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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客户端(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0-07 15:49:01 热度:5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电子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电子税务客户端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电子税务客户端

【第1篇】电子税务客户端

自然人扣缴端怎么更新专项扣除?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方便纳税人线上办税。国家税务总局常德市税务局推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之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更新确认功能指引,支持下载更新全员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有效减少纳税准备时间。

1、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后,在左侧的功能模块或者主页的常用功能中找到【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功能;

2、点击后进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模块。接下来点击左上角的【下载更新】,在下拉菜单中点击【全部人员】后,等待系统发送请求;

3、弹框反馈【下载结果】,即可完成【下载更新全员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操作。另外,点击左上角的【迁入上年数据】,系统将自动搜索可迁入的上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税零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教程

自然人扣缴客户端怎么下载?

自然人扣缴客户端下载途径如下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适用于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双击安装包程序,点击【立即安装】,即可安装扣缴客户端到本地电脑。

自然人扣缴端怎么切换公司?

方法/步骤如下:

1打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软件,选择登录公司,输入登录密码。

2点击右上角的单位管理。

3接着在所有的公司清单中,选择一个单位点击进入就切换完成啦。

自然人扣缴系统怎么下载人员信息?

1.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授予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开通【扣缴端数据下载】功能,或者经授权的办税人员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税务”,依次点击【我要办】-【远程办】选择企业业务,点击【扣缴客户端数据下载权限设置】业务进行办理(功能开通之后,使用时限只有72小时,请在时限内完成后续操作);

2.办税人员实名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进入【人员信息采集】功能,点击“下载”,从税务局端获取之前报送过的人员信息(只能获取人员信息状态为“正常”的人员);

3.获取短信验证码,使用实名账号绑定的手机进行短信验证;

4.完成实名登录和短信验证后,就可以通过【人员信息采集】功能下载人员信息,通过【查询统计】—【单位申报记录查询】功能下载

初次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初次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缴费需要:

1.web端扣缴功能可通过浏览器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直接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进入登录页面。

2.用户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或手机号码/证件号+密码登录(web端或app端的账户名和密码)两种方式登录。

3.已实名注册的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可直接登录使用。对于单位法人或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办税人员需要完成实名注册且被授予办税权限(扣缴管理权限或者扣缴办税权限)后才能登录使用。办税授权可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有扣缴管理权限的人员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授权,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对相关业务申请授权(扣缴管理权限或者扣缴办税权限)。

4.安全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后,点击首页上方【单位办税】进入web端扣缴功能页面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怎么申报?

1、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下载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安装好,打开登陆【注意要在当地的国家税务局官网下载,不同地区扣缴端只对应本地企业信息】

2、选左边人员信息采集,然后点击添加。输入员工信息,如果没有员工输入法人的就行,任职受雇日期选上个月1号。

3、输入完信息后保存,点报送,检查下状态验证通过。

4、点左边菜单综合所得申报,右边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后面点填写。

5、点左侧综合所得申报,再点右边税款计算,系统自动计算

6、点申报表报送,发送申报,点击获取反馈,看下申报状态,申报成功,无需缴款,就完成了。有税的同学点左边税控缴纳-三方协议交税-立即缴款-确认扣款就行。

个税零申报,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申报教程?

1、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下载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安装好,打开登陆。【注意要在当地的国家税务局官网下载,不同地区扣缴端只对应本地企业信息】。

2、选左边人员信息采集,然后点击添加。输入员工信息,如果没有员工输入法人的就行,任职受雇日期选上个月1号(如果以前添加过,忽略这步)。

3、输入完信息后保存,点报送,检查下状态验证通过。

4、点左边菜单综合所得申报,右边正常工资薪金所得后面点填写。

5、弹出数据向导,点确定。

6、0申报的同学选生成零工资记录,如果上个月报过,可以选复制上月当期数据。

7、点左侧综合所得申报,再点右边2税款计算,系统自动计算

8、点申报表报送,发送申报,点击获取反馈,看下申报状态,申报成功,无需缴款,就完成了。有税的同学点左边税控缴纳-三方协议交税-立即缴款-确认扣款就行。

【第2篇】办理电子税务局资料

本期给大家介绍居(村)委会在电子税务局办理城乡养老保险的业务操作,快来看看吧~(ps:个人想自己办理城乡养老保险业务可以下载厦门税务app哦~)

一、参保登记

01 、单个参保

路径:【社保业务】-【城乡养老】-【城乡养老参保登记】-【城乡养老单个参保申报】

步骤:①输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参保人员个人身份】,点击【参保登记】;

②填写城乡养老参保登记表,补充人员基本信息,选择【缴费方式】和【缴费档次】后,点击【确认】;

③勾选需要参保的人员记录,点击【提交】;

④提示已受理完成,点击【确定】后自动跳转至【参保人员已提交数据查询】;

⑤参保后一定要到【参保人员已提交数据查询】查看已提交数据情况,点击【查看明细】可查看个人参保信息明细。

02、 批量参保

路径:【社保业务】-【城乡养老】-【城乡养老参保登记】-【城乡养老批量参保申报】

步骤:①下载批量参保模板,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填写范例后填写人员信息;

②点击选择文件,选定文件打开,自动上传,提示上传成功;

③点击【查看已上传文件处理情况】查询文件处理结果,点击【已受理明细】、【不予受理明细】可查看详细处理意见。

注意事项:

1.选择缴费方式为个人自缴的还需要打印缴费用户号及登记表(或从【城乡养老】-【城乡养老参保登记】-【城乡养老缴费用户号查询及登记表打印】打印)。

2.电子税务局仅办理符合条件的16至60周岁人员参保,超过60周岁首次办理城乡养老保险登记人员需由社区(居委会)提供资料至办税服务厅办理。

3.批量参保登记模块仅适用于证件类型为身份证或港澳台居住证的个人,其他证件需要通过逐条登记来办理。

二、停保登记(城乡医保类似)

01 、单个停保

路径:【社保业务】-【城乡养老】-【城乡养老停保登记】-【城乡养老单个停保申报】

步骤:①输入【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后,点击【添加】,勾选需要停保的人员记录,点击【停保】;

②再次确认后,点击【查询已提交数据】查看已提交数据情况,查看处理意见。

02、 批量停保

路径:【社保业务】-【城乡养老】-【城乡养老停保登记】-【城乡养老批量停保申报】

步骤:①下载批量停保模板,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和填写范例后填写人员信息;

②点击选择文件,选定文件打开,自动上传,提示上传成功;

③点击【查看已上传文件处理情况】查询文件处理结果,点击【已受理明细】、【不予受理明细】可查看详细处理意见。

三、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路径:【社保业务】-【城乡养老】-【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包括:

【城乡养老信息变更】:变更基础信息,如户籍地址、联系电话等

【城乡养老参保人员身份、缴费档次变更】:变更参保身份、缴费档次

【城乡养老缴费方式变更】:个人自缴或村居代缴(即本参保单位)的选择

01 、信息变更

①输入需要变更的人员【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寻找需要变更的人员,点击【变更】;

②修改需要变更的【户籍地址】、【移动电话】、【民族】、【常住地址】后,点击提交。

02 、人员身份、缴费档次变更

①输入需要变更的人员【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寻找需要变更的人员,点击【变更】;

②修改需要变更的【个人身份】、【缴费档次】,点击提交。

03 、缴费方式变更

①输入需要变更的人员【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勾选需要变更缴费方式的人员,点击【选择缴费方式】,可点击【查看明细】查看人员详细信息;

②选择变更后的缴费方式,点击确定。

注意事项:

1.完成变更后请通过【城乡养老】-【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城乡养老参保人员身份变更已提交数据查询】查询办理结果;

2.涉及人员证件、证件号码、姓名等重要信息的变化,需提供相关材料至办税服务厅办理;

3.城乡养老本年度已申报缴款的不能变更缴费档次。

四、申报缴费

路径:【社保业务】-【城乡养老】-【社保费申报缴纳】-【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

步骤:①选择【社保缴费年度】,点击【下一步】;

②勾选需要申报的记录,可点击【明细】查看应缴个人账目明细,确认无误点击【申报】;

③点击【确定】,完成申报;

④申报完成后,还应通过【税费缴纳】进行缴费:进入模块,展示已申报未缴费的账目,勾选需缴纳的记录,选择缴款方式,点击【前往缴款】并完成缴款操作。

注意事项:

村居在电子税务局上进行城乡居民社保费申报的,仅限于参保人员缴费方式为本单位参保的。个人自缴的城乡居民仍然通过一卡通委托代扣、app线上缴费等其他途径办理申报缴费。

【第3篇】怎么更改电子税务局的登录密码

常州税务

点击关注并长按识别哦!

为防范用户信息被盗用、冒用等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您(单位)的合法权益,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升级调整用户登录方式!

新的登录方式为“用户名+实名验证”,具体操作:

一、重置密码的方法

如果您(单位)忘记了电子税务局登录密码,8月份您(单位)可通过ca方式登录后修改密码。

8月份通过ca登录电子税务局的,电子税务局将跳出重置密码提示,并要求纳税人牢记并妥善保管好重置后的密码。

二、“用户名+实名验证”登录操作

办税人员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用户名和用户密码后,滑动验证后,选择办税身份(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和人员,自动带出该人员实名登记信息中的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短信验证码登录即可。

短信验证码验证:

编辑:

【第4篇】四川省电子税务

春节大假期间,如何办理税费业务?怎样申领和代开发票?想必这成为众多纳税人所关心的问题。今天,小锦从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获悉,春节期间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正常开放,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通过通告方式公布了2023年春节期间电子税务局有关事项。

据悉,春节期间,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正常开放,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各类涉税(费)业务。

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申请领用、代开发票,需到办税服务厅现场领取或办理邮政寄递的,税务机关将于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受理。当地设有24小时自助办税厅的,可根据当地税务机关提示办理。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的部分业务申请,需要推送后台人工审核的,税务机关将于假期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受理。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杨富 图据省税务局 编辑 田莉 校对 王玲

【第5篇】12366电子税务

纳税人学堂可以从微信公众号直接进入咯!简单两步,您就可以拥有海量税收政策辅导视频!

进入纳税人学堂

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底部菜单栏【帮一帮】-【纳税人学堂】。

登陆注册

若您想收藏课程再次学习或下载课件自主学习,注册登录后就可以收藏和下载了。

简单填写您的个人信息,按照提示注册登录即可。

“实体课堂”报名及查询

1.“实体课堂”选择您想要参加的实体纳税人学堂课程,进入界面后即可点击报名参加。

纳税人到达培训现场后,通过扫描现场为您准备的“签到二维码”进行现场签到。如您已提前预约报名的,系统将会自动带出相关信息,直接签到即可;如未进行预约报名,则需要将信息填写完整再签到。

2.您可在“个人中心”查询到预约报名课程以及签到的记录,也可以在“预约报名”处取消已报名的课程或更改报名课程。

注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暂不开放线下纳税人学堂课程。待开放时,另行通知,感谢大家的支持与理解!

在这里!您可以做这些事儿~

看视频、看直播、看课件、报名培训等。

还等什么~

赶紧看看有没有您感兴趣的课程吧。

【第6篇】电子税务局申报表提交不了

一、我单位增值税申报完成后发现报表数据有误,更正申报操作时应注意些什么?

申报表更正操作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选择相应申报表类型及所属期起、止日期

(2) 请按先更正附表,再更正主表的填写顺序操作。

(3) 如期初数据或主表累计数据变动,请点击相应报表下方的“删除”按钮,重新获取数据并填写报表。

(4) 报表保存完毕,一定要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更正后的报表。

(5) 如有税款增加的情况,请及时通过“税费缴纳”模块缴纳税款。

(6) 更正后,可对更正后的申报表重新签章。

(7) 如需更正多个属期的申报表,请从最早的属期开始依次更正,直至当前属期。

二、我单位已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契税税源信息采集,为何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时,仍提示:“所选申报表当前属期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

自2023年9月1日申报期开始,契税税源采集后,增加了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环节。在采集税源信息时,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将弹出提示信息,请注意查看契税税源采集流程。

契税税源信息保存成功,系统显示为“已采集待复核”状态,等待税务机关复核税源信息,如下图所示:

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税源信息复核后,税源信息状态为“未申报”,此状态下可进行申报操作。

三、我单位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车船税,申报表上只能看到根据税目汇总的数据,看不到车架号、车辆牌照号码等信息,怎么才能看到具体的车辆信息?

您在打开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后,点报表右上方的“预览申报明细”按钮,即可弹出“预览税源(申报)明细”页面,可以看到详细的车辆信息,如下图所示:

汇总数据是按“预览税源(申报)明细”页面的车辆信息计算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邮箱地址:1030379421@qq.com

【第7篇】税务总局电子申报软件

本文目录

如何下载国税申报系统?

怎么安装国税网上申报系统?

网上报税申报软件可以自行下载吗?

请问网上报税都需要下载什么软件?

如何下载国税申报系统?

网上报税申报软件自行下载

国税网上申报系统从2018.6起开始使用“网上税务局”软件,可以在网上搜索进入你所在省份的国税总局网站-资料下载-涉税软件下载,找到“网上税务局客户端”下载安装。

以河南省为例,具体步骤如下:

1.在搜索“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进入官网。

2.在税局官网的首页点击进入“资料下载”。

3.在“资料下载”页面点击进入“涉税软件下载”。

4.在页面中点击进入“河南省网上税务局客户端”。

5.在弹出的新页面里点击“河南省网上税务局客户端”下载安装程序。

6.下载完成后,打开压缩程序,点击安装即可。

怎么安装国税网上申报系统?

1、首先你要登录所在地的网上税务局,在页面的右下角,可以看到“客户端下载”。

2、点击“客户端下载”,进入下载界面,在界面上可以看到下载的链接。

3、选择完整安装包进行下载,下载完毕后进行安装。

4、安装过程也很简单,只要点击下一步和我同意,即可完成安装。

5、安装完毕后就可以直接登录了,输入公司的税号和密码,完成登录,就可以开始申报了。

网上报税申报软件可以自行下载吗?

在取得税务登记证并开通网上报税权限,取得网上纳税申报的登录账号和密码后,网上报税申报软件可以自行下载。1、下载要登录官方网站 2、下载时要注意下载最新版本 3、下载使用前详细阅读申报规定 4、遇到困难或不明白的地方,及时联系当地税务局

请问网上报税都需要下载什么软件?

是否需要下载安装软件取决于网上报税的类型,如果是申报地税则无需下载软件,直接登录当地地税官网进行申报。如何是申报国税,则需要下载国税申报系统软件。

下载国税申报系统软件的方法:

1、首先在搜索中输入国税申报,在搜索结果中可以点击国家税务总局的连接。

2、点击后即可打开国家税务总局的官网。

3、在上方的导航栏中点击“纳税服务”选项。

4、进入纳税服务页面,可以点击网上申报和进入平台申报,并下载相关软件。

5、如果需要办税指南,可以点击下方对应的“申报纳税”的按钮。

6、找到需要申报的项目点击下载申报指南进行查看。

【第8篇】四川省电子税务厅

小伙伴们看过来

税费优惠政策措施已送达

快来查收吧!比心哟

步骤.

1

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打开电脑浏览器,访问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网址如下:

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

点击右上角登录图标进行登录。

根据登录对话框要求进行输入并提交,登录成功后进入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主页面。

步骤.

2

点击“政策速递”

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主页面点击“政策速递”。

点击后将会根据您的实际情况,系统自动列出适合您的相关政策列表。

步骤.

3

查看税收优惠政策

点击“详情”就可以查看您的每一条税收优惠政策啦。

以上的步骤学会了吗?

快去查收您的专属税费优惠政策吧!

71财税 观点:

我们的税务大大们是越来越走心了,把“服务”角色做得越来越好,我们也得感叹大数据的厉害,在它面前,对你各项“服务”可以做得更加贴心,因为它早已看穿一切!唯有用好政策红利,做好税筹规划,“四定”税筹,而定天下!

【第9篇】电子税务局首次登录密码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 登录方式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2023 年 3 月

目 录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操作指引

1. 概述 ....................2

1.1. 主要内容 ....................2

1.2. 预期读者.................... 2

2. 系统简介.................... 3

3. 功能介绍(企业业务).................... 4

3.1. 用户登录认证.................... 4

3.2. 企业账号登录 ....................4

3.2.1. 企业业务 ....................5

3.2.2. 企业信息管理.................... 12

3.2.3. 人员权限管理 ....................12

3.2.4. 个人信息管理.................... 23

3.2.5. 手机号码修改 ....................25

3.2.6. 个人信息维护.................... 32

3.2.7. 身份切换.................... 37

3.2.8. 日志管理.................... 40

4. 功能介绍(自然人业务).................... 41

4.1. 用户注册.................... 41

4.1.1. 自然人登录........................................ 45

4.1.2. 找回手机号码 47

4.1.3. 忘记密码 ....................48

4.2. 个人信息管理 ....................50

4.2.1. 个人基本信息.................... 50

4.2.2. 个人密码修改.................... 51

4.2.3. 手机号码修改 ....................53

4.2.4. 个人信息维护 ....................60

4.2.5. 用户注销.................... 64

4.3. 企业授权管理 ....................66

4.3.1. 待确认授权 ....................66

4.3.2. 已授权企业 ....................67

4.3.3. 历史管理信息.................... 68

4.4. 个人实名等级 ....................69

4.5. 个人证件管理 ....................71

4.5.1. 查看.................... 71

4.5.2. 新增 ....................72

5. 功能介绍(代理业务) ....................74

5.1. 代理业务 ....................74

5.1.1. 快捷登录 ....................74

5.2. 企业信息管理 ....................75

5.2.1. 企业基本信息 ....................75

5.3. 人员权限查看 ....................76

5.4. 身份切换 ....................77

5.4.1. 企业办税.................... 77

5.4.2. 个人办税 ....................78

6.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功能常见问题解答 ....................79

6.1 用户注册.................... 79

6.2 用户密码 ....................81

6.3 用户登录.................... 82

6.4 账户中心.................... 83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方式 操作指引

1. 概述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于 2023 年 3 月 19 日对登录方式进行升级调整。请按 照以下登录操作指引进行登录,必要时需补充相关信息,感谢您的理解和支 持。

1.1. 主要内容

本文主要内容是介绍企业、 自然人、代理机构登录新版电子税务局进行 基本信息的查询及维护功能。

纳税人用户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右上角的纳税人名称,选择身份切 换或者点击“我的信息——账户中心”,可进入账户中心进行信息查询和维护。 不同的用户身份登录账户中心后,其界面和功能会有所不同。

纳税人用户有三种身份,分别是企业业务身份、 自然人业务身份和代理 业务身份。以下分别说明。

1.2. 预期读者

阅读用户群体为法人、 自然人和代理机构。

2. 系统简介

新版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基于身份管理制度、规范、流程,为涉税企 业业务、 自然人业务、代理人业务提供身份信息管理,实现企业法人、 自然 人、代理机构用户登录税务应用系统中的身份认证、单点登录、访问控制、 系统登录等功能。提供账户中心功能,实现用户信息的查询及维护功能。

3. 功能介绍 (企业业务)

3.1. 用户登录认证

【第一步】请打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或右上角的登 录按钮,进入云南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

【第二步】进入登录页面后,可以使用“密码登录”模块或使用打开云 南税务 app 和个人所得税 app“扫码登录”模块进行企业登录。如下图所 示。

3.2. 企业账号登录

企业账号登录有密码登录和 app 扫码登录两种方式。通过密码登录企业 业务的方式有两种,分别是“快捷登录”(密码登录) 和“特定主体登录”。 具体如下图所示:

3.2.1. 企业业务

3.2.1.1. 密码登录

3.2.1.1.1. 快捷登录

【第一步】请依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或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以上信息输入完毕后将滑块拖到最右侧, 点击“登录”进入。

【第二步】选择短信验证 (通过手机号获取验证码) 或扫码验证 (请下载 使用云南税务 app 或个人所得税 app 扫码,点击右上角“+ ”扫一扫功能,扫 描屏幕中的二维码。个人所得税 app 需要先登录再扫码) 成功后,即可完成登 录。具体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①企业业务的【快捷登录】,若你在电子税务局 pc 端进行过自然人用户注

册,请使用个人用户密码登录;若未进行过自然人用户注册,请尝试使用证件 号码后六位进行登录认证。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在使用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登录后,系统会要求您修改个人初始密码,完成修改后,个人初始密码将置为 无效。再次登录时,请使用您的个人用户密码。

②您使用短信验证时,若系统提示“手机号码不存在,您可以尝试使用证 件号码登录”,则登录第二步选择扫码验证的方式,并在“账户中心”—“个人 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功能中重新确认手机号。请注意,为了自身账 户安全,请不要将自己的账户绑定他人手机号。

③跨区域报验户、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非居民 (组织临时登记适用) 等 用户请在“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入口登录。

3.2.1.1.2. 特定主体登录

【第一步】选择特定主体类型,依次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 号)、居民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或用户名) 和个人用户密码后,将拖动滑块到 最右边,点击“登录”按钮进行登录。

【第二步】选择短信验证 (通过手机号获取验证码) 或扫码验证 (请下载 使用云南税务 app 扫码或个人所得税 app ,点击右上角“+ ”扫一扫功能,扫 描屏幕中的二维码) 后,即可完成登录。具体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验证成功后选择需要进入的跨区报验户或跨区税源户。

注意事项

云南特定主体类型包括“跨区域报验户”、“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非居民 (组织临时登记适用)”三种种身份类型。

3.2.1.2. 扫码登录

支持“云南税务 app 和个人所得税 app”扫码方式登录。

3.2.1.2.1. 云南税务 app 扫码和个人所得税 app 扫码

【第一步】打开云南税务 app 或个人所得税 app,首先登录企业或个人业 务,显示“已登录”状态后,再返回app 首页,点击右上角“+ ”,点击扫一扫 按钮扫描屏幕中的二维码即可完成登录。

注意事项

通过扫描二维码登录网页版时,将同步您的 app 登录状态,即您在云南税 务 app 中采用企业登录方式登录,则扫码后,网页版电子税务局登录的为企业 业务;若您在云南税务 app 采用个人登录方式登录,则扫码后,网页版电子税 务局登录的为个人业务。个人所得税 app 登录均为个人登录。

3.2.1.3. 忘记密码

若忘记个人用户密码,可点击【忘记密码】重置密码,如下图所示:

【第一步】输入账户信息 (居民身份证) 后进入身份验证模块:

【第二步】通过短信验证或扫码验证方式进行身份验证,扫码验证可使用 云南税务 app 或个人所得税 app 扫码,短信验证支持选择账号中存在的所有 手机号,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完成身份验证后即可设置新密码,如下图所示:

3.2.2. 企业信息管理

3.2.2.1. 企业基本信息

功能描述

进入账户中心后,默认显示企业基本信息,包括脱敏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以及企业实名状态、主管税务机关、当前人员身 份等信息。点击“已实名核验”或“未实名核验”旁

图标可以查看实名等级

要求。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企业信息管理”菜单下的“企业基本信息”,可查看登录 账号的“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若登录的账号存在多重身份,例如同时为 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的,会在“当前身份”后进行统一展示,加 粗显示的身份为登录时所选择的身份,其他身份则置灰显示,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企业基本信息中的敏感数据都进行了脱敏处理,如果需要查看 纳税人名称的详细信息,点击右侧的“眼睛”

图标,显示全部信息。

3.2.3. 人员权限管理

企业账户中心提供人员权限管理功能。有管理权限的人员 (法定代表人/ 财务负责人) 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后,可通过此菜单下的“人员权限管理”功 能添加自然人为本企业的办税人员、查看和维护现有办税人员、对待确认的办

税人员信息进行审核或撤回等,如下图所示:

3.2.3.1. 添加办税人员

功能描述

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在电子税务局中为本企业添加办税人员。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进入添加办税

人员信息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录入需要添加的办税人员的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并输入证件号 码、选择身份类型、设置人员权限相关功能集及有效期截止日期。该功能集是 根据选择的身份类型默认展示所选身份具有的所有功能,按照实际需求进行选 择,点击“全选”一次选择所有功能。如下图所示:

可以添加的办税人员身份类型包括办税员、开票员。

【第三步】点击【确认】按钮,展示所添加办税员的详细信息。如下图所 示;

【第四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提交,系统会跳出提示框, 查看后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弹出已成功添加办税人员,此时办税人员信息转为待确认状态。点击【查看 详情】按钮,可查看添加办税人员的具体信息。

【第五步】添加完办税人员后,可在“待确认办税人员”列表中看到添加 信息,如下图所示。

在办税人员确认授权前,企业可进行撤回操作,撤回后在“历史管理信息- 撤回”中可以查看撤回记录,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办税人以自然人身份登录账户中心,在“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 授权”功能菜单中进行授权确认。确认后,企业在“现有办税人员”列表中展 示新增加的办税人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七步】办税人添加成功后,在自然人账户的“已授权企业”菜单中可 以查看对应企业信息。

3.2.3.2. 待确认办税人员

功能描述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新增加的办税人在自然人尚未确认授权前, 在此功能中展示,待确认的办税人信息可以撤回,撤回的办税人员信息在“历 史管理信息- 已撤回”中查看撤回记录。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办税人员”进入待确

认办税人员展示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根据“身份类型”、“姓名”设置筛选条件。

查看:点击右侧“权限查看”,可查看待确认办税人员的权限。

撤回:企业添加办税人员后, 自然人处于尚未确认授权的状态,此时企业

可以撤回添加,撤回信息在“历史管理信息- 已撤回”功能中可以查看。

3.2.3.3. 现有办税人员

现有办税人员菜单下,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以查看账户中心中本 企业当前已有的办税人员信息,也可以对除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以外的办 税人员进行查看、修改或删除等操作。

3.2.3.3.1. 管理

功能描述

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以查看账户中心中本企业当前所有的办税 人员信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以修改账户中心中关联的办税人员 的办税功能集以及身份有效期,该功能的设置主要为满足企业管理办税人员权 限的需求。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展示出本企 业当前所有办税人员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设置“姓名”、“身份类型”查询条件检索出要修改的办税人员。

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要查看或修改的办税人员操作列中的【管理】按钮,进入 查看办税人员界面,展示所查看的办税人员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身 份类型、功能集以及有效期截止日期。根据需要修改该办税人员的功能集或有 效期止,修改完成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提示修改办税人员成功,办税人 员权限信息修改完成。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若办税人的职责发生变化,需要修改身份类型时,不能直接修改,需要重 新添加办税人,选择新的身份类型,授权新的功能集。

功能集为必填项,根据身份类型自动展示所具有的功能,企业可以根据实 际需求进行勾选。

3.2.3.3.2. 删除

功能描述

办税人员因离职或存在其他身份变动情况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 人可以删除账户中心中本企业除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以外的所有办税人员。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人员权限管理”-“现有办税人员”,展示出本企

业当前所有办税人员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设置“姓名”、“身份类型”查询条件检索出要删除的办税人员。

【第三步】点击要删除的办税员操作列中的【删除】按钮,弹出提示框提

示“确定要删除关联关系吗? ”。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点击【确定】按钮,删除该办税人员与本企业的关联关系。

注意事项

企业删除办税人员后,办税人员无法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需要恢复的,由 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重新添加办税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无法被删除,被删除的办税人员信息在“历史 管理信息- 已删除”中可以查看删除记录。

3.2.3.4. 历史管理信息

功能描述

企业通过此功能查看已删除、已撤回以及被拒绝的所有办税人员信息。可以 通过办税人员的身份类型、姓名进行快速查询,系统时支持模糊查询。信息过多 时,可以清除记录。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历史管理信息”菜单,系统显示所有已删除、已撤回以及 被拒绝的所有办税人员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根据查询条件展示符合条件的所有办税人员信息,点击【清除 记录】按钮进行删除。

注意事项

已删除:指在“现有办税人员”功能中删除的办税人员记录。

已撤回:指企业添加办税人后,自然人尚未确认授权,撤回的办税人员记录。 被拒绝:指自然人拒绝成为本企业的办税人员记录。

3.2.4. 个人信息管理

3.2.4.1. 个人基本信息

用来查看企业当前登录本系统账号的个人信息,包括脱敏的用户基本信息 和证件信息,此功能只能查看,如需修改请在“个人信息维护”菜单中操作。

如下图所示。

3.2.4.2. 个人密码修改

功能描述

修改当前登录账号的登录密码。

操作步骤

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密码修改”,进入登录密码修改页面后,选

择修改密码的验证方式:分别为密码验证、手机验证、扫脸验证。如下图所示。

选择密码验证的,输入旧密码、符合规则的新密码及确认新密码,点击【确 定】按钮即可成功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选择短信验证的,输入符合规则的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获取验证 码】按钮,输入默认显示的手机号码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确认】按钮即 可成功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选择扫脸验证的,输入符合规则的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扫码认证】 按钮后通过云南税务 app 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通过即可 成功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密码规则:长度为 8- 16 个字符,必须包含数字、字母 (区分大小写)、特 殊字符三种中至少两种 。

3.2.5. 手机号码修改

可以对登录电子税务局或账户中心中的账号的手机号码信息进行维护,如 发生手机号码变更,可以通过手机号码修改功能变更手机号码。可以添加、修 改、删除手机号码,也可将其他手机号变更为默认手机号。如下图所示。

当存在多个手机号码时,必须设置其中一个号码为默认手机号码,可以删 除非默认的手机号码。只有一个手机号码时,该手机号码自动设为默认手机号 码。

3.2.5.1. 添加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登录本系统的账号有多个手机号码时,可以通过此功能添加新手机号码。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修改

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拉到页面最下方,点击右下角【添加手机号+】按钮,进入添 加手机号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录入手机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

【下一步】按钮,进入添加手机号页面。如下图所示;

如果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收取验证码,可以通过登录界面,中的忘记手机号码 进行重置密码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输入新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将新手机号收到的验证码输 入“短信验证码”中,点击【确定】按钮,提示“添加手机号码成功”,完成手 机号码的添加。手机号码添加之后,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设置为默认手机号码。

注意事项

当添加了多个手机号码时,点击【设置为默认】按钮,切换默认手机号码, 提示“设置默认手机号码成功”。

3.2.5.2. 修改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用户默认手机号码发生了变更时,可以通过修改功能修改手机号码。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维护 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默认手机号码后的【修改】按钮,进入“修改手机号”界

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 【下一步】按钮,进入输入新手机号码的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录入新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

短信验证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手机号码的修改。

修改手机号成功后,原手机号将自动被删除。

3.2.5.3. 删除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前登录的账号可以删除不再使用的手机号码信息,默认手机号码不能删除。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修改页 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选择需要删除的手机号码,点击操作列的【删除】按钮,进

入删除手机号码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确 定】按钮,提示“删除手机号码成功”,完成手机号码的删除。

如果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收取验证码,可以点击【扫脸验证】进入到扫码 界面。如下图所示。

3.2.5.4. 手机号码设置为默认

默认手机号只能有一个,需要更换默认手机号时,点击要设置为默认手 机号操作列的【设置为默认】按钮,将该手机号设置为默认手机号。将其他 手机号设置为默认手机号后,原来的默认手机号被自动置为非默认。

注意事项

如果只有一个手机号码时,不允许删除。

设置为默认的手机号码不能删除。

3.2.5.5. 找回手机号码

如果忘记手机号码或使用手机号码登录时提示“手机号码不存在”时, 可以点击“找回手机号码”按钮录入相关信息设置手机号码,如下图所示:

注意事项

1 为了自身账户安全,请不要将自己的账户绑定他人手机号。

3.2.6. 个人信息维护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可在用户信息维护界面修改用户名、邮 箱地址、证件有效期和用户住址。

3.2.6.1. 用户名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可通过账户中心的用户名修改功能来修改 用户名。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 护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录入新的用户名,点击【确定】按钮,需要通过手机或扫码 验证。

3.2.6.2. 证件有效期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等可通过账户中心的证件有效期修改功能 来修改本人证件有效期。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护 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证件有效期修改”,进入证件有效期修改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证件有效期为“自定义”或“长期有效”。证 件有效期选择“自定义”时,需设置证件起始日期和证件终止日期;证件有效 期选择为“长期有效”时则只需设置证件起始日期”。设置后点击【确认】按钮, 保存证件有效期。

3.2.6.3. 邮箱地址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可通过账户中心的邮箱修改功能来修改个 人电子邮箱信息。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 护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邮箱地址修改”,进入邮箱地址修改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新邮箱地址”框输入正确的邮箱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 按钮,录入验证码,点击【确定】,保存修改信息。

3.2.6.4. 用户住址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可通过账户中心的住址修改功能来修改用 户住址。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 护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个人住址修改”,进入用户住址修改页面。如下图所 示;

【第三步】在“新用户住址”框输入正确的住址信息,点击【确认】按钮,

保存修改信息。

3.2.7. 身份切换

3.2.7.1. 企业办税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等通过“企业办税” 功能进行企业内不同身份和其他企业不同身份的切换。

操作步骤

企业内身份切换: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企业办税”,进入企业身 份切换功能页面,页面分为企业内身份切换和其他企业切换两部分。企业内 身份切换部分展示纳税人名称 (不脱敏)、社会信用代码 (不脱敏) 。如下图

所示。

选择某一身份类型,点击对应“图标”进行切换。

其他企业切换: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企业办税”,进入企业身份 切换功能页面,页面分为企业内身份切换和其他企业切换两部分。其他企业 切换部分展示可切换的关联企业,包括:序号、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纳税人识别号、操作列,操作列含“切换”按钮。如下图所示。

设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选 择一条关联企业信息,点击“切换”按钮,弹窗展示所选企业内的身份类型, 选择某一身份类型,点击“确定”。

3.2.7.2. 个人办税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办税员等通过“个人 办税”功能进行企业业务至个人业务的切换。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个人办税”,进入个人办税功能页面, 界面展示办税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脱敏) 。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切换为个人”按钮,由企业页面切换到个人页面。

3.2.7.3. 跨区域办税

办理企业业务的办税人员可以通过“跨区域办税”功能进行跨区域涉税 事项报验。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选择“报验户”或“跨区域税源”

操作步骤

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跨区域办税”,进入跨区域办税功能页面。 选择“报验项目选择”,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项目选择页面,选择“行 政区划 (省)”“行政区划 (市)”“行政区划 (区)”“主管税务机关”,录入“跨 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编号”,点击查询后在列出的需报验项目的操作列进行

操作。如下图所示。

选择“税源登记选择”,进入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选择页面,选择“行 政区划 (省)”“行政区划 (州市)”“行政区划 (县、区、县级市)”“主管税 务机关”,点击查询后在列出的纳税人行的操作列进行操作。如下图所示。

3.2.8. 日志管理

用于查询登录日志,可以按“姓名”“身份类型”“起止时间”等条件进 行查询登录本企业账户的记录。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菜单栏选择“日志管理”进入登录日志查询页面,默认展 示一个月内的登录记录。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设置登录类型 (如企业业务、代理业务或个人业务)、起止时 间、姓名、身份类型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系统会检索出符合条 件的登录日志。

4. 功能介绍 (自然人业务)

4.1. 用户注册

【第一步】点击“我要办税”或右上角的登录按钮,进入云南省电子税 务局登录页面。

【第二步】选择【自然人业务】—【用户注册】模块进行个人信息注册。

【第三步】进入注册页面后,勾选左侧协议信息,然后点击下一步。

【第四步】填写个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国籍等信息后,点 击下一步。

【第五步】设置个人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输入个人手机号码,点击“获 取验证码”接收验证码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第六步】在弹出的人脸识别认证页面,使用云南税务 app 扫描下图左侧二 维码完成人脸识别认证 (如您尚未下载云南税务 app 的,需先点击下图第二

条提示中的链接下载)。

【第七步】打开云南税务 app ,点击右上角“+ ”,弹出扫一扫,点击扫一扫 按钮扫描上屏幕中的二维码。

【第八步】将人脸置于扫脸人像框内,根据提示完成相应操作即可完整人脸 识别验证。

【第九步】人脸识别验证完成后,您即可点击“去登录”按钮返回到登录业 务界面进行登录。

4.1.1. 自然人登录

4.1.1.1. 密码登录

自然人通过密码登录的方式有三种,分别是“用户名登录”“手机号登录” 和“证件登录”,每种登录方式都分两步完成校验,第二步一致。

使用“用户名登录”方式,【第一步】需要输入用户名和用户密码,输入完

毕后将滑块拖到最右边,点击【登录】按钮。

【第二步】完成密码校验后,用户可以选择扫码验证或短信验证方式进行登 录。如上图所示:云南税务 app 扫码登录:

使用“个人所得税 app”,扫码登录:

使用“手机号登录”方式,【第一步】需要输入手机号码和用户密码,输 入完毕后将滑块拖到最右边,点击【登录】按钮。【第二步】完成密码校验后,

用户可以选择扫码验证或短信验证方式进行登录。

4.1.2. 找回手机号码

如果忘记预留的手机号,可以点击“找回手机号码”按钮进入找回手 机号 面录入相关信息找回手机号码,如下图所示。

4.1.3. 忘记密码

对于忘记自然人密码的用户,通过点击【忘记密码】按钮进入忘记密码 界面,如下图所示:

输入账户信息后进入身份验证模块,可通过短信验证或扫码验证方式进 行身份验证,扫码验证可使用云南税务 app ,如下图所示:

完成身份验证后即可设置新密码,如下图所示:

4.2. 个人信息管理

当自然人需要查看个人基本信息、修改登录密码、手机号码、邮箱及住 址以及证件有效期时,可在个人信息管理菜单进行选择操作。

4.2.1. 个人基本信息

点击进入账户中心后,默认显示自然人的基本信息和证件信息,个人基 本信息中的敏感数据都进行了脱敏处理,如下图所示。

4.2.2. 个人密码修改

功能描述

修改当前登录账号的登录密码。

操作步骤

点击“个人信息管理”-“个人密码修改”,进入个人密码修改页面后, 选择修改密码的验证方式:分别为密码验证、手机验证、扫脸验证,如下图 所示。

选择密码验证的,输入旧密码和符合规则的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 【确认】按钮即可成功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选择手机验证的,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对应短信验证码后, 再输入符合规则的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确认】按钮即可成功修改登 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选择扫脸验证的,输入符合规则的新密码、确认新密码,点击【扫码验 证】按钮后通过云南税务 app 扫描二维码,根据提示进行人脸识别,验证通 过即可成功修改登录密码,如下图所示。

4.2.3. 手机号码修改

自然人可以对账户中心中的个人手机号码信息进行维护,如发生手机号码 变更,可以通过手机号码修改功能变更手机号码。 自然人可添加、修改、删除 手机号码,也可将其他手机号变更为默认手机号。如下图所示。

当存在多个手机号码时,必须设置其中一个号码为默认手机号码, 自然

人可以删除非默认的手机号码。只有一个手机号码时,该手机号码自动设为默 认手机号码。

4.2.3.1. 添加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自然人有多个手机号码时,可以通过此功能添加新手机号码。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维护页 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添加手机号】按钮,进入添加手机号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录入手机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 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添加手机号页面。如下图所示;

如果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收取验证码,可以点击【扫脸验证】进入到扫码

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输入新手机号,点击“获取验证码”,将新手机号收到的验证 码输入“短信验证码”中,点击【确定】按钮,提示“添加手机号码成功”, 完成手机号码的添加。手机号码添加之后,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设置为默认手 机号码。

注意事项

①当添加了多个手机号码时,点击【设置为默认】按钮,切换默认手机 号码,提示“设置默认手机号码成功”。

②用户登录时,短信验证登录方式所使用的手机号码为默认手机号码, 存在多个手机号码时,必须有一个手机号码为默认手机号码。

4.2.3.2. 修改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自然人用户默认手机号码发生了变更时,可以通过修改功能修改手机号码。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维护页 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默认手机号码后的【修改】按钮,或默认手机号码行对应操 作列中的【修改】按钮,进入“修改手机号”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下一 步】按钮,进入输入新手机号码的界面。如下图所示;

如果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收取验证码,可以点击【扫脸验证】进入到扫码界面。 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录入新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 证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手机号码的修改。

修改手机号成功后,原手机号将自动被删除。

4.2.3.3. 删除手机号

功能描述

当前登录的自然人可以删除不再使用的手机号码信息,默认手机号码不 能删除。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码修改”,进入手机号码修改 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选择需要删除的手机号码,点击操作列的【删除】按钮,进入删 除手机号码界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确定】 按钮,提示“删除手机号码成功”,完成手机号码的删除。

如果原手机号码已无法收取验证码,可以点击【扫脸验证】进入到扫码 界面。如下图所示。

4.2.3.4. 手机号码设置为默认

默认手机号只能有一个,需要更换默认手机号时,点击要设置为默认手机 号操 列的【设置为默认】按钮,将该手机号设置为默认手机号。将其他手机号 设置为默认手机号后,原来的默认手机号被自动置为非默认。

注意事项

如果只有一个手机号码时,不允许删除。

设置为默认的手机号码不能删除。

4.2.4. 个人信息维护

自然人用户可在个人信息维护界面修改用户名、邮箱地址、证件有效期 和用户住址。

4.2.4.1. 用户名修改

功能描述

自然人用户可通过用户名修改功能来修改用户名。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 护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录入新的用户名,点击【确定】按钮,用户名修改完成。如下图 所示。

4.2.4.2. 证件有效期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个人业务的自然人通过证件有效期修改功能进行办税人证件有效期修改。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护页 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证件有效期修改”,进入证件有效期修改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证件有效期为“自定义”或“长期有效”。证件有 效期选择“自定义”时,需设置证件起始日期和证件终止日期;证件有效期选 择为“长期有效”时则只需设置证件起始日期” 。设置后点击【确认】按钮,保 存证件有效期。

4.2.4.3. 邮箱地址修改

功能描述

办理个人业务的自然人通过邮箱地址修改功能修改自然人电子邮箱住址。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 护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在“新邮箱地址”框输入正确的邮箱信息,点击【获取验证码】,

录入验证码,点击【确认】按钮,保存修改信息。如下图所示。

4.2.4.4. 用户住址修改

功能描述

自然人用户可通过账户中心的住址修改功能来修改其住址信息。

操作步骤

【第一步】打开“个人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入个人信息维护 页面,默认“用户名修改”功能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用户住址修改”,进入用户住址修改页面。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在“新用户住址”框输入新的住址信息,点击【确认】按钮,保 存修改信息。

4.2.5. 用户注销

功能描述

当自然人账户不再使用此账号进行相关业务时,可注销当前登录的自然 人账户。注销后,无法对已关联的企业再进行业务操作,注销的账号无法恢 复,如需继续使用此账号,需要重新注册,请慎重操作。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我的信息”-“自然人账户中心”-“个人信 息管理”-“用户注销”,显示确认注销协议提醒。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阅读确认协议后如确认需要注销该账户,点击【确认注销】按钮, 进入注销验证界面,此时“手机验证”,显示姓名及默认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 证码】按钮,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点击【确定】按钮,验证通过后此账号注

销成功。如下图所示:

也可以选择“扫脸验证”,进入扫脸验证页面,此时需要使用云南税务 app 扫描二维码完成扫脸验证,验证后完成用户注销。如下图所示:

4.3. 企业授权管理

4.3.1. 待确认授权

功能描述

企业添加自然人为办税人员时,需要自然人通过此功能进行确认授权, 自 然人可以对企业的申请授权接受或拒绝操作。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当前登录的自然

人账户可以查看还未确认的关联关系。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可点击【确认】按钮进行确认授权。若企业信息有误, 自然人 可以点击【拒绝】按钮,直接拒绝此关联请求。

如下图所示:

自然人确认授权后,企业登录账户中心后,在“人员权限管理”-“现有 办税人员”菜单中将显示授权成功的办税人员的详细信息。

自然人拒绝授权后,在“历史管理信息”模块显示已拒绝的企业信息, 同时,申请企业登录账户中心后,在“人员权限管理”-“历史管理信息”模 块中的被拒绝信息。

注意事项

待确认事项中能撤回自己发起的权限申请,如下图所示:

4.3.2. 已授权企业

功能描述

展示此自然人关联的企业信息列表,以及此账号在所关联各企业中的关联

状态。例如一个自然人同时为多家企业办理业务,企业授权后将在此处显示。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左侧菜单中的“企业授权管理”菜单,选择“已授权企

业”菜单,展示此自然人账户关联的所有企业信息。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根据需求设置查询条件,可以快速查看满足条件的企业信息以及 关联状态,查询条件包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关联状态,系统 支持模糊查询。

注意事项

关联状态:包含“已启用”、“已停用”两个状态。

4.3.3. 历史管理信息

功能描述

自然人通过此功能查看被删除、已拒绝所有历史信息。信息过多时,可 以清除记录。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历史管理信息”菜单,系统显示所有被删除、已拒绝的 历史信息。可以通过设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名称和身份类型进行查 询。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根据查询条件展示满足条件的所有企业信息及操作信息,点击【清 除记录】按钮可以删除历史信息。

注意事项

被删除:删除此自然人的所有企业信息记录。

已拒绝:指企业添加此自然人为办税人员时, 自然人未同意授权,被拒绝的 企业信息记录。

4.4. 个人实名等级

功能描述

自然人实名登记采用五级实名等级管理,等级逐级提升。个人实名等级功 能用于验证自然人五级实名等级,进入此功能菜单后,系统显示当前实名等级, 如需提升等级,采用云南税务 app 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验证,核验通过 后等级提升,核验不通过,等级提升失败,等级不变。

若自然人实名等级已经为四级,直接显示“您的实名等级已为四级,如需 提升,请到办税服务场所完成五级实名核验”,如下图所示。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个人实名等级”菜单,进入实名等级核验界面,系 统展示当前账户的实名等级。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提升等级】,通过云南税务 app 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 别。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验证通过后将此自然人的实名等级提升一级。

注意事项

人脸识别需要打开摄像头,需要手机为此 app 开通使用摄像头权限。

线上实名等级最高可以提升至四级,如需提升至五级需要到办税服务场所办理。

4.5. 个人证件管理

功能描述

办理个人业务的自然人可通过个人证件管理功能进行办税人协个人证件查 看以及添加新的证件。自然人通过该功能可办理本人各类身份证件信息的关联, 将 本人名下多种证件联通使用,避免同一个自然人通过不同证件重复注册。

4.5.1. 查看

操作步骤

点击“个人证件管理”,可以查看“我的证件”,如下图所示:

4.5.2. 新增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右上方“添加证件”,填写新增证件信息,如下图所示:

可以添加的证件类型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通过税务 app 扫脸进入新增个人证件管理页面,扫脸后添加

成功。证件归集后居民身份证为主证件。

5. 功能介绍 (代理业务)

代理机构登录后可以查看本机构所代理的纳税人的基本信息,也可以切换 到本机构所代理的其他企业中。代理机构登录后,展示本机构所代理的纳税 人列表。

5.1. 代理业务

代理业务提供【快捷登录】

5.1.1. 快捷登录

【第一步】请依次输入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本人居 民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或用户名)、个人用户密码,将拖动滑块到最右边, 点击【登录】按钮。

【第二步】选择短信验证 (通过手机号获取验证码) 或扫脸验证 (请下载使 用云南税务 app 扫码或个人所得税 app ,点击右上角“+”扫一扫功能,扫描屏 幕中的二维码) 后,即可完成登录。具体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展示该代理企业所有被代理企业列表信息,选择被代理企业,点 击“进入”按钮,进行登录。具体如下图所示:

5.2. 企业信息管理

5.2.1. 企业基本信息

功能描述

代理机构通过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可以查看当前登录的企业基本信息。

操作步骤

在菜单栏选择“企业信息管理”-“企业基本信息”,进入企业基本信息 查询页面,页面展示当前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企业信息中展示统一社

会信息代码、纳税人名称、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人状态、生产经营地址、法 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手机号、财务负责人以及财务负责人手机号。如下图 所示。

5.3. 人员权限查看

功能描述

用来查看当前登录的代理机构用户的功能权限。

操作步骤

【第一步】在菜单栏选择“企业信息管理”-“人员权限查看”,进入人 员权限查看页面,页面展示当前登录的被代理企业的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 信息代码,当前登录的用户姓名、身份类型、功能集、有效期等。如下图所 示;

【第二步】点击“请点查看人员权限”框,进入查看功能集页面,展示出当

前登录用户的功能权限。如下图所示。

5.4. 身份切换

5.4.1. 企业办税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办税人员等通过“企业办税”功能进行企业内不同身 份和其他企业不同身份的切换。

操作步骤

企业内身份切换: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企业办税”,进入企业身 份切换功能页面,页面分为企业内身份切换和其他企业切换两部分。企业内 身份切换部分展示纳税人名称 (脱敏)、社会信用代码 (脱敏)。如下图所示。

选择某一身份类型,点击对应“图标”进行切换。

其他企业切换: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企业办税”,进入企业身份切换 功能页面,页面分为企业内身份切换和其他企业切换两部分。其他企业切换 部分展示可切换的关联企业,包括:序号、纳税人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操作列,操作列含“切换”按钮。如下图所示。

设置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为条件进行查询。选

择一条关联企业信息,点击“切换”按钮,弹窗展示所选企业内的身份类型,

选择某一身份类型,点击“确定”。

5.4.2. 个人办税

功能描述

办理企业业务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办税员等通过“个人 办税”功能进行企业业务至个人业务的切换。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栏“身份切换”-“个人办税”,进入个人办税功能页 面,界面展示办税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脱敏) 。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点击“切换为个人”按钮,由企业页面切换到个人页面。

6. 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登录功能常见问题解答

6.1 用户注册

1. 电子税务局取消了“企业注册”功能,企业用户如何完成电子税务局注册?

答: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新办纳税人套餐服务”或线下办税服务场所完

成信息确认业务后,再回到登录界面进行自然人用户注册,即可通过企业业务入 口登录电子税务局。

2. 自然人用户如何完成电子税务局注册?

答: 自然人点击自然人业务下方的【用户注册】,通过校验身份信息、基本 信息填写和人脸识别认证后,即可完成注册。注册后的自然人可通过自然人业务 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

3.登录电子税务局时提示“该用户未注册”,这是什么原因?如何操作?

答:本次升级后,所有新增用户 (无论是企业的办税人员或纯自然人办税) 都需要先前往电子税务局自然人业务左下方的【用户注册】模块,完成自然人用 户注册。

4.在电子税务局进行自然人用户注册为什么一定要刷脸?登录电子税务局

后,是否还需要提高实名认证等级?

答:自然人用户注册过程中需一并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将作为完成自然 人用户注册的前提,新增自然人用户在完成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用户注册后,其实 名等级为四级。存量用户若未完成扫脸认证的,其实名等级为三级,可在登录成 功后,进入【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个人实名等级】 中使用云南税务 app 进行扫脸认证,从而提升实名等级至四级;或者在电子税务局办理风险实名 事项时,系统自动提示扫脸,从而提升实名等级至四级。

5.我是一名外籍人士,现在想注册电子税务局用户,但是注册时选择外国护 照却走不下去这个注册流程,该怎么办?

答:对于使用外国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a 类)、中华 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b 类) 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c 类) 这 4 种证件的,请先前往办税服务场所采集实名信息,再通过电子税务局完 成自然人用户注册。

对于使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中国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 居民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这 7 种证件的,可以直接通过电子 税务局网页版或云南税务 app 进行自然人用户注册。

6.我在注册电子税务局用户时,就是我本人在扫脸,但是扫脸怎么扫都不通

过,该怎么办?

答:(1) 请您确认能否清晰拍摄人脸图像,比如环境光线较暗、采集背景出 现其他人脸等均为影响因素。按照提示做明显动作,以便系统判断。

如确认无法进行实名核验,请前往线下办税服务大厅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7.我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了注册、登录、重置密码等操作,现想继续办理一些 需接收手机验证码的业务操作,但系统不再给我发短信验证码了,这是怎么回 事?

答:此情况为短信验证码获取频繁,请稍后重试。现短信验证码发送机制为 10 分钟最多 5 次,时间限制则从 10 次的第 1 次开始算,过了 10 分钟后又可以 发 5 次。

6.2 用户密码

1.企业业务登录入口取消了企业密码,我没有个人密码,我现在要为企业办 税该如何登录?或者我忘记有没有个人密码了怎么办?

答:企业业务、自然人业务、代理业务等入口的个人用户密码为原电子税务 局自然人账户密码。个人用户密码的初始密码为证件号码后六位。使用初始密码 登录的,登录后系统会要求自然人修改密码,修改完成后用户需要重新登录。新 的个人用户密码即是修改后的密码。

如果忘记密码或者不记得自己是否有个人用户密码,可以直接到登录页面右 下方【忘记密码】来设置新密码。

2 、 自然人初始密码都是证件号码后6 位,凡是知道我身份证号码的人,能 否用我的个人用户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答:云南省电子税务局采用双因子登录,第一验证因子为账号密码,即使账 号密码通过后,也需要第二验证因子通过验证,即短信验证或刷脸验证通过后才 能登录进电子税务局。只有账号和密码不能登录电子税务局。

3 、我该如何修改个人用户密码?

答:修改个人用户密码有三种方式,一是通过首页【忘记密码】功能,通过 短信或者扫脸验证找回密码;二是登录成功后,进入企业或自然人【账户中心】

的【个人密码修改】模块自行修改;三是通过以初始密码登录后系统会弹出提示 框,提示重新设置新密码。

6.3 用户登录

1 、新版登录系统上线后,旧版登录系统还能用吗?

答: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在启用新版登录方式初期,将采用双轨运行模式,旧 版登录将保留一段时间,以方便纳税人的正常使用。

2 、可以用不同手机号登录电子税务局吗?

答: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新版中一个手机号码只能绑定一个人,支持一个人拥 有多个手机号码,您可以通过【自然人账户中心】-【个人信息管理】-【手机号 码修改】模块添加多个手机号码。该模块的手机号码,不管是默认还是其他手机

号都可以进行登录。

3 、登录界面的用户名是什么?之前我没有用户名的要怎么添加和修改?

答:用户名是个人用户账号的一种,可以用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用户注册 时可以进行设置,若已经注册过的自然人可以通过【自然人账户中心】-【个人 信息管理】-【个人信息维护】进行添加和修改。用户名一年可修改一次。

4 、我在登录电子税务局的环节,密码输错次数过多,现在账号被锁定了, 请问怎么办?

答:一天内同一认证方式连续失败 5 次的,账号自动锁定。账号被锁后,用 户可以直接使用页面右下方的“忘记密码”模块修改密码后重新登录,或等待次 日零时系统自动解锁。

5 、我是记账公司,如何登录已经签订代理协议的企业?

答:您可以通过代理业务进行登录,快捷登录方式需要输入代理机构社会信 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及代理人员个人信息,通过短信或扫码认证成功后,选择 被代理企业。

6 、特定主体登录包含什么?

答:特定主体登录包含报验户登录、跨区税源登记纳税人登录和非居民 (组 织临时登记)。

6.4 账户中心

1.为什么企业授权要企业主导,双向确认的业务规则是?

答:升级后,将“人企”关联关系规范为“5 员”(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 人、办税员、开票员、涉税代理人员5 类) ,法定代表人以市场监管部门、民政 部门和社保部门交换数据为准,办税员、开票员与金三登记的财务负责人需要进 行双向确认,以防止“被财务”“被员工”。若授权时系统将提示该办税人员尚未 注册,应由办税人员先完成注册后,再添加该办税人员。

2.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办税具备什么权限?

答: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默认拥有最高的权限,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设置 办税人员 (即办税员、开票员),且仅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有权限通过账户 中心添加或删除办税人员。

3.法定代表人如何绑定自己与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

答:法人在税务部门完成税务信息确认后,系统自动绑定法定代表人与企业 之间的关联关系,法定代表人完成用户注册后,即可在电子税务局登录界面选择 企业业务并以法定代表人身份进行登录。

4.财务负责人如何绑定自己与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

答:已在税务机关完成身份信息报告的企业,其财务负责人需通过电子税务 局的自然人业务入口进入【自然人账户中心】或企业业务入口登录页面去确认授 权为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身份后,即建立其与企业的关联关系。完成后,财务负责

人可在登录界面选择企业业务并以企业身份进行登录。

5.企业如何添加办税员、开票员?

答:为了避免办税人员个人身份信息被盗用,企业与办税人员之间需通过双 向确认完成关联关系建立。建立关联关系的办税人员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为纳税人 办理税费业务。

添加路径:(1) 企业发起授权。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从“企业业务”入 口登录电局后,在【企业账户中心】的【添加办税人员】模块进行添加。被添加 办税人员通过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业务”入口进入【自然人账户中心】或“企 业业务”入口登录页面去做确认授权。若办税人员未在电子税务局注册个人账号

的,企业无法新增该办税人员,系统将提示该办税人员尚未注册,应由办税人员 先完成注册后,再添加该办税人员。

举例:a 公司想要新增一名办税人员小王,于是 a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张总 通过电子税务局新增了办税人员小王,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向小王推送待确 认的授权信息。小王登录电子税务局对推送的授权信息进行确认后,关联关系即 建立,小王成为 a 公司办税员。

(2) 自然人申请授权。 自然人通过“自然人业务”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 在【自然人账户中心】的【企业授权管理】-【申请企业授权】进行添加。企业 通过电子税务局的【企业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待确认办税人员】做 确认授权。

6.我是企业财务负责人,我们企业的办税员离职,我该如何删除这名办税人 员?

答:企业法定代表人与财务负责人可通过企业业务入口登录电子税务局【企 业账户中心】或办税服务场所删除办税人员,解除其与本企业的关联关系。

7.我曾经是某企业的一名办税人员,我现在已经离职了,但我在个人账户中 心看到还是这个企业的办税员身份,我该如何解除与企业的关联关系?

答:办税人员申请解除关联关系的,可以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后在【自然人账 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已授权企业】中找到离职公司,点击【删除】后 认证或前往办税服务场所办理关联关系解除业务。

8.办税人员登录后能否直接切换在企业内的不同身份?是否需要退出后重 新登录?

答:办税人员在同一企业存在多种身份的,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

后,可在【企业账户中心】—【身份切换】模块切换至企业内的不同身份,无需 退出重新登录。

举例:办税人员小明在 a 公司同时担任财务负责人和办税员,以 a 公司办 税员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在【企业账户中心】—【身份切换】模块切换为 财务负责人身份。

9.办税人员登录后能否直接切换到其他企业?是否需要退出后重新登录?

答:办税人员在不同企业有多个身份的,以“企业业务”身份登录电子税务

局后,可在【企业账户中心】—【身份切换】模块切换至关联的不同企业,无需 退出重新登录。

举例:张总是多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以 a 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登录电子 税务局后,可在【企业账户中心】—【身份切换】模块切换为其他公司法定代表 人身份。

10.在历史管理信息中,“清除记录”是什么操作?

答:点击“清除记录”后对应的记录在历史管理信息中不再展示,同时对应 的记录系统也将删除。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云南税务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3月20日

【第10篇】国税电子税务

怎么修改实际经营地址?

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变更】

需要变更的清单列表勾选“非涉证信息变更”,在下方的非涉证信息变更列表选择【生产经营地址】填写变更后内容,再填写右上角办理人证件号码,填完点击右上角保存,进入下一步。

如看到回执,请返回电子税务局主页核对:【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地址如已经是新的,说明已经变更成功。

第一步

一、我要办税 — 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 — 身份信息报告 —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变更

三、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变更 — 非涉证信息变更 — 生产经营地址,填写变更后内容,再填写右上角办理人证件号码,填完点击右上角保存。

第二步

一、我的信息 — 纳税人信息

二、纳税人信息 — 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地址如已经是新的,说明您已经变更成功

如何查询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

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基本信息】查询。

一、我的信息 — 纳税人信息

二、纳税人信息 — 基本信息。

公司新办了银行账户,在哪里添加?

请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添加。

一、我要办税 — 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 — 制度信息报告 —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三、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 增加

【第11篇】电子税票号码电子税务局

1.申领电子发票

以购票员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有两种方式账号密码、扫码(扫码登录前购票员需要先在手机登录广东税务app并以需要购票的企业身份进入)

关于电子发票您应该知道的几个点:

1、电子发票是什么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简称电子发票),是指通过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上传,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下载的电子发票,利用数字证书、二维码等技术实现发票签名、电子盖章。简单说,就是运用技术将纸质版发票改为电子版发票。

2、电子发票长啥样

3、电子发票法律效力

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消费者可用于维权或报销,受票企业可作为报销凭证,可作为正式的会计凭证入账。

4、如何查验发票

5、推行电子发票的好处

发票样式更简洁、领用方式更快捷

远程交付更便利、财务管理更高效

存储保管更经济、社会效益更显著

本期就为小伙伴们简单讲解下电子发票的常识和领取教程

在开具或领取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在后台留言

任游小助手会为大家尽力解答

【第12篇】江苏国税电子税务

1、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有哪些区别?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增值税普通发票基本联次为两联,比专用发票少了抵扣联。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使用一般计税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进项税额的合法有效抵扣凭证,可以通过发票认证、发票平台查询确认等方式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普通发票不得用于抵扣。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生应税行为时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税控专用设备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现阶段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需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只有一般纳税人才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发生应税行为时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税控专用设备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应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使用专用发票。使用,包括领购、开具、缴销、认证纸质专用发票及其相应的数据电文。”;同时,根据文件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3、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初次领票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一)一般程序: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完毕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后,应按照一定的程序领用专用发票。其基本程序如下:

(1)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所需资料:《税务行政许可申请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单》;

(2)供票资格核定。所需资料:税务登记证件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户)、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发票专用章印模、《纳税人领用发票票种核定表》。

(3)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发行。凭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准予税务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增值税税控系统安装使用告知书》,持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发行事宜;

(4)核发《发票领用簿》。主管税务机关经审核通过后,核发《发票领用簿》,《发票领用簿》上载有核定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领票方式;

(5)领用发票。凭税务登记证件和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提供复印件)持《发票领用簿》和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向主管税务机关领用专用发票。

(二)本次营改增企业通过核实表确认程序:

为方面营改增纳税人高效便捷办税,我省营改增纳税人在前期已通过填写《营改增纳税人调查核实确认表》确认相关一般纳税人资格及发票供票资格信息,由税务机关后台统一导入,省去了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备案及发票供票资格申请环节的相关工作。纳税人可按照税务机关通知直接办理税控专用设备发行手续,领取《发票领用簿》。

4、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放所需报送资料有哪些?

答:(一)前台办理资料:

(1)税务登记证件。

(2)经办人身份证明(经办人变更的提供复印件)。

(3)《发票领用簿》。

(4)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或ic卡。

(二)纳税人可以通过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及网上办税服务提出申请,在网上申请通过后可以选择前往自助办税区、大厅前台领取或通过由税务机关邮寄纸质发票取得发票。

5、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几联的?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分为三联版和六联版两种。专用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第一联为发票联,购货方记帐;第二联为抵扣联,购货方作抵扣税款凭证;第三联为记帐联,售纲方记帐用。从纳税人实际需要出发,国家税务总局还印有六联版专用发票,其中1-3联仍为基本联次,4-6联根据纳税人实际需要使用。

6、达到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就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应当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7、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

“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8、哪些情况下,按简易办法征收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9、什么情形下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或者销售折让、中止、退回等情形的,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得按照本办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扣减销项税额或者销售额。”

10、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答:(一)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三)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四)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五)税务机关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一般纳税人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方法处理。

11、销售折扣开票有何规定?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将价款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折扣后的价款为销售额;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以价款为销售额,不得扣减折扣额。

12、小规模纳税人可否开具专用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13、专用发票开具要求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14、什么是报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一般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应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在申报所属月份内可分次向主管税务机关报税。

本规定所称报税,是纳税人持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向税务机关报送开票数据电文。”(蓝字部分现已改为金税盘或税控盘)

15、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哪些?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6、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抵扣有无时限要求?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是自开票之日起180日内进行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的规定:对纳税信用a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a级纳税人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抵扣时限是,按月申报纳税人为本月1日的前180日,按季度申报纳税人为本季度首月1日的前180日。

17、请逾期未认证的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税控系统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请稽核比对或者申报抵扣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第13篇】地税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网厅

河南日报 高秀良 王先亮 通讯员 谢德金 杨茜茜

3月7日起,河南地税电子税务局正式上线运行,纳税人在网上即可完成税务登记、申报纳税、信息查询、减免税备案、报告备案、消息推送与提醒等12类涉税事项的在线办理,办税不再受时间空间限制,不必填写各类纸质表单,建立了“不见面”的办税新模式,为我省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再送春风。

据了解,新上线的河南地税电子税务局,重点突出用户体验,拓展“互联网+税务”业务事项办理内容,配套应用了电子档案和电子印章技术,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网上申报纳税平台,纳税人足不出户轻松办税。此外,还实现了国地税ca证书互认、网上减免优惠备案、报告备案、待办提醒同步享受。此外,对符合备案类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可通过网上电子税务局进行申请、资料扫描、优惠信息提交,无需到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办理和提交纸质资料。主管地税机关审核通过后,在网上发出事项办理通知书,加盖电子印章,纳税人收到即可按规定及时享受税收优惠,地税机关进行事后核实和监管,真正实现了纳税申报无纸化、涉税申请无纸化、备查审核无纸化、结果反馈无纸化。

“新版电子税务局功能更强大、操作更便捷、纳税人体验更友好。”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子税务局解决了原网报系统的问题和不足,实现申报、备案等业务网上受理,让纳税人办税更省时省力,不仅践行了‘最多跑一次’服务精神,而且朝着‘一次也不跑’的更高目标迈进。”

与此同时,河南地税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app也正式上线。在设计理念上,河南地税移动办税app从“我”的角度出发,系统依据不同服务对象的特点,自动识别用户身份,以“我”为中心,实现了个人办税和企业办税的完美结合。在功能上,也实现服务对象全覆盖。值得一提的是,移动办税app为纳税人提供管家式的服务,对纳税人的需求进行全面的整理,从未申报提醒到申报,从缴税(费)到支付的各个环节,全部给予人性化的提醒和引导,使纳税人真正享受到了“如影随形”的服务体验。

从“办税大厅办”到“随时随地办”,近年来,河南地税自觉对标“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从纳税人需求出发,依托信息化和互联网,全面拓宽多元办税渠道,让“网路”逐渐成为纳税人办税的“主路”。目前,河南地税正逐步形成“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办税服务厅兜底”的24小时办税服务模式,实现“线上线下”互补互促,使纳税人随时随地畅享办税的便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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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重庆电子税务12366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4月10日15时40分讯(记者 周晓雪)“2步操作,17秒完成!”4月3日,在使用“点即报”系统成功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后,重庆江裕财务顾问有限公司代账人员董承欣开心地发了个朋友圈。

董承欣代账的公司中大部分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阶段性调整的优惠政策,在4月的增值税季报中,1月和2月的增值税征收率是3%,3月的增值税征收率是1%。纳税人的税款是实实在在减少了,但在申报时,却不好计算填表,特别是减免税明细表。“本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是很好做的,但现在不仅准备时间变长了,每户申报也最少要操作十几下,没个十几分钟弄不完。”董承欣说。

董承欣遇到的困难并不是个例。重庆市税务部门从12366纳税服务热线的分析中发现,有关小规模纳税人征期申报的咨询量明显上升。全市有近49万户需要填表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由于企业规模较小、财务核算能力较弱,如何确保他们准确、便捷地享受政策红利,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

3月,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暂调后申报核算口径、填报规则发生变化等情况,重庆市税务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一表集成”基础上,以税收大数据为基础,对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辅助功能再次升级,开发并内嵌“点即报”功能,实现申报表系统预填,数据自动分类,税款自动计算。

4月1日“点即报”随着大征期正式上线运行,纳税人在重庆市电子税务局中进入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界面后,核对确认预填好的发票等数据即可完成申报,只需要不到2分钟,较普通申报方式节约80%以上的办税时间,并实现申报“零准备”。截至4月9日,全市已有17.8万户小规模纳税人通过“点即报”进行申报。

重庆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廖立公介绍:“无论征收率是3%还是1%,‘点即报’功能都可自动计算并带入报表。另外,增加了适用疫情免税政策的核算功能,只要企业正确开具了税率为‘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符合免税范围,都会自动判定为免税收入。”

同时,“点即报”功能使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操作步骤可由原来的“核实发票—填写主表 —填写附表—核实税额—点击申报 ”五步,大幅压缩到“自动生成申报表—点击申报”两步。

“对申报核心数据的自动抓取,可有效避免政策理解偏差和系统操作失误,非常适合小规模纳税人。”重庆市税务局征管科技处处长许皓表示。

对“点即报”带来的便利,重庆市铭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熊星有相同感受,他介绍,所在公司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理论上所有收入都免税。但1月、3月公司都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得按适用征收率进行税款计征,必须把专票收入单独申报。“我只能开一张专票就登记一次台账,操作起来还是有难度。而这次申报,系统自动对纳税人申报信息进行区分,将专票收入计算税额,普票收入直接计入免税栏目,我的难题迎刃而解。”熊星很认同。

据税务部门测算,操作流程由五步压缩到两步后,绝大多数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时间不会超过2分钟,错填、误填的情况大幅减少,网上申报准确率将显著提高,有利于后期的政策效应分析和完善。

【第15篇】重庆国家电子税务

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讯(记者 赵紫东)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重庆市税务局对全市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将2023年11月份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11月28日。

同时,受疫情影响、在11月28日前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纳税人,还可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申报。

线上办理延期申报具体流程为:登录重庆市电子税务局,依次进入“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模块,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重庆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沈轶介绍,疫情防控期间,广大市场主体和群众可以优先选择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渝快办、支付宝等线上渠道办理税费事项,减少现场办税次数,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目前,在重庆,包括纳税申报、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社保缴费等90%以上日常税费业务实现全程“网上办”,233项税费事项可“非接触式”办理。

其中,纳税人申领发票可以选择邮政寄递方式。据悉,疫情期间,重庆市电子税务局发票寄递处理中心安排工作人员值守,及时处理线上申请的发票寄递业务,确保纳税人的发票使用需求。

此外,市民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通过重庆市电子税务局、“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渝快办、支付宝、云闪付等进行参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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