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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国税和地税收入(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8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国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国税和地税收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2023国税和地税收入

【第1篇】2023国税和地税收入

2023年,云南省国税收入首次突破1700亿元大关,达1710.4亿元(不含海关代征),同比增长3.8%,在全国排名15位,在西部12个省区市中仅次于四川,排名第2位。

多点发力 税收改革激发新动能

云南省国税推行“二维码”一次性告知制度、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完善首问责任制等17项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营改增”试点顺利推进,改革红利不断释放。成功实现全省16个州、市的140个征收单位同步开票,“营改增”纳税人能申报、会申报的目标,减税降负效应正逐步显现。数据显示,去年1至12月,国税入库营改增增值税228.86亿元,“营改增”总体减税40.63亿元,减税面达到98.65%。

下好“先手棋”。通过国地税共同进驻政府政务大厅和互设窗口,共享信息资源,创新办税形式,深化“银税互动”、推动优惠政策落地等,实现“进一家门,办两家事”、“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目前,全省国地税联合共建办税服务厅达26个,互设窗口办税服务厅达134个,共同进驻政务大厅40个。

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发挥政策调控职能。不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就是收过头税,省国税局严格落实国家在增值税、所得税、车辆购置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2023年,为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40.2亿元,为52.61万辆1.6l及其以下排量汽车减征车辆购置税19.33亿元,为1044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货物劳务退(免)税49.66亿元,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此外,结合云南外贸发展实际,加强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交流互访,经多次沟通协调,已就深化合作共同管理“中国老挝磨憨—磨丁经济合作区”内纳税人、协商解决“走出去”企业的涉税争议、避免双重征税、构建中老沿边税务联席机制等事项达成多项共识。

依法治税 开辟税收共治新格局

对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对8类税收执法专题29个疑点指标项税收执法行为开展专项督察和限期整改;联合与工商质监等部门共享旅游、珠宝玉石、木材行业纳税人行政登记信息,在全省范围内推进旅游市场税收专项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免)税、偷逃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开展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税收专项整治;落实“黑名单”联合惩戒制度,定期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完善惩戒措施,警示、威慑涉税违法犯罪,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23年,全省国税系统共实现稽查查补收入18.25亿元。

便利办税 提升纳税服务新高度

对纳税信用等级良好,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环节;及时处理“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避免办税服务厅拥堵;与中国邮政合作提供物流服务配送纸质发票,让全省纳税人足不出户领用发票,目前昆明地区已实现“快递送票”、手机终端网上申请领用;涉税事项实现一码一告知,目前云南省7大类26项238个办税事项实现全省通办,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等5大类28种表证单书实现无纸化免填单。

积极探索“互联网+税务”,提升服务质效。昆明市盘龙区、西山区国税局试点电子税务局手机“一条龙”车购税缴税业务,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税收工作深度融合,千方百计推动办税渠道和办税方式多元化,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办税、有网即可办税。

简化办税流程,办税耗时大幅缩短,纳税人报送资料在原有基础上减少30%以上,大厅即办事项达60%以上。在2023年度全国纳税人满意度调查中,云南省排名第15名,昆明市在全国27个省会城市中排名第5名。

云视新闻综合报道

编辑/徐美玲 付琳

©云视新闻

【第2篇】印花税地税还是国税

提到国税地税,肯定会有人说,哎呀,那是历史了,国税地税已经合并啦。

其实,这是很大的误解,合并的只是国税和地税办税机构,而国税税种和地税税种的区别依然存在。

例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这些税种都是国税税种,它们60%上交给中央财政,40%留存给地方财政。而附加税,印花税,个税这样的税种就是地方税,全部留给地方财政的。

当然,这些知识对于会计来说,其实也没多少用了。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交什么税,办什么业务都到办税大厅或者电子税务局就ok,不必再分开跑。

国地税机构合并真是特别方便会计人员,要知道以前国税和地税申报网站是分开的,申报时候太忙就容易忘了一个,造成逾期。而且,那时候企业注销也特别麻烦,经常出现注销国税没注销地税的情况,结果企业执照都注销完了,还被税务处罚。

还好现在合并,很多事都成了历史趣谈。

【第3篇】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方案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来源;新华视点)

【第4篇】个人所得税属于地税还是国税

⭕问: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单位为职工个人购买商业性补充养老保险等,在办理投保手续时应作为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因各种原因退保,个人未取得实际收入的,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予以退回。”

⭕问:离退休人员取得原单位发放的奖金及补贴,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5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报告

为落实呼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全面推动回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7月19日,回民区召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呼市税务局第二联络(督导)组组长辛跃军,呼市税务局第二联络(督导)组副组长银雅飞,联络(督导)组全体成员,回民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王志强出席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联合党委全体成员、环节干部,以及回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就回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作了工作报告,回民区财政局局长靳国强就推进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作表态发言。

辛跃军强调,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制度机构改革,我们要坚定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认真贯彻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准确把握改革要求;三是要认真落实改革工作任务,全力打赢机构改革攻坚战。

王志强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扎实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工作;三是要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后,回民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统一到工作安排上,统一到改革发展上。扎实推进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为全区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更大贡献。

(回民区新闻中心新媒体运营部)

【第6篇】在国税地税征管改革中促进融合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来,税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采取一揽子措施持续推进税务机构合并后的融合工作,努力由合并之初的“物理整合”向力量增强、人心融合的“化学反应”转变,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勇于担当、本领过硬、纪律严明的税务铁军,开创事合、人合、力合、心合的“四合”新局面。

领导率先垂范 干部心合一处

同心者,其利断金;同向者,其道大光。税务机构合并后同心同向推动各项事业发展,领导班子是关键。

各地税务部门领导班子始终坚持团结、正派、务实、廉洁的理念,身体力行“秉公心行大道勇担当”要求,在工作决策、人事调整、评先评优等各方面坚持出于公心,在团结融合上做出了表率。

每天早上,在浙江省税务局食堂,省局领导班子成员都会坐在一起就餐,以“早餐会”的形式拉开当天工作的序幕。该局党委书记、副局长龙岳辉介绍:“机构合并后,在‘早餐会’上碰碰工作已经成为班子成员的习惯。以班子率先垂范带动全省税务系统人心聚合是浙江省税务局对‘融合’的解题之道。”

“群众看干部,干部看领导。越是关键时刻,越是要看领导班子成员能否做到同心协力。”菏泽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进在局党委会上明确提出,要坚持“公”字当头,用公平对人,用公心做事,让见贤思齐在全市税务系统蔚然成风。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各省税务部门把深化融合作为其中一项重要任务,查摆问题不足,从严从实整改,持续巩固提升“四合”成果。

北京市税务局领导班子针对税务机构改革后的实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调研了100个基层税务所,征求基层干部对市局班子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对征集到的诉求和期盼,逐一整改到位。

广东省税务局高质量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强党性、聚合力、履职能、比奉献、晒业绩”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人员大团结、人心大融合”大讨论,汇聚了改革发展的磅礴力量。

通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各地税务部门团结协作、干事创业的风气更加浓厚,有效地带动了干部职工心无旁骛搞改革、团结一致促融合。

完善制度规范 凝聚干事合力

税务机构合并后,税务总局持续制定完善新的工作规则和运行机制,以制度规范促队伍融合。各省税务部门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科学理顺各项税收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运行机制,明确岗位分工,合理配置人力,凝聚事业发展与个人成长和谐共进的强大合力。

湖北省税务局制定并落实全省税收征管方式的实施意见,以金税三期系统并轨上线为契机,整合税费征管信息化操作平台,逐步形成了统一规范的党务、行政和业务运行机制。

针对机构合并后办税资源分散的情况,江西省税务局进一步整合办税场所、服务渠道、信息技术和人力配置,力争实现业务通办全面推行、智能服务上线运行、人力资源持续优化的整合目标。

制度规章完善后工作效能、工作质量的提升给广大税务干部带来全新体验,既实现了真正的“事合、人合”,又促进了“力合、心合”,增强了广大干部对新机构的认同感。

上大学时学计算机专业的杜松林一直是原绵阳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的“技术担当”,在窗口办理业务的同时还负责设备维护。机构合并后,杜松林被编入绵阳市税务局信息中心,专业对口的他如鱼得水,很快就肩负起电子税务局后台运维的重任。

“现在,部门职责更清晰,业务边界厘清了,让我在岗位上可以更专注地钻研业务。”杜松林表示,虽然机构合并后工作更多了,但从事自己擅长的工作、在自己喜欢的岗位,总感到有使不完的劲儿。

对标先进典型 主动担当作为

伴随着税务机构的合并,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一场又一场战役同步推进,广大税务干部披荆斩棘、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也涌现出一个又一个先进典型。

日前,中央文明办、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举办全国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中国好税官)暨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典型现场交流活动。作为税务总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典型人物宣传的重要内容,该活动分享了12位“中国好税官”代表的感人事迹。他们中有李红菊等全国税务系统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先进典型,还有张学东等第九届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

在各地税务部门干部队伍“四合”深入推进过程中,广大税务干部自觉主动对标先进,合力合心、干事创业的氛围越来越浓厚。

“我钦佩这些先进人物,也想到了身边很多在平凡岗位上忠诚履责、默默奉献的同事,正是有一个个税务人的尽责担当,我们的税收事业才不断走向辉煌。我会带着这份感动,对标先进,奋勇前行。”山西省税务局系统党建工作处工作人员朱晓芳感慨道。

“读了先进典型的事迹报告,我流泪了。在这场波澜壮阔的改革中,有太多可歌可泣的画面。历史选择了我们,我们一定不辜负这个时代。”陕西省西乡县税务局局长陆晓东豪情满怀。

强化纪律规矩 筑牢廉洁底线

兴法治、谋善治、聚合力。在不断巩固提升机构改革成果,努力开创税务改革新局面的过程中,各地税务部门始终坚持全面加强监督执纪,严明纪律,采取集中培训、专题讲座、座谈讨论、举办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建好警示教育基地等形式,教育干部明规矩、知敬畏、守底线。

上海市税务局坚持严管就是善待,加强对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强化纪律约束,制定《上海市税务系统公务员行为规范(试行)》,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建立健全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机制。

四川省税务局综合运用常规巡察、督导调研、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制度纪律执行情况检查,倒逼制度执行。加大监督执纪和追责问责力度,以纪律刚性确保各项工作令行禁止、落实到位。坚持对党员、干部严管善待,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广州市税务局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统一监督执纪尺度要求,各层级广泛开展廉政谈话,筑牢纪律规矩意识,防范重大风险隐患,集合巡察、纪检、督审等部门建立风险联控机制,将从严管理落实落细。

明责、履责、述责、考责、问责……压力转换为动力,形成了税务系统守得住纪律规矩,挡得住歪风邪气,防得住风险隐患的生动局面,也为持续推进新税务机构深度融合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进一步查找差距、整改落实,不断锤炼队伍、改进作风、促进“四合”,展现新时代新税务新风貌,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第7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召开

7月3日,全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在潍坊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全国、全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对全市相关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市政府党组成员、二级巡视员马跃启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从政治的高度、全局的角度去看待这项改革,充分认识改革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改革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改革要求,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讲条件、不搞变通、不打折扣,全力以赴推动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在潍坊落地。

会议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积极承担改革实施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履行好共同责任,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支持责任,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加快实现机构改革和推动发展共促共进。

【第8篇】正值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来源:新华社

【第9篇】地税国税需要什么资料

国税是国家税务系统,与“地税”对称,是一个国家实行分税制的产物。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税收承担着组织财政收入、调控经济、调节社会分配的职能。中国每年财政收入的90%以上来自税收,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

地税,中央税的对称。由一国地方政府征收、管理和支配的一类税收。是依据税收的征收管理权及收入支配权进行的分类。地方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

地税局收所得税与营业税:地税局负责收取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不包括上述2002年后新办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印花税;契税;屠宰税;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 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因此,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分属国家不同的职能部门,一般是分开办公的,但是,也有一些地方的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是合署办公的。

国家税务局与地方税务局虽是两个相对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有着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征管范围,但都是政府的重要经济职能部门,共同执行统一的税收法律和法规,共同面对的纳税人。各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不断加强协调配合,整合行政资源,共同致力于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提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沟通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信息交换制度,定期交换数据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加强日常征管工作的协作,通过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联合开展个体工商户税额的核定、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联合组织税收宣传、纳税咨询辅导、对同一纳税人欠缴税款实行联合公告、联合实施税务检查以及加强税收政策执行的沟通协调等方式共同做好对纳税人的服务和管理。

【第10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来源:新华社、中国普法微信

【第11篇】国税地税合并后怎么报税

2023年6月15日,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而在国地税合并的过渡期间,企业应当如何申报各项税费呢?国地税合并对于小规模企业报税是否会产生影响呢?

过渡期间,企业可在原国地税网站申报除企业所得税以外的各项税费,而必须在新的税务局网站进行企业所得税申报。

自2023年7月起,小规模企业季报时不能先清卡后申报增值税,应在税控系统上报后方可网上申报增值税,增值税申报成功后进行清卡操作,即小规模企业与一般纳税人企业报税清卡操作一致。

注意事项:

在国地税合并过渡期间,由于新开放的税务局网站暂不稳定,因此会出现小规模纳税人即使成功申报增值税,也无法进行清卡操作的现象,这时需要需携带以下材料到税务局窗口进行清卡操作。

1、金税盘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以上资料仅供参考,以各地区税务局要求为准

编辑人:陈

航 陈桂芳 彭银莲

【第12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是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第13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二场战役

新闻来源:经济日报

8月份是全国四级新税务机构完成挂牌后的首个征期,全国各地新税务机构运行平稳有序,企业办税更加高效便捷。随着税务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将有效促使我国税务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深入推进税收管理机构专业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作为这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着复杂性,涉及“两个层面、三种体制、四级单位、几万机构、百万人员、十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

国税地税机构如何实现由分到合?新机构是否有序运作?对纳税人产生了哪些影响?8月份是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完成挂牌后的首个征期,记者近日在多地采访调研发现,新税务机构运行平稳有序、办税更加便利高效,改革释放的第一轮积极效应正在显现。

新机构运行平稳有序

继6月15日和7月5日省级、市级国税局、地税局分别合并且统一挂牌之后,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

“这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一场战役——各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挂牌圆满收官,标志着24年国税地税分设历史已成为我们共同的记忆,标志着新时代新税务的航船已扬帆起航!”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说。

8月份是全国四级新税务机构完成挂牌后的首个征期,全国各地新税务机构运行平稳有序,企业办税更加高效便捷。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涉及层级多,人员规模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改革难度是其他部门改革所少有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说。这场改革从一开始就面临复杂性和艰巨性,税务部门是如何实现平稳、有效实施的?

“税务总局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机制体系,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联络督导、纪律检查。”税务总局机构改革工作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总局制定了“改革方案+配套办法+操作文件”三个层面的制度规范体系,健全了全体税务干部上下沟通交流的信息体系。同时,科学编制改革总台账和分台账,划分了12大类215项主要改革任务近700个具体事项。

税务机构改革最终要落到“人”上,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省局、市局、县局及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有一半需要自我消化,做好人的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始终坚持谋事秉公心、办事重公平、成事靠公正,以改革为重、以稳定为重,力争把合适的人用到合适的岗位上,既保证了改革的平稳顺利推进,又赢得了干部的认可、理解和支持,为下一步向纵深推进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胡立文向记者表示。

税务总局向各省派出了联络(督导)组,为促进改革平稳推进发挥重要作用。“联络(督导)组坚持‘督在事中、导在事先,督于要害、导于关键,督则到位、导则超前’总基调,细化改革台账,细化督导清单,细化验收标准,深督细察实导,做到件件有着落。”派驻江西的税务总局第14联络(督导)组常务副组长李岩说。

办税效率全面提升

“今年上半年,我们集团进行资产重组,涉及的税收问题专业性很强,又正赶上国地税机构改革,很担心会影响工作进展。没想到税务机构的纳税服务工作没有中断,而且派出专业团队帮助企业应对税收风险点,机构改革使纳税服务更加规范化、人性化,企业的改革获得感更加强烈。”江西江中制药(集团)公司税务总监陈晏燕说。

德州市陵城区税务局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办税流程,全面提升办税效率。“以前办税窗口分工很细致,但是纳税人需要来回移动,办一个业务需要不短的时间。”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办税人员董庆霞说,“现在一个窗口就能把所有的业务办结,如果业务简单的话,几分钟就能办完”。

一个个看似简单的变化背后,是改革之初税务总局关于“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的部署。坚持为10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被确定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一条十分重要的原则。

5月1日起,全国基本实现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一网办理”和12366纳税热线“一键咨询”,使纳税人在国税地税机构尚未合并前就开始感受到了改革所带来的红利。

随着改革逐步到位,多方面红利不断显现。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表示,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纳税人只需到“一个单位、一个窗口、一个系统”就可查询自己企业的所有涉税事项,领票、注销、纳税申报等事项在“一个地点”即可办理。这在客观上根除了纳税人“两头跑”“反复跑”问题,极大方便了纳税人,减少了办税成本。

浙江实现全省397个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100%全覆盖、12366服务热线“一人通答”100%全覆盖、网上税务局“一网通办”100%全覆盖、“最多跑一次”事项100%全覆盖。“大厅有30多个窗口,我注意到几个纳税人从取号到办结业务,平均耗时不到3分钟,这确实不简单。”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龙盛集团研究院副院长欧其受邀体验了新办税服务厅后表示。

最新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实体办税服务厅首个纳税申报期累计办理涉税业务2257万笔,比去年同期增加10.75%,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厅办理涉税业务1.62亿笔,比去年同期增加18.25%。

改革正向纵深推进

通过税收征管的变革,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的同时,税务部门高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减税大礼包送到纳税人手中,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重大改革举措,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介绍,“截至6月30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共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09.18万户,与税率调整前相比,5月份至6月份累计实现净减税689.78亿元,减税幅度7.21%”。

“机构改革不是税务机关的‘自弹自唱’,而是要增强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对改革的认同感以及在改革中的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汤志水说。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副总会计师杜忠军向记者介绍,柳钢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分布地域较广,由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国地税合并带来了工作效能的大大提升,尤其是体现在企业办理优惠备案、退税等事务上,我们更快速、便捷地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他说。

随着税务机构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更多“硬骨头”需要啃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全部顺利完成,只是完成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第一场战役,目前改革正在向逐级落实“三定”规定、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领域纵深推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近日,税务总局、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这项工作。

“税务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将有效促使我国税务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有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深入推进税收管理机构专业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珺说。

【第14篇】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汇报会

7月25日,鹤城区举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张强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税务局第二联络督导组副组长姜志彪,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组成员、城区7个街道和盈口乡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区税务局负责人就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汇报,与会的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组成员分别进行了表态发言。

张强指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牵涉面广、时间紧、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税务机构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抓住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要统筹兼顾、凝聚力量,既要抓落实,也要强保障,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要在推动改革的同时,全力抓好2023年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确保税收收入平稳增长。

记者:傅泽华

编发:杨雅洁

【第15篇】为什么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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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期间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简称《方案》)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引人注目。按照《方案》要求,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会议,就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行动员部署。按照相关人士说法,6月下旬各省份的国地税将正式合并挂牌。

具体来看,此次税制改革将带来多项深远影响。

一、为税收征管体系“瘦身”,减轻纳税人负担。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的高密度渗透,过往国税、地税分制的冗繁体系已有不适宜当下社会发展的迹象,“瘦身”就成了当务之急。国税、地税合并,一方面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进一步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另一方面,减轻纳税人频繁跑税务局的负担,即节省时间与精力,也提高纳税积极性。

二、提高社会保险费征收力度。此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意味着,在社保费征缴方面,未来将更加严格,各种偷逃社保费、不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的行为将得到遏制。

而从《税收征管法》的角度来看,由于税务机关拥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代表国家履行税收征管职能,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收管理。概括说来,税务机关主要有税收行政立法权、税务管理权、税收征收权、税收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理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等权力。随着社会保险费用征收权力被纳入税务征管权限,我们个人的权利将得到有效保障,预期社保基金缴费收入也将会明显增加,这对我国日益老龄化的人口现状而言,将带来可持续性的贡献。

作者:董虹

编辑:徐冰莹,贺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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