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印花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地税印花税零申报不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我们一起来看看这几个税收常识,你知道吗?
内容
零申报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零申报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当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真实申报数据全部为零,可以进行零申报。是否要交印花税,要看是否有印花税应税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账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怎么计算?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1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示例如下:
【例1】a企业经过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23年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50×12.5%×20%=1.25万元。减免税额=50×25%-1.25=11.25万元。
第2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50万元,那么a企业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0×12.5%×20%+(150-100)×50%×20%=2.5+5=7.5万元。减免税额=150×25%-7.5=30万元。
直系亲属之间房屋赠与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哪些纳税人需要办理税务登记?
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个人和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外,也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根据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国家机关除外),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来源:中税答疑新媒体知识库
一
申报前要核实“按年”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种认定
01
纳税人设置账簿记载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的,应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申报前,需检查是否进行了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认定。如未认定的或发现认定信息有误的,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定。
02
2023年7月1日前,曾进行资金账簿印花税“按月”认定的,已自动调整为营业账簿“按年”,且税种认定有效期起为2022-07-01。未认定资金账簿印花税“按月”的存量纳税人,应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认定,且税种认定有效期起为2022-07-01,进行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03
2023年7月1日后新办纳税人,如需申报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需要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认定,且认定期起为办理信息确认的当月1日(如纳税人2023年8月15日成立并办理登记信息确认,则营业账簿印花税认定期起为2022-08-01,期限为按年)。
二
了解申报属期规则
按年申报营业账簿印花税时,申报表表头的“税款所属期”为1-12月份,税种认定期在申报表所属期内的即可税源采集并申报。税源信息采集表的“税款所属期起”与税种认定的“认定有效期起”保持一致。
即:对税种认定信息在完整年度的,申报表与税源采集表税款所属期均为当年“01-01至12-31”;对税种认定信息不是完整年度的,税源采集中的税款所属期与税种认定信息保持一致,如上述2023年8月15日的新办纳税人,税源采集中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08-01至2022-12-31”。
同时,对于存量纳税人,申报2023年度营业账簿,税源采集中的税款所属期为“2022-07-01至2022-12-31”。
要特别注意
如果同时存在按年申报的应税营业账簿与其他按季申报的应税凭证情形的,因为税款属期不一致,需要分别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三
具体操作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http://shanxi.chinatax.gov.cn/或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shanxi.chinatax.gov.cn/login进行登录。
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以“企业登录”的方式输入社会信用代码(或纳税人识别号)、密码、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后,登录进入电子税务局。
(二)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税源采集
1.进入电子税务局后,点击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报告】或【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2.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报告】进行税源信息采集,选择印花税,点击【税源采集】进行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
3.进入税源采集初始界面,点击右上角“新增”按钮,跳转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
4.进入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后,选择税款所属期为“2022-01-01至2022-12-31”,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已经做了印花税税种认定,系统会根据已进行税种认定的按期申报印花税税目信息进行初始化,并弹出“按期初始化信息完成!”提示框,系统会自动带出已认定的按期申报的印花税税目。
5.开始营业账簿信息采集,申报期限类型为“按期申报”且不可修改,税款所属期起、止会根据实际情况自动带出。依次填入“应税凭证书立日期”“计税金额”等。
6.保存营业账簿印花税税源信息,并核实确认。
7.采集完成后,会在采集界面显示采集信息,在该界面可通过【查看】、【修改】、【作废已采集信息】按钮按需进行采集信息查看、修改以及作废。
(三)申报缴纳
采集完成后,纳税人进入申报界面,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申报操作无变化。
具体操作请参考《印花税法》实施后首个大征期,超详细印花税申报指引。
(四)注意事项
纳税人如需咨询了解营业账簿印花税政策及申报纳税事宜,可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95113电子税务局运维热线,或联系主管税务机关。
来源:山西税务
办税服务厅,由税务局申报岗位工作人员代企业录入申报系统.
二、财务报表申报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
扣缴义务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其他有关资料.
三、关于财务报表报送错误问题,从上述《征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可以明白:财务会计报表必须如实申报,和财务账簿记录一致,如不慎报送错误的,需要更正错误数据,保证申报资料真实、准确.因为财务报表不涉及扣缴税款问题,所以不需要做退税处理,直接更正就可以了.
纳税人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正式上报财务报表后,发现数据错误需要进行修改的,可由纳税人携带财务报表修改申请(加盖公章)及纸制财务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税收申报岗位人员进行审核并修改申报数据,可以找办税人员沟通,从税务局后台作废错误的财务报表,然后重新按正确的数据金额再次申报.
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的区别
答:一个是申报一个是缴纳的区别.
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承担法律责任的主要依据,是税务机关税收管理信息的主要来源和税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等.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相关行政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在申报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及应缴税款的法律行为.
纳税,即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就是根据国家各种税法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纳税申报期和税款所属期的区别是什么?
答:1、性质不同
纳税申报期:税务稽查,是税务检查的一种,是指税务稽查机构的专业检查时期.税务检查包括税务稽查.
税款所属期: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编著的《新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释义》的解释,税务检查,是税务机关以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为依据,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和扣缴义务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时期总称.
2、时间不同
税款所属期是指需要报税月份的起始点和截止点,例如:7月1号到15日就可以申报第二季度的增值税,而纳税申报期是4月1日至6月30日.
3、所交税费种类不同
纳税申报期包括企业依法交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而税款所属期则包括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以及在上缴国家之前,由企业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
一、地税和国税有什么区别
1、国税与地税,是指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一般是指税务机关,而不是针对税种而言的。
2、国家税务局系统由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省级地方税务局受省级人民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省级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由省级地方税务机关垂直领导。因此,国家税务局系统和地方税务局系统分属国家不同的职能部门,一般是分开办公的。
二、征收管理分工划分
1、国税局系统: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税(开征之前为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地税局系统: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上述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管理的部分),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屠宰税,筵席税,农业税、牧业税及其地方附加,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降低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简化征收手续,方便纳税人,在某些情况下,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可以相互委托对方代收某些税收。另外,对于特殊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会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系统,做出特别的安排和调整。
1、与国家电网单位签订的电力供应合同
根据财税2006年162号文规定,国家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电合同 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印花税。原则上转售电费也属于 这一类,只要电费不增值也不用交增值税,转售时进项税率销项税率 一致,不存在增值行为。
2、总公司向分公司调拨材料的结算单
建筑企业经常出现总公司统一采购材料,再调拨给各分公司项目部使 用,通常会有结算单,这类结算单属于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根据国 税发1991年156号、国税函1997年505号、国税函2023年9号等文件 规定,不需要征收印花税。
3、普通培训合同
并不是所有的培训合同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只有设计“技术培训”的 合同才需要缴纳,才要按照“技术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普通的培 训合同例如财务培训等,不属于技术合同范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4、工程监理合同
建筑企业与工程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监理合同,在很多地区并不列入 “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只是属于分析、论证、评价、 预测调查的技术合同。因此很多地区都发函不需要征收印花税。但是 不具有普遍性,因为目前国税总局没有相应明确规定,只是部分地方 税务局发的一些通知。例如湖北武汉发了相关规定。
5、会计、审计、税务咨询合同
建筑企业一般都会与事务所签订审计合同,部分还聘请了税务顾 问,因此涉及会计、审计、税务咨询合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 于技术合同征收印花税问题的通知》[(89)国税地字034号]的 规定,一般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 询,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6、如果采购合同
金额小于最终实际采购金额 在建筑企业施工过程中需要采购大量的材料,经常会发生签订的 合同金额小于实际供应金额或者合同金额大于实际供应金额,如果出 现这种情况不需要补交印花税,也不允许退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 行条例》规定和(88)国地税字第025号文件的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 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金额,不是实际交易金额。
但是如果是总包合同或者分包合同,合同金额与最终工程结算金额 有偏差时,一般结算金额大于合同金额时,多余部分还是要补交印花 税的,因为很多异地工程需要办理涉税说明,对于印花税完税金额审 核时如果有偏差会追缴的,并且有可能产生滞纳金。
7、其他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凭证
如果与非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暂行 条例中规定的借款合同是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包括与 非金融机构签订的;
根据国税1991年155号文委托代理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土地租赁合同也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除此之外保安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日 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质量认证合同等均不需要缴纳印花税,没有对应的税目,合同列举中也没有这些合同。
公司在进行印花税的纳税申报时,应该选择按月申报还是按次申报呢?二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今天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印花税按期(月)申报和按次申报有何不同?
二、应该选择按月申报还是按次申报?
三、已办理按期(月)申报印花税,为什么税源只能添加购销合同税目,别的税目增加不了?
四、如果选择按月申报,零申报是否需要做税源采集?
需要。由于税源采集是申报的前置条件,未做税源采集无法申报。因此,即使是零申报也要做税源采集。
以上就是关于印花税按月申报和按次申报的几个热点问题了,还想了解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第一教室、祥顺财税俱乐部
2023年元旦后,所有公司开启了新一轮的报税缴税工作。
这一周多来,各种朋友来问我,“营业账簿”印花税年度申报失败,如何操作啊?
2023年7月1日起,新的《印花税法》实施,再加上年末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改版等等原因,确实造成了大家的不少困惑和困难,笔者所加入的税务局的各个钉钉工作群里也是各种咨询和抱怨。
首先(划重点),1月份申报印花税,要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先申报第四季度的其他的印花税,比如买卖合同等的印花税。
第二步,再申报“营业账簿”的年度印花税。
下面笔者就以自己就职的公司所在地天津地区为例(估计其他省份和地区也大同小异),讲解一下“营业账簿”印花税年度申报工作如何进行。
首先,是登录电子税务局,由于电子税务局进行了升级和改版,有两个登录路径,一个是旧版登录、一个是新版登录。
建议使用新版登录!!!
step1 登录电子税务局
step2 填入您公司的统一代码、登录人的身份证和密码(首次登录的按照提示),然后将验证条拉到最右边,最后点击“登录”按钮
step3 根据您在税务局报备的身份,选择,并确认。
(以下为重点内容)
下面就是如何进行“营业账簿”印花税年度申报的流程了,请各位仔细看。
step1 进入电子税务局主界面后,选择“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
step2 左侧选择“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印花税税源信息报告”
step3 关闭弹出的提示窗
step4 在“查询信息”——“税款所属期”中,选择“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查询本年度印花税纳税申报情况。
由于写这边稿子的时候,笔者已经申报完毕,所以,最后一行可以看到,显示已申报;各位可以忽略,继续往下看。
step5 点击“新增采集信息”,会弹出如下的提示框,在“税款所属期起”这里,选择“2022-01-01”,点击确定。
step6 这里就进入了印花税税源采集表了
由于这几天报税的人实在是多,再加上电子税务局系统新升级和更新,服务器可能承压能力还不够强,这一步可能会比较慢,很多人需要多刷新几次。
(这里不得不吐槽一下,作为国家级的电子税务局,软件公司竟然用的开源框架,用开源框架也就罢了,还用的极兔cdn,网络缓存加速能力实在是不敢恭维,百度cdn,阿里云cdn,腾讯云cdn,华为云cdn,哪个不比这个强?差评!!!)
好了,说了些题外的废话,希望不要被封号
下面说说这个表格怎么填。
(具体可以看图片,已写明)
在实际金额这里,双击这个单元格,会弹出一个明细采集表。
在这个明细采集表里,按照123步骤,一项一项的填列需要申报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即可。
step6 到了最最最重要的申报环节了,很多人就卡在这一步,稀里糊涂的觉得怎么申报不了呢,我明明做了采集了啊。
这一步,先不要勾选左边的“印花税”,切记、切记、切记(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否则“税款属期”那里,就还是会显示是第四季度的日期,你就无法申报了。
这里,先点击“税款属期”,然后拉到最下面,选择“1-12月份”这个选项,然后再去左边勾选印花税税源选择。
最后,点击“确定税源”,再到左上角点击“确认申报表并报送”。
至此,您的“营业账簿”印花税年度申报工作,就可以顺利完成啦。
近期,小编突然发现,很多身边的创业者和客户企业,创业了很久,却还是分不清什么时候应该去国税什么时候该去地税,虽然说大多数企业都有我们财务公司提供相关服务,但小编认为,弄清楚国税和地税的区别,一定是对你今后的工作有莫大帮助的,所建议今天建利衡创就来为大家做一整理。
首先我们先来看国税和地税的来源:上个世纪90年代,当时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发挥国家财政的智能作用,增强中央的宏观调控能力,我国开始实行了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为适应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需要,省及省以下的税务机构分设成为了两个系统:国家税务局(国税局)与地方税务局(地税局)。二者主要区别是征收范围不一样。
接下来我们就来盘点,什么时候该去哪个税局:
1. 营改增后,由地税机关负责征收(代征)的项目:
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的增值税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地方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
资源税
印花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包括由国家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的部分)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耕地占用税
契税
土地增值税
车船税
烟叶税
地方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2营改增后,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的税务项目:
增值税
消费税
车辆购置税
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所得税、城建税
中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缴纳的所得税
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所得税、资源税
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
个人所得税中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的部分
中央税的滞纳金、补税、罚款
提示:西藏自治区只设立国家税务局,征收和管理税务系统负责的所有项目,但是暂不征收消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和烟叶税。
提到国税地税,肯定会有人说,哎呀,那是历史了,国税地税已经合并啦。
其实,这是很大的误解,合并的只是国税和地税办税机构,而国税税种和地税税种的区别依然存在。
例如,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消费税这些税种都是国税税种,它们60%上交给中央财政,40%留存给地方财政。而附加税,印花税,个税这样的税种就是地方税,全部留给地方财政的。
当然,这些知识对于会计来说,其实也没多少用了。国税地税机构合并,交什么税,办什么业务都到办税大厅或者电子税务局就ok,不必再分开跑。
国地税机构合并真是特别方便会计人员,要知道以前国税和地税申报网站是分开的,申报时候太忙就容易忘了一个,造成逾期。而且,那时候企业注销也特别麻烦,经常出现注销国税没注销地税的情况,结果企业执照都注销完了,还被税务处罚。
还好现在合并,很多事都成了历史趣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
财税〔2018〕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减轻企业负担,鼓励投资创业,现就减免营业账簿印花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3年5 月1 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5月3日
印花税虽小,但学问可不少,缴纳时千万要注意细节,因为,一不小心将会产生涉税风险
风险一个人买卖二手房,印花税怎么算?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第二条的规定,为适当减轻个人住房交易的税收负担,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风险二以货换货合同的计税依据如何确定?按“购销金额”征税。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三条的规定:
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
风险三网上销售货物,电子订单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要缴纳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规定:
为适应经济形势发展变化的需要,完善税制,现将印花税有关政策明确如下:对纳税人以电子形式签订的各类应税凭证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风险四同一凭证多个税率印花税如何计算?分情况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七条的规定:
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率,分别载有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风险五同一凭证多人签订持有印花税如何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1988年8月6日国务院令第11号)第八条的规定: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风险六应税凭证记载金额变动应如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财税字〔1988〕255号)第八条的规定: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法规贴花。
根据《关于对营业账薄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风险七印花税金额不确定的合同,如何贴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 相关规定:
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五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风险八自然人股权转让印花税如何计算?
自然人股权转让应按“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的税率贴花。转让双方均为印花税纳税义务人,应纳印花税额=转让合同金额×0.05%。
注意:股权转让收入应当按照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无正当理由转让收入明显偏低的,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核定。
自然人股权转让是指自然人股东将投资于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或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股权或股份通过出售、抵债、投资等情形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
“一带一路”、“中国制造2025”、
工业4.0等逐步推进
以资产为依托并和基础设施建设紧密结合的
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前景广阔
那么,融资租赁业如何避免陷入税收误区?
先来一个例子说明
它家的印花税到底该不该交?
g市地税局稽查局在对a国际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纳税检查时发现,该公司2023年度签订多份购销合同,合同总金额达5.3亿,但没申报缴纳印花税。
a公司解释: 购销合同是融资租赁合同的配套合同,而融资租赁合同已经缴纳过印花税,所以认为购销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税务小坤先分析公司业务了解相关国家税务规定
a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对于与承租人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已经依照税法规定按照“借款合同”缴纳印花税,同时签订购销合同,其中一部分购销合同与第三方签订,是应承租人的要求向第三方购买指定的机器设备,此种租赁方式为直接租赁;另一部分购销合同与承租人签订,是承租人将自己拥有的机器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然后再通过租赁方式将已经出售的机器设备租回,此种租赁方式为融资性售后回租。
a公司的业务应该如何缴税?
该公司对融资租赁合同依照“借款合同”税目缴纳印花税是正确的。对于与融资性售后回租有关的购销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但对于与直接融资租赁有关的购销合同,应照章缴纳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税务部门补征了该公司“购销合同”印花税15.9万元,并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7.95万元,加收滞纳金4.7万元。
注:本文引用以下相关税务法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租赁合同有关印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44号)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含融资性售后回租),统一按照其所载明的租金总额依照“借款合同”税目,按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计税贴花。在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对承租人、出租人因出售租赁资产及购回租赁资产所签订的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来源:江苏省南京地税局
编辑:正坤财税
《印花税法》正式实施已经四个多月了,但是不少纳税人对政策的理解仍然存在误区。
今天我们就印花税常见的误区给大家讲解清楚,各位纳税人要好好学习,避免公司出现涉税风险!
很多纳税人认为业务往来未订立书面买卖合同是不用缴印花税的,其实是错误的!
a公司于2023年8月初通过某电商平台向电商经营者b公司订购了一批价值100万元(电子订单未列明增值税税款)的商品,并于8月底货、款两清。a公司认为,自己没有与b公司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所以,第三季度未就该电子订单进行印花税的纳税申报。
印花税法中明确规定,对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但这并不意味着,企业与电商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也免税。
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a公司向b公司订购商品的电子订单是属于应税凭证的,应该按规定申报缴纳印花税。
所以,a公司应缴纳印花税:1000000×0.3‰=300元
合同未履行,已缴纳的印花税可以退还吗?
不可以!印花税是对单位和个人书立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行为税,其纳税义务是在书立时产生,合同签订时即应履行完税手续,也就是说,不论合同条款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一旦签订合同都一律按照规定计算缴纳。
此外,如果有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也是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
2023年7月1日前签订但7月1日后才生效的合同,按什么纳税?
主要取决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根据规定,除证券交易外,其他税目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的当日。
也就是说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7月1日前的,适用原税目、原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7月1日及之后的,适用新税目、新税率。
书立免税合同还用进行纳税申报吗?
需要!
印花税法实施后,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继续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同时,应当对印花税优惠事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有减免税的,需要在“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栏,按照税务机关最新制发的《减免税政策代码表》中最细项“减免性质代码”填写。
虽然印花税是小税种,但是规定却不少,所以,大家在日常工作中还是要万分注意,别一不小心,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
关于印花税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我们~我们也会继续为大家提供最新的政策解读和专业的财税知识,让大家能及时了解相关政策,助力大家做好日常财税工作~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印花税本来就是在公司注册还是注销的时候都是要缴纳的,只要产生了相关的票据或者合同文本之类的,就需要缴纳印花税。但是分公司毕竟不同于子公司的性质,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所以,分公司注销交印花税问题具有特殊性。分公司注销需要交印花税吗?
一、分公司注销需要交印花税吗
分公司注销,独立核算需要税务清算,就要交印花税;非独立核算不需要税务清算,就不要交印花税。
全部资产处置所得=资产交易价格或可变现价值-资产计税基础-税前允许的税金及附加。税前允许的税金及附加,是指处置资产过程中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不包括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分公司注销需要交印花税的征收方式
印花税根据不同征税项目,分别实行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两种征收方式。
1.从价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
2.从量计税情况下计税依据的确定。实行从量计税的其他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以计税数量为计税依据。
三、分公司注销清算需注意的问题
创业投资企业在清算前,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相关规定的,其投资额70%尚未完全享受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的,应允许创业投资企业将其余额抵扣清算所得。
清算企业在定期减免税期间发生清算业务也不能享受减免税待遇,即使是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以及适用过渡优惠税率的纳税人发生清算业务,计算清算所得税时也不能适用15%、20%或其他优惠税率,而应一律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清算企业在清算前,因购买国产设备应享受的抵免税额或购买环保、节能节水、生产专用设备抵免税额尚未执行到期的,应允许纳税人从清算所得税额中减去上述应享受的抵免税额。因为投资抵免税额不是在清算过程中产生的,而属于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应享受但尚未享受完的税收优惠,因此应允许其在清算过程中享受。
清算过程中处置一切资产产生的所得均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技术转让所得,税法规定转让所得500万元以下的免征企业所得税,500万元以上的部分减半征税,如果在清算过程中涉及技术转让转让业务是不能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但在清算过程中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符合免税条件的股息、红利等免税收入,仍应按税法规定享受免税待遇,取得的不征税收入也不计入清算所得,因为这两项收入不属于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所得。ws
导读:销售不动产印花税税率是多少?印花税相关的财务知识并不复杂,大家只需要掌握其中最核心的概念就可以了。在接下来的文章中为大家简单的分析一下,具体的会计分录和税率小编都一一列出,欢迎阅读!
销售不动产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答:房地产印花税的税率有两种:第一种是比例税率,适用于房地产产权转移书据,税率为0.05%,同时适用于房屋租赁,税率为1%,房产购销,税率为0.03%;第二种是定额税率,适用于房地产权利证书,包括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税率 为每件5元.
房地产企业销售商品房是按照'产权转移书据'依万分之五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房产买卖转让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所有权转让.
(2) 另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四条的规定,对商品房销售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
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应按'产权转移书据'依万分之五的税率征收印花税.
房屋租赁合同上的印花税要怎么贴?贴多少?
答:按照税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应该按租赁合同记载金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印花税.粘贴方法有以下两种:
1)贴花法: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印花税票贴在应税凭证上,并在每枚税票与凭证交接在骑缝处盖戳注销或画销.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纳税人需要通过贴花形式完税的,可到各区(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厅购买印花税票.)
2)采用缴款书代替贴花法:一份应税凭证应纳税额超过五百元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用缴款书或者完税证完税,并将其中一联粘贴在凭证上或由税务机关在凭证上加盖完税戳记代替贴花.对已办理网上报税的纳税人,印花税可在省网报税系统的'纳税申报-其他-非核定税种申报(适用于偶然发生且税务机关未核定税种进行的纳税申报)'中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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