责人,将被列为失信人,被限制消费和出行。

看来是要动真格的了。

对我们打工人来说,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到手的工资肯定要变少咯

比如小诺,一个月8000元工资,但公司是按最低缴费基数2200元给缴的社保,那一个月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就262.09元。

而新规落实后,按照8000元缴费基数来缴的话,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每月是840元。

还没算公积金。

每月到手的工资少了近500元,谁都会心疼的。

但社保扣得多,对打工人来说,还是算好事的。

五险一金不是税,这玩意儿会陪伴我们一生,生病住院、结婚生娃、买房买车、退休养老,都和他有关,这钱还是足额缴纳才更好。

那么这项改革对于我们打工人来说是利好咯?

事实上也不一定。

对一些事业单位、国企、央企,或者其他大厂而言,对企业和个人而言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一般这种单位都是足额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而一些中小型企业,负担也增加了,因为社保不仅只有个人缴纳部分。

还是拿小诺举例,每个月小诺多了500元的社保支出,但公司的人力成本,在小诺身上就要多1000元。

公司有100个小诺就是10万元,一年就是120万元。

加之疫情影响,企业有可能裁员或者是降薪,这样的话最终受影响背锅的还是个人。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为了减轻用人负担,届时定会有一部分企业将选择灵活用工的模式——

比如工厂把招人的需求委托给中介,工人结工资从中介手上结。

又或者把雇佣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在合规的前提下直接为企业减负省钱。

多姐觉得,相信国家不会无缘无故出台这么一条法规的,今后肯定还有会配套的措施相继出台。

或者换个角度思考,如果一个企业内部大多数人的收入所得普遍都下降了,那么无论是管理层还是基层,肯定都会有怨言。

那么如果一个企业资金流充足,有发展壮大的雄心,那么为了稳定民心,也为了自身发展,企业也会采取主动涨薪的手段稳住工人。

但如果自家企业开始通过裁员降薪来节流,那么这项新的政策岂不是变成“甜蜜的负担”了~

最后,多姐还是劝大家不要过度解读。相信国家会采取很多措施,来确保平稳过渡,不需过分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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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税务社保合并

因为疫情的关系,很多中小微企业,甚至有些大型的企业,都在艰难地维持着经营与生存。国家为了减轻企业的负担,以及促进老百姓的就业情况,多地已经明确了社保减免,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到2023年4月30日。

现在快近3月了,说明这次的减免就剩2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到期了,国家是会再次延长优惠政策还是直接停止,这还是一个未知数。但是对于企业来说,是要提前做好规划,以不变来应对这可能随时万变的政策。

继社保减免,北京市五险一金合并申报之后,上海在今年也像北京一样,选择了合并申报。

另外,为了使企业缴费工资申报流程简便,也在不断地完善企业缴费工资申报系统。其中主要是提高智能型功能,包括可以自动获取企业的信息填表等功能的实现。

相对应的,缴费基数会再次上涨,五险一金合并申报也会是大势所趋。

关于这些社保的变化,给企业会带来哪些影响呢?

1、企业的成本会增加

在2023年、2023年,全国普遍性开展社保阶段性减免,企业还有一定的扶持政策,那么在2022这些优惠是否会有延续,不可知。

如果不延续,企业就会面临多重压力,用人的成本会大大的增加,在这未战胜疫情之时,将是雪上加霜。

2、社保合规必要性增加

科技进步,大数据要实现和税务的监控、监管的深度融合,在2025年要进行全面的数据整合和共享,以此来看企业的数据是不是存在一定的风险。

有些企业申报的基数都是一样的话,就要小心了,因为不可能企业中所有员工的工资都是一样的,而且不帮员工缴纳五险一金,这本身就是一个违法的行为。

现在社保费已经全面转由税务征收,社保的合规必要性就会在一个时机增加起来。

作为一名老板,要考虑到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结合企业自身用工的实际情况,应该做到提前规划用工社保合规管理,阶梯式消化合规产生的成本,推进参保覆盖!

更多的知识,请多关注老账人!

【第6篇】社保税务代收

税务部门代收社保费之后,不给员工交纳社保的企业肯定会受到严格的处罚。

原先的时候劳动维权部门虽难也会定期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但是由于检查人手力度不够,覆盖面太广等原因,多数情况是民不告,官不纠。

不少企业一直喊穷,称给职工交纳社保或者合法缴纳社保,就会倒闭,博取了一些同情,检查的力度也比较弱。

执法部门执法不严,劳动者多数法律意识不足不主动维权,才造成了企业不按规定交纳社保行为较多。

交纳社保对于劳动者的保障来说是非常好的。不仅能够享受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待遇,而且缴费基数越高,退休时养老金的待遇就越高。

自己交纳的钱数所有包括养老和医疗部分都是进入个人账户的,绝对不会亏本。企业的交纳的部分进入统筹账户,用于基础养老金,每年增加的养老金,丧葬费,抚恤金等各种待遇的支付。

可以说企业交纳的钱数越多,我们养老金增长的就越有底气。

不过我们国家也是理性对待养老金交费的。国家规定企业负担的养老金交费比例不得超过20%,地方养老金累计结余支付月数大于九个月的可以降低为19%,甚至可以再度降低。我们国家的最理想目标是12%。

可是毕竟由于很多企业,没有按照国家规划,按照真实的工资水平交纳社保,所以降低缴费比例计划一再搁浅。目前,仅有深圳地区是按照本地户籍14%,外地户籍13%进行交费的。

实际上如果缴费比例降低,受益的也是所有人和单位。

将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将是更合适的行为。因为跟企业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可以进行一一比对,而且税务部门还有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的选择权利。能够较为真实的获得社会保险费。

因此黑龙江国税局的第一个文件就是要求各地尽快实现养老保险的补交,否则将严厉惩处。

可能我思想有些理想化了,但是还是希望合法不要向不法让步。

【第7篇】社保同税务负责

有网友留言:如果社保存在中断,年限、待遇就清零了吗?其实,社保出现中断没那么可怕,照样能领多项待遇!2023年关于社保的断缴、补缴,参保人一定要知道!

一、生育中断:仍可领取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待遇中生育津贴的领取受到缴费年限门槛的限制。拿北京举例:女性分娩前生育保险必须连续缴费9个月。不一定是在一个单位连续缴费9个月,中间可以换工作,但是不能中断。

如果女性分娩前生育保险没有连续缴费9个月,分娩之月后(含分娩月)连续缴费满12个月的,生育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但是产前检查、住院分娩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只要生育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都是可以按照规定报销的,没有缴费年限的限制。

各省市地区生育津贴领取的条件不一样:上海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或是连续缴费满9个月;广州市生育保险累计缴费满1年。河北、湖北、贵州、云南、安徽、宁夏、甘肃、内蒙古是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满6个月。以福建省为例,现在福建省多个地市放宽待遇申领条件,没有连续缴纳满12个月,就算只缴纳1个月,不管是生育医疗费用还是生育津贴都能对半享受,不再需要“连续12个月”,待遇享受门槛降低!

如果因为跳槽换工作或其他原因导致生育保险中断,你应该第一时间尽快进行续保,降低因为断缴带来的损失

二、医保断缴,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

由于跳槽等原因,总是避免不了医保中断,医保断缴期间,是无法享受医保待遇的。

拿北京举例:公司员工如果因为跳槽出现空档期,医保断缴1个月或者1个月以上;在正常缴纳社保后,前2-3个月需要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第三、四个月去社保中心走线下报销手续。如果公司员工跳槽换工作,医疗保险没有中断,但是换了工作单位。换单位后前2-3个月仍然需要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第三、四个月去社保中心走线下报销手续。

北京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补缴医保两个月!京人社发【2020】18号 文件《北京市关于企业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公告》从2023年11月1日开始,企业社会保险费由社保部门转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社保都是由银行托收。

灵活就业人员如果前两个月没有缴纳社保,第三个月可以补缴,需要在银行卡中预留三个月的社保费。但第三个月没有补缴,那么就会断缴。第三个月过后是无法补缴的。灵活就业人员医保中断后,又恢复缴纳,这种情况和企业职工是一样的,前2-3个月仍然需要自己先垫付医疗费用,第三、四个月去社保中心走线下报销手续。

三、失业断缴:断缴状态才能享受待遇

社保断缴意味着没有工作,处于失业状态。期间可以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期间,社保中断且不能补缴。除了失业金以外,领取失业金期间还可以享受以下四项待遇:

1、医保代缴

拿北京来说,你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保险基金会为你缴纳医疗保险,享受和企业职工一样的医保待遇。北京市户籍可以去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缴纳养老保险。

2、生育补助金

女性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当月可以享受生育补助金,标准为3个月失业金。

浙江省杭州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608元/月,失业女性生育可以领取4824元;广东省江门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904元/月;失业女性生育可以领取2712元;陕西省西安市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755元/月,失业女性生育可以领取4860元。

3、一次性丧葬费补助金和抚恤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不幸死亡的,其遗属可申领一次性丧葬费补助金和抚恤金。2023年9月1日的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正式实施,无论是在职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还是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其遗属都可以申领丧葬费和抚恤金待遇,且待遇大大提升。北京的遗属待遇可以追溯到十年以前,也就是一直到2023年7月1日,而且最高能领取26个月工资!

4、技能培训补贴

登记失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根据《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依法设立的职业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培训的,可以享受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 (含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费用)

社保出现中断,千万不要慌,更不要听信谣言,什么社保待遇清零,什么社保年限重新累计,这都是没有依据的。你要尽量缩短社保断缴的时间,尽快缴纳社保,降低自己的损失。

【第8篇】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注意啦!

兰溪市2023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

和“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

已经开始征缴啦!

今年征缴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以下信息请收好哦!

据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为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本市在校中(小)学生、领取兰溪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金惠保”缴费对象为兰溪市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个人缴纳615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纳205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

“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两项保费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农商银行窗口、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需要注意的是,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12月20日。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首次参保人员,由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选择缴费档次。居民医保签约银行代扣人员如需变更档次,需在2023年11月25日前通过浙里办、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中“变更档次”模块进行变更(仅支持为本人进行变档),或携带身份证到签约银行、办税服务窗口、乡镇街道(任一)办理变更。

此外,“金惠保”与基本医保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基本居保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城乡居民养老应缴未缴人员,请同步保证代扣账户余额充足。相关待遇、具体缴费步骤等未尽事宜,请关注“兰溪医疗保障”、“金华税务”微信公众号。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医保参保:400-0579-222

0579-88130305

医保报销:0579-88130310

综合办公室:0579-88133159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

0579-88812366

来源丨兰溪新闻

【第9篇】社保由税务起征

为什么五险一金的缴纳会按照最低标准来进行缴纳,而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却按照工资的实际标准收入来扣除呢?很多人可能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这是因为个人所得税是没有办法来规避的,只能够按照你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一个实际收入标准来扣除个人所得税,因为五险一金这部分的费用是完全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所以说你的这个工资收入在扣除五险一金之后,如果还是大于5000元的话,那么就要依据个人所得税的要求来缴纳。

因为本身5000元就是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那么我们就可以正常的来交纳个人所得税,这一点是没有办法来规避的。因为偷税漏税的情形实际上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作为企业单位来讲,他不会因此而承担这样的法律后果。所以严格地按照员工本人的实际收入来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情。

当然社保的缴费因为在2023年之前,实际上我们社保的征收是由社保部门自行来完成征收的,在企业单位申报社保基数的时候,作为社保部门来说是无法核对自己本人员工的实际收入的,所以说他只能够按照企业单位所申报的基数来进行缴纳社保待遇,比方说企业单位申报自己的个人员工的基数是最低标准,那么他们就只能够按照最低标准来缴纳社保待遇了。

(此处已添加圈子卡片,请到联兴财税客户端查看)

所以这就形成了自己的五险一金,是按照最低标准来进行缴纳,但是个人所得税是按照自己的工资收入标准来进行缴纳。实际上这个五险一金按照最低标准来进行缴纳,对我们个人来说是没有任何好处的,因为降低了缴费指数,降低了缴费基数,那么将来就会影响到我们退休金的待遇。

但是这个问题呢,实际上从2023年开始就有所好转,因为从2023年开始出现了社保税改,也就是说今后的社保费用将由税务部门开始征收,那么税务部门是可以明确监测到企业单位工资的这个标准的,所以说社保税改的要求就是要求企业单位一定要按照自己员工本人的实际收入和员工本人的总数来缴纳社保,那么这样的话就会无条件的提高社保的缴费指数。

所以说今后将不再出现缴纳社保费用的待遇标准和我们扣除个人所得税的待遇标准不统一的现象,实际上这样一来的话就会形成一个统一,当然我们的社保也是会有所提高的,实际上社保提高对于我们个人来说还是有很大的好处。虽然可能到手的实际工资减少了,但是最终多扣除的这部分社保费用最终受益的还是我们本人自己,因为是我们自己来享受自己所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那么将来所获得一个更高养老金的待遇。

感谢阅读,每天讲讲退休知识那点事,本人专注于社保和退休领域,有喜欢我文章的小伙伴可以加我的关注,谢谢大家。

【第10篇】江苏税务社保缴纳

无论您要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还是用人单位社保费,统统可以线上办!足不出户,省时又省心!

如何办理最便捷?

具体办理流程和操作方法有哪些?

快来和苏小税一起看看吧~

↓↓↓

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款

01

【功能概述】

城乡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后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在完成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确定缴费基数或档次后,按期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02

【“江苏税务”app具体操作】

一、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为例,自然人身份登录“江苏税务”app后,进入“首页”,选择“我的社保”功能菜单,点击“社保费缴费办理(选档)”,也可通过搜索栏直接搜索该功能。

二、进入“社保费缴费办理”后,填写身份信息,办理对象可选择“本人”或者“他人”。填写正确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三、页面跳转出“参保信息”,根据需要做进一步修改,修改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四、页面跳转出“缴费信息”,缴费年度默认为2023年,“应缴费额”点击“请选择”,跳出金额页面,点击“确定”,跳转出“请选择支付方式”,默认选择第三方支付,点击“确认缴费”,根据页面提醒操作。

五、支付完成后,在“社保缴费证明查询”中填写完整的信息查询缴费记录。注意所属期必须选择整个年度。点击“查询”,选择“社保号与登记号”后跳转到新的界面,选择要查询的缴费信息后点击“提交”,跳出“社保费电子票据”。点击右上角“>>”可下载打印社会保险费电子票据。

03

【注意事项】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均为自愿参保缴费。其中: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为缴费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根据各地政府部门发布的缴费标准以及缴费人身份确定缴费金额。

2、城乡居民按年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具体申报缴款期限由各地市确定。

3、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为缴费人在规定的缴费档次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具体标准和档次以各地发布的公告为准。

4、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按月申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期限至当年年底;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按月申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部分地区可按季、半年、年度缴纳,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确认申报及缴款

01

【功能概述】

目前,全省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共有两种申报缴款模式,其中南京、徐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等地区用人单位需通过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等途径自主确认申报并缴款。

省内其他地区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由税务机关根据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传递的核定应征数据实施扣款,无需缴费人确认申报。

02

【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

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官网,进入首页,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社保费申报”。

温馨提示:电子税务局官网网址为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二、或者点击左侧 “常用功能”,选择“税费缴纳(申报、更正、作废)”,点击进入“社保费申报”。

三、跳出一个提示框,点击“确定”。根据缴费类别选择“社会保险费”或“社保费特殊缴费申报”,点击“获取最新数据”,查询最新待申报数据,点击“申报”。

四、核实单位情况、应缴费款等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完成申报。

五、申报完成后,跳出一个“提示”提醒框,点击“确定”。返回社保费申报列表,点击“状态刷新”,可查询最新申报状态。

六、状态显示为“申报成功”后,点击信息查询中的“涉税查询”,选择对应所属期并点击“查询”,跳出界面选择对应明细点击“缴款”进行缴款即可。

七、或者打开“我要办税”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中的“税费申报缴纳”,点击“税费缴纳(申报、更正、作废)”。跳出页面后,点击左侧“税费缴纳”,查询后选择点击“待缴款信息列表(社保费)”,选择对应明细点击“缴纳”。

八、选择正确的银行账号,点击“缴款”,流程结束。

九、再次打开“社保费申报”界面,点击“社会保险费”或“社保费特殊缴费申报”,查询缴费是否成功。

03

【注意事项】

1、单位缴费人一般按月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缴款期限为当月底。

2、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款

01

【功能概述】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为单位自主申报、明细申报,缴费单位在税务端填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然后根据生成的应征数据确认申报并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其他险种为根据社保(医保)经办机构传递的核定应征数据确认申报并缴费。

02

【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操作】

一、客户端登录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官网(https://jiangsu.chinatax.gov.cn),进入“下载中心”,下载安装“单位社保费管理客户端”并登录。

二、职工参保信息更新

登录后系统会提示更新职工参保信息,可点击“确定”直接更新,或者点击功能菜单栏的“职工参保信息管理”,选择“更新—全量更新”。

三、日常缴费工资申报

机关事业单位当月如有新增人员,需要先为其申报缴费工资。点击“缴费工资申报—日常缴费工资申报”,界面会显示所有新增人员信息,在“新缴费工资”栏按时间顺序逐年录入、提交新增人员的缴费工资。

当月如果没有新增人员,请直接点击“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

四、社保费申报

点击功能菜单栏的“社保费申报-日常申报”,系统会出现一个或者多个不同单位编号的申报数据,分别对应不同险种。勾选单位编号,点击“提交申报”。

系统会跳出弹窗提示“提交申报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立即提交”,系统会提示提交结果。

选择其他单位编号继续提交,直至所有单位编号都提交完成。

五、费款缴纳

点击功能菜单栏“费款缴纳”下的“缴费”,会获取全部待缴费数据,勾选后点击“立即缴费”按钮,系统会提示对扣款险种和金额进行确认。

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系统会弹出“安全认证”界面,提示录入客户端申报密码。

录入登录密码后点击“确定”,系统跳出缴费方式选择界面。

▶缴费方式一:三方协议缴费

点击“三方协议缴费”前面的小圆点,在三方协议缴费后下拉框中选择对应的扣款行账号,然后点击“确定”。

再次核对金额和银行账号后点击“确认缴费”按钮,若您的协议无误且账户资金充足,系统会提示“缴费成功”。

▶缴费方式二:银行端缴费

点击“银行端凭证缴费”前面的小圆点,选定银行后点击“确定”。

系统会再次弹出金额、缴费方式等确认,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缴费”。系统生成“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缴费人打印成功后可凭该凭证至相应银行完成缴费。

六、电子缴款书打印

点击功能菜单栏“证明打印——电子缴款书打印”,选择对应的所属期,点击“查询”,获取查询结果。勾选需要打印的电子票据,点击“打印”即可。

03

【注意事项】

1、“职工参保信息管理”和“缴费工资申报”模块目前仅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使用,其他险种暂不使用。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应于每月25日前完成申报。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江苏省税务局公众号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0月24日

【第11篇】税务部门如何做好社保和非税收入划转工作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4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发布通知称,决定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通知指出,将由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以下简称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全部划转给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自然资源部(本级)按照规定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同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

通知明确,先试点后推开。自2023年7月1日起,选择在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安徽、青岛、云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省(区、市)为单位开展征管职责划转试点,探索完善征缴流程、职责分工等,为全面推开划转工作积累经验。暂未开展征管划转试点地区要积极做好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征收划转准备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征管划转工作。

通知明确,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给税务部门征收后,以前年度和今后形成的应缴未缴收入以及按规定分期缴纳的收入,由税务部门负责征缴入库,有关部门应当配合做好相关信息传递和材料交接工作。税务部门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收入征管工作,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已缴入财政非税专户,但尚未划缴国库的有关资金,由财政部门按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规定缴入国库。

通知明确,税务部门按照属地原则征收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具体征收机关由国家税务总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按照“便民、高效”原则确定。原由自然资源部(本级)负责征收的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等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后的具体工作由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承担。

通知明确,税务部门应当商财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等部门逐项确定职责划转后的征缴流程,实现办事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不断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具体征缴流程可参照本通知附件流程图并结合当地实际研究确定。涉及经费划转的,方案按程序报批。

通知明确,税务部门征收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应当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按照税务部门全国统一信息化方式规范管理。

通知明确,资金入库后需要办理退库的,应当按照财政部门有关退库管理规定办理。其中,因缴费人误缴、税务部门误收需要退库的,由缴费人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税务部门经严格审核并商有关财政、自然资源部门复核同意后,按规定办理退付手续;其他情形需要退库的,由缴费人向财政部门和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办理。人民银行国库管理部门按规定办理退付手续。

除本通知规定外,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减免、分成、使用、管理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中新经纬app)

【第12篇】税务部门社保费征管职能划转困难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记者8月21日从人社部获悉,日前,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北京联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社会保险费职责划转工作。按照工作计划,2023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

会议透露,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和十多亿缴费人,情况复杂,任务重。目前,前期工作推进得比较顺利。下一步,各省政府要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纳入本省机构改革“大盘子”中统筹考虑、统筹安排,并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表示,通过改革,构建起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制机制,将有利于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

社保费由社保部门征收改为由税务部门征收,这样做有什么好处?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一位官员向记者表示,无论哪个部门征收,都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费率进行征收,税务部门有更具强制性的执法,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将大大提高社保费征缴的力度。此外,这位官员还表示,由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将在国家财政的框架下统筹各地社保费的征收,既会为未来社会保险实现全国统筹打下基础,又是一项解决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体制变化。

此外,北京市税务局一位知情人士向新京报记者预测,各地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以后,将在事实上提高社保费的征收水平。“计算社会费征收的工资基数同时也是计入企业经营成本的数据。如果企业少报工资成本,这边少缴了社保费,那边就要多缴企业所得税,企业就会得不偿失。”这位人士说。

中央财经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认为,社保费的征收职责划归到税务部门后更有利于统一管理,形成征缴的规模化和规范化。“改革之前,也有一些地区在征收上是税务部门和社保部门配合进行,改革后将有利于统一管理,减少职责的交叉引起的问题。”

褚福灵表示,税收和社保费的征收在计账方面,以及业务流程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同时,除了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外,流动就业人口及城乡居民的社保费征收对税务部门承担社保费征收工作也是一项挑战。税务部门还要认真研究,建立起税务部门征收社保费的体制机制和工作机制。

【第13篇】社保归入税务

以往,大部分企业为员工缴纳社保都只需要按照最低基数缴纳即可。随着国家在社保管控方面出手,要求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且需按实际工资缴纳,同时将社保由费转为税,企业若是不为员工缴纳社保,便是偷税行为。

社保入税对企业有哪些影响呢?

1. 成本影响

在劳动力密集型行业里,人工成本要占到总成本的40%-50%,如果再将社保成本加进去的话,人力成本就可能会从40%增长到60%左右。社保入税以后对传统行业,如服务业、制造业,甚至是所有的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形成一种巨大的成本压力。

2. 税务稽查风暴来袭

鉴于当前社保基金收支压力增大,部分省市的社保基金已经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亏空,所以中央在机构改革中将社保费的征收职能统一交予税务机关,实际上已表明了国家对社保费将采取空前严厉的征收政策。特别是金税四期上线后,企业社保缴费数据与财务数据打通,实现了数据监管。

3. 企业管理风险与成本加大

劳资双方发生工资争议、社保缴费争议、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争议时,企业如不尽快妥善解决,将可能引发税务关注乃至稽查的风险。为降低企业合规风险,企业管理处理劳资矛盾更多采用柔性协商、补偿等方式,不可避免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

社保负担重,企业如何有效降低社保成本呢?

01措施一:员工年龄较大,可鼓励员工自愿提前退休

企业可以鼓励服务年限较长、年龄较大的员工,在本人自愿且符合国家“提前退休”政策的情况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向企业申请办理“提前退休”。

企业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手续,员工开始享受社保局发放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员工希望发挥余热的,在其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以与公司签订《返聘协议》,由公司按“退休后返聘人员”进行回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此时返聘的员工与公司之间不再是劳动关系,而是退休后的返聘关系,企业无需为其缴纳基于“劳动关系”的社保。

02

措施二:临时性岗位,合理实行劳务外包

对于部分短期性、季节性、临时性的工作,可以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劳务工,为企业提供服务。

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协议,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劳务费,劳务派遣公司向劳务工支付工资。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劳务工的社保、税费由劳务公司负责,从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企业的用人成本和税费负担。(注意:劳务派遣的比例有法律的明确限制,不应广泛使用或滥用,只建议在流动性比较高的短期性、季节性、临时性工作岗位上实行。)

03

措施三:校企合作,合理引入顶岗实习生

对于现代企业而言,有时会面临“结构性缺员”的情况:员工人数很多,但在一些关键的技术岗、管理岗却比较缺乏有经验的专业人才。

直接对现有员工进行赔偿,需要漫长的培训周期;直接实行社会招聘的,招聘成本较高,且忠诚度难以保证,入职后可能流动性较大,过一段时间又要重新招聘。

此时,可以考虑与相关高校、专业类学校建立实习合作关系,鼓励具备专业知识的在校学校积极到企业参加顶岗实习。

一方面,学生可以学以致用,获得生活津贴,同时还可以了解社会需求、熟悉岗位技能;另一方面,企业可以降低部分岗位的用人成本,同时还可以从实习学生中提前培养更适合自身用工需求的未来员工。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企业向顶岗实习学生支付的是实习津贴,无需缴纳社保和相关税费。

04

措施四:调整企业薪酬结构,提高企业职工非工资性待遇及福利

社保征收的基数是按工资总额来计算,所以可以从这个角度去入手。可以参考的条例如下: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十一、四十二条所称的“工资、薪金总额”,是指企业按照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属于国有性质的企业,其工资、薪金不得超过政府有关部门给予的限定数额;超过部分,不得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也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05

措施五:股权激励

对于上升期企业,可以实行股权激励制度,员工变成企业合伙人,一方面可以发挥员工积极主动性和主人翁意识,另一方面还可以降低社保缴费基数。

注意:股权激励需要进行劳动合同的变更,比较适合高收入的员工,不适用于低收入员工。低收入员工实行股权激励,可能会加重个税负担。

以上具体实施方案企业还要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取得员工同意后方可执行。若老板懂得财税知识,方案落地实施将会更加简单!

总有很多老板会苦恼自己不会财税知识,也有许多老板不重视财务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努力与贡献,还有老板想学财税知识,但怕自己学不会...财务工作是企业的核心,企业融资上市的前提条件便是财务报表规范,企业发展方向也要依据财务报表制定......老板学习财税知识已成必然趋势。

【第14篇】社保移交税务

2023年起,社保费统一转由税务部门进行征收。

可是根据各省市具体情况又分为全责征收与代收模式,其中采用全责征收的省市少之又少,但是近期又一省市发布通知,社保费用转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

税务局通知

社保征收方式有变

广东省东莞市税务局近期发布通知,自2023年7月1日起,东莞市将转变社会保险费征收方式。

政策原文:

https://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dgsw_tzgg/202205/27/content_6ff0329e83944f2a9bf7fe23a81c5689.shtml

一、调整范围

我市社会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社会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我市其他社会保险险种暂不在本次征收方式转变调整范围内。

二、缴费登记及核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含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含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村(社区)等社会保险费缴费主体(以下简称缴费人)在税务部门完成缴费登记及核定后,人社部门和医保部门将通过税务部门获取信息完成参保登记,缴费人不再需要向人社部门或医保部门申请办理参保登记。

三、申报缴纳方式

缴费人从现行的向人社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和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调整为每月向税务部门自行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税务部门不再对缴费人(灵活就业人员除外)进行批量扣费。

四、申报缴纳渠道

2023年7月1日后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人,可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税务”app、“粤税通”微信小程序、自助办税终端、办税服务厅和社保办事大厅等“网上、掌上、自助、实体”多元化缴费渠道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2023年6月30日前已签订社保费有效划缴税(费)款协议的缴费人,可继续通过该协议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提醒:

此次通知最大的改变就是社保费用转变征收方式由“社保核定、税务征收”转变为“税务全责征收”。

现目前,湖南省也采用了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的方式。

税务全责征收社保费意味着什么?

先来跟大家科普一下现行的社保费用的征收模式:

代收模式

即“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模式,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缴费金额,税务部门按照核定金额进行征收。

现目前全国大部分省市是采用此种方式。

全责征收模式

是指税务机关负责社保基数核定、征收、社保补缴以及稽核、清欠等工作。

社保、医保部门则负责社保政策拟定、社保参保以及参保信息查询等工作。

现目前仅有广东(不含深圳)、福建、浙江、湖南等少部分省市采用此种方式。

根据广东省、浙江省等多个省市的逐步推行来看,社保费用由税务部门的全面接管或将成为大趋势,这意味着什么?

很多人都应该明白,这意味着社会保险费的征管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强度!

过去税务部门仅仅是代征的角色,在征收社保费方面积极性不强。

现在社保费征收主体的全部移交到税务手里,增强了税务部门的内在积极性。

税务部门拥有成熟、灵活的征税网络和手段,能够高效率地征收社保费;对于少缴、漏缴、欠缴的企业,税务部门可以使用有力的手段进行追讨。

过去,税务部门往往是根据社会保障部门提供的数据对社保费进行征收,而社会保障部门或者社保代办机构并不能获得企业的真实工资薪金等一手资料。

许多企业为了减少用工成本,往往是按照最低的基数进行社保费的缴纳,而社保代办机构难以发现。

社保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后,税务部门可以将社保费与工资薪金、个税等进行比对,有意少缴的企业无处遁形。

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社保费用

这几类企业请注意

一、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单位要注意了

社保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每个地方不一样。如果工资低于基数,按照最低标准缴纳,如果高于基数且不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实际工资据实缴纳,如果高于最高上限,则按照最高上限缴纳。

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申报基数的单位需要主要,个税申报基数税务局是有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

二、拒交社保费的企业要注意了

要知道,税务机关是专职组织收入的政府执法机构,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税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

税务部门核定了企业申报基数和期限,就将按照税种的申报严格管控,延期申报,不申报,都将影响企业信用。

基于此,我们也建议企业要做好应对不确定性时代的准备,提前做好社保合规,帮助企业降低用工风险。

来源:51社保

【第15篇】税务社保改革

明年是“十四五”规划的第二年,可预见的各项政策将进入落地期,这一年将会发生很多大事情。同时对于社保退休人员和缴费人员来说,将会发生一些利好消息,其中主要涉及到4个细节新变化,看看你是否是社保变化的受益人呢?看懂的请转发给家人收藏。

社保

细节一:养老金发放方式发生新变化

即从有了社保卡以来,各地非强制性启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换句话说,就是根据退休人员意愿,自由选择养老金发放方式,也就是存折、老卡、社保卡都可以领取养老金。但是现在不一样,10月份,人社部发布公告,2023年起,全面启用社保卡发放各类待遇人员养老金,包括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企业退休人员、城乡居民老人。这意味着没有社保卡的待遇人员,会停发养老金,办好社保卡变更手续后,重新恢复发放养老金。建议没有社保卡的待遇人员,行走方便的,带着身份证,到养老金代发银行办理社保卡领取手续;行走不便的,提前告知社保局,预约上门办理社保卡领取手续。

细节二:违规工龄退休实时排查

随着大数据利用,2023年起,人社部将加大违规工龄退休核查力度,主要涉及到违规补缴、违规提前退休、服刑违规退休等三个方面,一旦核查出疑似违规工龄退休,实时下发给各地社保局进行排查,确认工龄有问题的,取消违规工龄,并对养老金进行重算。比如说服刑期间不能参保社保也不能领取社保待遇,但是实际上,存在一边服刑一边交社保,退休时没有核定出服刑违规工龄,造成多领取养老金。建议违规退休人员不要有侥幸心理,工龄必须是真实性、原始性、可追溯性,来不得半点虚假,千万不要违规工龄退休。

社保缴费

细节三: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发生变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人社部统一部署和要求,2023年起,实现“省对省”的社税数据交换方式,并建立社税共享平台,其中涉及到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问题,也就是将原社保经办机构与银行签订灵活就业人员社银批扣协议统一调整为税银协议,同时税银协议银行支持前台、微信、支付宝、银行柜面等多种缴费方式。换句话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发生新变化,支持多渠道缴费方式。

细节四:全国社保系统联网

早期社保系统,分属不同险种、不同属地,数据不仅难于兼容而且难于共享,也就是说各地社保系统存在差异化数据,一说到社保全国联网,可以说声音大雨点小,现在不一样了,根据人社部要求,2023年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联网,实时对接全国统筹业务中台。目前,各地社保局对系统差异化数据,进行分类、逐项、逐人整改,比如说中断缴费人员多重账户处理。全国联网,这意味着社保转移接续、待遇领取确定将是非常容易的事,真正让参保对象省心、省力。

社保卡

总之,2023年社保将会迎来更多利好变化,目的是让更多退休人员和缴费人员享受到政策发展红利。要想让更多人知道社保新变化,请转发给你的亲朋好友,谢谢点赞、收藏、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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