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变更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变更税务登记证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编今天整理了增加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的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增加经营范围需要什么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工商局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股东会决议 全体股东签名。 4、公司章程修正案 全体股东签名。 5、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6、公章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名称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所以,当我们要经营的业务不在我们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时,我们就要到工商局进行营业范围变更。
增加经营范围办理流程 1、先到工商局领一份名称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按要求将变更前和变更后的内容填上 3、按工商局要求准备的材料递交 4、5个工作日出营业执照 5、执照出来以后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变更 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第八条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企业作出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其中,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应当自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企业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经营项目,或者其批准文件、证件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凭批准文件、证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综上,营业执照上面想要增加经营范围,那么就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的资料根据规定流程进行操作变更,以上就是今天小编为大家介绍的相关内容,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认真阅读进行了解,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现在,税务局都需要实名办税,实名采集的法人、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才可以办理,办税人员更替,需尽快完成办税人员变更以及实名信息采集,方可办理涉税事宜。
下面告知大家三种变更方式,分别是电子税务局变更,苏州微办税小程序变更以及大厅变更。
01
电子税务局变更
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基础信息维护-登记信息变更里变更。
在办税人员移动电话和办税人员姓名对应行次,是否修改选择是,在确认信息里输入正确的移动电话和姓名后,左上角保持提交。
02
苏州微办税小程序修改
微信实名采集的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登陆苏州微办税小程序后可以对办税人员进行修改,在首页-登记服务-变更登记里操作修改。
在变更项目里选择办税人员姓名,确认下变更前内容,填写变更后内容提交。
03
大厅变更
若上述两种方式都无法变更成功的话,新办税人员携带公章、营业执照、身份证,法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来大厅办理(市区的委托书有专门格式的,需要来大厅拿)。
最后,不管是采用哪种方式,办税人员变更成功后,新办税人员关注苏州税务,完成实名采集。
法人变更需要什么资料?法人变更就涉及到公司的经营变化了,公司法人成立后,因为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按照法人自己的意愿去选择,只要通过相应的变更登记,变更就会生效。但是在变更里面的合并于分立,因涉及到一个债务的问题,法律对其有强制性的限制。那么,法人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法人变更需要的资料:
根据《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规定,“税务登记情形发生变化,涉及改变税务登记证件内容的纳税人,向原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税务登记,需报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法人身份证信息
3、新旧法人u盾或者个人数字证书
4、全体股东u盾或个人数字证书
申请变更登记的企业,如已取得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相关事项执行。
一些小伙伴在注册公司的时候,刚开始选择的都是虚拟地址,但后来公司赚钱了,需要一个实际的经营场地了,这个时候公司在迁址的时候就需要变更地址了,那么南宁公司变更营业执照地址需要什么材料呢?
南宁公司变更营业执照地址需要的材料如下:
1. 营业执照正副本;
2. 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 新地址的房屋产权证明或者是房屋租赁合同证明材料;
5. 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营业执照地址变更过程中,还需要注意:
1. 变更公司地址确保资料完整性。有的企业之所以花费很多的时间才能办完,主要原因就是准备的资料出现问题,比如说准备的资料不符合要求等等情况。
2. 变更公司地址,需提供新地址的使用证明。有的公司变更后的住所是自己的房产,那么需要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就可以了;有的公司变更后的地址是租赁的,那么就需要提供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以上就是南宁公司变更营业执照地址需要什么材料的内容,上述变更营业执照地址的材料仅供参考,具体的一定要以实际为准。如果你觉得自己去办理地址变更有点麻烦,也不想花精力和时间自己去办理,那么可以找代办公司进行代办变更喔!
今天分享的内容就到这里,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
注册成功的公司越来越多,但真正能长期经营的公司并不多。很多公司在运作的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不断的改变公司的内容。其中,地址就是非常常见的。所以,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手续。
一.更改顺序
同区:先改工商,再改税务。
跨地区、跨省:先改名后,再改工商,最后改税务。
二、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的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复印件;租房时需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3、股东大会决议、修改章程或者董事签字;
(1) 决议;
(2)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股东(自然人)盖章及签名;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流程有以下两种形式:
1.网上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相关官网提交变更申请
(2)受理人对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格式规范、材料齐全、形式合法的公司给予受理。
(3)在受理申请后,受理人员对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予以审查通过
(4)审查通过之后,受理人员会作出许可决定,制作变更备案通知书及制作新的营业执照。
2、提交材料的现场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人在相关官网提交变更申请,生成流程代码,同时在线预约,按照预约时间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2)二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现场窗口工作人员将及时出具书面回执;
(3)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凭回执到窗口领取变更备案通知书,也可以邮寄方式领取变更备案通知书。
如果不跨地区,大约需要1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如果是跨地区,则需要15-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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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西班牙公司注册:内资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注册、外资公司注册、集团公司注册、海外公司注册、香港公司注册;
2. 西班牙公司变更:工商营业执照变更、税务变更、银行基本户变更等变更的审批办理。
3. 西班牙公司注销、清算:工商营业执照注销、税务注销、银行基本户销户、清算审计等注销的审批办理。
4. 代办西班牙工商年检。
5. 西班牙银行办理:基本户、一般户等银行事项的办理。
第一步:登陆北京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点击进入;
第二步:在身份信息报告中选择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变更,点击进入;
第三步:变更项目;
进入填表,在操作中点击增加按钮,新增一行;点击删除,则删除已存在的税务登记信息;
选择变更项目,会自动带出变更前内容,输入变更后内容,点击保存则暂存填表内容;点击重置,则表格还原到初始状态;有的变更需要上传附件,全部做好后点击下一步,提交变更.
我要办—其他服务事项,能查看进度,如果不予受理可以查看原因,按要求重新进行提交
变更登记中涉及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的,还需要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工作
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实名办税身份采集
【广州公司变更地址的流程(经营地址变更怎么办理)】工商变更业务中,地址变更通常是变更最频繁的业务。在某些情况下 迁、业务需求、公司发展或被工商局列入业务例外清单,需要更改地址怎么办理。
一、变更流程
1、工商局预约变更号
2、提交资料变更
3、到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变更
5、带着最新的资料到公司开户银行办理变更
二、公司地址变更有两种情况:
1、同区变更,提交资料到原属工商、税务等机关办理变更就可以了。
2、跨区变更,提交资料到迁入地工商局办理《准予迁入调档涵》,再到迁出地工商局办理档案迁出(一般7个工作日左右 案到迁入地工商局就可以办理迁入。 备注:需要携带公章;及法人和委托人还要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注册实名验证,在《是否办理企业登记注册》选是 登记注册截止时间》把截止日期拉到最后一天,截图打印出来。
三、所需的资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公司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
4、确认诉说文书送达地址承若书
5、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
公司注册完成后并不是一直不变的,也会随着公司的业务发展慢慢产生改变,可能会在经营过程中需要变更办公地址,或者也会因为一些情况变更经营范围。正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有个地方出现了变动,也会影响到其他的地方。如果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信息发生了更改,也需要进行税务方面的变更。
公司注册完成后如何办理税务变更?
那么,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怎样办理公司的税务变更呢?下面就由前海天盈财务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下面就是办理税务变更的具体操作流程:
1、提前整理好需要用到的资料文件,包括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的公章、股东会议决议、审计报告、近三年的纳税情况统计表、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到税务局领取税务变更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里面的内容之后,签上法定负责人的签名,再提交到税务机关;
3、接收到专管员的通知之后,将公司近三年的所有财务报表提交到税务机关,专管员会根据流程进行核查;
4、带上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公司章程、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的证明材料、银行开户证明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到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税务机关会给公司下发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5、专管员会通知公司带着公司的资料档案到税务局征管科办理税务的转出手续;
6、转出成功之后,公司需要带齐资料到新的税务局征管科办理税务的转入手续,然后到办税窗口办理税务登记,办理成功后会领取到新的税务登记证。
由此可见,变更税务登记的手续对于没有经验的老板来说是会有点复杂,所以很多老板为了提高效率,都会选择专业的深圳代办公司进行委托代理服务。
以上就是深圳公司注册完成后如何办理税务变更的相关详细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各位!
一、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一品搅拌站于2008年11月28日成立,随后在邵阳市梅子井社区开设1个搅拌站(简称梅子井总站),被告人张海雄为公司股东之一。2023年10月,一品搅拌站的法人代表变更为张海雄,由张海雄对下属4个搅拌站进行管理。 2023年,邵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日常税务稽查中发现一品搅拌站有逃税行为,对该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邵国一稽税罚〔2011〕第7号),一品搅拌站据此缴纳行政罚款16565.66元。2023年,邵阳国税局第一稽查局又发现一品搅拌站有逃税行为,对该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邵国一稽税罚[2012]第19号),一品搅拌站据此缴纳行政罚款165730.59元。在一品搅拌站接受这2次行政处罚后,张海雄仍要求公司财务人员依照上述方式继续逃税。 邵阳国税局稽查局于2023年3月—10月对一品搅拌站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接受2次行政处罚后仍继续逃税,2023年6月至8月偷逃增值税137707.56元。该公司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共计偷逃增值税4573905.88元。该局遂于2023年11月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邵国税稽罚〔2014〕第1号),对一品搅拌站处以罚款4573905.88元的行政处罚。一品搅拌站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并申请行政复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于2023年2月28日经复议后予以维持。一品搅拌站至今未将所欠税款4573905.88元缴纳入库。
二、裁判结果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一品搅拌站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违反税收法规,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4573905.88元,数额巨大,占同期应纳税额的30%以上,且在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被告人张海雄担任一品搅拌站的法定代理人期间,明知一品搅拌站逃税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行政处罚,仍然要求单位财务人员采取设置两套账,隐瞒、少申报销售收入方式逃避缴纳税款,是一品搅拌站逃税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逃税罪。判决:一、被告单位邵阳市一品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犯逃税罪,判处罚金10426094.12元;代扣逃税款4573905.88元上缴国库。二、被告人张海雄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已缴纳),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被告单位一品搅拌站不服,提出上诉。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律师评析
逃税罪为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所规定的罪名,其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其第四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第四款前半段,即“但书”之前的内容属于刑罚阻却事由,亦即虽然行为人符合逃税罪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是如果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受行政处罚的,就不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例外地符合“但书”的内容,则依然要成立逃税罪。
本案中,被告人就属于逃税罪第四款“但书”规定的情形。值得讨论的问题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除了第三次行政处罚所查明的逃税金额外,在前两次行政处罚中还存在漏处罚的税额,并将漏处罚的税额也纳入到被告人逃税罪的数额之中,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正确呢?
一种观点认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该条文表明,税务机关对于未被处理的其他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行为和数额,只要在5年内发现,税务机关依然可以作出处理和处罚。就刑法层面看,根据逃税罪及追诉期限的规定,纳税人逃税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应适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定刑,其追诉时效为5年;纳税人逃税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应适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其追诉时效为10年。如果对行为人第二次行政处罚以前的漏处罚的行为及数额不予追究,刑法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在逃税罪中也将失去意义。从而,对于之前税务机关漏处罚的税额也应纳入此次刑罚处罚之中。
但是这种观点存在疑问。刑法中一般犯罪并未规定刑罚阻却事由,仅有少数犯罪存在此种规定,逃税罪就是其一。立法者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逃税行为是对于国家税收的侵犯,本质上属于一种财产犯罪,而且侵害的法益也主要就是国家税收,一旦相关企业因为逃税就对企业处以罚金,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刑罚,会导致企业运营停滞,员工失业下岗等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只要企业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接收行政处罚,国家税收没有损失,法益状态得以修复,国家就不再处以刑罚,从而实现较好的司法效果。
这种处罚合理的前提在于,税务机关依然可以通过行政手段追回偷逃的税款,从而保全国家税收。但是,一旦税务机关出现漏罚情形,导致原本应当于前两次行政处罚中追缴的税款没有追缴,是否就可以将漏处罚的税额计入行为人第三次的逃税行为并作为逃税罪处理呢?
笔者认为不可。首先,如上所述,刑法之所以在逃税罪中规定刑罚阻却事由,就是为了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利益,给予企业改过自新的机会,从而实现较好的刑事政策目标。其次,在企业第二次逃税之前所漏掉的税额,本应当计入前两次行政处罚的数额之中,但是因为税务机关的工作疏忽,导致本应追缴的税款没有追缴。但是,在企业第三次逃税后,面临企业的就不再是行政处罚而是刑事处罚,此时,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漏处罚、原本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税额计入到现在的刑事处罚之中,必然是对行为人的不公平待遇,是对行为人的一种间接处罚。最后,将本不应纳入刑事处罚的税额纳入刑事处罚之中,必然导致对于行为人的刑罚过于严苛,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不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
因此,对于行为人第三次逃税而受刑事处罚时,不应将前两次漏处罚的税额纳入到逃税罪的数额之中,而应对其按照现有数额判处刑罚后再单独针对漏处罚的税额给予行政处罚,以此实现司法公正,不使行为人因外界原因而枉受刑罚。
(案例摘自《逃税罪处罚阻却事由的理解适用》,载《人民司法·案例》2023年第17期,第43页)
涉税犯罪研究团队
汤建彬,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刑辩律师,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犯罪学研究会会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员,《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
郭治国律师,某直辖市税务系统工作近十年,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全国税务领军人才。
个税申报系统变更财务负责人怎么做?需要什么资料和操作流程?
税务上需要变更财务负责人,前提是需要新财务负责人必须做过税务实名认证才可以。
所需要的资料是:
税号登录的密码和公司两员中(法人、新的财务负责人)的其中一位接收短信验证码;新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正面和身份证反面照片。
操作流程是:
通过深圳电子税务局网站------我要办税页面------企业登录这一栏登录进去------在主页面搜索变更税务登记------输入新财务负责人的信息------然后上传新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正面和反面照片------提交后等税局审批,一般审核时间为1-2个工作日。
变更成功后,新的财务负责人通过深圳税务服务号个人登录绑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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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改季”情形。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将按月申报变更为按季申报的,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的第1个月,则按季申报自本季度起生效;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第2个月或第3个月,则按季申报自下季初起生效,本季度继续实行按月申报。
“季改月”情形。小规模纳税人选择将按季申报变更为按月申报的,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的第1个月,则按月申报自本月起生效;如果申请时间为本季度第2个月或第3个月,则按月申报自下季初起生效,本季度继续实行按季申报。
以2023年一季度为例:
【例1】原实行“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2023年1月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操作如下:
1、税(费)种认定:将原“按月申报”的税种“认定有效期止”修改为2023年12月31日,并新增“认定有效期起”为2023年1月1日的“按季申报”税种认定信息。
2、申报期限: 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征期内申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所属期的增值税。
【例2】原实行“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2023年2月或3月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操作如下:
1、税(费)种认定:将原“按月申报”的税种“认定有效期止”修改为2023年3月31日,并新增“认定有效期起”为2023年4月1日的“按季申报”税种认定信息。
2、申报期限:纳税人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属期增值税仍实行“按月申报” ,并将在2023年4月属期起实行“按季申报”。
【例3】原实行“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在2023年1月申请变更为“按月申报”,操作如下:
1、税(费)种认定:将原“按季申报”的税种“认定有效期止”修改为2023年12月31日,并新增“认定有效期起”为2023年1月1日的“按月申报”税种认定信息。
2、申报期限:纳税人在2023年2月征期内申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1月31日”属期增值税。
【例4】原实行“按季申报”的纳税人,在2023年2月或3月申请变更为“按月申报”,操作如下:
1、税(费)种认定:将原“按季申报”的税种“认定有效期止”修改为2023年3月31日,并新增“认定有效期起”为2023年4月1日的“按月申报”税种认定信息。
2、申报期限:纳税人在2023年4月征期内申报“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 3月31日”属期增值税。
2023年1月1日,新年第一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以下简称“1号文”)。文件规定,2023年税务机关先行推出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一条是: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
一、2023年12月31日前是什么政策?
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还需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变更。也就是说,同一个事项变更,需要分别到工商和税务部门办理手续,如果只变更工商,不做税务变更,不仅会给后续业务开展带来麻烦,还会面临一定金额的罚款。
政策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规定,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若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罚(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二、是否所有的工商变更在2023年都不需再做税务变更?
按1号文的规定,并没有例外情况的规定。也就意味着,企业发生的所有工商变更(如增资、减资、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住所、变更企业类型、变更经营期限等),都不需要跑到税务机关再做一次变更登记。
然而,工商变更完不用做税务变更登记,并不意味着不用去税务机关办理与该变更有关的涉税事项。下面两个事项的变更就需要注意。
1、个人股东变更
个人股东将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在工商部门办理完股东变更后,税务机关根据工商部门共享的信息会将该公司的股东自动更新。但个人转让股权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还需到税务机关正常办理纳税申报手续。若未及时办理,在金税系统大数据的监控下,很容易成为异常信息被抓取到。将来等税务机关通知的时候,除了税款正常缴纳外,通常还会伴随着滞纳金和罚款。
当然,目前很多地方对于个人股东转让股权事项,在业务办理流程上已经设置为先税务后工商,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纳税人未及时做纳税申报的问题。
2、注册地址变更导致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
如果注册地址变更后,主管税务机关不变,只要工商变更完成后,按1号文的要求,应该无需再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注册地址变更后,导致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尤其是跨地区迁移,主管税务机关从a省(市)变更到b省(市),这种情形下,应该还是需要到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到。
《中小企业税务与会计实务》(第2版,各大电商有售),财税合规不可或缺的好书
根据香港税局的最新规定,要求已经运营的香港公司必须添加业务性质(即经营范围)。在公司商业登记证上如果显示corp',业务性质必须补充添加,如果核查时依然没有添加业务性质的公司,香港公司将会受到处罚。香港公司的经营范围写入商业登记证之后,经营范围依然是可以变更的。
(图片来源于网络)
香港公司经营范围可变更的内容
1、业务性质变更;
2、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细则变更;
3、公司大事记录册资料更新。
香港公司经营范围条件
1、股东董事提供签字样式;
2、增加/更改的经营范围;
3、nnc1法团成立表格;
4、br最新商业登记证;
5、注册证书。
香港公司经营范围变更后得到的文件:新的商业登记证。
香港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注意事项
1、经营范围中文控制在28个字符以内含标点,英文控制在60个字符以内含标点;
2、香港公司可跨行业经营,填写业务性质时可直接写经营产品名、贸易或生产;
3、业务性质与公司名称、银行开户及注册资本无关联。
4、业务性质只能选择繁体中文或英文显示,不能混合使用,中文不能使用“等”字;
5、业务性质不宜写太多,否则在银行开户的时候有可能被要求提供相关的业务证明合同或单据;
6、跨境电商作为注册主体,业务性质一般需要使用英文。
股权转让税具体多少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股权的定义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可以看出,股东享有两种权利: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因此,在我国,人们通常将股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统称为股权。
股权产生之后,股权转让市场也随之形成。股权转让市场有上市股权转让市场和非上市股权转让市场之分。上市股权转让双方都要缴纳万分之五证券交易印花税。但非上市股权转让由于股权属性界定不清,处于税收政策缺位状态。
股权转让税的作用
股权转让是公司法的概念,但却与税收有着紧密的联系。为加强对股权转让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加强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
股权转让税的特点
1、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流失现象较严重。企业股权转让行为是否要纳税、要纳哪些税、如何计算缴纳,不少纳税人在发生该行为时容易疏忽。
2、股权转让行为具有偶发性。股权转让对企业而言是一项重大变更,不是每个企业都会发生,对一个企业而言,股权转让在通常情况下也不会经常发生,因而无论是对企业还是税务机关来说,股权转让的涉税业务都不是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具有一定的偶发性。
3、股权转让行为具有隐蔽性。部分纳税人对股权转让纳税义务不甚了解,未及时主动地对股权转让的应税行为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不能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股权转让行为;也有相当一部分股权转让者纳税意识不强,还抱有侥幸心理,为规避税收有意隐瞒股权转让行为,而税企信息不对称造成税务机关难以组织有效的事前监控,税收监管往往滞后。
4、股权转让价格往往具有虚假性。因为股权转让的价格直接关系到股权转让人的切身利益,股权转让人主观上存在着隐瞒股权转让价格的动机,对于税务机关而言,需要对股权转让价格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而我国并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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