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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税务咨询电话(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上海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上海税务咨询电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上海税务咨询电话

【第1篇】上海税务咨询电话

6月1日,上海进入全面恢复全市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阶段,区内各办事窗口有序开放,不少市民一早儿便前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大厅、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地办理所需业务。

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在区政务服务中心,也有不少市民前来办理居住证、公租房等事务。

据了解,区政务服务中心实施分区分类管理,各区域之间减少人员流动穿梭,降低人员交叉接触:在等候区,区政务服务中心把好“入口关”,座椅则设置了间隔,采用物理隔断方式,确保座椅等候区域人员间距,所有办事人进门必须落实健康核验“数字哨兵”、佩戴好口罩、测量体温并出示随申码、行程码、核酸阴性报告。对不使用或不会使用智能手机的办事人,工作人员会登记其身份证号、手机号等信息,协助查验随申码、行程码和核酸阴性报告情况。取完号进入大厅前,保安及工作人员将协助办事人做好手部及相关物品消毒工作。

引导市民线上办理业务

同时,在服务区,窗口、自助机及中心正门口排队区域均设置了“二米线”,工作人员会随时提醒办事人排队保持安全距离,对于能够线上办理的业务,工作人员也引导办事人通过“随申办”或“一网通办”自助办理,减少人员聚集。

针对自助区管理,为避免办事人在大厅脱下口罩使用自助机进行人脸识别,产生防疫风险,办事大厅内自助机在疫情期间全部暂停使用,将人脸识别功能移至24小时自助服务区,办事人可在自助服务区开展身份认证等相关业务。自助服务区采取封闭式管理,由专人进行“一对一”服务指导。

据悉,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线下服务开放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国定假期及周六、周日停业。需要注意的是,6月1日至6月中下旬大厅仅接受线上预约后到现场办事,办事人可以提前一天通过“一网通办”网页客户端、“随申办”app、“普陀区政务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等方式进行预约进行线上预约。

区不动产交易登记服务大厅

上午8:45,市民周女士走进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等了两个月了,今天终于能办过户了。”在“数字哨兵”上完成扫码核验,测完体温,周女士赶紧拿出材料,领号等候办理。

引导窗口接待咨询

大厅里,包括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区不动产交易中心及税务三所在内的17个受理窗口全线开启,接待市民办理相关业务。“我们目前实行预约制办理,遇到无法使用智能手机扫码的老年人等特殊人群可出示本人身份证,由工作人员查验相关健康信息,并登记身份信息后,也可现场取号等候办理。”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受理大厅因地制宜设置了单向流动的出入口,为最大限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工作人员对大厅内办事人员总量采取限流措施。“当场内人员较多时,我们会人工控场,实行场外等候,做到出入动态平衡。”据了解,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中心从6月1日恢复线下业务办理起,并提供延时服务,将原工作时间延长调整为8:45至12:00,13:00至17:00(12:00至13:00大厅消毒),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及调整公休日除外)。

做好个人业务受理的同时,普陀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还设立绿色通道,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依托中心企业服务专区,我们对于区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复工复产相关业务办理,提供专人专窗服务,同时压缩办理时限,对于符合登记条件的转移登记当场办结、抵押登记时限减半、其他类别登记根据企业需要压缩办理时限。”史喆表示。

此外,中心还为企业提供帮办服务,专人对接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预审、受理服务。可以通过电话、微信、快递或传真的方式,预先提交申请材料(复印件)进行预审,避免因缺少资料重复往返。

快递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30号(注明:企业预审资料复印件)

传真电话:52660121

咨询电话:52661161

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中心

在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火红色的背景墙装点着喜庆的氛围,几对新人已在等候区里翘首以盼。

办理婚姻登记

毛女士和周先生居住在同一个社区,在参加本次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时相识相恋。尽管工作中两人都戴着口罩与面罩,看不清对方的容貌,平时的对话内容也常常离不开志愿工作,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感受对方身上热忱友善、踏实肯干的精神品质,也未影响他们进行深入交流。61个并肩作战的日日夜夜里,无数个相偕配合的瞬间让他们决定共度一生,并相约一解封就来办理婚姻登记。

“我们跳过了当代男女恋爱过程中许多试探的过程,交往过程中都坦诚相见,所以我们认识的时间虽不长,但对未来的生活充满信心。”毛女士介绍,“6·1”既是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的第一天,也是他们参与志愿服务、有缘相识的天数,选择今天前来登记,是巧合,亦是他们为生活所建立的小小仪式感。

同样,中心里还有更多如王先生和王女士这样的新人,他们在疫情暴发前便计划在6月1日登记结婚,原本都做好了延期准备,没想到城市加速恢复让他们得以如愿。“我们也是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特别幸运在网上预约到了名额。”王女士和王先生在完成登记后,微笑着接过结婚证书,并表示他们等会还将在市区里拍些照片,记录这座城市重焕的生机以及他们此刻的好心情。

开放期间,区民政局婚姻收养登记中心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进门处张贴“场所码”,划定排队等候区域和2米标识线,定时进行消杀保洁工作;同时实行预约登记制度,市民需提前线上进行预约,收到预约凭证后,在预约的时间段内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和材料办理现线下业务。

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还提醒市民,结婚、离婚、收养等业务的受理时间均略有差别,可通过普陀区民政局官方公众号了解详细时间,或拨打咨询电话获取详情。目前,中心暂停结婚登记颁证环节、线下婚姻家庭辅导、法律咨询等服务,暂停开放上海婚姻文化展示馆,恢复时间将另行通知。

预约登记渠道:“一网通办”网页客户端、“随申办”app和支付宝“随申办”小程序。

咨询电话:

结婚登记、补领结婚证:62441118*3002

离婚登记、补领结婚证:62441118*3009

收养登记:62441118*3010

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

根据普陀区政务服务窗口有序逐步开放的工作要求,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普陀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同普路602号2楼)也从6月1日起逐步恢复线下服务,并采取限流措施。市民如需办理业务,可以提前进行网上预约办税服务。

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

1日上午,记者在普陀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看到,所有前来办理业务的纳税人缴费人,须完成“数字哨兵”或“场所码”健康核验,持有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健康码呈绿色方可进入。而每日11:30-14:00期间,大厅将进行全面消毒工作,该时段暂停办理业务。当日,大厅的主要业务涵盖了发票代开、发票领用、税控盘清卡解锁等,批发零售业申领发票需求较为集中。

据介绍,办税服务厅实施“全预约”办税缴费,一般不办理现场取号。对于市民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场所窗口办理的涉税缴费事项,应提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上海税务微服务等渠道进行预约后至线下办理,实现分时分批、错峰办理。此外,普陀税务积极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纳税人可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线上平台便捷办理。

黄蓉、易雯、熊迎、张成妍

【第2篇】上海税务稽查局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硕)近期,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根据税收大数据分析线索,依法查处了上海金叶眼镜有限公司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案件。

经查,该公司通过隐匿销售收入、减少销项税额、进行虚假申报等手段,骗取留抵退税23.37万元。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依法追缴该公司骗取的留抵退税款,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关规定,拟处1倍罚款。

上海市税务局第五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联合打击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工作推进会精神,进一步发挥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虚增进项骗取留抵退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打击,进一步形成打击骗取留抵退税的压倒性态势。

【第3篇】上海国家税务总局

日前,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对邓伦涉嫌偷逃税问题进行了查处。该局有关负责人就案件查处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1.为什么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要对邓伦进行检查?

答:上海市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税收综合治理,提示辅导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并督促整改。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2.邓伦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2023年至2023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认定其偷逃税款4765.82万元,其他少缴税款1399.32万元。

3.请问本案中不同的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邓伦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

【第4篇】上海税务热线

为最大程度抵消疫情带来的不便,在上级税务部门的支持下,近日,静安区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调整为“现场+居家”坐席接听模式。

为确保热线接听工作有序进行,保障纳税服务不间断,静安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郝庆娴、王晨、夏蔚主动承担值守任务,战斗在第一线,协调居家坐席的接线情况,并及时与大厅、科室沟通,上报接线数据.......扮演起中心指挥者、热线转接者、税务实体化工作者的多重角色。

眼下正值组合式税费政策出台期间

来电咨询量增多

为确保服务平稳如常,除值守青年进行有序排班、调配人员外,区税务局也在持续优化12366在岗和居家坐席人员的衔接,保证将热线电话一个不落地转接至居家坐席。

“您好,很高兴为您服务!”坐席通过电话沟通,了解纳税人、缴费人提出的疑虑,并认真仔细地解答。如何第一时间熟读并领悟税务的新发布政策?如何迅速查找政策内容?这些成了居家办公的“静税好声音”亟待解决的问题。

区税务局第四税务所詹佳莹第一时间录制并剪辑“工作秘籍”——“转接与实体化工作操作视频指南”。詹佳莹用手机将转接以及实体化工作的每一步骤进行录制、剪辑,并配上语音讲解及文字说明,简明地展现了当前工作的要点重点。

另外,为了保障每一位纳税人、缴费人在特殊时期依然可以享受到高质量的纳税服务,区税务局工作人员以智能咨询平台、12366知识库app以及平时梳理的业务笔记为依托,采取多屏联动的方式,进行同步处理,这样可以确保居家办公的同事可以远程答疑,时时在线,工作任务件件落实。

来源:上海静安

【第5篇】上海税务一户式查询

请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排查:

(1)请先核实税控设备是否已进行抄报操作,建议先去您的开票软件进行抄报;

(2)请排查是否已操作发票验旧,如有验旧过请核实您验旧填写的日期为发票开具日期,建议您直接填写202101可以直接把今年1月至今的发票全部进行验旧;

(3)如未验旧请您登陆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验(交)旧】进行验旧;

(4)可领用发票数量=核定发票量-结存-已领用,企业信用等级为a、b的企业可以预支1-2个月的发票,已预支的月份不能再预支:

①核定发票量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票种核定查询】

②发票结存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结存查询】(“发票号码止—发票号码起+1”即为发票结存的数量)

③已领用查询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领购信息查询】(领购日期请选择3个月以上)

(5)验旧完成后请您隔24小时后再进入电子税务局查看发票结存,路径:【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发票业务查询】—【发票验旧查询】;

(6)如以上排查后问题仍无法解决,建议您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导办”功能进一步咨询。

【第6篇】上海税务网站官网

4月征期延长至20日!4月为大征期,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需要申报!详细抄报流程来了,就按这个来!

01

4月征期延长!

税务局通知!

上海地区:

上海税局明确: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9日。

其它地区:

税局明确:4月3日至5日放假3天,4月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20日。

02

税控盘版、税务ukey版以及金税盘版抄报方法

一、税控盘版操作方法

第一种方法:自动抄报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

需核对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2023年5月19日左右。若自动抄报未成功,或开票截止时间未更新,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抄报。

第二种方法:手工抄报第①步:上报汇总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第②步:网上申报

操作流程:通过各省市电子税务局网或第三方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为例,如下图。

*注:若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建议您咨询当地申报系统客服热线。

第③步:反写监控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第④步:确认成功

操作流程:重新打开汇总上传界面,查看各发票类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下月中旬,若更新,说明操作成功。

二、税务ukey版操作方法

第一种方法:自动抄报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和端口号正确的情况下,登录开票软件会自动上报汇总,申报完成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会自动反写。需核对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2023年5月19日左右。

若自动抄报未成功,或开票截止时间未更新,可参照以下步骤进行抄报。

第二种方法:手工抄报

第①步:上报汇总

操作流程:点击【数据管理】-【汇总上传】-【上报汇总】。

第②步:网上申报

操作流程:通过各省市电子税务局网或第三方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网为例,如下图。

第③步:反写监控

操作流程:【数据管理】-【汇总上传】-【反写监控】。

第④步:确认成功

操作流程:重新打开汇总上传界面,查看各发票类型开票截止时间是否更新到下月中旬,若更新,说明操作成功。

三、金税盘版抄报税方法

操作方法

①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录开票系统自动进行汇总上传。

②进行纳税申报。

③纳税申报成功后需再次登录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

确认是否成功

操作流程:点击【汇总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查看上次汇总报送日期:2023年04月01日00时00分,汇总报送起始日期:2023年05月01日,汇总报送资料:无或者您只看锁死日期更新到2023年05月,汇总报送资料“无”,此状态说明您2023年04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来源:百望呼叫中心,上海税务,国家税务总局

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税法咨询与纳税方案咨询,帮助纳税人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完成税务合规、社保合规。喜欢的请关注我们,谢谢!

【第7篇】上海税务网上办税大厅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叶城路925号)将整体搬迁至区行政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税务所新地址

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一楼中厅北侧)

二、新第一税务所启用时间

2023年7月25日

三、对外服务时间

星期一到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夏令时5月1日至9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四、按照“非预约、不上门”原则,如您确需前往办税服务厅,应提前通过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上海税务微服务”小程序等预约通道提前预约,实现分时分批、错峰预约办理。

详情参见:办税服务厅“全预约制”操作指南

因服务场所搬迁,原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叶城路925号)自2023年7月25日起停止对外服务。感谢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嘉定区税务局2023年7月21日

交通指南1.公共交通:可乘坐嘉定1路、嘉定6路、嘉定14路等至嘉戬公路迎园路站下车,步行约50米到达。2.自驾:行政服务中心嘉新公路东侧有一个公共停车场。

为缓解道路及停车压力,请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

来源:上海嘉定

【第8篇】上海税务发票查询

大家好~!这里是魔都小房弟团队

买房记得找小房弟哦,以下是正文:

社保和税单记录的查询作为上海买房的第一步,尤其是在购买新房环节,显得尤为重要。

在平时咨询时,经常会有小伙伴问道我关于社保查询方面的困惑。这次就对,社保月数查询,以及税单记录获取分享一些方法。

上海社保缴费记录

方法一:“随身办”小程序

如果只是需要了解累计缴费月数以及近24个月的缴费记录的话,可以在“随申办”小程序里查询。微信中进入“随申办”小程序,微信,搜索“随申办”小程序,

进入后等待片刻就会得到一份加盖公章的图片,记录了近24个月的社保缴费情况,以及累计缴费月数,保存图片,按需打印即可。

本方法与社区事务中心中自助机器拉取的社保记录内容一致,这种证明可以满足大多数场景的需求了。

方法二:“上海人社”app

如果只需要查询2023年及之后的社保缴纳记录,则可以使用这个方法。

1、下载“上海人社”app,实名注册后登陆

2、在“首页”中,点击“ca证书管理”,选择“ca证书申领”,输入手机号码和验证码,设置ca证书密码

3、回到“首页”,点击“业务经办”,输入刚才设置好的“ca证书密码”

4、进入下一个页面后,点击第一行的“社会保险”,拉下最下面点击“城保缴费查询”,就能看到历年的社保记录了,总页和历年的都有相应信息。

方法三:电话查询

上海社保查询电话:(021)12333,根据提示音操作即可。

方法四:社保局查询

如果只需要查询2023年及之前的社保缴纳记录,则可以使用这个方法。

需要本人带身份证去社保局现场自助机查询。相关受理单位全名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方法五:网页查询

1.网页搜索“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在主页中点击“便民服务”。链接如下:http://rsj.sh.gov.cn/tbmfw_17500/index.html

2.点击完“便民服务”后,在出现界面的右下角找到“常用服务查询中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查询”,并点击进入。

在新出现的界面中登录个人信息,点击确认。完成后,就可以看到社保明细。最后,在右下角点击打印或保存成“pdf”。

税单记录

方法:税局官网

主要用于查询2023年12月31日之前的税单下载。

第1步:进入税局官网

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wszx-web/bszm/apps/views/beforelogin/indexbefore/pageindex.html#/

未注册过的需先注册,然后登陆。

第2步:首页“我要办税”——右上角登陆点进去选“实名登录”——“我要办税”——“证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查询和申请”【税款所属日期选择“开始时间”为在上海起的第1天,“结束时间”为2023年12月31】——“查询”——“纳税清单下载申请”,稍等片刻列表中会显示“制作成功”,点击右侧“下载”,保存到电脑。

第3步:将系统生成的税单pdf文件名字改为“姓名+身份证后六位(默认文件密码)”。

而2023年1月1日之后的税单记录,则可通过下载“个人所得税”app,注册后登陆,进入“常用业务”---“收入纳税明查询”---查询2023年的记录,截图

如果你买房碰到问题,可以随时找小房弟聊聊,欢迎大家咨询。

【第9篇】上海税务机关地区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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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招聘又来啦~

看看有没有适合你的呢?

no.1

上海复志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raise3d上海复志系“杨浦青企协会员”,成立于2023年6月,是一家年轻而有活力的公司。以上海为全球总部,南通和苏州为制造基地,中美欧三地协同研发创新。经过7年的发展,raise3d的产品在全球范围内备受好评,拥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根据调研机构 context 最新的专业级3d打印机的销量报告,raise3d销量全球第三,亚太地区第一。

招聘岗位

1.机器视觉算法工程师/主管(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3d打印流程中机器视觉算法的设计和开发;

2、开发目标检测、工业视觉、缺陷检测、三维扫描等相关的机器视觉算法;

3、参与整个3d打印产品的用户需求分析、方案设计、软件开发、联调&测试等工作,保证整个产品的顺利发布。

任职要求:

1、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30000-50000元/月

2.运动控制算法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3d打印机运动控制系统规划,运动控制算法的设计、优化、仿真以及实现;

2、负责3d打印机嵌入式软件的开发及调试;

3、负责3d打印运动控制方面的前沿技术、难点技术的跟进、分析与研究;

4、负责3d打印运动控制算法的测试对比、性能评估等工作。

任职要求:

1、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30000-50000元/月

3.c++开发工程师(2人)

岗位职责:

1、负责3d切片软件功能和业务开发等工作;

2、参与产品需求和技术架构讨论;

3、其他研发工具和3d打印相关功能的开发和优化;

4、编写软件开发过程中的相关技术文档。

任职要求:

1、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1-3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15000-25000元/月

4.产品认证工程师(2人)

岗位职责:

1、负责产品认证前期与认证公司调研认证项目信息并汇报确认;

2、组织和协调内/外部沟通,并负责整体计划的实施和管理;

3、组织和协调内部资源,提交认证所需的资料;

4、组织和协调内部资源,针对产品认证过程中ng项的整改以及相关文件资料修改,并协调认证机构资源。

任职要求:

1、互联网、网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3-5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9000-16000元/月

5.产品应用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

1、配合销售行为,负责设备售前的技术支持;

2、参与市场、销售活动,负责销售活动中的技术支持;

3、负责设备安装后,对所有问题的收集、查验、分析及解决;

4、对客户及内部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并提供支持和服务;

5、使用正逆向软件对三维模型进行创建、修复、优化等工作;

6、负责实施《打印任务单》内安排的打印任务。

任职要求:

1、互联网、网络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1-3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7000-13000元/月

6.电气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设备的plc程序编写和维护、软件调试等相关工作;

2、绘制电气原理图、布局图、接线图等电气图纸,编制io表、bom等;

3、负责项目设备的持续优化和升级改造需求;

4、搭建新产品原型机,并持续对原型机进行升级和改造;

5、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文件的制定与更新;

6、支持工艺、工厂以及售后反馈的电气相关问题。

任职要求:

1、电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3-5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12000-20000元/月

7.硬件/高级硬件工程师(2人)

岗位职责:

1、负责方案平台的需求功能确认与预研;

2、负责产品总体方案设计,器件选型及验证工作;

3、负责3d打印机的电路设计工作以及产品设计的跟进和调测;

4、负责硬件的问题分析解决和相关文档编写整理;

5、气候,力学,emc等环境测试和定位分析;

6、产品导入及量产后的维护工作。

任职要求:

1、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3-5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12000-20000元/月

8.硬件系统工程师(2人)

岗位职责:

1、承担3d打印机的硬件需求分析及产品规划工作;

2、主导3d打印机硬件系统方案设计,对3d打印机的竞争力端到端负责;

3、3d打印机详细设计把关与整机bom会签;

4、需求变更控制。

任职要求:

1、计算机软硬件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5-10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30000-60000元/月

9.机械工程师(4人)

岗位职责:

1、负责产品开发,包括机械结构方案分析、整体结构设计、相关传动及其它功能部件设计选型;

2、负责机械相关设计图纸等文档的校对、审核,质量、成本、工艺的控制;

3、负责生产和检验工装的设计;

4、参与供应商选择,负责样品试制与验证;

5、协同项目组及其它职能部门完成项目机械及周边需求。

任职要求:

1、机械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5-10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15000-30000元/月

10.项目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量产产品的工程变更项目管理,整体协调零件样品打样、验证、变更管理全过程,并跟进导入时间,建立工程变更履历;

2、协调研发团队处理工厂异常状况,组织评估异常问题,建立后续相关的变更管理任务;

3、在研发团队的支持下,负责量产产品的销售技术支持工作;

4、结合数据分析,跟进客户及各部门提交的针对量产产品的反馈,分析并持续改善项目;

5、量产产品的新配件、适配耗材开发项目管理:建立配套的测试、量产通知、上市计划,协助并完成量产产品的年度计划;

6、领导指定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经营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2周岁--28周岁;

2、具有1-3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8000-10000元/月

11.医疗产品经理(1人)

岗位职责:

1、负担公司产品的市场调研、市场分析,把握客户及市场需求;

2、对骨科、康复科领域,数字化、辅助治疗有较强兴趣;了解数字化医疗及3d打印医疗器械市场发展趋势,对竞争品牌产品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为营销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3、负责维护与骨科专家,骨科行业关键人物的良好学术沟通及合作关系,阶段性组织区域性专家活动,专科化活动;

4、负责销售工具的制作、管理与更新,产品培训和临床支持资料的撰写;

5、新技术、新模式、新概念探索及产品创新,组织讨论、策划和确定新产品的上市计划;

6、直接向上级汇报工作,做好产品战略性决策。

任职要求:

1、经营管理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3-5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20000-25000元/月

12.质量体系工程师(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

2、负责新产品质量策划,包括原材料、过程质量、成品;

3、负责建立新产品的评价能力;

4、负责配合研发部门进行工艺验证和确认;

5、负责新产品验证和确认并实施;

6、负责供应商管理;

7、负责医疗器械法规、标准的收集;

8、负责配合产品注册工作。

任职要求:

1、质量、安全管理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3-5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8000-12000元/月

13.渠道销售经理(1人)

岗位职责:

1、利用网络、电话等渠道进行产品销售及推广;

2、负责公司网上贸易平台的操作管理和产品信息的发布;

3、完成代理商、大代理商的拓展、沟通、签约等工作;

4、支持和维护渠道关系等;

5、借助平台,整合资源辅助客户升级达标;

6、市场秩序的维护与协同;

7、账务及返利与客户的清算核对;

8、售后问题的对接与处理闭环。

任职要求:

销售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4周岁--28周岁。

薪资福利:

5000-8000元/月

14.应收会计(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集团子公司第三方应收账款核算;

2、配合集团往来主管完成集团间往来对账;

3、按时出具ar账龄分析表并主动管理ar账龄;

4、持续完善应收账款核算流程,提高核算效率;

5、主管安排的其他相关任务。

任职要求:

财务、审计、税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0周岁。

薪资福利:

10000-12000元/月

15.应收会计(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各项生产物料采购,领用,退库,盘点等事项的日常事项与沟通;

2、负责更新与维护bom表;

3、负责各分子公司成本流程管理与更新;

4、负责各分子公司成本毛利分析,出具相关报告;

5、负责各分子公司履约成本核算与流程管理;

6、负责各分子公司单体库龄表及出具全球出货情况周报;

7、配合成本主管,完成集团间转移定价政策安排;

8、配合成本主管,完成集团穿透成本收入毛利分析;

9、配合成本主管,完成集团穿透库龄表。

任职要求:

1、财务、审计、税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25周岁--35周岁;

2、具有1-3年工作经验。

薪资福利:

8000-10000元/月

公司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00号b5座4f

简历投递邮箱:

2639863561@qq.com

(求职者投递简历至邮箱,标题需备注应聘企业和职位名称)

no.2

上海润泽机电设备成套工程

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上海润泽机电设备成套工程有限公司系杨浦青企协会员,是一家集产品销售、产品维护、工程设备安装、商务信息咨询于一体的公司。公司成立于1999年10月,主要经营项目包括:水泵及成套机电设备、环保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机电设备及环保设备安装等等。

公司所处行业为机电设备行业,细分行业属于水及污水的流体输送、智能控制及处理,公司主要从事研发、销售给水和水处理设备,主要产品为水泵及智能控制,紫外,臭氧,反硝化虑池,污水处理,用于楼宇建筑的消防、生活、空调、排污等水系统,用于市政排水、水厂水处理、工业厂况等。公司业务主要以直销及渠道销售为主,代理的xylem等品牌为同行业领先技术,产品类型多,适用范围广泛。

招聘岗位

1.销售助理(1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1000374545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2、负责销售部门内务及各类内外部会议的会议纪要及相关传达;

3、协助销售人员完成投标项目,询价,报价,制作标书等;

4、负责进销数据的录入及各类报表的汇总与分析;

5、跟踪销售订单的进度及回款情况;

6、负责客户的售后记录,并按时整理提交,同时协助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7、协助销售人员的日常销售事务及协助完成对新老客户的开发和维护;

8、做好销售部门同其他各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薪资福利:

6000元/月

2.技术支持(1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1000374551

岗位职责:

1、提供项目前期所需的技术支持及投标技术支持(投标方案及技术可行性论证、完成技术协议书或技术标的编制、协助完成成本的初步核算);

2、完成设计图纸等的校对、工艺或标准化等的审核工作;

3、项目过程中有效解答客户的技术问题,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能够准确预判并有效避免技术合同中的不利因素,确保技术合同约定能够有效落地实施;

4、能够有效组织项目技术协调会议,做好与工艺设计师的协调沟通工作,协助推进项目执行;

5、负责工程项目输出资料的编制、更改、整理更新、归档。

薪资福利:

9000元/月

公司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北路53号中铝大厦南楼709室

投递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

职位编号:

销售助理:

20221000374545

技术支持:

20221000374551

(求职者可以通过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查询相应的职位编号应聘)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3817822233

no.3

上海优杰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优杰国际系“杨浦青企协会员”,成立于2023年5月份,是经上海外经贸委批准的一级国际货运代理,下属公司上海优鹏进出口有限公司,香港优杰国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立足上海,服务全球,从事海运、空运、陆路以及保税仓等国际物流供应链业务的专业服务商。化工危险品物流,进口食品物流,化妆品物流,机械设备与零配件物流是专业特长。

招聘岗位

1.国际物流业务客户服务

(2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0100374636

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国际物流进出口项目业务的客户服务;

2、负责公司以及相关岗位业务的单证对接与业务安排。

任职要求:

1、2年行业经验,熟悉国际物流进出口业务单整的各个流程;

2、有行业经验者优先;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国际贸易、供应链管理、国际航运物流相关专业毕业者优先;

3、熟练系统数字化的操作以及各办公软件(如word、excel、ppt等办公软件);

4、富有团队精神,大局观强,善于学习,能跟同事保持积极良好的沟通及协作;

5、能够优化流程,适当承受工作压力,考虑问题周到、全面,严谨细心;独立性强,做事踏实认真,责任心强,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工作。

薪资福利:

7000元/月+绩效奖金

公司地址:

杨浦区齐齐哈尔路920号7号楼211室

投递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

职位编号:

国际物流业务客户服务:

20220100374636

(求职者可以通过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查询相应的职位编号应聘)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086-13918469229

邮箱:2881295350@qq.com

no.4

上海建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建朗科技系“杨浦青企协会员”,成立于2023年,是一家互联网高新技术企业,坐落于国家双创示范基地上海创智天地,是中国独具特色的it解决方案服务商,为工会管理软件领域先进企业。公司擅长利用“移动互联”、 “大数据”、“人工智能”、“5g+vr”、“区块链”等新技术,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提供各类 “数字政府”、 “数字政务”、“数字孪生城市”等城市数字化转型及党群数字化转型解决方案。

招聘岗位

1.java开发工程师(3人)

岗位职责:

1、负责系统框架的搭建,系统优化,架构调整;

2、对现有架构进行渐进优化和升级演进以应对未来高并发和用户量增长,提前风险预估和应对;

3、整体质量保证和优化,核心代码的开发;

4、产品上线后,配合运维团队保障平台的稳定,解决紧急技术问题;

5、协助并完成其他各类技术开发任务。

任职要求:

1、本科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相关专业,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精通主流的java开发框架如spring、 springmvc、mybatis、springboot、springcloud等;

3、有高并发大用户请求应对和调优的实际经验,了解直播平台后端技术架构、熟悉实时音视频技术等;

4、掌握数据库相关知识,熟悉mysql、mongodb数据库,能熟练运用sql以及调优经验;

5、对于线上优化和架构调整有实际成功案例;

6、熟练使用redis 缓存,消息队列,熟悉搜索引擎solr或elasticsearch;

7、具有技术文档编写的能力;

8、熟悉linux、tomcat、apache、nginx等开源的服务器和web服务中间件;

9、基本功扎实,逻辑思维严谨,善于独立思考,乐于分享,良好的协作意识及团队精神。

薪资福利:

面议

2.web前端开发工程师(2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1000371294

岗位职责:

1、熟练使用并深刻理解html(html5)、css(css3)、原生js等前端技术;

2、使用 javascript 框架将设计稿和原型转化为高质量的前端页面,例如 react 和 vue.js 等;

3、编写可重复使用、可测试的代码模块;

4、能够独立与服务端对接 api 与部分部署功能;

5、优化代码,实现不同客户端(例如网页端浏览器、微信端)页面上的兼容;

6、排除运行问题,并为后端和运维团队的可扩展性和性能相关工作提供支持;

7、参与应用程序全生命周期,包括软件架构和 api 设计;持续优化用户体验和系统响应速度。

任职要求:

1、具有 3 年以上微信公众号开发经验,熟悉使用微信jssdk;

2、具有 3 年以上小程序开发经验,能够使用原生小程序进行开发;

3、具有3年以上javascript 和 javascript 框架使用经验,例如 react 和 vue.js 等;

4、具有 vue router、vuex 相关工作经验;具有 vuecli 相关工作经验;

5、具有现代身份验证机制相关工作经验,例如json web token;

6、具有 git 和 github 使用经验;

7、熟悉 echarts 基础图表,能够根据设计图及后端接口实现图表展现;

8、熟悉一些常用 api 接口规范;

9、具有现代前端开发工具使用经验,例如babel、npm、webpack和node等;

10、能够理解业务需求并将其转化为技术需求;

11、喜欢钻研新技术,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

薪资福利:

面议

公司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杨浦科创9楼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3917235177

邮箱:509081086@qq .com

(求职者投递简历至邮箱,标题需备注应聘企业和职位名称)

no.5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介

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硕信息”)自成立至今一直专业从事信用风险管理领域的业务咨询、it系统实施和内容服务,作为国内银行业信用风险管理系统领域的主要解决方案供应商之一,多年来一直在该领域保持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公司已成立20余年,并于2023年在主板上市,现有员工3500余人,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重庆、深圳、苏州、厦门均设有子/分公司。

招聘岗位

1.java开发工程师(5人)

岗位职责:

1、负责金融领域应用系统后台开发;

2、根据开发进度和任务分配,完成相应模块软件的设计、开发、编程业务;

3、进行程序单元、功能测试。

任职要求:

1、计算机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2年以上java开发经验,具有扎实的java基础;

3、熟悉并掌握sping boot、springmvc或struts2,mybatis或hibernate等框架;

4、熟悉常用linux命令,熟悉服务器应用部署;

5、有金融银行it互联网开发经验优先。

薪资福利:

14000-18000元/月

2.需求分析师(4人)

岗位职责:

1、为银行及非银金融机构客户提供业务需求梳理、需求管理体系建设、业务及it需求分析等咨询服务;

2、为信贷管理、风险管理的综合解决方案的实施,提供业务咨询、规则解析和需求分析,进行方案设计、文档编写;

3、推进客户需求服务相关项目,进行细粒度的业务分析梳理工作,提交符合要求的交付文档;

4、参与金融风险的综合服务方案研发、架构流程、方法规则等的设计,进行内部知识体系的提炼和完善工作。

任职要求:

1、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经济、统计、会计或计算机相关专业;

2、1年以上金融行业相关工作经验,具备金融业务领域知识;以需求分析师、开发或测试角色参与过1个以上金融类it项目实施,具备银行存款、贷款、支付等银行关键业务领域的需求分析、系统开发、测试分析管理的扎实工作经验;

3、了解银行业务全貌,具备若干业务领域的需求分析经验,保持对银行业务发展的高度关注,能够进行业务素材的整理研究和提炼总结;

4、了解软件工程,熟悉需求工程领域知,具备需求分析、需求管理和需求文档编写的能力。

薪资福利:

14000-18000元/月

3.etl开发工程师(4人)

岗位职责:

1、参与银行的风险数据集市、数据仓库需求分析、开发、测试;

2、参与其他数据分析类项目相关应用系统需求分析、开发、测试;

3、在风险数据集市平台上参与报表的设计、开发与测试工作。

任职要求:

1、本科学历,计算机、软件工程、统计学等相关专业,学信网可查;

2、2年开发经验,有数据集市etl开发经验,熟悉db2或者hadoop开发,有金融行业经验优先;

3、熟悉etl流程和工具,对etl开发实施有清晰的认识;

4、有强烈的责任心、抗压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薪资福利:

13000-16000元/月

简历投递邮箱:

gjtang@amarsoft.com

no.6

上海播成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派遣单位)

企业简介

公司成立运作以来,已与杨浦科创中心、城市概念园、城市工业园区等几十家企事业单位洽谈合作签约仪式。公司依托上海杨浦科技创业中心服务平台,为科创中心下设科技园区的注册企业,提供专业优质服务。协助企业人才开发和人力资源管理,为企业快速发展人才储备、提供青年就业见习服务、人才服务、社会保障、员工福利、政策法规咨询等全方位、多视角的专业服务。

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用人单位)

微谱,大型研究型检测机构。始于2008年,总部位于上海,在北京、广州、深圳等16个城市设立有分子公司,拥有超过2000名专业人员,8万平方米以上实验室及办公场地。微谱服务行业包含新材料及化学品、电子电器、半导体、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医疗器械、中药、生态环境、食品及农产品、化妆品及消毒产品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分析测试、检测验证、质量鉴定、计量校准、产品注册备案、体系及产品认证、药物研发、临床前与临床研究等技术服务。

招聘岗位

1.客户服务技术(见习)(5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1000368057

岗位职责:

1、接听客户来电或者聊天软件,获取客户线索,及时分配给销售人员,并做好记录;

2、对客户信息及时进行回访,确认需求;

3、对满意度互访异常的订单情况,以邮件形式向客服主管、销售、技术进行反馈;

4、对接听电话或者聊天软件中出现的故障及时进行报修,并跟踪维护情况。

任职要求:

1、年龄要求:16周岁--35周岁的本市户籍未就业人员,检测专业的优先;

2、参加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3、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

见习补贴:

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每月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每名见习学员每自然月见习出勤不少于12个工作日。

2.工程师(见习)(20人)

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栏目职位编号:

20221000367780

岗位职责:

1、化工实验;

2、仪器管理;

3、样品管理和分类登记等;

4、其他相关实验室助理工作。

任职要求:

1、年龄要求:16周岁--35周岁的本市户籍未就业人员;

2、专业要求:食品检测、材料分析、化工类专业优先;

3、参加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4、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毕业生。

见习补贴:

按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每月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标准为当年本市城镇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每名见习学员每自然月见习出勤不少于12个工作日。

公司地址:

上海市杨浦区国伟路191号

投递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

职位编号:

客户服务技术(见习):

20221000368057

工程师(见习):

20221000367780

(求职者可以通过上海公共招聘新平台查询相应的职位编号应聘)

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55666871

no.7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投诉举报中心

企业简介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中心是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各类市场监管职责内的投诉举报受理和咨询解答工作,作为市场监督管理的窗口单位,中心始终坚持提高热线效能,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招聘岗位

1.12315话务员(70人)

岗位职责:

1、依法登记受理市民对市场监督管理、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 等领域的投诉和举报;

2、提供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

3、对受理的投诉举报和咨询信息进行汇总分析;

4、其他有关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受理工作。

任职要求:

1、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作风正派,无犯罪及不良记录;

2、具有一定的文字归纳分析能力,反应敏捷,善于沟通,较为熟练的打字速度;

3、口齿清晰,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能用沪语流利对话;

4、家中具备电脑及网络等基本居家办公设施;

5、年龄:40岁及以下;

6、学历:高中及以上 ;

7、有相关工作经验者可优先考虑并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薪资福利:

4700-7500元/月

联系方式:

发送电子邮件应聘

邮箱地址:xmx@zxhr.sh.cn

编辑:奚宇轩

*转载请注明来自上海杨浦官方微信

【第10篇】上海国家税务总局官网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上海市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称全电发票)试点工作。依托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3年12月1日起,在上海市纳税人中开展全电发票试点。

试点纳税人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确定。受票方范围根据试点进度逐步推广到全市。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二、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三、上海市全电发票由上海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全电发票样式(上海)见附件1。

四、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上海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

五、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即可开票。

六、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一)试点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以及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二)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并进行动态调整。

(三)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调整其开具金额总额度。

七、试点纳税人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供试点纳税人查询、下载、打印。

八、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九、试点纳税人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用途。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非试点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十、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二)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见附件2),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受票方已将全电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全电发票后,与《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十二、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十三、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纸质发票,开具纸质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功能上线前,试点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发票。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成品油、稀土、机动车(含二手车)、卷烟、出口、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开具上述全电发票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功能上线前,试点纳税人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上述发票。

十四、试点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不得虚开、虚抵、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

十五、本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全电发票样式(上海)

2.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全电发票样式(上海)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上海市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推行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背景是什么?

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是落实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的重要抓手。使用全电发票能进一步强化发票记录交易信息的本质,实现经济交易信息“一票式”集成,有利于降低征纳成本。

二、使用全电发票有什么优点?

(一)领票流程更简化

开业开票“无缝衔接”。全电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专用税控设备;通过“赋码制”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通过“授信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基于此,新办纳税人可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二)发票开具更便捷

一是发票开具渠道更多元。纳税人不仅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开具全电发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部功能上线后,还可以通过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开具全电发票。

二是发票服务“一站式”更便捷。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可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用途勾选等系列操作,享受“一站式”服务,不再像以前需登录多个平台才能完成相关操作。

三是发票数据应用更广泛。通过“一户式”“一人式”发票数据归集,加强各税费数据联动,为实现“一表集成”式税费申报预填服务奠定数据基础。

四是“去版式”满足个性业务需求。全电发票可以选择以数据电文形式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全电发票样式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五是纳税服务渠道更畅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征纳互动相关功能,如增加智能咨询,纳税人在开票、受票等过程中,平台自动接收纳税人业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智能答疑;增设异议提交功能,纳税人对开具金额总额度有异议时,可以通过平台向税务机关提出。

(三)入账归档一体化

一是通过制发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实现全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

二是发布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和接口标准,开放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接口方案,鼓励规模较大、信息化程度较高的企业改造erp等财务软件直接对接,实现发票报销、入账、归档一体化操作。

三、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试点纳税人从事特定行业、经营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的,需填写相应内容,票面展示信息也略有不同。特定行业、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差额征税等。

对需要开具特定业务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全电发票时,票面左上角会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四、如何理解《公告》中的“开具金额总额度”?

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例1:试点纳税人c公司是按月申报的一般纳税人,2023年7月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截止到7月31日已开具发票金额700万元,剩余可开票金额为50万元。

8月1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并将8月开具金额总额度重新调整为750万元。如果c公司在8月11日9时完成7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并比对通过,则8月11日9时前(即未完成7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前)c公司的剩余可开票金额仍为50万元。

8月1日至11日9时,如果c公司实际开具发票金额20万元,则8月11日9时(即完成申报)后的剩余可开票金额为730万元(750万元-20万元=730万元)。

例2:试点纳税人d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2月开具金额总额度为10万元,截止到2月28日已开具发票金额5万元,剩余可开票金额为5万元。

3月1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并将3月开具金额总额度重新调整为10万元。因d公司是按季申报的纳税人,3月无需完成2月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则3月1日后剩余可开票金额为10万元(即3月初的开具金额总额度)。3月1日至31日,d公司已开具发票金额为8万元,剩余可开票金额为2万元。

4月1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并将4月开具金额总额度重新调整为10万元。如果d公司于4月6日9时完成2023年第一季度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并比对通过,则4月6日9时前(即未完成第一季度所属期增值税申报前)剩余可开票金额仍为2万元。

4月1日至6日9时,如果d公司实际开具发票金额2万元,则4月6日9时(即完成申报)后的剩余可开票金额为8万元(10万元-2万元=8万元)。

五、试点纳税人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是如何确定的?

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试点纳税人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具体分两种情况:

(一)对试点新办纳税人,税务机关按照相应规则赋予其不同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

试点新办纳税人是指,自2023年12月1日起,试点地区部分新设立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

例3:纳税人e公司,2023年1月成立,依据该纳税人的风险程度和纳税信用级别等因素,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按照相应规则计算得出e公司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

(二)对试点存量纳税人,税务机关根据其原票种核定信息,结合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等因素,按照相应规则赋予其不同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

试点存量纳税人是指,试点地区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税务ukey开具增值税发票及其他方式开具发票的部分增值税纳税人。

例4:纳税人f公司,每月可申领增值税专用发票(十万元)3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十万元)50份。2023年12月1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上线,f公司作为试点纳税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按照相应规则计算得出该公司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为800万元/自然月。

六、如何理解试点纳税人开具全电发票以及原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为降低试点纳税人学习成本,便利全电发票推广,最大限度遵循纳税人现行开票用票习惯,在试点上线初期,对发票开具限额采用“新票新办法、老票老办法”的管理模式。

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原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其每月最高领用数量及最高开票限额沿用现有管理模式,即区分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根据票种核定时所核定的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乘以最高开票限额分别得到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当月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全电发票不区分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在纳税人首次使用全电发票(包括新办纳税人和存量纳税人)时,系统会根据纳税人风险等级和纳税信用级别等因素,对纳税人当月全电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初始确认,得到纳税人当月全电发票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

后续,随着全电发票的推广实施,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原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将与全电发票共用同一个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纳税人首次使用全电发票时,不再区分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系统根据纳税人风险等级、纳税信用级别及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纳税人初始的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全电发票和原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受其统一控制。离线开票总金额占用发票开具金额总额度。

七、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时,如何增加额度?

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有两种方式,包括系统自动调整和人工调整。

(一)系统自动调整

1.临时调整。较低风险的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的累计金额首次达到当前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按照当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一定比例为纳税人临时增加开具金额总额度,临时调整每月只触发一次。

2.定期调整。系统依据纳税人风险等级、开具金额总额度使用情况、申报情况,自动在每月1日对本月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

3.不定期调整。纳税人的类别发生变化或出现较低风险的纳税人连续3个月均触发临时调整规则增加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即每月实际开票金额均超过月初开具金额总额度)情形的,系统将自次月起根据相关规则调整月初开具金额总额度。

例5:纳税人g公司,2023年1月成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g公司评为较低风险的纳税人,计算得出该公司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2023年5月,g公司销售额激增,至5月20日,开票累计金额达到600万元(超过当前开具金额总额度的一定比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风险扫描无问题后,为g公司临时增加开具金额总额度至900万元。

例6:纳税人h公司,2023年1月成立,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h公司评为较低风险的纳税人,计算得出该公司的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2023年3、4、5月,h公司均触发临时调整规则增加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际开具发票金额为800万元、820万元、860万元。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扫描风险无问题后,自6月起将按照相应的计算规则, 把h公司的月初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为840万元。

(二)人工调整

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不足且系统自动调整后开具金额总额度仍不足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人工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税务机关依据纳税人的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调整其开具金额总额度。

例7:纳税人i公司2023年5月销售额激增,系统为i公司临时增加开具金额总额度至900万元,但仍无法满足i公司本月开票需求。i公司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调增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确认属实后,相应调增i公司开具金额总额度。

八、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哪些服务?

税务机关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归集、查询、下载、打印等服务。纳税人开具和取得各类发票时,系统自动归集发票数据,推送至对应纳税人的税务数字账户,并支持纳税人对全电发票进行查询、下载、打印,从根本上解决纳税人纸质发票管理中出现的丢失、破损及电子发票难以归集等问题。

九、如何使用发票入账标识功能?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试点纳税人提供发票入账标识服务,试点纳税人使用该功能时,系统将同步为发票赋予入账状态字样,供财务人员及时查验,避免重复报销入账。

十、纳税人开具和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纳税人开具和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当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以下称《通知》)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一,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仅使用全电发票电子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的,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第二,纳税人如果需要以全电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全电发票电子件。

十一、试点纳税人怎样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无需受票方确认,可直接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例8:2023年12月10日,从事食品生产的j公司(试点纳税人)发现有一张在2023年12月5日开给从事食品零售的k公司(试点纳税人)的全电发票内容有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现该张发票还未被k公司在12月勾选抵扣,也未入账。j公司财务人员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直接全额开具对应的红字全电发票。

例9:2023年4月,从事机械加工的l公司(试点纳税人)为m公司(非试点纳税人)提供加工劳务。l公司在2023年4月18日已为m公司开具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4月20日因客观原因劳务终止,m公司对该发票未勾选抵扣也未入账,l公司需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l公司财务人员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冲红流程,无需m公司确认,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l公司财务人员依据核实无误的确认单信息,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二)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例10:2023年12月,n公司(试点纳税人)销售一批服装给p公司(试点纳税人),已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p公司已勾选抵扣。2023年1月,该批服装发生销货退回。

p公司财务人员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发起冲红流程,选择冲红原因和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录入冲红金额和税额。n公司财务人员完成确认后,系统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n公司财务人员据此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十二、试点纳税人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试点纳税人累计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负数金额、负数税额绝对值,均不得超过原蓝字发票票面记载的数量、金额和税额。

(二)试点纳税人开具蓝字全电发票当月开具红字全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同步增加其可开具发票金额;跨月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无法对应蓝字全电发票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不增加其当月可开具发票金额。

例11:试点纳税人q公司,2023年1月的开具金额总额度为750万元。

2023年1月1日至5日q公司开票累计金额100万元,1月6日冲红2023年12月25日开具的蓝字全电发票金额10万元,1月7日冲红2023年1月3日开具的蓝字全电发票金额50万元,则1月8日剩余的可开具发票金额为700万元(750万元-100万元+冲红50万元=700万元)。由于跨月开具红字全电发票不增加当月可开具发票金额,冲红2023年12月25日开具的蓝字全电发票金额10万元不列入当月可开具发票金额计算。

十三、《公告》实施后,试点纳税人是否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发票?

《公告》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试点纳税人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也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纸质发票,纸质发票仍按照原有规定管理。

十四、《公告》实施后,试点纳税人能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吗?

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后,从事机动车(含二手车)业务,暂不能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带“机动车”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纳税人需要开具上述三种发票的,可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

十五、纳税人开具或取得全电发票后,如何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

(一)一般纳税人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金额及税额应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其他发票”相关栏次。

一般纳税人勾选用于进项抵扣的全电发票,其份数、金额及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相关栏次。

一般纳税人已将全电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填列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0栏“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二)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金额及税额应填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或“其他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其中,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按规定填入“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十六、试点纳税人错误确认发票用途后,税务机关如何帮助纳税人进行修改和更正?

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后,如果出现发票用途确认错误的情形,税务机关可为纳税人提供规范、便捷的更正服务。

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申报抵扣且已申报抵扣后,如果要改为用于申报出口退税或代办退税,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确认相关进项税额已转出后,为纳税人调整发票用途。

纳税人将发票用途误确认为用于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如纳税人尚未申报出口退税,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将发票信息回退至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纳税人可以重新确认发票用途;如果纳税人已申报办理出口退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

来源:上海税务

【第11篇】上海市网上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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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结合前期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情况,提升纳税人全电发票使用体验,税务机关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升级。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5月23日起,在上海市部分纳税人中进一步开展全电发票试点,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纳税人为试点纳税人,具体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确定。其中,试点纳税人分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和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使用税务数字账户的纳税人,试点纳税人区分发票开具情形和税务数字账户使用情形分别适用本公告相应条款。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受票方范围为上海市税务局管辖范围内的纳税人。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通过以下地址登录: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二、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三、上海市全电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其中,试点纳税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包括: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了上述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试点纳税人应按照发票开具有关规定使用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全电发票样式见附件1。

四、上海市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上海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五、新设立登记且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以及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其中,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试点纳税人通过实名验证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即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无需进行发票验旧操作。其中,全电发票无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

七、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一)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二)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并进行定期调整、临时调整或人工调整。

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

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

人工调整是指试点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三)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八、试点纳税人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供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并提供税收政策查询、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申请、发票风险提示等功能。

九、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十、2023年5月23日起,试点纳税人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不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上述功能。

非试点纳税人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发票功能。

试点纳税人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电子专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消费税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十一、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用途确认,计算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中,试点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确认功能,在生产领用当期计算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十二、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标记发票入账标识。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开并上传《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二)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确认单》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原蓝字发票为纸质发票的,开票方应收回原纸质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受票方有效证明。

十四、纳税人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一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第七条规定情形的,购买方为试点纳税人时,购买方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十五、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十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机动车(含二手车)、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开具上述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相关发票功能上线前,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机动车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电子专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十七、试点纳税人是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在一个月内申请人工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的,应比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10〕40号)第九条的规定执行。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电子专票销售额。十八、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不得虚开、虚抵、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十九、本公告自2023年5月23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同时废止。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2023年5月19日

【第12篇】上海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计划于2023年7月24日18:00至2023年8月7日24点对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部分功能进行升级维护。在此期间,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特色应用中的“纳税记录开具、申报收入查询、申诉记录查询、个人所得税双语纳税清单、扣缴单位数据服务提醒”功能,暂时无法使用,如需开具纳税、查询综合所得收入纳税明细或查询申诉记录,可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至办税服务厅办理,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见谅。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3年7月22日

一.

二.

三.

四.

五.

【第13篇】上海市税务三分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的重要决策部署,上海市各级税务部门聚焦行业特点,全力以赴确保政策落地生根。工行上海市分行身负商业银行及代理国库的双重身份,主动作为、积极协作,落地落实留抵退税等政策,为本市企业纾困解难。

税宣立体化覆盖全知晓

5月26日,工行上海市分行邀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特派讲师为辖内员工开展了一堂留抵退税政策的线上专题讲座,细致入微的讲解、具体生动的案例,进一步指导银行加快留抵退税进度,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加速“重启”。

疫情期间,税务部门汇编《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一本通》电子书,同时采取云讲坛、短视频等形式,开展“线上云播、空中课堂、云端问计”,加强政策解读答疑。工行上海分行积极通过多级培训、客户沙龙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传导与解读,帮助中小微企业“晓政策、懂操作、会享利”。

税银重联动远程克疑难

工商银行上海分行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紧密联动,通过“退税”、“补贴”、“融资”、“减费让利”等各类惠企举措,在特殊时期为各类企业提供保障。

税务部门专门设立了“鑫税家”工作室,打造“退税零距离”绿色专区,实现线上帮办、预填预审、实时解难等实体办税窗口的替代职能,同时以同屏会客、远程桌面等技术手段,不见面亦能完成电子税务局密码重置、进项数据远程认证、增值税数据抽取分析。特殊时期,工行除尽力满足企业的金融需求之外,也事无巨细地帮助企业加强沟通协调,帮助企业解决申报退税所遇到的问题。

此外,工行上海市分行还第一时间出台“抗疫助企普惠服务十项举措”、“重点企业保运转专项金融支持十七项举措”,安排防疫抗疫专项融资规模、紧急上线“普惠金融线上云服务”、推出工行经营快贷、e企快贷等线上产品、创新业务办理模式等,携手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坚守于一线退税稳落地

为确保每一笔退税都能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退到企业账上,第三税务分局和工行分别组建了专门的退税团队、制定应急服务预案,稳妥有序做好各项业务落地。

第三税务分局内由局领导带队进驻单位封闭管理,确保受理、审核、退库全流程人员在岗值守。自4月1日全域静态管理以来已连续50多天奋战在退税一线。团队依托税收大数据“智能画像”,线上精准推送政策,线下辅导企业全流程电子化办理退税业务,定制“一企一策”服务大礼包。

工行上海分行辖内各代理支库在配合落实所在街道疫情防控要求措施的前提下,3月16日起陆续进驻单位开展留守工作,全力保障业务不断档。支库留守员工29人,最长累计近2个月,时刻守护在国库抗疫战线上。税银双方建立了信息沟通和问题快速处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实现“税务发送、国库处理、企业到账”的无缝衔接,确保第一时间办妥退库手续,让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第三税务分局负责人表示将统筹好疫情防控和税收工作,结合下阶段大规模留抵退税重点,落实好各类符合条件企业的退税工作。工行上海市分行也充分发挥渠道、科技、服务、资源优势,鼎力支持财税部门的各项政策,全力保障相关行业复工复产和有序发展。

【第14篇】上海税务系统

图说:上海市税务稽查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 来源/采访对象供图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硕)近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办指导下,联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上海市开展集中收网打击行动,成功侦破本市首例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案,打掉犯罪团伙2个,捣毁开票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8名。经初步统计,虚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55.87亿元,下游共有40余户企业涉嫌骗取留抵退税款1500万余元。目前,税务部门正全力追回留抵退税款。

今年4月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后,上海市税务稽查部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六部门联合打击机制工作要求,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狠打骗退”的工作要求,克服疫情影响,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作为常态化打击骗税工作的重中之重,与市公安经侦部门联合办公,持续密切监控不法分子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套取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外虚开发票并骗取留抵退税行为。

其间,上海市税务稽查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联合市公安经侦部门,精准锁定虚开团伙关联企业叠加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收取开票费的形式,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大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帮助受票企业骗取留抵退税。

经过对该案的深入分析发现,涉案企业分工明确、层级清晰。主犯均具有财税专业背景,曾出版过涉税筹划书籍,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过深入研究,属于高学历专业犯罪。由其操控的虚开团伙通过设立跨区域、多层级的开票企业,企图以纷繁复杂的业务流、发票流躲避税务部门的执法监管。

得益于金税三期系统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和上海税务“智能稽查”系统的上线运行,上海市税务稽查部门结合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申报、开票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指标设定和数据分析,通过多维度的数据筛查,彻底厘清了虚开企业架构和开票层级。同时,循线深挖,对下游受票企业的留抵退税情况进行了全量扫描。通过证据固定,最终联合市公安经侦部门实现了对上游虚开企业和下游受票企业全链条打击。

【第15篇】上海税务申报期

新民晚报讯(记者 金旻矣)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支持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复市,经市政府同意,市场监管、商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海关、外汇六部门制定政策,延期上海各类市场主体申报2023年度年报的截止时间。

企业年报延期至9月30日

2023年度企业(含应当参加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商务、海关、统计、外汇等部门“多报合一”的企业)年度报告截止时间由2023年6月30日调整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企业可以使用法人一证通或者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报送、公示、更正年报信息。

个体工商户年报延期至年底

2023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由2023年6月30日调整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海)报送、公示、更正其年度报告,也可以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所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

其他主体年报延期至9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企业年报调整延期时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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