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汇算清缴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的流程+报表填写都是什么?附详细说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到了年初的时候企业和个体户等等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汇算清缴,是计算这一年预缴的税款是否足够,到了汇算清缴的时候就进行多退少补,但是上报的报表该怎么填写,流程是什么,时间又是什么时候,不懂的快来看看下文吧~
以上就是关于个税汇算清缴的内容了,关于个税汇算清缴还有很多热点问题,基本都是在缴纳个税时会碰到的问题,因为内容过多,没有展示完整~
财务做久了都知道每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后心里都有点慌,因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7月-8月税务局就要开始做税务稽查了,对于税务稽查不陌生但是又不了解,今天就来聊一聊税务稽查的事儿,一起来学习吧!
税务稽查的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例如:偷逃个人所得税、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发票违法等等。
税务稽查分四个环节:
一、选案:
除了对企业涉税数据的精准监控和风险比对锁定违法线索外,还有来自群众举报、其他部门线索移动等情况;
二、检查环节
检查手段调取纳税人的经营资料、查询银行存款、或者到相关单位和个人等第三方调查取证;
三、审核环节
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数据是否精准等内容将是重点体检项目
税务稽查选取抽查对象的方法;
四、执行环节
税务稽查案件执行一般由稽查人员督促纳税人限期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遇到拒绝缴纳,故意转移隐匿资产逃避缴纳等情况,税务稽查部门有权利采取税收保全或者是强制执行等方式挽回国家税款损失;
有人就说了我公司一直合法合规纳税为什么还会被稽查呢?那么你是怎么被税务稽查选中的呢?税务稽查分为随机抽查和异常对象稽查,接着往下看:
一、随机抽查:
随机抽查对象包括各级税务局辖区内的全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的当事人,也就是说所有辖区内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都可能被抽中,虽然都有可能被抽中,但是根据抽查的分类抽查比例和频次是不一样的,重点抽查对象:每年抽查比例为20%,原则上每五年轮查一遍,对非重点稽查对象中的企业纳税人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3%,对非重点稽查对象中的非企业纳税人每年抽查比例不超过1%。
二、异常对象稽查:
1.税收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的;
2.两个年度内两次以上被检举且经检查均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3.受托协查事项中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
4.长期纳税申报异常的;
5.纳税信用级别为d级的;
6.被相关部门列为违法失信联合惩戒的;
7.存在其他异常情况的;
最后提醒大家:税务稽查结果纳入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记录,将严重税收违法行为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纳税信用极其重要,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纳税义务。
今天,给大家解析这两个问题:一个是“汇缴申报时间是否存在最佳申报时点”;另一个就是“汇算清缴前应该准备哪些财务数据和资料”。
一、汇缴申报时间是否存在最佳申报时点?
要说企业汇缴申报,是否存在最佳的申报时间点?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先来问一下大家:为什么汇算清缴的时间国家规定在次年5月31日之前要完成呢?
其实原因很简单,企业需要对上年的所有业务年结,全部结束完毕之后才能确认上年到底赚了多少钱,才能确认最终利润,进而才能进行所得税汇缴。
另外呢,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税务机关在企业正式申报纳税前,依据现行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会利用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内在规律和联系,依托现代技术手段,就税款计算的逻辑性、申报数据的合理性、税收与财务指标关联性等,提供风险提示服务,帮助纳税人提高申报质效,减少纳税风险。
所以,咱们能够看到税务机关会在企业进行申报纳税前对企业的税务登记信息,纳税申报信息,财务会计信息,备案资料信息,第三方涉税信息等进行了解。
由此,咱们也可以看出来,企业必须将上年的工作准备妥当了,比如上年缺少的票据补回来等等,准备充分了,再进行所得税汇缴。
解释完了,那话说回来,企业汇缴申报,是否存在最佳的申报时间点?
肯定是有的,咱们企业一般在4月1日到5月15日做年度申报最好。建议,不要过早申报,如果2月或者3月早早申报,有可能你企业的某些发票没有收回,而给税务机关稽查你的机会。
因为税务机关这个时候,可能手里没有多少家企业,他有很多时间去看你的数据,可能因为小数点都要找你事情,甚至看你企业10年内的账目,那这样反倒得不偿失。
所以建议,最好在2023年第一季度申报后再去做年度汇算清缴比较好。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不是说咱们1-3月什么都不做了。咱们们可以在申报之前先把报表数据相关的报表都审核下,整理下汇缴必须要用的财务数据和资料,为申报提前做准备,这样等到你再申报时候,就非常快了。
那汇算清缴之前我们到底要准备什么财务数据和资料呢?继续往下看
二、汇算清缴前应该准备哪些财务数据和资料?
说到这个点,首先咱们大家要清楚的是,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是用我们的利润为标准进行处理的。
所以大家要注意哦,汇算前一定要检查好相关的财务数据,具体可以通过以下6个点来进行检查
1、收入:核查企业收入是否全部入账,特别是往来款项是否还存在该确认为收入而没有入账的部分;
2、成本:核查企业成本结转与收入是否匹配,是否真实反映企业成本水平;
3、费用:核查企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相关税法规定,计提费用项目和税前列支项目是否超过税法规定标准;
4、税收:核查企业各项税款是否计提并缴纳;
5、补亏:用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对以前年度发生亏损的合法弥补(一般企业5年内);
6、调整:对以上项目按税法规定分别进行调增和调减后,依法计算本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计算并缴纳本年度实际应当缴纳的所得税税额。
这里再特别提醒一下哦:所得税汇算清缴所说的纳税调整,是调表不调账的,在财务方面不做任何业务处理,只是在申报表上进行调整,影响的也只是企业应纳所得税,不影响企业的税前利润。
同时,咱们在进行汇算前,还应该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查账征收企业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修订版本);核定征收企业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23年版)》
(2)相关财务报表和账簿;
(3)备查事项相关资料;
(4)总机构及分支机构基本情况、分支机构征税方式、分支机构的预缴税情况;
(5)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的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
(6)涉及关联方业务往来的,同时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保存有关资料或附报纸质纳税申报资料。
2023年5月又是年度汇算清缴月,同样是忙碌的一个月。具体的汇算填报方法,相信大家都已经从各种渠道了解了很多了,我就不在这里班门弄斧了。
这个月做了十几家单位的汇算清缴,总体感觉如下:
1、相对于以前年度的汇缴,小微企业的汇缴相对比较简便;
2、退税程序确实简便了,承诺7月退税款到账;
3、北上广深的政府治理、程序管控还是较其他地方有优势;
4、汇缴填报内部程序更加严谨,其内部逻辑与日常财务核算有区别,可能导致财务人员有一些理解困难;
5、大部分地方还是存在指标导向填报,“研发费用”还是税务局比较重要的一个填报指标;
6、计算机风险提示有用,但需要分析辨别,那些是填报错误,那些是提示建议。
简单感悟,到与不到大家多多指教!
2023年已经进入三月份了,3月1日开始进行上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了,自个税改革以来2023年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第一个年头,现在已经是第三个年头了,那什么是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呢?
汇算清缴,是指居民个人自行汇总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依法计算本年度应纳税额,减除已预缴税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税额或者应退税额,在法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结清税款的行为。
个人所得税包含9个税目:
年度合并计算:1、工资薪金;2、劳务报酬;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分别核算:1、经营所得;2、利息、股息、红利所得;3、财产租赁所得;4、财产转让所得;5、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税款缴纳方式:平时预交;按年汇总;多退少补。
-小快,帮我背一下企业所得税费用扣除比例吧!
-好呀!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的扣除比例是?
-emmmmm……60%、5‰???
-不对哦,你说的是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比例。
-这也太难了吧tat
莫慌!看这份汇算清缴12项费用扣除比例合集!轻轻松松就记住!
tips
【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100%
【职工福利费支出】14%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8%
【工会经费支出】2%
【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5%
【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1%
【业务招待费】60%、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5%、30%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5%
【研发费用支出】75%
【公益性捐赠支出】12%
【企业责任保险支出】100%
1、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比例:100%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支出
扣除比例:14%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准予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8%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工会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2%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5、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5%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6、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1%
政策依据:(一)《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第二条规定,……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党委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的通知》 (组通字〔2017〕38号)第二条规定,纳入管理费用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作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年末如有结余,结转下一年度使用。累计结转超过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2%的,当年不再从管理费用中安排。
7、业务招待费
扣除比例:60%、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扣除比例:15%、30%
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1号)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9、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扣除比例:5%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2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一)保险企业:财产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含本数,下同)计算限额;人身保险企业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计算限额。
(二)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10、研发费用支出
加计扣除比例:75%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11、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比例:12%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2、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100%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责任保险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规定,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每月、每季度、每年都需要缴纳的税种,但是需要在每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之间完成汇算清缴,但进行汇算清缴的同时会产生哪些税务方面的风险呢?想知道的就看看下面的文章内容。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还有利用利润转移、预缴企业所得税、个人接受捐赠、固定资产修理等等进行纳税筹划,文章就不一一展示了,请看下文。
汇算清缴一直都是一个比较庞大的工程,这让很多财务人苦不堪言,对于财务人来说,年度汇算清缴不仅是一种考验更是一种责任。同时也伴随着巨大的风险。今天悦报销小编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汇算清缴经常遇到的一些难题。
年度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工资调整分两种情况是?
1、公司如果将餐费补贴直接充值到个人的饭卡上去,则作为公司对员工的福利补贴,入:管理费用-福利费 作为公司的费用支出,不纳入员工个人的工资所得,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2、公司如果将餐费补贴发放到每个月的工资里去,则要将个人的所有工资所得纳入交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
汇算清缴是指所得税和某些其他实行预缴税款办法的税种,在年度终了后的税款汇总结算清缴工作。所得税等税种,通常按纳税人的全年应税收入额为计征依据,在年度终了后,按全年的应税收入额,依据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征税。
为了保证税款及时、均衡入库,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税款,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
汇算清缴可以调整收入吗?
可以。
所得在汇算清缴后发现漏记的收入怎么调账?
许多企业在税务机关汇算清缴后往往忽视进行账后调整工作,企业在清缴后如不按税法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势必会给下年度或以后年度带来不利因素和不良后果。如果企业将不应计入成本费用的支出多计或少计,或用其它方式人为地虚列利润等,就会增加下年度或以后年度利润,而已作纳税处理的已税利润在以后年度又极容易出现继续征税等情况,使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
1、调整时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结转收入会计分录
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3、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是指企业对以前年度多计或少计的重大盈亏数额所进行的调整,以使其不至于影响到本年度利润总额。以前年度多、少计费用或多、少计收益时,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代替原相关损益科目,对方科目不变,然后把'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科目下,进行相应的盈余公积的调整。最终不能影响当期的'本年利润'科目。
年度汇算清缴前的准备工作
1、 全面了解单位基本情况
企业所得税汇算涉及单位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了解单位全貌将有助于全面掌握单位基本情况
2、 仔细阅读企业的财务会计报表、财务说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并与以前年度比对。
单位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财务说明和单位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是对单位全年经营情况的总体反映,是单位经营成果的集中体现。
3、 掌握最新的财税政策。
对涉及单位有关的税收政策进行全面系统的学习掌握,对单位应缴税种、适用的税率、如何确定计税依据等,做到政策清楚,条款熟悉,全面掌握涉及单位相关的税收法律法规、规章等。
原文:https://www.yuebaoxiao.com/newsinfo/884817.html
以上就是对汇算清缴知识的介绍,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想要了解更多财务会计知识,欢迎关注悦报销网站!
小微企业汇算清缴整个过程是怎么样的!符合小微企业标准的,也是需要在规定的时间里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2021.1.1至2022.12.31,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 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个是小微企业享有的优惠规定,还希望财务人员在办理汇算清缴时注意。
为帮助大家顺利完成小微企业本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今天就整理了2023小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全流程,实操案例讲解申报表填写,通俗易懂。
2023小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全流程(实操案例讲解)
一、首先要判断是否是小型微利企业的身份
1.1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1.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间要求
1.3小微企业享受的优惠
1.4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比例
1.5企业所得税税前不得扣除项目汇总
二、2023小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填报
三、2023小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填报实操案例
本案例涉及年度申报表表单填报详情
小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内容,一共是整理了36页ppt内容,对于小微企业汇算清缴不清楚的,上述的案例可以参考看看。
导语
每年的1月1号企业开始进行汇算清缴,在处理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过程中,报表上可直接生成的数据是从产品的哪些节点如何取得的?无法直接生成的数据用户又如何高效维护?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吧!
应用场景
企业年度汇算清缴期间为每年的1月1号至5月31号,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60日内,企业需要根据活动产生的各项数据结合相关政策对企业所得税进行汇算清缴申报并处理相应税款。
应用价值
· 便于集团统一管理企业所得税数据,可追溯申报表数据源,提高数据准确性;
· 税务处理智能化,实现自动取数和自定义取数,提高数据处理效率。
基础设置
建立业务单元
· 在【数字化建模】→【组织管理】→【组织机构】→【业务单元】中,建立纳税主体档案;
· 纳税主体本身必须是会计主体,纳税主体可以包含多个会计主体,纳税主体必须填写企业税号。
启用纳税主体
· 在【税务服务】→【税务公共】 →【应用设置】→【纳税主体启用】中,启用纳税主体;
· 启用的税主体可停用释放授权数,当月停用下月1日生效。
申报表设置
· 先确保【涉税数据管理】→【社会化数据管理】→【税目税率档案】中维护了企业所得税税目信息;
· 在【税务公共】→【基础档案】→【税务基础档案】中,找到对应的纳税人,点击<编辑>按钮,进入“税种认定信息”后点击<增行>按钮选择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选择纳税期限为“年”;
· 在【电子报税】→【申报设置】中,找到对应的纳税人,在“申报设置内容”行勾选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在底层栏目选择对应报表点击<新增报表>按钮,完善申报内容后保存;
· 进入【企业所得税管理】→【底稿表管理】→【工作底稿编制】,点击<新增>。
注:其他更多的相关基础设置均可在【税务公共】→【初始化引导】中根据界面提示进行设置。
关键操作步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取数路径
说明:表间的取数源会在表格名称列说明,“(填写******表)”指该行数据来源于***表
一、创建汇算清缴工作底稿
在【企业所得税管理】→【底稿表管理】→【工作底稿编制】节点界面,点击<新增>按钮,完善信息点击<确认>后,系统自动弹出涉税事项选择,涉税事项选择将影响企业所得税工作底稿表中各明细表的展示。
由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数据根据工作底稿生成,因此申报数据主要在【工作底稿编制】节点填写。
注:在填写底稿时,一定要先点击<计算>按钮进行取数,再填写和检查修改申报表数据,以免<计算>按钮将已填写正确的数据清除。
二、数据来源一:系统预置取数
底稿表中“a105030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捐赠支出及纳税调整明细表和a105100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调整明细表”相对于申报表增加了调整金额和调整后金额,其他内容和申报表一致;底稿表(除“a105030、a105070、a105100”外)和申报表格式完全一致,且申报表从底稿表完全对应取数;“a105030、a105070、a105100”的申报表帐载金额取底稿调整后金额。
以下内容为用户在【工作底稿编制】节点点击<计算>按钮后,所得调整明细表从【企业所得税管理】节点各台账一一对应直接取得的数据展示。
1.捐赠支出明细表300204捐赠支出
取自【捐赠类台账】节点:
注:图例的记账年度为2023年,表内年度不会据记账年度变化,3~6行可自行修正对应年度。
2.跨期扣除明细表3002扣除调整
取自【跨期扣除台账】节点:
3.资产损失明细表3003资产调整
取自【应收预付损失台账】节点:
4.所得调整汇总表30所得调整
根据3001~3005中各表的调增金额和调减金额,分别带入“30所得调整”中“加:纳税调整增加额”和“减:纳税调整减少额”。
三、数据来源二:用户自定义公式取数
在【税务公共】→【报表项公式定义】节点界面,选择纳税主体、报表类型为“全部”、申报内容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模型选择需要设置的汇算清缴对应的表单,点击<查询>按钮展示对应的表格。
对于需要修改的系统预制的公式或已配置指标同时有配置公式选项的单元格,用户可根据使用习惯,对应工作底稿的行名称和列名称,自行设置取数公式。
取数公式设置完成后,可以在【工作底稿编制】节点点击<计算>按钮进行验证,验证无误后也可以点击<计算>按钮直接取数。
说明:只要表格的内容栏右侧有<>按钮,都可以进行如上图所示的取数公式和取数源设置。
例.纳税调整明细表300102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自定义取自【政府补助递延收入调整台账】节点:
在【税务公共】→【报表项公式定义】的添加取数界面,“数据源”选择政府补助递延收入调整台账,“取数项” 根据工作底稿中的行名称(如“账载金额”、“调整金额”)对应配置 ;“补助类型” 根据工作底稿中的列名称(如“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对应配置。
四、创建汇算清缴申报表
在【企业所得税管理】→【申报表管理】→【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节点界面,点击<新增>按钮,新增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先点击<计算>按钮直接从工作底稿中取数,以防覆盖手动修正的数据,除了点击<计算>按钮后,直接从系统预置取得及用户自定义公式取得的数据外,其他数据需要用户手动填写;点击<校验>按钮,如存在风险点内容栏会在校验结果处显示“不通过”,同时系统会在风险点内容栏的右上角标红;校验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再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的报表数据将传输至【电子报税】→【一键申报】节点。
注:【电子报税】节点暂不支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进行一键申报或缴款操作,请在【一键申报】节点点击<电子税局>按钮跳转至电子税局网页手工申报。
【业务场景】
我们经常会被客户问到好会计/易代账是如何自动生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原理】
1、 什么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①简而言之就是2个工作:汇算+清缴。汇算是以会计数据为基础,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将会计所得调整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得出年度应纳所得税额,与预缴相比,确定应补或应退税款;清缴是要在申报期内向税务机关提交会计报表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办理结清税款手续,完成清缴的工作。
②汇算清缴申报表的主表上,其实就是咱们汇缴工作的主流程:
首先,第一部分是利润总额的计算,这一部分一定是要和我们会计的报表保持高度一致,这一部分不一致,肯定是审核不通过
接下来,就是第二部分,根据税会差异,进行纳税调整,该调增的调增,该调减的调减,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这部分,也是我们汇算工作的难点。咱们经常发生的费用的扣除比例有: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30%,烟草行业不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利息支出,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能超过同期同类金融机构贷款利率。佣金和手续费支出:不能超过你对应的合同金额的5%
最后在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之后,就要乘以税率,扣除企业享受的一些税收优惠,与预缴的税额比对,算出应补或应退的税款,在5月31日前提交报表和相关资料,办理税款结清的工作。
③在此需重点讲下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我们做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就不再区分工业企业、其他企业了,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并且是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的,就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减免政策,不光是条件放大了,减免力度也是加大了,说白了,就是不超过100万的部分是5%的税负,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的部分是10%的税负(此只要符合条件,填表申报,就能直接享受,不需要单独去税局报备审核。)
2、好会计/易代账如何自动生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①操作入口:进税务-所得税汇算清缴即可自动生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②系统自动取数逻辑:“自动匹配”与“用户匹配”相结合
自动匹配:科目体系中预置的明细科目涉及到汇算清缴填报可自动取值
如:期间费用明细表,对应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系统预置的明细科目自动取值到申报表 (如果认为默认的取值与实际业务不一致的,也可以修改匹配取值科)
用户匹配:系统科目体系中未预置的明细科目或用户新增的明细科目,可添加取值公式单元格:鼠标移至单元格会出现编辑按钮 ,则该单元格可添加取值公式;也可手工录入金额单元格,凡是能选中的单元格,则可以录入金额,手工录入金额后回车或单击其他可编辑单元格,数据自动保存。
③小型微利企业设置:汇算清缴中的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中的“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金额,根据“设置-财税设置”中企业所得税的“小型微利企业:是、否”设置计算减免税额。当对应汇算清缴申报表年度的最后一个月设置小型微利企业为“是” 时,税表将按照政策计算减免税额
3、需要特别注意:
①适用范围:企业形式为“公司”且会计制度为“2007企业会计准则或2013小企业会计准则” 暂不支持民间非营利组织和工会会计制度
②启用期间:开始启用时间为2023年度,支持2019及以后年度切换实例说明】
一、好会计/易代账如何自动生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
某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已按上述在系统中设置好)已做完2023年度账(12月已结账),在2023年3月开始做汇算清缴,登录好会计/易代账进:进税务-所得税汇算清缴后自动生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如下:
1、为何申报表主表会有差异,此差异如何解决?
①首先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核对作用!咱们汇缴工作的流程。第一部分是利润总额的计算,这部分一定是要和我们会计的财务报表保持高度一致,这部分不一致,申报时肯定是审核不通过的,因此系统预置了“利润表金额”和“差异”这两栏,目的是方便对账的;
②其次此企业对不上是因为系统自动取数为:“自动匹配”与“用户匹配”相结合,从附表002一直到附表012中存在很多项目需要用户自己设置好取数公式或者手工录入,我们以附表002为例设置一下,操作截图如下:
③逐一按此思路设置好各附表后即可自动生成申报表如下(差异为0),然后可据此在当地电子税务局完成申报即可
备注:每个附表左边的“?”代表的是此附表主要项目取数未设置好取数公式,需要手工一一设置好后此图标就会消失
2、汇算清缴申报表中账载金额和税收金额代表什么?
账载金额是指记账时实际记录的金额,税收金额是指按税法规定可以记入的金额。例如:职工福利费支出,账上开支了9000元,因此账载金额记9000元。按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税前列支不得超过工资支出的14% 假如本年工资为100000,乘以14%等于14000元,这就是税收金额。账载金额小于税收金额,应纳税所得额调减5000元。假如账载金额大于税收金额,应纳税所得额需要调增,补缴企业所得税。
3、汇算清缴之后的账务处理(需要手工做凭证)
应补缴税额时:
①先补计提: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②缴纳税款:借: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③调整未分配利润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应退税款时 :
①退税: 借:银行存款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②先冲销: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③调整未分配利润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春节结束了,会计都陆续回到了岗位;年初,有一项新的工作要提前准备了——汇算清缴。去年政策不断变化,2023年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又与往年有什么不同呢?统一给大家汇总了。
一、企业所得税实行法定扣除,企业需要充分了解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扣除标准,今天我们就来来看看12项费用扣除的比例:
1、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
扣除比例:100%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2、职工福利费支出
扣除比例:14%
也就是企业发生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3、职工教育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8%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4、工会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2%
也就是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5、研发费用支出
加计扣除比例:75%
也就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6、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5%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支出分别按照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7、业务招待费支出
扣除比例:60%、5‰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8、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
扣除比例:15%、30%
也就是:一般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烟草企业不得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9、公益性捐赠支出
扣除比例:12%
也就是: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0、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扣除比例:5%
也就是:一般企业发生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不超过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的部分,准予扣除。
11、企业责任保险支出
扣除比例:100%
也就是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2、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
扣除比例:1%
也就是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二、新政策的变化提醒
一、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标准提升到500万
1去年5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企业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到7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从2008年开始执行,至今已执行10年之久。去年7月,国务院再次召开常务会议,决定将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明确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举例来说,某大型装备制造业企业,2023年度研发费费用化金额4000万元。99号文件出台之前,由于该企业不属于34号文件规定的特定行业,无法享受75%的加计扣除,只能加计扣除50%,即4000×50%=2000(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2000×25%=500(万元)。99号文件出台之后,该企业可以加计扣除75%,即4000×75%=3000(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3000×25%=750(万元)。也就是说,该企业可以比之前少缴纳250万元企业所得税。
三、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提高到8%
也是去年5月,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在此之前,这一比例是2.5%。
简易申报:居民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需要申请退税的,可以在次年5月31日前采用简易方法办理汇算清缴申报。
简易方法,是指居民个人汇算清缴申报时,仅填报综合所得已预缴税额,并提交退税申请。
境外所得申报:居民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应在次年汇算清缴期内申报境外所得申报表
远程办税端申报界面分成三个:简易申报、标准申报、境外所得申报。
在远程办税端,系统先让纳税人确定是否有境外所得,再引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申报清册》中的“简易申报标志”。无境外所得且“简易申报标志”为“是”的,提供简易申报、标准申报两种界面,默认选择简易申报;无境外所得且“简易申报标志”为“否”的,仅提供标准申报界面;纳税人选择有境外所得的,仅提供含境外所得的申报界面。
在申报界面,有切换申报表的功能,支持从简易报表与标准报表之间的切换,以及标准报表与境外所得报表之间的切换。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需要在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汇算清缴。在这里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2023年1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需完成2023年度的汇算清缴工作,更为重要的是,需要按照最新的申报表进行相关信息的填报。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2023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发生了较大调整,主要变化有3个,具体是:
1、结合2023年出台的一些税收政策,对a105080、a105100、a107010、a107012、a107040等5张报表的样式,有新的调整。
2、对a105000这张报表的填报说明进行了一些修订。
3、对于发生搬迁的企业,完成搬迁的当年,在汇算清缴的时候,不用再报送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规定的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了。
因为每年的汇算清缴是很多企业的头等大事,我们在这里结合相关解读,给大家详细聊一下2023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一些变化: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对小微企业的判定标准进行了延续,同时明确2023年至2024年期间,对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在100-300万部分,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中小微企业在2023年新购置500万以上的设备、器具,相应的税前扣除比例依据折旧年限有了新的规定,其中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可以直接100%一次性税前扣除。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高新技术企业于2023年第四季度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全额扣除,并实行100%加计扣除。同时,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3年第四季度,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基于此,反映到表a105080,就是新增了一些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填报设备器具扣除事项,具体如下:
同时,表a107010,增加了高新技术企业设备器具加计扣除:
另外,为了适应2023年第28号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的表a107012,也有所调整:
除此之外,科技型中小企业别忘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16号,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相关优惠。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对企业出资给一些机构用于基础性研究,可以按100%加计扣除,同时这些符合条件的机构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企业所得税。基于此,表a107010增加相关行列供相关企业填报:
4、财税〔2022〕40号,南沙先行启动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15%税率的企业所得税。对应的是表a107040的变化,增加了一些明细行次,对横琴粤澳、平潭、前海深港、南沙等区域性优惠进一步细分。
同时,在这里给大家总结整理了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几类企业,供大家参考:
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明确的是reits相关企业所得税试点政策,适用企业较少,不多做赘述。这个政策对应的是表a105100的变化及同时调整与上级表单a105000的表间关系:
5、政策性搬迁企业完成搬迁当年,不再填写和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
6、这些调整适用的是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前年度不一致的,不追溯调整。也就是2023年填报2023年度的汇算清缴,要按这个来了。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务操作依据。如有不足,欢迎斧正。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客户端(以下简称客户端)已于3月22日发布,
操作流程如图
申报结果是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办税服务厅或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税款缴纳。申报结果是退税的可以到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税款退库或者在以后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后进行抵缴,抵缴操作参照单轨上线业务指导81号。
前置条件及注意事项
1.客户端只能安装在具有互联网环境的电脑进行申报,不支持离线介质申报。
2.在金三系统中必须有正确的企业所得税税(费)种认定信息。一是认定有效期必须涵盖2023年1月1日(或2023年开业之日所在第一个申报期起始日期)至2023年12月31日;二是认定记录唯一,存在有效期交叉的多条认定记录的请及时清理。否则会导致下载信息报错。
3.金三系统里2023年度的预缴申报须全面完成,如果缺失,请先补充申报完整,注意不能虚增欠税和滞纳金。
4.确保金三系统里2023年的征收方式正确并唯一,纳税人同一年度内不应该存在两种征收方式。金三系统对企业所得税默认查账征收,如果要实行核定征收,除了正确迁移了有效核定征收方式以外,需要通过核定征收流程进行核定,如果需要将核定征收方式变更为查账征收方式,也通过核定征收流程进行操作。
5.确保金三系统自动带出的信息准确。一是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完整准确,可以检查一下税务登记信息是否补录完整准确。否则会影响简化选表和优惠享受。二是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实质上是本年已进行月(季)度预缴申报的税款(包括申报未入库)。该数据应准确无误,如有误可以通过“预缴台帐录入-【申报采集岗(管理)】”模块进行维护,注意税款所属期应选择2023年1月1日(或2023年开业之日所在第一个申报期起始日期)至12月31日。三是弥补亏损台账数据准确,可以通过“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台账录入【申报采集岗(管理)】”进行维护。
6. 确保申报数据逻辑勾稽关系正确,比如业务招待费的调整;高新技术等优惠数据计算及相关表间关系等。
7.申报成功后发现数据有误,可以进行申报作废或更正。
(1)申报作废:如果申报成功后没有缴纳税款,可以在客户端点击操作项的作废按钮进行作废,再修改申报表,然后重新申报。
(2)申报更正:如果申报成功后已经缴纳税款,不能在客户端操作,只能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在金三系统里通过申报更正模块直接进行相关数据的修改录入保存,完成申报更正。
8.纳税人通过客户端下载的核定信息和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基础信息表数据、本年累计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弥补亏损明细表的前五年数据等,纳税人如果发现数据有误,不能在客户端修改,只能联系税务机关在金三系统里维护修改后,再通过客户端下载重新获取。
9.在客户端基础设置模块填写纳税人信息时只有在“特定企业类型”中对“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创业投资企业(含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高新技术企业”勾选后才能享受对应的优惠政策。
因系统原因,目前存在以下情形的纳税人请暂缓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
(一)a107040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第30行和31行“其他2”和“其他3”减免金额需要填写数据的企业;
(二)a107042软件、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第35行和39行数据相等的企业;
(三)总机构申报后,分支机构申报时带不出分配比例。因此,分支机构暂缓发送汇算清缴申报。
(四)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调整明细表、居民企业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申报表和企业重组所得税特殊性税务处理报告表暂未完善,涉及上述业务的纳税人暂缓发送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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