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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信息(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7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税务信息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企业税务信息

【第1篇】企业税务信息

企业使用员工个人信息进行税务申报构成侵权?

作者:丰剑波 北京市京师(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

案件简介

原告张某2023年12月30日受雇于被告阿波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担任共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年薪12万元,聘用期限为三年。

原告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下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显示:2023年12月27日,被告开具了购买方为阿波环境建设有限公司金额分别为10万元(发票号码:03685717)及9万元(发票号码:03685718),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均为“有形动产经营租赁*装载机租赁费”,代开企业名称均为原告张某的代开《云南增值税普通发票》两张,并进行了纳税申报,导致原告户口申请未通过。双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终止对原告的侵权行为,

二、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的损失5万元;

三、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法院判决

庭审中,被告辩称,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取的原告个人信息,并在网上核实了原告相应的证件,被告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侵权行为和损害结果不存在因果关系。法院经审理认为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使用原告个人信息应当征得原告同意及在使用原告个人信息过程中应当遵守的合法、正当、必要原则的规定,被告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侵犯了原告的个人信息。综合原告往来交通、食宿、误工等,法院酌情支持1万元,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律师点评

企业大合规时代,又恰逢信息化大数据时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 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新法下,站在企业的角度,对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将是迫切和深远的。

企业应建立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制度体系,梳理本企业合规风险做好应对,并定期对个人信息保护规范性、安全性及其有效性进行评估,进行合规审计,降低和避免合规风险,在合理利用员工个人信息同时,切实履行好员工个人信息安全保护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至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十条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大家有不同意见,欢迎在评论区文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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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电子税务局企业ca登录密码

直接用电脑在网页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入官网,点击“登录”按钮,点击“企业业务办理”,选择使用电子执照登录(也可以选择ca登录方式用北京法人一证通登录,或者选择账号登录方式输入账号密码登录,也可以选择移动端扫码登录方式用电子税务局(移动端)app扫码登录),用下载了电子营业执照的微信或者支付宝扫一扫,进入下一个界面进行身份验证,选择手机验证码验证方式进行登录(也可以选择密码验证方式进行登录,需要设置一下密码),选择对应的身份,输入图片验证码,获取并填写手机验证码,点击验证进入电子税务局,就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正常办理业务了。

【第3篇】企业税务局高风险

一、税务局是如何找到你的的呢?

为什么有的企业常被税务局“惦记”?其实,是有原因的!

下面我们来看看税务局是怎么确定稽查对象的,你就明白了为什么总被“惦记”了。

1、推送案源

税务局设置风险控制管理部门,会根据“大数据”进行分析,一旦发现企业纳税情况有异常,就会第一时间把风险提示推送到稽查部门,进而稽查部门对企业进行检查。

2、检举案源

这个主要是来源于公司内部人员、竞争对手等等。针对此种情况,举报的信息一般是比较准确的,一查一个准。

3、安排案源

安排案源,就是指税务机关根据年度稽查工作任务安排,对辖区内的重点企业、行业进行定向检查。

4、自选案源

企业存在以下这些情况之一的,被“抽中”的可能性非常大。

1)、税收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的;

2)、2个年度内2次以上被检举且经检查均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3)、受托协查事项中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

4)、长期纳税申报异常的;

5)、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的;

6)、被相关部门列为违法失信联合惩戒的;

7)、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

随着大数据的到来,以后可能最了解你的就是税务局了。

二、税务局稽查时有何权利?

税务局稽查时有以下权利:

查账权 、场地检查权 、责令提供资料权 、询问权 、调查权 、检查存款账号权 、保护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权。

其实,面对税务稽查时,即使你的企业真的存在违法行为,你以为你不配合、一句我不知道,真的能把税务局糊弄过去的想法真是太天真了。

在此奉劝大家一句:在面对税务稽查时,老板和会计们务必先自查原因,并积极配合税务局调查提供资料和说明,尽量将损失降至最低。

【第4篇】202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在电子税务局详细操作步骤

企业所得税缴纳一般都是先预缴再年度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过程就是要对预缴的企业所得税进行多退少补!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汇算完后,就要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年报的申报了!

很多会计都是第一次接触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今天就在这里汇总了:202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在电子税务局详细操作步骤,希望能够帮助各位财务人员顺利完成今年的汇算清缴工作。

202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报在电子税务局详细操作步骤

具体操作流程图解如下:

财务报表的注意事项如下:

12项费用扣除比例汇总

37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年度纳税申报表格式和填写说明

好了,上述的内容就到这里了,详细的年度报表在电子税务局上的操作流程就到这里了。财务人员注意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截止日期是在5月底哦!

【第5篇】税务局到企业增值税

近些年来,境外个人为国内公司提供服务的情形日益增加,越来越多公司会产生这样的疑惑,海外个人为国内公司提供服务该不该交增值税呢?假如缴纳增值税,那么是该境外个人缴纳,还是说是由服务购买方代扣代缴呢?乐悠小编来给大家稍微讲解一下。

1、该场景下,谁是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为在我国境内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或服务的个人和单位,而本场景内境外个人为境内公司提供了服务,因此境外个人便是增值税纳税人。

2、谁来申报?

根据相关规定,购买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因此作为购买方的境内企业,有义务为境外的小伙伴进行代缴代扣。

倘若境外的个人或单位,在境内是有经营机构的,那么则是其经营机构作为增值税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

3、哪些情况要进行对外支付的税务备案呢?

根据相关公告,境内不管是个人还是机构,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5万美元)下列外汇资金,都需向所在主管税务机构进行备案:

(1)服务类型,境外个人或机构从境内获得的包括通信、建筑安装、旅游。运输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金融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政府服务等;

(2)境外个人在境内获得工作报酬,境外个人或机构从境内获得的红利、股息、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和非资产转移类型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以及经常转移收入;

(3)境外的个人或机构从境内获得的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融资租赁租金、股权转让所得和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第6篇】税务民营企业

2023年民营企业纳税榜华为仅排第二,恒大榜上无名,谁是纳税榜的状元?针对纳税榜的前二十名,从行业、省份、以及变化趋势等方面进行一下简单的分析。

1、根据行业分析

前二十名上榜企业主要分布在地产、科技、汽车、化工等9个行业,其中房地产行业贡献的税收达到47%,几乎占到了总税收的一半。

2、根据省份分析

前二十名上榜企业主要分布在北京、广东、河北、山东、江苏、上海、浙江、重庆八个省份,广东省民营企业纳税占榜单比重54%,一半还多。

3、根据南北区域分析

按照地理课本上的南北区域划分原则,以秦岭淮河为分界线,榜单上北方的直辖市和省份有:北京、河北、山东,南方的直辖市和省份有:广东、江苏、上海、浙江、重庆。

榜单上南方区域纳税总额为:4965.33亿元;

榜单上北方区域纳税总额为:507.97亿元;

4、2023年和2023年上榜企业纳税对比

2023年上榜民企纳税总额为:5282.03亿元;

2023年上榜民企纳税总额为:5144.12亿元;

2023年纳税总额较之2023年略有上升,但是幅度不大,总体趋于稳定。

排名

企业

地区

行业

2023年纳税额(亿元)

2023年纳税额(亿元)

1

万科

广东省

房地产

754.01

819.82

2

华为

广东省

科技

672

903

3

碧桂园

广东省

房地产

617.7

653

4

吉利

浙江省

汽车

436.07

319.14

5

腾讯

广东省

科技

391.13

284.25

6

浙江荣盛

浙江省

房地产

298.94

145.24

7

龙湖

重庆市

房地产

261.55

248.14

8

新城

上海市

房地产

253.12

250.1

9

恒力

江苏省

化工

212.53

363.16

10

美的

广东省

家电

174

175

11

蚂蚁科技

浙江省

金融

170.17

101.22

12

魏桥创业

山东省

纺织

156.71

91.91

13

联想控股

北京市

科技

133.96

109.32

14

tcl

广东省

家电

131.68

96.72

15

东明石化

山东省

化工

127.9

65.83

16

中南控股

江苏省

房地产

108.82

106.64

17

金科

重庆市

房地产

107.35

144.71

18

沙钢

江苏省

钢铁

94.98

67.48

19

复兴国际

上海市

医药

90.01

96.6

20

荣盛

河北省

房地产

89.4

102.84

21

总计

5282.03

5144.12

【第7篇】税务稽查与企业纳税风险分析

今天又有老板来向我诉苦“被税务稽查了,弄不好还会 被移送到经济犯罪侦查局,太可怕了。”

国地税合并以后,税务局实现了各地区税务机关之间发票信息和数据的共享互通,启动了 “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 的稽查天网,金税四期无处不在,虚假发票无所遁形。

“税务稽查” “税务风险”这些专业术语对绝大多数的企业老板来说是十分陌生的,当税务风险、税务风暴真正来临的时候,老板们大‬多是一脸茫然,‬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不‬知道如何应对‬。‬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纳税信用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机关按月采集各企业的纳税信用信息,并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各纳税企业 实行信用等级分级管理。

纳税信用级别分为 a、b、c、d四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 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 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纳税信用 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已经受到税务局、外汇局、工商总局、海关总署、财政部、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人民银行、 工信部、社保部、国土部、环保部等所有政府部门的高度重 视。企业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业务很多时候需要向其出示 “企业纳税信用”证明,纳税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将会享受政 府部门的各种优惠待遇。反之,纳税信用等级偏低的企业不 但不能在相关机构申请办理业务,更得不到政府的各项优惠, 并且企业还会受到税务机关的特别关注,将被列为重点检查对象。

现代人都知道,定期体检是保障身体健康的一种十分有效的手段。同样道理,企业透过专业服务机构进行定期的“企业税务风险体检”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定期的身体检查能够达到对早期病灶或身体功能异常的早发现、早治疗的目的。健康体检是一种新的自我保健 方式,它可以变病发后才找医生看病为事先主动的早期检查, 变病重后才消极治病为主动早期积极防病。

企业定期聘请专业的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通过专业 的 it 技术、大数据分析、在线云端审核等程序对企业的财务 管理、税务控制、及企业在税务机关系统内的数据等进行“体 检”,并最终形成专业的《企业税务风险体检报告》。这将 帮助企业老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随时掌控税务风险, 及时了解自己企业在税务机关内部的纳税等级是 a 级、b 级 还是最差的 d 级;及时了解企业的纳税信用评分是多少,是40 分以下还是 90 以上。 “企业税务风险体检”有利于企业对自身潜在的纳税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治疗” ,有利于企业进行主动整改提 升纳税信用评分,提升纳税信用等级,防止被动而不自知地 被税务机关列入黑名单,列入重点检查对象。 大家赶紧行动起来,马上做一次全面彻底的税务风险体检吧。

【第8篇】合伙企业税务

在经济活动中,合伙企业是一种常见的企业组织形式,合伙企业遇到涉税问题,如何处理呢?下面小编收集了相关问题解答,一起来看看~

一、如果几个股东共同组建合伙企业,企业的具体纳税义务人是谁呢?

答:“合伙企业以每一个合伙人为纳税义务人。合伙企业合伙人是自然人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二条

二、我们在厦门成立合伙企业,股东来自全国各地,纳税地点应该怎么选择?

答:1.自然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由合伙企业向企业实际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投资者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2.法人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分配的所得,应当并入合伙人年度所得总额,在法人合伙人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三、如何确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答:“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一)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以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二)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协商决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三)协商不成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四)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事项: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四条

四、我们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利息、股息、红利如何纳税?

答: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注意事项:

法人合伙人取得的分红不享受居民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

五、我们共同成立合伙企业,万一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实行查账征税方式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改为核定征税方式后,在查账征税方式下认定的年度经营亏损未弥补完的部分,不得再继续弥补。

2.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伙人在计算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得用合伙企业的亏损抵减其盈利。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三条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五条

六、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是否包含企业当年留存利润?

答: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采取“先分后税”的原则。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包括合伙企业分配给所有合伙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伙企业合伙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9号)第三条

七、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核定征收吗?

答:自2023年1月1日起,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方式计征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第一条

【第9篇】企业税务自查报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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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税务自查?

税务自查是指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企业自己进行涉税检查,而后回报税务机关的一种检查方式,根据企业的自查结果进行相应的补税处理。

税务自查是督导纳税人自查自纠税收违法行为的有效方式,通过组织纳税人自查,督促、引导纳税人自查纠正已经发生的税收违法行为,依法给予“改过”机会,可以让纳税人感觉到税务机关对其基本权利的尊重,鼓励纳税人认真开展自查并积极缴纳税款。

企业自查阶段发现了涉税问题,企业根据税务机关审核的补税表去缴纳税款及滞纳金,通常不涉及罚款。故税务自查要弱于税务检查,更弱与税务稽查。

目前,我国税务自查制度尚没有法律层面的规范依据。这一制度散见于国家税务总局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一些省市税务机关制定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中。

企业税务风险自查自纠,是企业对自我的税务风险自我检查自我纠正的工作。首先要确定自查工作组领导和专业实施人员,然后制定自查提纲,撰写税务自查报告,整改自查出来的问题。

企业在自查过程,要按照税法规定,对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全面的自查,自查工作要涵盖企业涉及的全部税种。主要税种自查提纲如下:

主要税种自查提纲

一、增值税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一致、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是否一致;

2、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业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是否已经在备注栏不标明:货物的品种、数量、送达地、发出地;

3、是否有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所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

4、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合法;

6、发生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7、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8、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是否将应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9、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赠送及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

10、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11、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是否按规定纳税;

12、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13、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14、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5、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二、企业所得税

1、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份(限售股),在解禁之后出售股份取得的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是否存在未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计税问题;

3、是否存在利用往来账户延迟实现应税收入或调整企业利润;

4、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收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5、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作纳税调整;

6、是否存在各种减免流转税及各项补贴、收到政府奖励,未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是否存在接受捐赠的货币及非货币资产,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8、是否存在利用虚开发票或虚列人工费等虚增成本;

9、是否存在使用不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及凭证,列支成本费用;

10、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返利'行为,如接受本企业以外的经销单位发票报销进行货币形式的返利并在成本中列支等;

11、是否存在不予列支的应由其他纳税人负担的费用;

12、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在成本费用中一次性列支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物品未作纳税调整;达到无形资产标准的管理系统软件,在营业费用中一次性列支,未进行纳税调整;

13、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范围、是否符合合理性原则、是否在申报扣除年度实际发放;

14、是否存在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超过计税标准,未进行纳税调整;

15、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为职工支付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由基建工程、专项工程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未予资本化;是否存在只提不缴纳、多提少缴虚列成本费用等问题;

16、是否存在随便改变成本计价方法,调节利润;

17、是否存在未按税法规定年限计提折旧;随意变更固定资产净残值和折旧年限;不按税法规定折旧方法计提折旧等问题;

18、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未进行纳税调整等问题;

19、是否存在擅自扩大研究开发费用的列支范围,违规加计扣除等问题;

20、是否存在扣除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金等支出;

21、是否存在从非金融机构借款利息支出超过按照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未进行纳税调整;是否存在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支出;关联方利息支出是否符合规定;

22、是否存在已作损失处理的资产部分或全部收回的,未作纳税调整;是否存在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有补偿的部分,未作纳税调整;

23、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扣除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将回扣、提成、返利、进场费等计入手续费及佣金支出;收取对象是否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中介机构及个人;税前扣除比例是否超过税法规定;

24、是否存在不符合条件或超过标准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未进行纳税调整;

25、是否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视同经营性租赁,多摊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26、是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改变用途后,是否进行纳税调整;

27、境内企业向境外投资股东分配股利,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预提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

1、检查以各种形式向个人支付的应税收入是否依法扣缴个人所得税;

2、为职工发放的年金、绩效奖金;

3、为职工购买的各种商业保险;

4、超标准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

5、超标准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6、以报销发票形式向职工支付的各种个人收入;

7、车改、通信补贴;

8、为职工个人所有的房产支付的暖气费、物业费;

9、股票期权收入。实行员工股票期权计划的,员工在行权时获得的差价收益,是否按工薪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0、以非货币形式发放的个人收入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11、企业为股东个人购买汽车是否扣缴个人所得税;

12、赠送给其他单位个人的礼品、礼金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3、是否按规定履行全员、全额代扣代缴义务;

四、房产税

1、土地价值是否计入房产价值缴纳房产税;

2、是否存在与房屋不可分割的附属设施未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3、未竣工验收但已实际使用的房产是否缴纳房产税;

4、无租使用房产是否按规定缴纳房产税;

5、应予资本化的利息是否计入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自查报告格式

税收自查报告是将税务机关认为可能有问题的事项,用书面文字给予解释说明。一般要简单的介绍一下企业基本情况,说明需要自查的问题。税收自查报告格式主要有三大部分,具体如下:

'自查报告'第一行居中,第二行列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自查的相关问题,针对问题做简要解释说明,报告然后右下角写公司名称、日期、加盖公章。

不同行业的税负不一样,商业和工业的税负不一样。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情况进行解释。比如商业企业税负低,主要原因有:行业利润较低(是钢材等利润较低的批发企业),库存商品多,截止到某月底现有留抵税金多少钱,为什么库存多等原因。

第一部分: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成立日期、法人、经营地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是什么、何时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第二部分:涉税情况。要求自查期间收入、税金、税负。如:税负的原因被要求自查:具体根据企业情况,解释税负的原因:1、行业特点;2、销售分淡季旺季,全年收入税负不低;3、签定大笔供货合同,需要准备库存;4、受市场影响,销售不旺,产品积压等等,都是企业税负低的原因。

如何解决税负低的情况:扩大销售,提高产品质量,减少库存等等。以上解释一定注意要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千万不要为了解释而解释,如果书面解释不通就很有可能会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进一步检查!

第三部分:自查补税情况。

案例:企业20xx年税务自查报告

按照贵局于20xx年7月4日下发的《税务稽查查前告知书》(国税稽告字[20pc]001号)的相关要求,我公司组织相关人员于20xx年7月5日至7月30日,对我公司20pc年1月1日至20pc年12月31日所属期间涉及到的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xxxx公司成立于20xx年7月,注册资金1300万元整。由于公司股东从事过矿产资源的开发的相关工作,成立公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对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进行投资开发,并同时承接部分通信电缆工程业务。

xxxx公司成立以后,主要是从事了对xxxx市xx县当地的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公司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成立了xxxx公司xx分公司,相继对xx县可能存在矿产资源的xx矿点、xxx矿点进行前期的办证、勘查、找矿等工作。

同时,为开发当地的旅游资源,在xx县政府的要求下,投资成立了xxxx有限公司。

由于矿产资源开发的前期工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加上国家的政策的不断变化,xxxx公司虽然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该工作难度较大,过程复杂,至今虽已开展了五年多的工作,但尚未形成具有开发条件和价值的矿点。同时,由于资金需求量大,公司资金有限,前期开发工作时断时停,公司股东大部分的精力都花在寻找具有资金实力的合作开发者上,为此xxxx公司除欠银行货款外,尚欠大量的私人借款。

二、企业涉税情况

xxxx公司到目前为止,在对矿产资源的前期开发工作上,未有收入体现,应不存在相关的税收问题。

xxxx公司近年来除开展以上工作外,另外的业务主要是承接了xx市当地在电站开发工作中的配套通信电缆施工工程业务。其中,20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开具普通销售发票,已缴纳增值税7364.82元。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964744.37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934513.92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其中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开具通信工程款发票1319050.35元,已全部缴纳营业税,当年公司账面反映亏损469615.35元,经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额为-385412.95元,未缴纳企业所得税,当年预缴所得税为2321.04元。

三、本次税收自查情况

接到贵局通知以后,按照贵局通知后附的相关要求,我公司安排有关人员对我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的相关涉税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主要的检查内容分为以下部分进行:

1、增值税相关涉税情况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由于涉及的流转税业务主要是通信工程施工,在20xx年度取得收入245494元时,开具了普通销售发票,按3%的比例缴纳了增值税7364.82元。20xx年开具普通销售发票143071.30元,应缴纳增值税,由于我公司属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率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143071.30×0.03÷1.03=4167.13元。

2、对与收入相关的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20pc年取得收入245494元,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在对我公司业务及发票开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后,特别是对公司的往来款项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分析,对预收账款、其它应付款各明细的形成原因、核算过程及相应原始凭证进行了落实,自查中发现20xx年度已挂账的预收账款-xxx电站540000万元,由于当时核算时该款项属该电站上一级单位付款,后期一直未能处理,属已收款未确认收入项目,因此在此次检查中应确认该收入540000万元。

3、对与成本费用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

经对我公司成本费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1)产品销售成本及结转方面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我公司20xx年取得收入245494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98450元;20xx年取得收入1462122.25元,账面反映产品销售成本1225994元。

经对我公司财务人员及业务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核对,公司财务人员在核算产品销售成本时,是按一定的毛利率计算而得出。20xx年的成本已取得相关发票,20xx公司在开展通信工程施工过程中,大量的施工费用及工程配套材料费用款项由当地的施工队伍进行建设,工程款已实际付出,相关费用挂账于其它应收款上,由于工期较长,加上施工过程中施工队发生工伤事故(目前法院尚正式判决),公司未及时取得相关发票。在此次自查中,我公司按收入的50%确认销售毛利,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225994-1462122.25×50%=494932.87元。

(2)期间费用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

在对我公司20xx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房屋装修及设备款共87481.37元未采取摊销,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②购入固定资产(电脑、办公家具等)57200元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采取折旧方式进行摊销;

③个人电话费用合计9751.72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④会务费、汽车超速罚款共3380元计入管理费用-其它费用未作纳税调整;

⑤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1760.40元未纳税调整;

⑥支付的工程款80130元应计入施工成本科目;

在对我公司20xx年期间费用检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①个人电话费用合计3276.05元计入公司管理费用未纳税调整;

②未取得正规发票入管理费用金额6000元未纳税调整;

4、对相关涉税事项进行了检查

我公司在对20xx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62792.37元会计折旧和税法规定折旧一致,纳税调增金额62792.37元属编报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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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企业税务规划

一起关注创业的事儿

所谓的税务规划是指企业在合法的条件下,利用税法的规定,为企业税务支出的降低或减少而进行的筹划。决不是钻空子,打擦边球。

税务规划的基本底线:不应让采纳者受伤,不应让行业掉价。

一、个人所得税领域并未存在太多可筹划空间。

以下是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在首发时公开披露的一些避税大法,可谓花样百出。

(1)员工工资场外法:公司日常的废品废料处理,因个人收购,未开发票未进入公司账务,给高管发了年终奖,违规但尚不违法,需补足所得税。

(2)低薪员工领高薪法:低薪员工领了高薪再转入公司指定的个人银行卡,再发给高薪员工。这不是税收筹划,是逃税筹划,明显违法违规,一旦查出需承担法律责任。

(3)股东分红用发票冲抵分红法:这不是税收筹划,是逃税筹划,一旦查出需承担法律责任,甚至可能存在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4)股权转让分步法: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但有合理理由可以认可。通过多次貌似合理的低价转让,来降低股权分红所得。目前税务局可以以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为由对此类企业进行纳税调整。

(5)小微企业向纳税人开具发票,小微企业有虚开发票的风险。依据《税收征管法》等法律进行处罚。

二、合理的企业税收规划,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1)前期规划:主要表现为选择企业的组织形式。

(2)运营规划:帮助企业尽可能完善成本费用,从而达到降低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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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企业注销税务注销吗

有人戏称,今年是娱乐圈塌方的元年,很多明星因为税务问题被调查,前有豪门范冰冰,后有暴躁爽妹子。最终都被查出来偷税漏税,两人加起来被罚了十几亿。

而其他很多明星也预感风声不对,纷纷选择自查补税,大批明星也关闭了自己的个人工作室。

在正常的商业行为中,公司注销是一个非常常见的现象,企业因为经营困难,或者不想经营了,就会选择注销公司。但如同之前说的,公司不是你想注册就能注册,注销公司也是如此,不是你想注销就能够注销。

在注销的时候,只有理清楚在公司经营过程中的所有问题后,才能够顺利注销,其中最重要的问题就是税务问题。

可以说,如果没有处理好税务问题,你就是想注销公司都注销不了,有可能面临巨额罚款,甚至更加严重的后果。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公司想要注销,都要注意哪些税务问题?

一、印花税

在很多人看来,印花税是一个小税种,税率非常低,也就千分之一到万分之零点三之间。由于税率低,金额少,因此印花税经常被忽略掉。

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像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租赁、购销合同以及经营过程中签订的各种合同都会牵扯到印花税,稍微不注意,就有可能把某一项给忽略掉。

印花税属于轻税重罚,罚款金额最高可以是欠税金额的20倍。如果时间跨度很长,还会伴随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这就相当可怕了。

对于税局的人来说,他们也知道纳税人经常忽略印花税,因此在注销的时候,印花税也是一个被重点调查的对象,很多老板都在印花税上栽了大跟头。

因此对于印花税,虽然不起眼,但是在注销的时候,还是应该先自查一遍,如果发现有没有缴纳的情况,及时补税,千万不要等到提交注销资料的时候被税务局给查出来。

二、个人所得税

公司在注销的时候,很多老板往往会因为其他应收账款挂账太多,被迫按照视同分配股息红利,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通常来说,老板从公司拿钱,就是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的,但是有时候老板是拿钱为公司经营支付货款,又或者购买办公物资等等,这些又和公司经营有关系。

那遇到这种情况该如何处理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注销之前,让老板把为生产经营花的钱清理入账,然后进行账务对冲,减少其他应收款挂账,当然前提是,这些费用的发声,必须是伴随真实的业务,要保存相应的票务证据。

在这里也提醒各位老板,凡是为公司经营发生的支出,一定要保存好相应的票据,否则很有可能就要缴纳巨额的个人所得税。

三、账面存货

很多公司在注销的时候,都会存在账面上有存货的现象,至于库存是真实的,还是因为记账时候出现的差错,相信老板本人清楚得很。

你要问一个企业最怕税务局来干嘛?那当然是查库存,一旦查库存,就现原形了,被发现账实不符,就需要缴纳大量的税款,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等,甚至还要面临滞纳金和罚款,这对于老板来说就是巨大的风险。

在之前,很多公司就因为有这样的问题,为了避税去注销公司,由于之前监管不严,导致被这些人蒙混过关,但是现在金三进四系统、大数据,这种现象将无所遁形,因此很多老板如果还是打着避税的注意去注销,那无异于自投罗网。

因此公司在注销的时候,一定要检查存货,调整账务,让账实相符,做到大宗存货不怕查。

四、存货抵工资

公司为什么选择注销,大部分是因为企业经营不下去了,资金断链,出现了资不抵债的情况。而在这种情况下,很多老板就想着用自己的存货低价给员工,就当做工资了。

但是很多老板往往忽视了这么一个问题,那就是低价抵给员工,这些商品是需要视同销售的,而且价格也不是老板说了算,而是要按照商品的市场价格确定的,因此这些商品视同销售,老板是要缴纳增值税的

那么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如果是生产性企业,半成品没有市场价,因此可以将半成品抵给员工当做工资,这样可以按照原材料价格视同销售,这样会大幅降低增值税,如果是商业企业,可以使用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进行降价销售商品给员工亲属,再用收到的钱发工资,这样也是可以降低增值税的

五、资产损毁

公司一般都会有存货和固定资产,如果存货存在损毁的情况,就需要自查有没有做进项税转出。

如果是固定资产出现损毁,在折旧期以内的,也要注意是否做了进项税转出。如果是在折旧期以外的,那么就不需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了。

因此,如果想要注销公司,以上这5个涉税点必须要关注,否则公司不但不能够成功注销,甚至会给自己引来巨大的税务风险,得不偿失。

企图通过注销公司避税的老板,可以休矣!

【第12篇】企业的税务风险管理

在企业的众多财务岗位中,税务会计是比较特殊的一个。不仅是工作内容与外界的交际比较多,外出比较频繁,税务会计也是企业中非常容易出纰漏的一个领域。

税务会计是企业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应对税务检查的直接责任人,所以其肩负的风险相对于其他的财务岗位更加的重大。基本上只要企业发生税务风险,税务是最难推卸责任的,而往上走,财务经理或者财务总监、总经理都有可能以各种借口逃避责任,而税务会计由于是直接操作人员,想要推脱责任真的很难实现。那么,一些财务人员由于各种原因选择了这个工作岗位,该怎么办呢?答案就是两个字:控制!

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是为自己寻求安全边际。企业的税务风险越小,税务会计自己的护城河相应的就越宽。只要将企业的税务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之内,即使偶尔有一次风险的爆发,也不至于伤及税务会计,最多是补交一定的税款或者接受一些罚款。而想要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首先需要税务会计能够认识到风险!如果你自己都对税务风险视而不见,那么根本就谈不上控制了。其次是宣导,由于不直接参与执行,所以一些高层财务人员和企业高层往往为了一点蝇头小利很随意地做决定,这就很容易迸发税务风险,所以我们税务会计要经常与企业高层和高级财务人员探讨防范税务风险的重要性。在宣导的时候一定要提示其最要严重的后果,要将税务风险对企业的损害,对管理人员自身的损害直接联系起来,由于税务会计处于涉税实务的最前线,所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还可以通过讲述案例的形式,将这种宣导贯穿到日常的闲谈中,将防控税务风险的意识深深地植入高层决策人员心中。最后是要注意保持与税务机关的关系,不可以太近,因为太近了很可能造成税务人员对企业的情况太过于了解,一不小心成了税务机关抓典型时的替罪羊。但是也不能太远了,因为一些小的问题如果能够得到及时的解决,就不会被抓住大问题。而这些小问题的结果,有时候确实是需要一点“人情”的,这些“人情”就在于平时的积累。

除了控制企业的税务风险以外,最核心的还是时刻关注自身的风险。因为公司是老板的,而命是自己的,坚持:不能为了那点工资或者潜在的好处,去以身犯险。偷税漏税的是企业,而出了娄子可能就需要你付出职业生命或者背负牢狱之灾的代价。该发展的企业不偷税一样能发展,而需要偷税漏税来才能活的企业根本不值得你为之工作。很多的税务会计对于“税负率”好像特别感兴趣,似乎“税负率”就成了触发税务风险的“保险丝”。我认为这种做法就是在拿自身安全在玩火,可以推断,只要关注“税负率”的企业基本都没有做好自己的税务风险控制,也可能没有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在纳税,但是又不想让自己看起来那么突兀,所以尽量将自己的“税负率”保持在一个看起来正常的范围。而这个看起来正常的“税负率”很可能就不正常,随着各行业经济水平的发展,所谓“税负率”都在不断变化,你怎么能保证你拿到的哪个“税负率”就是税务机关用来衡量企业的“税负率”?而真正做好税务筹划的企业,根本不需要考虑“税负率”,因为其“税负率”一定是正常的。另外,虚开发票和接受虚开发票的事情一定不能做,因为如果是首次偷税漏税,起码通过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还可以免受犯罪制裁(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并且接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曾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但是“虚开发票”是没有这么一条底线的,只要被发现,那么属于违法就按照违法处理,属于“犯罪”的限额就要面临牢狱之灾。

从事税务会计实在是一项具有一定挑战性的工作,但是也是能够直接为企业带来价值的一个财务岗位。要从事这个工作,一定要有两把刷子才行,没有金刚钻是揽不了这个瓷器活,税务精英训练营,打磨出你的金刚钻!

【第13篇】税务a类企业

按照政策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正值7月征期,不少小型微利企业正在申报享受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在此,提醒大家要注意申报要求和相关规定。

申报要求

1.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均可享受减免政策。

2.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3.在预缴申报时,企业应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13行“减:减免所得税额”下的明细行次填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事项,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版)》(b100000)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

在年度申报时,企业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版)》之《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1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版)》(b100000)第17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

4.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小型微利企业,申报系统将根据申报表相关数据,自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符合条件的,申报系统还将进一步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纳税人确认即可。

相关规定

1.小型微利企业不区分征收方式,查账征税、核定征税企业均可享受减免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

3.企业预缴时已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但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

详细政策内容请查看以下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23号)

【第14篇】企业税务管理

第 1 章 总则

企业税务管理制度

第 1 条 为加强企业税务管理工作,确保企业合法运营、诚信纳税,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 2 条 本制度对企业的税务登记及年审、账证管理、纳税申报等项工作均做了详细说明,财务部相关人员须遵照执行。

第 2 章 税务登记及年审管理

第 3 条 税务登记、税务变更登记、税务换证登记、登记证年审统一由财务部相关人员自行办理,并报财务部主管和总经理备案。

第 4 条 财政、税务登记应按照下列要求办理相应手续,并提供相关资料。

1.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 日内持工商营业执照和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核

发的企业统一代码证书等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税务、财政登记。

2.根据财税部门规定的统一标准,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

3.持填写好的《税务登记表》及规定应报送的有关资料、合同等,到财税部门办理登记并领取财税登记证。

第 5 条 在企业的运营过程中,如发生下列内容的变化,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税部门提出申请,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1.企业(单位)名称改变。

2.法人代表改变。

3.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的改变。

4.住所或经营类型改变。

5.生产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改变。

6.增、减注册资本。

7.隶属关系改变。

8.生产经营期限改变。

9.银行账号、记账本位币或结算方式改变。

10.其他相关内容改变。

第 6 条 财政、税务登记换证,办理年审,应提供下列资料及办理相应手续。

1.财务部人员办理财税登记换证时,填写换证登记表(一式三份),备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原财税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法人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证明复印件等资料到财税部门办理,并领取登记证。

2.每年 4 月底前(特殊规定除外)完成财税登记证年审,办理时填写一式三份的年检表,带年度审计报告、营业执照、财税登记证原件及副本到财税部门办理。

第 7 条 财务人员按照财政部门、税务机关的规定使用财税登记证件;财税登记证件不得转借、涂改、毁损、买卖或者伪造。

第 3 章 账证管理

第 8 条 每月必须计提当月应交税款,根据实际缴纳的税款,当月做记账凭证,登记账簿,出现实交数与计提数不符时,当月税差必须做相应的账务调整。第 9 条 为了办理各种税收优惠的需要,相关财务人员应将每月的完税凭证或已交税款的缴款书原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严禁丢失;每月根据完税凭证及已交税款的缴款书复印件填写“报销回单”,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入账。

第 10 条 相关税收记账凭证、账簿、完税凭证、缴款书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编造或擅自损毁。

第 11 条 相关税收的记账凭证、账簿、完税凭证、缴款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应当永久保存(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 4 章 发票管理第 12 条 财务部每月一次定期对发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其相关发票管理详见《发票管理制度》。

第 5 章 纳税申报管理

第 13 条 财务部每月(季)自行到各自所属财、税局(所)申报。

第 14 条 相关财务人员必须在税局(所)规定申报的申报期限内到所属税局(所)申报,如申报期有变动,以税局(所)公布的信息为主。

第 15 条 有关财务人员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下列资料。

1.纳税申报表。

2.财务报表。

3.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第 16 条 每季度结束后 日内,财务部根据企业性质填报所属财局、税局要求的报表,并直接到银行交纳税款。

第 17 条 每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各分企业应于每年 月 日前(税务机关另有规定除外)自行到所属税局申报,多退少补,说明退补原因, 及时向地区企业财务部税务组及主管税务领导反映情况,补办有关部门付款审批手续,补交税款。

第 6 章 税务评估管理

第 18 条 财务部门必须每月在纳税申报期间结束后 日内把当期纳税申报表原件一份(盖有税务机关申报章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完税凭证或已交税款的缴款书及付款审批表复印件各一份,报送上级主管。

第 19 条 财务部必须每月 日前根据企业营业收入情况对当月的税收缴纳情况进行预测,提供预测表给上级主管,以便尽快组织、调度资金,解决企业缴税资金。

第 20 条 当月如遇到税款较大、资金较紧的情况,财务部门必须在每月 日前直接向税务机关办理延期纳税申请。

第 21 条 计划外的特殊税务处理事项必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 22 条 财务部负责办理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及董事会利润分配所需的完税证明;办理后要把相关资料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第 7 章 税务检查管理

第 23 条 财务部主管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纳税事项情况,出具税收检查结果报告及解决建议,检查结果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第 24 条 财务部接受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的税务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隐瞒。

第 25 条 接受税务机关检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财务部上级主管,以便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检查结果复印一份送财务部备案存查。

第 8 章 奖惩管理

第 26 条 财务部相关人员必须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逾期未申报致使税务机关罚款、收滞纳金的,其罚款、滞纳金由当事人负责。

第 27条 财务部门设专人严格保管好每月的完税凭证和税收缴款书的原件、税收缴款卡、发票专用章,防止丢失,需要时由经办人领用,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第15篇】企业税务自查

税务要求企业自查,是自查哪些方面?

有些时候,企业因为一些不可言说的原因,会被税务机关要求自查。而企业需要自查哪些呢?主要是三个方面: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税

第一:增值税

增值税主要自查两个方面: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

1.进项税额: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有效,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是否一致,票面货品与实际入库货品是否一致

(2):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发票是否真实有效

(3):是否存在没有按照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废旧物资发票是否真实有效

(5):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真实有效

(6):是否按规定将发生退货或者销售折让行为的进项税额转出

2.销项税额:

(1):销售收入是否及时准确入账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发生

(3):是否存在开具了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

(4):收取的价外费用是够按规定纳税

(5):增值税混合销售的行为是否依法纳税

(6):其他

第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主要自查两个个方面:收入、成本

1.收入

(1):企业资产评估增值部分是否并入应纳税所得额

(2):境外投资取得的收入是否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3):解禁之后出售的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票收入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4):取得非货币性资产的收益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税

(5):是否存在未做纳税调整的视同销售行为

(6):各种减免流转税、补贴、政府奖励是否按规定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在接受捐赠时是否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8):其他

2.成本

(1):是否存在虚列人工成本或者虚开发票

(2):是否存在使用不合规发票或者凭证

(3):是否存在不合规的“返利”行为

(4):是否存在将资本性支出一次计入成本

(5):企业发放的工资、薪金是否符合规定

(6):计提的福利、经费超过标准

(7):是否存在超标准的社保、公积金

(8):是否擅自改变成本计价方式

(9):是否存在超标准列支招待费、广告费、宣传费等

(10):其他

第三:个税

(1):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员工个税

(2):为职工购买的商业保险、补充养老保险等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个税

(3):发放的各种补贴是否按规定代扣代缴

(4):股东分红是否按规定缴纳个税

(5):销售人员获取的业务提成是否按规定并入工资、薪金扣缴个税

(6):其他

企业需要自查的方面很多,这里只是简单的列举了大部分常见的。企业相关的财税问题以及税务筹划工作,可以关注咨询——《伊河的猫》

《企业税务信息(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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