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研发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列题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01
警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也容易引发偷税!
2023年10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对原有材料的性能改善、提升等费用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偷税案件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江苏省税务局
02
2022偷税罪的
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03
金税四期下!偷税漏税就别想了!
51种情况将重点监控!
— the end —
来源:©本文由税漫(id:shuiwu-2019) 整理发布,部分素材参考自:税政第一线、税务大讲堂、黑龙江税务局。如需转载,请务必注明以上信息,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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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税务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税务局,各省级以上高新区,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推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落地,省科技厅、省税务局共同打造了“智慧河北加计扣除”服务平台(网址:http://jjkc.hebsti.cn/)。该平台于9月30日正式上线试运行。平台能够协助基层科技、税务管理部门准确查阅、掌握、运用政策,帮助企业解决研发活动管理不规范、研发费用归集不准确等问题。为便于企业熟练使用“智慧河北加计扣除”服务平台,充分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红利,省科技厅、省税务局现组织召开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视频培训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3年10月14日(周五)下午2:30-5:00。
请参会人员于下午2:00入会测试网络,2:30准时开始。
二、培训对象
各市、县科技、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负责人;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需求的企业科研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财务人员;熟悉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财务、税务专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业化服务机构有关人员等均可参会。
三、培训内容
1.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解读。
2.“智慧河北加计扣除”服务平台操作详解。
3.培训过程中,直播间可留言提问,工作人员将及时整理、现场解答。如时间紧张、现场不能全部解答时,可在“智慧河北加计扣除”服务平台“在线答疑”模块留言,工作人员将及时进行解答。
四、参会方式
培训会通过“腾讯会议”和“科技河北”视频号同时直播进行,请各级科技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各省级高新区引导参会者通过登陆网址或微信扫描“科技河北”视频号二维码参会。
网址:https://meeting.tencent.com/l/j5snxriwt0jw
科技河北视频号二维码:
五、会议要求
1.请各地科技部门和税务部门积极组织、动员相关企业、专家和服务机构等准时参会。
2.各地如需组织集中线下参会,要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此次培训会议的疫情防控工作。
六、会议联系方式
省科技情报研究院 马永慧85809325/13230160309
桂宇辉 85877165/13473207357
省科技厅法规处 宋俊娜 85803093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13日
案例简述
a公司是一家食品保健类企业。2023年3月,a公司接受某税务师事务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后,拿到了一份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中所列示的研发费用金额,与企业账面列示的研发费用金额并不一致。
之所以出现这个情况,主要是因为该公司财务部门在账务处理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口径,对2023年度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了归集,并将研发租用建筑物的租金支出和研发用建筑物折旧费用,计入了当年研发费用。不仅如此,a公司还存在研发人员任职时间不满183天、未对同时承担领导职务和生产任务的研发人员进行工时分配等问题。
最终,在税务师事务所的建议下,a公司对《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中所列示的研发费用金额进行了调整。
分析与建议
实务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口径,与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口径,两者存在差异,且后者通常严于前者。一些企业往往容易忽视这一点,在日常核算归集研发费用时,采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的口径进行归集。这导致企业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时,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小于账目列示的研发费用总额。于是,税务师事务所在对企业开展税务审计时,通常会建议企业按照较为严格的标准,对研发费用进行调整。
企业还容易忽略的一点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企业科技人员应满足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这一条件。由于部分行业企业的人员流动性较大,企业无法在立项之初、研发费用核算之初,就预知科技人员能否最终满足“183天”这一工作时间要求,仅能按照研发工作的实际情况,将研发人员工资费用归集到相应的研发项目中,然后再在接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或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时,将不符合条件的部分人员工资费用予以剔除。这也可能导致企业的纳税申报表、专项审计报告与会计账目中所列示的研发费用金额不一致,给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带来阻碍。
因此,企业开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的时间,应早于其开展财务报表审计、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以确保研发费用数据列示一致。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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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企业在10月纳税申报期可提前享受上半年加计扣除优惠。9月,优惠政策再加码,企业可以提前享受范围扩展至前三季度,同时通过增设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等措施,方便纳税人。
最新数据显示,全国各类企业提前享受加计扣除金额1.3万亿元,减免税额3333亿元,享受加计扣除金额占去年全年汇算清缴的77.6%,企业享受政策红利的时间更早、力度也更大,政策效应超出预期。
政策再加码,企业发展增动力
为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缓解企业生产经营资金压力,9月,税务部门发布新政策,明确2023年10月份纳税申报期,在允许企业提前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基础上,再增加一个季度的优惠,即在10月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10月纳税申报期,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提前享受税收减免1.76亿元。“新政策促进了产品更新换代,提高了核心竞争力。”公司财务总监卢淑华表示,凭借优良的品质,公司生产的各类列车已出口至22个国家和地区,数量累计超过9000辆,签约额超过120亿美元。
“这项政策使制造业享受双重利好,有利于增强发展动力。”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一级巡视员刘宝柱介绍,“制造业企业不仅可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而且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到100%。双重利好惠及18.6万户制造业企业,加计扣除金额达9036亿元,减免税额2259亿元,占全部享受优惠户数和减免税额的比重分别为57.7%和67.8%。”
流程再简化,企业申报更便捷
为进一步方便纳税人办税,税务部门还通过增设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调整优化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计算方法等措施,大幅精简企业账表填报信息,优化费用计算方法,减轻企业核算负担。企业享受政策所需填写的研发费用辅助账表减少75%,填报时间明显缩短,财务工作量大幅降低。
“考虑到部分中小微企业财务核算水平不高,准确归集、填写2015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有一定难度,税务部门增设了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降低了填写难度。”北京市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处二级调研员王素江介绍,新增设的辅助账样式对研发支出辅助账和汇总表样式进行了大幅简化优化,由过去的“4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简并为“1张辅助账+1张汇总表”,帮助企业进一步做好研发费用归集核算,进一步减轻申报负担。
服务再提升,政策红利快享直达
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一些研发活动情况复杂、周期偏长,不同领域的研发活动又各有特点、专业性强,部分企业在核算时需归集的资料较多。为确保政策及时有效落地,税务部门还从精准辅导、精细协作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北京朗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钱晓峰说:“新政策推出以来,税务总局的权威解读在各类媒体都有详细的介绍,属地税务部门第一时间把优惠政策打包推送给财务人员,负责联系我们企业的税务干部还多次对相关政策应用、报表填报等事项给予详细指导,随时解答问题,这些都让我们感到很暖心。”(工人日报记者 周怿)
责任编辑:曹玥
企业研发活动的形式主要分为四种,而不同类型的研发活动对研发费用归集的要求不尽相同,企业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时要注意区分。
自主研发
指企业主要依靠自己的资源,独立进行研发,并在研发项目的主要方面拥有完全独立的知识产权。
委托研发
指被委托单位或机构基于企业委托而开发的项目。企业以支付报酬的形式获得被委托单位或机构的成果。研发经费受委托人支配,项目成果必须体现委托人的意志和实现委托人的使用目的。
只有委托方部分或全部拥有时,才可按照委托研发享受加计扣除政策。若知识产权最后属于受托方,则不能按照委托研发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如何计算
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其中“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
合作研发
指立项企业通过契约的形式与其他企业共同对同一项目的不同领域分别投入资金、技术、人力等,共同完成研发项目。合作各方应直接参与研发活动,而非仅提供咨询、物质条件或其他辅助性活动。
合作研发共同完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由合同约定,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由合作各方共同所有。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合作方应该拥有合作研发项目成果的所有权。
合作开发在合同中应注明,双方分别投入、各自承担费用、知识产权双方共有或各自拥有自己的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
如何计算
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企业共同合作研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按照《企业(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经登记的《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分项目设置《合作研发“研发支出”辅助账》,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按照会计核算要求分项目核算,并按照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集中研发
指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单个企业难以独立承担,或者研发力量集中在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筹管理研发的项目进行集中开发。
如何计算
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企业集团应将集中研发项目的协议或合同、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用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提供给相关成员企业。协议或合同应明确参与各方在该研发项目中的权利和义务、费用分摊方法等内容。
注意
根据97号公告留存备查资料要求,委托研发、合作研发的合同需经科技主管部门登记。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
归集口径
会计核算口径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准确核算研发活动支出,而企业研发活动是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判断的,除该项活动应属于研发活动外,并无过多限制条件。
相关政策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口径
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判断企业研发投入强度、科技实力是否达到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因此对人员费用、其他费用等方面有一定的限制。
相关政策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加计扣除税收规定口径
政策口径最小,主要是为了细化哪些研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核心研发投入。可加计范围针对企业核心研发投入,主要包括研发直接投入和相关性较高的费用,对其他费用有一定的比例限制。应关注的是,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采取的是正列举方式,即政策规定中没有列举的加计扣除项目,不可以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来源:公众号:高新企业认定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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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研发费用归集范围有哪些呢?
第一,人员人工费用,
第二,直接投入费用,
第三,折旧费用,
第四,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等,
第五,其他相关费用。
以上五项就是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以下几个方面问题可以私信:
1、高管、企业股东、高薪员工、销售提成、年终奖金的个税优化;
2、公户提现、无票支出多,缺进项票导致利润虚高;
3、因为社保入税,导致企业替员工缴纳的部分过高,人力成本高;
4、企业外部劳务人员、兼职员工、临时员工(群演、顾问、专家、网红、主播等)、临时员工的薪资发放;
5、返佣费、居间费;
6、自然人代开,个体户核定等业务。
1、税务筹划是企业发展的主要核心之一。税务成本是控制企业成本的核心内容之一,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各个行业的利润信息都变得越来越透明化,这也使得任何企业都需要做好税务成本优化,毕竟只有实现行业最低成本,才能更好的进行发展。需要明白的是:做好税务筹划,也能更好的避免企业遭受重大灾难。
2、资金流的重要性。无论是什么公司和企业,想要获取利润,那么必然需要注意开源和节流两个方面。需要知道的是:我国在与税务成本方面是比较高的,这也使得税务筹划具有极高的地位。另外很多公司是因为突如其来的税收罚金而造成资金流断裂,从而破产。
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口径:
财税〔2015〕119号
2、 委托境外研发的加计扣除财税政策:
财税〔2018〕64号
3、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对象及比例: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以外的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够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都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享受加计扣除的比例是75%的加计扣除,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 享受100%加计扣除的适用对象有:
自2023年1月1日起,除烟草制造业以外的制造业企业享受加计100%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符合加计100%扣除制造业的条件:
符合《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制造业
享受优惠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的制造企业
① 自2023年1月1日起,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加计100%扣除,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16号
符合加计100%扣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条件: 国科发政〔2017〕115号
随着新的一轮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开展,数以万计的科技型企业的奋战在财务一线的小伙伴们又到了最忙碌的时刻,研发费用是否单独列支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此刻财务工作量的大小。初次经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财务小伙伴们此刻“整个人都不好了”,研发费用的归集时究竟是如何具体操作的呢?智为铭略小编秉持“智有所为”,做一点简单的操作实务的分享,希望能让财务小伙伴们“整个人都好起来”。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确定了以下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具体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2. 直接投入费用。
3. 折旧费用。
4. 无形资产摊销。
5.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6. 其他相关费用。
“其他相关费用”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兜底条款,企业研发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如何享受加计扣除?
一、“其他相关费用”包括的范围。
“其他相关费用”是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需要注意的是:所列举的其他相关费用并非是说仅包括列举的这么多,还有很多与研发相关的其他费用并未一一列举。
二、“其他相关费用”扣除受总额比例的限制。
按现行政策规定,其他相关费用采取限额管理方式,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全部研发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全部研发项目的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10%/(1-10%)。“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是指财税〔2015〕119号文件第一条第(一)项“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第1目至第5目费用,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和“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三、“其他相关费用”的资本化处理。
同时涉及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时,怎样对形成无形资产的资本化中的“其他相关费用”进行剥离调整,进而对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分期摊销呢?所谓“费用化”,指研发支出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在发生年度一次性扣除;而“资本化”指相关研发支出计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待其研发成功后,从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通过分期摊销的方式跨年度扣除。对于上述问题,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阳民在线访谈时,提出的“四步法”处理“其他相关费用”,非常简单实用,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按当年全部费用化项目和当年结束的资本化项目统一计算出当年全部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第二步,比较“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及其实际发生数的大小,确定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金额。需要注意的是,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小于限额时,按实际发生数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当“其他相关费用”实际发生数大于限额时,按限额计算税前加计扣除额。
第三步,用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金额除以全部项目实际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得出可加计扣除比例。
第四步,用可加计扣除比例乘以每个资本化项目实际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得出单个资本化项目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与该项目其他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一并在以后年度摊销。
四、“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按全部项目统一计算。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对于有多个研发项目的企业,其有的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占比不到10%,有的超过10%,不同研发项目的限额不能调剂使用。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方便计算,让企业更多地享受优惠,《公告》将其他相关费用限额的计算方法调整为按全部项目统一计算,不再分项目计算。
举例:假设某公司2023年度有a和b两个研发项目。项目a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为9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为12万元;项目b人员人工等五项费用之和为100万元,其他相关费用为8万元。
按照原规定,项目a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10万元[90*10%/(1-10%)],按照孰小原则,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10万元;项目b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11.11万元[100*10%/(1-10%)],按照孰小原则,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8万元。两个项目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合计为18万元。
按照现行规定,两个项目的其他相关费用限额为21.11万元[(90+100)*10%/(1-10%)],可加计扣除的其他相关费用为20万元(12+8),大于18万元,且仅需计算一次。
作者:张国永 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作为国家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很快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00%的政策就会出台。在享受这一优惠政策的同时,也要注意风险防范。实务中经常会遇到企业由于政策把握不准,导致多计扣除或者少计扣除的问题。下面结合人员人工费用加计扣除规定谈需要注意的事项:
人员人工费用具体指什么?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人员人工费用需要注意什么?一是需要注意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并不是专职的人员人工费用分配问题。实务中存在研发人员除从事研发项目工作外,还从事企业其他生产经营工作。对于这种情况,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如果企业按照实际工时占比法分配费用存在困难的,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采取其他科学合理的方法来合理分配各项费用。如果确实政策把握不准,可以与主管税务机关提前进行沟通。二是要注意人员人工费用一定要实事求是,不能弄虚作假。实务中有的企业人员人工费用占比明显过大,将大量根本没有从事研发工作的人员列入研发人员中。实际上弄虚作假一旦税务机关检查发现,追补税款并加收滞纳金对企业来讲也是很大的损失。三是工时记录一定要规范。实务中发现有的企业工时记录虽然有,但是仔细一看,特别是结合企业其他涉税资料分析就会发现工时记录信息不可靠,带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果税务机关在实际评估检查过程中发现企业工时记录存在虚假记载问题,研发费用是不能加计扣除的。
近日,小编在网上看到了一个问题,研发人员的福利费能加计扣除吗?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这个问题吧!
1.研发人员的福利费
此外,还有两种常见的费用,可以据实扣除,但加计扣除的规定是不同的。
2.研发用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
3.房屋租赁费
因此,研发人员的福利费能加计扣除,但受研发费用总额10%的限制。
来源:祥顺财税俱乐部
三部门近期联合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28号),明确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那么,企业享受优惠,如何归集研发费用,具体范围是哪些?帮您梳理好了,收藏学习↓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指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
(1)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工资薪金包括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对研发人员股权激励的支出。
(3)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同时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2直接投入费用
指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1)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租赁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2)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3折旧费用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1)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2)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指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1)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同时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摊销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2)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缩短摊销年限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摊销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指企业在新产品设计、新工艺规程制定、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过程中发生的与开展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
6其他相关费用
指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7其他事项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7号第三条所称“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委托方委托关联方开展研发活动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企业委托境内的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按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委托境外(不包括境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2)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3)企业集团根据生产经营和科技开发的实际情况,对技术要求高、投资数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其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以按照权利和义务相一致、费用支出和收益分享相配比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摊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之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分别计算加计扣除。
(4)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5)企业取得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在计算确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发费用中扣减该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按零计算。
(6)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其资本化的时点与会计处理保持一致。
(7)失败的研发活动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可享受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8)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国税务报
14家科技公司的总研发投入已经处于中国企业的龙头地位,但和国际同类企业相比,不仅差距仍大,且还在拉开差距
文 | 《财经》记者 吴俊宇
编辑 | 谢丽容
科技企业核心竞争力是产品和技术,技术创新高度依赖研发支出。
截至5月11日,美股、港股、a股企业2023年财务报告全部出炉,各家企业研发支出在财报中也随之披露。为了解“逆周期”背景下中国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力度,以及研发投入在国内、全球的位置,《财经十一人》统计了华为、阿里、腾讯、百度、中兴、台积电等14家ict领域的科技企业近七年的研发支出。
《财经十一人》还选取了50家研发支出最高的中国企业、10家ict领域研发支出最高的国资上市企业、10家研发支出最高的全球上市企业作为参照对象(包含美股、港股、a股以及部分定期公布财报的非上市企业)。综合对比上述统计数据,有几个核心基本事实。
一、华为、阿里、腾讯是中国ict产业中研发支出规模最大的企业。50家研发支出最高的中国企业(包含美股、港股、a股以及部分定期公布财报的非上市企业)研发支出总额为8768亿元,其中华为、阿里、腾讯等14家科技企业2023年研发支出总额为4281亿元,占比为48.8%。
二、中国科技企业研发支出规模和国际企业仍有较大差距,尤其在半导体、基础软件等领域研发投入不足。亚马逊2023年研发支出为560亿美元,华为、阿里、腾讯、百度、中兴、美团、京东、快手、网易、小米10家企业2023年研发支出总和为575亿美元,仅比亚马逊高15亿美元。英特尔10年累积研发支出为1259亿美元,远超阿里、腾讯、百度三家企业10年年累积研发支出总和815亿美元。
三、疫情、经济承压以及复杂国际环境背景下,华为、阿里、腾讯、百度、中兴、美团、京东、快手、网易、小米10家企业研发支出总额增速逐年下滑,2023年增速下滑至14.1%。但国际企业研发支出增速呈上升趋势,2023年增长至18.4%。研发支出增速下滑,可能会对中国ict产业在下个周期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信号一:关注主营业务,技术深入,关注人才积累
和国际大型科技公司普遍适度布局更远基础技术的情况不同,目前国内14家科技公司的研发支出主要方向仍是主营相关业务技术。为吸纳技术人才,股权、薪资、福利成为当下各大科技公司研发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
华为、阿里、腾讯、台积电、百度、中兴、美团、京东、快手、网易、小米、联想、滴滴和拼多多是中国ict产业(包含美股、港股、a股以及部分定期公布财报的非上市企业)2023年研发支出最高的14家科技企业。
研发(r&d,research and development)支出指研究、开发过程中所使用资产的折旧、消耗的原材料、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以及借款费用等。国际会计准则中,薪金、工资及其他人事支出,材料成本和已消耗的劳务,设备与设施折旧,制造费用合理分配等五个领域的费用可纳入研发支出。
工业、医疗、制药,尤其是ict(信息与通信技术,包含计算机软件、硬件、服务,以及通信、半导体、互联网等领域)产业通常被认为是研发支出最高的领域。研发支出通常可直接衡量企业技术研发的投入力度。
从各企业研发支出规模看,内地前10的企业分别是,华为(1427亿元)、阿里(578亿元)、腾讯(519亿元)、台积电(287亿元)、百度(249亿元)、中兴(188亿元)、美团(167亿元)、京东(163亿元)、网易(141亿元)、小米(132亿元)。
华为、阿里、腾讯、百度、中兴、美团、京东、快手、网易、小米10家内地研发支出最高的科技企业2023年支出总额为25.3%,但2023年已降至14.1%。
从各企业研发支出增速看,华为、阿里增速下滑明显。华为2023年被列入实体清单,公司经营受到影响,研发支出增速从2023年的29.8%下滑至0.1%。阿里研发支出增速从2023年的32.3%下滑至2023年的6.1%。腾讯研发支出增速相对平稳,近四年来,腾讯研发支出增速均保持在30%左右。
研发支出增长明显的企业包括百度、中兴、小米、快手、美团等。2023年百度研发支出增速为27.7%。百度相关人士曾对《财经十一人》称,百度为强化产业数字化投入大量引入了相关雇员,因此推高了研发支出。
中兴研发支出增速从2023年的-8.4%增至2023年的27.0%。原因是中兴2023年被列入实体清单后缴纳10 亿美元罚款和4亿美元托管金解除出口禁令,随后逐渐恢复正常经营。中兴管理层今年4月在投资者答复中称,公司在强化网络业务和终端、服务器、存储、数字化转型应用等技术投入。
小米2023年研发支出增速为42.3%。小米年报中称,其研发支出重点投入方向包括研发人员的股权激励、电动汽车业务研发团队扩张。快手2023年年报对研发支出大幅增长解释是,“持续投资大数据及其他先进技术而增加研发人员数量及股权、薪酬及福利开支”。美团2023年年报显示,其研发支出涉及优化配送算法,自动配送车、无人机配送等技术。
研发支出规模和企业营收规模直接相关,无法完全代表企业研发投入力度。研发费用率(研发支出/公司总营收)是了解企业研发强度的关键指标。
《财经十一人》查阅公司财报了解到,芯片半导体企业(如英特尔、高通)研发费用率通常超过20%,电信设备企业(如华为、中兴、爱立信、诺基亚)研发费用率通常超过15%,基础软件相关企业(如oracle、sap、salesforce)研发费用率也普遍高于15%。成熟期的零售电商企业(如阿里、京东、美团)研发费用率通常低于10%,消费电子企业(如小米、联想)研发费用率则通常低于5%。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的研发费用率通常低于2%。
从研发费用率来看,华为研发费用率为22.4%,为国内最高。2023年被列入实体清单后,华为研发费用率还在逐渐上涨。百度研发费用率仅次于华为,为17.8%,且2023年以来逐渐提升。若仅计算百度核心(剔除爱奇艺的收入和研发),百度核心的研发费用率为23%,甚至超过华为。
阿里研发费用率长期保持在9%左右,但2023年研发费用率降至6.9%。腾讯研发费用率长期保持在8%左右,2023年已提升至9.3%。腾讯相关人士对《财经十一人》称,腾讯2023年末启动产业数字化战略后,在云计算、企业服务、芯片等领域提高了研发力度。
信号二:科技公司仍为国内研发投入龙头
14家科技企业是中国技术创新的领头羊,不仅研发支出在国内处于龙头位置,也是社会研发经费总投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经十一人》统计了中国(包含美股、港股、a股以及部分定期公布财报的非上市企业)2023年研发支出前50强企业。14家科技企业(华为、阿里、腾讯、台积电、百度、中兴、京东、美团、快手、网易、小米、联想、滴滴、拼多多)均进入了50强。
一个关键数据是,50家中国企业在2023年研发支出总规模为8768亿元,14家科技企业当年研发支出总规模为4281亿元。也就是说,仅从研发支出数据看,14家科技企业研发支出总额占中国研发支出50强企业近“半壁江山”,占比为48.8%。
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国内研发投入为2.79万亿元。50强企业在国内社会研发经费投入总额中,占31.4%。14家科技企业在国内社会研发经费投入中占比为15.3%,是中国研发创新的主力军。
从所属行业看,计算机软件与服务领域的企业9家,计算机硬件与设备领域的企业7家,工业制造企业7家,汽车零部件企业6家,家电企业4家,生物制药企业2家。
研发支出最高的10家中国企业,华为(1427亿元)、阿里(578亿元)、腾讯(519亿元)位于前三,百度(249亿元)位于第六。其中还包括两家台湾地区企业,分别是台积电(287亿元,第5)、鸿海(241亿元,第8)。四家国资背景企业也进入了前10,其中有中国建筑(399亿元,第4)、中国中铁(248亿元,第7)、中国石油(237亿元,第9)、中国交建(228亿元,第10)。
《财经》记者还根据wind统计了ict领域10家研发支出最高的国资背景上市企业(包含美股、港股、a股以及部分定期公布财报的非上市企业)。10家企业多数是电信运营商、it硬件制造商、半导体企业。
从各企业研发支出规模看,前10的企业分别是,中国移动(186亿元)、中国电信(96亿元)、海康威视(83亿元)、中国联通(78亿元)、紫光股份(49亿元)、中芯国际(41亿元)、烽火通信(37亿元)、大华股份(35亿元)、北方华创(29亿元)、浪潮信息(28亿元)。
其中共有4家进入国内研发支出前50强,包括中国移动(186亿元,第14)、中国电信(96亿元,第30)、海康威视(83亿元,第40)、中国联通(78亿元,第41)。处于芯片和半导体这一“卡脖子”领域的紫光股份(49亿元)、中芯国际(41亿元)未进入50强。
2023年,10家国资背景上市ict企业研发支出总额为284亿元,2023年研发支出规模总额为662亿元。其研发增速2023年之后进入了快车道,2023年、2023年、2023年整体增速分别为33.5%、25.1%、39.7%。10家国资背景上市ict企业研发支出增速均高于同期10家科技企业。
信号三:和国际差距大,增速在下滑
从研发支出总额看,14家科技企业在国内是主力军,但和国际同类企业相比,不仅差距仍大且还在拉开差距,而且在半导体、基础软件等领域长期投入不足。
《欧盟工业计分牌》是欧盟委员会科学和知识服务机构联合研究中心(jrc)的一份科学报告,该报告每年会对欧盟及全球其他国家或地区2500多家企业的研发成效、优势领域进行比较评估,旨在为欧洲决策过程提供科学支持。
《欧盟工业计分牌》中一项指标是“全球研发支出50强企业”。欧盟在2023年11月根据2023年数据发布最新排名中,共有4家中国企业进入其中,分别是华为(第2)、阿里(第17)、腾讯(第33)、中国建筑集团(第46)。
由于《欧盟工业计分牌》最新仅记录了2023年研发数据,且未将亚马逊统计在内。为进一步科学对比,《财经》记者选取了2023年研发支出前10的中国内地科技企业,与全球研发支出排名前10的海外科技巨头进行对照。
从各企业研发支出规模看,2023年前10强的海外企业分别是,亚马逊(561亿美元)、谷歌(316亿美元)、facebook(247亿美元)、苹果(231亿美元)、微软(222亿美元)、三星(190亿每元)、英特尔(152亿美元)、高通(75亿美元)、oracle(68亿元)、思科(68亿美元)。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华为研发支出规模为全球第3,2023年已成为全球第6。
从研发支出规模看,中国内地科技企业和全球范围内的科技巨头研发支出仍有一定差距。仅亚马逊一家企业2023年研发支出就高达560亿美元,几乎约等于中国内地研发支出最高的10家科技企业当年575亿美元研发支出总额。
在全球ict产业链,半导体、云计算、基础软件产业均已产生专业分工。在半导体领域,英特尔2023年研发支出高达152亿美元,10年累积研发支出为1259亿美元。在基础软件领域oracle 2023年研发支出为70亿美元,10年累积研发支出为567亿美元。
以半导体领域为例,华为目前取得了一定进展,阿里、腾讯、百度在2023年也公布了相关研发进展。但中国企业研发力度和历史积淀不足。从数据看,2023年阿里、腾讯、百度研发支出分别为89亿美元、80亿美元、39亿美元,10年累积研发支出分别为323亿美元、302亿美元、190亿美元。其总和为815亿美元,和英特尔的1259亿美元有较大差距。
半导体、基础软件等领域的投入迫切且必要,但研发创新是高成本、高风险的技术经济活动,有大量不确定性。半导体、基础软件等领域的投入需要保持长周期的耐心,需要稳定宽容的国内外环境,还需要尊重敢于冒险创新的企业家,更需要遵循客观市场规律。
值得注意的是,疫情、经济承压以及复杂国际环境背景下,2023年以来10家科技企业总体研发支出增速逐年下滑,2023年增速下滑至14.1%。但国际企业研发支出增速呈上升趋势,2023年增长至18.4%。研发支出增速下滑,可能会对中国ict产业在下个周期的竞争力产生影响。
2023年,中国科技企业普遍在考虑增效降本。“逆周期”下,维持健康的研发投入与产出,是确保下个周期竞争力的重要途径。如何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创新环境,也是摆在所有人面前的问题。
在高企申报中,r&d费用核算的对象是公司的r&d活动。如今,政府大力支持企业开展r&d活动。
真正的r&d活动是相关资质认定和政策支持的核心。
1.各种资格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程中心、技术中心、专业特新企业等)
二是税收优惠(税率优惠、r&d费用加计扣除)
直接补贴(r&d费用后补贴)
第一,r&d支出的差异规格
公司财务账目核算:r&d费用,r&d费用科目额度。申报材料:
年审计报告:经审计后,公司r&d费用及盈利表中列r&d费用科目的发生额;
2.专项审计报告:高新技术企业口径的r&d费用:经审计后公司r&d费用的借方金额,并根据《工作指引》调整后的金额。
最终结算报告:3.结算报告:
(1)期间费用明细表中的r&d费用:经审计后发生的r&d费用科目数量;
(2)优惠备案明细表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企业口径研发费用;
(3)可扣除的r&d费用:经审计后,r&d费用科目发生金额按财税[2015]119号文件调整(另外,r&d费用形成无形资产部分摊销)。
二是对高企文件的要求
《工作指引》:公司应根据《r&d支出结构清单》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专项r&d支出辅助会计,提供相关凭证和清单,并按照本《工作指引》标准进行会计。
企业在核算r&d费用时应做到:
必须在原会计系统中通过“r&d费用”和“管理费用”科目下的r&d费用”进行核算;
对r&d项目或用细项目可以通过原会计系统的辅助项目进行核算,也可以通过会计系统以外的辅助账户进行核算。
r&d费用核算原则三、
真实性:企业核算的r&d费用必须真实发生。
相关性:企业核算的r&d费用必须与r&d活动(r&d与非r&d的关系)有关。
合理性:企业共同发生的r&d费用和非r&d费用必须合理分摊。
第四,关于r&d支出的核算
(一)人工劳动
定义:包括企业研究人员的工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以及聘请研究人员的劳动力成本。
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是小编在后台经常遇到的“热门”咨询话题。
今天,小编为大家搜集了一些常见问题的答疑,希望能帮到你哟~
科技型中小企业提高加计扣除比例政策有执行年限的规定吗?适用于哪些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缴申报?
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其2017-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可提高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政策执行期限为3年。政策适用于2017-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有什么变化?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由原50%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形成无形资产的,由原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提高至175%。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23年以前所发生的研发费用,对已形成无形资产摊销的能否适用新政策?
根据企业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对属于2017-2023年度范围内的摊销允许按本政策规定提高加计扣除比例,按175%进行加计扣除。
如:某科技型中小企业在2023年1月通过研发形成无形资产,计税基础100万元,摊销年限为10年,且均属于允许加计扣除范围,则其2017-2023年每年度可税前摊销额为10×175%=17.5万元。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上一年度没有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而在本年度新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能否享受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符合条件,主要依据其上一年度数据进行判断。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汇算清缴期内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有关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的,其汇算清缴年度可享受《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
科技型中小企业上一年度已经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本年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更新信息后仍符合条件从而又取得入库登记编号的,能否仍然享受税收优惠?
可以享受。
科技型中小企业上一年度已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本年度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条件,是否还能享受该汇算清缴年度的税收优惠?
不得享受。企业按《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有关规定更新信息后不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其汇算清缴年度不得享受《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申请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需要去税务部门备案吗?需要什么资料?
需要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填写《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相应年度登记编号填入“具有相关资格的批准文件(证书)及文号(编号)”栏次,一式两份提交至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不需另外向税务机关报送证明材料。
若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被撤销,对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有什么影响?
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需经公示确认并取得入库登记编号方表明其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享受相应税收优惠;相应的,若企业在优惠备案后,因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而被科技部门撤销其登记编号,则相应年度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其已享受税收优惠的年度需补缴相应年度税款。
除提高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外,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方面规定如何?
除提高加计扣除比例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其他方面的规定仍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否每年都要申请认定?
已入库企业应在每年3月底前通过服务平台对《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中的信息进行更新,并对本企业是否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进行自主评价,仍符合条件的,由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码,可继续享受优惠。
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是一样的吗?
两者都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托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将其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而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换,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哪些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四)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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