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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需要年检吗(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3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登记证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务登记证需要年检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税务登记证需要年检吗

【第1篇】税务登记证需要年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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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款缴纳记录表

年度:____年

税项

税率及标准

上期

本期

合计

备注

记录日期

金额

记录日期

金额

合计

(二)税务管理制度模板

税务管理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公司税收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合法运营、诚信纳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本制度适用于指导公司税务人员办理税务登记、年审、税务账证管理、纳税申报等事项的管理工作。

第2章 税务登记及年审管理

第3条 税务登记、税务变更登记、税务换证登记、登记证年审统一由财务部指定税务人员自行办理,并报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备案。

第4条 财政、税务登记的办理,应提供下列资料及办理的相应手续。

1.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企业统一代码证书等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税务、财政登记。

2.根据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统一标准,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3.持填好的登记表及规定应报送的有关资料、合同,到所属税务机关办理登记,并领取财税登记证。

第5条 财政、税务变更登记,如发生下列内容的变化,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属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登记变更。

1.企业(单位)名称改变。

2.法人代表改变。

3.增、减注册资本。

4.银行账号、记账本位币或结算方式改变。

第6条 财政、税务登记换证,办理年审,应提供下列资料及办理的相应手续。

1.税务专员办理财税登记换证时,应填写换证登记表(一式三份),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原财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并领取登记证。

2.每年4月底前(特殊规定除外)完成财税登记证年审,办理时填写年检表(一式三份),携带年度审计报告、营业执照、财税登记证原件、副本到税务机关办理。

第7条 税务专员按照财政部门、税务机关的规定使用财税登记证件。财税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毁损、买卖或者伪造。

第3章 账证管理

第8条 每月必须计提当月应交税款,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当月做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出现实交数与计提数不符时,当月税差必须做相应的账务调整。

第9条 为办理各种税收优惠需要,税务专员根据每月的完税凭证或已交税款的缴款书原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严禁丢失。每月根据完税凭证及已交税款的缴款书复印件填写“报销回单”,税务主管及财务部经理签字确认后入账。

第10条 相关税收的记账凭证、账簿、完税凭证、缴款书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擅自损毁。

第11条 相关税收的记账凭证、账簿、完税凭证、缴款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永久保存(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4章 发票管理

第12条 财务部经理就指定专门的税务人员负责发票的购买、使用、收取、保管和核查工作。各发票使用部门和经办人必须服从财务部税务人员的指导与管理。

第13条 税务主管每月定期对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其相关管理详见本公司的“发票管理制度”。

第5章 纳税申报管理

第14条 税务专员每月(季)按规定申报的期限自行到各自所属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申报期有变动,以税为局(所)公布的信息为主。

第15条 税务专员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下列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报表。

3.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16条 每季度结束后××日内,税务专员根据公司性质填报所属税务机关要求的报表,并直接到银行交纳税款。

第17条 每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应于每年××月××日前(税务机关另有规定除外)自行到所属税务机关申报,多退少补,说明退补原因,及时向公司财务部及主管税务领导反映情况,补办有关部门付款审批手续,补交税款。

第6章 税务评估管理

第18条 税务专员必须每月在纳税申报期结束后日内把当期纳税申报表原件一份(盖有税务机关申报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完税凭证或已交税款的缴款书及付款审批表复印件各一份,经税务主管审查后,报送财务部经理。

第19条 税务专员必须每月××日前根据公司营业收入情况对当月的税收缴纳情况进行预测,提供预测表给税务主管,以便尽快组织、调度资金,解决公司缴税资金。

第20条 当月如遇到税款较大、资金较紧的问题,税务专员必须在每月××日前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延期纳税申请。

第21条 税务专员负责办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土地增值税免税、空置房免营业税、防洪费减免、再投资退税等)及董事会利润分配所需的完税证明;办理后要把相关资料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计划外的特殊税务处理事项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7章 税务检查管理

第22条 税务主管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税收情况,出具税收检查结果报告及解决建议,检查结果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总经理有权对财务纳税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第23条 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或隐瞒。

第24条 在接受税务机关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财务部经理和总经理,以便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将检查结果复印一份送财务部备案存查,并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第8章 奖惩管理

第25条 税务专员必须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逾期未申报致使税务机关罚款、滞纳金的,其罚款、滞纳金由当事人负责。

第26条 税务专员应严格保管好每月的完税凭证和税收缴款书的原件、税收缴款卡和发票专用章,防止丢失,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9章 附则

第27条 本制度由财务部进行起草,总经理进行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修改。

第28条 本制度从××××年××月××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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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税务登记证怎么注销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个体户的注销。

一、最先到国税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1、填写三份表格,《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登记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2、《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注销发行登记表》此表中发票数据采集情况,须填写最后一次购买发票后的已开发票号段,作废发票号段;

3、《注销税务登记审批表》写明注销原因;

4、《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注销当月的税收申报情况。

5、以上表格填好交税务专管员签字;

6、专管员签好字后交到办事大厅柜台办理注销事宜,注销税控盘和发票领购本,以及结清所有的罚款和税款,然后再交由税务专管员办理,国税专管员会回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然后专管员会打印出一份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及国税核税通知书(开业至注销时期核税情况)。切记一定要保管好这两份文件原件,而且至少复印5份保留,以备后面的部门使用。原件一定都是自己留着。

二、地税注销手续

1、所需资料:《国税税务事项通知书》和《国税核税通知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在地税购买发票的,必须交回发票领购薄,并缴销所有发票。

2、将上述资料全部提交地税专管员,专管员会根据国税核税通知书,重新计算你单位应该缴纳的税费总数。

3、当专管员算出你应交数与实交数不一致时,就必须先拿上专管员计算的税费表到对应的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去补交税费。

4、补交好后,带上税票到专管员处填写注销申请表,交于科长签字盖章,然后交于专管员,之后找专管员拿注销通知单。最后专管员会打印一份《地税税务事项通知书》给你,此资料原件一定要严格保管,并复印几份,后续注销程序都会需要。

三、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1、国地税注销后,拿上国地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你所在区对应的工商所去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2、按照工商所的要求填写相关表格签字上交,然后将营业执照正副本上交缴销。工商所收了相应资料后,然后过五个工作日后工商所会发于你工商注销通知单。此通知单也一定要记到复印四份。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手续

1、带上国地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以及工商注销通知单到区所在政务中心对应窗口交上上述资料注销组织机构代码。

2、窗口会给你回执一份组织机构代码注销通知单。保管好此份通知单,并复印三份。

五、银行账户注销手续

1、准备资料:国地税税务事项通知书、工商注销通知单、组织机构代码注销通知单、身份证,以上均需复印各两份,同时备好原件。

2、按照银行要求在相应的注销表格上签字盖章即可。

3、然后等待银行的注销电话,即完成相应的注销手续。

4、最后在银行致电完成账户注销后,去公安局注销相应的印章。

还有哪些关于工商、税务不懂的,都可以在下方留言。

【第3篇】个体工商户注销税务登记证所需资料

随着疫情的放开,虽然每天都新增很多个体户和公司,但是也有很多个体户都面临经营不下去的问题,个体户不经营了就需要把营业执照进行注销,那注销个体户都需要哪些资料呢?下面小二来给大家说说:

南昌注销个体工商户需要哪些资料:

1、先需要拿营业执照及公章去税务局,拿到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2、带上清税证明及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和公章去所属地的工商局办理工商注销。

3、需要携带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如果没有公章的话,可以不用携带公章,如果个体户开设了对公账户和社保账户的话,需要在公司注销后去注销对应的对公账户和社保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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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南昌公司注册代办理-南昌代办做帐报税

【第4篇】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股东复印件(股东为个人需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为公司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4.租赁协议或土地使用证或购房合同;

5.会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办税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公司公章

个体工商户办理税务登记证所需要的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人本人需要到场

4.租赁协议或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

【第5篇】个体工商户没有税务登记证

彬哥税筹系列(二)

彬哥有个客户甲公司是一家民营企业,从事绿化园林施工业务,在当地有相当规模,每年产值稳定在十亿元以上。甲公司发展有近十年历史,有自己的综合办公楼,还设了会所,用于招待客户及其他客人。甲公司主业仍聚焦绿化园林施工,除此之外,还成立了酒店、贸易公司、机械租赁公司等经营主体来发展其他业务,初步形成多元化企业集团。

甲公司在会所开展招待,通常自购菜品,专门聘请了专业厨师,精心烹饪美食。每年采购菜品高达百万元。由于是自行到市场采购,没有发票入账。每年需要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按百万元支出测算,则全额纳税调整100x25%=25万元,如果获得发票,假设营业收入足够大,则招待费只需纳税调整100x40%x25%=10万元。由于缺乏发票,增加15万元纳税成本。

有什么办法可以降低纳税成本?据了解,甲公司老板娘开有一家门店,以个体户形式办理工商登记,目前是定期定额征收,主要销售烟茶酒等商品,除了供应甲公司招待业务外,也对外销售一部分。

可以考虑通过该门店来集中采购菜品,再由门店出售给甲公司,门店向甲公司开票,甲公司可以凭票列支菜品费用。门店由于核定征收,年收入180万以内,免增值税,个税税率0.67%,综合税负率0.67%;年收入超180万,增值税率1%,个税税率最高1.5%,综合税负率在3%以内。按照百万菜品采购金额,门店税务成本可以控制在1万元以内,甲公司获得发票,减少纳税成本15万元。整体纳税成本降低14万元。

实施这个方案需要具备两个条件:

1.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实际存在。本身门店就是开门营业的,相当在原来销售烟茶酒品类基础上,增加菜品销售。而不是单纯为了降低税负作为一个空壳主体存在。

2.个体工商户本身经营规模不大,就算承接采购任务,营业规模也不会增加太大,依然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甲公司老板的另外一家酒店的财务经理闻讯赶到,他们也经常为了发票问题苦恼,餐饮是他们的主要业务,菜品也是自行采购,由于缺乏发票,纳税调整的成本也很高。如果通过菜品配送公司供货,可以获得发票,但由于存在税金成本,供货成本也提高,跟自行采购做纳税调整的成本相差不大。酒店作为系统内成员单位,也可以参照甲公司,委托老板娘的门店采购,由门店提供发票列支成本。

各位小伙伴,还有什么其他更好的税筹方案,请给彬哥留言。

【第6篇】税务登记证怎么办理

壹洽通小编了解,个体工商户是指公民依法批准登记,依法从事工商经营的家庭或者家庭,个体工商户也可以使用字号开展活动;农村承包家庭是指依法许可,按照合同规定从事商品管理的农村集体组织成员。'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个人经营的债务由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债务由家庭财产承担。

如何处理个别工商户的税务登记证?

1.领取营业执照后一个月内,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无问题,填写表格,出示身份证。

2.法定税务登记证的费用为20英镑,但没有其他费用。当然,当地政策除外。

3.税款的缴付视乎税务局的征税方式而定,如获批准收税,则不论入息成本为何,每月的税额是固定的,若以支票户口征收,则按每月发票收入的3%征收增值税;一般来说,有更多个别的工商业户采用认可的征收方式。

4.开发票是有可能的。如果发票金额比较大,可以申请购税制、税控ic卡、发票购票簿、自购发票,数量不多的,每次都可以到税务局申请。 此外,年销售额超过800000元时,税务局可决定你为一般纳税人,而增值税税率则会调整至百分之十七。

个体工商户的纳税申报程序是什么?

纳税人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税务部门提交报税表及身分证明文件副本。

1.本申报程序适用于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缴纳更多个人所得税。当期申请退税或者申请下一期间多缴税款时,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当期申请退税,或者留待下一期间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服务机构领取票据,纳税人按照填表要求填写报税表一式两份,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资料。

2.多缴税款自行申报的,多缴税款所属期间的报税表副本,以及多缴税款被扣缴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书面证明纳税人多缴税款期间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

3.纳税证明已缴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正本、副本、纳税证明、纳税证明等,税务机关经审批后,应当进行退税、抵免处理,纳税义务人应当将报税表交回税务机关查阅或者下一次税收抵免申报。

4.个体工商户有报税通知书的,委托银行转让税款的,应当保证其账户存款额足以缴纳当期税款;未及时申报纳税的,即未从纳税人账户扣缴税款的,应当到税务局申报纳税,或者在网上申报接受处罚。

以上是壹洽通小编整理的关于“如何处理个别工商户的税务登记证”的相关介绍,如果有疑问欢迎您咨询壹洽通小编哟。

【第7篇】税务登记证有正副本吗

本文目录

营业执照作废在网上怎么操作?

个人营业执照自动注销入口?

网上可以注销营业执照吗?

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流程?

网上注销营业执照流程?

营业执照如何在手机上作废?

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网上注销?

如何在手机上注销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作废在网上怎么操作?

根据当前规定,申请者在网上提交申请注销营业执照,可这么操作:

1、登陆国家企业公司系统;

2、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3、选择公司或个体户所在省份;

4、根据企业账户信息登入登陆,然后点击 注销申请即可;

5、当申请者在网上提交了公司注销申请后,你还必须整理公司近3-5年的公司账簿、记账凭证等等材料,前往税务局提交材料,申请税务注销;

6、取得企业清税证明后,申请者就要向社会公众公示公司注销的申请,一般公示期为45天;

7、当公示期内无存在异议的时候,申请者便可以申请营业执照注销。

个人营业执照自动注销入口?

办理前提

1. 纳税人登记状态为正常;

2. 电子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如属授权使用的,需在授权期内。

一、电子营业执照线上更新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证书管理——ca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更新

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菜单栏中“我的信息”进入用户管理,选择证书管理并切换至ca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更新tab页。

2.选择电子营业执照的记录,点击修改。

3.选择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扫码更新。

4.扫码完成后,方可进行电子营业执照的更新。

二、电子营业执照线上注销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证书管理——ca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注销

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首页菜单栏中“我的信息”进入用户管理,选择证书管理并切换至ca证书/电子营业执照注销tab页。

2.点击注销按钮弹出确认对话框。

3.点击确认后选择电子营业执照进行签名注销。

4.当生成二维码之后,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或者上海ca移证通app进行扫码,扫码成功后方可注销成功。

网上可以注销营业执照吗?

在网上的话是可以注销你的营业执照的,而且足球的方法非常的简单,你只要打开一个营业执照的,一个官方平台,然后点击申请注销功能,然后把你的注销理由以及身份证信息输入之后,就可以成功了,注销之后你就看不到这样的信息了,是非常方便的

营业执照网上注销流程?

营业执照注销程序:

先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公司进

具体步骤: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它会收回营业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网上注销营业执照流程?

网上是不可以注销营业执照的。现在工商部门还没有开通通过互联网注销营业执照的服务,因为有些材料是要原件的,网上无法做到。如果不再继续从事经营活动了,要注销营业执照的话,有两种情况: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可以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直接到所辖的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的工商所办理。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需要将各种相关债务处理后,再刊登企业注销公告,公告期结束后到所辖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

营业执照如何在手机上作废?

营业执照不能在手机上作废,只能在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营业执照是在注册登记机关经过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核准登记后才领取到的,是在注册登记机关系统上存有电子档案的,只能进行注销登记,不能在手机上进行作废。因此,营业执照无论如何,也不能在手机上作废。

个体户营业执照怎么网上注销?

、简单注销个体工商户

简单注销个体工商户注销申请简单注销准备材料经营者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原件)。

1.您可以通过口头方式申请取消。

您只需在登记机关出具的正式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并交回营业执照即可。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经登记机关当场核准的,准予当场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损毁的,可以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者本市市场主体信用公示系统予以公告并宣告无效。无需在报纸上刊登无效宣告,以节省注销成本。

2.网上报名全过程

网上报名、注销的全过程与原报名流程相同。在系统中使用u盾或数字证书填写《个人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表》,下载pdf文件,电子签名后提交,无需进入窗口即可在线办理全过程。

2、个体工商户一般注销、注销登记准备材料:

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公司所有印章;

注销流程:1.注销国税登记证→2.注销地税登记证→3.注销营业执照4.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组织机构代码证,需注销)→注销完成

二、满足简单注销的条件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简单注销登记的,应当在企业没有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办理。

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办理简单注销:

(1)依法被撤销、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者列入异常经营名单的,尚未从异常经营名单中删除。

(2)企业的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或者登记为质押的

(3)违反企业登记管理规定,被查处或者涉及其他重大案件的

(4)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限制办理注销或者依法组织司法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清算的

(5)企业进入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程序的

(6)商业登记机关认为不应当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如何在手机上注销营业执照?

手机上不可以注销营业执照,需要到当地所属的工商管理部门注销营业执照。

【第8篇】税务登记证一直没注销

本文目录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5年了没有注销怎么办营业证?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漏检9年怎么办?

营业执照注销了工商没注销怎么办?

三年前的营业执照没年审没注销?

不想注销营业执照怎么办?

个体营业执照10年没注销还能用吗?

个体工商营业执照5年了没有注销怎么办营业证?

五年5年不乇营,也不去工商办理年检会成为异常经营户。真不经营了,可以去办理快捷注销,先到积务部门销税,税务销完拿着出具完结的材料到工商部门销户公示,公京期完,就销成功了。以上办理要带章和身份证等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漏检9年怎么办?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漏检9年,早已被注册登记机关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也已被列入了失信人员。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漏检9年,需要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解除严重失信人员名单,并对漏检的9年营业执照进行补检。

注册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即可以办理严重失信名单解除,经营者再申请注销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注销了工商没注销怎么办?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它会收回营业执照。

三年前的营业执照没年审没注销?

三年前在注册登记机关办理的营业执照,没有年审也没有注销,说明营业执照还在存续状态,还具有法律效力,只是三年没有进行年审,按照登记制度改革后的年报制度规定,连续三年没有进行年审,营业执照会被注册登记机关列入严重失信名单,需在接受注册登记机关行政处罚后,申请移除严重失信名单,营业执照恢复正常经营状态,但营业执照经营者个人征信将受损。

不想注销营业执照怎么办?

1、不注销的营业执照可能会被吊销,企业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其民事主体资格随之消亡,不得继续从事市场经营活动,否则,属于违法行为。

2、若公司营业执照一年不审,工商局就会自动吊销其营业执照,并将公司法人和股东列为失信黑名单。三年内不能担任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或者个体的经营者可能在三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被保持七年,还可能面临罚款的处罚;

3、因营业执照不注销导致公司法人进入诚信黑名单后,法人、股东将无法出国,无法乘坐高铁、飞机;法人、股东将无法办理移民;股东将无法贷款等等。

个体营业执照10年没注销还能用吗?

逾期年报几年的话会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整改则进入失信黑名单,这是会影响你的出行或贷款等日常活动的,建议您尽快去工商局问问营业执照是什么状态,如果不营业了一定得马上注销。

办理个体户注销的一般流程有:

1、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有公章的话需公章;

2、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填写并提交《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3、到所在主管税务部门的办税大厅核查已缴税款,取得完税凭证;

4、回到登记机关提交完税凭证,领取个体工商户注销通知书。

【第9篇】税务登记证登报

今天想结合我做的行业,给大家分享一个对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事情。

我们每个人从出生到去世,这一辈子需要有很多很多的证件:

还没有出生的时候,要有准生证;出生有出生证,上户口有户籍证;上学有学生证,毕业有毕业证,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结婚有结婚证,离婚有离婚证;参加资格考试,还有各类资格证:比如会计证,导游证,律师证,护士证,二级建造师证,

买车子要有驾驶证、行驶证;买房子需要有房产证;开公司要办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一个人去世了,还要办死亡证明。

这么多证件,我们很难保管得过来,一不小心就会丢失一两个,这个时候就需要登报挂失。可是很多人不知道为什么证件丢失需要登报,登报有什么意义?有什么证件丢失可以不用登报?有哪些必须要登报?今天我就给大家一一解答。

登报的目的和意义有两个:

首先,相关部门要求登报才能办理新的证件,相关部门为什么要这么做?主要是通过登报来声明你遗失的证件声明作废,这样才能给你补办新的。

第二,是通过登报声明,为你曾经这个证件丢失过留下一个证据,万一有人冒用你的证件做了违法的事情,可以起到免责的作用。例如:当我们的身份证丢失的时候,那么即便是我们去公安局补办了新的身份证,可是旧的身份证如果被他人捡到,冒用你的名字去注册公司、办信用卡,甚至借贷等等,这些都是具有非常大的风险的。

有人说我又没做,我怕什么?是的,你没做,谁给你证明呢?如果你登报就不同了,报纸上面会有登报日期,一查就知道,你当时丢失过证件。

有什么证件丢失可以不用登报相关部门就可以办理:

个人证件:身份证,户籍卡,驾驶证,行驶证,结婚证,离婚证等;新规定有些地方单位证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也可以不用登报。

其它证件丢失,一般都要登报,也许会随着社会发展,以后也会放宽登报要求。但是像身份证这类非常重要的证件如果丢失,还是建议登报声明一下比较好。

【第10篇】税务登记证管理办法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 根据

2023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加强税源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第三条 县以上(含本级,下同)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第四条 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 第五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实施属地管理,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有条件的城市,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应当对同一纳税人发放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第六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生争议的,由其上一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共同协商解决。 第七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执行统一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照纳税人识别号代码行业标准联合编制,统一下发各地执行。 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共15位,由纳税人登记所在地6位行政区划码+9位组织机构代码组成。以业主身份证件为有效身份证明的组织,即未取得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个体工商户以及持回乡证、通行证、护照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由身份证件号码+2位顺序码组成。 纳税人识别号具有唯一性。 第八条 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应定期相互通报税务登记情况,相互及时提供纳税人的登记信息,加强税务登记管理。 第九条 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领购发票。 纳税人办理其他税务事项时,应当出示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相关信息后办理手续。

第二章 设立登记

第十条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一)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应当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二)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三)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四)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承租人,应当自承包承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其承包承租业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五)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自项目合同或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十一条 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均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发放税务登记证及副本。 第十二条 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点发生争议的,由其共同的上级税务机关指定管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对纳税人的税务登记发生争议的,依照本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第十四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税务登记表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 (二)住所、经营地点; (三)登记类型; (四)核算方式; (五)生产经营方式; (六)生产经营范围; (七)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 (八)生产经营期限; (九)财务负责人、联系电话; (十)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十五条 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齐全且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并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税务登记表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第十六条 税务登记证件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生产经营地址、登记类型、核算方式、生产经营范围(主营、兼营)、发证日期、证件有效期等。 第十七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税务机关不再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不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税务机关发放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第三章 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 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第十九条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下列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工商登记变更表及工商营业执照; (二)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三)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登记表等); (四)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税务机关发放的原税务登记证件(登记证正、副本和税务登记表等); (三)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提交的有关变更登记的证件、资料齐全的,应如实填写税务登记变更表,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当日办理;不符合规定的,税务机关应通知其补正。 第二十二条 税务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都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按变更后的内容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税务登记表的内容发生变更而税务登记证中的内容未发生变更的,税务机关不重新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第四章 停业、复业登记

第二十三条 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停业的,应当在停业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停业登记。纳税人的停业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二十四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停业登记时,应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说明停业理由、停业期限、停业前的纳税情况和发票的领、用、存情况,并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应收存其税务登记证件及副本、发票领购簿、未使用完的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在停业期间发生纳税义务的,应当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报缴纳税款。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于恢复生产经营之前,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复业登记,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领回并启用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及其停业前领购的发票。 第二十七条 纳税人停业期满不能及时恢复生产经营的,应当在停业期满前到税务机关办理延长停业登记,并如实填写《停业复业报告书》。

第五章 注销登记

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二十九条 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自注销税务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第三十条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第六章 外出经营报验登记

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以前,持税务登记证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 第三十三条 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发放《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第三十四条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资料: (一)税务登记证件副本; (二)《外管证》。 纳税人在《外管证》注明地销售货物的,除提交以上证件、资料外,应如实填写《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申报查验货物。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第三十六条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

第七章 证照管理

第三十七条 税务机关应当加强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采取实地调查、上门验证等方法,或者结合税务部门和工商部门之间,以及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之间的信息交换比对进行税务登记证件的管理。 第三十八条 税务登记证式样改变,需统一换发税务登记证的,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遗失税务登记证件的,应当自遗失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证件遗失报告表》,并将纳税人的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名称、税务登记证件号码、税务登记证件有效期、发证机关名称在税务机关认可的报刊上作遗失声明,凭报刊上刊登的遗失声明到主管税务机关补办税务登记证件。

第八章 非正常户处理

第四十条 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正的,税务机关应当派员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由检查人员制作非正常户认定书,存入纳税人档案,税务机关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第九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四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税务机关可以收缴其发票或者停止向其发售发票。 第四十六条 税务人员徇私舞弊或者玩忽职守,违反本办法规定为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相关手续,或者滥用职权,故意刁难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调离工作岗位,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章 附 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涉及的标识、戳记和文书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解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自2004年2月1日起施行。

【第11篇】税务登记证在哪办理

这些流程还挺复杂的,要走很多趟,哪怕是新办企业通过财务公司来走流程。

【初级管理会计师办公室整理】

办理税务登记应带齐的相关手续

办理税务登记应带的手续依行业、经济性质与具体相关事务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所以税务登记办理前应咨询相应税务机关。但一般情况下,税务登记应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五)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税务登记的期限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扣缴税款登记,领取扣缴税款登记证件;税务机关对已办理税务登记的扣缴义务人,可以只在其税务登记证件上登记扣缴税款事项,不再发给扣缴税款登记证件。

3、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4、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5、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申请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登记前或者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在30日内向迁达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6、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7、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

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审核纳税人是否属于本辖区管理,对于不属于本辖区管理的不予受理,并告知纳税人到管辖地税务机关办理登记;

(2)审核纳税人附报资料是否齐全,《税务登记表》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印章是否齐全;

(3)审核纳税人《税务登记表》填写内容与附报资料是否一致,原件与复印件是否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纳税人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4)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5)按照纳税人识别号的编制规则正确录入纳税人识别号码;

(6)系统自动检测纳税人的重复办证、逾期办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是否已存在非正常户记录等;

(7)如属重复办证,则转入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工作流程;如纳税人逾期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录入登记基本信息后进行违法违章处理;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系统中存在非正常走逃记录的,则不予受理税务登记申请并告知纳税人到被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原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接收处理;

(8)对于提交的证件、资料中有疑点的,须打印《税务文书受理通知单》(ctaisv1.1)或《文书受理回执单》(ctaisv2.0)交纳税人,制作相应文书通知属地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实地调查,经属地税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后于15个工作日内向综合服务窗口反馈,根据核查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对经审核无误的,在其报送的《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经系统中录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

2.核准、发放证件

对经审核无误的,在其报送的《税务登记表》上签章并注明受理日期、核准日期,经系统中录入核准的税务登记信息。

收取税务登记工本费并开具行政性收费票据交付纳税人,发放税务登记证件。

3.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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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分公司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

a:嗨,小企,听说你遇到了难题,可以跟我说说吗?

b:我们公司成立了多家分公司,我们老板让我去做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备案,可我压根儿不会呀!

a:这个简单,让我来告诉你,你可要仔细听好啦!

01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02

什么是二级分支机构?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03

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如何备案?

总机构应将其所有二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内容包括分支机构名称、层级、地址、邮编、纳税人识别号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编。

分支机构应将其总机构、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内容包括总机构、上级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名称、层级、地址、邮编、纳税人识别号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编。

04

跨省设立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要申报吗?

即使总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仍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就地报送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并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各分支机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原则上只需要报送一次。

05

不需要就地分摊缴纳的二级分支机构有哪些?

●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注释:

汇总纳税企业当年由于重组等原因从其他企业取得重组当年之前已存在的二级分支机构,并作为本企业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该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企业内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发生合并、分立、管理层级变更等形成的新设或存续的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06

分摊比例如何规定?

跨省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 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例子:某a公司总部位于b省,下有三个分支机构b1、b2和b3,分别在b省、c省d市、c省d市e县,其余条件适用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b1公司营业收入500万元、职工薪酬250万元、资产总额200万元;b2公司营业收入300万元、职工薪酬200万元、资产总额250万元;b3公司营业收入200万元、职工薪酬50万元、资产总额150万元。若2023年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总、分公司均适用25%的税率,则总、分公司应分摊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各是多少?

2023年各分支机构三要素情况如下表所示:

计算:

第一步:a公司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1000万元

第二步:划分应纳税所得额:a公司分摊应纳税所得额=1000×50%=500万元;各分公司分摊应纳税所得额=1000×50%=500万元

第三步:计算各分公司应分摊比例,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因素权重分别为0.35、0.35、0.30。

b1公司分摊比例=(500/1000)*0.35+(250/500)*0.35+(200/600)*0.30=0.45

b2公司分摊比例=(300/1000)*0.35+(200/500)*0.35+(250/600)*0.30=0.37

b3公司分摊比例=(200/1000)*0.35+(50/500)*0.35+(150/600)*0.30=0.18

第四步:计算各公司应分摊应纳税所得额:

b1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0*0.45=225(万元)

b2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0*0.37=185(万元)

b3公司应纳税所得额=500*0.18=90(万元)。

07

分摊比例可以调整吗?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一经确定后,除出现如下三种情况,当年不作调整:

●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企业当年由于重组等原因从其他企业取得重组当年之前已存在的二级分支机构,并作为本企业二级分支机构管理的,该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汇总纳税企业内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机构、二级分支机构之间,发生合并、分立、管理层级变更等形成的新设或存续的二级分支机构,不视同当年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08

使用什么申报表进行年度纳税申报?

分支机构除报送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外,还应报送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和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

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可参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明的项目进行说明,涉及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调整的项目不进行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附件《a2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规定:“执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发布,2023年第31号修改)的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除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外,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也填报本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对仅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企业,参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征收管理的,企业的分支机构在除预缴纳税申报时填报外,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也填报本表。”

分支机构仅填写a20000表,勾选表中“预缴方式”、“企业类型”后,填报第20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21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安徽税务

【第13篇】税务登记证遗失

税务登记证丢了首先要进行挂失,在丢失的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需要对遗失的税务登记证登报声明作废后,然后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证挂失确认,重新核发新的税务登记证。

补办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第1、填写税务登记证挂失报告表,并在主管税务机关栏签属审批意见并签字盖章。

第2、刊登税务登记证声明的版面并盖公章。

第3、刊登税务登记证遗失声明的报纸,杂志报头或刊头并盖章。将相关资料提交到税务机关,通过审核后就可办理一个新的税务登记证了。

【第14篇】税务登记证不注销行吗

本文目录

个体营业执照忘了注销了怎么办?

个体户忘了注销咋办?

个体户没开了没注销犯法吗?

个体工商户没有注销怎么免除责任?

个体营业执照忘记注销怎么注销?

个体户没经营5年了 不注销有影响吗?

个体营业执照忘了注销了怎么办?

个体营业执照忘了注销,说明个体经营活动已不再继续,需要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个体营业执照忘了注销,如果同时忘记了营业执照年报公示,则会被注册登记机关列入异常经营名录。需要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解除经营异常后,再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如果也忘记进行税务申报,则需要进行税务申报的补报工作。

个体户忘了注销咋办?

赶紧去工商局说明情况,看看有没有行政处罚或是罚款啥的。有的话赶紧处理掉,并给工商局说明情况。要不然可能导致你信用受损,或是产生高额的滞纳金等等。

然后想办法及时注销掉,避免又忘记导致放款或是处罚。影响你以后做生意或是开公司。

个体户没开了没注销犯法吗?

不犯法,因为如果不参加年检的话,不会给自动注销的,而是吊销。当然不会追究任何责任,但会被当地的工商机关列入黑名单。不能够经营任何的企业,不能担任任何企业的股东,想要彻底解决,就还得办理注销登记,而且注销前必须要把之前的税补回来,税金、罚金、滞纳金一样都少不了!

个体工商户没有注销怎么免除责任?

个体户不经营以后,如果不参加年检的话,到第二年不会给自动注销的,而是吊销。当然不会追究任何责任,但会被当地的工商机关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不能够经营任何的企业,也不能担任任何企业的股东,如果确定3年内不从事任何公司的投资行为,可以不做注销。 三年内营业执照名称不能被别人使用,三年后营业执照名称可以再次被别人使用。

个体营业执照忘记注销怎么注销?

一般注销营业执照的具体步骤:

一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二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三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四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它会收回营\执照。注意工商注销前要先在媒体上公示三次注销公告,报样要给工商局的。

个体户没经营5年了 不注销有影响吗?

个体户没经营5年了,如果不注销或者未进行网上年报,就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因此,个体户没经营5年了,应及时提交注销登记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税务部门出具的清税报告,营业执照正、付本原件等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注销!

【第15篇】公司税务登记证

对于税务登记,在公司注册成立后,拿到营业执照之后,企业需要注意在30天以内进行办理,否则在一定的时间之后,公司是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导致公司没办法正常开展业务,还可能导致因为逾期而被罚款。税务登记主要是从事生产或经营的纳税人向税务管辖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收管理的起点。那么税务登记如此重要,应该如何办理税务登记呢?税务登记又有什么作用呢?

一、如何办理税务登记

因为如今采用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因此当营业执照办理成功的时候,税务登记已经被包含在营业执照之内了,所以如今是不需要在进行税务登记的。不过还是需要到税务部门进行报道,核定企业的税种,才可以申领发票。而且对于资料不齐全的一些企业,也是需要进行相关的补填的。

二、税务登记有什么作用

1、在税法中有明确规定,逾期未进行税务登记的可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企业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是没有办法开立银行账户。

3、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企业不能申请退税、减税、免税等相关涉税事项。

4、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不能申购、开具发票。

5、企业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也不可以办理停业、歇业等。

三、税务登记注意事项

1、从事生产或经营的纳税人在领取到营业执照后,包括临时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都需要在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

2、企业包括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等,都是需要向自身经营生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税务登记的活动。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税务登记是十分的重要的,企业如果想要正规合法地展开经营,就需要进行税务登记的办理。如果长时间不进行办理,那么还会带来一些罚款,同时引得经营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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