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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税务申报(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0-03 09:25:04 热度:9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北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北京税务申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北京税务申报

【第1篇】北京税务申报

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2023年11月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 年第 23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的公告》(2021 年第 3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现予发布,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适时更新。

一、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优惠事项企业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 类)》(a200000)第 7 行“减:免税收入、减

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申报以下事项:

(一)免税收入

企业享受免税收入优惠政策时,应按照《免税收入优惠事项表》(表 1)申报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

表 1 免税收入优惠事项表

序号

优惠事项名称

1

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2

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

3

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4

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5

持有创新企业 cdr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6

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7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8

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9

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0

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1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2

中国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3

中国残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4

取得的基础研究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5

其他

1.“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国债投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公告》(2011 年第 36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为免税收入。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利息收入。

2.“一般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 12 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投资收益,但不含持有 h 股、创新企业 cdr、永续债取得的投资收益。

3.“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沪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内地居民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股息红利所得。

4.“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27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内地居民企业通过深港通投资且连续持有 h 股满 12 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依法免征企业所得税。内地居民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股息红利所得。

5.“持有创新企业 cdr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52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企业投资者持有创新企业 cdr 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持有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政策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投资者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股息红利所得。

6.“永续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 第 64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发行方和投资方均为居民企业的,投资方取得的永续债利息收入可以适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免征企业所得税规定。投资方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永续债利息收入。

7.“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四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从事营利性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依法认定的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免税收入。

8.“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取得的 cdm 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各项收入。

9.“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 号)第二条第二项等税收政策规定,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投资者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收入。

10.“取得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6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地方政府债券利息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5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企业取得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所得,2012 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企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地方政府债券利息收入。

11.“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取得的保险保障基金等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41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 年第 6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境内保险公司依法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依法从撤销或破产保险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得的受偿收入和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以及依法从保险公司风险处置中获得的财产转让所得;接受捐赠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购买政府债券、中央银行、中央企业和中央级金融机构发行债券的利息收入;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各项收入。

12.“中国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按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签订的《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和中国奥委会、主办城市、国际奥委会签订的《主办城市合同》规定,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按比例支付的盈余分成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国奥委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各项收入。

13.“中国残奥委会取得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 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中国残奥委会根据《联合市场开发计划协议》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国残奥委会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免税收入。

14.“取得的基础研究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 年第 32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可申报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免税收入。

15.“其他”:企业可申报未列明的其他免税收入优惠事项的免税收入金额。

(二)减计收入

企业享受减计收入优惠政策时,应按照《减计收入优惠事项表》(表 2)申报优惠事项名称和优惠金额。

表 2 减计收入优惠事项表

序号

优惠事项名称

1

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2

金融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3

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4

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5

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

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7

其他

1.“综合利用资源生产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 年版)>以及<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 年版)>的公告》(2021 年第 36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 年版)》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企业可申报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乘以 10%的金额。

2.“金融机构取得的涉农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2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90%计入收入总额。金融机构可申报取得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乘以 10%的金额。

3.“保险机构取得的涉农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2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90%计入收入总额。其中,保费收入是指原保险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保险公司可申报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乘以 10%的金额。

4.“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2020 年第 22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 90%计入收入总额。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金融办、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可申报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乘以 10%的金额。

5.“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99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2014 2015 年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2 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0 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57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对企业持有铁路建设债券、铁路债券等特定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可申报持有铁路建设债券、铁路债券等特定企业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乘以 50%的金额。

6.“取得的社区家庭服务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关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19 年第 76 号)等税收政策规定,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 90%计入收入总额。企业可申报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相关服务的收入乘以 10%的金额。

7.“其他”:企业可申报未列明的其他减计收入优惠事项的减计收入金额。

附件下载:

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2023年11月) .pdf

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2023年7月).pdf

编辑:沐林财讯

【第2篇】北京税务疑难

顺义区融媒体中心消息 事前“定制e服务”,告诉纳税人“该办什么”;事中“在线导办”,辅导纳税人“该怎么办”;事后“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人“该注意啥”……顺义区税务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智慧税务建设开启办税新体验。

受益于北京税务部门的智慧税务建设,现在顺义的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已基本上实现个性化、电子化、智能化。“定制e服务”办税应用场景汇聚了大数据平台、电子税务局、征管系统中的数据,采用统计学算法,归纳汇聚纳税人相关性,对纳税人办税习惯与行为偏好进行记录和分析,实现服务需求的精准推送和个性化服务的在线定制。“我们结合顺义区实际情况和特色产业,根据重点企业需求,整合涵盖‘国际学校’‘航空企业’在内的17个标签,为后续精准推送、个性辅导、精细服务夯实基础。”顺义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副科长孙俊杰介绍。

“多亏了‘定制e服务’,让我第一时间知晓并享受到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税的优惠政策。这项政策大大缓解了企业现阶段的资金压力,感谢国家好政策,感谢税务部门的好服务。”北京天顺长城液压科技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财务部长王朝晖说。

“‘在线导办’功能实在是太便捷了。”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同宇分公司办税人员安俊祺表示,“总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发生变更,但是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的总公司信息未及时更新,我也不知道该怎么操作,工作人员很快就指导我完成了申报。”电子税务局的“在线导办”模块,由智能机器人、税务干部和税务专家共同为纳税人提供集咨询、导税、预审于一体的沉浸式导办业务。当遇到工作人员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时,“在线导办”可以将问题转到专家坐席,由税务专家解决纳税人的疑问。

区税务局开展政策直播培训。

全面筛查、积极对接,顺义区税务局将辖区163户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纳入实名制管理。依托微信、钉钉等平台建立直联交流群,及时推送申报提醒、最新政策及涉税通知,实时响应解决涉税疑难,以点带面引导纳税人按时申报缴税,有效促进税费政策再落细、纳税服务再提升。

【第3篇】北京电子税务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事宜的公告》,2023年度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缴费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期间的工作日15:00前,银行协议(批量)扣款日为每月15日(遇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顺延)。

根据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学生儿童每人每年345元;劳动年龄内居民每人每年665元;城乡老年人每人每年370元。参保人当月参保,次月缴费。参保户可通过北京市邮储、北京、农商、浦发、中国银行app在缴费时间内为本人或他人办理缴费业务。对于银行协议(批量)扣款的参保户,北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工商、中国银行在每月扣款日自动完成扣款缴费。需新签订缴费协议的,可通过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中国银行办理。参保户还可选择银行柜台缴费,柜台缴费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代办人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身份证,在规定缴费时间内到本市邮储、北京、农商、交通、浦发、华夏、农业、建设、中信、招商、光大、民生银行办理缴费业务。

此外,参保户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缴费,参保人本人在缴费时间内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办理缴费。

税务部门提醒,无意愿或不具备条件继续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请及时到参保所在地社保所办理减员手续,避免扣款。具备免缴资格的人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将名单提供给市医保局,完成参保缴费手续。医保部门接收税务部门缴费成功信息次日后可通过“北京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查询。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张钦

编辑/樊宏伟

【第4篇】北京税务摇奖

据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拟定于即日起至8月8日对有奖发票系统进行停机升级。在此期间,支付宝发票摇奖功能和微信发票摇奖功能暂停使用。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来源 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

编辑 李拓

流程编辑 刘伟利

【第5篇】北京市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7号

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0〕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决定实行综合申报,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行综合申报

自2023年10月1日起,纳税人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中一个或多个税种时,可选择综合申报。综合申报主要适用于企业所得税按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企业,暂不涵盖按月预缴企业、核定征收企业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

纳税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综合申报。

二、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

印花税按季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三、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对本市保险合同缴纳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市税三字第392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6号修改〕第二条、《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6〕531号)第一条、《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2023年第14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修改)第十一条中“按月”申报缴纳的内容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9月9日

【第6篇】北京税务官网

尊敬的纳税人:

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涉税咨询服务,12366北京中心已推出“在线咨询”服务,在线时间为工作日09:30-17:30。

您可以关注“北京税务”微信订阅号选择“在线咨询”模块或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咨询,也可以登录北京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官网(http://12366.bjsat.gov.cn/)“在线咨询”栏目体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找 我

第一步:点击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底部菜单栏的“我要问”

第二步:点击互动区的“在线咨询”;

第三步:点击对话框,输入您的问题,这里可以为您在线解决涉税困扰,为您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咨询服务。

【第7篇】北京税务所上班时间

关于顺义区新顺南大街39号办税服务厅迁址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优化配置办税服务资源,切实提高办税效率,增强办税便利度,现就顺义区新顺南大街39号办税服务厅迁址事宜通知如下:

一、迁址时间

2023年5月29日(2023年5月31日新址对外办公)

二、迁址地址

顺义区复兴东街3号院政务服务中心三层税务专区

三、业务受理范围

(一)顺义区私营以上企业税(费)征收业务将统一在政务服务中心三层税务专区办理。

(二)个体工商户业务、进出口业务仍在顺义区新顺南大街39号临时办税服务厅办理。

以上给您工作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四、乘车路线

公交850路、856路至“枫桥别墅”站;顺3路、顺5路、顺14路、顺21路、顺27路、顺30路、顺34路至“双兴桥北”站。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顺义区税务局

【第8篇】北京税务发票查询系统

线上受理、审核通过,打包包裹、快递送出……11月2日,记者来到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正在为企业提供免费邮寄税务ukey业务。自11月1日,邮寄税务ukey业务开通区内企业免费邮寄服务以来,每天都有20余份税务ukey邮寄的邮件在该税务所寄出。

△工作人员将税务ukey封入快递袋。

“针对税务ukey业务,此前,我们联合政务服务中心依托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和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线上受理,线下邮寄。”经开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副所长孙立元表示,为了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到税务服务上,税务局与政务服务中心再次携手推出了免费邮寄服务,在为新办企业提供便利化服务的同时进一步节约其办税成本,做到不见面、更贴心,让企业享受到“足不出户、免费到家”的一站式服务体验。

据悉,税务ukey是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的身份认证及信息加密设备,能够帮助纳税人办理发票开具、报税、查询、上传等基础服务。此次免费邮寄税务ukey业务开通后,新开办企业再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新开办企业套餐或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完成票种核定申请后,即可直接选择免费邮寄税务ukey及发票业务。

△工作人员将装有税务ukey的快递袋交给快递员。

“税务ukey虽小,却和企业的经营发展息息相关。因此,我们不仅要认真核实线上信息,还要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每块税务ukey都准确无误送达企业。”经开区税务局专门负责受理网上邮寄税务ukey业务的尔朦朦告诉记者,如今区内企业办理ukey业务已经可以实现当天申请、当天审核、当天寄出。

“不久前,我们刚刚在经开区成立,正需要开发票,但开业忙又抽不出时间去办理领取税务ukey。”免费邮寄税务ukey服务的推出让北京博众源商贸有限公司的财务负责人陈兴霞十分欣喜,“线上动动手指,第二天税控设备和发票就送到家,而且不收费,经开区税务局的服务让我们的烦心事儿变成了舒心事儿。”

免费邮寄税务ukey业务的推出成为了经开区税务服务再次向前迈出的一小步。此前,经开区税务局还相继推出了“亦税课堂”“亦服务 税满意”等具有地区特色的品牌服务,立足经开区区域特色,力求打造一流的办税服务环境。

经开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姜学东表示:“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多形式创新载体学,在学以致用上下实功,切实把税务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不断优化经开区税务服务质量,做到税务服务有‘温度’、有‘速度’。”

【第9篇】北京税务事务所

据不完全统计,2023年中国注册的律师已有50多万,数万家律师事务所。因为地理、政治及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当事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往往喜欢找北京的律师。

但北京的律师事务所有几千家,几十万律师,律师能力参次不齐。大多数当事人是第一次遇到法律纠纷,在遇到法律问题时往往手足无措。

我们接到很多当事人的咨询,特别是遇到疫情影响,大家遇到了很多的纠纷。在我们遇到问题需要维权或解决纠纷时,如何选择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以下我们为您整理:

1、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

北京贯赢律师事务所是一家立足北京、面向全国、辐射世界的综合性法律服务机构。高水平的律师团队,对疑难重大复杂的案件有独到的办案技巧,强大的法律资源、优质的服务水平、独到的办案技巧、较高的胜诉率是本所赢得当事人信任的根基。

2、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2年,总部位于北京,国内外皆设有分所,北京总所执业律师764人,业务领域涵盖公司综合类业务、公司收购、兼并与重组、证券与资本市场、私募股权与投资基金、国企改制与产权交易、银行与金融、外商直接投资与外资并购、境外投资、反垄断与国家安全审查、税务、国际贸易、国际贸易救济与wto业务、海商海事、知识产权、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矿业、能源与自然资源、诉讼仲裁、刑事辩护和劳动法等。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3年,是中国司法部最早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中伦拥有包括390余位权益合伙人在内的2400余名专业人士,办公室分布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东京、香港、伦敦、纽约、等18个城市,总部位于北京,北京总所有执业律师540人,专业服务领域涵盖资本市场、投资并购、工程和项目开发、融资业务、诉讼仲裁、刑事与合规、海事海商、反垄断和竞争法、劳动人事、知识产权等。

4、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金杜总部设于北京,在国内外十几个城市均设有分所,北京总所执业律师434,秉承创始合伙人不断创新及追求卓越的现代法律理念,金杜无论是在传统优势领域,如银行融资、外商投资、公司事务、国际贸易、争议解决以及证券业务中,还是在新兴的业务领域,如知识产权保护、劳动法、破产、不良资产、金融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风险投资和杠杆收购业务中,金杜律师一直处于法律服务的最前沿。

5、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律所成立于一九八九年,是中国最早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君合已在海内外拥有十三个办公室和一支由超过260位合伙人和顾问、670多位受雇律师和法律翻译组成的逾930人的专业团队。

6、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于九十年代初设立,是中国获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发展至今,竞天公诚在资本市场、兼并收购、海外投资、争议解决、私募股权投资等都比较专业。竞天公诚总部设于北京,并战略性地选择在上海、深圳、成都和香港设立分所。

7、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通商所律师事务所(以下称通商所)经北京市司法局批准于一九九二年五月十六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并分别在深圳和上海设立了分所。通商所共有职员二百三十五人,其中合伙人六十八人,律师及律师助理一百五十二人。通商所律师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的丰富经历,使得通商所在短时期内与美国、英国、香港、澳大利亚和西欧的许多国际性律师事务所建立了广泛密切的合作联系。

面对法律纠纷,无论个人还是企业,首先都是要保存足够多的证据,找到专业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专业的律师可以避免更大的损失及风险规避,给予专业的指导建议,提前掌握胜诉主动权。

【第10篇】北京税务大厅

更正过增值税的报表在哪里可以下载?

从电子税务局提交更正的,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网上申报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查询下载。

大厅窗口更正的,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全渠道申报查询】查询下载。

图示指引如下

方法一

一、我要办税 — 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 — 申报表查询 — 网上申报表查询

方法二

一、我要办税 — 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 — 全渠道申报查询 — 下载

哪里可以开具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

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查询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期起,查到后进入【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界面,文书制作日期起选择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文书制作日期止,选择有效期起同年的12月31号

例: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是2020-6-1,文书制作日期起是2020-6-1,文书制作日期止是2020-12-31

点击查询,查到数据后即可打印。

若通过以上方法查询不到数据,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http://beijing.chinatax.gov.cn/)

【我要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此方法查询到后,可以截图或者打印网页。

图示指引如下

方法一

一、我的信息 — 纳税人信息

二、纳税人信息 — 资格信息‍

三、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四、证明开具 — 打印一般纳税人证明

五、税务事项通知(登记通知)补打页面

文书制作日期起选择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文书制作日期止,选择有效期起同年的12月31号

例:一般纳税人有效期起是2020-6-1,文书制作日期起是2020-6-1,文书制作日期止是2020-12-31

点击查询,查到数据后即可打印。

方法二

一、我要查询

二、公众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

此方法查询到后,可以截图或者打印网页。

哪里可以进行房产税的税源采集?

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采集房产税税源信息。

图示指引如下

一、我要办税 — 税费申报及缴纳

二、税费申报及缴纳 —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三、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

四、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页面,采集房产税税源信息

【第11篇】北京税务网上办税服务厅

关于10月征期办税缴费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

2023年10月是办税缴费的集中高峰期,在此期间,电子税务局业务办理量及办税服务厅的人流量比往期有较大增加。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为了保障您获得安全高效的办税缴费体验,北京市税务局建议您优先选择“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办理业务,如确需到现场办理,建议您提前预约,错峰办理相关业务,请您予以理解和配合。

一、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优先选择“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办理业务,尽量减少赴实体办税厅办税次数。

二、如您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请您至少提前一天通过“北京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三、本月征期截至10月25日,8日-10日、13-14日、20-25日预计为业务高峰期;办税服务厅每日人流量高峰时间段为上午10:00-11:30,下午14:00-15:30,建议您选择非高峰时间错峰办税,减少现场排队等候时间。

四、进入办税服务厅后,请您按照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接受登记、测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办税服务厅将根据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进行相应调整)。在办税服务厅办税等候期间,请您时刻保持“一米线”防疫距离,隔位就坐,业务办理完成后请尽快离开,减少在办税服务厅的停留时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23年10月6日

【第12篇】北京海淀税务

“从今天起,海淀区税务机构将不再区分国税和地税,海淀区所有的综合办税服务厅都可以100%办理原国税和地税的所有业务,我们的办税系统也已经实现了全面整合升级。这就意味着,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只需要进一个大厅、到一个窗口、带一套材料。主税附加税可以一次办理,从此以后纳税人再也不用两头跑、两家办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武立煌表示。

7月5日上午,新组建的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举行挂牌仪式,标志着原海淀区国家税务局、海淀区地方税务局正式合并。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副书记、局长王文杰,区委副书记、区长戴彬彬共同为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揭牌。同日,全市19个区(地区)税务局同步挂牌。

区委、区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高度重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门成立工作组,全力以赴支持、保障海淀区税务部门落实好改革各项任务,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确保改革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下一步,将继续履行好保障改革的责任,确保财税工作不断档、动能足,推动区域经济稳定有序发展。

戴彬彬希望,海淀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承担主体责任,圆满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任务同时,以此为契机,全力做好组收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彰显新机构的新作为、新风采,不断为区域经济发展释放新动能。相信通过海淀税务人的努力奋斗、顽强拼搏,海淀区税务局必将为海淀税收事业掀开崭新篇章,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孟景伟参加。

目前,北京市19个区(地区)税务局已经实现了联合党委组建到位、综合部门集中办公到位、一厅通办先行到位、履行职责统一到位。原国税、地税机构职责和工作由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新税务机构承继,服务职能更加优化,办税效能进一步提升。

1合并背景

国税、地税合并是国务院机构改革的重要方面。今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2合并后有什么好处?

纳税人在综合性办税服务厅、北京市网上税务局可统一办理原国税地税业务,实行“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主税附加税一次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

有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税地税合并将降低制度成本,包括降低企业纳税成本、降低国地税之间的协调成本以提高税收征收效率,有利于税收征管统一维护各地区企业的公平竞争。

王佳琪/图文

王芳/制作

部分内容来自北京日报

【第13篇】北京税务征期

这个征期不一样!一样的办税服务厅,可以办更多的业务;一样的办税窗口,可以一次性办理所有事项了……今年7月的纳税申报期不同以往,这个纳税申报期,是省级、市级新税务机构挂牌成立后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纳税人感受到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办税体验。

系统更便捷了

纳税人第一个暖心的感受,来自于可以一个平台申报所有税费种类。

征期开始后,甲骨文软件研究开发中心(北京)有限公司的税务经理张帆第一时间就发现申报系统发生了可喜变化。他只需通过登录北京市网上税务局(企业版)的统一办税平台,就可使用多个板块办理所需业务,包括原国税、地税业务客户端,以及税务局官方网站。

“我觉得太贴心了,这次税务局在网站升级时,保留了原国税、地税办税客户端及网页端的原貌,熟悉的界面申报起来十分熟稔,不需要再重新学习。”张帆还记得之前的征期里,公司办税员在线申报国税、地税报表时总是略显“慌乱”。“我们需要首先登录北京市国税办税软件申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财务报表,而后再登录北京市地税办税软件进行印花税及附加税的申报,申报完成后还需要分别登录国税、地税的办税网页进行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的下载”。

沃浦(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的办税人员对合并之后的申报系统也赞赏有加。“报税系统是我们与税务局最基本的接触方式。现在只需要一次数字证书的认证登录,就能一站申报原国税、地税的业务。从第一个征期我们就可以感受,税务合并真正地为办税人节省了时间,减少了企业办税工作量。”

在公司的电脑前坐下,进入电子税务局,申报、打印,一气呵成,转眼工夫,舟山市定海金湾马目泥螺养殖专业合作社的颜黎明已经完成了本月公司的全部税务申报。这个征期,让这位从业30年的老会计感慨万千。颜黎明从上个世纪就开始做会计,对时隔24年国地税的再聚首,老颜感慨万千又赞叹不已。他坦言:“跟税务打交道打了半辈子,见证着税务机构的不断改革和变化,每一次改革都能给纳税人带来利好。”

服务更高效了

纳税人第二个惊喜的感受,来自于12366电话咨询更便捷高效。

这个征期,利亚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税务会计卫永林像往常一样,先在增值税申报界面进行申报,暂时保存后进入原地税申报系统,但找不到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申报模块。怎么办?打12366?根据以往经验,卫永林有点担心电话接通需要等待,但是跑去税务局又太远。

令人惊喜的是,电话居然一打就通了。12366的工作人员耐心地告诉卫永林,现在城建税教育附加税申报业务挪到增值税申报界面,“两税一费”现在真正实现了在一个系统里申报。

“这个征期,我先后两次拨打了12366,没想到都是很快就接通了。这比以前改进了很多,以前可能要等一段时间才能接通。”卫永林不无惊喜地说。

同样感受到12366更加高效的还有张帆。他表示,现在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进行了升级,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可以通过语音咨询自助提问得到详细解答,实现涉税业务“一键咨询”。“对我们纳税人来说,国地税的合并打破了之前税务部门间的信息壁垒,给企业节省了很多时间。”

程序更简洁了

纳税人第三个感受,来自于办税程序的简洁。

北京搜狐新媒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税务主管庞丽觉得这种感受是更“轻松”了。“税务合并后原国地税实现统一资料归档,同一资料只需要报送一套,同一涉税事项只需申请一次,对企业报送办税资料方面也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企业办税实现了‘减负’”。

王雪靖则将这种变化生动地总结为由“厚”变“薄”。作为涉密单位的申报人员,她切身体会到,国地税合并之后,流程越来越简化,材料越来越简明扼要,原本厚厚的申报材料现在越变越薄。

在文思海辉技术有限公司的税务会计谢静看来,这种程序简洁,还体现在国地税对政策的解释更加严谨、统一,避免了纳税人对政策理解的偏差,降低了纳税风险。谢静回忆说,他们企业曾经在咨询办理一次对外付汇的过程中,国地税两个税务所对增值税和附加税费的缴纳时限规定有差异,本来是同时缴纳的税款分属国地税管辖,让公司在办理的过程中无所适从。“现在好了,国地税成了一家人,再遇到类似问题,能够按照统一的指示来执行,再不用担心申报出问题啦!”

“国地税业务无缝衔接,改革改到了我们心里。国地税合并后办税时间压缩一半,报送资料精简一半,办事效率至少提高了一倍。”中国农业银行赣州章贡支行办税员李琳深有感触地说。

【第14篇】北京税务电话

首次办理过程中,工作人员未清楚的说明办理流程,申办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最后才算弄明白,把流程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若有同样的操作,可以借鉴一二。(备注:办理地是北京,其他地方尚有待确认)

具体流程如下:

1、先到税务局申请发票作废,找到办理发票作废事务的窗口,登记并把四联发票交给工作人员,与工作人员确认完成后,即可自行离开。

2、季度末,完成纳税申报的工作。申报完成后,我们开始申请退税。(备注:申报完成后,方可申请退税)

3、登录“电子税务局”系统,登录方式有很多,选择适合您的一种。(这里对电子税务局的系统点赞,真的很方便)

4、登录成功后,点击右上角的“主页”。

5、进入“主页”后,鼠标移动到“我要办税”,点击“一般退(抵)税管理”。

6、进入“一般退(抵)税管理”页面后,点击左侧列表中的“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进入“申请退抵税费”页面。

7、点击“多缴查询”,选择所要申请退税的项目,点击“确定”。如果系统显示的所申请退税项目的金额与实际不同,即要求公司会计人员对申报表进行检查和确认。

8、填写“本次退抵税额”和“退税申请理由”。

9、上传“附送资料”,“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和“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是必须要求上传。“完税费(缴款)凭证复印件”上传作废发票所扣除税费电子版的“银行回单”;“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传什么呢?因为我们把作废发票的四联已交给税务局的工作人员,这里我们也是上传的作废发票所扣除税费电子版的“银行回单”,经电话确认及实际验证是可行的。

10、点击“保存”。

11、返回“进度事项管理”页面,点击“进度跟踪”查看申报情况。

12、申办过程还有两次电子文件签收确认的过程,最好每隔一天登录一次电子税务局系统,跟进操作进度。

13、进度中显示已办结,说明已完成退税的申请工作,等待税费被退回即可。

14、祝各位顺利!

【第15篇】北京税务稽查

那是在2023年的春天,跟潘总吃饭的时候,听他说起最近遇到的一个奇葩事件,他说最近他接手了他朋友赵总的一个科技公司,科技公司带一个新能源的车牌,他当时应该差不多给了朋友20万左右的费用,自己刚上车不到半年,税务局主管付老师给他来电话了,说税务对他们有一笔业务被稽查了:2023年底20万卖掉的特斯拉新能源车的这笔有问题,要求他们带着当时卖车的发票和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章去一趟税务局,税务局老师跟他们说了一下,2023年底这个科技公司用100万买进的这辆特斯拉,在一年以后以20万卖的这笔业务要求补税,税务算了一下差不多要补13万左右的税,他问我该怎么办。

我说你知道业务是什么情况吗?他说她朋友赵总跟他说了啊,他自己拿钱买了一个特斯拉的电车,把车上到公司名下了,然后一年后他把这个车外迁到自己的老家甘肃,相当于自己控制的公司卖给了自己,这个过程中怎么会交税呢?赵总先是找了帮他办理过户的机构,机构给的回复是北京二手车过户是不需要交税的啊,直接过户就可以啊,赵总觉得肯定是哪里出了问题,也亲自去找税务局的付老师了,付老师给的回复是你的固定资产超额折旧,这笔交易是有问题的,需要补缴税收,当然在这期间赵总又去找二手车办理机构不开了一张金额为100万的发票,结果是税务认为交易是不合规的,最后不得已潘总补了13万的税,赵总还在纠结我自己买车给自己为什么要交税呢?

因不懂固定资产折旧引起的税务稽查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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