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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业务进度查询(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电子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业务进度查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业务进度查询

【第1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业务进度查询

为支持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充分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的优惠政策,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最新公告,公告明确“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6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2023年4月30日前集中退还微型企业自愿申请的留抵退税额,2023年6月30日前集中退还小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与大型企业自愿申请的留抵退税额,并将4月至6月的留抵退税申请时间,从申报期延长至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在“留抵退税”火热开展的情况下,若纳税人申请了留抵退税,该如何查询留抵退税业务进度?若纳税人提交后发现信息错误,想撤回本期留抵退税申请,该如何申请撤回?

本期,小编带您了解留抵退税业务申请撤回以及进度查询操作指南。

1.在搜索栏输入“留抵退税业务进度查询(撤回)”,可快速查找;

或通过功能分类查找,【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留抵退税业务进度查询(撤回)】;

2.点击进入,页面显示已提交成功的留抵退税申请,并可申请撤回留抵退税;

注:①该页面显示申请退税受理日期默认为近一个月;

3.点击此页面“撤回留抵退税申请”,弹出“确认撤回”提示页面:

4.点击确认撤回,等待税务机关审核即可。

注:②若申请的留抵退税的状态不是“已退库”的进度情况下,都可在电子税务局申请撤回留抵退税(免抵退企业对于已核准未开具收入退还书的,终审同意后,电子税务局无法撤回留抵退税申请)。

您在办理涉税事项过程中存在政策疑问或者难点怎么办?

1.欢迎您加入“陇税雷锋”全员帮办征纳互动群,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和电子税务局为您提供点对点“问”的渠道,面对面“办”的服务。

2.拨打12366进行政策咨询。

3.拨打0931-8112366电子税务局热线或者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求助”网上咨询,甘肃省电子税务局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税务服务。

来源:甘肃税务

【第2篇】电子税务局印花税申报表格

1.我单位处理清理一批固定资产,现在能不能进行3%减按2%的备案?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同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是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二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无需办理简易征收备案,填写申报表时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选择相应减免性质按业务实际填写。

2.逾期报财务报表怎么申报?

答:通过电子税务局主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根据逾期的属期调整申报月份后,补报财务报表即可。

3.电子税务局如何申请退税?

答:系统形成的多缴退税进入【误收多缴退抵税】或【汇算清缴结算多缴退抵税】模块会自动带出,对应根据业务实际提交申请即可。

4.请问在电局上申请跨区迁移后,是否还需要办理迁入手续,如何办理?

答:跨区迁移办理完成后,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可查询办理结果,提示跨区迁移办理成功,无需单独申请跨区迁入。纳税人也可通过【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基本信息】模块,查看“主管税务局”和“主管税务所”与申请迁入局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可通过“在线导办”进行咨询。

5.我公司有与销售行为不挂钩的财政补贴收入,发票税率是不征收,请问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请按照业务实际据实申报,如比对不符,须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核实处理。

6.如何修改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答:征期内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错误更正】模块更正当期申报的上个费款所属期的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

7.请问销售图书在哪儿办理免税备案?

答:2023年《征管规范2.0》取消了增值税优惠备案,直接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中选择对应的减免事项填写即可。

8.跨地区经营分支机构注销在哪里申报所得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7号)第五条规定,“(四)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请通过电子税务局【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提交【修改】申请,修改总体信息及上一级机构信息中的“就地预缴标识”为“否”,“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原因”选择“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如往期企业所得税未申报,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注销前置事项办理套餐】或【一照一码户清税申报】功能的【逾期申报】,或通过【按期应申报】调整【申报月份】进行逾期申报。

9.请问增值税附表一中6%税率的无法填写数据,呈灰色,如何处理?

答:若出现该种情况,请首先在【我要查询】—【一户式查询】—【认定管理查询】—【税(费)种认定】模块查看是否存在有效的6%税率的增值税税种认定。若存在有效税种认定,请您在【按期应申报】右上角点击“重置申报清册”,在填表页面右上角点击“重置”,再查看附表一相关行次是否允许填写。若无有效税种认定,建议先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费种认定】增加税种认定,之后再进入申报模块按上述流程操作。若仍无法解决问题,请通过“在线导办”咨询。

10.我公司为外省公司,刚在北京购入办公性质的商品房,如何申报房产税?

答:在首次申报房产税前,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模块采集房源信息,待征期正常申报。也可在征期内再采集房源信息和完成申报。

11.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8月份留抵退税已收到,请问9月在报增值税预缴申报的时候,如何抵减附加税呢?

答:纳税人自收到留抵退税额之日起,应当在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从附加税计税依据中扣除。留抵退税额仅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附加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当期未扣除完的余额,在以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继续扣除。预缴增值税时,对应的附加税计税依据中不允许扣除留抵退税额。

12.请问我单位适用代扣代缴城建税的不征政策,在电子税务局如何申报?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第三条规定: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第二条规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请您结合实际情况依法进行申报。如确认本次代扣代缴申报符合以上政策,可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明细报告表》中将对应的申报信息进行删除,然后完成申报即可。

13.请问我公司在增值税预缴申报时享受附加免征政策,现在申报增值税一般人纳税申报表,月度销售额超过10万元,如何补缴?

答:若一般纳税人因增值税预缴申报需要调整附加税费计税(费)依据,请在《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中,根据业务实际情况,修改“增值税税额”栏次相关数据,同步填写“计税依据修改原因”,选择其他,并录入具体的“其他修改原因”。

14.注销时提示房产税税源登记信息未进行变更,请及时进行相关税源登记信息的变更。请问如何变更房产税税源登记信息?

答:请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选择房产税后的“税源采集”,点击房源信息后面的“维护房源信息” 填写房屋转出日期,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义务终止时间,保存即可。

15.我们公司有一笔留抵税额要做退税,请问在电子税务局哪里做?

答:目前,按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电子税务局留抵退税申请包含两个模块。其中,适用《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部分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4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先进制造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的增量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应通过【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模块申请退税;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退还集成电路企业采购设备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通知》(财税〔2011〕107号)的集成电路企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民用航空发动机、新支线飞机和大型客机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8号)的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企业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用石脑油和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类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17号)的2类油品(石脑油、燃料油)企业留抵退税政策纳税人,应通过【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集成电路及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企业留抵退税】模块申请退税。

16.进项加计抵减税额应如何填写?

答:纳税人发生加计抵减的,应先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加计抵减情况”,系统根据加计抵减情况、抵减前的应纳税额自动计算主表加计抵减后的应纳税额栏次。

若企业当期发生进项转出,申报的进项税额计算得出的加计抵减发生额需全额填列附表四加计抵减项目“本期发生额”,已计提的进项税额转出时计算得出加计抵减调减额也需全额填列附表四加计抵减项目“本期调减额”。

17.请问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完印花税后,到哪里进行缴款呢?

答:印花税申报成功后,请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模块,选择您需要的缴款方式缴纳印花税。如果印花税应纳税额在1元以下(包括1元),税费缴纳模块不会产生应征信息,无需缴纳。

18.在电子税务局完成印花税申报后,如何开具印花税的缴税证明呢?

答:申报缴税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或【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开具印花税完税证明。若无法查询到印花税缴纳信息,可能是印花税税款尚未入库,可等待1-2天再次查询开具。

19.请问增值税预缴申报税款所属期如何选择?

答:请根据业务实际情况选择申报税款所属期,税款所属期为一个完整的月份。如果办理预缴申报时间在当前征期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税款所属期为上月或当月;如果办理预缴申报时间不在当前征期内,只能选择税款所属期为当月。您可通过增值税预缴申报的引导页“所属时期”栏次修改税款所属期起止。

20.增值税预缴申报成功后已打印缴税凭证但尚未缴纳,发现申报填写有误,如何更正申报?

答:请先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模块,点击“未缴款凭证作废(解锁)按钮作废已打印的“银行端缴款凭证”,再次查看该界面可恢复带出已申报未缴纳税费信息。再通过【申报作废】模块作废已申报有误的预缴申报,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申报。

21.我建筑业企业跨区预缴税款,如何选择2%的预征率?

答:请根据业务实际选择增值税预缴申报表中“是否适用一般计税方法”栏次,选择“是”,预征项目为建筑服务的预征率系统自动带出为2%,选择“否”,预征项目为建筑服务的预征率系统自动带出为3%。

22.如何维护房产税税源信息?

答:请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模块,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选择房产税后的“税源采集”,点击房源信息后面的“维护房源信息”进行修改。

23.对外付汇业务如何办理代扣代缴申报?

答:若首次办理对外付汇业务的扣缴申报,请根据业务实际,确认存在有效的代扣代缴税(费)种认定后,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增值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模块办理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若非首次办理,除前述路径外,也可通过电子税务局主页左侧【套餐业务】—【国际税收业务套餐】办理。

24.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跨区税源登记成功后,在对应跨区登记下预缴税款未找到新加的建筑服务地址,请问如何解决?

答:若您在电子税务局新办理成功跨区税源登记后,进入增值税预缴申报,请点击右上角的“重置”按钮,系统可自动带出跨区税源登记信息表,可根据业务实际选择此次预缴申报对应的详细地址。

25.请问电子税务局的申报信息查询中已申报报表如何打印?

答:电子税务局【申报信息查询】无法打印申报信息。如需打印,请通过以下路径:(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模块,可以打印已申报的通过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2)【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网上报表(财务报表)查询及打印】模块,可打印在电子税务局上完成的其他税(费)种申报。

26.财务报表申报后,系统未显示申报时间,无法确定是否申报成功。请问如何处理?

答:电子税务局现已实现财务报表报送后状态实时更新。如申报后确未显示申报时间,请通过“重置申报清册”或刷新图标更新状态。

27.修改房源信息,如何操作?

答:征期内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修改当期申报的房源信息。请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进入【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选择房产税后的“税源采集”修改相关信息。

28.我公司申报完残保金后,如何开具完税证明?

答:如残保金存在入库金额,可开具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或【开具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查询开具。

编辑设计:北京朝阳税务

来源:北京税务

【第3篇】电子税务局定期定额申报功能

1、山东电子税务局如何登录?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地址同原网上税务局一致,保持不变,登录方式如下:一是登录山东省税务局门户网站,点击首页“电子税务局”进入系统;

二是输入以下网址:http://banshui.sd-n-tax.gov.cn/sdwsswj进入系统。

2、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登录密码有改变吗?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账户和密码同原网上税务局一致,纳税人登录时,帐号不变、登录密码不变。

3、电子税务局对操作系统和浏览器有什么要求?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目前支持的操作系统主要有: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7、windows8、windows10。

推荐使用ie内核系列版本浏览器,建议使用internetexplorer8及以上的ie浏览器版本。

4、使用山东电子税务局需要对浏览器做出那些设置?

使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时,请使用登录前页面中的“环境检测”功能进行检测。

本地检测各项均通过的,请登录使用系统。

有检测未通过项时,可点击右侧的“设置说明”进行设置。

5、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下访问电子税务局会有什么问题?

目前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对浏览器兼容性是有要求的,您使用极速模式可能会出现部分功能不可使用的情况,建议您在使用360浏览器访问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时,将兼容性调整为兼容模式。

6、山东电子税务局可使用哪些pdf阅读器?

在您使用其他申报(打印)等功能时,会需要您安装pdf阅读器,建议您使用:adobe reader 10、adobe reader xi(11)和acrobat reader dc。

7、山东电子税务局都有哪些功能,分别在什么位置?

我们在登录前为您设置了帮助和操作规程,打开后,左侧的菜单树展示了全部业务功能模块和位置。

或是点击公众服务,在咨询辅导中找到操作规程功能。

在左侧我们为您提供菜单树索引功能,您可通过菜单树,查看各模块分布情况及操作指南。

8、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如何进行增值税申报?

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可点击左侧“常用功能”下的“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进入增值税申报功能,也可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1)点击左侧“常用功能”---“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进入增值税申报功能,如下图所示:

报表填写及申报功能与原网上税务局操作保持一致。

(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系统显示本期申报清册,如下图所示:

点击“办理”进入增值税申报功能。

9、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增值税申报成功后,如何缴纳税款?

增值税申报成功后,您可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功能操作。

“税费缴纳”模块设置“缴税方式维护”、“网上申报缴税(增值税等)”、“网上申报缴税(城建税等)”、“欠税、滞纳金、罚款缴纳”功能。

电子税务局继续保留您之前在原网上税务局“网上申报自主缴税”模块下维护的缴税方式。如增值税之前选择的“自动扣款”,则系统在您申报成功后自动进行扣款环节;

如您选择的“手动扣款”请点击“网上申报缴税(增值税等)”,进入如下界面:

点击“缴纳”按钮,执行手动扣款操作。

10、增值税完成申报后发现报表填写有误,能否使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下的“作废申报”功能作废后重新进行申报?

若您已完成增值税申报,且仍在申报期内,如果本期税款尚未缴纳或无应纳税款时,您可以使用“作废申报”功能(“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作废申报”)作废已申报信息,然后重新进行申报。

如果已缴纳了税款,请通过“申报更正”功能(“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更正申报”—“ 申报表更正(增值税等)”)进行更正,网上申报表更正后的税款金额必须大于等于更正前金额,如小于更正前金额,请到办税服务台前台进行更正。

11、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设置了哪些发票使用功能?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设置有关“发票使用”如下,您可根据需要选择使用:

(1) 发票票种核定

(2) 发票领用

(3) 发票代开

(4) 发票验旧缴销

(5)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

(6)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

(7) 超限量领购发票特批

12、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功能在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系统哪个模块下?

请登录系统后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查找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保税、水资源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烟叶税的申报功能。

13、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等申报业务是否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系统查询到往期申报信息?

在原网上税务局申报的附加税、印花税、房产税等业务在电子税务局系统中我要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申报情况明细查询(城建税等)模块可以查询到历史申报记录。

14、 通用申报、定期定额自行申报功能在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可以进行申报?

通用申报(包括通用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定期定额自行申报的申报功能,请在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下查找。

15、房产税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采集、环保税采集功能在电子税务局哪个模块可以采集信息?

房产税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采集、环保税采集功能,请在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下查找。

16、附加税、印花税等税种申报错误更正功能需要注意的事项?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实现了附加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环境保护税等税种的申报更正功能。请注意以下事项:

①申报表只能更正本期申报的记录,往期申报不允许进行更正。

②申报表更正后的税款金额需要大于等于更正前金额,不允许小于更正前金额。

17、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扣款解锁”模块在什么位置,如遇到缴款锁定情况应如何处理?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下的“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款缴纳”---“网上申报缴税(城建税等)”,此模块已集成税款缴纳与扣款解锁功能,如您缴款时出现税款锁定的情况,可再次进入税款缴纳模块,系统会自动进行扣款解锁的操作,然后重新操作划款即可。

18、山东省电子税务局下的附加税、印花税等申报与原网上税务局操作有何区别?

之前通过原网上税务局申报附加税、印花税等税种时,经常会提示需要安装报表控件,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已进行优化,无需再安装报表控件,同时增加了必填项实时使用颜色提醒功能,操作更加方便。

19、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新增了哪些常用税种申报功能?

升级后电子税务局增加了契税申报、耕地占用税申报、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功能,同时增加了水资源税源采集,功能更加丰富。

20、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如何确认附加税、印花税缴款是否成功?

附加税、印花税等税费种完成缴款后,可在“我要查询”—“缴款信息查询”—“缴款情况查询(城建税等)”模块查询缴款记录,以确认缴款是否成功,并可以点击左上方“打印缴款凭证”按钮下载pdf打印缴款凭证。

21、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功能变化?

原网上税务局代扣代缴车船税申报分为:代收代缴车船税、代收代缴车船税(大数据)两个模块,升级后的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将两个功能模块合并为“代扣代缴车船税申报”,该模块可支持大数据量车船税的申报。

【第4篇】广州市电子税务

近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

自6月1日试点以来

已有195万余名群众申领了电子驾驶证

今年下半年再选择部分地方扩大试点

2023年全面推行

据广东交警消息9月1日起广州、深圳推广应用全国统一电子驾驶证

9月1日起驾驶证电子化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等4项“我为群众办实事”公安交管便利措施将在全国分批推行

❖28个城市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

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北京、广州、深圳等28个城市推广应用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发放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并拓展客货运输、汽车租赁、保险购置等社会应用场景,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资料,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此后,将陆续在全国范围内分阶段实施。

❖218个城市推行二手车异地交易登记

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在天津等20个城市试点推行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二手车交易登记“跨省通办”基础上,北京等218个城市推广应用,其中,广东等10个省(区)全省推行。

对二手车需要在异地交易的,实行二手车交易登记一地办理、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实现二手车全国范围内跨省跨市异地交易登记无需两地往返,更好促进二手车流通。

❖70个城市推行网上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

在南京、南昌、海口、乌鲁木齐4个城市试点货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通过“交管12123”app申请电子通行码基础上,广州、深圳等70个城市推广应用“交管12123”app核发货车电子通行码,进一步简化申请手续,减少纸质材料和来回往返,助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14个省(市)推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网上查阅

广东、重庆、四川等6个省(市)试点证据材料网上查阅基础上,再增加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江西、湖北、湖南、海南8个省(市)推广应用。当事人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事故证明后,可以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app查阅、复制交通事故现场图、勘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材料,实现“现场查阅”扩展到“网上查阅”,为当事人提供更多查询渠道和便利。

知多d

如何查看电子驾驶证?

教程来了

❖“交管12123”app

登录“交管12123”app---点击“驾驶证”---点击“驾驶证电子版”进行查看。

(截至发稿前,根据小布实测,目前app上该功能尚未开通,最新情况请持续关注小布的发布)

▲“交管12123”app截图

❖粤省事小程序

使用微信搜索“粤省事”进入小程序---登录后在“我的证照”中选择“全部”---点击“+”号---选择“驾驶证”---点击授权关联

❖“广东交警”微信公众号

搜索“广东交警”公众号并关注---点击菜单栏“办事大厅”---选择“电子证照”---进入后,需要先进行绑定---绑定完毕后即可查看行驶证与驾驶证。

❖“广州交警”微信公众号

搜索“广州交警”公众号并关注---关注后点击菜单栏“业务办理”---进行“e会员认证”---完成认证后,点击菜单栏“业务办理”---“车管服务大厅”---点击“广州交警电子驾驶证”,便可以查看了。

来源 | 广东交警

【第5篇】电子税务局车船税购买

为了使纳税人网上办税(费)更加便捷,结合国家税务总局最新要求,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同步优化升级到了最新版本,快来看看重要的变化有哪些吧:

功能变化

(一)将【增值税留抵抵欠】功能名称优化为【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留抵抵欠)】,并变更其路径为:【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留抵抵欠)】

(二)将【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功能名称优化为【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并变更其路径为:【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退抵税费申请(增值税制度性留抵退税)】

(三)将【期末(特定情形)留抵退税】功能路径变更为:【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期末(特定情形)留抵退税】

(四)将原【车船税退抵税】功能名称优化为【退抵税费申请(车船税)】,并变更其路径为:【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退抵税费申请(车船税)】

(五)将原【车辆购置税退税】功能名称优化为【退抵税费申请(车辆购置税)】,并变更其路径为:【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退抵税费申请(车辆购置税)】

(六)将原【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退税】功能名称优化为【退抵税费申请(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并变更其路径为:【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退抵税费申请(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

(七)优化【留抵退税缴回申请】功能:

1.缴回税款理由默认预填为因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申请缴回留抵退税。

2.在留抵退税办理及缴回情况表格中添加缴回存量退税额、缴回增量退税额、合计的字段。

(八)优化了对“六税两费”优惠政策的系统监控,如纳税人的登记注册类型如果为私营独资和私营合伙企业,并且为一般纳税人,“六税两费”默认不享受且不可修改。

(九)优化企业所得税年报,打印时增加2个表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

功能新增

(一)新增【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缴回申请】功能,可通过此功能模块对以前属期办理的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进行缴回申请。

1.路径:【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退抵税费申请】-【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缴回申请】

2.进入申请页面后,在“缴回申请信息”栏次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必录项,后点击“查询”进入即征即退办理情况查询。

3.点击确定回到主页面后,录入“缴回税款理由”,点击【保存】-【提交】。

(二)新增【留抵退税办理进度查询】功能,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申请后,可通过此功能模块办理留抵退税申请撤回、主管税务机关审批进度查询等。

路径:【我要查询】-【办税进度查询】-【留抵退税办理进度查询】

来源:辽宁税务

【第6篇】厦门电子税务

在厦门税务app篇中,我们详细讲解了如何使用厦门税务app缴纳存量房交易税费(),除了厦门税务app以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缴纳税费,今天小编就带领大家一起学习如何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缴纳存量房(二手房)交易税费

系统进入路径

1.通过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ie浏览器)访问厦门税务局官网首页:http://xiamen.chinatax.gov.cn/,点击“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进入厦门市电子税务局页面,点击“我要办税”。

3.进入“我要办税”模块,选择“自然人登录”,输入身份证号、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

4.第一次登录的,请点击“在线注册”进入注册界面,并按要求填写注册信息完成注册。

5.以自然人身份登录进入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后,按顺序点击界面中“我要办税”、“房产交易申报(二手房交易)”。

6.进入“房产交易申报(二手房交易)”,系统默认查询出待缴的税费,点击左边蓝色字段“银联缴税”。(注意:默认是当月受理申报,若是月初的交易件或受理时间比较长的,需扩大申报日期起和止,再点击“查询”)。

7.进入银联缴税界面,点击底端的红色按钮“发送银联扣款”,进入银联的扣款界面,按照提示完成扣款;依次按笔完成每一笔税费的扣款。

完税情况查询

1.点击“我要办税”,进入“缴款情况查询及打印”。

2.输入“缴款日期起止”或“税款所属期起止”,点击“查询”即可完成完税情况的查询,完成查询后可下载或打印缴款凭证。

【第7篇】广东省电子税务厅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契税操作指引

尊敬的纳税人,您是否在“粤税通”申报契税后,受手机支付5万元金额限制而无法缴款呢?我们特意制作电子税务局网上缴纳契税操作指引,让您实现足不出户线上缴款。

操作步骤

(1)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用微信扫描登陆(请确保您已完成实名认证,实名认证可在手机微信“粤税通”完成)。

(点击查看大图)

(2)在首页选择事项办理-房地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税费清缴。

(3)点进去进行清缴-选择聚合支付-立即缴款。

填写银行卡信息-录入手机验证码 - 装银行控件--最后支付即可。

最后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或者直接打印电子税票。

---end---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第8篇】浙江省电子税务

(本人在浙江省内,以浙江省内的房子为例。)

很多房东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了公司用,公司会要求房东开房租发票。那如何开票呢,税又是多少呢?

我来发个详细的步骤。

首先在电脑浏览器内搜索“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点击官网,页面跳转之后,点击右上角登陆,然后选择“自然人业务登陆”,注册/登陆。

在首页点击“我要办税”再点击“发票业务”。

点击右侧“房屋出租”。

首先点开“房源查询”的“在线办理”。

输入房东的身份证号码,然后点击查询,如果之前维护过自己的房源信息的话,下面会自动出现房东的房产信息。

如果没有出现房产信息,点击图片上的“新增房源”。

如图所示,把这些内容填好,然后点击保存。页面上就会出现一条房屋信息。

点击“应税明细”,出现以下界面,在这个界面上,按提示填写并保存。

要注意的是,填写的合同金额,是含增值税金额,简单来说就是发票的总金额。

保存以后,点击右上角“私房出租发票代开”。

点击之后,会自动跳转到代开发票界面,在界面的劳务货物信息这一栏,点击“计税”。

就会自动出现,需要缴纳的具体税种和金额。

点击“保存”会跳转提示缴费,点击“确定”。

点击“确定”,完成扣税,就可以把发票成功开具出来了。

由于,我这个是示例,没有真正扣税,就不展示发票开具完成的示例图了。如果有谁开出来了,可以私发我一张,我打码之后发上来给大家伙做例子展示。

以上,就是代开房租发票的全部流程。

【第9篇】电子税务局密码重置业务

最近,国家税务局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登录方式更新了,想必各位会计朋友们都觉得很突然,有点猝不及防,这次受较大影响的多为使用数字证书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申报的用户,考虑到7月申报期属于季度大征期,3号开始电子税务局便暂时取消了数字证书登录同时校验电子税务局密码的相关功能,先保证征期的正常进行。

不过在这里小编需要提醒各位的是,该功能是暂时取消,不是永久取消。

为了防范用户信息被盗用、冒用等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单位的合法权益,后期数字证书登录还是需要校验电子税务局密码的或者实名登录的,因此各位会计朋友们应当利用这段缓冲期,除了完成本月的纳税申报,还需要完成电子税务局密码的设置,下面我们就结合纳税人日常在设置电子税务局密码时遇到的一些常见问题来详细说说如何成功设置电子税务局密码。

一、什么是电子税务局密码

很多会计朋友会问什么是电子税务局密码,表示从来没有设置过电子税务局密码。

其实电子税务局密码即为通过用户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所需要设置的密码,若单位从未设置过,那么初始密码通常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后六位。

二、电子税务局密码错误,如何重置

若单位曾经修改过电子税务局密码又忘记了,则需要重置电子税务局密码,目前电子税务局密码重置支持线上操作,具体操作如下:

打开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jiangsu.chinatax.gov.cn/sso/login),我们可将登录方式切换至原方式登录或者用户名登录方式,在这两种方式下都提供了“忘记密码”这个功能进行线上重置电子税务局密码。

重置密码需要注意的是,只有通过法定代表人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才能重置密码,并且前提是法定代表人信息需已经实名认证。

三、法定代表人的信息电子税务局如何查询

很多人会计朋友说不清楚法定代表人在税务登记中登记的手机号是哪个,不知道在重置的时候输入哪个手机号?

那么我们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登记信息”中查询法定代表人的信息,查看当前税务登记信息中的手机号,如下图所示

重要提醒:若该模块查询出来的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与微信实名信息中的不一致,建议先查看第五个问题操作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变更。

四、重置密码时提示法人信息未实名

电子税务局密码线上重置我们在第二个讲述密码重置操作的时候就强调了前提是法人信息需要实名。

目前实名操作也支持线上操作,具体操作方法:法定代表人手机微信关注公众号“苏州税务”,进入公众号“我的信息—实名认证”进行实名认证操作,如下图所示:

五、法定代表人手机号变更了如何修改

很多会计朋友向我们反映,法定代表人变更了联系方式,当前使用的联系方式早就不是税务登记中的联系方式了,现在设置密码都收不到验证码怎么办?

由于当前电子税务局密码重置功能需要校验法人实名信息,所以法人的联系方式变更不仅要在电子税务局做变更,还需要在微信实名信息中操作变更,具体操作如下:

步骤一,手机进入微信公众号“苏州税务”—“微服务”—“微信办税”—“我的个人中心”中操作手机号变更,如下图所示:

温馨提示:请确认输入的手机号为身份证持有者所办理,手机号与姓名、身份证等信息将发送到相关运营商进行一致性验证。修改手机号一天只能修改一次。

步骤二,电子税务局变更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进入“江苏省电子税务局—我的信息—用户管理—基础信息维护—登记信息变更”中操作变更法人联系方式,具体如下图所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移动电话,是否修改选择“是”

在确认信息中输入需要修改的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后点击确认操作即完成修改。

搞明白上述五个问题,线上进行电子税务局密码重置将变得so easy!赶紧来操作试试~

【第10篇】12366电子税务

纳税人学堂可以从微信公众号直接进入咯!简单两步,您就可以拥有海量税收政策辅导视频!

进入纳税人学堂

关注“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底部菜单栏【帮一帮】-【纳税人学堂】。

登陆注册

若您想收藏课程再次学习或下载课件自主学习,注册登录后就可以收藏和下载了。

简单填写您的个人信息,按照提示注册登录即可。

“实体课堂”报名及查询

1.“实体课堂”选择您想要参加的实体纳税人学堂课程,进入界面后即可点击报名参加。

纳税人到达培训现场后,通过扫描现场为您准备的“签到二维码”进行现场签到。如您已提前预约报名的,系统将会自动带出相关信息,直接签到即可;如未进行预约报名,则需要将信息填写完整再签到。

2.您可在“个人中心”查询到预约报名课程以及签到的记录,也可以在“预约报名”处取消已报名的课程或更改报名课程。

注意: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暂不开放线下纳税人学堂课程。待开放时,另行通知,感谢大家的支持与理解!

在这里!您可以做这些事儿~

看视频、看直播、看课件、报名培训等。

还等什么~

赶紧看看有没有您感兴趣的课程吧。

【第11篇】电子税务局ca登录密码

涨知识

近日,有网友咨询:ca不在身边如何登录电子税务局?今天,来了解一下如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税务局相关流程

一、

准备阶段:如何快速取得电子营业执照?

市场监管部门向每户市场主体发放电子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可以下载电子营业执照app或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二、

登录操作:如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电子税务局?

1.在电子税务局企业登录界面,选择电子营业执照。

2.使用电子营业执照app或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二维码。

选择电子营业执照并输入电子营业执照密码,点击“确认登录”按钮。

在电子税务局登录的第二步,会根据电子营业执照自动带出办税人员,谁扫码谁登录;若持证人不为当前企业办税人员的时候,登录会提示:

此时可通过法定代表人或财务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办税人员维护模块增加相关人员权限。

三、

验证签名:如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进行授权签名?

业务事项办理确认审核界面,选择电子营业执照,通过电子营业执照app、小程序,扫码确认授权。

扫码持证人应与当前登录电子税务局的办税人员一致。若不一致将阻断业务办理;此时也可通过法定代表人或财务人员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办税人员维护模块增加相关人员权限,确保一致性。

【第12篇】电子税务局怎样找回密码

您在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的时候,是否会有这些困惑?

没关系,我们来帮你解决!

困惑一 第一次办理ca,处于“蒙圈儿”状态。

解决方法:建议您可以先在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网页下载“网上办税帮助手册”(网站右下角)→ 然后安装“网上报税控件程序” → 再用ca登录。

对照使用手册熟悉电子税务局的板块设置及操作流程,然后再开始相应的纳税申报。

困惑二 电子税务局无法登录,怎么办?

解决方法

首先,您需要判断是否出现以下情况:

1、ca盘是否损坏:将ca盘插到电脑上进行判断,如红灯闪烁,则ca盘未损坏,如没有任何反应,则需要更换新盘;

2、服务器是否异常:如屏幕提示“服务器异常,请稍后再试”,建议您稍等一会儿再用ca登录,检测网络情况,建议使用ie8的浏览器,操作更流畅。

排除以上两种情况仍不能登录,那有可能是您的税务登记信息发生了变化,如法人代表、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发生变化,需要您带上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法人身份证复印件、ca盘到办税服务大厅进行重新关联注册

困惑三 ca登录时,提示证书过期。

解决方法

需要您带上ca盘、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到办税服务大厅注销账户重新注册ca,这样您才能正常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

困惑四 ca盘遗失了,怎么补办呢?

解决方法

您可以到办税服务大厅用手机扫描ca补办二维码进行补办ca信息填写,轻松补办ca盘,同时还会给您一份电子发票。

困惑五 在纳税申报时,系统提示没有相应的税费种认定。

解决方法

您可以携带办税人员身份证原件、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税费种认定,完成认定后,您才能正常在电子税务局上面进行纳税申报。

困惑六 在纳税申报时,系统提示为定期定额户,无法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解决方法

如果是定期定额户,建议到办税大厅签订电子申报委托缴税协议书,进行批量扣款。

困惑七 在申报个体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企事业承租承包经营所得时,用ca登录无法申报。

解决方法

这个时候您得用法人代表的信息登录才可以。

即在电子税务局页面,点击用户登录,录入相应的信息登录后,才可以点击相应的税种进行纳税申报。

或是ca登陆后,点击切换纳税人,切换到自然人,即可进行申报。

困惑八 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代扣代缴,不知道在哪儿申报?

解决方法

这个时候,您得使用ca登录电子税务局 → 点击“代扣代缴”(页面左下角)→ 点击“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明细申报”,即可进行申报缴纳。

困惑九 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时,提示“被投资单位无分配比例,或分配比例为0”。

解决方法

建议您带上资分配比例等相关材料到办税大厅办理补录登记,前台人员在“投资方信息维护”模块进行投资方分配比例维护。

困惑十 到前台办理电子税务局注册时,提示自然人(法人)已经在国税注册,用在国税注册的自然人及密码无法登陆。

解决方法

您可以登录电子税务局网页,点击“忘记密码”,通过录入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找回密码,即可使用法人代表身份登陆电子税务局。

当然,遇到问题时,您也可以拨打纳税服务热线88812366电子税务局专线咨询,我们随时为您服务!

【第13篇】税务电子申报

21世纪,互联网信息时代。作为互联网信息时代的产物,网上纳税申报不再是少数人的事,现在只要动动手指,全国各地的大小纳税人都可以轻松实现网上申报,再也不用跑到线下营业厅排长队缴税了。身为会计人,不会网上纳税申报?那你怎么向老板交代?

别急,对于怎么在网上完成纳税申报,小编整理了详细的流程,让你轻松学会,轻松应对!!

(文末可免费领取全套ppt课件,记得私信领取哦)

下面跟着小编一起学习吧~

一、网上申报前准备工作

二、网上申报系统登陆步骤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流程

1、非防伪税控企业申报流程

2、防伪税控企业申报流程

2.1申报表填写流程图

2.2大厅办税流程图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流程

五、消费税申报流程

六、申报查询和打印申报表

七、网上申报特别注意事项!!

......

由于篇幅有限,今天小编就先给大家分享到这里啦,想要学习完整版ppt的小伙伴,看文末的领取方式进行操作领取就可以了!

领取方式:

下方评论区留言:想要领取资料学习,并转发收藏;

然后点击小编头像,私我回复:资料,即可免费领取哦~~~

【第14篇】电子税务局企业ca登录密码

直接用电脑在网页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进入官网,点击“登录”按钮,点击“企业业务办理”,选择使用电子执照登录(也可以选择ca登录方式用北京法人一证通登录,或者选择账号登录方式输入账号密码登录,也可以选择移动端扫码登录方式用电子税务局(移动端)app扫码登录),用下载了电子营业执照的微信或者支付宝扫一扫,进入下一个界面进行身份验证,选择手机验证码验证方式进行登录(也可以选择密码验证方式进行登录,需要设置一下密码),选择对应的身份,输入图片验证码,获取并填写手机验证码,点击验证进入电子税务局,就可以在电子税务局正常办理业务了。

【第15篇】税务电子申报系统

点击关注,掌握最新税务资讯!

4月申报期已经来啦~小编提醒您,一旦您启用了税种,就算没有收入也要进行零申报哦~快快跟着小编学习电子税务局零申报操作流程吧(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二期网站(dzswj.szgs.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

第二步:选择相应的登录方式进行登录

第三步:登录完成后,点击“全部功能”

第四步:选择“申报缴税/报表报送”-“增值税零申报(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第五步:选择所属时期,点击“一键零申报”完成申报操作

《电子税务局网上申请业务进度查询(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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