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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税务社保缴费(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浙江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浙江税务社保缴费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第1篇】浙江税务社保缴费

注意啦!

兰溪市2023年度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

和“金惠保”(原称大病保险)

已经开始征缴啦!

今年征缴需要注意哪些事情?

以下信息请收好哦!

据悉,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缴费对象为为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本市在校中(小)学生、领取兰溪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金惠保”缴费对象为兰溪市职工(一档)和城乡居民(二档、三档)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三档个人缴纳615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个人缴纳2050元(含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30元)。

“金惠保”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两项保费均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签订缴费协议、农商银行窗口、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税务窗口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需要注意的是,缴费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12月20日。为便于银行扣缴,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应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

市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首次参保人员,由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并选择缴费档次。居民医保签约银行代扣人员如需变更档次,需在2023年11月25日前通过浙里办、支付宝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选中“变更档次”模块进行变更(仅支持为本人进行变档),或携带身份证到签约银行、办税服务窗口、乡镇街道(任一)办理变更。

此外,“金惠保”与基本医保实行同步缴费,选择浙里办、支付宝、微信等手机客户端缴费的参保人请先缴纳基本居保后,再返回缴费界面缴纳“金惠保”,选择银行代扣方式的参保人请保证账户余额充足。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金惠保”按上一年度选缴份数从个人账户扣缴,上年度未选缴的按1份扣缴。城乡居民养老应缴未缴人员,请同步保证代扣账户余额充足。相关待遇、具体缴费步骤等未尽事宜,请关注“兰溪医疗保障”、“金华税务”微信公众号。

医保政策咨询电话:

医保参保:400-0579-222

0579-88130305

医保报销:0579-88130310

综合办公室:0579-88133159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

0579-88812366

来源丨兰溪新闻

【第2篇】浙江省税务申报

7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组织召开“深化银税互动 助企纾困解难”交流座谈会,浙江省农业银行等20家银行及5家企业代表参加座谈,会议对我省银税互动工作及留抵退税贷等创新应用开展情况进行交流,并听取银行和企业对银税互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搭建银税企三方交流平台,进一步深化“银税互动”,助力企业发展。

银税互动持续深化

累计为277万户次企业提供超5000亿元信用贷款

座谈会上,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炳荣介绍了近年来浙江“银税互动”工作成效。据悉,作为最早开展“银税互动”的省份之一,自2023年起上线“银税互动”产品以来,浙江税务部门秉持“信息共享、优势互补、安全高效”的原则,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不断深化合作。2023年,省税务局与省银保监局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上线“浙江‘银税互动’服务平台”,加速开启浙江“银税互动”2.0新时代。

刘炳荣表示,我省税务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建立了“银税互动”协作机制,截至目前,浙江省税务局已与43家省级银行签订“银税互动”服务合作协议,基本覆盖所有在浙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

据介绍,随着“银税互动”合作持续深化,银行业通过用好涉税数据,不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银税互动”已经累计为277万户次守信民营和小微企业提供了5227亿元信用贷款。尤其是2023年以来,信贷规模逐年加速增长,每年发放的贷款金额超过1000亿元,有力支持了受疫情影响企业的复工复产。

“‘银税互动’将企业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进一步开拓了银行金融服务的范围。”浙江网商银行负责人在座谈会上表示,“我们将与税务部门携手,深化‘银税互动’作用,全力帮助企业发展。”

助企纾困应用创新

“留抵贷”为新办企业引入资金“活水”

座谈会上,省农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留抵退税贷”的创新做法。据悉,“留抵退税贷”正是浙江省税务局主动挖掘留抵退税场景应用,联合金融机构推出的一款创新性信贷产品。“留抵退税贷”以企业留抵税金为支撑,将“信用值+退税额”推送银行增加授信,激发出“税银互动”新活力,帮助部分处于基建期或刚投产的企业能提早使用到相应资金,让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得以提前释放。

今年以来,为应对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其中大规模留抵退税是“重头戏”。在推动税收优惠政策直达快享的过程中,税务部门发现,部分新办企业因为处于基建期或者是投产前期,产生了留抵税金。但根据纳税信用评价规则,因为还没有生产经营收入而被自动判定为m级,从而无法立即享受国家留抵退税政策的红利。针对这类企业诉求,浙江省税务局通过深化“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企业的留抵税金为支撑,创新信贷产品,改进业务审批技术和风险管理模型,为新办纳税人纾困解难。

6月23日,德清县已经成功发放首笔100万元贷款。“账上的留抵税金不仅可以办理贷款,而且不需要别的资产作担保抵押,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也有了更充裕的资金去采购设备、生产经营。”全省率先品尝到“留抵退税贷”项目带来的“资金活水”的欣盛(浙江)无纺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闻利强表示,“这笔贷款很‘解渴’”。

在交流会现场,不少新办企业都对“留抵退税贷”项目表示期待。“在当前形势下,对于企业来说,资金流就是生命线。我们对‘留抵贷’这样的产品很感兴趣,很想了解,如果条件允许,也想第一时间申请办理。”杭州巴逸能源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刘海宝表示。根据省税务局测算数据,全省m级新办企业中有1.2万户存在留抵税额,“留抵退税贷”能及时地为此类企业“输血补气”,成为浙江省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为稳经济、稳发展注入“税动力”。

“我们在前期走访问需过程中,广泛收集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困难,聚焦企业最急最难的资金流问题,与金融单位合作开发了‘留抵退税贷’产品,帮助企业盘活资金、纾困解难。”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负责人表示,“纳税人的非常满意是我们的不懈追求,接下来,税务部门也将以此为切口,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推出更多更好的服务举措和产品,为企业再帮一把,再扶一程。”

惠民利企举措频出

围绕纳税人需求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座谈会上,参会企业代表对浙江持续优化的税收营商环境表示赞许。“国家出台了很多利企惠民的政策,政府部门也积极为我们纾困解难。从我们自身感受来说,税务部门的服务是一流的,而且近几年越来越好,营商环境也越来越优化,我们非常满意。”杭州石码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陈艳敏表示。

据介绍,近年来,浙江省税务局围绕纳税人需求,用“一连串”的改革、创新、突破,提升办税缴费体验、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各项数据指标始终走在全国前列。推广浙江税务电子税务局、征纳沟通平台和税费事项“掌上办”;推进发票电子化改革,运用征纳沟通平台建立税费优惠直达快享机制,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操作方式等。

今年以来,浙江省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连续第九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推出浙江特色服务举措,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4月至今,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新的惠企利民举措。

——升级发票应用。升级“浙里办票”场景应用。会同省财政厅、省档案局等10个部门,打造“浙里办票”多跨场景,在全国率先推进电子发票开具、报销、入账、归档等全流程无纸化应用,解决电子发票取数难、报销难、防伪难、监管难等问题。

——提升办税便利化。合并申报次数,深化“多报合一”申报改革,对印花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的纳税期限进一步进行简并,进一步压减纳税人申报和缴税次数,节省办税时间。全面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大力推广“办问协同”税费服务新模式,积极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不断提升掌办、网办比例,全省涉税事项综合网上办税率达到97.9%,车购税申报、普票代开、自然人社保缴费等重点民生事项掌上办税率超过80%。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速出口退税。进一步压缩出口退税时限,将一类、二类企业正常退税平均时间缩短至3个工作日内。推送减税降费“红利账单”。通过对现行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全面梳理,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算清享受退税减税降费的红利账,红利帐单通过电子税务局、征纳沟通平台等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纳税人缴费人的非常满意,始终是税务部门不懈的追求。浙江省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炳荣表示,下一步浙江省税务局将做精做优“银税互动”长效服务机制,持续改革创新,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现税务、银行和企业三方共赢,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多税务力量。

【第3篇】浙江税务网上申报

一、 常规申报1.1 适用场景如当期需采集的税源数量较少, 可使用常规申报进行逐条录入采集。1.2 操作步骤1 、点击【税务申报及缴纳】 , 进入【合并纳税申报】 功能, 选择【印花税税源采集】 。

2、 如为按期申报的税目, 选择页面上方税款属期起止后点击【查询已采集税源】 , 会自动跳出本期未采集税源, 点击操作列【采集】 按钮即可进入印花税税源明细表界面。

3 如为需按次申报印花税, 可点击页面中【新增税源】 , 选择税款属期起止为同一天,点击页面中【 新增税源】 即可。

4 、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会自动跳出本期需采集的税目, 根据填报说明填写完整, 点击提交即可。

5、 如需按次申报, 可点击页面左侧【+】 按钮, 添加所需申报的相关税目, 根据填表要求填写, 提交即可。

6 、税源明细表提交完成后, 点击页面顶端【确认提交】 按钮, 提交印花税税源, 如无需采集其他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可点击【单税种申报】 , 系统自动完成合并申报。 如需采集其他财产和行为税税种, 可点击【 合并申报】 进行采集。

1.3 注意事项

1、 填表说明:纳税人应当根据书立印花税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情况, 填写《 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 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 合同数量较多且属于同一税目的, 可以合并汇总填写《 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1.应税凭证编号: 选填。 填写纳税人书立的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或者营业账簿的编号,无编号不填写。2.应税凭证名称: 必填。 填写应税凭证的具体名称。3.申报期限类型: 必填。 填写应税凭证申报期限类型, 填写按期申报或者按次申报。4.应税凭证数量: 逐份填写应税凭证时填 1, 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填写合并汇总应税凭证的数量。 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 只能合并适用同一税目且内容高度相似的应税凭证。合并汇总填写应税凭证时, 对方书立人信息[对方书立人名称、 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不需填写。5.税目: 必填。 可填写项目包括: 借款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租赁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6.子目: 填写对应税目的征收子目, 产权转移书据税目对应的子目必填, 其他应税合同税目对应子目选填, 其中融资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营业账簿不需要填写子目。 税目与子目对应关系如下:借款合同: 银行业金融机构借款合同、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承揽合同: 加工合同、 定作合同、 修理合同、 复制合同、 测试合同、 检验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工程勘察合同、 工程设计合同、 工程施工合同;运输合同: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水路货物运输合同、 航空货物运输合同、 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多式联运合同;技术合同: 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其他租赁合同;产权转移书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书据、 土地使用权转让书据、 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 、 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 、 商标专用权转让书据、 著作权转让书据、 专利权转让书据、 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7.税款所属期起: 必填。 按期申报的, 填写所属期的起始时间, 应填写具体的年、 月、 日。按次申报的, 为应税凭证书立日期。8.税款所属期止: 必填。 按期申报的, 填写所属期的终止时间, 应填写具体的年、 月、 日。按次申报的, 为应税凭证书立日期。9.应税凭证书立日期: 必填。 申报借款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买卖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租赁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等税目的, 填写应税凭证书立日期。 合并汇总填报应税凭证时, 应税凭证书立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10.计税金额: 必填。 填写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列明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填写应税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股本) 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11.实际结算日期: 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时, 填写此列(同时填写实际结算金额列) 。 填写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日期。 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 可增列(与实际结算金额同时增列) 。 合并汇总填报时, 实际结算日期为税款所属期止。12.实际结算金额: 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时, 填写此列(同时填写实际结算日期列) 。 填写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金额。 若未确定计税金额的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多次结算的, 可增列(与实际结算日期同时增列) 。 合并汇总填报时, 实际结算金额为本税款所属期内所有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实际结算金额的合计。13.税率: 必填。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规定, 填写税目对应的适用税率。14.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 有减免税情况的, 必填。 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15.对方书立人名称: 选填。 填写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所有其他方书立人名称。 对方书立人超过 2 人的, 可增列[与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同时增列]。16.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选填。 填写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所有其他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自然人填写身份证照号码。 对方书立人超过 2 人的, 可增列(与对方书立人名称、 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同时增列) 。17.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 选填。 填写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其他方书立人涉及的价款或者报酬。 对方书立人超过 2 人的, 可增列[与对方书立人名称、 对方书立人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同时增列]。2 填写举例举例说明一:纳税人甲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 2022 年第三季度书立买卖合同 5 份, 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共计 100 万元, 书立建筑工程合同 1 份, 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共计 1000 万元, 书立产权转移书据 1 份, 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共计 500 万元。 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时, 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 在 2022 年 10 月纳税申报期, 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 具体如下:举例说明二:纳税人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 2022 年第三季度书立财产保险合同 100 万份, 合同所列保险费(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共计 100000 万元。 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 在 2022 年 10 月纳税申报期, 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 具体如下:3 印花税具体的纳税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印花税按季、 按年或者按次计征。 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考虑便利境外单位和个人缴纳印花税,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 自治区、 直辖市、 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 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纳税期限的公告》 规定, 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 除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 纳税人按月计算缴纳的印花税、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原则上实行按季申报, 其中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实行按年申报。4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如何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 在境内有代理人的, 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内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扣缴印花税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扣缴情况。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 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 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为便利纳税人, 根据应税凭证标的物不同,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资产交付地、 境内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所在地(居住地) 、 书立应税凭证境内书立人所在地(居住地) 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涉及不动产产权转移的, 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5 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 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 纳税人如何进行印花税申报?经济活动中, 纳税人书立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 需要后续实际结算时才能确定金额的情况较为常见, 纳税人应于书立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 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 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 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举例说明三:纳税人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 2022 年 8 月 25 日书立钢材买卖合同 1 份, 合同列明了买卖钢材数量, 并约定在实际交付钢材时, 以交付当日市场报价确定成交价据以结算,2022 年 10 月 12 日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 100 万元, 2023 年 3 月 7 日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 300 万元。 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以及实际结算时, 填写《 印花税税源明细表》 , 分别在 2022 年 10 月、 2023 年 1 月、 2023 年 4 月纳税申报期, 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 具体如下:纳税人丙 2022 年 10 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0 元×0.3‰=0 元纳税人丙 2023 年 1 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1000000 元×0.3‰=300 元纳税人丙 2023 年 4 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3000000 元×0.3‰=900 元6 2022 年 7 月 1 日新印花税法实施后, 按次申报的纳税人, 应该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合同签订日期) 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否则会逾期申报产生滞纳金, 请注意!二、 税源采集工具申报2.1 适用场景如本期需采集的税源较多, 可使用税源采集工具进行税源采集。 注意: 如需同时采用税源采集工具申报和常规申报, 请使用税源采集工具申报, 再进行常规申报, 否则工具申报中上传数据会将常规申报中已录入数据覆盖。2.2 操作步骤1 点击印花税税源采集页面上方【税源采集工具】 , 下载安装完毕后使用电子税务局用户名密码登录。2 选择页面左侧【印花税台账】 , 点击页面上方【新增台账】 按钮, 填写完相应数据后点击【 确定】 可逐条添加印花税税源。3 如税源较多, 可点击页面上方【 台账管理】 按钮, 进入印花税台账数据管理模块。4 点击【模板下载】 按钮, 下载印花税台账信息。5 根据要求填写相关税源信息。6 点击印花税台账数据管理中【导入】 按钮, 导入台账。7 确认无误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 按期申报】 或【按次申报】8 点击页面上方【上传至电子税务局】 按钮, 将税源采集数据导入电子税务局9 在电子税务局页面(同“ 常规申报 1.2.④” ) 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10 税源明细表提交完成后, 点击页面顶端【确认提交】 按钮, 提交印花税税源, 如无需采集其他财产和行为税税种可点击【单税种申报】 , 系统自动完成合并申报。 如需采集其他财产和行为税税种, 可点击【 合并申报】 进行采集。2.3 注意事项1 税源明细表填表说明及填报案例同 1.2 注意事项。2 台账中, 同一个应税凭证涉及多个对方书立人的, 请根据对方书立人涉及金额分别填列计税金额, 系统会根据应税凭证名称, 税目和子目合并汇总计税金额,3 请点击【查询】 按钮, 检查是否有重复税源信息, 如有重复税源信息可勾选后点击【删除已选台账】 。4 2022 年 7 月 1 日新印花税法实施后, 按次申报的纳税人, 应该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合同签订日期) 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否则会逾期申报产生滞纳金, 请注意!5 特别注意: 目前采集工具暂不支持分次上传电子税务局, 如需多次上传电子税务局,请选择对应属期, 点击【查询】 按钮, 勾选本期所有税源数据, 确认后上传。 否则会导致之前上传的税源信息被覆盖。三、 一键零申报3.1 适用场景如本期无需申报的税源信息, 可在印花税税源采集模块中进行一键零申报。3.2 操作步骤1 如为零申报可在已采集税源列表中点击【一键零申报】2 系统会自动进行税源采集及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第4篇】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

日前,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区监委对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原党委委员卢登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卢登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长期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收受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政商关系“亲”“清”不分,长期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出借资金,获取大额回报,并违规投资入股相关企业;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税务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税务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卢登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台州市椒江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税务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卢登云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由台州市椒江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卢登云简历:

卢登云,男,汉族,1965年1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台州市椒江财政税务局稽查大队二中队中队长、第二税务所副所长,台州市地方税务局椒江中心分局海门征管分局副局长(主持工作),台州市椒江地方税务局税政科科长、局长助理、城区税务分局局长、党组成员,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党委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台州市椒江区税务局四级高级主办。

来源:台州市纪委监委

【第5篇】浙江网上电子税务

发票领用怎么办理?

浙江省适用

发票领用操作路径如下 :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发票领用;或通过浙江税务app——发票申领“模块申请。

或携带本人身份证与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领用。

首次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该事项也可网上办理。 办理流程:

一、法人需先进行实名认证。  二、发票核定。 三、电子税务局发票领用操作过程: 1.路径: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 2.发票验旧 若有需验旧的发票,申请类型选择“发票验旧领新”,勾选需验旧的发票,点击“生成验旧信息”。若无发票需要验旧,选择“仅发票领用”。验旧领新方式详细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3.选择领用方式 选择领用方式——邮寄,并完善联系人及邮寄地址等信息。在领用发票名称下勾选此次需领购的发票名称,并在同行最右侧输入“领用数量”,领用数量需小于等于系统自动计算的“此次可领用量”。准确选择联系人信息、邮寄地址信息后,点击“提交”,发票领用即完成。 4.网申邮寄范围:疫情防控期间,发票网申邮寄范围已扩展至c、d级纳税人。 5.物流查询 可以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实时跟踪物流信息。

【第6篇】浙江税务申报

为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我国基础研究发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明确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相关税收政策。

问: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科研机构,2023年11月接收企业投入基础研究资金收入200万元,不享受其他免税、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优惠。预缴申报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填报申报表并享受优惠政策?

答:预缴申报第4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填报相关免税收入情况。手工申报的,在明细行次填写“取得的基础研究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事项名称及优惠金额。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直接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取得的基础研究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事项名称,并填报优惠金额。相关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填报要求可参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表单节选部分填报如下:

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浙江税务联合制作

【第7篇】浙江税务app

近日,有许多纳税人给小编私信留言,询问发票代开的问题。为进一步优化办税服务,浙江省税务系统开通了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支付宝、微信、浙江税务app等多条渠道,便利纳税人办理发票代开业务。

上一期为大家介绍了在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的相关事宜,今天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企业网上代开发票的相关操作吧!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浙江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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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5月27号

【第8篇】国家税务浙江

浙江税务app是一款便民利民的在线税务办理软件,界面上的功能虽然不多,但是都非常实用,操作也简单易懂,为市民提供在线办税、在线缴税、税务发票办理、发票申领等功能,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软件支持用户在线实时查询发票的真伪,能够保障用户的权益,线上即可了解税务的更多详情,不需要每次都跑税务厅办理。能够有效地为市民办实事,节省办理业务的时间,不需要排队,掌上轻轻松松就能快速办理,还有很多有关的税务信息也会及时为你推送,方便你查找和了解。可以查询国家最新的税务规则,税务计划等最新动态,实现税务申报、缴税、发票查询等服务,操作也非常方便,用户还可以进行在线预约,让税务办理得更加的便捷和高效,该软件仅适配安卓系统手机,其他品牌的手机可能会安装失败,感兴趣的朋友欢迎下载体验。

软件特色

1、纳税申报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在征期内进行掌上申报增值税。2、办税日历通过日历形式,展示每个征期申报缴款期限3、发票查询通过发票 代码和号码查询浙江省国税系统监制的所有发票流向信息。4、办税指南提供涉税事项业务办理流程及办理事项应提供哪些资料的查询。5、税款缴纳提供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之后的税款扣缴及扣款情况查询。

功能介绍

智能客服服务: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向智能客服提出来即可。拥有办税地图:当到税务局办理税务事务的时候可以根据地图找到窗口。详细办税指南:在办税之前可以先阅读指南了解流程就能节省很多的时间。推送税收新闻:用户可以在此阅读浙江省的最新税务新闻和通知公告与政策法规。查询速度飞快:在进行公共税务查询和个人税务查询的时候可以超快得到结果。网上便捷办税:用户在此可以进行税务登记、税务认证和办理发票业务和体验优惠办理服务。支持视频点播:在线可以自行点播想要了解的税务科普视频与其他视频。

软件亮点

办税日历:管理员再也不用担心我逾期申报了纳税证明开具:电子红章再也不用跑税务局盖章一键零申报:24小时掌上办税,不用再去国税局发票代开:二维码拿到窗口扫一扫,分分钟出票办税进度:线上就可以快速查询自己的办税进度预约办税业务:用户可以一键快速预约,非常方便

转载地址:http://www.32r.com/app/113637.html

【第9篇】浙江税务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通告

尊敬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

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社会公众人物,更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

一直以来,税务部门坚持依法依规,持续加强税收服务和监管工作。今年9月份,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印发有关通知后,许多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纳税人主动联系税务部门进行了自查补税。对个别存在涉嫌重大偷逃税问题,且经提醒、督促、警告后仍拒不配合整改的,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务稽查,选择部分情节严重的重点案件进行了公开曝光。为进一步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环境,请此前尚未关注自身涉税问题或自查整改不到位的明星艺人、网络主播等,抓紧对照税法及有关通知要求进行自查,并于2023年底前向税务部门主动报告和纠正涉税问题,税务部门将依通知要求从轻、减轻或者免予税务处罚。对仍拒不自查自纠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的,税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税务部门的理解、支持与配合。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同营造和维护法治公平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联系电话:0571-87668563,0571-87663257

联系时间:12月22日-12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8:00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

2023年12月22日

【第10篇】浙江电子税务

1.通过浙里办代开发票进入的路径:

2.通过浙江税务代开发票进入的路径:

3.通过微信公众号代开发票进入的路径:

4.通过微信小程序代开发票进入的路径:

5.通过支付宝代开发票进入的路径:

以上五种方式,若第一次登录都需要先注册,操作路径如下:选择“是” 填写手机号 填写“验证码” 并设置密码

代开具体流程如下(适用以上五种掌上办方式):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第六步 第七步 第八步

第九步 第十步 第十一步

第十二步 第十三步 第十四步

第十五步 第十六步 第十七步

注意:电子普通发票一经开具网上不得作废、冲红以及退税。请仔细核实信息。

【第11篇】浙江省国家税务

10月31日,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公务员招考(俗称“国考”)报名已进行了7天,离报名结束还剩3天。大家抓紧挑选心仪的岗位,下面为大家介绍几个浙江省税务系统目前报名人数还行的岗位。

1、用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工作地点: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职位代码:300110105002

专业要求: 财政学类、财会审计类

招录人数:2人 已报名人数:1人

学历要求: 仅限本科 要求性别:男

其他要求:2023届应届生

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2、用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富阳区税务局

工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

职位代码:300110016002

专业要求: 财政学类、财会审计类

招录人数:2人 已报名人数:3人

学历要求:仅限本科 要求性别:男

其他要求:2023届应届生

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3、用人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临平区税务局

工作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

职位代码:300110014002

专业要求: 财政学类、财会审计类

招录人数:4人 已报名人数:6人

学历要求:仅限本科 要求性别:男

其他要求:2023届应届生

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五年

上述岗位,目前报名人数较少,通过率较高,不过还没到最后一天不能很确定,因为很多考生都是等到最后一天才报名。建议提前报名,如果报考系统拥挤到最后几分钟会出现拥堵,导致报名不成功。

其中富阳区、临平区属于杭州市区,鹿城区属于温州市区,税务系统由原来的国税和地税合并而成,属于垂直管理,日常工资待遇由中央保障,但是在年终奖金方面跟地方财政有很大的关系,如果地方财政富余,那么税务系统所能要到奖金就有差距了,差距可能达到4-5万元。新入职税务系统科员,这三个地区,扣除社保费,加上公积金、车贴、奖金等全年收入可达15万元。

如果是外省选择浙江省公务员岗位,肯定选待遇好的地方,基数高,公积金也高,如果两夫妻都是体制内的,那买房只需要公积金还款。浙江省历来都是公考的热门地区,所以在选择岗位的时候尽量避免选择高竞争比例的岗位,超过100比1的岗位,真的只能说看运气了,有时候运气真的很重要,最后祝选择浙江的考生能够尽快上岸。

【第12篇】浙江省国家税务总局

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处了蓝某某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

经查,蓝某某未依法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少缴个人所得税2.44万元。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后,蓝某某主动申报补缴了部分税款。综合考虑上述情况,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蓝某某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67万元。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纳税人,要依法依规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需要补税的纳税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申报并补缴税款。对不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除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罚款外,还将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上进行标注,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

【第13篇】浙江省电子税务

(本人在浙江省内,以浙江省内的房子为例。)

很多房东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了公司用,公司会要求房东开房租发票。那如何开票呢,税又是多少呢?

我来发个详细的步骤。

首先在电脑浏览器内搜索“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点击官网,页面跳转之后,点击右上角登陆,然后选择“自然人业务登陆”,注册/登陆。

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再点击“发票业务”。

点击右侧“房屋出租”。

首先点开“房源查询”的“在线办理”。

输入房东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点击查询,如果之前维护过自己的房源信息的话,下面会自动出现房东的房产信息。

如果没有出现房产信息,点击图片上的“新增房源”。

如图所示,把这些内容填好,然后点击保存。页面上就会出现一条房屋信息。

点击“应税明细”,出现以下界面,在这个界面上,按提示填写并保存。

要注意的是,填写的合同金额,是含增值税金额,简单来说就是发票的总金额。

保存以后,点击右上角“私房出租发票代开”。

点击之后,会自动跳转到代开发票界面,在界面的劳务货物信息这一栏,点击“计税”。

就会自动出现,需要缴纳的具体税种和金额。

点击“保存”会跳转提示缴费,点击“确定”。

点击“确定”,完成扣税,就可以把发票成功开具出来了。

由于,我这个是示例,没有真正扣税,就不展示发票开具完成的示例图了。如果有谁开出来了,可以私发我一张,我打码之后发上来给大家伙做例子展示。

以上,就是代开房租发票的全部流程。

【第14篇】浙江财经大学税务专硕

最近很多2023考研的同学们已经开始复习了,关于择校这块,高难度的985院校并不是所有人合适的选择,很多双非财经类院校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今天学姐特别整理了金融专硕考研高性价比双非财经类院校,还没有选好学校但想求稳上岸的同学可以从这里面挑一挑哦!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财经大学前身是江西省立商业学校,成立于1923年,是一所知名的财经类高等学校,金融专硕和管理学实力雄厚。

江西财经大学最有名的金融学和会计学,未来考注册会计师,若是考不上上财等一流财经,报江西大学的财经是个不错的选择。江财的法律专业也不错。在名额有限的情况下,“211工程”名额肯定是给综合大学了,江财也因为某些原因错失了“211”头衔。

2022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招生简章:江西财经大学金融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考试科目不变,招收人数......

东北财经大学

老一辈人经常会提起财经院校中的“老四所”,而这“老四所”就是当时全国范围内的四大财经名校: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大学、东北财经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而今,曾经的“老四所”里面有3所都已经是“211工程”高校,唯独东北财经大学因为一些原因,遗憾未能进入。

如今,东财已经成为财政部,教育部与辽宁省共建高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含培育)4个,要知道很多“211工程”大学在国家重点学科上都非常苍白,东财也是全国74所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高校之一,一切都足够的吸引人。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是以经济学、管理学为重要特色和突出优势,是一个多科性财经类大学。地处北京,相对于其他财经类学校在就业方面具有一定的地理优势。如果想轻松考上研究生,未来就业还不错,首经贸是非常不错的选择。

截至2023年12月,学校有校本部和红庙校区,占地面积580亩,下设19个教学单位,44个本科专业;有4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授予权,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是北京市重点建设的研究型大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入选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是以经、管、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

北京工商大学以商科、轻工和食品为特色,是全国最早招收会计学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学生的财经院校之一,是全国区域金融论坛发起单位、中国金融学年会理事单位。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财经大学坐落于天津市,是一所以经济学和管理学为主干,兼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也是天津市属重点大学和中国北方培养高级经济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

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财经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是吉林省人民政府与国家税务总局共同建设的学校。

学校起步于1946年7月东北银行总行举办的银行干部训练班。经历了东北银行干部学校、东北银行专门学校、长春银行学校、吉林财贸学院、吉林省财贸学校等几个历史时期;1978年5月恢复吉林财贸学院;1992年5月更名为长春税务学院;2023年3月更名为吉林财经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是一所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理学、工学6大学科门类的行业特色型重点大学,为华东地区唯一的一所涉外商科大学,被誉为“国际商务精英的摇篮”。学校建于1960年,原名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以原上海外国语学院外贸外语系(包括6个语种)为基础建校,是对外经济贸易部4所直属高校之一。

南京财经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是一所以经济管理类学科为主,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学、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学科支撑配套、协调发展的江苏省属重点建设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虽然不是211高校,但是在财经类大学中也算不错的学校,学生就业也很不错,所以对于基础不太好的学生来说,是个很不错的选择!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工商大学地处杭州,前身是创建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创校之初即为浙江省商业教育之先驱,也是我国最早创办的商业专门学校之一。

2023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和教育部共建大学。2023年,学校被确定为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统计学、工商管理学科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名单。

浙江财经大学

浙江财经大学地处杭州市,是一所以经济、管理学科为主体,经、管、文、法、理、工、艺、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财经类高校,属于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虽是地方性重点高校,但是所在城市不错,学生就业也很好,愿意去南方上学和工作的考生可以考虑报考。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财经大学坐落于安徽省蚌埠市,是一所以经、管、法学为主,跨文学、理学、工学、史学、艺术学八大学科门类,面向全国招生、就业的多科性高等财经院校,是安徽省重点建设的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

重庆工商大学坐落于中国直辖市重庆,由中央和地方共建、重庆市人民政府主管,是一所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法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鲜明财经特色的多科性大学,由原渝州大学和原重庆商学院于2002年1月18日合并组建而成。

该校入选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是重庆市国际交流合作示范校、重庆市“数字校园”示范学校和教育信息化试点单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坐落于广东省广州市,是一所具有鲜明国际化特色的广东省属重点大学,前身是广州外国语学院和广州对外贸易学院,是华南地区国际化人才培养和外国语言文化、对外经济贸易、国际战略研究的重要基地。

该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特色重点学科项目”、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教育部来华留学示范基地”、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校“、亚洲大学学生交流集体行动计划(亚洲校园计划),是向联合国提供高端翻译人才的全球19所大学之一、全国国际经济与贸易学科的创始单位之一、国际大学翻译学院联合会成员。

广东财经大学

广东财经大学坐落于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前身是广东财经学院,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司法部共同建设,是一所以法律和商科为教学特色的高等学府,属于广东省重点建设大学之一,教育部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定点高校之一,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高校,“一带一路”高校战略联盟成员。

【第15篇】浙江税务总局

毕业院校 汇总

浙江财经大学 55

浙江工商大学 16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15

浙江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13

宁波大学 12

浙江理工大学 12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11

浙江大学 11

温州大学 10

浙大城市学院 10

浙江工业大学 10

宁波工程学院 9

嘉兴学院 8

江西财经大学 8

同济大学浙江学院 8

温州商学院 8

上海财经大学浙江学院 7

浙江农林大学 7

浙江万里学院 7

中国计量大学 7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6

浙江科技学院 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6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5

绍兴文理学院 5

安徽财经大学 4

杭州师范大学 4

江南大学 4

宁波大学科学技术学院 4

上海对外经贸大学 4

台州学院 4

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商学院 4

浙江师范大学 4

安徽大学 3

哈尔滨商业大学 3

河海大学 3

华中农业大学 3

吉林大学 3

南京财经大学 3

南京审计大学 3

宁波财经学院 3

厦门大学 3

山东财经大学 3

上海财经大学 3

上海大学 3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3

温州理工学院 3

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 3

浙江树人大学 3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3

浙江中医药大学 3

中央财经大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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