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公司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税务审计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般来说,在企业开展税务审计并出具税务审计报告后,如若不存在重大问题,一般是不会被税务部门查账的。但如若在审计过程中,发现企业税务方面存在重大问题,甚至存在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将会导致企业遭受税务部门的审查。所以,有关于企业税务审计后还会不会被税务查账这一问题,还需根据具体情况不同作分别解答!
审计内容:
通常情况下,企业开展税务审计,其审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这些:
(1)审查企业纳税人是否按税法规定纳税、减税和免税,有无偷税、漏税行为;
(2)审查企业纳税的依据是否真实,计算是否正确,有无弄虚作假、截留税款现象;
(3)审查企业对国家税务法规和纳税纪律的执行情况。
流程:
(1)寻求正规且专业的第三方税务审计公司进行审计委托,并与其签署正式审计服务协议;
(2)由审计公司对企业经营环境及纳税状况进行了解和把握,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3)被审计企业按要求准备税务审计所需相关材料;
(4)审计公司组建税务审计工作小组,对被审计企业的背景资料及经营情况作具体把握;
(5)根据企业实际制定具体税务审计工作计划;
(6)审计人员入场,对企业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对审计期间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详细记录;
(7)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形成初步审计意见;
(8)与被审计企业相关负责人交换审计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出具正式税务审计报告。
对于需要开展税务审计的企业来说,如对此不了解,也可下载薯片企服咨询专业人员。
税务合规是指企业在税务活动中,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纳税义务,开展合法合规的经营活动。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为什么公司要税务合规,税务合规的意义和作用。
一、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1)公司要税务合规,首先要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企业在税务活动中,需要遵守多项税收法规和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增值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等,如不遵守会面临重大的税务风险和法律责任。(2)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可以保证企业在税务活动中的合法性和合规性,维护企业的声誉和信誉,促进企业长期稳健发展。二、降低税务风险(1)税务合规可以降低企业在税务活动中的风险。在税务活动中,企业存在着多种税务风险,如漏报税款、逃税等,如果发生税务问题,将面临严重的罚款和法律责任。(2)通过实施税务合规,企业可以降低税务风险,规避税务问题,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法律风险。三、提高企业效率(1)税务合规可以提高企业的效率。企业在税务活动中,需要对税务制度和政策进行了解和掌握,及时纳税和申报税款,如果企业的税务管理不规范或者存在税务问题,将会对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造成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2)通过税务合规,企业可以提高内部管理和效率,保证税务活动的规范化和标准化,避免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四、保护企业合法权益(1)税务合规可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在税务活动中,需要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如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维权申诉等,这需要企业具备合法的税务资料和合规的税务管理。(2)通过税务合规,企业可以获得更好的税务管理和支持,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利益。五、总结税务合规是企业在税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企业实现长期稳健发展和可持续经营的基础。税务合规可以帮助企业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降低税务风险,提高企业效率,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企业声誉和信誉。同时,税务合规也可以提高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增强企业的公信力和市场竞争力,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总之,税务合规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管理至关重要,企业应该认真履行纳税义务,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的税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税务合规宣传和培训,提高税务管理和服务水平,为企业的长期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睿当家险易梳针对如今企业面对税收时“商业模式不合理税负偏高”、“税收政策不了解多缴冤枉税”、“金四大数据监管时代违规风险高”、“发票开具或接受不规范,承担违规风险”,以及税收干部工作时面对的“多维立体的征管信息”、“多样化的会计核算”、“海量数据”、“疑点成因不清晰”等问题,睿当家“险易梳”能够一键检测、快速出具报告、可视化呈现、风险提示、数据安全保护、权威设计.
时代所驱,不少国内公司为了拓展海外市场、减少税收成本,往往都会在香港注册离岸公司以方便内陆发展。
很多人认为,在香港注册了公司,但是又不在该地经营,即使年审到了也无需做账报税,直接“零报税”即可。
有这样想法的人之前安然无事只能说是运气关照了您。
以香港公司来举例,通常来说有2种报税方式:零报税和做账审计报税。
过去很多人认为自己的香港公司不在当地经营,因此都做“零报税”处理,但这其实是一个错误的认识。
所谓的“零申报”指的是香港公司在全球没有任何运营、也没有开立银行账户及汇款往来。
按照香港税务条例中定义来看,只要以下任何一条满足率即不能做“零申报”↓↓
(1) 银行账户已经留下经营记录(不管香港还是香港以外);
(2) 政府海关、物流公司已经留下进出口记录;
(3) 与香港客商发生购销关系;
(4) 在香港已经聘请雇员;
(5)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专利,商标设计等数据;
(6) 容许或授权在香港使用动产收取租金、租赁费等款项;
(7) 容许在香港代销;
(8) 其他得自或产生于香港的利润(如在香港炒股利润)。
快来对照看看是不是都不符合?如果您符合以上标准自然优先“零申报”,需要提醒的是,零申报以后,香港税务局在7年内仍有权要求检阅公司账目。
如果您真的不符合零申报的标准,我们还是合规做账审计吧!这里还有一点更要注意:
香港公司做账审计≠多缴税
很多人会有觉得做了香港公司审计就要多缴税!其实并不是这样的。
香港企业的利得税缴纳遵循的是:利润来源地原则,也就是只有在香港生产或来自香港的地区的利润才需要缴纳利得税,有利润则缴税,无利润甚至是亏损则无需缴税。
注册香港公司后,如果不审计,会有哪些影响呢?
无法正常经营:有关未缴年费的资料会在香港注册处的搜寻网站上反映;
银行账户被冻结:一旦银行发现你的香港公司没做审计或不愿审计,银行账户可能被冻结,在crs实行后,银行对公司的审查会更严格!
公司信誉:当客户知道您的企业没有经过审计后,多年来积累的客户信任度也可能毁了。
罚款和罚金:没做审计的香港公司的罚款金额将按时间累计,随着时间的推移,对那些没做审计的罚款也会越积越多,最终的处罚将是被告上法庭和限制进出香港。
所以,香港公司依法每年及时完成审计报告很重要,请各位企业家重视起审计,并及早提前安排,避免不必要的罚款。
编辑:周桂林
审核:anne姐
来源: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通过网上在线变更功能,可以将税务局审核通过的变更申请同步到企业开票软件税控盘,企业不需要携带税控盘去税务局大厅操作。
以下可以通过网上变更的信息有如下:
例如最普通的例子,原来没有申领过电子普通发票,现在客户突然要求申领了电子普通发票,然后我们在网上电子税务局给客户增加该核定,添加了电子普通发票,但进到税控盘中,根据看不到该电子普通发票,无法去分发,并开具发票,原因是开票软件税控盘没有做变更,没有与电子税务局系统同步,我们应该如何操作呢,现看以下操作流程:
1、在线变更流程图解:
以上操作完成后,重新启动税控盘或uk,企业信息网上变更完成并生效,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操作了。
接上一个例子,如果变更完成,就可以进行分发电子普通发票了,可以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导语
薇娅事件发生后,夫妻二人先后发布致歉信,其中薇娅丈夫黄海锋在信中所述“所谓的税务规划统筹”,言中透露出这次事件是个失败的税务规划。
很多经营者并不太清楚什么是真正的税务规划,以至于被所谓的咨询机构恶意“筹划”,并以取高额的咨询费,没想到被税务认定为偷逃税,承受了巨大的经济和名誉损失。
哪些是容易利用的“筹划”坑呢,一起来盘点一下吧:
一、用民事合同改变纳税义务
某公司购买一间商铺,开发商承诺,商铺的全部税费均由开发商承担,于是这家公司就与开发商签订了合同,并付清了房屋的款项,但是开发并没有将公司应该承担的税费进行缴纳。到公司去办理房产证时,被税务机关要求补缴契税40万、印花税3万,以及滞纳金20多万。
我们应该明确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企业与开发商之间签订的《房屋购买合同》属于《合同法》的管辖范围,这种包税的条款,并不能对抗税法中的纳税义务的规定,也就是企业作为房屋的购买方,需要承担缴纳契税及印花税的纳税义务,这个义务是法定赋予的,不可以人为地进行转嫁,即不能改变纳税的主体。
最终,企业需缴纳税款及滞纳金后,再依据合同中约定,起诉开发商来追缴损失。
但是已经造成的税收违法记录及名誉的损失却不能改变了。
类似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比如企业在出租房子时,行业惯例是谁承租,谁来交税,于是就在合同中约定,“各项税费全部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就以为相安无事了,结果等到被税务机关发现时,未缴的税金一定是要求纳税义务人出租方补缴,与之相应的滞纳税金、罚款也跑不了,民间合同约定,在税法面前完全没有意义了。
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二、用经济合同改变税制安排
有这样一家企业,是生产化学产品并销售的,每天都有大量的产品出厂,发往全国各地,各批次的产品价格中均包含运输的费用,即对于买主来说是包邮的。经过中介机构筹划后,将运输的部分通过改变销售合同中的价格,进行拆分,直接将税率由原来的13%降为13%和9%,大大降低了增值税。
后来税务机关在金三系统中发现,这家公司以前从来没有申报过9%的销售额,这段时间突然就多了,于是经过审查,认定企业规划出的运费属于价外费用,应按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并下发了《税务处理决定书》,补缴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共计50多万。
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因此生产销售企业,销售货物并运输是一种混合销售,应当按照销售货物,适用货物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而且通过改变经济合同,人为拆分出来的运输价格,也不符合代垫运费的条件,作为价外费用,还是要按照货物适用的税率缴纳增值税。
三、用阴阳合同改变交易金额
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金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违法行为罚款共计8.83亿元。
今年上海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4月初受理的关于郑爽利用“阴阳合同”涉嫌偷逃税问题,已查明郑爽2023年至2023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并依法作出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这两位明星均是利用阴阳合同来避税,这种方式并不高明,而且也容易查出来,还伴随着做假账、两套账、资金流水异常等“并发症”,假合同的资金对公转账,真合同的差额部分通过私下交易,这在对个人卡监控逐渐严格的今天,想查出来是分分钟的事情。税务机关对待这种主观恶意的行为处罚也是非常严的,多数都是按照上限罚款。
根据《征管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过阴阳合同来改变交易金额,根本就不是规划,而是偷逃税!
四、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
2023年12月20日冲上热搜的新闻:
薇娅的全部补税、罚款和滞纳金为13.41亿元,其中补税及罚款是12.18元,这里面的1.16亿元就是她虚构业务,转换的收入。
杭州税务局称:“2023年至2023年期间,黄薇通过隐匿其从直播平台,取得的佣金收入虚假申报偷逃税款;通过设立上海蔚贺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上海独苏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等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虚构业务,将其个人从事直播带货取得的佣金、坑位费等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
同样地,在这1个月前,雪梨、林珊珊在2023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在上海、广西、江西等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将其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对雪梨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6555.31万元,对林珊珊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拟处1倍罚款共计2767.25万元。
文中所述的就是第三类: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这曾一度被明星艺人、网络大v、带货主播等众多的高收入人群作为“税收筹划”的经典模板!
为什么要转换收入呢?因为税率不同啊。她们的收入构成:佣金、坑位费均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在税法中定义的劳务报酬所得,
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高收入的她们适用的是45%的税率,对于过亿的收入,就算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税额时再减除20%,再扣除基础及附加等扣除,还有速算扣除数,实际税负也高达36%。
结果把合同一改,就变成了企业所得,这些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均注册在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地区,大概的核定后的税负率约为3%-5%,甚至更低,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非常少。
这样改变以后,把明显把属于靠个人ip形象、个人流量的效益带来的报酬性质,变成了企业的所得,而“筹划”之后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往往都在异地、没有实质性经营、没有员工社保等缴纳的因素均成为恶意筹划、以缴税款为目的人为操控行为。
这哪里是什么筹划坑位费、佣金啊,分明是把人拉入了坟!
五、用平台等新型经济模式
案例: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在对辖区内某企业检查时识破该公司形式上利用平台公司开具劳务费发票,实质是发放正式员工奖金、补助的违法手段, 税务机关最终对该公司的涉税违法行为作出了补扣缴个税1600多万、罚款800多万元的税务处理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中“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图中就是利用灵活用工平台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流程,平台想要完成这个交易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平台可以核定征收;平台具有代扣代缴的资质。其实这两个条件均为合法,但是平台在实际操作时,为了追求利益,无论真假用工都合作进行发票的开具,而且表面看似真实合法,还有个人所得税的完税证明。问题就出在了个人的身份上,看下面这个案例,这就是一个虚开的平台:
不要轻信灵活用工平台、人力资源公司等推介的税收筹划方案,真正的税收筹划是由拥有着丰富税收专业知识和实务操作背景的税务专业人员、法律专业人员等团队实施,而不是靠个平台,由一些人力资源方面,而非税务专业的人,构造合同、构造个资金流水、虚设些人员配置等操作就叫筹划了。这种操作无非就是利用平台经济,核定征收及返税等优惠政策,将税负转嫁后,再虚开发票罢了。
这些合作的企业,很多都是抱着国家允许这种经济形式的发展,用表面的合法形式来掩盖非法的交易;还以为平台帮助做的全套证据链是那么天衣无缝,税务根本查不出来,存在着侥幸的心理。殊不知,所有的假的都不能变成真的,构造的假证据也仅是掩耳盗铃罢了。
结语
最后,面对着市场上鱼龙混杂的税务咨询机构、培训公司等打着税收筹划、节税多少等旗号让无数企业趋之若鹜。很多企业存在着侥幸的心理,认为把证据已经做得天衣无缝了,税务机关是看不出来的;而有的企业完全是相信了中介机构,认为筹划就是有空间,如同一味灵丹妙药,享受着所谓的“节税”带来的“成就感”,可没想到,当一幕幕遮羞布被揭开,看到了事情的本质,不得不恍然大悟:原来“税务规划”是违法的啊!
伴随着我国的税收制度逐渐完善,以及新的现代化税收征管系统更加强大,对于纳税人的监管也将全方位、全智能等常态化。
那么,企业必须尽快步入财务合规、税务合规的改造期,规范做账和依法纳税,将是唯一的出路。
在过去,为什么说建筑行业是买卖发票的“重灾区”,以及涉税问题较多的行业呢?
1、一个较大的工程项目,需要的周期长、资金投入大,还需要的人员和工种众多;通常项目居间费、人工劳务费、公关关系维护等费用都是无票支出(钱花了、没有票),导致成本缺口大、多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的情况。
2、而大部分建筑材料(钢材、水泥、砂石等)都没有足额的进项专票,有也是需要自身承担;导致进销项不能够抵扣、增值税虚高,税务成本增加。
3、另外,还有一些与其他散户和个人合作、机械设备租赁、运输搬运等实际业务活动,都是很难获得足额的成本票,造成税负重的原因。
目前,发票管理越来越严,虚开虚抵、到处找票等稽查风险巨大;那么,如何进行合理、合规的税务筹划来降低纳税风险、减轻税务负担呢?
成本缺口大,可以享受核定征收;在国内税收园区,将主体公司的部分职能部门布局在园区(如工程管理服务中心、销售中心、营业部等个体户),合理承接主体公司的一些细分业务;享受区域性的个人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政策,总税负在0.6%-1.2%左右。(目前小规模免增值税、附加税,且个体户无需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
增值税负担重,可以享受奖励扶持政策;在不改变主体公司原有经营模式下,以新的公司入驻税收园区;根据实际的纳税额,享受地方留存的40%-80%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双重奖励扶持。
综上所述,为什么说建筑行业是买卖发票的“重灾区”,以及涉税问题较多的行业呢?发票管理越来越严,如何合理、合规降低纳税风险、减轻税务负担呢?希望以上的分析,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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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资料及图片来源:财政局 / 行政公职局
自2023年底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两个文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规定: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4号和财税【2018】164号文件继续延续到2023年12月31日止。这些文件对建筑行业中的农民工全员全额申报农民工个税的纳税管理提供了重要的税法依据。
(一)适用的条件和用工形式
1、适用的条件
目前,全国大部分的各省税务局都没有实施按照工程项目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项目部作业人员的个税政策。对于这些省份发生的工程项目,必须要对农民工获得的工资薪金综合所得,实行全员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概括而言,对施工项目部的农民工实施全员全额申报农民工个税,适用的条件如下:
适用于项目工程所在地税务主管部门没有对跨省异地施工或省内异地施工的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按照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的异地项目经营收入或不含增值税的项目开票金额的一定比例核定征收项目部作业人员个人所得税的情况。
2、适用的用工形式
适用于建筑工地农民工与劳务公司或建筑企业签订书面用工协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关于修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 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22)59号)规定:建筑企业应与招用的建筑工人,对不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依法订立用工书面协议】。
(二)纳税申报策略
由于农民工流动频繁和工作时间长短不一样,有的工作1个月,2个月,6个月等就离开工地的实际情况,导致建筑企业实施农民工全员全额申报个人所得税工作的繁琐,因此,建议按照以下三种方法进行纳税方案设计:
1、纳税申报策略一
如果农民工工资标准预计每月5000元以下的,则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用工书面协议时,在协议中“劳务工资结算和支付”条款中约定:要么约定日工资制,要么约定计件工资制,建筑企业每月向工程所在地税务局,通过个税申报系统进行全员全额零申报农民工个人所得税。
2、纳税申报策略二
如果农民工工资标准预计每月超过5000元以上且农民工从3月份入职工作到年底12月份,或从年初入职一直工作10个月才离场,则建筑企业与农民工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实行“日工资制或计件工资制”的薪酬制度。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用工书面协议时,在用工书面协议中“工资标准”条款中约定:日工资或计件工资标准。如果约定“日工资”标准,则一般约定大工每天多少钱,小工每天多少钱;如果约定计件工资标准,则约定每平方米或每吨多少钱。
第二步: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用工书面协议时,在用工书面协议中的“工资支付时间”条款约定,可以从以下两种约定中任意选一种:
第一种约定:根据每月工作量或工时考勤表计算的月度工资分两次发放:每月由建筑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房建和市政工程)代发或由建筑企业(劳务公司)通过现金或银行一般账户(没有实施农民工专用账户代发或发放工资的建筑项目)发放5000元,并对实际发放的工资每月进行全员全额申报个税。剩下的未发部分工资于合同到期或年底放假前一次性累计汇总,由建筑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或者劳务公司通过现金或银行一般账户发放给农民工本人。
第二种约定:根据每月工作量或工时考勤表计算的月度工资分两次发放:每月由建筑企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房建和市政工程)代发或由建筑企业(劳务公司)通过现金或银行一般账户(没有实施农民工专用账户代发或发放工资的建筑项目)一次性发放,并并对实际发放的工资每月进行全员全额申报个税。
第三步: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与农民工签订用工书面协议时,在用工书面协议中“个人所得税费承担”条款中约定:农民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建筑企业(劳务公司)进行承担。基于公司承担农民工个税的的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农民工工资时的账务处理:
借:合同履约成本——人工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
(2)支付农民工工资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部农民工工资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通过建筑总包农民工工资专户代付农民工工资)
应交税费——农民工个人所得税
(3)支付农民工个税时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农民工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第四步:建筑企业(劳务公司)每个月向工程所在地税务局,就实际发放的农民工工资通过个税申报系统进行全员全额申报农民工个人所得税。
第五步:当农民工用工书面协议到期或年底放假前,建筑企业(劳务公司)将每月预提未发放的部分农民工工资一次性发给农民工本人。一次性发放每月预提未发放的部分农民工工资的当月,登录工程所在地税务局的个税申报系统进行全员全额申报农民工个人所得税。
第六步:建筑企业(劳务公司)对农民工取得的工资薪金综合所得免于个税汇算清缴。
根据以上六步法和现有税法规定,农民工工资薪金综合所得免于个税汇算清缴的税法依据分析如下:
(1)免于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政策的执行期限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第二条的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4号)规定的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2)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3) 不能享受免个税汇算清缴优惠政策的两种情形
但是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必须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不能享受免个税汇算清缴的优惠政策。
第一种情况: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存在扣缴义务人未依法预扣预缴税款的情形。
第二种情况:根据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4)分析结论
基于以上税收政策规定,得出以下两点结论:
第一、如果劳务公司或建筑企业让每一位农民工使用其个人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正确填写其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建筑劳务公司或建筑企业财务每月全员全额预扣预缴农民工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农民工自己承担,则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无须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的条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第二、如果劳务公司或建筑企业没有让每一位农民工使用其个人手机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正确填写其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专项附加扣除,建筑劳务公司或建筑企业财务每月实行全员全额预扣预缴农民工个人所得税时,只扣除基本费用5000元,没有扣除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其他个税由建筑劳务公司或建筑公司承担,则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无须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的条件:“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例如,某建筑劳务公司承包一个工程劳务项目,聘请100位农民工工作,劳务公司与100位农民工签订了用工书面协议,协议约定:农民工个税由劳务公司承担,时间是2023年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实行日工资制,每日工资300元,每月实际工作天数为25天,工作时间为10个月,则每月通过农民工专用账户实际发放农民工工资5500元,剩余每月2000元于合同到期或年底放假前一次性结清。劳务公司在工程所在地税务局通过个税申报系统给每一位农民工全员全额申报个人所得税15元,该15元由劳务公司承担。由于用工书面协议约定的用工期到期或年底放假前一次性支付农民工本人的每月预提未发放的部分工资20000元(10个月×2000),用支付明细列入成本,同时在一次性剩余工资20000元的下个月,即2023年1月份申报该农民工的个税为:300元【(75000-60000)×3%-(15×10)】。由于建筑劳务公司每月预扣预缴农民工个人所得税时,只扣除了基本费用5000元,而没有扣除农民工的其他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导致年度内多预缴个税,所以该农民工只能在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其他专项附加扣除费用,享受退税。但是农民工个税由建筑劳务公司承担了,只要农民工不去申请退税,就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无须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的条件:“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温馨提示如下:
第一、以上六步法的实施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必须同意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每月只实际发放5000-5500元工资,剩下的部分未发工资于年底放假或合同到期前一次性发放。
第二、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每月履行预扣预缴个税的综合所得是:农民工每月实际收到或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综合所得,而不是对每月预提而未发放的工资薪金履行预扣预缴个税。
3、纳税申报策略三
如果建筑工地农民工必须强硬要求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每月如实发放其工资薪金所得,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农民工工资标准预计每月超过5000元以上且农民工从年初入职工作满3个月或4个月后离场。
第二个条件: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与建筑工人签订工作期限为3个月或4个月以内的临时用工书面协议,且建筑工人自纳税年度的1月1日起至新入职于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之间,至少有二个月(实践中一般都是每年的3月份才到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就职,因为农民工一、二月份都到在家里过春节和元宵节,所以只有3月份才到工地上上班)没有在任何建筑公司或劳务公司就职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基于此税法规定,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按照以下方法进行个税的纳税设计:
(1)如果农民工的月工资收入为每月6000元,则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从3月份开始到12月份共10个月实际发放的月工资6000元,每月都是零申报个税;
(2)如果农民工的月工资收入为每月7000元,则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从3月份开始到7月份共5个月实际发放的月工资7000元,每月都是零申报个税。自8月份开始至12月份止,自8月份开始至12月份止,劳务公司或专业作业劳务公司通过建筑劳务所在地税务局的自然人个人所得税扣缴终端,对通过农民工专用账户发放的7000元月工资履行全员全额申报农民工个人所得税,每人每月申报个税60元【(7000-5000)×3%】。这部分个税由劳务公司承担。
(3)如果农民工的月工资收入为每月8000元,则农民工在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只工作3月而离开的情况下:即从3月份开始到5月份共3个月的工作时间,实际发放的月工资8000元,每月都是零申报个税。
(4)如果农民工在当年6月份入职于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且在5月份之前没有在任何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就职或者6月份的工资收入是农民工在当年首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则月工资收入为7000元、8000元的农民工,在建筑企业或劳务公司工作到12月份都是零申报个人所得税。
但是需要农民工本人签订“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作薪金所得声明书”(范本格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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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肖太寿博士说税
税务管理如何为企业创造价值?
1.提高税务遵从度,避免税务处罚:避免因罚款、滞纳金、补缴税款造成了资金损失,避免声誉受损造成的无形损失。
2.主动的税务策划,降低税收负担:不同的法人主体,享受的税率所得税税率不同;业务流程优化,充分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主动争取政府补助;递延纳税icon;盈余管理享受阶梯性税收优惠……
3.税务合规提升企业形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第三条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这个公告透露了两个重大信息。
一是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也就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增加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具模块,和成品油一样,以后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是除了二手车交易市场以外,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都可以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前提是要先进行系统升级,在增值税发票新系统中增加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模块。
二手车交易主要通过两种方式进行。
一是交易行为在买方与卖方之间发生,汽车直接从卖方过户到买方,资金也从买方直接转移到卖方,二手车交易市场在中间提供经纪代理服务。二手车交易市场根据收取的交易佣金作为提供经纪代理服务的收入,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纳税,一般纳税人按照6%的税率纳税。
二是交易进行了两次,即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二手车并出售。二手车经销企业先将二手车从卖方过户到自己名下,然后进行出售,将二手车过户到买方手中,赚取中间的差价部分。这种情况与第一种情况是有本质区别的,二手车的收购和出售是增值税货物销售应税行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都应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综上所述,
仅仅从事二手车交易经纪代理服务的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等纳税人按照收取的佣金按照经纪代理服务进行申报纳税就行了,小规模纳税人3%,一般纳税人6%。而二手车经销企业收购二手车再销售的应按照销售旧货进行申报纳税,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都应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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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魔都上海传来大消息,多家劳务公司和人力公司被查,清一色的罚款+移送司法机关,不难看出劳务公司一直是稽查重点,也是虚开的重灾区,一查一个准!
多家劳务公司被查
虚开发票正严厉打击
1、上海xx劳务有限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23年02月04日至2023年05月02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对外虚开普通发票1827份,票面额累计16654.13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2、上海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23年07月04日至2023年03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对外虚开普通发票51份,票面额累计434.48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3、上海xx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23年07月19日至2023年03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对外虚开普通发票307份,票面额累计2768.11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0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4、上海xx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23年01月01日至2023年09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共计100份,金额999.77万元,税额159.96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5、上海xx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经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2023年06月19日至2023年09月30日期间,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对外虚开增值税销项发票100份,金额996.98万元,税额169.49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已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决定,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多家劳务公司和人力资源公司被税务稽查,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
目前劳务派遣行业成为虚开发票的重点行业,其中这里边好多发票流向了建筑企业,充当建筑公司的人工成本,无形中给建筑企业带来了非常大的隐患。
在这里小云给大家两个提醒:
提醒一:好多劳务派遣公司利用税务上允许的差额征税政策,虚构成本中的人员工资、人员社保及福利等,而且根本并没有实际人员、也未申报个税和缴纳社保,最后造成巨额增值税和所得税的流失。
提醒二:再就是有的企业100名人员,竟然全部属于劳务派遣,占比100%,导致用工单位劳务派遣过来的人员占比过大,违反了规定。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22 号)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什么是劳务公司
劳务派遣服务接受方应注意的问题
劳务公司顾名思义就是:
从事劳务派遣业务的公司,劳务公司本身就是直接雇佣工人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
在这里大家要和中介区分开来,这两者有点像但是中介公司只是把工人雇佣作为经营活动对象和内容、不雇佣所中介的人员。
这两者之间明显的区别是:一个是直接雇佣工人、一个是把工人介绍给其他需要用工的单位。
那作为劳务派遣服务的接受方我们应注意什么问题呢?
(一)小型微利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应计入本企业从业人数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二)接受劳务派遣用工所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情形可计入工资薪金总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情形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
情形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
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三)符合规定情形支付的外聘研发人员劳务费用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第一条规定: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人员人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因此,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可以作为人员人工费用进行加计扣除。
临时工需不需要缴纳社保?
劳务派遣用工需不需要?
今天说这个问题呢也是很多人都在咨询,社保划为税务征收,很多人未临时工和劳务用工犯了难,今天就分情况跟大家讨论讨论
1、与临时工存在聘用关系,双方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若临时工与企业:
(1)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2)按月定期支付报酬。
企业需要按照“工资薪金”给临时工发放报酬,同时需要帮临时工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
举例来说:公司的保洁、保安人员,虽然这个岗位人员变动性很大,但是如果公司平时就固定存在这个岗位,并且员工参加单位的考勤、服从单位的规章制度管理。
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存在实际雇佣关系并且有一定连续性,应该按照工资薪金处理,并且需要给这些员工缴纳社保,当然如果这些员工已经其他单位交过一份了,就不需要再重复交纳。
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应作为工资薪金,准予在税前扣除。
企业雇佣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也属于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范畴。
2、与临时工不存在聘用关系,临时工提供劳务,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
如果临时工与企业:
(1)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2)没有与单位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3)只是提供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并按次支付报酬。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
比如:企业办公室等房屋装修,请来的粉刷工,油漆工,搬运货物临时找来的搬运工,企业一般是不会固定设置这些岗位,员工提供的也不是连续性的服务,这类员工提供劳务需要去税局代开劳务发票,企业凭劳务发票入账,个人所得税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缴纳。
劳务费虽然也是人工费用,但是和工资薪酬分开。劳务费的金额是不作为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和工会经费的基数的。
3、被劳务派遣员工
被劳务派遣的员工的社保应该由谁缴纳关键要看当初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合同是如何签订的。
如果合同中约定用工单位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单位劳务费,由劳务派遣单位支付给被派遣员工工资,并且缴纳社保的,那么该情形下用工单位与被劳务派遣的员工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也不需要承担社保,并且如果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应该由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可以一旁协助。主要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可以和用工单位协商赔偿事项。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政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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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要进行税务报道,以及领取开票软件与发票等,我们要如何操作呢?
跟着小屋一步步走下去吧!
01税务报道
♥领取营业执照以后,在电脑上登录电子税务局,输入企业税号,会自动弹出登录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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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要登记的内容,一般系统会自动选择内容,我们要核对一下有无遗漏。带*的地方是必须填写的内容,我们要仔细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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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需要下载地方税务的app,进行实名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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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增加票种核定
♥税务报道完成以后,需要返回登录页面,重新进行登录。登录进去以后,需要设置登录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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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主页面选择发票套餐,填写相应的信息,选择需要的发票票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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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发票票种有四种: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增值税普通发票
③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④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根据企业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发票。
♥提交内容并等待审核,接下来就可以去税务大厅了。
03领取开票软件与发票
♥办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税务大厅领取ukey与发票。
税务人员会为企业增加购票人员,一般来说,需要购票人员的身份证。
♥注意:如果法定代表人以前的企业是异常的,那么新办的企业不能进行税务报道。♥
好了,以上就是小屋的分享了,你们都了解了吗[来看我]
想必大家对军人都会有一种崇拜的精神,有一句话说的特别好就是“哪有什么岁月静好,只是有人替你负重前行。”既然绝人为我们做了这么大的牺牲,那么当他们退伍的时候,想要走上创业这条路的时候,难道国家会袖手旁观吗?当然不会,还是会有好多政策给到军人的。
这些政策快点记下来给兵哥哥:
(一)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从事开发荒山、荒地、荒滩、荒水的,从有收入年度开始,3年内免征农业税。
对从事种植、养殖业的,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种植、养殖业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
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和相关技术培训业务以及家禽、牧畜、水生动物的繁殖和疾病防治业务的,按现行营业税规定免征营业税。
(二)报考成人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投档总分可增加10分,其中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投档总分可增加20分;具有本科学历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予以复试或录取。
(三)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外,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凭《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3年内免交下列费用:
①工商部门收取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②卫生部门收取的民办医疗机构管理费;
③劳动保障部门收取的劳动合同鉴证费;
④省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涉及个体经营的登记类和管理类收费项目;
⑤其他有关登记类、管理类的收费项目。
(四)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经济实体,经营资金不足时,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证》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商业银行应优先予以信贷支持。
虽然政策不是很大,但是也为军人生了不少钱,如果您是军人又想创业记得找西格集团。
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遗失登报怎么办理
我们的企业一般都是要在当地的工商局以及税务部门进行登记的。因为我们的企业需要在这些相应的部门进行登记备案,企业在社会上才能够正常的进行经营与发展。不然我们的企业就相当于无牌企业。这样的话对我们的企业来说,其实是很不好的。同时也是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对,我们一定要做好企业的登记。保管好我们的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这样对我们来说就是一种正常的范围经营。我们也是在法律范围内进行合理化的发展以及经营自己的业务。
当然如果不小心,我们把这个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丢了。那么我们一定也不要着急。我们去找当地的工商局和税务局进行登记备案,并开具相应的遗失声明。同时我们要找到当地的报社。让报社的工作人员帮我们进行发布相应的信息。提供一下我们企业的营业执照,包括个人证件以及相关部门开具的遗失声明,就可以进行登报了。我们一定要保证信息的准确性以及安全性。
打开手机微信小程序,输入登报点点,选择相应的格式进行填写,就可以实现在线登报了。方便快捷,容易上手。
公司注销一般多少费用
很多公司经营不善、没有业务等原因都会选择进行公司注销,因此公司注销一般多少费用就是这些企业必须考虑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公司注销一般多少费用。
企业自己跑注销流程:
公司注销的费用跟公司的状况有关系,如果公司税务和工商都正常的话,一般都是一千多左右就能注销,如果税务或者工商有异常的话,根据异常或者税务难度增加一定的费用。
当然如果你自己去跑完注销公司的整个流程的话是不需要任何费用的,如果有罚款的话自己交一下罚款就行,别的就没什么费用了。
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注销:
委托代理公司进行处理和企业自己处理的费用差别就在于代理公司的服务费,其他的比如罚款之类的也都是一样的,代理服务费的高低跟公司具体的税务状况和工商状况息息相关,如果税务和工商正常,代理服务费价格就低,反之价格就会越来越高!
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自己处理还是委托代理机构处理,注销的费用跟公司是否正常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想要降低注销费用的话,还是要确保公司正常的经营和记账报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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