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报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零申报地税怎么报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规模零申报怎么报税,作为增值税,小规模企业已经改为季报,零申报虽然可以但经常这样也容易一起税务稽查的关注,详情如下。
小规模零申报怎么报税?
现在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已经改为季报了,也就是10、11、12的要等到明年1月报。之前的8、9月的纳税申报可以到柜台填写纸质档申报表,事先和专管员沟通当然是更好。
开始营业,利润表可以零申报,也就是什么都不用填,直接申报。新成立的公司由于业务尚未开展,财务建账、核算相对简单,一般核算涉及的科目也较少;如: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开办费用、往来帐、实收资本、本年利润等科目。由于没有收入,纳税以0申报,所以,财务核算相对较为简单。
只有发生的业务做帐务处理,没有收入,就只做费用报销的记帐凭证。纳税零申报:就是将涉及税金的申报表各项内容填写为0即可(如果涉及注册资本的印花税,上交后计入当期费用即可);但资产负债表要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填列;损益表:如果有费用只填列费用和亏损。
财务核算的财务软件选择,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既可以选择手工帐,也可以选择财务软件做帐。
小规模零申报怎么报税相关问答
一、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流程
税务机关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执行的。只要企业没有发生业务关系,帐面上没有收入税务机关是不会报税的。
必须按月向税务机关送达申报表,也可零申报(一直到企业发生业务,有收入为止;但不能虚假申报);但送达的财务报表,不能是空白的,应为企业已发生了支出办理手续填写一式三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表》,连同企业本身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对方税务登记证副本/一般纳税人资格证年审记录复印件各一份到税局代开。
二、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流程
(每月所需上交报表) 国税要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增值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带上用过的发票存根联。
地税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纳税申报表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税、水利基金的报表。 每个月月初就是10号之前报税。(国税:每月10日之前。 地税:每月13日之前。)
增值税报税流程:(小规模纳税人)
1、先领表:小规模纳税人报税先到税务机关(一般是征收所或者征收大厅)去领表,小规模需要报送一份增值税申报表的主表,和一份附表;最好是征期(每月一到十号)以前去领表,税务人员有时间回答你问题,等征期人都排队申报,想问个问题都没问不上。每月中旬一般都没什么人。
2、表格也可到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下载。但是推荐去征收所去拿,一是可以认识地方,而是熟悉一下税务征收窗口,因为有的征收所,是按地区或者经济性质、有的是按是否是一般纳税人来划分窗口的,要是不知道在哪个窗口申报,排半天的队也算是白排!
3、领表后在每月十号前申报,推荐一、二号就来,一是有错可以改,二是那时候人少。
小规模零申报怎么报税?本文在回答该文之外延伸了相关信息,希望对你有用,如果这些不能解决你的问题,可以在会计学堂在线提问。
关于纳税人开票软件金税盘抄税报税流程大家都懂了吗?作为财务人,以前有没有弄错过呢?没关系,看完这篇文章后,你们肯定不会再弄错了。
开票软件金税盘抄报税流程
一、一般纳税人抄报税流程(变化:抄报税-申报-清卡)
第一步:网络正常情况下,月初首次登陆开票软件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系统提示:抄税成功;
第二步: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申报(以浙江省电子税局网上申报为例),申报流程如下:
1:全申报操作
2:全申报校验不通过,返回继续修改;全申报校验通过,进入辅导审核
3:判断辅导审核强制监控是否通过:
① 系统判断辅导审核强制监控不通过,返回继续修改申报或继续提交。若继续提交,系统将比对不通过信息推送至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的“我的消息”中,且税控器具不能解锁。并生成异常处理任务推送至税务人员的申报比对“待办任务”中
② 系统判断辅导审核强制监控通过,再判断提示性比对是否通过
第四步:判断辅导审核提示性比对是否通过:
① 辅导审核提示性比对不通过,显示辅导审核结果,由纳税人判断是否继续提交。若返回,继续修改申报;若继续提交,系统将比对不通过信息推送至纳税人电子税务局的“我的消息”中,税控器具可以解锁。
② 辅导审核提示性比对通过,税控器具可以解锁。
5:全申报保存
6:全申报结束
第三步:申报完成后重新进入开票软件提示“金税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
二、小规模纳税人及个体户抄报税流程
网络正常情况下,月初首次登陆开票软件后系统提示“金税设备以及完成清卡操作。
三、抄报税清卡成功后确认方法
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界面查看【锁死日期】显示为当前月的下月(如当前月为2023年1月,则锁死日期显示为2月中旬),说明已完成抄报税并清卡成功(遇节假日自动顺延)
特别重要说明:严禁在抄报税过程中随意点【报税处理-办税厅抄报】,此模块是用于航天信息异常维护使用,如误操作后,需携带金税盘去税局处理。
以上就是抄税报税流程大全相关内容,了解、学习更多会计知识可以关注小编,关注帅创会计网站。
2023年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而在国地税合并的过渡期间,企业应当如何申报各项税费呢?国地税合并对于小规模企业报税是否会产生影响呢?
过渡期间,企业可在原国地税网站申报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各项税费,而必须在新的税务局网站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
自2023年7月起,小规模企业季报时不能先清卡后申报增值税,应在税控系统上报后方可网上申报增值税,增值税申报成功后进行清卡操作,即小规模企业与一般纳税人企业报税清卡操作一致。
注意事项:
在国地税合并过渡期间,由于新开放的税务局网站暂不稳定,因此会出现小规模纳税人即使成功申报增值税,也无法进行清卡操作的现象,这时需要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税务局窗口进行清卡操作。
1、金税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以各地区税务局要求为准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重要提醒!
12月31日前,
必须及时确认申报2023年的
专项附加扣除!
否则来年无法继续扣除!
按照规定,
每年12月份要对
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
未及时确认的,
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
待确认后再行办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如何在个人所得税app操作确认
申报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呢?
一起跟小编往下看↓↓↓
首先
打开“个人所得税”app
(没下载的赶紧下载啊~)
登录后
首页上有两个选项
☟☟☟
2023年已经填报
2023年继续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
点击“确认2023年度专项附加扣除”
跳出第一次覆盖信息提示
☟☟☟
点击“确定”
进入2023年
已经填报的专项附加扣除
☟☟☟
核对信息
可以点击进行修改
或者点击右上角的“一键确认”
跳出第一次覆盖信息提示
☟☟☟
点击“确定”
2020专项附加扣除申报完成
平时需要查询专项附加扣除的
也可以从app首页“查询”选项进入
点击“查询”
我的记录“专项附加扣除填报记录”
切换年度查看
☟☟☟
如果在2023年有了新的专项附加扣除
则从首页的
“申报专项附加扣除”开始填写
填写之前按窗口提示准备好相应的资料
☟☟☟
注意
通过上面这个界面上的“一键带入”
也可以自动确认上一年度的
专项附加扣除
确认信息过程中
异常情况处理
▼
1. 如果系统自动标记“重复提报”,则需要删除重复的或错误的采集记录。
2. 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不可同时享受扣除,如果两者同时存在,则需要删除其中一项。
3. 如果系统提示填写信息“已失效”,则说明事项不在扣除有效期,需要据实修改扣除有效期。如果2023年已无法扣除,则需要删除。
4. 确认操作如果有错误,可以删除,重新操作确认步骤。
2023年要来了
一个新的纳税年度
扣除信息都要提前确认好哦
附:个税专扣员工实际填报70问
子女教育
滑动查看
1.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主体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子女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也包括未成年但受到本人监护的非子女。
3.子女教育的扣除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4.子女教育的扣除在父母之间如何分配?
答: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只有这两种分配方式。
5.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选定之后可以变更吗?
答:子女教育的扣除分配,一方扣除或者双方平摊,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6.在民办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7.在境外学校接收教育可以享受扣除吗?
答:可以。无论子女在境内学校或境外学校接受教育都可以享受扣除。
8.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9.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要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子女在境内接受教育的,享受子女教育专项扣除不需留存任何资料。纳税人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10.填报子女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1)有子女符合以下两个条件之一:①扣除年度有子女满3岁且处于小学入学前阶段;②扣除年度有子女正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2)同一子女的父亲和母亲扣除比例合计不超过100%。
11.同一子女、同一受教育阶段是否需要细化填写?如,义务教育阶段是否需要区分小学、中学分别填写?
答:无需细化填写。对于同一子女的同一受教育阶段,即使在一个年度中间,子女存在升学、转学等情形,只要受教育阶段不变,也无需细化填写。
12. 何时填写教育终止时间?
答:子女因就业或其他原因不再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时填写。当前受教育阶段毕业,但还会继续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无需填写。个人从填报的教育终止时间次月起,不能再继续享受该子女的此项扣除。
13.子女满3周岁,但未入幼儿园的,是否需要填写就读学校或者就读国家(地区)?
答:需要填写。如果不填写,将可能导致此条信息之后信息采集失败,影响个人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处于满3周岁至小学入学前的学前教育阶段,但确实未接受幼儿园教育的,仍可享受子女教育扣除,就读学校可以填写“无”。
14.是否必须在子女满3周岁之后才能填写?
答:本扣除年度内子女即将年满3周岁的,可以在子女满3周岁之前提前填写报送相关信息,子女满三周岁的当月即可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无须待子女实际年满3周岁之后填报。
15.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是否可以填报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答:不可以。子女已经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已不符合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相关规定,无需填写相关信息。
16.一个扣除年度中,同一子女因升学等原因接受不同教育阶段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如何填写?
答:可以分两行,分别填写前后两个阶段的受教育情况。
17.不同的子女,父母间可以有不同的扣除方式吗?
答:可以。对不同子女,可以在父母间有不同的扣除比例,扣除比例只能为50%:50%,以及100%:0。其中一方为100%的,另一方无需采集该子女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18.对于存在离异重组等情况的家庭子女而言,该如何享受政策?
答:由子女父母双方协商决定。一个孩子总额不能超过1000元/月,扣除人不能超过2个。
继续教育
滑动查看
1.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2.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
(1)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2)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3.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由接受教育的纳税人本人扣除。大学本科及以下的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接受教育的本人扣除,也可以由其父母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但对于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4.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该如何申报?
答:根据《办法》规定,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采取凭证书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在取得证书后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证书编号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5.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扣除方式是什么?
答:对学历继续教育,采取凭学籍信息定额扣除方式。纳税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姓名、纳税识别号、学籍、考籍等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环节扣除,也可以在年终向税务机关提供资料,通过汇算清缴享受扣除。
6.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答: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结束的当月,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7.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是否连续计算?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48个月包括纳税人因病、因故等原因休学且学籍继续保留的休学期间,以及施教机构按规定组织实施的寒暑假期连续计算。
8.纳税人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需保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接受学历继续教育,不需保存相关资料。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9.没有证书的兴趣培训费用可扣除吗?
答:目前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范围限定学历继续教育、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上述培训之外的花艺等兴趣培训不在税前扣除范围内。
10.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是否需要报告?
答:纳税人终止继续教育,应当将相关变化信息告知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
11.填报继续教育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条件需要扣除年度内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教育。职业资格继续教育需要在扣除年度取得职业资格或者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
12.同时接受多个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取得多个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均需要填写?
答:只填写其中一条即可。因为多个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多个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可同时享受。
13.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与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可以。
14.学历(学位)教育,是否最后没有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扣48个月?
答:凭学籍信息扣除,不考察最终是否取得证书,最长扣除48个月。
15.如果可以,48个月后,换一个专业就读(属于第二次继续教育),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答:纳税人48个月后,换一个新的专业学习,可以重新按第二次参加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扣除,还可以继续扣48个月。
住房贷款利息
滑动查看
1.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什么?
答: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3.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扣除方式。
5.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享受的时间范围?
答:纳税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240个月,240个月后不能享受附加扣除。对于2023年之后还处在还款期,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扣除。
6.夫妻双方婚前都有住房贷款,婚后怎么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答: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7.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如何定义的?
答: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办法中所称的首套住房贷款是指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同时办法中还规定,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纳税人用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情形来掌握,即纳税人首套使用贷款购买住房的利息支出可以扣除。
8.填报住房贷款利息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或者配偶购买的中国境内住房;二是属于首套住房贷款,且扣除年度仍在还贷;三是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和住房租金支出未同时扣除。
9.如何确定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
答:是否属于首套住房贷款,可以咨询贷款银行。
住房租金
滑动查看
1.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进行扣除。
2. 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中的主要工作城市是如何定义的?
答: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
3.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二)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纳税人的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4.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根据《办法》规定,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即承租人)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相同的,且各自在其主要工作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住房租金支出。夫妻双方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
5.纳税人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应该留存哪些资料?
答: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6.夫妻双方无住房,两人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各自租房,如何扣除?
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都无住房,可以分别扣除。
7.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扣除可以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只能二选一。如果对于住房贷款利息进行了抵扣,就不能再对住房租金进行抵扣。反之亦然。
8.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金扣除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答:纳税人首次享受住房租赁扣除的起始时间为租赁合同约定起租的当月,截止日期是租约结束或者在主要工作城市已有住房。
9.填报住房租金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无自有住房;二是本人及配偶扣除年度未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支出;三是本人及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该扣除年度配偶未享受过住房租金支出扣除。
10.主要工作城市如何填写?
答: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处办理该项扣除的,填写任职受雇单位所在的城市。
11.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或者年度中间换租住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如何填写?
答: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租赁住房信息。
如果此前已经填报过住房租赁信息的,只能填写新增租赁信息,且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确需修改已填报信息的,需联系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修改。
12.员工无房产,目前长包酒店房间居住,每月金额自负,这种情况是否可视为租房?
答:可以视为租赁住房,但请纳税人保留部分相关票据,用以证明相关事实。
13.员工宿舍可以扣除吗?
答:如果个人不付费,不得扣除。如果本人付费,可以扣除。
14.某些行业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或者当年度一直外派并在当地租房子,是否支持该项专项附加扣除?
答:对于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应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
15.住房租金支出扣除“主要工作城市”的范围,某市下属县有住房,到该市区工作的租房支出能否享受扣除?
答:“主要工作地”的填写,纳税人可通过电子模板中的城市列表中下拉选择。纳税人或其配偶在“主要工作地”有住房的,不可以再填报住房租金扣除。
赡养老人
滑动查看
1.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以上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
2.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答: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应当与其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
3.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有哪几种?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分摊方式包括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采取指定分摊或者约定分摊方式的,每一纳税人分摊的扣除额最高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并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4.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采取定额标准扣除方式。
5.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是谁?
答: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婚姻法》规定: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6.纳税人父母年龄均超过60周岁,在进行赡养老人扣除时,是否可以按照两倍标准扣除?
答:不能。
7.由于纳税人的叔叔伯伯无子女,纳税人实际承担对叔叔伯伯的赡养义务,是否可以扣除赡养老人支出?
答:按照现行规定,被赡养人仅指纳税人的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或其他法定赡养人。如果纳税人年满60岁的叔叔伯伯属于上述所说的被赡养人范围,是可以享受赡养老人扣除政策的。如果不属于上述范围,则不能扣除。
8.填报赡养老人支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一是扣除年度被赡养人已年满60(含)岁(被赡养人包括:①父母;②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二是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选择赡养人平均分摊,赡养人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若属于赡养人约定分摊的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需已经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9.在多子女情况下,存在子女中只有1人工作,其他子女未成年或丧失劳动力的情况,工作的1个子女也只能按50%扣除?
答:是的。按照目前政策规定,非独生子女,最多只能扣除1000元/月。
10.父母均要满60岁,还是只要一位满60岁即可?
答: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的,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扣除。
大病医疗
滑动查看
1.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方式是怎样的?
答:对大病医疗扣除设定扣除金额上限,采取限额内据实扣除方式。
2.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何时扣除?
答: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3.纳税人配偶、子女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按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4.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答:目前未将纳税人的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5.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答: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注意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纳税人需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复印件备查。
关于个人所得税
还有4个提醒
事关你的工资
一定要看
☟☟☟
01.个税年底会越扣越多吗?
临近年底,一些职工纳闷:每月工资没变,为何个税越扣越多?对此,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给出解释,这种月度纳税“前低后高、逐渐增加”的现象,是由于个税改革后“税率跳档”造成的。
“个税改革前是按月计算,月度收入不变的前提下,每月税额基本不变。”李旭红表示,今年个税的征收由原来的按月代扣代缴改为累计预扣法,这种计算方法的特点是年度内个税扣除呈现前低后高趋势,随着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提高,会产生“税率跳档”。
如果一个纳税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万元,预扣率维持在3%一级,当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元且不超过14.4万元,预扣率会从3%跳到10%一级。这意味着,年初应纳税所得额较低时,适用较低级次的预扣率,随着累计额的增加,会出现跳档的可能。
但从今年一整年来看,虽然有些职工的预缴个税较年初会有所增加,但一般来说全年须缴个税低于去年,也就是说职工的个人税负减轻了。
02.年终奖如何缴纳个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对纳税人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奖金全额除以12个月的数额,按照综合所得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以避免部分纳税人因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后提高适用税率。
《通知》中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可以自行选择计税方式,请纳税人自行判断是否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计税。同时扣缴单位在需要在发放奖金时注意把握,以便于纳税人享受减税红利。
简而言之,年终奖可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适用单独计税的政策,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
青报君提醒:年终奖优惠政策给予3年过渡期,这给予纳税人一定自主筹划空间。但纳税人千万要算好账,不要误选计税方式,导致个税税负增加。
03.遇到今年工资明年发咋办?
临近年底,有的企业为了留住员工,还会将员工年底的工资扣下,等来年再发。这样做也是违法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如果遇到欠薪,劳动者可以向工会组织寻求帮助或是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04.年入12万元以上无须办理自行申报
根据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无须再办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
大家工作都挺忙
万一错过了确认
每月损失几百元甚至上千元
也是怪心疼人的
和钱包相关的事儿可千万别忘!
赶紧转发给更多人知道!
来源 | 梅州日报、广东发布、工人日报、河南日报、劳动报等
划重点:
1、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实际税率5%;
2、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税。
一.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小型微利企业≠小微企业)
如果企业符合以上的条件,那便适用于第一条优惠政策,结合以往政策,年应纳所得额300万以下都是5%。
举个例子:
1.某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6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如下:
260*5%=13万
该企业总计计需要缴纳13万元。
2.某企业2023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1万元,则不能适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那么应纳税所得税额为300.01*25%=75.0025万元
二、个体户(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减半政策)
计算规则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只要是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和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可自动计算减免税金额。
注意:经营多家个体户,在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可以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应纳税所得额只有100万元。而且今年经营所得已经缴纳税款的个体户,也能享受税收优惠:可自动抵减以后月份的税款,当年抵减不完的可在汇算清缴时办理退税;也可直接申请退还应减免的税款。
个体工商户可以是一般纳税人,也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此流程不适合一般纳税人
具体报税申报流程:
一、登录当地电子税务局(本案例以北京电子税务局网站操作详解)
二、点击“我要办税”
三、有一证通的,选择“ca登录”,输入密码,点击登录。
没有一证通的,选择“电子证照登录”,出现一个二维码。用微信小程序“电子营业执照”的“扫一扫”功能扫描此二维码登录。
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方法:打开微信“小程序”,搜索“电子营业执照”,按照提示进行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就可以把业主名下的电子营业执照下载下来。
四、登录进来后,点击页面左侧的“按期应申报”,再点击增值税--“填写申报表”
五、 “本期数”白色区域为填写区域,“本期数”灰色区域及“本年累计”区域不需填写。
如果本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例如销售额28万,包括专票3万、普票10万和未开票金额15万。专票金额3万,系统会自动带出在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需要我们填的就是两个数:一是把专票金额3万填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二是把普票金额与未开票金额之和25万填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按“回车”键或者鼠标点灰色区域。
如果申报的项目属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则系统带不出来“本期免税额”及“未达起征点免税额”,如下图示,以黄色作标记,需要自己计算填写。此时,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的金额25万乘以0.03得到的乘积7500填入“未达起征点免税额”那一栏,按“回车”键或者鼠标点灰色区域即可。
系统会自动算出“本期应补(退)税额”为0。
六、如果本季度销售额超过了30万,例如销售额66万,包括专票6万、普票25万和未开票金额35万。专票金额6万,系统会自动带出在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需要我们填的也是两个数:一是把普票金额25万填在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二是把销售额66万填在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按“回车”键或者鼠标点灰色区域。
系统会自动算出“本期应补(退)税额”为18000。
如果申报项目同时有“货物及劳务”和“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那么这两个项目需要独立填写,最后一起保存申报,系统会汇总核算。
七、表格下方带红色“*”的项目按照说明填写,然后点击屏幕上方的红色字符“申报”
八、按照提示申报“一税两费”,只需填写标黄区域。把页面下方的滚动条往右拉,如果还有标黄的(一般是联系方式),继续填写。
九、点击“关闭本页”,回到“按期应申报”页面,点击个人所得税的“填写申报表”。
季度销售额不超过6万,应缴个人所得税为零。
季度销售额超过6万,应缴个人所得税大于零,具体金额系统会自动计算,不需要我们计算。
十、按照提示操作,点击右上角的“下一步”
十一、回到“按期应申报”页面,点击页面左侧“税费缴纳”
出现“税费缴纳”的界面,可以看到本期应缴纳的税费金额。缴款方式可以选择“三方协议缴款”或者“银行端”。
如果选择“三方协议缴款”,点击“立即缴款”,会看到以下的画面,按提示操作就可以直接扣款,省去跑银行的麻烦。
如果选择“银行端”,点击“立即缴款”则会看到以下的画面,点击打印缴费单,去银行缴费。
如果没签过三方协议,那么缴款方式只有“银行端”。点击“银行端”,打印出缴费单,去银行缴费。
十二、缴费完毕,此次申报结束。如果不放心,检查一下“按期应申报”,应显示五个税费均为“已申报”;再检查一下“税费缴纳”,合计应缴为“0”。
个体户如何做账
1.个体户一般以小规模纳税人居多,做账的时候,需要根据原始凭证形成原始凭证汇总表,然后根据这些信息填制记账凭证
2.需要根据收付记账凭证对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登记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来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再登记总账
6.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进行编制
参考资料来源:北京税务、祥叶招商
导读:已经报税的发票怎么作废?刚接触会计的人可能对这个类型的财务问题了解的不够多,通常都是一知半解,不知道细节部分的处理方式。今天会计学堂会在文章中重点为你们进行分析和介绍,欢迎大家思考阅读!
已经报税的发票怎么作废?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已经认证和报税,就不能作废了,但是可以通过申请红字发票,以此抵充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
1、登陆'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之后,点击软件上方'红字发票管理',在下拉菜单中,选择'增值税专票红字信息表填开';
2、在'开具红字发票信息选择'对话框中,输入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点击'下一步';
3、进入'红字发票信息表'的界面,在右下角的'申请理由'中输入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原因,确定无误,再点击操作界面上方的'上传',防伪税控开票软件会自动将此份红字发票申请单上传到当地税务系统的服务器中,只要系统审核无误,大约等待5-10秒左右即可返回'审核成功'的信息,那么这就表示这份红字发票申请单已经申请成功,接着就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了;
作废发票已抄税怎么处理?
1、已抄过税的发票,不允许也无法作废了.只能走冲红重开程序.
2、销售方本月必须先作为正常发票做账、申报交税.
3、已开错的专用发票,看是否已交给购货方.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相应处理,冲红后再重开:
已经报税的发票怎么作废?通过阅读上述文章中小编的具体介绍,不知道各位有没有总结出自己的经验呢.学习财务知识需要良好的环境和专业的指导,会计学堂的团队为每一位学员量身定制学习计划,达到高效学习的目的,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来官网咨询了解.
2023年11月征期清卡截止15日,大家安排好抄税清卡时间错峰报税!抄税前请确保计算机时钟为北京时间,网络是正常联通状态,避免测试失败导致无法抄报。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升级期间开具的发票需要上传成功再进行上报汇总。
11月1日-15日(征期内),抄税成功后未清卡可进行发票填开,但不允许主机申领发票和主分机分配发票,必须网上申报并且清卡成功后才能申领发票和分配发票。
一
征期办税日历
11月1日-11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水资源税除外)、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11月5日-11日 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
11月1日-15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月报、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世界文化遗产公园门票收入,彩票公益金、彩票业务费代收
11月1日-30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车船税
二
金税盘
一、一般纳税人抄报方法
以北京地区为例,按照顺序进行操作,未抄报或抄税未成功直接进行电子税务局申报会出现不成功的报错提示:
1.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
2.国家税务总局北京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
3.纳税申报成功后需再次登录系统完成自动清卡工作
查询清卡成功方法
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上次报税日期:2023年11月01日00时00分
抄税起始日期:2023年12月01日
报税资料:无
或者您只看锁死日期更新到12月
此状态说明您2023年11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二、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方法
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登录过程中自动联网进行上报汇总,提示完成自动清卡工作!
注意:只要金税盘发行成功,不管是否购买增值税发票,或发票是否已经读入,都需要进行抄报清卡工作!
查询清卡成功方法
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
上次报税日期:2023年11月01日00时00分
抄税起始日期:2023年12月01日
报税资料:无
或者您只看锁死日期更新到12月
此状态说明您2023年11月已经完成清卡工作
三、常见问题
1.抄税时提示不允许注销报税
处理方法:上月征期内未进行清卡,建议携带金税盘、实名办税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公章等资料到税务大厅完成清卡工作(具体携带资料以税务机关要求为准),清卡成功后再到开票软件中进行当月的抄报清卡工作。
2.金税盘处于报税期,不能开票
操作方法:由于征期内未抄税成功,需先执行“报税处理”-“上报汇总”,成功后可进行增值税发票开具。
月初没有自动抄税的原因一般是:
1.上报汇总时网络不通,无法连接税局服务器;
2.上月有离线发票未报送;
3.上月对此金税盘做了非征期抄税后未完成抄税清卡流程,即完成征期清卡后,又做了办税厅抄税,这种情况是需要到税务大厅清卡的。
4.单机版开票软件没有登录开票软件,只有登录开票软件后满足征期抄报税条件后才会上报汇总。
三
税控盘
网上抄报流程顺序:
上报汇总→需要勾选网上抄报界面所有票种(主分盘不分顺序)
申报→填写申报报表(季报用户1、4、7、10月份提交)
反写→反写所有票种(反写所有主分盘不分顺序)
一、小规模纳税人抄报流程
在1、4、7、10月初进行季报,所以本月无需纳税申报,登陆开票软件网络连接情况下自动上报汇总和反写即可,需要确认一下,开票截止日期是否更新到2023年12月16日或(中旬)。
如果开票截止日期没有更新,可参照下方一般纳税人操作步骤抄报。
二、一般纳税人抄报流程
开票电脑联网稳定且软件中服务器地址正确的情况下,登陆开票软件自动上报汇总,申报纳税成功后再次打开开票软件自动反写。
如果开票截止日期没有更新,可参照如下步骤进行抄报。
★手工抄报操作方法
1.点击【报税处理】-【网上抄报】,勾选全部发票种类,点击【上报汇总】。
2.提示成功后,到所在省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纳税申报系统操作报表申报。
3.申报扣款成功,再回到【报税处理】-【网上抄报】,勾选全部发票种类点击【反写】,提示反写监控成功。
4.查看开票截止日期更新到2023年12月16日或(中旬)左右。
抄报成功的查验方法:打开报税处理-状态查询-监控管理信息,查看开票截止日期是否更新至2023年12月16日或(中旬)左右。
很多年轻的创业者可能对报税的认识还不是很深,今天川实就给大家科普一下什么是报税?我们该如何报税!不报税的话会有什么后果?
报税就是要将公司的经营情况,收入支出等情况,上报给当地的税务局,如果企业只是单纯的注册,没有收入或者达不到当地交税条件,是不用交税的,但是一定要报税,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申报!
那么企业的报税流程是怎样的?
首先,我们要进行税务登记,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30日内,携带有关证件去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税务机关会在收到企业申报后的30日内进行审核并发给企业税务登记证件。这其中,需要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业类型包括:单位纳税人,个体经营纳税人,临时经营纳税人,自然人纳税人和扣缴税款义务人这四种。
其次就是税务认定,企业税务认定具体内容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认定企业纳税资格,是属于一般纳税人还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第二是认定企业税款征收方式,比如查账征收、核定征收、代扣缴款、代收代缴征收等。
再就是发票办理,只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并开具与经营范围相应的普通发票,领购的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等。
然后就是纳税申报了,常见的申报方式分为两种,上门申报和网上申报。
上门申报就是直接报税,企业去国税和地税大厅领取各种各样的纳税申报表、费用缴纳申报表及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如实填写,然后连同其他申报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国税和地税的纳税申报窗口办理申报手续。
网上报税就是选择在网上报税的方式,具体的申请流程如下:第一,企业填写《纳税申报方式申请审批表》报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纳税申报方式申请;第二,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纳税申报方式申请审批表》和附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制发《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知纳税人。对不符合条件的,在《纳税申报方式申请审批表》上注明理由,退回纳税人。对未经批准的纳税人原则上按上门(直接)申报方式进行纳税申报。
最后就是完税证明,在完成税款缴纳后,当场或者事后需要取得税收票证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开具完税证明。
不报税的后果有哪些?
那么很多人会问呢?我的企业没有收入怎么报税呢?这里我们是可以做零申报的,但是一家企业如果长期零申报的话,也是会有严重的后果的,这个话题我们下期重点讲,关注我!
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文图/记者李宁艳)6月1起,新疆与全国其他省区市同步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以下简称财行税)十个税种合并纳税申报。 新疆纳税人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即可实现财行税多税种申报“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极大的方便了纳税人,减轻了申报负担。 据了解,财行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纳税人涉及面较广。而财行税合并申报是指“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税种范围涉及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十个税种。 “纳税人申报财行税中的一个或多个税种时,不再使用分税种申报表,一张申报表可同时申报多个税种。”沙依巴克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税务干部郝岚说,对于纳税人而言,简化了报送资料、减少了申报次数、缩短了办税时间。
“房地产开发公司日常申报财行税主要涉及6个税种,此前我们需填写6张申报表,并逐一进行提交,需要差不多一天时间。”新疆华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杨冬说,这样的话存在“入口多、表单多、数据重复采集”等问题,合并申报后,在一个界面直接勾选相应税种,系统自动生成申报表并计算税额,最后一键提交即可,“这次首次按照合并申报,完成6个税种的申报只花两个多小时。” 新疆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处副处长彭路介绍,落实“放管服”改革,依托税收大数据,已对财行税涉及的纳税人进行了“一对一”“点对点”精准政策推送和辅导。财行税合并申报后,税源信息从申报环节分离至税源基础数据采集环节,纳税人可在申报期前或之内维护税源信息,提高了数据使用效率,进一步减轻办税负担,在提升办税体验的同时提高了办税效率,优化了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合并申报后可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有利于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彭路说,提醒纳税人合并申报不强制要求一次性申报全部税种,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一次性或分别申报当期税种,系统还支持单税种更正。
1.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 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3. 营业税纳税申报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4.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⑴ 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
⑵ 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
⑶ 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⑷ 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
⑸ 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5.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
(a)自行申报纳税的申报期限。
⑴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⑵ 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投资者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分月预缴的,纳税人在每月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分季预缴的,纳税人在每个季度终了后15日内办理纳税申报;纳税年度终了后,纳税人在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
⑶ 纳税人年终一次性取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自取得所得之日起30日内办理纳税申报;在1个纳税年度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在每次取得所得后的次月7日内申报预缴,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⑷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中国境内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⑸ 除以上规定的情形外,纳税人取得其他各项所得须申报纳税的在取得所得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⑹ 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七条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b)代扣代缴申报期限。
⑴ 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15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⑵ 扣缴义务人违反上述规定不报送或者报送虚假纳税资料的,一经查实,其未在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中反映的向个人支付的款项,在计算扣缴义务人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作为成本费用扣除。
⑶扣缴义务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其他有关资料的,经县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申报。
6.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纳税人在申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同时进行申报。
7.资源税
纳税人纳税期限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具体核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计算纳税。
纳税人以个月为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税款。
8.土地增值税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9.房产税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0.车船税
车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书所记载日期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1.烟叶税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纳税。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12.耕地占用税
获准占用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在收到土地管理部门的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耕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13.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对新征用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14.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申报缴纳税款)。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汇总缴纳限期额由地方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1个月。
依据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统计数据,截至9月末,全国实有市场主体持续增长,在册市场主体共计1.34亿户,较去年年底增长9%。其中个体户9021.6万户,增长9.2%。需要注意的是,个体经营很容易产生税务问题,不仅是因为有相当一部分人利用个体经营形式去进行涉税违规行为,也有相当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个体经营群体对财税领域的不熟悉不了解,引起了在无形之中触犯了税务“高压线”或者没有及时享受到应有的政策红利。
而伴随着国家对新个体经济领域大力支持,很多领域都在推动“企业+员工”的传统雇佣形式转变为“平台+个体”的新型合作模式,以海南为代表的诸多省市也在推动平台集群注册的快速发展,刺激了一大批新型个体经营者的产生,而如何为这些“新个体”解决运营难题,规避违规财税的风险,成为助力新个体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关键。
近日,经辽宁省抚顺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个体工商户石某某在2023年0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存在偷税漏税行为,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973.00万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973.00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1973.00万元的行政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
个体工商户税务稽查
除此以外,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3户纳税人因未缴纳税款、个体户登记地址虚假、资金往来不符合经营常规等问题被税务稽查。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底,我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已经达到了1.03亿户,占市场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
涉及到的群体如此庞大,但时至今日却仍有许多个体户认为自己“不用记账、不用报税甚至不必接受税局的监管”。
个体户的税务征纳成本问题一直是税务难题,也间接造成了一些违规涉税行为,对国家财税的良性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而近年来,以金税三期为首的税务系统在不断升级完善,同时也对财税体制改革支持提出数十项要求,包括积极推进增值税改革、改革个体户管理方式、扩大非税收入划转、强化增值税发票风险全链条管理等。
随着税收现代化服务的全面推进,智能预填等一系列的电子化申报方式的推广,已大大简化的申报流程、降低了申报成本,而税务大数据分析对企业上下游进行综合管理,也进一步加强了税务稽查的力度。
可以预见,对个体户的财税征纳将会越来越倾向于查账征收,并且对个体户的税务稽查力度也将会更加严格。
一、个体户记账、报税必不可少
(一)设置账簿、记账
(二)办理税务登记
(三)按规定报税
(四)报送工商年报
除前文所提需注意的事项之外,作为个体工商户来说,在开具发票之前一定要明晰以下6“有”,即:
1、具有真实经济业务;
2、具有证明业务发生的证据;
3、有真实的资金流;
4、签订了证明业务真实的合同或者协议;
5、具有合理的商业理由;
6、对外销售有合理的定价。
除此之外还需明确8“不能”,明晰哪些支出是不能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税前扣除的,它们包括:
1、个人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5、赞助支出;
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
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8、国家税务总局规定不准扣除的支出。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
有任何财税、股权等相关问题可在评论区讨论或问我哦!
▍ 声明:
1、推送稿件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除非无法确认,我们都会标明作者及出处,如有侵权,请及时后台联系处理,谢谢!
税收业务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但说到办税,一部分市民可能会摸不到头脑。不过现在,自从税收服务搭乘了互联网,一切变得容易多了。
14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会上,河北省地税局总经济师朱清郁介绍了河北省地税系统“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基本情况。据悉,由地税部门开发电子税务局自上线后,截至10月底,累计申报360万笔,缴税127亿元,网上办税率达到95%。
流程少了 办税更简便
朱清郁介绍,地税部门简化行政审批、精简资料报送,依托信息化手段,以更加公正的制度、更加规范的事项、更加高效的流程,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不仅办税流程减了,办税材料也少了。纳税人在办税大厅填写资料时,可借助智能咨询预审填单机,实现表单自助填写、基础信息自动带出等功能;依托电子档案、电子证照、电子签章等系统,实现纳税人资料电子化上传、存档、审核、送达;通过个人房产交易纳税申报系统,纳税人可自动提取房屋备案信息,实现网上录入、评估、查档、申报、缴款一体化,单笔房产交易平均时间缩短了三分之二;借助电子退税系统,用纸质资料需要耗时一周左右的退库过程,实现当天到账;进一步明确跨区域迁移等特殊业务流程,将原来涉及5个部门的30项申报材料缩减到现在的14项。
不仅流程少了,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便可直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截至10月底,全省3.18万户小微企业享受到优惠减免3.16亿元。
手机办税 足不出户缴社保费
如今,手机的作用日渐重要。对此,地税部门开拓了手机办税功能,方便纳税人。
省地税局信息中心主任王俊现介绍,目前我省地税系统除了传统的现金缴税和银行转账以外,还实现了财税库银联网缴税、银行卡pos机缴税、微信缴纳社保费等方式。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办税越来越重要,纳税人可借助热线电话,运用开发的12366纳税服务手机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办理常用涉税事项。
具体来说,纳税人遇到涉税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通过12366纳服app的智能咨询模块提问,并获取智能机器人的答疑;12366纳服app的涉税查询模块可进行纳税人基本信息、申报缴税信息、发票真伪、信用等级等便捷查询,做到了常见问题,快速查询;12366纳服app中纳税人学堂的视频培训教材,方便纳税人随时随地看政策、听讲解;通过预约办税模块,纳税人可进行办税大厅远程约号;此外,12366纳服app还有零申报、通用申报、定期定额申报、印花税申报、二手房评估交易等常用办税功能,利用微信平台及银联在线支付,实现了缴费人足不出户缴纳社保费, 实现了随时随地、轻松办税。
数据管理 与多部门信息共享
今年,河北省地税将报税网站、12366纳税服务网站以及11个市局网站的互联网资源整合,实现了“一次登录,全网办理”,通过大数据分析利用,实现了网上智慧办税服务。
同时,通过共享交换平台,河北地税与财政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为社会综合治税提供了有力保障;与人社厅、水利厅数据共享,实现了社保费、水资源税的联网征收;与工商部门数据共享,成为了全省个体工商户的两证整合、企业多证合一和法人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民政厅数据共享,拓展了低保信息核查依据,促进了全省扶贫工作的开展;与省经济信息中心数据共享,助力了河北省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与各银行数据共享,方便了纳税信用良好的企业融资贷款。
截至目前,河北地税已经与10余个部门实现了信息共享。通过数据共享服务,为全省多项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王玎
编辑/王晓优
版权归河北河青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去税局领税务ukey需求带什么材料?望文生义,税务ukey是运用usb设备和计算机进行相连接,做相关验证运用的.税务ukey便是财政专员做税盘系统验证,初次收取需求带着公章和营业执照等文件到税务局前台处理.关于税务ukey 的其他介绍材料欢迎来阅览下述文章,对你们必定有所启示的.
去税局领税务ukey需求带什么材料
到前台处理领用税务ukey,初次申领或者是金税盘、税控盘换领税务ukey需带公章和营业执照(填表需盖公章).
ukey是一种经过usb直接与计算机相连、具有暗码验证功用、牢靠高速的小型存储设备.ukey是对现行的网络安全系统的一个极为有力的弥补,经过我国信息安全测评认证中心认证的网络安全产品.根据可信计算机及智能卡技能把易用性,便携性和第一流其他安全性带给了运用microsoft ie或netscape navigator进行web拜访,在线买卖(购物,付款),收发电子邮件,在线谈天结交及表单签名,文件数字签名等操作的用户,确保用户在ukey下的操作不行篡改,狡赖.ukey最大的特色便是安全性高,技能规范一致性强,操作系统兼容性好,带着运用灵敏.
什么是税务ukey?
税务ukey是税务机关进行研制的电子发票公共服务渠道的身份认证及信息加密设备,基本功用是协助纳税人处理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申领、发票开具、抄税报税清卡、发票查询、已开发票上传等基础性的税务服务.
税务ukey采用了国密sm2、sm3通用算法,支撑增值税发票公共服务渠道.它相对于传统的税控设备体积更小,便于带着,能减轻纳税人担负,有用缓解税控设备的独占,以此来下降税控设备及服务价格.
去税局领税务ukey需求带什么材料?归纳以上内容所述,经过上文小编教师论述的关于税务ukey收取的相关管帐常识,学员们有必要要知道需求带哪些材料到税务局进行处理.一起,针对税务ukey的其他功用和介绍在上文中都是有所解说,假如你们以为解说的当地不对,无妨来本网站上找管帐教师咨询.
如何在电子税务局申报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分为季报和税务年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1.登录税号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2.点击首页栏的我要报税→ 我要申”,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时是和增值税及其他税种一起申报的,在综合申报中进行。
3.先申报企业季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然后申报增值税,其次才是企业所得税。
4.填写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按季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进行填写,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金额系统会自动带出,第一季度的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需要先申报上一年度的年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系统才能自动带出。
5.填写其他附表,对前面所填申报表正式提交申报 ,需要先提交财务报表,再提交其他报表,进行税款缴纳。
(企业所得税年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在每年的5月底之前进行申报首先进入网上电子税务局,可以直接在首页导航栏选择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也可以通过我要报税 → 我要申报,在明细栏选择年度申报。然后,填写基本信息,选择相应的表进行填写系统一般可以自动选定,只需核对是否有需要填报的其他报表,添加上去就行依次填报,再进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确认提交申报.申报后,若发现有填写错误的地方,还还可以对已经申报的报表进行修改.选择更正申报对填写错误的表进行修改之后保存,再进行正式申报提交.
导读:一般纳税人因为其税收的征收率较高,所以国家为了让企业能够长久的发展,出台了许多针对一般纳税人的优惠政策,下面就让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一下一般规模纳税人网上核定税种流程。
一般规模纳税人网上核定税种流程
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地税报税的主要税种我们在此就不再进行赘述,主要对其报税流程进行讲解,分别如下:
1、一般纳税人进入所属地地税官网,选择电子税务局企业用户;
2、在新页面进行登录,可以选择适合自己的登录方式,一共有三种,分别为手机、证书以及usbkey登录;
3、企业在登录后选择纳税申报栏目下的综合申报;
地税
4、在新页面对应填写增值税申报计税总额或总数量以及实际应税额后进行计税;
5、在确认无误后选择提交即可完成,以上报税流程为一般纳税人地税中的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堤围费四种税种报税流程;
6、一般纳税人地税报税还需要进行印花税申报,但是印花税通常为年底一次性申报,其流程大致相同,在此便不做赘述。
税务局核定税种需带什么资料?
1. 法人,实际经营者,财务人员的联系方式
2.帐册
3.银行帐号,开户银行许可证
4.经营地租赁协议(需贴印花税,印花税一般为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房产证,房租发票,房租营业税税单
5.印花税购票凭证
6.财务人员录用合同,会计上岗证
7.工商,税务,企业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4人
18人
30人
97人
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