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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税务登记(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注销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注销税务登记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注销税务登记

【第1篇】注销税务登记

前 言

想要退出市场主体,千万不要将您的企业置之不理,一定要尽快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以免影响您的其他经济行为和社会生活。

现在注销税务登记越来越方便啦,在线受理、套餐服务、分级分类、流程简化、缩短时限……

下面,申税小微带您了解一下电子税务局的注销税务登记业务~

温 馨 提 醒

网址路径:

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

功能节点:

电子税务局——套餐业务——注销税务登记套餐

业务前提:

1.监控纳税人状态,不能是非正常、注销或者非正常户注销;

2.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中至少有一人完成实名认证。

注意事项:

1.打开注销税务登记套餐后,系统会生成应申报记录;

2.对计划办理迁移注销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如误操作该模块,系统会生成当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申报记录,需联系主管税务机关清除应申报记录。

操 作 步 骤

01

登录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左侧“套餐业务”中的“注销税务登记套餐”,进入办理页面。

2、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后首页最上方搜索框中输入“注销税务登记”,点击“搜索”,通过搜索找到注销税务登记套餐,点击进入办理页面。

02

填写表单

选择注销原因、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填写经办人手机号码、身份证件号码、经办人姓名。

03

注销指标检验

1.点击下一步,系统将自动进行指标校验,对于不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承诺制即办注销的纳税人,需按照一般注销流程进行办理注销。但仍可在电子税务局注销套餐中办理部分未结事项。(点击下一步后,系统将对纳税人所有的指标进行校验,数据量较大,需要耐心等待3-5分钟,才能显示指标结果;请不要频繁点击“下一步”

2.点击“确定”后,可以选择打印未结事项告知书,按照未结事项告知书要求准备材料至线下办理。

3.指标校验后,对于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的纳税人,可在注销套餐中下载打印注销承诺书(请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协同财务负责人,请当天携带承诺书和相应注销登记所需材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隔天承诺书自动作废,需重新在电子税务局注销套餐业务中打印承诺书)

4.指标校验后,对于符合税总发〔2018〕149号文当场办结注销登记的纳税人,可以在注销套餐中直接将企业进行注销,并打印下载清税证明

清税证明样例如下:

04

部分未结事项网上办理

1.指标校验后,可以通过页签切换的方式,详细查看“即办资格验证结果”、“即办条件验证结果”、“其他条件验证结果”三大类指标中校验不通过的指标。

2.查看具体校验未通过的指标,对于可在网上办理的事项,则在监控项目最后办理列显示“网上办理”,点击即可跳转办理。

对于仅支持线下办理的指标,则不显示“网上办理”,监控项目最后办理列仅显示“大厅办理”,点击“查看”,可查看指标详情。

3.点击能够网上办理的对应事项,进入办理页面,填写表单、上传附列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使用ca证书签名,提交。请按具体事项界面引导进行办理,范例如下:

4.部分事项需要税务受理、办理,纳税人可至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事项查询进行查询。也可至我的待办中进行详情查询。

5.事项办理通过后,系统不会自动重新校验指标。可在原先指标校验页面,点击最下方“重新验证”,可以重新进行指标校验。

6.自动进入申请页面,点击“下一步”,自动重新验证指标。

7.按照系统提示,逐项办结注销前未办结事项,待所有事项办结后,即可直接完成注销税务登记。

另,可网上办理的相关项目

(注:1.可网上办理的项目,具体以系统为准;2. 仅状态为“清算”的纳税人可以进行往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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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税务注销申请书

导读:公司经营期限已到或公司法人不想要再经营下去,可以注销公司。一般说的注销公司,需要经历先税务注销(清税),后工商注销的程序。今天我们聊聊注销税务登记需要附送的材料有哪些?

注销税务登记需要附送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注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4、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法院的裁定解散、破产的,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应当分别提交法院的裁定文件或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决定。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撤销公司设立登记的决定。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

6、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注销税务登记的适用范围及时间要求

1.适用范围:

(1)经营期满而自动解散;企业由于改组、分立、合并等原因而被撤销;资不抵债而破产;住所、经营地址迁移而涉及改变原主管税务机关;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以及纳税人依法终止履行纳税义务的其他情形。

(2)已实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国、地税任何一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国税、地税根据清税结果向纳税人统一出具《清税证明》。

先税务注销(清税),后工商注销。

2..时间要求。

(1)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管理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应当在项目完工、离开中国前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3篇】税务登记证注销流程

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税务登记”菜单,点击“税务注销”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在“纳税人经办人”中选择经办人(若经办人没有选择项的,请在网上税务局办税人员中维护)和选择“注销原因”,录入“注销原因说明”后,点击[查验]按钮。

第二步:查验

系统完成查验后,会根据查验结果给出对应的处理方式,提示即办或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建议,提示界面举例如下:

办理流程如下:

1. 【在线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且不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和“其他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系统提示符合即办注销要求,下方会出现[提交]按钮。

(1)申请提交。点击该按钮,进行在线办理税务注销。

(2)签名。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系统将自动进行税务登记注销,同时提示制作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

(3)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点击“确定”,跳转到“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输入税号和身份证号后,点击“下载证书”可下载。

点击[下载通知书],样式如下:

该通知书也可至“网上税务局首页——税务注销预检——清税证明(注销通知书)下载”界面进行下载。

2.【承诺即办】符合即办资格和即办条件,但存在其他未结事项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存在一条监控通过,“即办条件验证信息”不存在红色监控,“其他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纳税人可按“承诺制”容缺办理注销,系统下方会出现[查看《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按钮,点击该按钮,查看、打印该承诺书。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该承诺书和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承诺书式样如下:

3.【一般注销流程办理】不符合即办资格或即办条件的(即界面中“即办资格验证信息”任一条监控均未通过,或“即办条件验证信息”存在红色监控),按一般注销流程办理。如有未结事项,系统将在页面中显示[查看《税务事项通知书》]按钮,可查看并打印(具体通知书样式同上)。如需办理注销的,请携带相关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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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税务注销了工商没注销

创业者老板都知道,只要打算不再经营的公司,最好是及时去注销掉。但了解过注销公司的创业者老板都会抱怨,为什么注册公司那么容易,注销公司怎么那么难呢。而最近国家也在对注销公司流程进行一些优化,在一些地方试行简易注销方式。那么注销公司选择简易注销好还是一般注销好呢?下面源沅财管为大家详细讲解。

注销公司选择简易注销好还是一般注销好?我们先来对比他们两者的区别。

一、流程缩短

之所以称为简易注销,最直接体现的当然就是简易注销的流程比一般注销流程省略了一些步骤。简易注销办理更加简便。主要在于走简易注销流程的公司无需要进行清算和登报公示两个步骤,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简易注销,无人提出异议,即可办理完毕。而一般注销则需要按照正常注销流程,逐一去办理。

二、时间更短

简易注销流程缩短带来的自然是时间更短地办理完成。简易注销只需要在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20天,然后公示其结束,即可在线向工商提出注销申请,快的1个月左右即可办理完成。而选择一般注销,登报公告期是45天,加上清算、税务注销、工商注销等一套流程下来快的也要两到三个月。

三、流程不同

简易注销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公告满20天即可申请简易注销即可。一般注销则需要成立清算组清算再接着登报公示,然后注销税务、注销对公账户、社保账户、注销公章、注销工商执照。

四、办理条件不一样

每家公司主要打算不再经营都可以去注销掉。但是申请简易注销的公司则需要满足这些条件:注册工商执照后并未开展实际的经营活动,并且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经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而不符合这两个条件的公司,只能走一般注销流程,走简易注销失败的公司,也只能通过走一般注销完成最终的公司注销。

以上是对“注销公司选择简易注销好还是一般注销好”的详细分析讲解。选择哪种好,则要看符合哪种条件,符合简易注销条件的当然是选择简易注销好,时间短,办理快速。如只能走一般注销也不要嫌麻烦而不去注销,以免给企业法人等相关人员带来征信风险,影响正常日常生活。

【第5篇】税务登记证不注销会有什么后果

本文目录

营业执照四年没注销怎么办?

个体营业执照忘了注销了怎么办?

十多年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忘记了是否有注销?

20年前的营业执照没有注销对孩子政审有影响吗?

个体工商户注销15年了才发现没有注销税务登记?

十年前的个体工商执照未注销会有什么处罚?

个体营业执照8年未注销还能用吗?

营业执照四年没注销怎么办?

营业执照四年了,没注销没影响。

首先营业执照办理下来,只要工商,税务都正常,第一税务的话要正常申报。第二工商正常(注册地址正常),营业执照没有注销,是没有任何影响。

还有一种方式,在工商税务都正常的情况下,可以本人去办理注销或者委托他人代办注销

个体营业执照忘了注销了怎么办?

个体营业执照忘了注销,说明个体经营活动已不再继续,需要办理个体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个体营业执照忘了注销,如果同时忘记了营业执照年报公示,则会被注册登记机关列入异常经营名录。需要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解除经营异常后,再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

如果也忘记进行税务申报,则需要进行税务申报的补报工作。

十多年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忘记了是否有注销?

十多年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忘记了,自己一直没有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过注销登记,营业执照不会自动注销。在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拥有人没有办理过注销登记,注册登记系统不会自动进行注销,会被注册登记机关将营业执照经营者或法定代表人列入黑名单,个人征信受到损害。因此,十多年前办理的营业执照忘记了,没有注销。

20年前的营业执照没有注销对孩子政审有影响吗?

20年前的营业执照没有注销,对孩子政审没有影响。20年前的营业执照没有注销,营业执照的经营者会被注册登记机关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即黑名单。营业执照的经营者被列入黑名单后,经营者个人的征信会受到损害。列入黑名单,不是违法犯罪行为,经营者的孩子不会受到影响。因此,20年前的营业执照,没有注销对孩子政审没有影响。

个体工商户注销15年了才发现没有注销税务登记?

营业执照已经注销了,但是税务登记证没注销,如果没有发生应税业务,未达到征收标准,是不需要缴税的。正常在经营者不再经营,注销了营业执照之后,应当去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按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册登记的,应当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十年前的个体工商执照未注销会有什么处罚?

不注销就会有信用污点,后果很严重。

只要公司涉及到的法人代表、股东,以后办理如下事情,都会受到相关限制的:

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移民。

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如果涉及有欠税款,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不能称作飞机和高铁。

长期不报税,发票会被锁机。

长期不报税,税务局可能上门检查。

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

纳入正在我们诚信系统,以后很多都要受限制。

如果以后想注销,面临工商局、税局罚款问题,滞纳金问题。

工商局黑名单,永远办理不了公司(带你股东、法人代表、监事的任何信息)。

个体营业执照8年未注销还能用吗?

不能。

我国《关于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中有明确,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将被限制高消费,不能贷款、不能坐飞机和高铁,其子女不能出国留学等。建议你还是尽早去注销营业执照。

办理个体户注销的流程有:

1、准备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章;

2、到工商局申请注销,填写并提交《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3、到所在主管税务部门的办税大厅核查已缴税款,取得完税凭证;

4、回到工商所提交完税凭证,领取个体工商户注销通知书。

【第6篇】税务登记证需要注销吗

提醒各位老板,个体户不经营也需要注销!

很多老板们都注册过个体户,但如何维护缺不知道,很多人都以为拿到营业执照后就啥也不管了,不经营了也放置不管,其实是错误的。

小编有必要给大家讲讲个体户营业执照不经营了注销的事。

个体户的营业执照如何注销?

1、说说芜湖目前注销个体户营业的要先去税务注销,拿到清税证明,

2、带着税务的清税证明到所在地的工商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

3、个体户有开过银行账号和社保的也需要一一注销。

注销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

3、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4、个体户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个体户创业也不容易,能盈利是好事,经营不善也要做好店铺的善后工作。

【第7篇】简易注销后税务怎么办

很多财务人员一碰到注销企业就头大:注销时税务局是不是要查账啊?账上还有资产,注销不了怎么办?还处于非正常状态,能注销吗?......。下面我们就看一下法律法规对注销时的各种情形是如何规定的。

1、注销时一定会查3年账吗?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根据上述规定,注销不一定会查3年的账。而且现在很多企业在注销时选择了简易注销,被查账的情况更有所减少。

2、公司准备要注销,账上还有一部分原材料,注销前必须清理掉吗?是的。注销前要成立清算组,不仅要清理存货,还要清理其他资产,如固定资产、往来款等。

3、企业还有留抵税额如何处理?根据规定,企业注销后,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税务机关都是不再退还的。

4、注销时,公司对股东的欠款无力偿还,怎么办?在清算前,股东可以用自有流动资金对企业进行增资,公司收到增资款后偿还对股东的欠款,这样,企业的实收资本增加了,同时其他应付款偿还了。

5、公司处于非正常状态,能注销吗?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

6、企业注销了,后续还会被追征税款吗?《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不受前款规定期限的限制。所以企业即使已注销,也有被追征的可能。

【第8篇】税务登记注销要带什么资料

答: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菜单,进入注销登记引导页;

第二步:点击【注销预检】按钮可对未办结事项进行展示,处理完未办结事项后,再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步:处理完欠税、处罚、逾期未申报后,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点击【我要清算报备】,进入填写清算报备页面,录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清算报备提交成功。

第四步: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后,进行当期征期和当期属期申报,点击套餐中的当期申报,如报表有误,可点击【我要更正】或【我要作废】,可对申报表进行作废和更正。

第五步:可点击【我要清算申报】申报完成后,可点击⑤或下一步按钮再次进入注销预检,对未办结事项进行检测,如果没有未办结事项,则可以进行注销。

第六步:纳税人点击'确定'按钮,进入到原注销税务登记预检模块,点击'我要办理'进入原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上传附送资料,确认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申请表。提交注销申请后,产生受理回执单,等待税务人员受理后在'事项进度管理'查询受理结果。

第七步:纳税人可在电子税务局的'我要查询'—'涉税文书查签'模块中签收《清税证明》通知书。在操作列中查看《清税证明》具体信息。

如何作废加计抵减声明?

答: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资格信息报告】—【加计抵减政策声明(适用10%、15%)作废】模块进行作废操作。

发票怎么验旧?

答:您好,发票开具在线上传后会自动完成验旧。如存在发票未自动验旧的情况,请您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验旧缴销】—【发票验(交)旧】办理。

【第9篇】个体定额税务怎么注销

企业税务注销流程so easy!

是的,您没有看错~

简化注销流程,让公司和会计人少点儿麻烦

❤❤❤

part 01

预检

纳税人应在税务注销前办理完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等未结事项,请在办税服务厅“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办理预检,专窗将发放《未结事项告知书》,帮助纳税人及时掌握未结事项信息。纳税人也可登陆本省网上税务局,在线办理税务注销预检。

part 02

免办流程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纳税人,若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可免予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详见《工商总局 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监管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8〕11号))。

part 03

即办流程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上述纳税人可先办结全部未结事项,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证明》,注销其税务登记。纳税人也可选择“承诺制”容缺办理,即:签署承诺书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证明》,纳税人应在不超过6个月的承诺期内办结其他未办结事项。纳税人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信用联合惩戒管理。(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

part 04

一般流程

对不符合免办、即办条件的纳税人,税务机关提供了“套餐式”服务,请根据《未结事项告知书》的提示准备相关资料,在办税服务厅“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办理未结事项。未结事项办结后,税务机关发起审核程序,将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5个工作日内)。核准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注销纳税人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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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税务登记证注销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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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技能会计必备,同时税务注销也不能落下,一起来涨涨知识吧~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

具体包括: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1. 《税务登记证》或《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非“三证合一”单位纳税人、非“两证合一”的个体户提供);

2. 投资人签章确认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或举办方签章确认注销的文件复印件 (加盖纳税人公章)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上海市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备案登记表》、《清算报告日财务会计报告》、《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4.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破产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工商执照的决定书复印件(吊销工商执照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

6.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7.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8.承诺书。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税务注销”专窗或专区)

2.网上办税服务厅(暂针对本市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下一步将逐步扩大范围)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自受理税务注销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涉及税务检查的,检查时间不在此时限内。

若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1.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

2.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

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注销办理时限中止情形。

办理结果

纳税人至办税服务厅“税务注销”专窗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证明》或《未结事项清册》。

纳税人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注销时,对部分事项可按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由前台告知纳税人事项依据、准予办理的标准和要求、所需提交材料、承诺时限和效力及违反承诺的后果。如纳税人自愿签署承诺的,“税务注销”专窗可先行处理。如纳税人不愿签署的,仍按照原规定报送材料,“税务注销”专窗仍按原规定办理。

3.纳税人申请税务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1)纳税人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或者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

(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请办理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请办理注销。

4. 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注销事项时,下述豁免事项免于办理相关手续:

(1)对遗失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在其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不再要求其办理补领手续,由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网站发布;

(2)对遗失发票的纳税人,在其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不再要求办理登报申明手续,由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网站发布遗失信息。

5. 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申报办理税务注销;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6.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迁移至外省市的,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7.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市局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1号)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 )

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

收费标准

无收费

来源:黄浦税务

【第11篇】税务注销需要哪些资料

第一步,纳税人是否属于非正常户或者目前被税务局调查状态,先解除以上状态。第二步,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第三步,清税完毕后,持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第四步,税务机关受理,符合即时办结条件的,当场办结注销。不符合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给纳税人。

具体分析一下啊税务注销流程:

纳税人因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的;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因住所、经营地点或产权关系变更而涉及改变主管税务机关的;以及其他应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情况的。纳税人应在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第一步:先解除非正常户纳税人状态或者税务机关调查结案

对于部分特殊的纳税人,在办理清税申报前,如果属于非正常户,需要解除非正常状态,并补办申报纳税手续。

对于被调查企业在税务机关实施特别纳税调查调整期间,税务机关在调查结案前原则上不予办理注销手续。需要纳税人结束调查后,在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对于没有以上状态的纳税人可以不必经过这一步,直接进入下一步。

第二步: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办理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办理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办理清税申报。

缴销的发票不能有遗漏,出现损毁、遗漏的需要出局说明。

无须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税务机关办结清税申报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

第三步:清税完毕后,持税务机关出具《清税证明》、《注销税务登记申请表》、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等相关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

具体需要的资料可以参考下表中的清单材料

第四步,税务机关受理,符合即时办结条件的,当场办结注销。不符合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反馈给纳税人。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 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纳税信用级别为 a级和 b级的纳税人;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 a级的 m级纳税人;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资料齐全,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若现场提交资料不齐,可采取 “承诺制” 容缺办理,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依照上述规定注销即时办理。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的,税务机关可根据纳税人提供的营业执照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 ”。

税务机关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的,或者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等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

最后,不需要办理税务注销的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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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税务注销查账会查几年

企业注销最新流程来了!今天起,不想被罚,企业注销必须按这个来!大家一定要重视,已有多家企业被查被罚!

突发!注销惨案!

已有多家企业被查!

这些被查企业中,有些是因为上游企业数据异常(如水电费发生额与收入不符)被顺藤摸瓜查到虚开发票;有些是因为金税三期系统对比异常被发现偷税漏税;还有贸易公司骗取出口退税…

公司都注销了怎么还会被税务稽查?

实际上,税务注销时,税务局除了会关注财报、开票情况之外,有些地方的税务还会利用大数据系统进行一次风险扫描,如果发现严重问题可能会直接推送给稽查部门!

所以,企业在注销时如果没把问题清理完,注销后又被税务局稽查就不足为奇了~

国务院宣布!

三大方面,解决“注销难”问题

近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会议指出,企业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现象,将加快完善应破产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退出配套政策,解决退出难问题。

具体从以下三个方面改善:

一要完善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使中小微企业在开办便利的同时退出也便捷,促进改善市场主体结构,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

二要建立企业破产和退出状态公示制度,及时将企业破产和退出相关信息列入可公开查询的企业信用信息中,完善信用机制建设,促进公平竞争。

三要保障破产程序依法规范推进,完善管理人制度,强化管理人依法履职责任,发挥债权人委员会、债券持有人会议等协调协商作用,依法保护职工和债权人、投资者等权益,依法打击企业破产或退出中恶意逃废债行为。

常有财务人员抱怨,注销公司耗时、耗力,太麻烦了,一不小心还会补缴很多税款和滞纳金。而注销程序的复杂、报送资料的繁杂以及核查的严格,使得很多人对开公司望而却步。

本次常务会释放出简化注销制度的信号,未来企业注销一定会更高效、更便捷!

其实,近几年国家在注销程序上已经实行了很多的简化措施,根据税总发〔2018〕149号及税总发〔2019〕64号的规定,满足条件的企业可以采用简易注销和即办注销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注销的效率。

文件里说了啥?划重点!

1、这类企业可以简易注销,不用办清税请证明!

结合税总发〔2018〕149号的规定,两种情形适用简易注销,免办清税证明。

看了上面总局答复,会有老板会计问企业不经营了,是注销好呢?还是留着好呢?下面是整理的案例,大家来看一下公司注销到底有没有必要!

2、注销资料不齐,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当场出具清税文书。

结合税总发〔2018〕149号及税总发〔2019〕64号的规定,目前税务机关已经对清税流程进行了优化,采用了即办注销。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作出承诺后,当场出具清税文书。

纳税人拿着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可当场取得清税证明,事后税务部门也会按规定核销欠税。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3、纳税信用差,影响公司注销!

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的纳税人,可按规定“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的纳税人将进行严格管理。

公告都对纳税人是重大利好,只要合法经营、诚信纳税,未来注销的程序一定会更简单、更便捷!

公司经营不下去

该不该注销?

一位朋友创业失败,考虑要不要把公司注销了。这家公司是2年前成立的,注册资本100万元,实缴40万元。

不注销的好处

1、可以用来注册商标,目前只能用公司来注册商标。

2、可以用来注册企业微信、企业公众号、抖音申请企业认证。

不注销的坏处

1、企业必须记账报税,会发生必要的人工支出。

2、公司长期不经营,也不工商年检的,将被列入异常名录,3年不年检的,执照将被吊销,

执照放任不管不注销的六大危害

执照长期放任不管,不年检会被列入经营异常;三年以上不年检,执照将被吊销。法人及股东列入黑名单,影响个人征信等方面。

(1)工商黑名单公示:工商企业信用网,在线公示,随时可查

(2)个人征信黑记录:全国个人征信联网,个人征信系统内有记录

(3)无法担任企业高管,不能担任其他新企业法人

(4)被限制出行,乘坐飞机、高铁受限制

(5)无法贷款买房:个人征信黑记录,银行征信问题导致无法贷款

(6)影响子女教育:子女择校受限

3、公司一直不注销,一旦有欠款,必须在未实缴的60万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注销一定要查3年的账吗?

听说注销的时候要提供3年的账簿和报表?是不是漏缴税会被发现了?是不是账务处理不恰当,会补税?

税收上并没有明确规定注销一定要查3年的账。

为什么会有这种说法呢?《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规定: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到底要不要查账,看企业具体情况了。现在很多企业注销时都适用简易注销的程序,注销被查账的情况降低了很多,但如果企业本身就有问题,注销时,偷漏税很容易被发现,账务处理不正确的,也可能面临着补税。

公司注销前

6大税务问题,一定要处理好

01、印花税

印花税是平时容易忽视的小税种,但注销的时候一定要会被翻个底朝天。实收资本、资本公积、营业账簿、租赁、购销合同以及企业成立以来的重大合同都是检查的重点。

建议企业先自查一遍,该补税的补税。

02、个人所得税

借给老板20万,一直没归还,怎么处理?

财税[2003]158号规定,老板自公司借款,一个纳税年度没有归还,也没有用于生产经营的,应该视同分配股息红利,按照20%扣缴个税。

注销前应该扣缴4万的个税。

因此,企业注销前一定要好好自查一下“其他应收款”科目。

03、账面存货低价销售

很多企业注销时账面都有存货,可以低价销售出去吗?答案是可以。

通常企业处理临期商品或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进行降价销售商品的,一般可视为有正当理由的低价销售行为,不会被税务局视为价格偏低而进行核定。

04、账面库存分配给投资者

一家商贸公司,账面有一批20万元的商品,市场价格是25万元,注销时,计划将商品分配给股东。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将商品分配给投资者应该视同销售,应缴纳的销项税是3.25(25*13%)万元。

05、库存损毁了怎么处理?

一家商贸公司,在注销时发现,一批113万元的存货由于管理不善毁损没有价值了,这批货物前期已经抵扣了进项税。

由于是管理不善导致的毁损,注销时应该转出进项税13(113/1.13*13%)万元。

06、留抵税额能退吗?

根据规定,企业注销后,期初存货中尚未抵扣的已征税款,以及留抵税额,税务机关都是不再退还的。

企业可以将相当于该部分进项税额的货物销售给关联公司,产生销项税,同时能给关联公司开具进项发票,将留抵的税额转嫁给关联公司。

但是,一定要注意,和关联公司的交易是要有商业理由,真实存在的。虚开发票不可取!

注销有几种方式?

提供哪些资料?

一、税务注销

税务注销分为三种方式,适用的情形如下:

简易注销:

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即办注销:

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二)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三)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四)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五)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一般注销:

不符合简易报销和一般报销条件的

二、工商注销

工商注销有2种方式,以公司为例,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第13篇】税务注销如何清算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国市监注发〔2021〕45号),将简易注销登记的适用范围拓展至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以进一步解决市场主体“退出难”的问题。扩围后,简易注销适用范围是什么?如何办理简易注销?我们梳理了相关规定,供大家参考。

一、简易注销适用范围

未开业的、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的市场主体。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1.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2.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

二、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情形

1.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2.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4.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5.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6.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7.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8.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三、特殊规定

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裁定宣告破产的,有关企业清算组、企业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被强制清算人或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

四、简易注销基本办理流程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当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20日。

登记机关应当同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企业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相关信息推送至同级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涉及外商投资企业的还要推送至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温馨提示:简易注销具体办理流程、所需材料等请咨询登记机关。

依据

1.

2.《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企注字〔2016〕253号)

3.

4.

来源:中国税务报新媒体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14篇】工商税务怎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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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税技能会计必备,同时税务注销也不能落下,一起来涨涨知识吧~

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

具体包括: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1. 《税务登记证》或《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非“三证合一”单位纳税人、非“两证合一”的个体户提供);

2. 投资人签章确认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或举办方签章确认注销的文件复印件 (加盖纳税人公章)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上海市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备案登记表》、《清算报告日财务会计报告》、《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4.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破产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工商执照的决定书复印件(吊销工商执照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

6.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7.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8.承诺书。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税务注销”专窗或专区)

2.网上办税服务厅(暂针对本市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下一步将逐步扩大范围)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自受理税务注销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涉及税务检查的,检查时间不在此时限内。

若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1.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

2.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

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注销办理时限中止情形。

办理结果

纳税人至办税服务厅“税务注销”专窗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证明》或《未结事项清册》。

纳税人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注销时,对部分事项可按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由前台告知纳税人事项依据、准予办理的标准和要求、所需提交材料、承诺时限和效力及违反承诺的后果。如纳税人自愿签署承诺的,“税务注销”专窗可先行处理。如纳税人不愿签署的,仍按照原规定报送材料,“税务注销”专窗仍按原规定办理。

3.纳税人申请税务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1)纳税人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或者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

(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请办理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请办理注销。

4. 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注销事项时,下述豁免事项免于办理相关手续:

(1)对遗失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在其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不再要求其办理补领手续,由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网站发布;

(2)对遗失发票的纳税人,在其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不再要求办理登报申明手续,由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网站发布遗失信息。

5. 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申报办理税务注销;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6.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迁移至外省市的,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7.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市局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1号)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 )

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

收费标准

无收费

来源:黄浦税务

【第15篇】一般纳税人税务注销

我们都知道当一个公司经营不善的时候需要进行公司注销,公司注销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简单,其中涉及很多流程和步骤,中间如果出现一些问题还可能会带来额外的麻烦。那么公司营业执照丢了是否要补办,注销前一定要注意哪些税务问题?

若是公司营业执照丢失后,不补办也没问题,因为正本和副本具有一样的法律效力,但有的要营业执照复印件的就要求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我就碰到过。所以,你要是一直不用,可以不去办理补办手续,而且,你也可以去下载电子营业执照,法效和纸质一样。

一、印花税是注销必查项目

印花税是对经济上的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具有法律效力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1、印花税的纳税范围:包括在中国境内书立、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军事单位、社会团体、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其他单位和其他个人。

2、印花税虽然是一种小税,但如果你在公司注销的时候不重视它,那么你就会吃大亏。

3、自从公司注册成功开始,所有签订的重大合同都要审核印花税;除此之外,还有营业账簿、实收资本、购销合同、资本公积的审核。所以,在公司注销之前,一定要查漏补缺。

二、个人所得税也是个容易犯错的点

例:某公司注销的时候,因为公司成立的比较早,有100万的公司注册资本以公司老板借款的方式取走了。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外,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在此纳税年末,借款用途跟企业经营无关,也没有归还的,视为公司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根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所以,该公司需要补缴的个税为:100*20%=20万元。

三、账面存货也要交税

例:某一般纳税人公司,经营范围是商贸批发行业,在年底由于经营问题倒闭准备注销,但公司还有10万元的存货,在市场上除税后的价值约为12万,那该如何上税呢?这种情况下,在注销税务登记停止经营时,应该先办理一般纳税人的注销,有库存时,会分配给股东和投资者,当作出资收回或者利润分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将自产、购买、委托加工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或股东”属于视同销售行为。按照12万确认注销项,在注销时,需缴纳的增值税为12*13%=1.56万元。

四、账面库存大于实物库存怎么办?

现在有很多企业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在注销时账上显示比实际的多;其实问题就在于有商品销售后账面上漏报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轻则以视同销售处理,重则需要补缴滞纳金;从轻处理就是以不含税市场价的13%缴纳。

五、库存确实坏了怎么办?

做食品销售的某公司,在注销的时候,公司仓库的一百多万元(含税)食品因管理不善,过期了,发票已经认证抵扣。虽然账面上这一百多万元确实一分钱都不值了,但根据增值税管理办法,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之前做了进项抵扣的必须进项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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