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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汇算清缴作废在哪里(3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作废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年汇算清缴作废在哪里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2023年汇算清缴作废在哪里

【第1篇】2023年汇算清缴作废在哪里

依据税法规定,2023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3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本年度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2023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3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2023年度汇算仅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综合所得的应退或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也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办理时间

纳税人办理2023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3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纳税人2023年度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第一步,准备申报工作:

在手机应用商店搜索“个人所得税app”,点击个人中心,注册登录即可。

第二步,开始进入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方式有两种:

进入app登录成功——点击首页——常用业务——点击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即可开启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如下图所示:

或者通过个人所得税app的底部,选择办税页面——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即可开启2023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首先点击查看收入纳税数据(如有异常请联系公司财务)——填报方式建议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此项已有税务数据,无需自己填写,减轻纳税人工作)——点击开始申报,如下图所示:

第四步,信息确认:首先确认个人基础信息是否有误(一般无误),汇缴地选择(1,如有多家公司,请确认是否2023年有任职的公司,如无,请选择申诉处理,税务局后台会自行处理;2,尽量选择最近在职公司作为汇算清缴地,如有多家任职单位可以就近选择),然后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第五步,确认年度收入金额应纳税所得额是否有误,如无误,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税款计算步骤,具体内容如下图所示:

第六步,税款计算,此步骤注意确认三项数据:分别是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应补税额。此三项的计算勾稽关系为“应补缴税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如应纳税额大于0,则为补交税额如应纳税额小于0,则为应退税额。具体内容如下图所示:

第七步,补税退税工作,如有涉及到补税退税的,点击申请退税——点击添加银行卡信息(需要是实名登记的银行卡才可以)——点击申请退税——税务局审核成功即可完成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了。补税操作步骤同上。具体操作内容如下图所示:

第八步,申报结束,可以通过进入办税页面,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查看本次汇算清缴的详细情况,可以对本次申报情况进行更正申报和作废申报的操作。具体操作内容如 下图所示:

以上是本次个人所得税清缴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欢迎各位留言或者私信我。

【第2篇】2023年所得税汇算清缴能作废吗

企业所得税年报能不能作废申报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也是纳税申报实际操作中必须要掌握的重点内容。企业所得税年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本文就针对企业所得税年报能不能作废申报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企业所得税年报是否可以作废申报?

答:企业所得税年报是不可以作废的,可以申请更正申报或者补充申报。

按照相关规定可得:

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内发现当年企业所得税申报错误的,可以在汇算清缴期之内重新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若是纳税人由于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在汇算清缴期内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或备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资料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申请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企业所得税申报作废后能否重新申报?

答:企业所得税申报作废后可以重新申报,但要注意应当在所得税年报申报期内进行重新申报。

不能重新申报的情况下,只能在新年度的账务中进行相应的数据调整,冲抵后期应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年报指的是什么?

企业所得税年报指的是次年5月底前企业所报的“所得税汇算清缴”。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按照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年度应部或者应退税额,并且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相应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纳税申报指的是什么?

纳税申报指的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以书面形式提交相关纳税事项及缴纳应交税款。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所得税年报能不能作废申报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网后续也会提供更多有关企业所得税年报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3篇】2023年汇算清缴可以作废吗

一年一度的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已经开始啦

请认真阅读并背诵全文

(背不下来还不收藏)

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

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需要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应何时办理申报?

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

计算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

应注意哪些规定?

1.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注意: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2.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3.下列支出不得扣除:(1)个人所得税税款;(2)税收滞纳金;(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5)赞助支出;(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8)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4.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投资者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5.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的,企业的年度经营亏损不能跨企业弥补。

6.经营所得税前扣除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主要税前扣除标准列举如下:

办理渠道有哪些?

(一)远程办税渠道:

(二)办税服务厅:如果您不方便登录系统远程办理,也可以携带相关纸质申报资料,预约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申报。

接下来

重中之重

!!!

申报操作指引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办汇算清缴

1.被投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被授予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

如果合伙企业变更了合伙人,可点击【单位信息】→【申报管理】→【投资者信息】→【更新】,更新投资者信息。

2.填写申报表

(1)填写公共信息

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在“收入、费用信息”填写公共信息。

(2)填写投资者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信息

点击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对应投资者的姓名,进入年度汇缴申报填写页面。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确认合伙人分配比例后,分别填报申报表。

取得经营所得而没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可填报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等信息。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发生符合条件的个人捐赠支出、减免税事项的,需按要求填报附表信息。

3.报送申报表

报表保存成功后,点击【网上报税】→【网上申报】,勾选报表记录,点击【发送申报】。

4.税款缴纳

若需缴纳税款,从左侧【税款缴纳】进入缴款页面,提供4种缴款方式:

(1)【三方协议缴税】。首次使用“三方协议”缴税或更新过三方协议账户的,先点击【更新三方协议】,获取最新协议信息再进行缴款。投资人需要和税务机关、银行签订《委托银行代缴税款协议书》才能使用“三方协议缴款”方式,已经签订过的,不需要重新签订。

(2)【银行端查询缴税】。选择待缴税记录,点击【打印】,携带打印出来的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在凭证上注明的限缴期限前至银行柜台缴款。若需要重新打印,点击【作废】,打印状态变更为未打印,重新点击【打印】,携带最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至银行柜台缴款。

(3)【银联缴税】。选择待缴税记录,点击【立即缴款】→【确定】,在浏览器打开的银联缴款页面,录入该缴款银行卡办理时使用的姓名、证件号码和银行预留手机号等信息后点击【确认付款】。

(4)【扫码缴税】。选择待缴税记录,点击【生成二维码】,扫码缴税。纳税人可通过支付宝、云闪付、微信进行扫码缴税。

【提示】二维码生成后,需要在失效时间前完成税款缴纳。如果超过失效时间(一般为30分钟)未缴款,则需要重新生成缴税二维码。

【提示】二维码关闭后,可点击【生成二维码】重新打开或导出。

【提示】未获取到缴款状态的,可以重新进入【扫码缴税】菜单获取缴款结果。

5.申报更正及作废

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需要更正点击【启动更正】,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代办汇算清缴

1.被投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具有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首页上方的【单位办税】。

2.点击左侧【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属期未申报过且公共信息可填写,则自动弹出公共信息填写页面。

3.在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待申报信息栏勾选对应投资者的姓名,点击【申报】。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确认合伙人分配比例后,分别填报申报表。

取得经营所得而没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可填报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等信息。纳税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发生符合条件的个人捐赠支出、减免税事项的,需按要求填报附表信息。

4.若需缴纳税款,点击左侧【税款缴纳】,勾选需要缴纳税款的记录,点击【立即缴款】→【确认缴税】,可选择三方协议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银行柜台支付和扫码支付。

5.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需要更正点击【更正】,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汇算清缴

5.取得经营所得而没有综合所得的纳税人,点击“是否有综合所得申报”的“没有”,可进入投资者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等信息填报页面。

6.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如需缴纳税款,可在申报成功页面点击【确认缴税】。

7.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点击【我要查询】→【申报查询(更正/作废申报)】→【申报信息查询】→【未完成】或【已完成】,选择对应申报项目点击【查看】,需要更正则点击【修改】。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年度汇总申报

1. 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界面。

2.申报年度选择“2021”,确认申报信息,系统将根据被投资单位的申报数据自动归集,如有需调整的数据,纳税人可以修改报表的“应调整的其他项目”,如需调整“可减免税额”,需填报附表信息。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办税服务厅办理汇算清缴、年度汇总申报

一:申报资料及办税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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