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电子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电子税务局密码被锁定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01.在电子税务局怎么签署三方协议,目前支持哪些商业银行网签三方协议?
纳税人可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套餐业务—签署银税三方划缴协议套餐”或“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网签三方协议”办理网签三方协议业务,目前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等128家。
电子税务局网签三方协议全部支持的银行请点击查看
网签三方协议支持的银行列表
网签三方协议操作说明如下:
适用范围:纳税人已完成登记信息确认且未签署三方协议或已签署划缴税款协议需要更改、作废的。
新办户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首先完成“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
第二步:网上银行申请:纳税人登录网上银行(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提交的银行)填写申请。
温馨提示:使用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账户的用户不需操作此步骤,直接进入电子税务局操作第三步即可。
第三步:登录电子税务局通过“网签三方协议”模块,填写“税库银划缴税款协议网络签署申请”。
首先选择纳税人银行账号登记信息,然后阅读“委托划缴税款协议”。
确认申请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主管机关、三方协议号、银行名称、缴款账号、缴款账号名称、申请人等信息),如下图所示:
“保存”后,申请信息自动提交至金三核心征管系统中,通过税库银系统自动与商业银行完成三方协议验签。可查看结果状态、打印委托划缴税款协议等。
已签署用户需要更改协议的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撤销原划缴税款协议
第二步:作废原划缴税款协议。
第三步:完成“纳税人存款账户账号报告”办理。
第四步:填写“税库银划缴税款协议网络签署申请”。
02.建筑企业异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网上申报缴税—建筑企业异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模块填写申报信息,点击右侧“关联”按钮,关联跨区域报告时带不出信息,怎么办?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起止日期与当前季度的起止日期相比,不满一个季度的,不应选择按季申报,应选择按月报送。遇到此类问题,请在预缴期项将按季调整为按月,再重新点击“关联”即可。
03.我单位办理发票票种核定申请申请通用定额发票时,页面中“每月最高购票数量”、 “每次最高购票数量”、 “持票最高数量”这三项是灰色的无法操作怎么办?
定额类发票,无需填写“每月最高购票数量”、 “每次最高购票数量”、“持票最高数量”这三项,系统已锁定这三项。
04.我单位在车船税税源明细表中,维护车辆税源信息时,发现税源信息的“车辆所处街乡”显示错误,怎么办?
车船税税源明细表中的“车辆所处街乡”,是根据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街道乡镇”项自动带出的,如发现不对,请通过“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或两证整合个体工商户信息变更)模块变更登记信息。
以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为例说明。
打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模块,“查询变更项目”选择“纳税人所处街乡”,在页面最下方自动带出“纳税人所处街乡”的变更项目,填写变更后内容,点右上方的“下一步”提交。提交后,可通过“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查询-事项进度管理”关注办理进度,办理状态显示“办理成功”后,再去维护车船税税源信息即可。
05.我单位需要按次申报水资源税,在水资源税申报b表中,选择“水资源税编号”时,第一条税源是灰色的,无法选择怎么办?
不能选择是检测到您单位不适用此类报表,您可打开水资源税申报a表或b表,查看表头下方报表适用范围的说明信息。
水资源税申报b表,适用于城镇公共供水企业、农业、特殊用水类别纳税人填报。该纳税人的第一条水资源税源的“取用水行业”是“其他”行业,所以在b表中无法选择,在a表中可以选择。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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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预填申报
操作指引
功能概述
前置条件
操作路径、步骤
一
功能概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消费税申报表及附表、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将消费税申报功能增加前置发票归集,在原有基础上简化纳税人申报流程,将相关数据自动预填至申报表中,切实减轻纳税人申报负担。
税务辅导
二
前置条件
1、正常登录云南省电子税务局;
2、存在有效的税(费)种认定信息。
三
操作路径
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
四
操作步骤
步骤1:进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模块,点击“发票归集表”表单,系统将根据纳税人认定的消费税税费种征收品目及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自动预填“本期销售数量”、“本期销售额”等栏次。
纳税人可核对发票归集数据与实际收入是否一致,若一致,在“调整原因”栏次可选择逐个点击选择调整原因,也可选择“批量调整”。发票归集情况选择“1、发票归集情况与实际相符,并以此归集数据进行确认申报”,选择后点击【提交】按钮。
注意:若发票归集数据与实际收入不一致,发票归集情况选择“2、发票归集数据与实际不符,需调整本期申报数据”,在此提供2.1、2.2、2.3三种调整原因,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纳税人本期若存在未开票收入,选择2.3其他,此时说明原因输入框为必填,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后回到发票归集表主页面,此时可在【申报调整】栏次对系统原先预填数据进行修改,修改后点击【提交】,完成【发票归集表】表单的申报确认)。
步骤2:点击申报表,核对本期“销售额”、“适用税率”、“应纳税额”栏次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步骤3:点击附加税申报表,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步骤4:其他附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end-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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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0月31日
电子税务局备案的财务制度涉及报送的报表类型,如何查询与修改电子税务局备案的财务制度呢?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工具/原料
电子税务局
企业会计制度
步骤一: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查询
1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陆】。
2.点击【我的信息】下的【纳税人信息】。
3.点击【登记信息】下的【财务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4.显示备案的会计信息和有效日期。
步骤二:备案财务会计制度修改或新增
1点击【我要办税】项下的【综合信息报告】。
3.需要增加财务制度就点击【增加】按钮;如果需要修改财务制度就点击【修改】按钮。
注意事项
报表申报时选择的财务制度必须与备案财务制度一致。
三、我单位需要变更法人信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法人变更身份证号-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模块,变更法人信息时提示:您所属的课征主体类型不为单位或个体纳税人,无法办理税务变更业务!怎么办?
系统是根据纳税人登记信息中的“课征主体登记类型”进行核实的,如纳税人的登记信息中的“课征主体登记类型”为“异地非正常户”时,系统会弹出以上提示,不允许通过电子税务局变更登记信息。
遇到以上情况,请您先与主管税务机关联系,确定“课征主体登记类型”。
二、自然人通过“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实名认证时,提示 “获取手机号失败”怎么办?
遇到此提示,说明尚未注册,请先点击注册按钮,
填写身份信息,完成注册后再进行实名认证。
三、请问土地闲置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后,该如何缴纳呢?
根据《财政部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1]8号),自2023年7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划转后,在自然资源部门出具《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之后,行政审批部门会将相关信息通过“非税信息交换平台”推送给税务部门,土地闲置费缴纳义务人应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在收到《征缴土地闲置费决定书》之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申报模块,自主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表”,如下图:
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纳税期限”后系统自动带出“税款所属期起止日期”,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页面,如下图:
纳税人确认数据后,点击“申报”按钮即可。
四、我单位申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未超过30人,表中 “减免性质”、“本期减免费额”没有自动带出,也无法手工填写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98号),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您在电子税务局申报,打开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报表时,系统提示如下:
电子税务局系统根据纳税人的登记信息,来判断是否为企业类型。如纳税人是企业类型,且“上年在职职工人数”没超过30人,且“本期应纳费额”大于0,那么“减免性质”、“本期减免费额”就会自动带出,如下图所示:
如纳税人非企业类,则不可享受该减免政策,报表不会带出“减免性质”、“本期减免费额”。
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址: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电子税务局 (chinatax.gov.cn)
六税两费相关政策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号)
电子税务局具体操作:
一、首先,在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上角搜索【入库】,然后点击搜索结果中的【退抵税费申请(入库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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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来后的操作,我就不多说了,直接上图,直接操作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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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就是勾选追溯享受六税两费政策时,如果提示“您不属于一季度未享受六税两费政策的纳税人,请知晓”,如果你认为你这户确实是应该享受的,可以去大厅申请退税。
三、然后,将页面滑动到下面,点击【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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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然后在弹出选择明细的窗口,先点击【查询】,然后将所有记录勾选上,最后点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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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上面操作完之后,点击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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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接下来附报资料这步全是非必报的,咱直接继续【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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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最后,确认信息无误的话,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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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提交成功后,就等着税务机关审核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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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机关审核后会为您办理退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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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电子税务局2023年3月份升级说明
2023年3月电子税务局修改完善工作内容共38项,其中:新增功能3项,优化31项,修复系统缺陷4项。
一、新增内容
1. 新增功能【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2. 新增功能【赔偿申请撤回】。
3. 新增功能【申请税务人员回避处理】。
二、优化完善
1. 优化【更正申报】支持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申报、定期定额自行申报的往期报表更正。
2. 优化【对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核准】涉及缓缴的企业支持申请延期缴纳申请。
3. 优化报验户企业【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增加支持选择当月所属期和上月属期。
4. 优化【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中印花税税源采集纳税期限选择按次时支持选择以前的日期。
5. 优化【延期申报】增加支持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6. 优化支持本省报验户异地签订三方协议。
7. 河北税务app【税款缴纳】功能支持微信支付。
8. 对于2023年第四季度已享受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且暂未全部缴纳第四季度享受缓税政策税款的纳税人,在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或【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弹出享受缓缴提示信息。
9. 【非居民合同信息采集】增加采集项“支付备案表上的支付方银行及账号”、“收款方银行及账号”、“合同执行期限”、“支付方的联系人及电话”、“境内外是否关联”。
10. 【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合并合同信息后,对于被合并合同,自动变更服务贸易对外支付税务备案表信息中合同编号及合同详细信息。在查询合同信息时,新增采集支付方银行及账号、收款方银行及账号、合同执行期限、支付方的联系人及电话、境内外是否关联数据项。
11. 优化【水资源税税源信息报告】,当“取水许可状态”选择为“未办理”状态时,“取水许可有效期起”、“取水许可有效期止”设置为只读。
12. 优化【中国税收居民身份证明申请】将申请人和代理人合并为“申请人(代理人)”,办理人员身份证件类型,办理人员身份证件号码自动根据办理人员信息带出。申请人名称调整为纳税人名称,申请人英文名称调整为纳税人英文名称。
13. 【定期定额户申请核定及调整定额】【对纳税人变更纳税定额的核准】征收品目不支持“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4. 本省【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综合办理套餐】,【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外省来本省)】支持报验户身份跳转查询已办事项。
15. 优化增加跨区税源户变更登记功能。
16. 优化【开具税收完税证明(社保费)表格式】申报税款所属跨年的可以根据缴款日期查询。
17. 【代开发票】时享受“六税两费”政策有效期延迟到2024年12月31日。
18.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年报】申报完成后,申报结果查询页面弹出“申请退税”、暂不办理”供选择。若选“申请退税”,跳转退抵税费申请(汇算清缴)页面,若选“暂不办理”,则生成暂不办理通知书。
19. 优化【关联业务往来年度报告申报】表增加填表说明。
20. 优化【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税款所属期2023年1月起,a201020《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新增“jszj1070中小微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3年)”、“中小微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50%部分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4、5年)”、“中小微企业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50%部分一次性扣除(折旧年限为10年)”优惠事项。
21. 优化【扣缴企业所得税报告】支持之前只做了源泉扣缴信息采集的纳税人申报。
22. 【存量房交易申报】、【增量房交易申报】、【委托代征报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2023年减税降费表样调整,支持六税两费减征新政策。
23. 优化【临时税务登记】、【一照一码信息确认】、【单位纳税人登记】、【新办纳税人套餐】增加提示信息:“登记注册类型不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其他企业”,“非企业单位”等的,投资方信息不能为空,请选择投资方进行变更。”
24. 优化【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增加提示“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并支持免征3%税率增值税的新政策。
25.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增加“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的提示信息。
26. 增值税申报完成后,对可能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提示:“尊敬的纳税人您好,根据系统扫描,您可能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第14号)中规定的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的条件。请您及时、准确地判定是否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申请退还留抵税额的条件。如符合,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退还留抵税额。”设“符合条件,立即申请留抵退税”、“符合条件,暂不申请留抵退税”、“不符合条件,不申请留抵退税”按钮供选择。
27.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增加提示信息:“你单位是否属于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8. 【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居民企业(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根据财务报表申报数据自动预填。
29. 优化【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代开普票适用3%税率的征收品目免征增值税。
30.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优化【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功能。
31. 【退抵税费申请(入库减免)】当退抵税费原因类型选择“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时,并且查询税票界面勾选税票后,点击“确定”按钮时,对于税票属期起大于等于2022月3月1日的,校验所退税票属期时纳税人信用级别为c或d时,系统弹窗提示并阻断退税流程。
三、修复系统缺陷
1. 修复【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新增非居民时预览界面收款人名称为空的问题。
2. 修复【申报信息查询】部分企业无法下载减免表的问题。
3. 修复【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变更】部分纳税人变更完法人没有生效的问题。
4. 修复【涉税专业服务专项报告】打开提示系统出现故障的问题。
怎么修改实际经营地址?
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变更】
需要变更的清单列表勾选“非涉证信息变更”,在下方的非涉证信息变更列表选择【生产经营地址】填写变更后内容,再填写右上角办理人证件号码,填完点击右上角保存,进入下一步。
如看到回执,请返回电子税务局主页核对:【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地址如已经是新的,说明已经变更成功。
第一步
一、我要办税 — 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 — 身份信息报告 — 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变更
三、一照一码户登记信息变更 — 非涉证信息变更 — 生产经营地址,填写变更后内容,再填写右上角办理人证件号码,填完点击右上角保存。
第二步
一、我的信息 — 纳税人信息
二、纳税人信息 — 基本信息,生产经营地址如已经是新的,说明您已经变更成功
如何查询自己的主管税务机关?
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基本信息】查询。
一、我的信息 — 纳税人信息
二、纳税人信息 — 基本信息。
公司新办了银行账户,在哪里添加?
请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存款账户账号报告】添加。
一、我要办税 — 综合信息报告
二、综合信息报告 — 制度信息报告 — 存款账户账号报告
三、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表 — 增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出台了新的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也就是说上述八个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开具专票,并且没有销售额的限制哦~
不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也不用着急,我们可以到税务局申请代开,现在就让我们一起学习如何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发票吧!
1
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 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2
点击我要办税,选择企业用户登陆,有三种方式可选择,用户名登陆、数字证书登陆和电子营业执照登陆。
3
进入电子税务局后,选择发票使用—代开发票—现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或者在搜索栏中搜索“代开发票”,一键轻松快捷找到该模块。
4
选择“现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
5
填写表单,纳税人选择申请代开的项目类型和行业税目。
带红色*的为必录项目,填写完整的申请表。正确填写购买方纳税人信息。
a tip:常用客户可以在“购方信息是否设置为常用信息”选择“是”,下次开票时即可在“客户信息选择及维护”中直接选择。
6
填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明细信息。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规格型号(根据需要填,可不填)——单位——代开金额(含税)——数量等内容,单价(不含税)、代开金额(不含税)、征收率、税额等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备注栏根据需要填,可不填。销售方纳税人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出(销售方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需要自行选择)。
7
保存提交,系统出现缴纳税款提示,核对无误后可再次提交。
a tip:电子税务局提交时提示需要交纳的税额仅指增值税税款,待自助开票机上取票时会提示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等全部税款。
提交后,就可以去代开发票自助终端上取票啦,目前缴纳税款只支持三方协议方式扣款,请提前签订好税银协议哦~
tips
1
- 问答时间 -
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范围是什么?
适用本地纳税人申请代开专票;异地(含跨省、跨市、县、区)开具专票、销售免税项目(如免税农产品)、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等暂不提供网上代开,请到办税服务厅现场申请。对纳入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不再为其代开。
2
- 问答时间 -
当月提交的代开申请能否下个月取?
不可以。当月申请的专票只能当月开具,申请后请及时去办税服务厅打印代开发票。
3
- 问答时间 -
在申请代开专票时,为何有时无需缴纳教育费附加,有时候又要代扣?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 【2016】 12)规定,对于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当超过时,在代开发票当次将一并代征。
4
- 问答时间 -
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的8个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能否自开专票?
不可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5
- 问答时间 -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代开专票可以免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季度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无锡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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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5月24号
1. 添加办税人后,以办税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没有功能可以点怎么办?
答:由于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在身份维护时候勾选功能权限(以授权历史办税操作查询为例)。
2. 办税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提示“办税人员已冻结”,导致无法登录如何处理?
答:该办税人员已被冻结,使用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后,在企业人员管理里,进行解冻。
3. 办税人员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答:暂时使用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电子电子税务局,在企业人员管理里重置办税人员密码。
4. 办税人员已经过实名采集,为何无法使用快捷登录方式进行登录?
答:快捷登录的前置条件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先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去维护身份信息,添加已实名采集的办税人员。添加办税人后,可使用该名办税人员进行快捷登录。
5. 法人快捷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使用变更登记等实名业务,要求输入手机号、验证码,但是输入后,提示手机号码不正确?
答:在进行变更登记等实名业务时,输入的手机号为实名采集的手机号,而不一定是快捷登录的手机号,快捷登录手机号与实名采集的手机号码不一致时会导致这种现象。
会计实操:6月30日前务必完成电子税务局登录实名备案,否则将无法登录!
天道诚财务智库
重要提示
6月30日前务必完成电子税务局登录实名备案,否则将无法登录!
5月20日,北京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功能升级,升级后电子税务局登录流程中新增登录人身份验证环节。
通过ukey、电子营业执照、账号等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增加了登录人身份验证环节(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等),需通过登录人的密码或者手机验证码完成验证后,才能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
5月20日-6月30日,为身份验证缓冲期,企业可选择跳过身份验证环节,直接进入电子税务局;
7月1日起,电子税务局执行强制身份验证,届时未进行实名备案的人员将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请企业务必在6月30日前完成涉税人员的实名备案工作。
操作手册
一、电子税务局登陆身份验证
具体操作步骤
第一步
纳税人打开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可以选择账号登录、ca登录或电子证件登录三种登录方式;
第二步
点击登录之后,进入选择人员页面;可以选择密码和手机验证码两种方式登录;
第三步
操作前提:办税人员已在电子税务局注册并且已经实名认证。
具体步骤
1. 选择密码方式登录,选择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的人员身份,输入密码(密码为电子税务局个人账号登录密码)、图片验证码,点击“验证”按钮,即可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界面;
7月1日前也可通过点击“跳过验证”按钮,跳过人员登录方式,直接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界面;
2. 选择手机验证码登录,输入图片验证码,点击“获取验证码”按钮,短信平台会向该人员实名认证时登记的手机号发送验证码信息;输入短信验证码,点击“验证”按钮,即可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界面;
目前也可通过点击“跳过验证”按钮,跳过人员登录方式,直接进入电子税务局首页界面;
二、办税人员实名备案流程
操作前提
(一)办税人员已在电子税务局注册但是没有进行实名认证;
(二)办税人员未在电子税务局注册且没有进行实名认证。
操作步骤:个人用户注册→个人账号登录→实名制申请→人脸识别→关联企业→个人申请授权→企业授权
具体步骤
1. 纳税人进入北京市电子税务局系统,点击“用户注册”按钮,进行用户注册;
2. 纳税人进入用户注册界面后,填写用户名、密码、手机号后,进行短信验证,相关信息输入完毕后,点击“提交注册”按钮。
3. 纳税人点击“提交注册”按钮后,系统提示注册成功。
4. 纳税人选择个人账号登录-用户名登录方式,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按钮,进入实名申请页面。
5. 纳税人进入实名申请界面,首先进行个人办税实名申请,点击“个人进入或实名制申请”按钮。
6. 系统首先弹出“未绑定个人身份,不能办理个人业务”的提示信息。纳税人可点击“确定”按钮。
7. 纳税人点击“确定”按钮后,进入实名认证界面,出现选择提示“您是否已经在税务机关进行过实名信息采集”,点击“是”进入关联实名信息界面;点击“否”进入立思辰人脸识别验证界面;
8. 纳税人点击“是”,进入实名关联信息界面,选择相关信息填写后,进行信息验证后,点击“关联”按钮。
9. 纳税人关联成功后,可进行实名制信息的查看。
10. 个人申请授权:
(1)个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后,打开纳税人授权申请,在绑定企业名称中输入需要绑定的企业名称,点击查询。选定需要绑定的企业,点击“申请授权”按钮。
(2)纳税人点击“申请授权”按钮后,填写相关信息,选择用户身份,点击“提交”按钮。
(3)企业纳税人审核,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里面,点击打开企业授权管理,选择用户授权管理,选择关联后的用户名,点击“审核”
(4)企业纳税人选择关联后的用户名,点击“审核”按钮。
(5)纳税人查看审核后的信息后,点击“通过”按钮,显示企业确认成功的提示框。
(6)如果纳税人撤销该办税员身份。点击“解除授权”按钮即可。
11. 企业授权:纳税人还可进行新增授权操作,输入用户信息和手机号码,查询出需要授权的相关用户,选择用户身份,点击授权即可。
7月5日,市税务局官微“太原税务”发布消息,纳税人办税可“刷脸登录”省电子税务局了。
纳税人在办理新开业纳税人套餐、纳税申报、核定及申领发票、资格认定等业务时,可“刷脸登录”省电子税务局。在省电子税务局界面,纳税人点击左上角“切换扫码登录”,随即弹出登录二维码,使用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描二维码,点击“登录”核实登录人身份信息,确认姓名与身份证号码信息无误后,点击“开始人脸识别验证”,仔细阅读认证服务协议,点击“同意”,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点击“返回”进入“选择登录方式”界面。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企业登录”或“自然人登录”,选择“企业登录”,会自动识别登录人员绑定所有企业,选择要登录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登录”,即可直接“登录”电子税务局。
来源 太原日报 记者 霍铮
税务征期即“纳税申报日期”。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每月初进行抄报税,申报上一月度开发票信息及增值税申报情况,并缴纳税款。 征期一般是每月1-15日,遇到连续超过3天的节假日会按放假的天数顺延。征期最后一天是礼拜六或者礼拜天的也会顺延1天。”
在申报各项税费之后,要在征期内及时缴纳税款,否则要缴纳税款滞纳金。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税款如何缴纳吧
1.登录电子税务局;可以看到申报之后各项税费显示已申报成功未缴款。
2.点击我要办税-税款申报及缴纳
3.左侧导航栏底部税费缴纳-网上申报缴税
4.选中需要缴税的税种,点击缴款,可选择三方协议缴款、银行缴款或是直接缴款。
5.缴纳完成之后返回主页可以看到已申报成功已扣款。也可以在证明开具里开具完税证明。
这样一来,此税务征期的工作才算完成。
贵州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是专门为贵州省纳税人群们提供的一款个税扣缴申报软件,只要使用了该软件用户就无需在到线下大厅排队找人进行办理了,在家即可轻轻松松的进行个人员信息采集、报表填写、网上缴款、扣缴报告表查询等操作,十分方便,这样即可轻松节省用户大把的时间,有效的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这款软件不仅适合个人经营者进行办理所得税,也适合企业使用,只需把配偶信息、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所有的个人信息全部输入上去,然后录入减免的费用明细,从而即可轻松申报办理个税。
http://www.ddooo.com/softdown/177579.htm
软件特点
1、贵州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提供报税功能
2、可以帮助贵州省企业办理个人所得税
3、企业员工工薪达到5000就可以通过这款软件申报税务
4、将员工信息输入到软件报送到税务局,随后在这款软件编辑申报表
5、支持数据导入功能,一次导入全部员工数据,一次导入全部工资数据
6、贵州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也适合个人经营者使用
7、店主可以在这款软件办理税务,在软件申报个人经营所得
8、支持扣缴功能,在软件直接查看应缴费用,从而在立即支付税款
9、支持企业信息管理,可以在软件对申报单位管理
10、支持模板下载,导入软件的数据可以下载模板编辑,方便后期一键导入
贵州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电脑版使用说明
一、系统首页简介
1、税款所属月份:默认为系统当前时间的上月。例如:当前时间为2023年8月1日,则[税款所属月份]为2023年7月。可点击下拉键,切换[税款所属月份]。
2、左边菜单树:通过点击功能菜单打开对应功能模块。
3、常用功能区:系统常用功能统一放在该处,点击快捷按钮进入功能页面。
4、待处理事项区:显示消息类型为冒用行为检举且状态是未处理的消息。
二、系统流程简介
贵州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于扣缴义务人为在本单位取得所得的人员(含雇员和非雇员)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及代理经营所得纳税申报。
1、扣缴申报的主体流程是:
2、代理经营所得申报主体流程是:
(1)人员信息采集:根据《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的要求采集相关信息,系统采用先报送人员信息再填写报表的方式。
(2)报送及获取反馈:将人员信息报送后,税务局系统对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并反馈验证结果。
(3)报表填写:扣缴申报包括《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非居民代扣代缴申报》、《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申报》四类申报表;经营所得申报包括《预缴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年度汇缴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4)申报表报送:通过网络方式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发送至税务机关并获取申报反馈结果。
(5)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通过网上缴款或其他方式缴纳税款。
二、办税管理
1、系统登录
初始化注册完成后,点击【立即体验】,即可打开客户端的登录界面
2、系统支持在线登录和离线登录两种模式。
(1)离线登录:即使用“本地登录密码”进入系统,如果没有启用登录密码,则直接进入系统。首次选择该方式,系统将会提示是否启用。
(2)在线登录:包含“实名登录”、“申报密码登录”和“ca登录”
三、人员信息采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的规定: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
2、扣缴义务人可通过扣缴端采集报送自然人基础信息。
3、人员信息采集主要包括【添加】、【导入】、【报送】、【导出】、【展开查询条件】和【更多操作】功能。
功能介绍
1、人员信息采集:根据《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的要求采集相关信息,系统采用先报送人员信息再填写报表的方式。
2、报送及获取反馈:将人员信息报送后,税务局系统对人员身份信息进行验证并反馈验证结果。
3、报表填写:扣缴申报包括《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非居民代扣代缴申报》、《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申报》四类申报表;经营所得申报包括《预缴纳税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a表))、《年度汇缴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4、申报表报送:通过网络方式将填写完整的申报表发送至税务机关并获取申报反馈结果。
5、税款缴纳:申报成功后通过网上缴款或其他方式缴纳税款。
1、我单位为山东省外建筑企业,在山东省经营的项目,什么情况下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预缴建筑企业项目部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报验管理登记信息当前为有效状态,且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中经营方式属于“建筑安装”或“装饰修饰”的报验户,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建筑企业异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模块,预缴建筑企业项目部企业所得税。
您可根据报验登记情况,在有效期内选择按月或按季预缴项目部企业所得税。
2、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房产交易申报,选择增量房房源进入申报表,申报完成后,发现快速折算率选错了,需要作废报表重新申报,但在房产交易申报作废模块,查询不到申报记录,怎么办?
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房产交易申报表后,在金三核心征管系统将发起审批流程,需经税务机关完成审批后,才能查询到已申报信息及进行其他操作。请等待税务机关完成审批后,再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作废。
3、我单位更正三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时填写的土地面积是5092.25平米,发现报表中的“计税依据”显示为424.35平米,请问系统显示是否正确,是如何计算的?
在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中,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的计算办法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的应税土地面积除以12个月,再乘以当期申报的月份数”,根据您填写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的应税明细,“有效期起”是2023年9月1日, 因此2023年第三季度申报时,只有9月这一个月需要申报,因此根据您在税源采集信息中填写的“应税土地面积”5092.25,按照规定的计算办法,系统自动出来的“计税依据”为424.35(即5092.25÷12×1=424.35),因此系统显示的“计税依据”栏数据是正确的。
4、我单位2023年招用了退役士兵,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3年第4号),我单位符合企业招用退役士兵扣减增值税优惠政策,上个月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中,该项减征的期末余额数据为4***.*6,这个月打开该表期初余额数显示是0,怎么办?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期初余额”栏,是与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相关联的,如您上期存在期末余额,在本期申报时,请先选择“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系统将自动带出该项目的期初余额数据,如下图所示:
5、我单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报表选择时,无法勾选“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怎么办?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面向税(费)种认定信息中有增值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类型的纳税人开放,有扣除项目的营业税改增值税纳税人填写,报表选择时,系统自动检索税(费)种认定信息,您也可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看认定情况:
如您单位发生了此类业务需要申报时,请先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完成此类税(费)种信息认定,然后再进行申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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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福建省(不含厦门市,下同)开展全电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8日起,福建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的部分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括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二、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三、全电发票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其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包括: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纳税人提供了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
四、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其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福建省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福建省纳税人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七、纳税人取得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或受票方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八、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九、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不得虚开、虚抵、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十一、本公告自2023年7月18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2023年7月8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的解读: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为此,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以下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的背景是什么?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降低征纳成本,国家税务总局建设了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广东省(不含深圳市,下同)、内蒙古自治区和上海市(以下简称“试点地区”)开展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系统运行平稳。
为进一步推进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自2023年7月18日起,福建省(不含厦门市,下同)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试点地区的部分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
二、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
基本内容主要包括: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场景,在全电发票中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福建省纳税人在取得全电发票时,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可向开票人提出特定业务需求,开票人将按规定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进一步规范发票票面内容,便利福建省纳税人使用。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三、使用全电发票具备哪些优点?
(一)用票更便捷
发票数据应用更丰富。便于税务机关进行发票数据的规范化管理,为向纳税人提供税费申报预填服务奠定数据基础。
发票使用满足个性业务需求。全电发票破除特定版式要求,增加了xml的数据电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时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全电发票样式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二)入账归档一体化
税务机关将制发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实现全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
四、福建省纳税人如何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包含哪些类型的发票?
福建省纳税人可以接收试点地区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
福建省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上述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五、福建省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与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有何区别?
福建省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与现行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比,区别在于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后,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密码区将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以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福建省纳税人接收到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发生销售退回、开票有误、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由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的,应如何操作?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其中,《确认单》需要与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相符。
例1:2023年7月,i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为j公司(福建省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i公司在2023年7月20日已为j公司开具了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7月23日因客观原因服务终止,此前j公司未对该发票进行确认用途及发票入账,i公司需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i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无需j公司确认,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i公司依据核实无误的确认单信息,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由开票方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受票方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例2:2023年7月,n公司(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纳税人)销售一批玩具给p公司(福建省纳税人),已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p公司已确认用途。2023年8月,发现开票有误。
情形一:n公司财务人员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选择原因和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录入金额和税额。p公司财务人员在72小时内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确认后,n公司财务人员据此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情形二:p公司财务人员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确认单》,选择原因和对应的蓝字发票信息,录入金额和税额。n公司财务人员在72小时内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完成确认后,据此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三)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或纸质发票已用于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暂不允许开具红字发票。
七、福建省纳税人取得哪些类型的发票可进行用途确认?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确认?
福建省纳税人继续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相关增值税扣税凭证功能,取得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按规定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用途。
八、福建省纳税人通过什么渠道可以进行全电发票信息的查验?
福建省纳税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全电发票的信息进行查验。
九、福建省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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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建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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