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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浙江(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8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国家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国家税务浙江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国家税务浙江

【第1篇】国家税务浙江

浙江税务app是一款便民利民的在线税务办理软件,界面上的功能虽然不多,但是都非常实用,操作也简单易懂,为市民提供在线办税、在线缴税、税务发票办理、发票申领等功能,满足用户的使用需求。软件支持用户在线实时查询发票的真伪,能够保障用户的权益,线上即可了解税务的更多详情,不需要每次都跑税务厅办理。能够有效地为市民办实事,节省办理业务的时间,不需要排队,掌上轻轻松松就能快速办理,还有很多有关的税务信息也会及时为你推送,方便你查找和了解。可以查询国家最新的税务规则,税务计划等最新动态,实现税务申报、缴税、发票查询等服务,操作也非常方便,用户还可以进行在线预约,让税务办理得更加的便捷和高效,该软件仅适配安卓系统手机,其他品牌的手机可能会安装失败,感兴趣的朋友欢迎下载体验。

软件特色

1、纳税申报提供小规模纳税人在征期内进行掌上申报增值税。2、办税日历通过日历形式,展示每个征期申报缴款期限3、发票查询通过发票 代码和号码查询浙江省国税系统监制的所有发票流向信息。4、办税指南提供涉税事项业务办理流程及办理事项应提供哪些资料的查询。5、税款缴纳提供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之后的税款扣缴及扣款情况查询。

功能介绍

智能客服服务: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向智能客服提出来即可。拥有办税地图:当到税务局办理税务事务的时候可以根据地图找到窗口。详细办税指南:在办税之前可以先阅读指南了解流程就能节省很多的时间。推送税收新闻:用户可以在此阅读浙江省的最新税务新闻和通知公告与政策法规。查询速度飞快:在进行公共税务查询和个人税务查询的时候可以超快得到结果。网上便捷办税:用户在此可以进行税务登记、税务认证和办理发票业务和体验优惠办理服务。支持视频点播:在线可以自行点播想要了解的税务科普视频与其他视频。

软件亮点

办税日历:管理员再也不用担心我逾期申报了纳税证明开具:电子红章再也不用跑税务局盖章一键零申报:24小时掌上办税,不用再去国税局发票代开:二维码拿到窗口扫一扫,分分钟出票办税进度:线上就可以快速查询自己的办税进度预约办税业务:用户可以一键快速预约,非常方便

转载地址:http://www.32r.com/app/113637.html

【第2篇】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软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白城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紧扣“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主题,先后深入到白城汇众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白城市巡航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开展车辆购置税网上办理业务宣传活动。

活动中,第二税务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向4s店分别发放了《电子税务局车辆购置税业务操作指引》和《吉林移动办税系统app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操作指引》宣传资料,详细介绍了在电子税务局和手机app客户端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的具体操作流程,解答了4s店工作人员遇到的实际操作问题,方便他们为购车人进行操作指导。

据了解,此次活动在实践中总结了便民利民的措施方法,进一步了解了纳税人的需求,提高了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记者 姜宁 报道)

【第3篇】江苏省国家税务总局

税贸通导读:

新版电子税务局上线!爱(hen)操(luo)心(suo)的小编赶紧奉上查询发票的最新操作~~

首先是网址:http://etax.jsgs.gov.cn/

注意喽:本省纳税人、外省纳税人,无需登录,都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发票查询功能查询发票!

第一步

打开电子税务局页面,无需登录,点击“公共服务”

第二步

选择“发票查询”

“发票查询功能”提供两类发票查询:

一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开具的通用机打普通发票(以下称为:网络开具普通发票查验)

二是通过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以下称为:增值税发票查验)

网络开具普通发票查验说明

功能介绍:

1、可查验使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网上开具的通用机打平推发票

2、可以查验的时间范围:

(1)可以查验最近1年内开具的发票

(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

3、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验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24小时后再进行查验操作。

查验结果说明:

1、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则显示相关的发票详细信息(如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则在查验结果中显示“作废”标识)。

2、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则显示查验不一致的结果信息。

3、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无法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查到,则显示查无此票的结果信息。

发票查验时需要输入的相关内容。

增值税发票查验说明

功能介绍:

1.为保证查验速度,查验平台目前暂支持1年内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于次日进行查验。

3.可查询发票类型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操作说明及常见问题:

点击页面上方“常见问题”、“操作说明”,并请仔细阅读:

注: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

决定联合开展打击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两年专项行动

来源:苏州税务服务号

如有侵权,请原作者与小编联系。

【第4篇】北京市国家税务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实行综合申报的公告》的解读

一、为什么要实行综合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0〕1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决定实行综合申报,即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合并申报并缴纳税款。

综合申报是进一步减少报送资料、优化申报流程、服务纳税人的重要举措,也是转变税收征管方式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体现。

二、关于税种综合申报渠道

纳税人可通过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入综合申报模块进行申报。纳税人还可根据办税习惯,选择使用原单税种申报模块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申报。

三、关于纳税期限

为减少纳税次数,《公告》明确,印花税可按季或者按次计征。原实行按月计征的纳税人调整为按季计征,纳税人应当于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已完成所属期为2023年7月、8月申报和缴纳税款的原按月计征印花税纳税人,在10月征期进行综合申报时,只申报所属期为9月的印花税并缴纳税款。对与本公告规定不一致的文件条款中“按月”申报缴纳的方式予以废止。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半年计征不变。在10月征期进行综合申报时,申报所属期为7月—12月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并缴纳税款。

土地增值税按季度计征不变。在10月征期进行综合申报时,申报所属期为7月—9月的土地增值税并缴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预缴)按季度计征不变(综合申报主要适用企业所得税按实际利润额按季预缴的查账征收企业,暂不涵盖按月预缴企业、核定征收企业和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在10月征期进行综合申报时,申报所属期为7月—9月的企业所得税(预缴)并缴纳税款。

四、关于《公告》施行时间

本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5篇】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验平台

税务ukey电子发票开具步骤:

1.配置版式文件服务器信息

2.获取邮箱smtp授权码

3.完成“目录设置”操作

4.正常开具电子发票

5.安装ofd格式阅读器查验真伪

第一步:配置版式文件服务器信息1

① 比如上海地区服务器地址:skfp.shanghai.chinatax.gov.cn,端口9008

② 邮件发件箱地址:企业发送邮件使用的邮箱地址;

③ 发送邮件服务器地址及端口:是自动获取的;

④ 邮箱smtp授权码:用户登录第三方客户端的专用密码(下面有流程)

2如何获取邮箱smtp授权码:

① 进入qq邮箱,设置-账户

② 下拉到下面,pop3/smtp服务:开启

③ 验证用户信息,按照提示进行

④ 验证通过,复制授权码(不要空格)填入开票软件

第二步:完成“目录设置”操作

① 在桌面新建三个新文件夹(备份、导入、结果)

② 电子发票填开页面-目录设置

③ 分别选择刚刚新建的,对应路径文件目录,保存即可

第三步:正常开具电子发票

开具完毕,可选择发送邮件

可选择下载到本电脑

第四步:安装ofd格式阅读器,自行查看电子发票

方法一:百度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通过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xgxz.html 找到“ofd电子发票阅读器”,自行下载安装即可。

① 用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看电子发票,鼠标停留在国家税务总局红章区域内-鼠标右击-验证。

(无发票章,正常)

② 显示:该签章有效!证明此发票有效。

以上就是税务ukey开具电子发票流程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1月17号

【第6篇】厦门国家税务

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企业税收调查工作已正式开始,小编为大家准备了详细的填报指南,请紧跟小编步伐走进2023年全国税收调查吧!

一、填报对象

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全国税收调查的对象由重点调查企业和抽样调查方式选取部分企业参与调查,被选中的企业将会收到主管税务机关的通知。

二、填报时间

税收调查填报工作从8月底开始,一直持续到9月中旬为避免数据报送导致的网络拥堵,建议尽早填报。

三、填报方式

(一)浏览器选择

由于应用兼容性问题,请确认使用的是ie浏览器进行填报。

(二)登录方式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辅助信息报告”--“税收资料调查企业数据采集”--“在线填报”。也可通过厦门税务局电子税务局登录或搜索“税收统计调查数据采集”模块填报税收调查数据。

如果是第一次使用本系统或报表插件需要升级时,系统会提示自动下载并安装插件。插件正确安装后,系统就会在新的ie窗口中打开报表。

四、填报内容

税收调查共需要填报四张报表,分别是信息表、调查问卷表、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请依次填写上述报表,避免出现逻辑关系错误。

其中,企业表、货物劳务服务表填报2023年度累计数据,税收申报数据请根据所属期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各类申报表中的累计数据填写,已缴纳税收数据根据2023年度实际缴纳数据填报;调查问卷是为了解企业2023年上半年生产经营状况、对税费优惠政策感受、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及对2023年下半年生产经营的预期,均为选择项。请按照指标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地填报调查。

为减轻您的填报工作量,本年度上线了征管数据自动取数功能,在信息表和调查问卷表填报完毕后,点击填报页面中的【读入征管数据】,即可读取申报数据,数据读入后,请进行核实,对错误数据进行修改并补充缺漏,如职工人数等。

五、填报计量单位

税收调查报表的货币金额单位为千元,油、气、电等消费类指标单位分别是万标立方米万千瓦时

六、注意事项

1.“信息表”一般情况下所有调查企业都应为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2.除非独立核算的非法人企业外,所有调查企业的必须填写“企业表”以下划型用指标:“营业收入”、 “资产年初数”、 “资产年末数”、 “年初职工人数”和“年末职工人数”。

3.“货物劳务服务表”原则上要求调查企业的所有货物、劳务和服务,包括免征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的货物或劳务,有关指标应与“企业表”相关栏次金额相符合。如货物劳务服务表第8列“本年内销货物劳务服务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应与根据企业表第2行、第3行和第5行的填报口径分别按货物、劳务或服务分析计算填列。按照税率的不同来确定货物劳务产品代码,如果是同一税率的产品尽量合并在一起填写。

【第7篇】国家税务app

个人所得税app,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税收管理、个人所得税申报系统手机应用。个人所得税app除了可以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专项附加扣除各项目申报、修改等操作外,还开发了一些非常实用的功能,今天为您推荐八种常用功能,快快收藏哦~

一、收入纳税明细查询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可以明细查询到预扣预缴环节申报的纳税人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综合所得的收入情况。

此项功能主要来自扣缴义务人申报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和纳税人申报的《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中“收入”字段。按照相关申报表填写要求,“收入”栏次填写扣缴义务人实际支付或者纳税人实际取得所得的收入总额。即人们常说的不扣减任何费用、扣除项目的“毛收入”,不包括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也不包括不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范围的收入。

操作流程: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常用业务”中“收入纳税明细查询”进入;选择纳税记录年度,并选择所得类型即可。

另外,从首页点击“我要查询”进入,点击“申报信息查询”中的“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也可进行相关内容操作。

二、税收优惠备案查询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可以查询个人享受税收优惠备案的情况。

操作流程:从首页点击“我要查询”进入,可以看到“备案信息查询”中的三项税收优惠备案查询项目,包括:天使投资个人所得税抵扣备案查询、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分期缴纳备案查询、税收优惠备案查询(已备案的其他税收优惠事项查询)。

三、发现信息冒用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可以查询个人信息是否被其他单位冒用。

操作流程:1. 如果是纳税人曾经任职的单位,可在个人所得税app右下角“个人中心”(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个人信息管理”)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曾经在职”,填写离职时间等补充说明后,点击“提交”,申诉状态变为已处理。

2. 如果是纳税人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个人信息管理”)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申诉类型选择“从未在职”,填写补充说明点击“提交”后,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申诉提交后,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相关任职受雇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的消息提醒反馈,也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异议处理查询”进行查看,敬请留意。

四、个人所得税信息通知

个人所得税app右上角有通知项目,当无未读消息时,右上角无数字显示;当未读消息大于等于1条且小于等于99条时,右上角显示对应的消息数字;当超过99条时,显示“99+”。消息展示只有标题的列表页,点击标题后进入详情页,消息区分为已读和未读两种。

五、开具纳税记录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可以开具纳税记录。

操作流程: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进入“我要办税”模块,在“证明开具”项目中点击“纳税记录开具”。

纳税记录可以验证:

(1)通过手机app扫描右上角二维码进行验证;

(2)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输入右上角查询验证码进行验证。

六、票证查验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可以进行多种税种票证的真伪查验。

操作流程:1.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进入“公众服务”模块,点击“票证查验”项目。2. 通过首页右上角“扫一扫”功能进行查验。

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查询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可以查验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信息,包括信用积分、机构人员数、当年服务户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多项信息。

操作流程:打开个人所得税app,点击进入“我要查询”模块,点击“其他查询”项目中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查询”。

八、税务咨询

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可以进行纳税咨询,也可以查询税务相关热点问题。

操作流程:1.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右下角“个人中心”进入,点击“我要咨询”项目。

2.个人所得税app首页点击“公众服务”模块进入,点击“热点问题”项目,可以进入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查询税务相关热点问题。

来源:每日税讯、小陈税务、中国税务报新媒体丨综合编辑

责任编辑:于燕 、宋淑娟(010)61930093

【第8篇】国家电子税务

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释放更为明显的改革红利、构建更加惠民的服务格局,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税收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是2023年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

今年以来,各地税务机关坚持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所需所急所盼,推出更具成效的便民实招,持续打造税务系统优质服务品牌,不断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上海:“电子亮证”助力实名办税迈进“无证时代”

日前,上海卓南自动控制技术有限公司的李萍在不经意间成为全市首位使用“电子亮证”办税的办税员。当天,李萍在办税时发现自己忘带身份证,正当她要回去取证件时,税务人员告诉她,只要打开手机里的“随申办市民云”app,出示其中的二维码,就能办理业务。“大热天里少跑一趟,太好了!”她高兴地说。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征管科技处副处长陈杰向记者介绍,自实名办税制度推行以来,企业办税员携带的相关证明材料已大幅减少。目前,办税员在办理发票领用、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等13个常用事项时,出示身份证原件进行查验即可。近期,上海市税务局又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市大数据中心等部门,将税务信息系统与“随申办市民云”app全面对接,在全市范围推出了“电子亮证”办税服务,进一步简化纳税人实名办税时的身份证明过程。

“如今,纳税人前来办税时,只需要打开‘随申办市民云’手机app,出示本人电子身份证的二维码,税务人员扫描后,现场拍摄纳税人影像,传入市政府多源认证平台进行实时比对,一旦比对通过,即视同出示身份证原件。这样一来,纳税人即使不带身份证也能办理实名办税相关业务,可以说实名办税迈进了‘无证时代’。”陈杰说。

帮助李萍完成“电子亮证”办税的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松江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干部朱琪告诉记者:“我们了解到,这位办税员过去为了查询公积金和养老金,已注册过‘随申办市民云’手机app,并绑定了身份证信息,于是马上引导她使用‘电子亮证’功能,电子身份证二维码扫描比对成功后,很快就办完了业务,全过程十分方便快捷。”

据了解,“电子亮证”功能已在23个办税事项中得以运用,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不动产证等日常使用频率较高的证照均可使用“电子亮证”。

广东:自建代开电子发票平台正式上线

“哇!动动手指,就能轻松在手机上取得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了。”来自广州的舞蹈老师钟女士“尝鲜”代开电子发票后表示,“我经常会被一些单位临时聘请教授舞蹈,以前都需要本人到办税服务厅代开发票。现在好了,在手机上代开发票,全程不到5分钟,再也不用跑税局了!”

按照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针对纳税人代开普票“最后一公里”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创新自建了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代开普票迈向了“线上申请+自助缴税+自助出票+自动推送”全程自助新模式。经充分试点验证,该功能已于7月底正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上线。

“一次都不用跑”,全流程“一气呵成”

代开发票一直是办税服务厅的高频业务之一。据统计,2023年广东省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票共213.67万份,自然人必须上门才能领取纸质发票,流程繁琐,耗时较长。因此,纳税人和税务干部都对提升代开发票业务效率有迫切需求。

针对代开发票存在的痛点,广东省税务局于今年3月份开展了网上代开电子发票项目建设,代开发票申请、多渠道缴税、电子发票开具以及版式文件生成、发票推送及下载等全流程均自主创新开发,无须依赖第三方电子发票平台。经记者实测,申请、缴税、开票全流程一气呵成,自然人足不出户代开增值税发票成为了现实,大大节省了纳税人的时间成本。

“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技术创新,结合支付宝、微信、云闪付等第三方快捷支付,真真切切将代开票由线下的排队等候转化为线上的‘零等待’,有效促进了征纳双方‘双减负’,实现了办税效率‘双提升’。”广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介绍。

办税智能化,提升信息管税能力

据了解,广东省税务机关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具有三大便利:

系统“智能审核”,实现代开发票申请的商品品目及税率自动配比审核,无需税务人员干预,代开发票精准高效;

系统“自动预警”,对代开发票相关参数系统实时监控,促使代开票各环节合法合规,降低涉税风险。同时应用实名认证、加密防伪等技术,确保发票数据真实完整、不可篡改、保密性强;

信息“绿色共享”,信息管理高效便捷,纳税人代开票资料自动电子归档,发票数据统一存储,既保障了代开票数据安全规范,又可随时随地下载使用,节省资源。

广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负责人表示:“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不但实现了从‘线下窗口办’到‘线上智能化’,还完善了业务风险规则,提升信息管税能力和服务水平,产生了‘1+1>2’的倍增效应。”

湖北:办税“4+1”,多种办税缴费方式任你选

“适合的才是最好的!”前不久,随着国家税务总局咸宁市咸安区税务局办税视频监控中心的投入使用,咸安区税务局以“车购税远程办税自助办税点+24小时自助办税点+不动产登记交易一窗联办点+云智能自助办税厅+实体办税服务厅”为载体、以办税视频监控中心为平台的“4+1”办税新体系初步建成。新体系的推出,方便纳税人自由选择最合适的办税、缴费方式。

定点办,只需跑一次

为了彻底解决纳税人办理部分专项业务“多头跑、反复跑”的问题,咸安区税务局整合资源,打破银行、交通、税务和保险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在咸宁恒信汽车城和咸宁南汽车城设立2个车辆购置税远程一体化服务点,在4s店实现购车、抵押、贷款、缴税和上牌“一条龙”服务,整个过程只需10分钟,纳税人无须前往办税服务厅。

与此同时,该局进驻区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开辟业务联办便民窗口。该窗口统一受理不动产登记及房屋交易等相关业务,对现有办税服务厅的办税人群进行分流,实现“一窗受理、集中服务”,有效缓解了全区房产交易业务急速增长带来的办税压力。

据统计,仅车购税一项业务就分流纳税人38.5%。

就近自助办,有空您就来

“有了实体和自助两种办税服务厅,以后办税可以自由选择,再也不受时间限制了!”近日,一家代账公司的会计小李说。

据了解,为了方便纳税人随时办理一些简单业务,咸安区税务局利用现有资源,在实体办税服务厅旁边建立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该局在厅内设置3台自助办税终端,方便纳税人随时办理纳税申报、发票领用、专票代开等多项业务。

今年3月底,咸安区税务局云智能自助办税服务厅投入使用。该厅配置云桌面电脑15台、自助办税终端13台,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其清晰的功能分区、崭新的办税设备、人性化的服务,给纳税人和缴费人带来全新的办税缴费体验。纳税人和缴费人通过智能办税服务厅可以办理发票领用、发票代开、纳税申报和医保缴纳等多项业务,完成单项业务只需3分钟,大大缩短了办税时间。

“尤其是走进云智慧厅大门时,系统进行人脸识别和身份验证,让人办税很有安全感。”来自巨宁森工的会计陈会东难掩兴奋之情,“网络申报、刷卡缴税、自助领票,所有业务一气呵成,全程只需几分钟。”

现场办,专业团队效率高

咸安区税务局加强实体办税服务厅建设,在实行“一窗通办”的基础上,根据业务难易程度、所需时间长短将办税业务划分为简事快办、难事专办、综合通办等类型,并按各自业务量大小划分相应功能区域,如注销专窗、纳税人登记“套餐式”服务等,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化服务。

同时,该局配备有专业的导税团队,为纳税人提供资料预审和咨询辅导服务。他们对符合自助办理条件的,直接引导至终端机或自助办税区办理;对资料齐全且必须在窗口办理的,则安排其取号等候,确保纳税人一次办理完毕;对资料不齐全的纳税人,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资料,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容缺办理服务,为纳税人尽可能地提供最大便利。

【第9篇】国家税务局发票证明

来源:法律人那些事

我们一般认为:“发票是啥?发票是以票控税的产物,其和钱收没收到完全没有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也是先开发票后收款,开了发票并不能代表收取了款项。但是,在最高院判决的一起合同纠纷中,却让我们大吃一惊!

案情回顾

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对新疆创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讼称:2000年7月31日,双方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的开、竣工时间、施工范围、工程款的给付及违约责任等都作了明确约定。合同签订后,南通二建依约施工,创天公司却违约不按时支付工程款,双方又多次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变更付款方式,但创天公司仍不履行付款义务,导致工程多次停工,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请求给付工程欠款并赔偿损失。

创天公司答辩称其中一笔244万元款项已经支付,有南通二建出具的发票为证;而南通二建认为2001年6月12日支付工程款244万元与事实不符,该244万元是创天公司与南通二建协商准备付款,并要求南通二建先出具发票,南通二建于2001年6月14日开具了发票并交付给创天公司,但创天公司既未付款也未退还发票。

一审新疆高院认为:发票只是完税凭证,不是付款凭证,不能证实付款的事实,也不能证实收取款项的事实,付款方付款后应当索取并持有收据,以证明收款方已收取该款项,创天公司辩称现金支付244万元,又无收款收据证实南通二建已收取该款的事实,创天公司也未提供其他财务凭证或收据等证据印证已付款的事实。故创天公司仅依据发票主张已付工程款244万元的理由不能成立,不予支持。

争议焦点

讼争工程的欠款数额如何确定?

法院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在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相同的情况下,对上述事项的观点是:双方争议的244万元应当认定为创天公司已经支付南通二建。创天公司持有南通二建为其开具的收款发票。发票应为合法的收款收据,是经济活动中收付款项的凭证。双方当事人对244万元发票的真实性没有提出异议,创天公司持有发票,在诉讼中处于优势证据地位,南通二建没有举出有效证据证明付款事实不存在。一审法院认为发票只是完税凭证,而不是付款凭证,不能证明付款事实的存在,曲解了发票的证明功能,应予纠正。

观点分析

在这个案件中,最高院和新疆高院在查明事实阶段完全相同,但对支付款项是否存在做出了截然相反的认定:新疆高院认为创天公司主张已支付款项,但没有相关转账或现金支付的证据证明,因此不予认定;而最高院认为创天公司持有发票,而南通二建没有举出相应反证证明对方未支付,因此认定已支付。这里就必须讲到发票的功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看看,发票不是纳税凭证,而是收付款凭证!

惊人结论

oh my god?最高院认为:发票居然是收款证明?!!!真如此,现实中企业可能就会陷入一个两难的境地:先给票,如果对方事后不付款,存在法律风险;不给票,对方又坚决不付款。肿么办?

莫慌,真相在这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12)8号】第八条规定如下:

“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对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进行了详细的释义,总结如下:

第一,增值税专用发票与普通发票在买卖合同中的地位是被区别对待的。这是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是购货方纳税义务和进项税额的合法凭证,对于增值税的计算起着重要的作用而决定的。其本身只是交易双方的结算凭证,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的可能性,并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的必然性。而普通发票在市场交易中的功能之一是收付款凭证,因此对收付款行为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

第二,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作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仅是付款的记账凭证,是买受人付款的依据,但不是付款的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只表明买卖双方商品成交,而不能证明买受人已经付清所有货款。仅凭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证明标的物已经交付,也不能证明货款已经支付。

第三,关于普通发票的证明作用。对于普通发票来说,买受人以普通发票证明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存在一个前提,即“合同约定或者当事人之间习惯以普通发票作为付款凭证”。另外,《解释》也从反方面进行了规定,即“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正确结论

一、对于增值税专票,仅是付款的记帐凭证,既不能证明标的物已经交付,也不能证明买受人已经付款。

二、对于普通发票,在有合同约定或当事人之间交易习惯存在的前提下,可以作为买方已经履行付款义务的证明。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通过上面的案例分析,大家发现虚惊一场。但是,为了防范可能的道德风险那么,编者试着给大家一些建议吧:

1、完善合同,这是我的第一个忠告。如果对方要求先给票再付款,务必将其写入合同条款中,一旦发生纠纷,该付款条件条款完全可以作为“发票不代表付款”观点的有力证据。这也是最好的解决方式。

2、如果合同没有这个条款,那只能退而求其次:在每次给付发票时,请对方在发票签收单上写上“给付发票时款项尚未支付”并由对方签字或盖章吧。

当然了,这种官司未必每个企业都会遇到,最高院的判决也未必代表着所有的基层法院的意见,毕竟中国不是判例法国家,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总之,风险只是风险而已,只是存在发生的可能,但至少大家还是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吧。

【第10篇】国家税务陕西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围绕中办、国办印发的《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结合“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了包括“重点项目税务管家服务”“15分钟自助办税圈”等10大类30项103条具体措施,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

可视化办税云税通

“到2023年,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针对《意见》中提出的一系列开拓性的改革举措,陕西税务部门正在稳步推进。

例如,在西安,税务部门吸纳移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创新推出了“便民办税一线通”“可视化办税云税通”“政策落实税费通”的“三位一体”服务方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了“始于宣讲答疑、精于业务办理、终于政策落地”的全链条办税服务体验。

作为落实《意见》的创新举措,陕西省税务局目前正在积极探索建立以智能咨询、智能办税为主的“秦智税”税企交流互动渠道,推动实现随问随办、未问即办的“问办查评”全流程高效互动服务,切实提升办税缴费问题解决的针对性和及时性。

安康市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工作联席会

加强智慧税务建设,离不开税收大数据的支撑。在安康,税务部门主动融入全市“智慧治理”新模式,提请市政府搭建安康市财税信息共享平台,涉及全市近40个成员单位的数据,系统自动匹配数据到相关纳税人,税务部门通过系统即时对涉税信息进行甄别、分析研判和利用,实现了数据管理和应用的体系化、智能化。

针对《意见》提出的“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的要求,陕西税务部门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降低办税成本。已累计取消8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60项证明事项、140项报送资料,209个事项实现“以报代备”,152项业务实现“最多跑一次”,电子税务局单笔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缩至3分钟。

税务干部推广相关政策

在商洛,税务部门借鉴“码上办理”工作思路,推行税收管理员“一册三码”管理模式,推进税收管理员从管户向管事转换,成为纳税人分类分级管理和加强个性化服务的有益探索。

根据《意见》中提到的精准提供线上服务、持续优化线下服务要求,陕西税务部门丰富扩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42个税费种实现“一网通办”,“全程网上办”事项达到372项。依托省局12366热线,在西安市设立了21个“便民办税一线通”,在12个地市设立了“便民办税小呼中心”,满足不同区域纳税人缴费人的本地化咨询需求。

陕西省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大力发扬改革创新精神,将《意见》的贯彻落实与党史学习教育、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工作相结合,进一步降低征纳成本,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智慧的税费服务。

来源:新华网

【第11篇】国家税务查询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功能强大,各位纳税人、缴费人可以足不出户通过“我要办税”栏目办理各种涉税费业务。

“我办理的业务进度现在怎么样了?”

“我上几个月有没有缴纳税款?”

您知道吗?

厦门市电子税务局还有一个功能叫做

“我要查询”

足不出户就可以查询各类涉税费信息。

今天就为大家普及一下这里面包含的功能吧

一、登陆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二、点击“我要查询”

三、目前电子税务局支持“减税降费‘收益账’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发票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优惠信息查询”等18项查询功能。我们以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为例。

四、选择“申请日期起”和“申请日期止”,选择“办税进度”,包括“在办事项”、“办结事项”、“非正常终结事项”。这边我们选择“办结事项”,点击右上角“查询”按钮。

可以看到在8月26日和8月27日申请的发票票种核定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的审批两项业务,已于8月27日一早办理完毕。纳税人可以进行税控发行、发票领用、发票开具等一系列操作了。

五、我们再以“欠税信息查询”功能为例。

六、进入“欠税信息查询”模块,选择相应的“税款所属期起”、“税款所属期止”,点击查询,即可看到相应的欠税信息。

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功能强大,大家会用了吗?

end

【第12篇】国家税务江苏

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盐城市纪委监委消息: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四级高级主办薛振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党委纪检组纪律审查和盐城市监委监察调查。

薛振平简历

薛振平,男,汉族,1963年2月生,江苏盐城人, 1981年12月参加工作,1985年8月加入中国***,大学学历。

1981年12月至1984年4月,任江苏省盐城县大纵湖、义丰税务所办事员;1984年4月至1989年5月,任江苏省盐城市郊区税务分局办事员;1989年5月至1996年3月,历任江苏省盐城市税务局税政二科办事员、科员;1996年3月至1997年7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科副科长;1997年7月至2002年10月,历任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局长;2002年10月至2004年3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局长;2004年3月至2023年3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局长;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2023年3月至2023年9月,任江苏省盐城市地方税务局副调研员;2023年9月至2023年6月,任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副调研员;2023年6月起,任国家税务总局盐城市税务局四级高级主办。

【第13篇】国家税务总局饶立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国办函〔2022〕63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同意,现函复如下:

国务院同意建立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的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部署,为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经国务院同意,建立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实施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统筹数字经济发展工作,研究和协调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问题,指导落实数字经济发展重大任务并开展推进情况评估,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协调制定数字化转型、促进大数据发展、“互联网+”行动等数字经济重点领域规划和政策,组织提出并督促落实数字经济发展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数字经济领域制度、机制、标准规范等建设。

(三)统筹推动数字经济重大工程和试点示范,加强与有关地方、行业数字经济协调推进工作机制的沟通联系,强化与各类示范区、试验区协同联动,协调推进数字经济领域重大政策实施,组织探索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

(四)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网信办、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20个部门组成,国家发展改革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国家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或成员单位建议,可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其他成员主持。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机构和专家参与。

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部门和单位。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告党中央、国务院。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主动研究制定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提出工作建议,加强沟通协调,根据工作需要指导地方对口部门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推进相关工作任务,及时通报有关情况。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有关地方、部门和专家的作用,加强对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

林念修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副召集人:

曹淑敏 中央网信办副主任

王江平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成员:

钟登华 教育部副部长

相里斌 科技部副部长

杜航伟 公安部副部长

詹成付 民政部副部长

余蔚平 财政部副部长

汤 涛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姜万荣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徐成光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马有祥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盛秋平 商务部副部长

于学军 国家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潘功胜 人民银行副行长

谭作钧 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饶立新 税务总局总经济师

秦宜智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梁 涛 银保监会副主席

王建军 证监会副主席

【第14篇】国家税务总局客户端

内蒙古新版电子税务局实名登录方式上线了!

原创: ssdd 内蒙古etax

为了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提升纳税人网上办税体验度,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和规范实名办税的工作要求,内蒙古税务局在新版电子税务局系统推行办税人员实名登录方式,原自然人登录方式整合到实名登录方式中。小编现在向您介绍新版电子税务局登录渠道及实名登录流程。

一、注册及登录路径

1、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官方网站http://www.nmds.gov.cn或http://www.nm-n-tax.gov.cn,点击“电子税务局”。

2、登录网址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进入新版电子税务局。

二、注册及登录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新版电子税务局支持实名登录、账号登录和ca登录方式。

实名登录适用于做过实名认证的纳税人。

账号登录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ca登录适用于原地税使用ca盘的纳税人,下载ca控件后可使用ca盘进行登录。

注意:以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的纳税人,可办理自然人业务及已绑定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为方便纳税人,过渡时期纳税人可采用非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不需实名办税的业务,建议纳税人积极进行实名注册,采用实名登录方式办理业务

(一) 实名登录

已注册过原地税自然人网厅的个人,可直接实名登录,账号密码不变,无需注册。

1、用户注册

(1)初次登录的纳税人,点击【用户注册】,按照提示信息填写实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如图1—图4。

2、用户登录

(1)注册成功后纳税人可使用用户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登录

(2)纳税人还可采用支付宝登录。采用支付宝登录的纳税人,点击页面下方支付宝登录,打开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或输入支付宝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3、用户身份选择与切换

办税身份选择页面分为企业办税和个人办税两个模块:

(1)【企业办税】模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在企业办税模块中可自动带出企业信息。选择一家企业点击【企业进入】,可办理该企业相关业务。

(2)【个人办税】模块,可带出自然人信息,点击【个人进入】,可办理自然人业务。

(3)选择【企业办税】进入后,点击右上角可实现企业用户和自然人用户互相切换。

4、用户授权及授权审核方式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登录时自动绑定企业信息,无需申请授权。

其他办税人员需通过授权方可取得企业【办税员】权限

(1)企业办税人员申请授权路径:

①点击办税身份选择页面【企业绑定】,进入【我的企业】信息页面,点击【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

②以【个人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个人信息】—【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如图6

③以【企业身份】进入,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确认即可。

(2)企业授权确认:

办税人员提交授权申请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待确认】—【审核】,审核时可修改办税人员权限内容,点击同意授权即绑定成功,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7

(3)企业主动增加办税人员: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授权】—【新增授权】,输入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如图8

②办税人员确认授权,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办税】—【个人中心】—【我的企业】—【待确认】,点击【确认授权】,即成为企业的办税员,【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9

5、办税授权的权限内容:

(1)申报缴款:可办理申报、缴款、优惠信息备案等相关业务

(2)发票管理:可办理与发票相关的业务。如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其他业务:非申报缴款、发票管理相关业务。

(二)账号登录

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采用原登录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如图10。

(三)ca登录

纳税人可安装控件后点击【开始认证】进行ca登录。如图11

【第15篇】国家税务总局孙玉山

阔步行大道 改革再出发

——写在省级新税务机构挂牌成立一周年之际

“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拉开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历史大幕。

号角声响马蹄疾。全国税务系统踏上壮阔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之路,奔赴一场深刻改变中国税收治理的征程……

2023年6月15日,省级新税务机构集中统一挂牌。

2023年7月5日,市级国税局、地税局合并,集中统一挂牌。

2023年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

2023年10月25日,省市县乡新税务机构“三定”暂行规定全部落实到位。

2023年1月1日,新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新接收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社保费及非税收入平稳征收。

2023年3月底,金税三期征管信息系统成功并库。

2023年4月1日,增值税改革深入推进,减税效应大幅提升。

2023年5月1日,降低社保费率政策落地,缴费人负担明显降低……

跋山涉水一年间,新税务机构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工作的部署,锲而不舍开创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新税务机构的新局面,持续释放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利国、利民、利企、利税新成效。

党建引领改革路 服务优化再升级

这是共和国税收发展史上的一场重大变革。税务机构改革涉及两个层面、三种体制、四个层级、几万机构、百万税务人员、十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力度规模之大、涉及范围之广、触及利益之深前所未有。

面对这场历史性大考,税务总局健全党建机制,把改革作为强化党的领导的“检验场”。在党建引领下推动改革,在改革实施中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机制。组建联合党委,改设党委,优化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加强归口协调职能……在改革推进中,税务总局党委制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税务系统党的建设的意见》,推出40条措施,形成新的纵合横通强党建机制体系。

强化思想引领,把改革作为汇聚党的力量的“吸铁石”。改革涉及干部切身利益,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至关重要。税务总局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党组织前移思想政治工作关口,通过党支部会、群众座谈会等形式,深入细致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通过5条税务干部专线、“我为改革建言献策”栏目以及局长信箱等,共收到意见建议1700多条,对这些意见建议逐条研究分析,认真加以吸纳,切实将思想政治工作抓深抓实抓细,确保机构合、人心顺、队伍稳、改革进。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仅凝聚起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合力,而且规范统一了税收执法和服务,从根本上解决了办税“两头跑”、执法“两头查”等问题,使广大纳税人有真切的获得感。

在省级新税务机构挂牌前,税务总局将纳税服务部门列入先行整合的4个综合部门之一,确保服务融合先行一步;自2023年5月1日起,全国12366热线全部实现“一键咨询”,8546个办税服务厅实现“一厅通办”。

服务在改革中先行,力量向纳税人端下沉。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介绍,在改革过程中,省市两级设立纳税服务处和纳税服务中心,使资源配置向纳税人端和纳税服务一线倾斜;在县区级税务机关设立直属税务分局,打造综合纳税服务机构,实施扁平化、专业化、实体化运作。

一年来,税务总局推出优化税收营商环境10项硬举措,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改进优惠备案方式,提出“促进民营企业减税降负”26条具体措施,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出台4大类13项52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打出服务组合拳,解决办税痛堵难问题,切实降低办税成本。

各地税务部门有节奏、分批次推出了系列细化配套措施,覆盖了90%以上的涉税业务,同时广泛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前沿技术,不断创新办税服务,积极打造“智慧税务”,加速构建税收现代化服务体系。

在山东,烟台市税务局对内部流程进行重塑整合,使机构改革由“物理反应”过渡到“化学反应”,构建起一套涵盖十大功能区块的“智慧税务综合体”,为纳税人提供最快24小时退税、移动办税、智能辅导等8项全天候、零接触、全景式的办税服务。“如今在烟台市税务局一体化退税中心,申请的退税款24小时就能到账,比税务机构改革前,速度快了好多,企业的利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张裕葡萄酿酒销售有限公司税务主管张颖说。

烟台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郑舒东说,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不仅是两个机构的简单合并,更是两套思维模式、运行方式和工作方法的深度融合。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认为,一年来,各地新税务机构通过高效应用“互联网+”服务,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纳税服务、税收征管、风险应对以及协作发展的换挡升级。传统征纳交互方式正潜移默化发生改变,优质高效统一的税收现代化服务体系日渐成型。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使纳税人在税务机构改革中有更多获得感,是税务机构改革得到广大纳税人支持和拥护的关键所在。”中共中央党校教授丁文锋说。

整合优化夯实根基 现代征管渐成体系

改革不仅是改头换面,更是脱胎换骨。

西南财经大学教授汤继强说,伴随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及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为税收征管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税收征管必须把握“税收共治”的理念,在数据管理、技术服务等方面,对传统的征管模式进行创新。

省级新税务机构挂牌一年来,为适应纳税人特别是自然人数量不断增加以及企业经营多元化、跨区域、国际化的新趋势,税务部门不断优化税收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提升征管效率。

改革后的省市县乡税务机构数量大幅减少,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同时以大数据为依托、以大风控为基础、以大企业为重点、以大稽查为震慑的现代税收征管大格局正在加速构建。

省级新税务机构成立后,新成立的大数据和风险管理局、税收经济分析处以及其他部门形成专业分工、优势互补的税收数据应用处理联动机制,对税收数据进行“链条式”加工处理。

在专业化职责分工的支撑下,税务部门运用大数据构建起以风险管理和信用管理“双轮驱动”的新型税收管理体系,也让税收数据的“金山银山”结出了服务经济发展决策的累累硕果。

“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涉及面最广、持续时间较长的改革任务。”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说。

这是一项任务十分艰巨的系统性工程,仅就整合金税三期核心征管子系统而言,就需要将1.9亿条纳税人基础信息记录与100多亿申报记录对比关联,核对清理8亿自然人的登记数据,重新界定80万税务人代码和2万多税务机构代码。在整合优化的过程中,系统还接受“挂牌”“三定”“管户调整”以及“金三”并库等八个阶段的检验。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2023年3月底,并库版“金三”系统在全国正式上线。在集成统一的税收信息化体系的支撑下,税收治理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年来,从“税银互动”、多部委联合建立打骗打虚合作新机制,到税费共治格局的建立,再到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税收共治”的理念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人人参与、税费共管、协同共治的征管新方式正在形成。

改革练兵铸铁军 众志成城创未来

改革征途阔,英雄豪气长。在改革熔炉的淬炼下,广大税务干部以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打出了税务人的气魄和境界,化作一项项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实际成果。

——用税务人的“舍”换取税收发展的“得”。

改革是要动利益的。机构合并后,“一把手”的位子骤然减半,他们不计个人得失,毅然以改革大局为重,经受住了改革之火的检验。

省级新税务机构挂牌一年来,全国税务系统有2.2万多名领导干部“正”转“副”,他们当中,有的坚决服从安排、有的主动让贤、有的言传身教……改革功成有你,历史将会铭记。

——用税务人的“合”赢得纳税人的“利”。

一年来,各地税务部门以规范促融合,以培训促融合,以活动促融合,以文化促融合,将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始终。

为了加速心灵融合,各地税务部门广泛开展趣味运动会、改革成果分享会、唱响《中国税务之歌》等文体活动,促进干部思想大聚合、情感大融合;开展“新机构、新职责、新业务、新作为”知识网络竞赛,掀起税务系统“真学、真比、真干”的全员学习新高潮。各式各样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大练兵活动,不仅促进原国税、地税人员业务互通共融,提升了业务素质,也让纳税人感受到了新气象。

“今天来办税服务厅办理房地产交易税收业务,没想到不到5分钟就办理完了。现在办税厅窗口工作人员问啥都是‘一口清’,办税速度也很快。”陕西渭南市北人印刷机械公司财务负责人卢冬说。

——用税务人的“拼”创造一个勃勃生机的未来。

“提振人们信心、筑牢长远根基、促进高质发展、贡献世界经济。为此,我们税务人会很拼的!”在2023年全国两会“部长通道”王军局长答记者问中,一个“拼”字掷地有声。

号角声响起,战斗的姿态出现在每一个岗位。一大批税务干部在改革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用行动诠释了新时代中国税务精神。有驻守“生命的禁区”,维护民族团结的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税务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红菊同志;有不断自我加压开展“秒表练兵”实战,以最优服务向全社会展现税务机构改革“最美一面”的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所长施艳同志……

点燃一盏灯,照亮一片天。榜样的力量向四面八方传递,全国税务系统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先进事迹巡回宣讲团走进各地……在每一个宣讲会现场,广大干部群众都深受感染,动情之处更潸然泪下。薪火相传,微光汇聚,“忠诚担当、崇法守纪、兴税强国”的中国税务精神点燃了改革攻坚的每一个战场。

把初心使命体现在 推进减税降费进程中

2023年是新税务机构整装出发的开局之年,拉开了空前力度的减税降费大幕。

“场场都是硬仗,场场都必须打好打赢。”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指出,2023年实施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是一套组合拳,对于税务部门而言,重点是打好五场战役。1月1日,实施个人所得税第二步改革;2月1日,确保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包括地方“六税两费”减征政策落地;4月1日,统筹制造业等行业适用税率下调、抵扣范围进一步扩大、试行期末留抵退税制度等优惠政策,全面实施深化增值税改革;5月1日,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7月,在增值税改革实施一个季度后,开始进行自查评估,开展“完善好”工作……

作为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主攻手”,税务部门既要付出艰辛努力,更要拿出得力措施。

改革赋重任,无日不趋新。从税务总局到省、市、县税务局,逐级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减税办,挂图作战,对标推进,构建了“一揽子统筹、一竿子到底”的统一指挥体系。

为了更持续深入地做好减税降费政策宣传,2023年,税务总局打造了以“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持续50天的“加长版”税收宣传月,借助通俗易懂、声像并茂的媒体手段,让好政策走进千家万户。

“不落下一户应享受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让每一位纳税人明明白白享受优惠,才能真正提升纳税人的改革获得感。”税务总局减税办常务副主任、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为了提升政策落实质效,税务总局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效应分析,算好改革效应“总分账”、分析经济社会“效益账”以及纳税人获得减税红利的“获益账”。

数据显示,2023年1月~4月,个人所得税改革新增减税2143亿元,累计人均减税1026元;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减税623亿元。深化增值税改革首月实现净减税1113亿元。经测算,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全年有望为企业减负3000多亿元。

“时代变迁,形势变化,税务人不改的是为民服务的初心,不变的是兴税强国的使命。”2023年6月4日全国税务系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动员部署会议上,王军局长殷殷嘱托。

在这场具有重大意义的主题教育中,新税务机构上下联动,以昂扬的风貌和崭新的形象,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主题教育全过程。对税务人来说,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营造更好税收环境,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实落细,就是他们践行初心和使命的最好注解。

走基层,找差距,寻原因,解难题,税务总局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从整体精细布局,紧盯目标不放松,突出重点抓关键,力求把减税降费等各项重点任务统筹好落实好。各地按照总局部署,聚焦抓主题教育、促减税降费,坚持问题导向,拿出实招硬招,努力把主题教育成果体现在具体工作中。

在广东中山,铭雅电子有限公司今年4月的增值税税负率较同期增长了5个百分点。税务人员主动走访了解到,公司税负上升的原因是上游供货商因财务系统更新不及时,留存了大量发票未开具,造成4月进项税额大幅减少。通过税务精准辅导,供货商在5月解决了留存发票开具的问题。铭雅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公司4月、5月平均税负已降到了3.9%,再算上尚未认证的发票,6月预测税负进一步降到2.2%,“税负由‘增’变‘减’,新税务机构的政策辅导帮了大忙”。

在浙江杭州,泰仓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物流辅助服务的民营企业,曾因不熟悉减税政策,在今年4月出现税负上升现象。“是税务人员主动上门,告知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现在公司4月、5月总体税负比优惠政策实施前下降超过13%,这是实实在在的减税红利。”公司财务负责人何瑾算起了这笔“先升后降”的减税账,何瑾说,新税务机构让她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改革获得感。

在江西,新税务机构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以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和基层税务人实际问题为导向,组建“党员先锋队”“青年突击队”,全方位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活动,精准破解企业减税降费难题……

在辽宁,新税务机构在主题教育中着力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吃透政策、顺利申报、充分减税,受到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欢迎。

政策扶上马,服务跟全程。新税务机构推出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服务措施,凝聚着“干事创业敢担当”的工作实绩,诠释着“为民服务解难题”的人民立场,正随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深入推进,在为广大纳税人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过程中,而愈加有力、愈加铿锵。

站在新时代新税务新起点上,中国税务人整蓄力量再出发,上下同欲,勠力同行,把改革向纵深推进,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美好未来而不懈努力。

来源:中国税务报

实习编辑:司壹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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