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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税务登记证清缴税款什么意思(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9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注销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注销税务登记证清缴税款什么意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注销税务登记证清缴税款什么意思

【第1篇】注销税务登记证清缴税款什么意思

公司想要退出市场,就需要进行注销,而公司注销过程中税务注销无疑是公司注销中的难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给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便利,税务总局发布了一系列关于税务注销简化的通知。

公司税务注销简化之后,应该如何注销?注销需要提交提供哪些材料呢?接下来就跟誉商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在申请税务注销之前,纳税人应当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缴销发票。例如清缴欠税、办理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结清出口退(免)税款、注销防伪税控企业信息等。而存在涉税违法行为的纳税人还应当接受处罚缴纳罚款。

在确定纳税人所有税务已办结之后,税务部门会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然后就可以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工商注销了。一般在税务注销过程中所需提供的材料有:清税申报表或注销税务登记申报表、以及经办人身份证证原件;而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复印件、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复印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发出的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决定复印件、税务证登记证件以及发票领用簿等,对于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可取消报送。

而材料缺失,符合容缺即时办理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在作出承诺之后,由税务部门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在拿到清税文书之后,纳税人应当按照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若未履行承诺的,税务部门则将该失信行为记入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的个人信用记录中。

具体容缺条件是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

1.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和b级的纳税人;

2.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m级纳税人;

3.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4.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5.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当然,如果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未办理过涉税事宜,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的纳税人,还可以免予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简易注销。

【第2篇】企业注销存货税务处理

导读:一个企业被其他的公司收购或者是破产,那么这个时候是需要做企业的资产清算的,当然这个时候,企业的账本上不能有剩余的资产存货,或者是负债等......总体来说,清算的目的就是企业不留任何的负债或者资产了,企业注销存货报废应该怎么清除掉?

企业注销存货报废应该怎么清除掉?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第六条规定。

一般纳税人注销或被取消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资格,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其存货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其留抵税额也不予以退税。对此,有些人将其理解为一般纳税人企业注销时存货不作任何税务处理。

一是认为企业存货未对外销售按征税处理没有法律依据,二是认为只是增值税链条的暂时中断,待存货销售后自然纳税。还有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注销时,企业是最终的消费者,存货未处理就没有纳税义务。

公司在清算的过程当中,就要对存货进行处理,同时缴清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由此看来,公司在注销的时候,如果程序合法,存货应该是已经处理或者分配掉的,不会存在未处理的存货的。

即使以存货作为剩余权益进行分配,存货的所有者也应当是股东个人,而非公司本身了,存货权属发生了转移。

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怎么计算?

1、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包括商品、产成品、半成品、在产品以及各种材模型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原材料+材料采购+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

【第3篇】税务注销即办

今年以来,拉萨市税务局坚持把落实减税降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实施政策清、户数清、数据清、责任清“四清”管理,梳理11大类184项减税降费政策,编制《税收优惠政策汇编》并向全市2000余户企业“面对面”推送,用最“老”的办法求最实的成效。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拉萨市新增减税降费16.83亿元,其中新增减税16.25亿元,新增降费0.58亿元。

“快准简实”落实政策

拉萨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华登政介绍,今年以来,拉萨市税务局通过不断巩固拓展“老”政策成效,全力确保“新”政策直达快享、应享尽享,切实做到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用好用足用活。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拉萨市新增减税降费16.83亿元,其中新增减税16.25亿元,新增降费0.58亿元。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税费缓缴政策11月1日实施以来,拉萨市税务局以“快准简实”落实缓缴政策的要求,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累计有327户次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费业务,涉税费总额1304.93万元。

为提高纳税服务精细度,推行“丁税宝”线上税企沟通平台,该平台可实现税企线上沟通、纳税人分类“打标签”、发送提醒通知、精准推送优惠政策、涉税信息及政策查询等功能。针对银行存款账户未备案的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精准推送提醒通知,提示纳税人及时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涉税信息备案,目前,已有近700户纳税人完成了存款账户报告。

精简优化办事流程

拉萨市第二税务分局以纳税人的需求为出发点,对已推广的21个车辆购置税自助终端网点中的6个网点进行了优化升级,实现了“一站式”服务,纳税人可在购车的同时缴纳税款、购买保险并领取牌照,完成车辆登记的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平均办理时间由原来的2-3天缩短至1个小时,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提升了纳税服务质效。“以前买车的时候,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来来回回跑好多次才行,现在在购车现场就能直接办理好所有手续,非常方便。”市民次仁达娃笑着说。

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拉萨市税务局通过自助机和“一站式”服务受理纳税申报车辆1.26万台,占全局办理量的56%,超过办税服务厅的办理量。此外,通过开展满意度调查、打造线上线下纳税人学堂、联合拉萨市工业商业联合会实地走访企业等方式,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117项便民举措,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

提高政策落实效率

华登政表示,今年以来,拉萨市税务局聚焦税收主业,立足发展大局,融入地方特色,推出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创意十足的税收宣传“明星”产品和活动,凸显了税收服务社会发展、助力“十四五”开局的作用。2023年4月,拉萨市税务局以成立“税收驿站”拉开“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序幕。

同时,拉萨市税务局进一步把党史学习教育与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创新性开展“一局一策”实践活动。从“运用大数据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到“走村入户的双语税收政策宣讲”,从“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缩短注销办理时间”到“跨越15公里为纳税人缴费人搬迁局址”,全市13个征收单位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体现到用心用情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和基层的实际困难上,推动税费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转变,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幸福感。(西藏商报记者 谭瑞华)

【第4篇】税务注销流程及时间

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通知,推出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流程的多项措施,改善税务执法方式,为纳税人办税再添新便利。

据介绍,此次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以下简称《通知》),从扩大即办范围、简化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3个方面,对现有政策作出细化、补充和完善,推出更大力度优化税务注销流程的系列举措,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介绍说,税务总局自2023年9月以来,通过推进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承诺制”容缺办理等措施,企业办理税务注销大幅提速。

自2023年9月实行清税证明免办服务来,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但实践中,还有此类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

为响应纳税人诉求,此次发布的《通知》扩大了即办范围,对此类情形及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齐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同时,对于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但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此次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较大程度提升了办税效率。”饶立新介绍,《通知》对非正常状态期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增加了批量零申报相关规定。相关税(费)种符合零申报情形的,经纳税人确认后,可进行批量零申报处理。

此外,《通知》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还进一步简化了相关证件、资料的报送要求,具体包括《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和副本、《发票领用簿》,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等相关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后不需要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来源:新华社)

相关举措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新规减少了哪些报送材料?如何办理税务注销?税务总局日前用10个问答给大家解释清楚啦,一起来看看↓

1、为啥要推出优化程序服务举措?

2023年9月,针对企业“注销难”问题,税务总局制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税总发〔2018〕149号,以下简称“149号文”),推行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创新推出“承诺制”容缺办理,简化资料和流程。这些措施实施以来,企业办理税务注销大幅提速,纳税人获得感进一步增强。随着“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适应当前新形势,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税务总局制发本《通知》,推出更大力度优化企业注销办理程序的措施。

2、新的注销规定有啥变化?

《通知》以149号文规定的框架为基础,对其部分内容进行了细化、补充和完善,主要从扩大即办范围、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减少资料报送3个方面推出更大力度优化企业税务注销举措。因此,各地税务机关需将这两个文件结合起来、一并落实,指导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业务。

3、新规定减少了哪些报送资料?

《通知》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进一步简化了相关证件、资料的报送要求,包括: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和《发票领用簿》。

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决定原件(原印件)。

3.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原件(复印件)。

4.项目完工证明、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复印件)。

4、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需要取得清税文书的,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根据149号文第一条规定,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若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实践中还有一些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要求取得清税文书。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响应纳税人诉求,《通知》规定这类纳税人主动到税务机关清税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具体做法是,纳税人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到注册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5、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过发票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一是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齐全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二是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不齐(包括未办结事项要求报送的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例如,纳税人需要报送的财务报表资料、纳税申报资料、有多缴税款需要提交退还多缴税款资料等,如果纳税人不能及时提供这些资料但急需清税文书的,可先作出承诺,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纳税人应按承诺的时限补齐资料并办结相关事项。纳税人若未履行承诺的,按照149号文规定,税务机关将对其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纳入纳税信用d级管理。

三是符合市场监管部门简易注销条件的纳税人,也可以按149号文规定,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6、办理过涉税事宜,且领用过发票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此类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仍按现有规定执行。其中,符合149号文第二条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享受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7、依法破产的纳税人如何办理税务注销?

此类纳税人可持人民法院出具的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注销,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对于纳税人仍存在的欠税,税务机关按照规定进行“死欠”核销处理。

8、拟注销的纳税人申请解除非正常管理状态,税务机关如何简化补办申报手续?

为提高办税效率,对于非正常状态期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纳税义务的纳税人,《通知》增加了批量零申报相关规定。具体做法是,税务机关打印《批量零申报确认表》,纳税人确认后,对相关税(费)种进行批量零申报处理。批量零申报涉及的相关税(费)种具体包括: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申报、增值税和消费税以及相关附加税(费)。

9、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委托扣款协议书”如何终止?

办理税务注销前,纳税人不必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系统自动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

10、新规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通知》自2023年7月1日施行。

【第5篇】税务注销决议书

公司税务注销需要资料

我们都知道,不管是公司还是个体,注销的时候都是需要先进行税务注销,然后在进行工商注销的,注销完税务之后,拿到清税证明之后才能进行工商注销,那么税务注销需要哪些资料呢?今天跟大家介绍一下公司税务注销需要资料。

公司税务注销需要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和注销申请书

3、所有的空白发票和税控设备,公司报税申报的表格,公司年报,房屋租赁合同和发票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公司公章

一般公司注销需要的资料就这么多,前提是你的公司税务处于正常状态,如果你的税务处于异常状态的话,需要先把异常状态处理之后,才能进行税务注销。

公司没有年报的需要进行补年报,申报表不正确就要改报表,如果有少缴税漏缴税的话,需要补齐所欠税款和滞纳金,等等,哪里出问题要把问题解决之后才能进行税务注销,注销完成后才能领取清税证明,不然没有解除异常的话,不会给你注销,也没有清税证明,没有清税证明就没有办法进行下一步工商注销。

公司税务注销所需资料和注意问题上面已经给大家详细的介绍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以后在税务注销的时候,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这样办理起来才能更加得心应手。

【第6篇】税务注销清算报告

本文作者:范正英,贵州恒易律师事务财务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关于推动和保障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履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发改财金规〔2021〕274 号),针对优化破产企业注销、状态变更登记、加强金融机构的参与和支持、便利破产企业涉税事务的处理、完善资产处置配套机制等方面提出了相关意见。本文结合实务操作中企业破产清算资产处置及税务清算注销环节常涉税务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一、资产处置涉税问题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用于清偿债务的款项一般都来源于对破产企业相关资产进行拍卖、变卖、以资抵债视同销售取得的收入。但是对相关资产(常涉资产包括:办公设备、车辆、房屋、土地)进行处置而取得的收入同时也会涉及相关税费(常涉几大税种: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根据财税【2014】57号文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计算: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企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一般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一般情况下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符合下列情况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和《贵州省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办法》的规定,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简称附加税费),转让方应以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计税依据按适用税率申报缴纳附加税费。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2、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本条例第六条规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以增值额为计税依据,根据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准许扣除的项目应该是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且取得合法有效的凭证,但在实务操作中,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后,很多原始凭证资料缺失或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成本无法明确区分,无法确定扣除项目成本金额,致使企业在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时无法提供相关凭证扣除相关成本费用,最终企业将面临高额的税费负担,从而影响到债权分配中其他债权人的相关利益。

针对上述情况,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关于企业破产案件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第十八条提出,清算期间土地增值税处理。因破产企业土地成本历史资料缺失,无法确定成本扣除项目金额的,由管理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税务机关可按现行政策规定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3、印花税

企业破产清算资产处置转让,购销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以及办理产权转移书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购销双方均应根据购销合同以及产权转移书据中列明的金额申报缴纳印花税,小规模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

4、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十三条第三款,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依法进入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在完成破产清算后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企业破产清算资产处置过程中,可能会面临高额的税费问题,故企业在申报缴纳相关税费时要充分利用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的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从而更好的保护各个债权人的相关利益。

二、税务清算注销问题

企业破产清算接近尾声之际,接下来的工作就是:银行账户注销、税务注销以及工商注销,税务注销未能办结,就无法办理工商注销,从而可以看出税务注销的重要性。企业办理税务清算注销时,管理人需持破产企业公章、税控盘、已开且作废的发票、空白发票、清算申请书以及清算结束期剩余月份相关申报表前往税务大厅办理税务清算注销。

为了解决企业破产程序中税务注销难题,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 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办理程序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9〕64号)规定:“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及时予以税务注销。但在实务操作中,破产企业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办理税务清算注销申请后,主管税务机关核查出该企业仍存在税费欠缴的情形,部分税务机关会出于谨慎性要求,未能即时出具税务注销清算文书。

为了更好解决破产企业税务清算注销难题,应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在政府、法院、税务机关、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等各方的配合以及相互支持下,发挥破产制度的优势,最大力度的实现破产法的立法目的,更好的维护各方利益,更好的优化营商环境,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

【第7篇】税务注销原因怎么填

义乌公司注销税务时,要填写申报表,其中不同企业填写的报表也是不同的:

义乌公司税务注销需要填写什么表

一、增值税申报表:

1.个体工商户: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填写说明书:上季度申报的只有本季度的申报表,上季度没有申报的需要填写上季度和本季度的申报表。

2.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填写说明:上个月申报的只有本月的申报表,上个月没有申报的需要填写上个月和本月的申报表。

3.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填写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填写说明书:上季度申报的只有本季度的申报表,上季度没有申报的需要填写上季度和本季度的申报表。

4.一般纳税人企业: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填写说明:上个月申报的只有本月的申报表,上个月没有申报的需要填写上个月和本月的申报表。

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未完成注销程序的单位,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如企业有下列未完成事项,必须及时处理,否则不能顺利完成注销清税程序。

税务处理完毕后,收到税务发行的注销税务通知书到工商,到工商处理前必须注销公司公告(一般注销45天后到工商处理注销登记)。

1.到工商部门先填写注销登记。

2.填写注销登记:公司登记表:

3.股东大会决议;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

4.确认公司清算报告的决议。

5.报纸公告原件。

6.清算小组成员身份证复印件。

7.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8.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注销证明。

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大力优化企业税务注销程序,实施免税证明服务,优化税务注销服务,简化流程,减少提交资料,切实方便纳税人纳税。

三、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直接注销:

1.未办理涉税手续的;

2.涉税事宜但未领取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和罚款的;

如您的企业符合简易注销条件,则在半天就可以完成义乌的公司注销。

以上就是万顺财务为大家分享的义乌公司税务注销的流程啦!

【第8篇】税务简易注销条件

公司注销的步骤清算组备案——登报注销——工商注销——银行基本户注销。

今天要办理的这家公司是简易注销,公告期满20天可以申请注销环节了,如果是一般注销的公告期需要45天。

简易注销虽然简单,可是我还是踩了不少坑,我一直以为先到公司提交材料,结果排队排了半天才知道要先去税务开具清税证明。后面才能在公示网公告。今天礼拜一到工商还是要排队

【第9篇】税务注销代理

企业如果经营不下去资不抵债,就需要宣告破产,宣布破产后需要成立专门的清算小组进行财产清算,注销清算是重要的一个环节,企业可以自行清算,也可以找代理公司来进行清算,那么,注销清算代理要怎么操作?

下面跟着姜超律师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注销清算代理要怎么操作

注销清算可以找代理按照以下流程来进行:

1、清算备案(公司注销,清算组备案必须排在第一位),

2、登清算公告(有清算组备案,会有一张备案的表,登报时没有备过案的是不让登清算公告的,所以此步必须在清算组备案流程之后,其他流程之前,登报45天后才能注销执照,所以在清算组备案后要马上登报,登报期间可以注销其他的,满45天后正好可以注销执照了)

3、注销税务;

3、注销银行(首先需要跟银行预约办理,时间会较久,看不同的银行,有的也是近期有名额时间,会比较快,但是人行那边也是会审核的,如果那项不通过,好了!再跑一趟提交资料吧!)

4、注销社保(注销:深圳这边要营业执照注销后才能注销社保);

5、营业执照注销:但注销营业执照需要清算公告登报45天后才能去申请注销执照,只能慢慢等时间了(注销条件:清算公告45天后,税务那边的清税证明,预约办理,时间久,有的都得预约一个月时间!)。

6、营业执照注销完成后,最后注销公章。

二、注销清算的公告期限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很显然,在公告期后才对债权债务进行了最后的了结,才能够进行最后的审计。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姜超律师小结:

以上是姜超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注销清算代理要怎么操作的相关内容,在进行企业注销清算时,可以委托他人代理进行,但都需要依法组成专门清算小组,清理公司财产、并按照规定制定清算方案。

【第10篇】税务注销通知书

注销公司手续是比较麻烦的,很多人很畏惧注销公司,但是公司在不经营的情况下还是要注销的,注销公司不仅要注销工商,而且还需要注销公司的税务以及社保公积金等等,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一看深圳公司应如何注销税务登记?

注销地税流程是怎样的?1、带上深圳公司整套资料到主管税务局填表交资料(这里需要注意的司,如果资料不齐全以及存在其他问题,办理人员会通知需要补充的资料或需解决的问题,然后经办人需按办理人员的要求对资料进行补充;)2、办理人员通知注销批准后,带上资料受理回执到相关窗口领取税务注销通知书。注销国税流程是怎样的?1、申报注销资料提交日所属期的各项税务;2、提交注销国税所需资料,如果资料齐全可以当天拿到国税注销通知书。

【第11篇】税务登记证丢失怎么注销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可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执照遗失及注销登记申请材料直接办理注销登记。因为我国政策规定,对营业执照遗失的企业,可以将原先补领营业执照与注销登记两个环节合并为一个环节。

营业执照丢失公示流程:

(一)登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选择所在省份,进行企业信息填报;

(二)用户信息登录,输入企业名称及密码;

(三)进入系统后,选择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点击添加,选择遗失的是正本或副本或两者皆是;

(四)确认信息无误后,保存并公示,即完成营业执照遗失公示;

(五)公示后将企业“营业执照作废声明”打印出来,携带资料到登记机关进行补办,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注销程序

1、如果有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先在开票系统中将未开具的空白发票进行作废。

2、带着发票领购簿和未开具的空白发票到税务局进行验票,没有问题后,税务局会收回发票领购簿并告知回去对金税盘进行修改时钟,并进行抄当月税,具体的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金税盘服务企业。

3、金税盘修改好时钟,完成抄税后,携带金税盘,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章,对金税盘和税务登记进行注销,税务局受理后3-5个工作日会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核准注销。

4、携带营业执照正副本、和税务局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公章到市监局注销营业执照。

5、将公司银行账户中的钱全部转走,进行销户,须携带开户的所有资料,包括注销通知书,法人身份证和经办人身份证等。

【第12篇】注销税务登记资料

个体工商户注销需要以下资料:

1、金税盘(有金税盘的用户需把空白发票作废并验旧,在当月点完上报汇总)

2、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或二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必须已经在系统进行实名采集人员)

4、当年当季增值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生产经营所得申报表;附加税申报表;印花税申报表。(提供的报表以系统内税费种认定信息为准)

公司注销需要提供一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多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副本复印件一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必须已经在系统进行实名采集人员)

2、金税盘(有金税盘的用户需把空白发票作废并验旧,在当月点完上报汇总)

3、股东会议决定或决议(分公司的企业要总公司出具股东决议)

4、当年当季增值税申报表;附加税申报表;印花税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申报表;财务报表要当季(季报)和当年(年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一般纳税人企业要当月申报表)(提供的报表以系统内税费种认定信息为准)

5、企业所得税季报表要当季和次季的直到年底

6、企业所得税年报表汇算清缴报表全套

7、清算所得税申报表

注:注销公司前请把当季或当月申报的报表全部上申报完,所有报表加盖本公司公章找所属税务分局管理员签字确认再进行注销。

【第13篇】广州税务注销

破产案件线上查、文书资料线上传

债权申报线上办、债权人会议线上开

“智破”再升级

广州破产涉税事务实现全流程线上办理

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广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破产涉税事务线上办理工作的通知》,广州智慧破产审理系统(以下简称智破系统)正式启用破产涉税事务线上办理功能,标志着广州在推进破产涉税事务便利化改革、提升办理破产质效上迈上新台阶。

关于智破系统涉税事务线上办理

智破系统是市法院2023年推出的全国首个地方破产审判管理系统,并在使用中持续优化和迭代升级。此次通过在智破系统启用破产涉税事务线上办理功能,实现了破产企业涉税信息查询、税务文书送达、税收债权申报等全流程业务的线上归集办理,让数据“线上跑”完全代替人工“线下跑”,大大提升破产案件涉税事务办理的效率,进一步降低破产企业案件办理成本与税收征管成本,强化了法院、税务机关、破产管理人三方的沟通交流和信息共享机制。同时,税务机关通过第一时间获取法院审理的破产企业信息,可以尽早办结破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等未结事项,提升税收征管水平。

智破系统涉税事务线上办主要功能

1

---破产案件线上查

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智破系统查看市法院审理的破产企业名称、管理人身份、案件进展情况等信息,及时处理涉税事务。

2

---文书资料线上传

管理人和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智破系统进行在线沟通交流,传送涉税咨询文件和其他破产涉税资料。

3

---债权申报线上办

管理人可以通过智破系统向破产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发送申报债权通知,接收税务机关反馈的债权申报,回复债权审核结果。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智破系统接收管理人的申报债权通知,进行债权申报,变更申报或补交材料和依据,接收管理人债权审核结果。

4

---债权人会议线上开

税务机关可以通过智破系统参加管理人召开的在线债权人会议,并进行表决。

破产涉税事务线上办理感受如何

据广州破产法庭副庭长年亚介绍,每个破产企业退出市场或挽救重整,都会有许多涉税事务要处理。市法院通过智破系统,为法院、税务机关、管理人打造一个信息交流和共享平台,为三方提供便利化智能化服务,可以整体提升破产涉税事务的办理效率,充分发挥破产制度资源配置的最大价值。

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作为智破系统涉税事务线上办理的试点单位,已通过智破系统完成了多个破产企业的破产信息查询、税务文书送达、税收债权申报、资料提交、参加债权人会议等涉税事务的线上办理。据该局税务人员介绍,随着破产企业的增加,税务机关在税收债权申请、参加债权人会议、税务事项咨询等方面投入的人力也越来越多,现在通过线上办理,可以减少文件流转、免去参会奔波,对税务机关也是实实在在的便利措施。

使用过智破系统涉税事务线上办理的颜律师表示,以前管理人主要是通过现场办理或者寄送快递等方式与税务局沟通,办理债权申报通知和审核、税收政策咨询等各类事项,办理时间长、管理成本高。有了智破系统线上办理功能,以往“跑来跑去”“邮来邮去”的事项都可以线上一键办理,非常便捷,节省了大量时间和成本。

针对破产事务综合性强的特征,市法院一直注重加强府院联动机制建设,推动和保障管理人依法履职,提升办理破产质效。就破产涉税事务方面,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共同印发《关于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的若干处理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解决破产程序中涉税问题的若干意见(试行)》等文件,全面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管理人身份认同、税务信息查询、税收债权申报的通知与审核、税控设备的处理、破产期间新生税款的缴纳、税务注销、破产重整企业的信用修复等问题。

智破系统推出涉税事务线上办理,则是在上述文件基础上,对事务办理方式的进一步优化,通过在法院、税务机关、管理人之间建立信息交流平台,使涉税事务办理完成从“省心”到“省力”的升级,对构建更有效率的破产服务体系、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5月20日下午,市法院联合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举办“破产法大讲堂”,邀请市税务局和系统开发人员为广州破产法庭审判人员、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员、广州市律师协会会员和广州市破产管理人协会成员授课,讲解破产涉税事项线上办理的具体操作并解答涉税事务办理的疑难问题。本次课程共263人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加。

来源 | 广州市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素 材 | 广州破产法庭

摄 影 | 苏仁智

通讯员 | 苏喜平

责 编 | 张雅慧

编 辑 | 汤楚茵

【第14篇】未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

税务登记证不注销行吗?正常情况下应该办理注销,逾期不注销的,按吊销办理。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不注销税务登记证会被罚款吗?

不注销税务登记证会被罚款。

税务登记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所颁发的登记凭证。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个体税务登记证注销了,营业执照不注销有什么后果?

如果企业不正常注销的话,第二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注销。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可能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字再注册公司,个人信用记录不良将保持7年,而且要被罚款。

公司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注销: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

注销公司流程:

先到国地税所办理国地税的注销手续,然后拿着国地税的注销单去工商办理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

注销公司可能要涉及到查账问题!

具体步骤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你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销银行账户。

(4)拿通知书到工商局拿表格,然后交回工商局,然后吊销营业执照。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应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3)法院破产裁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的文件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

(6)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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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工商税务怎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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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发生以下情形,应当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

具体包括:

1.因解散、破产、撤销等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

2.按规定不需要在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但经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的。

3.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

4.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驻在期届满、提前终止业务活动的。

6.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项目完工、离开中国的。

7.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经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终止居民身份的。

以下为条件报送资料:

1. 《税务登记证》或《临时税务登记证》正本及副本(非“三证合一”单位纳税人、非“两证合一”的个体户提供);

2. 投资人签章确认的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董事会决议或举办方签章确认注销的文件复印件 (加盖纳税人公章)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及附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上海市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备案登记表》、《清算报告日财务会计报告》、《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4.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民事裁定书复印件(破产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放的吊销工商执照的决定书复印件(吊销工商执照纳税人提供,加盖公章);

6.未验旧、未使用的发票;

7.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应提供金税盘、税控盘和报税盘,或者提供金税卡和ic卡;

8.承诺书。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税务注销”专窗或专区)

2.网上办税服务厅(暂针对本市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下一步将逐步扩大范围)

办理时限

税务机关自受理税务注销事项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涉及税务检查的,检查时间不在此时限内。

若在核查检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办理时限中止,待相关事项办理完毕后方可继续办理注销事宜,办理时限继续计算:

1.发生涉嫌偷逃骗抗税或虚开发票等重大事项的;

2.需要进行特别纳税调整的;

3.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注销办理时限中止情形。

办理结果

纳税人至办税服务厅“税务注销”专窗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证明》或《未结事项清册》。

纳税人注意事项

1. 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注销时,对部分事项可按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由前台告知纳税人事项依据、准予办理的标准和要求、所需提交材料、承诺时限和效力及违反承诺的后果。如纳税人自愿签署承诺的,“税务注销”专窗可先行处理。如纳税人不愿签署的,仍按照原规定报送材料,“税务注销”专窗仍按原规定办理。

3.纳税人申请税务注销前,应当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和其他税务证件。

(1)纳税人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或者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应当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

(2)纳税人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应在申请办理注销前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3)出口企业应在结清出口退(免)税款后,申请办理注销。

4. 在纳税人申请办理税务注销事项时,下述豁免事项免于办理相关手续:

(1)对遗失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在其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不再要求其办理补领手续,由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网站发布;

(2)对遗失发票的纳税人,在其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不再要求办理登报申明手续,由税务机关通过税务网站发布遗失信息。

5. 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应当在向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前申报办理税务注销;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税务注销。

6.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迁移至外省市的,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7.办税服务厅地址、电子税务局网址,可在市局门户网站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4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63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6号)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9〕221号)

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

8.《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

9.《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

1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2009〕388号)

1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1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1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1号)

1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增值税留抵税额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 )

16.《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17.《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的通知》(税总发〔2015〕74号)。

收费标准

无收费

来源:黄浦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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