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变更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务变更有哪些业务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2023年1月1日,新年第一天,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纳服发〔2023〕1号,以下简称“1号文”)。文件规定,2023年税务机关先行推出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其中最引人注意的一条是:纳税人在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后,无需向税务机关报告登记变更信息,税务机关根据市场监管部门(以下简称“工商部门”)共享的变更登记信息自动同步予以变更。
一、2023年12月31日前是什么政策?
2023年12月31日前,企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还需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变更。也就是说,同一个事项变更,需要分别到工商和税务部门办理手续,如果只变更工商,不做税务变更,不仅会给后续业务开展带来麻烦,还会面临一定金额的罚款。
政策依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2003年12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7号公布)规定,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若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处罚(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罚款)。
二、是否所有的工商变更在2023年都不需再做税务变更?
按1号文的规定,并没有例外情况的规定。也就意味着,企业发生的所有工商变更(如增资、减资、更名、变更经营范围、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股东、变更住所、变更企业类型、变更经营期限等),都不需要跑到税务机关再做一次变更登记。
然而,工商变更完不用做税务变更登记,并不意味着不用去税务机关办理与该变更有关的涉税事项。下面两个事项的变更就需要注意。
1、个人股东变更
个人股东将持有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他人,在工商部门办理完股东变更后,税务机关根据工商部门共享的信息会将该公司的股东自动更新。但个人转让股权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还需到税务机关正常办理纳税申报手续。若未及时办理,在金税系统大数据的监控下,很容易成为异常信息被抓取到。将来等税务机关通知的时候,除了税款正常缴纳外,通常还会伴随着滞纳金和罚款。
当然,目前很多地方对于个人股东转让股权事项,在业务办理流程上已经设置为先税务后工商,这就从根本上杜绝了纳税人未及时做纳税申报的问题。
2、注册地址变更导致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
如果注册地址变更后,主管税务机关不变,只要工商变更完成后,按1号文的要求,应该无需再到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如果注册地址变更后,导致主管税务机关发生变化,尤其是跨地区迁移,主管税务机关从a省(市)变更到b省(市),这种情形下,应该还是需要到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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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热的天,在祖国的南边,离天空调就半条命的mm们,要变更税务登记,还要去税局,那可就只剩下半条命了。还记得有个mm曾经在出大厦后晕倒了这件事吗?就是被外面的热浪给热晕的。我是代帐会计影子飞飞,我用电子税务局申请变更税务登记,方便快捷,足不出户就能把事情做好!下面看看是怎么做到滴?
先百度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打开官网
进入这个页面。然后点我要办税,进入
按照提示填入公司统一信用代码和登录密码,然后选择信息采集时留存的财务负责人或是办税人员的身份登录,相应留存的手机会收到验证码登录。
点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去,
搜索那里填写变更税登记,进入以下页面
在变更项目那里按照工商变更后给的那个变更通知书的内容填写进去,填写完后点保存。保存成功点确定。
现点档案采集,进入以下页面,按要求上传相关图片资料,
如果图片已保存在电脑,就上传附件。上传完后点返回表单。检查一下填写的内容,如果没有错了就点提交。提交成功后点确实退出就可以了。
这么点时间是不是你还没走出大厦就办好了。
第一步: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点击右上角“三条线”的菜单栏,然后选择【在线变更】。
第二步:点击【在线变更】后,系统提示:'是否关闭开票软件打开在线变更程序?'点击【确认】。
第三步:选择变更类型,点击【获取】向服务器获取需要变更的信息。(最新版本的开票软件在线变更支持基本信息变更、票种增加变更、税号变更等功能。)
第四步:选择变更内容,点击【变更】进行在线变更。
系统提示:成功。说明写盘成功,结果已上传,点击【确定】即可。
第五步:检查是否在线变更成功,登录开票软件,点击【系统设置】-【税务ukey设置】-【税务ukey状态信息】。
在“税务ukey状态信息”窗口,选择发票类型,查看“单张发票开票金额限额(元)、离线累计金额(元)”等票种核定信息。
*注意:若在线变更不成功,企业需要携带税务ukey到大厅进行变更发行。
特别声明:票财税一体化的所有文章要么是自己原创写作的,要么就是经过审核后分享的文章。所有的文章均仅仅作为参考学习之用,绝对不是大家办税的依据,票财税一体化是供纳税人朋友学习交流的平台,有问题欢迎留言讨论,共同进步。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眼瞅着十一近在眼前,17年也就剩不到100天的时间,其实也没啥大事,就是想再次提醒一下各位:
之前51酱推送了一篇文章:51涨知识 | 10月1日新规:社保登记证将成为历史!
主要是有关:自2023年10月1日0时起,北京市社保局、各社保经办点、代办点的信息系统和北京市各银行的信息系统(北京社保局合作的银行)会同时将系统里面的「社保登记证号」字段这一项变更为「社保登记号」字段,且其位数由12位数字扩充到18位。
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的通知规定:2023年9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五证合一改革过渡期,原发的非多证合一营业执照继续有效;2023年1月1日过渡期结束后,所有企业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也就是说再过3个月,五证合一过渡期将结束,届时像什么现在还能用的社保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诸如此类都将退出历史舞台。
推文之后有很多小伙伴向51酱咨询相关问题,51酱大概整理了一下,大家主要是对两个事情存在疑问,一是三证合一、四证合一企业是否要更换执照,二是换照流程。于是贴心的51酱今天就为大家送上答案啦~~
1三证合一、四证合一需要换照吗?
现在市场上存续企业的工商登记模式有4种,分别是:
三证合一企业
四证合一企业
五证合一企业
五证分离的“原始企业”
之前大家提到的最多的问题就是三证合一、四证合一企业需要换照吗?
开宗明义,不需要。
为啥?
因为统计登记证的信息流几乎是单向的,即统计局需要企业的信息,企业却几乎不用去统计局办理什么准许业务,所以四证合一就相当于五证合一,不用换;
三证合一企业虽然不包含社保登记证,但其工商信息还是可以由登记机关共享给社保机构,所以三证合一企业也不用去换发五证合一执照,但企业应该及时到缴费银行办理社保三方协议信息变更。
2、五证分离企业换照流程
所以只有五证分离的“原始企业”需要在今年(2023年)年底之前去当地登记机关申请换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换照所需材料
《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登记表》
《企业联络员信息表》
《财务负责人信息表》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司公章
财务专用章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委托代理书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原件
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原件
统计证正、副本原件
注意:由于统计登记证的特殊性,如果是在要是没有或找不着了,不用提供也是有机会能办理下来滴。另,第2项中的联络员指平时企业内部负责与登记机关联络的人,而不是指税局的或工商局与企业联系的人。
换照流程
▽
1、带着以上材料交到你登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若没问题,他会给你《五证合一受理通知书》,资料不全的,他会指出,你补全后再去提交即可。
2、工商局或市场监管局一般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营业执照审批手续后,会将申请资料和营业执照信息传至信息共享平台。
3、质监局收到平台推送的申请资料和营业执照后,会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手续,并将组织机构代码反馈至平台。
4、国地税、统计局和人社部门收到平台推送的申请资料、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信息后,会在1个工作日内分别办理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相关手续,并分别将税务登记证号、统计登记证号、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反馈至平台。
5、工商局或市场监管局收到所有反馈信息后,会于1个工作日内“五证合一”在系统平台上打印出载有注册号、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号、社会保险登记证号和统计登记证号的营业执照,然后通知申请人取照。
6、申请人持《五证合一受理通知书》取照(或邮寄)。
若全程顺利的话,这样算下来就5个工作日,也就是一周的时间可以完成换发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换照后续事宜
▽
1、重刻发票章
发票章上面的一串数字就是税务登记证号,五证合一后,这串数字要变更为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所以要重刻发票章。
2、重领发票
手中积压的发票要全部作废,重新去领取新的发票。
3、税控设备重新发行
不管你用的是金税盘还是税控盘的发票机,都要联系税控专员清空里面原来的企业信息,重新录入新的信息。
4、更换ca数字证书
你需要到服务商重新申办新的ca数字证书,否则将无法登陆纳税申报软件以及网上办税服务厅进行报税。
5、变更银行信息,重签三方协议
有两个“三方协议”都需要重新签署,一个是银行、企业、社保局的三方代缴费协议,另一个是银行、企业、税局的三方代缴费协议。
注意:实践中,不同省市可能会一些自己当地的规定,以当地为准。
科普小知识:多证合一改革时间线
●2023年10月左右,全国各省市陆续施行三证合一制度,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合一。
随后,上头提出五证合一思路,但各省市实际情况不一,对五证、四证的理解也不同
●2023年7月左右,部分省市开始施行四证合一制度,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四合一。
同时,另一部分省市开始试点施行五证合一制度,不过其中有的省市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公章刻制准许证明五合一,有的是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合一。
●2023年10月1日起,三证合一在全国全面实施,同时企业的统计登记被纳入“三证合一”制度管理,统计窗口不再对企业发放统计登记证。“非企业”单位办理扔需办理统计登记证。
●2023年10月1日起,五证合一在全国全面正式实施,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合一。
●2023年10月1日起,部分省市的社保登记将不再有效。
●2023年12月31日前,五证合一过渡期结束,届时非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将统统不再有效。
具体案例:我司是一般纳税人,现需变更注册地址其他省份,那么变更地址前没抵扣完的进项税, 变更后还可以抵扣吗?
回答:可以抵扣。
根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在按规定完成工商变更和税务登记变更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参考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 年第 7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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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企业在发展一段时间以后,因为一些原因,比如:公司想换地址或者租赁到期,不想在这续费了,就会涉及到地址变更这个问题。关于地址变更这块地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如果你不了解具体流程以及材料的话,就会无从下手,下面就由企的宝财税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下北京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如何办理(注册地址变更网上申请流程需要的资料手续)的内容。
北京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变更怎么办理
1、网上提交申请:在注册公司所属区域的工商局网站登陆注册用户,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操作,在线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在线申报。需要注意的是,提交的电子版的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2、一般会有3-5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进行审核,如果提交的资料有问题,会通知你补充修改资料,再次进行提交;如果资料网审通过可以在网上跟工商局预约提交书面材料的时间;
3、在之前预约的时间内打印网审通过的资料,盖章,去提交公司地址变更申请的书面材料。一般是当时提交,当时受理登记;
4、在工商局受理登记你的书面资料后,如果你的书面资料没有问题,会告知你在什么时候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按照告知的时间领取营业执照后,公司地址变更也就完成了;
5、随后到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6、带上公章到质量监督局进行组织结构代码证、ic卡的变更。
北京公司变更注册地址需要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加盖公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3、公司未变更前原来地址的营业执照正本及副本
4、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5、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6、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公章、财务章、企业法人人名章、银行开户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北京企业注册地址变更网上申请操作流程
1、登录北京e窗通服务平台,变更选择法人服务,点击进入登录页面。
2、如果没有申请过电子营业执照,可以在微信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进行注册下载。登录之后进入业务办理页面。
3、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在办理页面选择需要办理的业务,根据提示将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变更注册地址直接选择主体变更。然后根据提示填写
4、全部完成之后就可以提交了,提交的时候有一个重要的步骤,就是法人进行在线签字,签字完成后所有文件才能提交。
5、最后就可以等待审核了,审核通过后可以选择邮寄也可以选择线下领取。
网上申请注册地址变更上传资料注意事项
1、原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都需要上传,只能拍照上传不能上传扫描件。
2、需要上传住所使用证明和住所证明,住所使用证明直接下载模板交给房东签字就可以。住所证明需要上传完整的产权证的复印件,并且每一页都需要房东签字。
3、上传完全部文件时,需要联系产权人做地址上传(如果房屋曾经做过注册地址的话,产权人手中会有一个网址和账号密码,直接上传就可以。如果没有做过注册地址的话,需要产权人到当地工商部门进行备案获得账号和密码,产权人本人亲自办理,携带身份证和产权证明。)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小编给大家详细介绍的关于北京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如何办理(注册地址变更网上申请流程需要的资料手续)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我们,如需了解更多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了解更多服务请把您的联系方式私信告知我们。
重磅,营业执照大变!国家刚刚宣布!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2023年底前,实现全国互通互认!更重磅的是……
01
重磅!电子执照
2023年底前,实现全国互通互认
6月2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推进数字化共性应用集约建设。
该意见中重点:
1、依托身份认证国家基础设施、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国家法人单位信息资源库等认证资源,加快完善线上线下一体化统一身份认证体系。
2、完善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动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
3、完善电子印章制发、管理和使用规范,健全全国统一的电子印章服务体系。
其实,早在2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的意见》,明确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文中重点:
1、扩大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进一步拓展到纳税缴费、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行政执法、市场监管等领域。
通过电子营业执照关联企业相关信息,支撑涉企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推动实现企业相关信息“最多报一次”。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
2、提升电子证照应用能力
优化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推进政府部门间电子证照信息共享,加强与公安、海关、税务等部门垂直管理信息系统的关联应用。
3、加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
推动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企业电子印章同步发放、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拓展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在涉企服务领域应用。
2023年底前,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电子证照制发机制建立健全,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
02
营业执照新规
新公司、个体户还敢不记账?不报税?
近期,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税务局联合发布《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公告:
该文件中明确:新办营业执照的企业,不办理税务登记 ,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新公司、个体户你还敢不记账不报税吗?
1、做账是必须的!
在领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0日内要办理税务登记,当月建账。
2、报税也是必须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营业执照批下来后,首月建完账后,在取得税务登记证的次月起进行纳税申报。
注意了,不记账不报税后果很严重
☑ 不能贷款买房
☑ 不能办移民
☑ 不能领养老保险
☑ 公司每年会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2万元
☑ 企业欠税,法人会被禁止出境,无法购买飞机和火车票
☑ 企业长期不报税,税务局将上门查账
☑ 长期不报税,发票机被锁
☑ 进入工商经营异常明了,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
附:一图了解如何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报税
03
营业执照大变
“一码集成”,发证即监管
为进一步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濮阳市在全国首家推行了“一码集成”、实现“一照准营”改革。
“一码集成”改革,是指在企业获得营业执照后,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市场准营承诺即入制”,把许可信息以“二维码”形式,加载到营业执照上,从而实现“一照准营”。
目前,此项改革已从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药品零售、食品流通、食品生产等事项开始实施,下一步将逐步扩展到全市32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该项改革呈现以下亮点:
一是承诺即准营,企业领取告知书,签署递交申请书、承诺书,即可获得准营资格;
二是有码即获证,企业只需在经营场所悬挂加载许可信息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三是发证即监管,将事后监管前移,及时列入监管计划,实施“证后核查”。
04
注意避开经营范围
“5个坑”附:公司注册流程及财税处理
一、经营范围顺序随便排
那些同时经营多个行业业务的企业,按经营范围的第一项为该企业所属行业,而税局稽查时,选用的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当心吃亏。
二、经营范围越多越好
有些财务人员害怕以后遇到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不能自行开发票,就把能想到的经营范围都写进去了。但有些经营业务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
三、没考虑核定征收
如果新设企业打算申请核定征收,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如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是不能核定征收的。详情请参照国税函〔2009〕377号文件。
四、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随便填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因为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而子公司的营范围不需要在母公司经营范围内。但是,由于母子公司经常相互提供服务,总公司应增加商业服务业等经营范围,子公司增加为总公司提供服务的经营范围。
五、经营范围随便抄
网上经常会列举各行业常见的经营范围。小编建议,这类帖子看看参考下就可以了,别全抄啊,即使是相同行业的企业,其经营的侧重点也有很大的不同。以增值税为例,混合销售中按照主业确定税率,同样的混合销售业务,不同主业的企业税率不同。
在确定主营业务时,经营范围也是可以参考的一项,经营范围应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避免多缴税。
提醒各位纳税人,经营范围并不是你想做啥买卖填上就可以,很多你想做的事,都要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
附:公司注册流程及开办费财税处理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整理发布
一、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一品搅拌站于2008年11月28日成立,随后在邵阳市梅子井社区开设1个搅拌站(简称梅子井总站),被告人张海雄为公司股东之一。2023年10月,一品搅拌站的法人代表变更为张海雄,由张海雄对下属4个搅拌站进行管理。 2023年,邵阳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在日常税务稽查中发现一品搅拌站有逃税行为,对该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邵国一稽税罚〔2011〕第7号),一品搅拌站据此缴纳行政罚款16565.66元。2023年,邵阳国税局第一稽查局又发现一品搅拌站有逃税行为,对该公司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邵国一稽税罚[2012]第19号),一品搅拌站据此缴纳行政罚款165730.59元。在一品搅拌站接受这2次行政处罚后,张海雄仍要求公司财务人员依照上述方式继续逃税。 邵阳国税局稽查局于2023年3月—10月对一品搅拌站纳税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该公司在接受2次行政处罚后仍继续逃税,2023年6月至8月偷逃增值税137707.56元。该公司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共计偷逃增值税4573905.88元。该局遂于2023年11月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邵国税稽罚〔2014〕第1号),对一品搅拌站处以罚款4573905.88元的行政处罚。一品搅拌站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并申请行政复议,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于2023年2月28日经复议后予以维持。一品搅拌站至今未将所欠税款4573905.88元缴纳入库。
二、裁判结果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单位一品搅拌站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违反税收法规,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4573905.88元,数额巨大,占同期应纳税额的30%以上,且在5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以上行政处罚;被告人张海雄担任一品搅拌站的法定代理人期间,明知一品搅拌站逃税被税务机关给予2次行政处罚,仍然要求单位财务人员采取设置两套账,隐瞒、少申报销售收入方式逃避缴纳税款,是一品搅拌站逃税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均已构成逃税罪。判决:一、被告单位邵阳市一品商品混凝土搅拌站犯逃税罪,判处罚金10426094.12元;代扣逃税款4573905.88元上缴国库。二、被告人张海雄犯逃税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2万元(已缴纳),上缴国库。 一审宣判后,被告单位一品搅拌站不服,提出上诉。 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三、律师评析
逃税罪为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所规定的罪名,其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行为。其第四款规定,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刑法理论一般认为第四款前半段,即“但书”之前的内容属于刑罚阻却事由,亦即虽然行为人符合逃税罪第一款规定的行为,但是如果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并受行政处罚的,就不再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但是,如果例外地符合“但书”的内容,则依然要成立逃税罪。
本案中,被告人就属于逃税罪第四款“但书”规定的情形。值得讨论的问题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除了第三次行政处罚所查明的逃税金额外,在前两次行政处罚中还存在漏处罚的税额,并将漏处罚的税额也纳入到被告人逃税罪的数额之中,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否正确呢?
一种观点认为,《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5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该条文表明,税务机关对于未被处理的其他逃避缴纳税款的违法行为和数额,只要在5年内发现,税务机关依然可以作出处理和处罚。就刑法层面看,根据逃税罪及追诉期限的规定,纳税人逃税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应适用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定刑,其追诉时效为5年;纳税人逃税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应适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其追诉时效为10年。如果对行为人第二次行政处罚以前的漏处罚的行为及数额不予追究,刑法关于追诉期限的规定在逃税罪中也将失去意义。从而,对于之前税务机关漏处罚的税额也应纳入此次刑罚处罚之中。
但是这种观点存在疑问。刑法中一般犯罪并未规定刑罚阻却事由,仅有少数犯罪存在此种规定,逃税罪就是其一。立法者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逃税行为是对于国家税收的侵犯,本质上属于一种财产犯罪,而且侵害的法益也主要就是国家税收,一旦相关企业因为逃税就对企业处以罚金,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刑罚,会导致企业运营停滞,员工失业下岗等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只要企业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接收行政处罚,国家税收没有损失,法益状态得以修复,国家就不再处以刑罚,从而实现较好的司法效果。
这种处罚合理的前提在于,税务机关依然可以通过行政手段追回偷逃的税款,从而保全国家税收。但是,一旦税务机关出现漏罚情形,导致原本应当于前两次行政处罚中追缴的税款没有追缴,是否就可以将漏处罚的税额计入行为人第三次的逃税行为并作为逃税罪处理呢?
笔者认为不可。首先,如上所述,刑法之所以在逃税罪中规定刑罚阻却事由,就是为了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利益,给予企业改过自新的机会,从而实现较好的刑事政策目标。其次,在企业第二次逃税之前所漏掉的税额,本应当计入前两次行政处罚的数额之中,但是因为税务机关的工作疏忽,导致本应追缴的税款没有追缴。但是,在企业第三次逃税后,面临企业的就不再是行政处罚而是刑事处罚,此时,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漏处罚、原本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税额计入到现在的刑事处罚之中,必然是对行为人的不公平待遇,是对行为人的一种间接处罚。最后,将本不应纳入刑事处罚的税额纳入刑事处罚之中,必然导致对于行为人的刑罚过于严苛,不符合罪刑相适应原则,不利于公平正义的实现。
因此,对于行为人第三次逃税而受刑事处罚时,不应将前两次漏处罚的税额纳入到逃税罪的数额之中,而应对其按照现有数额判处刑罚后再单独针对漏处罚的税额给予行政处罚,以此实现司法公正,不使行为人因外界原因而枉受刑罚。
(案例摘自《逃税罪处罚阻却事由的理解适用》,载《人民司法·案例》2023年第17期,第43页)
涉税犯罪研究团队
汤建彬,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资深刑辩律师,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犯罪学研究会会员,中国刑法学研究会会员,《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
郭治国律师,某直辖市税务系统工作近十年,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全国税务领军人才。
股权转让税具体多少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股权的定义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可以看出,股东享有两种权利: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因此,在我国,人们通常将股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统称为股权。
股权产生之后,股权转让市场也随之形成。股权转让市场有上市股权转让市场和非上市股权转让市场之分。上市股权转让双方都要缴纳万分之五证券交易印花税。但非上市股权转让由于股权属性界定不清,处于税收政策缺位状态。
股权转让税的作用
股权转让是公司法的概念,但却与税收有着紧密的联系。为加强对股权转让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加强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
股权转让税的特点
1、企业股权转让税收流失现象较严重。企业股权转让行为是否要纳税、要纳哪些税、如何计算缴纳,不少纳税人在发生该行为时容易疏忽。
2、股权转让行为具有偶发性。股权转让对企业而言是一项重大变更,不是每个企业都会发生,对一个企业而言,股权转让在通常情况下也不会经常发生,因而无论是对企业还是税务机关来说,股权转让的涉税业务都不是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具有一定的偶发性。
3、股权转让行为具有隐蔽性。部分纳税人对股权转让纳税义务不甚了解,未及时主动地对股权转让的应税行为进行纳税申报,税务机关不能及时了解掌握企业的股权转让行为;也有相当一部分股权转让者纳税意识不强,还抱有侥幸心理,为规避税收有意隐瞒股权转让行为,而税企信息不对称造成税务机关难以组织有效的事前监控,税收监管往往滞后。
4、股权转让价格往往具有虚假性。因为股权转让的价格直接关系到股权转让人的切身利益,股权转让人主观上存在着隐瞒股权转让价格的动机,对于税务机关而言,需要对股权转让价格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而我国并未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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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看您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
场景一:企业财务人员离职时,没有变更登记信息。
这种情况除了税务机关无法正确联系到企业相关人员外,对财务人员本身也有影响,特别是离职的单位如果已经转为非正常户,金三系统会限制你在其他单位进行实名注册,严重还会被列入黑名单。
场景二:企业联系信息与实际不符。
企业人员的联系方式、地址等信息不正确,税务机关无法与企业取得联系,在企业未能正常申报缴纳税费的情况下,会面临转非正常户籍处罚的风险。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场景三:不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还有可能会受到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变更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为不影响您后续业务办理,请及时进行税务登记信息变更!
变更税务登记共有两个模块
01.变更税务登记(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02.变更税务登记(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可变更项目:
(1)纳税人名称;(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电子邮箱;(3)生产经营地址;(4)注册登记类型;(5)核算方式;(6)经营范围;(7)批准设立机关。
不涉及税务登记证件内容变化
可变更项目:
(1)组织机构代码;(2)批准设立证明或文件号;(3)开业设立日期;(4)生产经营期起和生产经营期止;(5)证照名称、证照号码;(6)注册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7)生产经营地邮政编码、联系方式;(8)从业人数和其中外籍人数;(9)单位性质;(10)网站网址;(11)适用会计制度;(12)财务负责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身份证件号码、移动电话、电子邮箱;(13)税务代理人纳税识别号、名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14)注册资本;(15)自然人投资比例、外资投资比例、国有投资比例;(16)总分机构类型;(17)纳税人所处街乡;(18)隶属关系;(19)投资总额;(20)国有控股类型;(21)国地管户类型代码;(22)注册地所在行政区划;(23)企业管理层级编号;(24)企业所属集团。
来源: 安徽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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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不少企业办税人员都在问,企业相关登记信息变更,不知道电子税务局如何操作,今天小编手把手教你在电子税务局变更登记信息。
电子税务局信息变更范围
生产经营地址、生产经营地邮政编码、生产经营地联系电话、核算方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固定电话、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移动电话、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姓名、财务负责人/办税人身份证件种类、财务负责人/办税人身份证件号码、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固定电话、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移动电话、财务负责人/办税人电子邮箱
具体操作如下:
01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02
选择身份信息报告——一照一码信息变更,进行一照一码信息变更界面。
03
勾选需要变更的列表模块,勾选之后,表单下面会动态加载出对应的变更信息表;通过点击每个模块后面的图标,可以查看该模块包含的变更项目和注意事项。
选择需要变更的项目填写“变更后内容”(办税人信息直接填写)
温馨提示:变更项目涉及移动电话的,还需进行短信验证(验证证将发送至更改后手机号码),以财务负责人移动电话变更为例,如图:
04
变更信息填写完整后,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点击“保存”。
05
保存成功后,点击“提交”后,再弹出窗口选择“申请”,即变更完成。
温馨提示
1.纳税人变更财务负责人信息和办税人员信息后,可在“事项进度管理”查询已经受理通过的结果,同时可使用“查签”签收涉税文书。建议纳税人在人员变更时尽快进行以上操作,以免后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2.电子税务局修改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信息后,相应人员应通过“厦门税务掌上办税厅”进行实名信息采集。
对于我们企业来说,经营过程中,必定会涉及很多人事或者是经营变动,那么产生了这些变动,我们应该如何变更呢
企业变更一般涉及三个方面,工商、税务、银行。
一、工商变更
先让变更相关人员进行工商身份认证,然后进行工商网登,网登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约号,选定具体去工商局现场交材料时间,最后领取新执照。(重要提示:1.监事、董事、经理信息变更,只需变更工商即可;2.公司名称变更需重新刻一套章,不包含法人章;3法人变更需重新刻法人章,并保留好工商给的名称变更通知书。4.工商信息变更完成后记得登录国家信用信息网进行信息公示)
二、税务变更
1.工商变更完成后,登录国家税务系统北京电子税务局官网,在网上进行税务信息变更,然后,需要股东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进行税务实名认证,并需要获取股东的实名认证的账号密码。
2.准备股东信息变更相关的材料(材料中最重要的一项就是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企业决定转股日期时,可以提前看一下转股日期,这样可以节省部分成本,或者企业可以提前为转股进行打算,对公司的账务进行些调控。),并让股东进行签字(若为法人股则加盖公章)。
3.带着相关变更材料及公司股东相关证件去税务局进行转股,否则就仅仅是在网上进行了股东显示信息的变更,实质上税务的出资人还是原来的。(重要提示:1.股东变更,一定要去税务进行转股,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2.转股批复一定要留存,
下次转股的需要用到,一旦丢失将会影响之后转股)
三、银行变更
跟银行预约时间,带公司相关证件去银行进行变更,若变更了法人,需要新法人到场,并需要提供新老法人身份证原件。(重要提示:若变更了地址,银行想要开一般户,必须得先进行基本户地址变更)
若公司有特殊资质的,如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证、演出经营许可证、商标等,但凡变更信息涉及证照上显示的信息,都要去相关部门进行变更,例如变更法人、地址,一旦进行了变更,这些特殊资质的证件也一定要进行变更,不然后期可能会导致证件不能使用,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最后小编提醒各位,公司股东进行变更,若怕变更出现问题,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可以找专业工商代办公司办理!
西安工商营业执照变更法人操作流程?
西安营业执照变更法人流程
营业执照法人更名办理流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等。
西安营业执照变更法人怎么办理?
营业执照变更法人的流程有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
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
4、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
5、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西安公司营业执照变更法人流程?
(1)领取《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拓展资料
企业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变化,这些事项的变更,可依法人意思自主决定,法人只要作相应的变更登记,即可发生变更效力。
西安营业执照法人变更流程?
营业执照法人变更的流程如下:
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
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西安营业执照怎么变更法人代表?
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和营业执照以及公章到辖区工商局去变更,网上无法变更法人。
西安法人代表变更网上流程怎么办理?
网上申请,更换企业营业执照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全流程进行网上办理。办理成功后,受理后3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的需要带上以下资料: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旧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公司变更法人,准备资料齐全,最快三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变更法人之后,会自动更新到税务系统,但银行对公帐户,银行组织信用证需要变更。
西安工商执照办好后法人能改吗?
营业执照可以改法人吗 答案是可以的 要是想营业执照改法人,需要做法人变更。不过规定“公司名称在登记注册之后,无特殊原因一年内不可以变更。”
那么营业执照变更法人的流程有以下的步骤: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得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变更、注销税务登记
一、变更税务登记
(1)适用于: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
(2)顺序:先工商(现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后税务变更。
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 30 日内, 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相关证件、资料,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纳税人按照规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者其变更登记的内容与工商登记内容无关的,应当自税务登记内容实际发生变化之日起 30 日内,或者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布变更之日起 30 日内,持相关证件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二、注销税务登记
(1)适用范围: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 终止纳税义务;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的;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自有关机关批准或者宣告终止之日或自营业执照被吊销或者被撤销登记起 15 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
(2)顺序:先税务、后工商(现市场监管部门) 。
(3)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结清应纳税款、多退(免)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后,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申报清税。
(4)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
①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 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免予到税务机关办理清税证明, 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a.未办理过涉税事宜的。
b.经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持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申请税务注销,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按规定核销“死欠”。
c.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用发票、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
②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 一般注销的纳税人——“ 承诺制”容缺办理(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a.纳税信用级别为 a 级和 b 级的纳税人。
b.未纳入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
c.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 a 级的 m 级纳税人。
d省级人民政府引进人才或经省级以上行业协会等机构认定的行业领军人才等创办的企业。
e.未达到增值税纳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③处于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需 先解除非正常状态,补办纳税申报手续。
充实自己,才能望得更远
【例题·多选题】在办理税务注销时,对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款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可采用“承诺制”容缺办理的有( )。
a.纳税信用等级为 b 级的纳税人
b.省人民政府引进人才创办的企业
c.控股母公司的纳税信用级别为 b 级的 m 级纳税人
d.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纳税人
『正确答案』abd
『答案解析』控股母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为 a 级的 m 级纳税人。
在公司的经营发展中,可能会出现变更名称、地址、股东的情况,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流程以及需要的资料!
公司变更流程及所需资料:
一:名称变更
①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②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章、法人章;
③法人身份证原件;
④公司新名字核名;
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⑥股东会决议;
⑦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⑧到工商局或线上提交资料。
二:地址变更
①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②公章;
③新地址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
④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⑤股东会决议;
⑥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⑦到工商局或线上提交资料。
1:股东、法人变更【股权变更先到税务缴税】
①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②公章、发票专用章、财务章、法人章;
③变更前后所有股东的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股东为公司的提供公司的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④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⑤股东会决议;
⑥股权转让协议;(仅用于股权转让)
⑦最新季度和年度的财务报表;(仅用于股权转让)
⑧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股东人数多变一或一变多只能做新章程)
⑨工商局提档(仅用于股权转让)
⑩到工商局或线上提交资料。
三:注册资金变更
1:增资
①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②公章;
③有新股东入股需要新股东的身份证原件;
④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⑤股东会决议;
⑥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⑦到工商局或线上提交资料。
2:减资【只能线下提交资料】
①先登报45天;
②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③公章;
④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⑤股东会决议;
⑥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⑦到工商局提交资料。
三:经营范围变更
①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②公章;
③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④股东会决议;
⑤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⑥到工商局或线上提交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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