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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7日上午,丹徒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召开。区委常委、副区长韩宏亮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重视程度,紧盯工作目标,把握基本原则,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要明确工作重点,把好最后关口,强化配合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严督实查,注重统筹推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圆满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为推动丹徒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
据了解,此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利于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纳税人享受到更大的改革红利,有利于推动税收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会上,区相关部门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新闻链接: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两大看点
随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在县(市、区)级层面的落实,国地税机构合并后,征管职能的转变和纳税人的便利提升是此次合并的两大看点。
具体而言,在本轮改革中,新税务机构将接收社保等多个国家非税收入征管职能。这意味着社会保险费等非税收入,将由各部门自行征收管理改为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管理,这是规范政府非税收入征管的重大转变。
与此同时,纳税人无疑是最大的获益者。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将依托“一窗一人一机两系统”模式,实现税务登记类、申报征收类、税收证明类、发票类等多项税务业务一个窗口通办。从根本上解决了纳税人“两头跑”“两头查”的问题,切实维护了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减轻了办税和缴费负担,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来源:新华社
为落实呼市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全面推动回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7月19日,回民区召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呼市税务局第二联络(督导)组组长辛跃军,呼市税务局第二联络(督导)组副组长银雅飞,联络(督导)组全体成员,回民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王志强出席会议。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联合党委全体成员、环节干部,以及回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专项工作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就回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作了工作报告,回民区财政局局长靳国强就推进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作表态发言。
辛跃军强调,一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制度机构改革,我们要坚定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二是要认真贯彻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准确把握改革要求;三是要认真落实改革工作任务,全力打赢机构改革攻坚战。
王志强指出,一是要充分认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要扎实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施工作;三是要确保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高质量推进。
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重要举措,今后,回民区将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精神上,统一到工作安排上,统一到改革发展上。扎实推进我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为全区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更大贡献。
(回民区新闻中心新媒体运营部)
转自 :新华网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原标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
新华社北京7月20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改革方案》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是保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平稳有序推进的指导性文件。
《改革方案》明确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提出了改革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并就抓好组织实施提出工作要求。
《改革方案》强调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制度保证,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更好服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改革方案》提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4条原则,即: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以纳税人和缴费人为中心,推进办税和缴费便利化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降低纳税和缴费成本,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税务机关,使人民有更多获得感。坚持优化高效统一。调整优化税务机构职能和资源配置,增强政策透明度和执法统一性,统一税收、社会保险费、非税收入征管服务标准,促进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坚持依法协同稳妥。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相促进,更好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实现国税地税机构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做到干部队伍稳定、职责平稳划转、工作稳妥推进、社会效应良好。
《改革方案》强调,通过改革,逐步构建起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纳成本,增强税费治理能力,确保税收职能作用充分发挥,夯实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
《改革方案》提出,按照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要求,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整体设计、分步实施,采取先挂牌再落实“三定”规定,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先把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以下统称省)税务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地、州、盟,以下统称市)税务局、县(市、区、旗,以下统称县)税务局改革的步骤,逐项重点工作、逐个时间节点抓好落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改革方案》要求,加强税务系统党的领导,完善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制度安排,确保税务系统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优化税务系统党的领导组织架构,完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健全党建工作机制,税务总局承担税务系统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党委负责指导加强各地税务部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群团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形成各级税务局党委与地方党委及其工作部门共抓党建的合力。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并着眼建立健全职责清晰、运行顺畅、保障有力的制度机制,在干部管理、机构编制管理、业务和收入管理、构建税收共治格局、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明晰了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部门与地方党委和政府在税收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对税收工作的统一管理,理顺统一税制和分级财政的关系,充分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改革方案》还就完成新税务机构挂牌、制定新税务机构“三定”规定、开展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进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强化经费保障和资产管理、清理修改相关法律法规等重点改革任务进行了具体部署,并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要求各省、市、县税务局按期逐级分步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挂牌并以新机构名义开展工作。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同时,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要求整合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方面业务,优化完善税收和缴费管理信息系统,更好便利纳税人和缴费人。
《改革方案》强调税务总局要抓好统筹,各省区市党委和政府要全力支持,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各省税务局要精心组织实施,并从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加强宣传引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平稳落地。
来源:新华社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局内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规范基础税收征管工作,优化变更登记、跨省迁移等环节税费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附件:1.市场主体自动同步变更登记信息数据项 2.跨省(市)迁移涉税事项报告表 3.跨省(市)迁移税收征管信息确认表 4.跨省(市)迁移相关事项办理指引需要以上附件可以联系首创获取。文章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
“共同富裕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是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党的使命任务。当前,随着税收等一揽子工具的实施,人均收入在增大的同时,基尼系统却仍然在警戒线之上,应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税收的科学研究,为顺利跨过中等收入陷阱提供有力保障。文章基于数字经济时代背景下的高净值人群定义、收入特点、不当税筹、国际经验借鉴,旨在扎实推进共同富裕,促进社会公平分配。通过分析高净值人群不当税筹和高净值人群低税负的影响提出创新征管模式、进一步完善税收法律体系等相应的税收政策建议。”
“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过去十年党经历的三件大事之一。二十大报告指出要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规范财富积累机制,因此完善再分配制度是我国共同富裕目标提出的要求,也是我国必须解决的问题。
尽管截止到2023年的十年间,我国人均可支配收入基尼系数从0.474逐渐降低到0.466,但仍持续在国际警戒的0.4之上,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差距日益扩大已经成为一个不争事实。《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六条第二点指出:“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强化税收调节,完善直接税制度并逐步提高其比重。”高净值人群作为改革开放以后先富起来的一批人,在先富带后富中起到积极作用,但在第三次分配过程中体现出的贡献未达预期,因此,法律方面需要依靠财税政策进行适当适时的调整,强化税收手段,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加大对高净值人群税收征管力度,降低贫富差距;德治层面应从社会层面引导商业向善,增强高净值人群的社会责任意识,提倡公平效率,延续稳定发展格局。
一、高净值人群的特点分析
01高净值人群的税负情况
高净值人群的定义与各个国家不同的国情有关,不同的经济体量、社会平均发展水平有着不同的解释。一般用hii(high income individual)表示,是指排除自有或自住住宅后拥有高额可投资资本的人群。高额可投资资本包含股票、债券、银行存款、流动现金等。
根据2023年莱坊(knight frank)发布的《财富报告》,美国超高净值人群(可投资资产在3000万美元或以上的人群)达到180060人,数量规模达到了全球第一。美国高净值人群(可投资净资产在1000万美元或以上的人群)数量规模超过868万人。然而美国媒体pro publica披露的一份美国国税局(irs)税务数据显示,在过去的15年时间里,美国的超高净值人群个人所得税的总体税负远低于他们应承担的,甚至个别超高净值人群税负为零。英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国家也有自身定义。
根据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中国私人财富报告》中显示,我国高净值人群一般是指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万元的人群,2023年中国高净值人群数量达262万人。同时报告披露,中国的高净值人群年轻化趋势显著,组成结构多样,大多具有较高的学历。美国财政部网站在2023年10月发布的数据揭露,美国最富有的1%人口每年逃税达1630亿美元,约占全国每年未缴纳税额总款的28%。据估计,因富人群体逃税而带来的财政收入损失规模相当于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3%。
02高净值人群的税收征管特点
国外一些高净值人群通过寻找税法存在的漏洞,依靠股权、期权、复杂的公司架构等方式获得低税、无税资产,通过低薪、复杂的公司架构和慈善组织、基金会、抵押、报告重大财务亏损等手段实现了几乎为零的实际税负。美国高净值人群低税负、甚至零税负的纳税现状,给美国政府带来巨大压力。中国的高净值人群税收在理论上也面临着以下难题:
收入来源多样化、复杂化,有较多的应税项目
上述报告显示,企业家、董监高、职业经理人等较传统构成是我国高净值人群的主要构成,但全职太太、娱乐圈明星、体育明星、网络主播等各行各业专业人士也逐步成为不可忽视的组成,人群构成如图1所示。
我国高净值人群财富主要来源是企业经营报酬,职业经理人工资薪金收入,企业股权/期权价值,职业投资收益等等,来源多样。收入来源的多样化意味着应税项目识别、认定、征收到库存在的困难,如何做到准确、迅速的识别收入来源和收入类型是我国税收征管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
部分投资流动性强,有较多的税筹空间
报告显示,我国高净值人群可投资资产投资领域广泛,从房地产到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信托、各种基金、各种债券均有涉猎。例如房地产项目、技术开发项目有些需要大笔资金,经营情况复杂多变且专业性较强,不排除存在非合理报价的情况;跨国企业投资项目资金流动性很强,隐蔽性很高,需要国际情报交换机制介入。因此,我国高净值人群投资存在着较大的税筹空间。
个别高净值人群有较强的税筹意识且采取了一定的税筹手段
由于税收具有的强制性、无偿性的特点,同时税收有着以收入、支出、财产等尺度来衡量纳税能力的公平原则,高净值人群面临着高税负。因此个别高净值人群会产生较强的税筹意识且采取了一定税筹手段。例如,演员郑爽、主播薇娅(本名黄薇)采取各种税筹手段逃避缴纳、少缴巨额税款,虽经税务机关追缴并给予处罚,但仍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03个人所得税税收贡献及来源分析
2015-2023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占比从7.79%到8.87%,呈较平缓的上升趋势。2014-2023年、2015-2023年的个人所得税税收增长主依靠财产转让、二手房交易,2016-2023年我国实行供给侧改革的“破、立、降”,积极推进扩大内需战略,促进我国经济进一步发展。2023年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发力加之个人所得税改革,至2023年个人纳税义务大幅减轻(见图2)。
2023年3月18日,财政部公布的2023年1-2月财政收支情况说明了2023年1-2月全国其中个人所得税收入达到4043亿元,出现大幅增长,其主要原因在于:
一是影视文娱行业税务征管力度加强,明星、网络主播等影视文娱行业从业人员积极配合纳税检查,补漏补缺。
二是数字控税取得初步成效,税收风险识别更加精确,引导纳税人积极履行纳税义务;同时严厉打击涉税犯罪行为
三是2023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权益性投资经营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公告》,该公告指出:“持有股权、股票、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等权益性投资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一律适用查账征收计征个人所得税。”
四是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居民收入稳步提高涵养了税源。2015-2023年,我国国民生产总值实现了从688858.2亿元增长到1143669.7亿元;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实现了从21966元增长至35128元。
多次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有力地激发了社会活力,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在激励社会创新、刺激社会发展和维护社会公平中寻找最佳点,但未能达到如期效果甚至出现了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税收负担显著轻于低收入者税收负担的现象,刘鹏等 (2022)研究发现高收入户与中收入户的个人所得税平均税收负担相差到达了0.30%。因此,费茂清 (2020)认为个人所得税税改对调节高净值人群收入、增加税负作用几近于无,甚至减轻了高收入户的税收负担。
和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个人所得税占比与个人所得税税率存在着不容忽视的不匹配问题。
“以美国为例,近20年联邦税构成中个人所得税占50%左右,oecd国家个人所得税占国家总体税收大多为30%-50%,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为10%左右。我国个人所得税税收在税收收入总和占比偏低,但我国个人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的45%相对美国37%的最高边际税率和oecd平均为41.65%的边际税率相比却并不轻松。”
2000年起,我国经济迅速发展,乡村城镇基础工资不断提高,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人数提高,但是我国工资薪金占个人所得税收入却不增反减。其中部分原因为我国高净值人群不断扩大,但是以工资薪金为主要收入来源高净值人群减少,同时部分收入隐性化造成的税款流失。
二、高净值人群不当税筹方法分析
由于一些高净值人群有着庞大的可投资资产数额、复杂的投资方向、主动税筹的动机,他们的应税项目比较隐蔽、难以清查,高净值人群税款的清缴成为了我国税收征管的漏洞。
01利用信息不对称性,瞒报部分收入
信息的不对称性是导致高净值人群税筹的重要形式。高净值人群可以将资产投资于海内外的各行各业,从而获取收入或者是巧立各种形式的合同、私下合同;导致税务机关对此部分信息无从掌握,进而隐瞒自身应纳税信息,达到税筹效果。以2023年范冰冰税案为典型,2023年,崔永元实名举报范冰冰,牵扯出娱乐圈行业内广立阴阳合同情况。明面上的合同用以信息公布、缴纳税款,背地里的合同才是约束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真实意思表示。但是此前广大群众对此毫不知情。阴阳合同不仅扭曲了公平的市场交易秩序和交易原则,还导致了巨额的税款流失。
02利用各种税收政策,转换公司组织形式架构、收入类型、隐匿收入
高净值人群及其背后“税筹团队”熟悉税法中规定的各种税收政策和税收优惠,通过不同公司架构设计,从公司选址、规模、组织构成,到扭转收入类型,不合理地享受政策优惠,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以2023年薇娅税案为典型,2019-2023年间,网络主播薇娅将直播带货中的坑位费、佣金等劳务报酬转化为其名下的各种咨询公司企业的企业经营所得。其适用于45%的劳务报酬的适用的高税率降为个人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从而达到降低税率需求。再通过虚构业务、隐匿部分收入,将自身的税率降到临界点。同时薇娅利用国家在新冠肺炎期间出台的政策,注册多家个人独资企业,利用小微企业一降三免、上海崇明地区对个人独资企业按照3.5%的税率核定征收等税收政策,总计偷逃税款6.34亿元,其他少缴0.6亿元。
03利用与姑息红利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延迟纳税
不分配应分的股息红利
我国目前暂未开征资本利得税,同时在股市、居民企业投资方面制定了很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一些董监高采取了不分配红利等措施,将应得的利润长期留存“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的账目。同时再投资居民企业实现资本的投资循环。
低价转让
一些高净值人群凭借自身专业素养和能力,将个人名下的商标、股权、发明等高价值无形资产低价转让以避免缴纳高额个税。某些无形资产由于自身专业性或者创新性过强,不存在市场价,税务部门难以估价进行征收。
一元年薪计划
我国部分董监高采取了一元年薪方案一元年薪可以把年薪转化为股票期权、股权激励等形式,从而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税率或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推迟。
04移民、离岸家族信托、海外投资等形式
我国部分高净值人群利用国际税收差异,通过移民、离岸家族信托、海外投资等多种形式逃税筹款缴纳,跨区域特点明显(李菁,2021;郝琳琳,2021)。例如张某夫妇加入综合税率较低的新加坡国籍。中国经营报的报道,马某通过离岸信托、海外慈善基金会等形式持有阿里巴巴的6.39%股份,总价值超过1700亿人民币。还有一些大型企业控制人均设有海外基金离岸信托。这些海外基金信托大多注册在开曼、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税筹天堂,或者美国的南科他州等低税率地。
05利用征管疏漏逃避、转嫁税款缴纳
我国个人所得税app目前存在着数据缺失、功能不全、模块不全等问题(苑新丽等,2020)
表1显示:高净值人群在投资性住宅方面的投资年均复合增长率一直保持在8%到14%之间,人均拥有多套投资性商品房、住房。投资性房地产的获得的出售、出租所得成为是高净值人群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资本市场产品”包括个人持有的股票、公募基金新三板和债券,“其他境内投资”包括个人持有的信托、基金专券商资管、私募股票投资产品、黄金、私募股权等。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app只对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进行汇算清缴,并未涉及经营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的申报,因此很多炒房者买卖获利、投资性房地产出租出售获利并不在个税计征范围。同时目前房屋租金的税负极为容易转嫁给租房者,加重租房者负担、提高租房者生活成本,不利于我国调节再分配制度、推动社会主义建设。
三、高净值人群过低税负的影响
个人所得税制度最典型的经济后果是造成了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的分流局面,某种程度上可能出现不公平现象:当劳动所得较多时,劳动所得的综合税负率就有可能高于资本所得的税负率。高收入群体、高净值人群通过各种手段,将不同性质所得进行拆分并转移,即将劳动所得转化为资本所得或其他所得,从而降低了个人所得税的综合税负率,最终导致税收的纵向公平性遭到破坏,不同收入阶层的贫富差距进一步扩大。推动共同富裕的建设需要在再分配中做到“提低扩中调高”,目前我国财富分配尚不平均,各地区疫情的散点复发与防控也给当地财政造成巨大的压力和负担,因此需要在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中加强税收调节作用,推动共同富裕。
01不利于发挥税收调节作用
高净值人群总体税负过低将加剧个人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现象,初次分配失衡问题未在再分配中纠正,甚至改革后加剧了中收入者平均税负。
高净值人群本身具有较强的资源增值能力,承担比普通群众更低的个人所得税税负将扩大高净值人群的财富增值速度,加强社会两极分化。
社会两极分化不利于提升社会总消费能力。根据边际消费递减规律,当生活消费水平达到一定数额后,边际效益递减、消费倾向会递减。高净值人群在满足自身所需后的可投资资产将有很大一部分用于投资外部资产、持有不动产、保险、银行储蓄存款等,而两级分化严重到一定程度,普通消费者有消费需求却无力承担消费、高净值人群不愿意进行边际消费。因此阶级分化,社会撕裂将不利于我国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发展。
02违背了税收公平原则,容易引起社会不公问题、激化社会矛盾
高净值人群拥有超高的可投资资产却承担着过低的税负,与普通群众的税收负担形成鲜明对比。公平原则要求实现税收的纵向公平,高净值人群却实现了比普通群众更低的税负水平。高净值人群个人所得税的缺漏不利于我国税款的征收,不利于我国财政收入的要求。这违背了我国共同富裕的建设目标,我国社会不公现象的加剧将激化社会矛盾,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立,违背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奋斗目标,不利于人民的长治久安。
03高净值人群在互联网、房地产、金融领域内实施的税筹方案容易破坏产业结构不利于行业的长久发展,引发市场失衡
例如2023年我国房地产买卖市场异常火爆,房屋售卖供不应求导致我国房价节节攀升,普通消费居民买不起,而大批的“妈妈团”“炒房客”人均手握数十套优质房源,囤积居奇,严重扰乱房地产行业销售秩序、拉高房价、影响人民生活水平。同时我国税收征管对个人名下住房、投资性房地产数据的缺失、征管的疏漏导致相当一批人未进行税款缴纳。
四、高净值人群税款征收的建议
中产阶级往往面临较高的生活压力,尽管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中已经涵盖了七项专项扣除内容,但衣食住行、子女教育、医疗方面的压力仍然很大,影响着中产阶级的幸福指数。应从提高社会公平角度出发,统一界定标准(高明华等,2022),提高对高净值人群的税收监控、收缴。
01创新征管模式,形成多部门联动的智慧税收
我国互联网的广泛应用,我国电子贸易不断扩大,产业数字化程度不断提高,高净值纳税人利用电子货币的税筹违法案件层出不穷。例如招商银行发布的报告中提到的跨行业投资和拆分收入等情况。因此,我国应强化不同部门之间涉税信息的采集,完成归类、建档,分析隐藏在大数据之下的税筹案件。
加强税收征管,形成以围绕多部门共享信息的税收法律为依托的公平执法的税收征管模式,准确完成对纳税人的身份认定,收税风险进行识别、提示。利用海量涉税数据达到以数控税效果 (付强等,2022),对纳税人进行全面画像,完成针对个人的税收风险控制,避免税务部门被动检索涉税违法案件。
完善自然人税收征管系统,依托现有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实现自然人纳税人的收入和财产(主要是房地产)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漆亮亮,2020)。
加强金融监控,对一定规模以上企业的董监高及其直系亲属的银行账户进行实时监控,对可疑大额进项推送税务机关核查,避免出现少记不记收入情形。
完善财产登记制度,尤其是完善个税app中关于个人及家庭成员名下住房、投资性房地产信息的联网登记,防止纳税人利用我国税收征管缺漏实行家庭组合、投资减除或延迟纳税义务。
可以建立针对高净值人群的个人税号,避免出现私卡巨额消费而0纳税行为的出现。针对缺乏纳税意识和纳税能力的纳税人及时推广普及税务代理,促进市场健康、完善发展。
02加快推进税收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加强监管力度,明确税收优惠、来源认定
剖析“范冰冰税案”和“薇娅逃税案”的税筹手段,我们应该扩大征税对象,细化税目,避免出现网络主播、明星“导师”将其收入非法转化为其他收入,逃避税款缴纳,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和执法能力建设,补充法律上关于劳务畸高、转变收入性质、拆分劳务收入等行为的发生。完善税法中税收减免、税收优惠的认定程序,减少恶意拆分以享受税收优惠事件的发生。同时房地产税、遗赠税的立法进程需要加快,由于房屋的税负比较容易转嫁,应考虑是否采取相应例如空置房征税等措施来抑制炒房、囤房热,起到房地产降温作用。
03加快建立全球税收协作,紧密全球税务信息共享
一些私人大型企业董监高乐衷于在英属维尔京、美国南科他州等低税地设立海外基金和家族信托,而在国内企业经营状态良好时实施一元年薪计划,因此加强国际税收协作意义重大。轰动一时的苹果公司税筹案中关于苹果公司利润转移、非合理定价等关键性证据的发现也离不开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加强对税筹天堂、低税地的管控,建立税收情报自动交换制度、完善中国与各个低税地的税收条例和纳税人身份的个人信息、账户非正常消费流水确认。
04加强税法宣传,提高高净值人群社会责任意识
基于高净值人群对税收认识不准确,我们进行纳税宣传时应进行分类宣传、针对性宣传,提高相应认识,树立反面典型。同时加大对各类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防范高净值人群发生税收违法行为,提高税收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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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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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菁.大数据时代高净值人群税收风险管理初探[j].国际税收,2021(03):77-81.
[4]郝琳琳.我国个人所得税反避税规则的优化——以税务透明化背景下高净值人群跨境避税与税收征管为视角[j].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21(06):76-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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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漆亮亮,王晔,陈莹.加强自然人税收治理的路径探析[j].国际税收,2020(07):32-36+71.
免责声明
文章出处:《财会研究》
项目基金: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吉林省减税降费政策效应评价研究”(项目编号:2022c42);吉林财经大学项目“智慧税务与娱乐行业税收风险分析”(项目编号:2022yb009)。
作者单位:曹阳、章睿倩:吉林财经大学税务学院;任希:西藏日喀则市定结县发展和改革委
责任编辑: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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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来源:经济日报
8月份是全国四级新税务机构完成挂牌后的首个征期,全国各地新税务机构运行平稳有序,企业办税更加高效便捷。随着税务机构改革深入推进,将有效促使我国税务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深入推进税收管理机构专业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作为这场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有着复杂性,涉及“两个层面、三种体制、四级单位、几万机构、百万人员、十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
国税地税机构如何实现由分到合?新机构是否有序运作?对纳税人产生了哪些影响?8月份是全国省市县乡四级新税务机构完成挂牌后的首个征期,记者近日在多地采访调研发现,新税务机构运行平稳有序、办税更加便利高效,改革释放的第一轮积极效应正在显现。
新机构运行平稳有序
继6月15日和7月5日省级、市级国税局、地税局分别合并且统一挂牌之后,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
“这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一场战役——各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挂牌圆满收官,标志着24年国税地税分设历史已成为我们共同的记忆,标志着新时代新税务的航船已扬帆起航!”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说。
8月份是全国四级新税务机构完成挂牌后的首个征期,全国各地新税务机构运行平稳有序,企业办税更加高效便捷。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涉及层级多,人员规模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改革难度是其他部门改革所少有的。”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青说。这场改革从一开始就面临复杂性和艰巨性,税务部门是如何实现平稳、有效实施的?
“税务总局建立了一整套严密的机制体系,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联络督导、纪律检查。”税务总局机构改革工作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总局制定了“改革方案+配套办法+操作文件”三个层面的制度规范体系,健全了全体税务干部上下沟通交流的信息体系。同时,科学编制改革总台账和分台账,划分了12大类215项主要改革任务近700个具体事项。
税务机构改革最终要落到“人”上,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省局、市局、县局及内设机构的领导干部有一半需要自我消化,做好人的工作至关重要。“我们始终坚持谋事秉公心、办事重公平、成事靠公正,以改革为重、以稳定为重,力争把合适的人用到合适的岗位上,既保证了改革的平稳顺利推进,又赢得了干部的认可、理解和支持,为下一步向纵深推进改革提供了有力支撑。”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胡立文向记者表示。
税务总局向各省派出了联络(督导)组,为促进改革平稳推进发挥重要作用。“联络(督导)组坚持‘督在事中、导在事先,督于要害、导于关键,督则到位、导则超前’总基调,细化改革台账,细化督导清单,细化验收标准,深督细察实导,做到件件有着落。”派驻江西的税务总局第14联络(督导)组常务副组长李岩说。
办税效率全面提升
“今年上半年,我们集团进行资产重组,涉及的税收问题专业性很强,又正赶上国地税机构改革,很担心会影响工作进展。没想到税务机构的纳税服务工作没有中断,而且派出专业团队帮助企业应对税收风险点,机构改革使纳税服务更加规范化、人性化,企业的改革获得感更加强烈。”江西江中制药(集团)公司税务总监陈晏燕说。
德州市陵城区税务局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优化办税流程,全面提升办税效率。“以前办税窗口分工很细致,但是纳税人需要来回移动,办一个业务需要不短的时间。”德州恒丰纺织有限公司办税人员董庆霞说,“现在一个窗口就能把所有的业务办结,如果业务简单的话,几分钟就能办完”。
一个个看似简单的变化背后,是改革之初税务总局关于“机构改革,服务先行”的部署。坚持为10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被确定为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一条十分重要的原则。
5月1日起,全国基本实现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一网办理”和12366纳税热线“一键咨询”,使纳税人在国税地税机构尚未合并前就开始感受到了改革所带来的红利。
随着改革逐步到位,多方面红利不断显现。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孙玉山表示,国地税机构合并后,纳税人只需到“一个单位、一个窗口、一个系统”就可查询自己企业的所有涉税事项,领票、注销、纳税申报等事项在“一个地点”即可办理。这在客观上根除了纳税人“两头跑”“反复跑”问题,极大方便了纳税人,减少了办税成本。
浙江实现全省397个办税服务厅“一窗通办”100%全覆盖、12366服务热线“一人通答”100%全覆盖、网上税务局“一网通办”100%全覆盖、“最多跑一次”事项100%全覆盖。“大厅有30多个窗口,我注意到几个纳税人从取号到办结业务,平均耗时不到3分钟,这确实不简单。”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浙江龙盛集团研究院副院长欧其受邀体验了新办税服务厅后表示。
最新统计显示,截至目前,全国实体办税服务厅首个纳税申报期累计办理涉税业务2257万笔,比去年同期增加10.75%,纳税人通过网上办税厅办理涉税业务1.62亿笔,比去年同期增加18.25%。
改革正向纵深推进
通过税收征管的变革,税收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在依法依规组织税收收入的同时,税务部门高效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把党中央、国务院的减税大礼包送到纳税人手中,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今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了深化增值税改革的三项重大改革举措,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司长王道树介绍,“截至6月30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共涉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909.18万户,与税率调整前相比,5月份至6月份累计实现净减税689.78亿元,减税幅度7.21%”。
“机构改革不是税务机关的‘自弹自唱’,而是要增强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对改革的认同感以及在改革中的获得感。”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汤志水说。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副总会计师杜忠军向记者介绍,柳钢集团及旗下子公司分布地域较广,由不同的税务机关管辖。“国地税合并带来了工作效能的大大提升,尤其是体现在企业办理优惠备案、退税等事务上,我们更快速、便捷地享受到了改革的红利。”他说。
随着税务机构改革逐步进入“深水区”,更多“硬骨头”需要啃下。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全部顺利完成,只是完成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第一场战役,目前改革正在向逐级落实“三定”规定、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领域纵深推进。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近日,税务总局、财政部等5部门联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这项工作。
“税务机构改革的深入推进,将有效促使我国税务机构设置更加合理、有力提高税收征管效率、深入推进税收管理机构专业化,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马珺说。
这份7月20日发布的文件向作为纳税人的我们传递了哪些非常重要的信号?
1
继续提高税务机关的征管效率,降低纳税成本。
也就是这一年我们频繁看到的,群众少跑,数据文件上线,办理更加人性化的各类措施,国地税合并后,总局拥有大量的人力物力去做这件事。
2
国地税合并,统一领导,在今年年底完成各项改革任务。
这样做是为了开展工作打下强大的基础,集中管理,便于后续更多改革及稽查工作的展开,说白了就是更好指哪打哪。
3
优化领导组织架构,善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改革方案》对税务部门领导管理体制作了规定,明确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党委和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
从严从紧控制机构数量,进一步优化各层级税务组织体系和征管职责,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做到机构设置科学、职能职责清晰、资源配置合理。
4
明确从2023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
5
从这份文件不难看出,税务正在从各种角度不断完善和提高稽查能力,无论是国地税合并,还是各项改革任务快速有序的完成,尤其在数据收集方面,不断推行的各类便民政策便于进行数据采集,对于加强监管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从内部管理架构不断升级到精简机构,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能,为后期各项工作做好铺垫,集中的管理便于后期稽查,
看来明年税总的主题,还是稽查,严格的查,有技术的查,更精准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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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明确了合并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划转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并对这一改革任务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提出要求,引起纳税人和投资者广泛关注。
合并的深意
事实上,2023年中办、国办曾印发了《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这一版本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合理划分了国税、地税征管职责,明确地税部门对收费基金等征管职责。2023年出台的《改革方案》则将国税地税进行合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也划归合并后的新设立税务局。
为什么要对国税和地税征管体制进一步深入改革?
这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税收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
首先,这是切实加强党对税收工作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实行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有利于充分体现对税收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
其次,这是更好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新期待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国税和地税部门在便利纳税人方面做了很多工作,但两套税务机构分设给纳税人带来了一些难以克服的不便,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最后,这是充分发挥税收服务国家治理作用的必然要求。通过改革,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有利于实现税收征管资源整合、税收大数据资源聚合,有利于实现税收执法和服务更加规范统一,有利于进一步理顺统一税制与分级财政的关系。
国税地税征管改革难度之大
在2023年之前,国税地税合并传闻不断,不少专家学者也建议国税地税合并,但由于改革难度大这项任务只停留在讨论层面。而随着《改革方案》出台,国税地税合并的时间表、路线图全面落地。这项改革难度到底有多大?它与国务院其他部门机构改革相比有哪些特点?
这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一次系统性、整体性、重构性的变革,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特点:
一是改革主要在“脖子”以下层面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主要涉及省、市、县、乡四个层级,这是与国务院其他部门机构改革最明显的不同点。
二是改革涉及跨“条块”整合事项复杂。改革既涉及国税又涉及地税,既涉及收税又涉及收费。国税部门实行由税务总局垂直管理,地税部门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收费部门基本上是属地管理,需要对三种管理体制进行整合。
三是改革涉及的机构人员数量规模大。省市县乡4级税务机构,包括在职干部、离退休干部、临聘人员在内,人员数量超过100万,非税收入征收队伍也很大且较多样,稳定队伍压力非常大。
四是改革涉及的基层一线服务点多。税费征收机构和人员主体在直接服务人民群众的基层,面向十几亿纳税人和缴费人,税费业务和信息化整合的工作量非常大。
老百姓将得到实实在在好处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将直接影响10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改与不改对老百姓来说到底有何差别?改革中如何保证纳税服务到位?
这次《改革方案》中,坚持为民便民利民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一条重要原则,为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服务,是改革的重要落脚点。
据了解,税务部门为了让老百姓感受到机构改革带来的好处,优化税务营商环境,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是机构改革、服务先行。5月1日起,全国基本实现国税地税业务“一厅通办”“一网办理”和12366纳税热线“一键咨询”,使纳税人在国税地税机构尚未合并前,就开始感受改革所带来的便利。
二是改革深化、服务优化。在改革推进过程中,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不仅始终保证纳税人办税不受影响,而且确保改革越深入、服务越提质,使改革推进到最末梢,服务优化到最前沿。
三是改革落地、服务升级。今年年底前,要实现“三个一”全覆盖,即:所有办税服务厅综合窗口涉税业务“一窗通办”全覆盖、税费业务“一厅通办”全覆盖、12366纳税咨询“一人通答”全覆盖。
改革迈入深水区
随着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和相应挂牌工作全部完成。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深化才刚刚开始。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目前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推进总体平稳顺利并取得好于预期的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有序铺开制定落实“三定”(即确定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规定。省局“三定”规定已由税务总局逐个批复,正在紧锣密鼓地落实之中,市局、县局“三定”制定工作已经部署开展。
按照改革安排,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对非税收入,要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合理确定划转到税务部门征管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
上述负责人表示,总体而言,在划转前,要重点做好顶层设计、制定工作方案,为划转提供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和技术保障。在划转中,要加强税务与财政、人社、医保等部门的工作衔接,完成存量数据和业务交接,确保数据接得“准”、服务接得“好”、征管接得“顺”、工作接得“稳”。在划转后,要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征管优势,创新征管方式,优化征管流程,做到征管高效。目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进展总体顺利。
此外,税费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工作正按节点推进。
上述负责人表示,总的看,改革实施以来,纳税人办税平稳有序,“两头跑”、“两头查”等问题得到解决,税务机关内部行政运转平稳,干部队伍总体稳定,税收收入平稳增长,保证了国家税收安全。目前,改革已由挂牌转入制定落实“三定”规定这个中心环节,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也将随即开展,我们将切实把学习党中央精神贯穿始终、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始终、把抓统筹抓规范贯穿始终、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把凝聚多方合力贯穿始终、把增进纳税人获得感贯穿始终,实而更实、细而更细抓好改革任务落实,确保年底前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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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期间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简称《方案》)中,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引人注目。按照《方案》要求,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为提高社会保险资金征管效率,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召开会议,就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进行动员部署。按照相关人士说法,6月下旬各省份的国地税将正式合并挂牌。
具体来看,此次税制改革将带来多项深远影响。
一、为税收征管体系“瘦身”,减轻纳税人负担。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网络信息技术在各行各业的高密度渗透,过往国税、地税分制的冗繁体系已有不适宜当下社会发展的迹象,“瘦身”就成了当务之急。国税、地税合并,一方面完善结构布局和力量配置,进一步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另一方面,减轻纳税人频繁跑税务局的负担,即节省时间与精力,也提高纳税积极性。
二、提高社会保险费征收力度。此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明确提出: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意味着,在社保费征缴方面,未来将更加严格,各种偷逃社保费、不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的行为将得到遏制。
而从《税收征管法》的角度来看,由于税务机关拥有国家税收征管权力,代表国家履行税收征管职能,依法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收管理。概括说来,税务机关主要有税收行政立法权、税务管理权、税收征收权、税收检查权、税务违法处理权、代位权和撤销权等权力。随着社会保险费用征收权力被纳入税务征管权限,我们个人的权利将得到有效保障,预期社保基金缴费收入也将会明显增加,这对我国日益老龄化的人口现状而言,将带来可持续性的贡献。
作者:董虹
编辑:徐冰莹,贺秋霞
一年前的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正式挂牌成立,分设24载的国税、地税兵合一处、人合一心,河南税收事业扬起新税帆、再启新征程。
却顾所来径,苍苍横翠微。新税务机构挂牌以来的365个日日夜夜,河南税务人迎潮而立,加强“四合”、实现“四利”,坚持“改革发展两不误、两促进”,实现了机构改革平稳落地、干部队伍深度融合、税收事业快速发展、改革红利持续释放;河南税务人以金色税徽点染中原春色,用担当奋进奏响时代赞歌,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答卷上书写出“黄河落天走东海,万里写入胸怀间”的河南豪迈。
蝶变:一路改革一路歌
2023年,中国改革开放整整走过了40周年。这一年的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为税务部门机构改革铺好“作战地图”。
“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和国家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确保打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攻坚行动,实现‘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和‘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改革目标,努力在改革的宏大棋局中留下河南税务精彩身影。”改革攻坚战打响后,新的河南省税务局领导班子立下了庄严承诺。
在改革推进过程中,河南省税务局建立起“1+9+19+9+n+1”的改革组织体系,成立税务机构改革工作小组,建立“联合党委会+工作小组例会+改革办例会+联席协调会”的议事协调机制,辅以“总台账+分台账+每周事项清单+每日情况通报”的工作推进机制。
一系列制度、机制、组织的科学建立和高效运转,让新的河南税务在改革路上蹄疾步稳、乘风前行。2023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正式挂牌;7月31日,河南省税务局举行落实“三定”暂行规定仪式;8月15日,河南省税务局各派出机构正式挂牌,分设24年的国税、地税在省局层面完全“合二为一”,创造出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中的“河南速度”和“河南样板”。
家和:同心同向铸税魂
同心者,其利断金;同向者,其道大光。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潮中,全省5.6万名税务干部拧成一股绳、力向一处聚,进一家门、做一家人、讲一家亲的“家和”氛围让“1+1>2”的改革效应得以有效发挥。
为深入推进干部队伍融合,河南省税务局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税收高质量发展,把持续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推进改革的“压舱石”。召开机构改革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党性、聚合力、履职责、比奉献、晒业绩”组织生活会300余次;组织先进典型在全省集中开展31场“听党话顾大局讲奉献守纪律”巡回宣讲活动,通过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1981年参加税务工作的原省国税局巡视办主任李运鹤,见证了国税地税机构1994年的分设和2023年的重合。面对改革大考,他以使命为先、大局为重,服从组织安排,欣然提前从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位置上退下来,把机会让给其他同志,“我是一名老党员,就要服从组织决定、听从组织安排;我是一名老税干,决不给组织添麻烦,组织需要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
改革中,全省税务系统2017名“正转副”干部讲大局、讲党性、讲奉献,用个人的“舍”换取改革的“得”、以个人的“退”换取改革的“进”,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诠释了税务铁军的忠诚与奉献,用公而忘私的精神引导了“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局面的迅速形成。
业兴:担当进取立潮头
“家和而后业兴”。全省税务系统聚焦主责主业,改出了发展加速度、革出了发展新活力,创出了河南税务的新形象、新品牌。
组织税费收入、推进税制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面对改革前后一个接一个的重任,河南税务人披荆斩棘、攻坚克难,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取得了一项又一项骄人成绩。
事业发展的背后,是河南税务人夙兴夜寐的付出和滚石上山的担当。有多少个夜深人静的凌晨,税务部门常常灯火通明;有多少个合家团聚的周末,税务人仍旧奋战在一线。
刚刚踏入2023年,历经改革洗礼的新税务就迎来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的“期中考”,全省税务干部兵不卸甲、马不解鞍,迅速投入减税降费的主战场。今年3月份,经历了长达一年高强度省局改革办工作的王建峰,接到了新的任务——到新成立的减税办工作。从2023年压力最大的改革办到2023年工作最多的减税办,王建峰没有丝毫犹豫,“我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尽心尽力当好一颗‘小螺丝钉’。”顾不上长期劳累的病痛,隐忍着对家人的思念和愧疚,他全身心投入工作中,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任务。正是无数颗“小螺丝钉”的精准运转,减税降费的利好才能顺利送达群众和企业的手中。
政通:春风化雨助发展
改革的得失成败、评价高低,人民群众是最终的“阅卷人”和“评分者”。一年来,河南省税务局始终坚持“服务先行”,全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将改革红利和政策红利精准释放到位。
全省641个办税服务厅全部实现“一厅通办”,130项办税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即可办成;增加25项省域通办事项,90%以上涉税事项实现网上通办。在办税服务方面,通过改革后的简政提速,大大降低了办税缴费成本,较机构合并前,报送资料减少25.84%,税收业务即办率提升7.44%,流转业务平均办结时限压缩50%。
个人所得税改革圆满落地、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成效显著、深化增值税改革顺利启动、降低社保费费率有效实施。面对力度空前的减税降费政策,河南税务开展减税降费应享尽享攻坚行动,多渠道强化政策宣传,开展三轮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辅导活动,辅导企业114.87万户,帮助税费缴纳人懂政策、会操作、快享惠。
谈到改革带来的新变化时,洛阳王府井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萍用三个“更”进行了总结:“从报两次税到报一次税,税务局兑现了‘让纳税人最多跑一次’的承诺,效率更高了;从‘请进来’到‘走进来’,税务局主动走进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的精心纳税辅导,把减税降费大礼包明明白白送进来,服务体验更佳了;减税降费政策力度不断加码,为企业减负,让我们更好地轻装上阵,营商环境更优了。”
税源来自国民收入分配中国家赋税收入,决定税源变化的因素包括经济增长、财税政策调整和税收征管水平,我国对税源征收管理实行分类分级的专业化管理。
税源专业化管理——指“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和征管规律,以税收风险管理为导向,以纳税人规模、行业及其缴纳的税种等对税源进行分类,优化征管资源配置,建立专业化人才队伍,完善运行机制,以信息化为支撑,达到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目的”。
理论基础——杨格定理
1928年杨格在《报酬递增与经济进步》文章中指出:分工和专业化是递增报酬实现的机制,市场容量的大小决定着社会分工的规模,而分工是一个网络效应,不仅应该简单地扩大规模,还要考虑整个行业和相关行业的分工和专业化水平。杨格的上述观点,称为“杨格定理”。
美国经济学家阿林•杨格
分工和专业化是效益递增重要的实现机制,在税收征管中运用“杨格定理”和先进的科技力量,是促成税收分工精细化和管理专业化的最有效手段。根据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关于“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经济发展战略方针。1994年3月,国务院成立了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信息化部等跨部门国家税控系统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开始“金税工程”的建设工作。标志着我国税收管理开始走向以税收信息化建设为导向的税收专业化发展道路。
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内容
(一)原则
1.税源科学分类,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立足点。
2.管理客体科学分解、管理事项适度分离,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3.管理主体科学分工、科学确定机构职能、职责分解,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保障。
4.实施信息管税、强化风险管理,这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主要方法和手段。
(二)基本任务
1.税源科学分类, 以规模、行业及其缴纳的税种为主,分为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
2.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机构和岗位职责。
(1)按照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的分类,将原有按片管户的税源管理机构改变为 按规模(行业、税种)分类的税源管理机构。
(2)根据税源分类和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责。对重点税源,设置日常管理和纳税评估两类岗位,按岗位履行相应的税源管理职责。
3.建立和培养税源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
4.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运行机制
纵向互动机制——从总局、省局、市局、县(区)局、分局(所)到税收管理员,履行相应的税源管理职责。 •横向联动机制——建立健全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日常检查、反避税、税务稽查等的联动机制,落实各部门的税源管理职责和协作制度。
外部协作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协作,实现经济税源信息共享机制。
综合管理机制——加强税源分析、监控工作的组织领导,确定工作规划、规程,统一监控分析税源变化,统一下达风险预警指标和纳税评估重点,统一督导、反馈和考核税源管理与征管状况。
5.强化信息技术对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支撑
多渠道及时、完整、准确地采集税源信息,做好信息的整理、存储和管理,确保信息质量;运用纳税评估模型,深化数据分析,提高纳税评估的效率和质量;建立税收风险识别、排序、任务下达、处置、反馈、考评的税收风险管理平台,以管控税收风险为主导,以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分析为平台,构建税收基础管理、风险识别和数据分析管理高度融合的税收专业化管理实现机制。
6.税收管理员制度
税收管理员为税源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在明确岗位责任的基础上,完善绩效考核和能级管理机制。
袁桐利在全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上要求
确保圆满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任务
6月25日,全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在石家庄召开。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袁桐利主持会议并讲话,国家税务总局驻河北联络(督导)组参加会议并提出要求。
袁桐利指出,实施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利国、利民、利企、利税的改革举措,对于加强党对税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更好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袁桐利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精神,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稳妥有序推进改革工作。要严格时限要求,认真对标各项改革要求,逐项任务、逐时间节点抓好落实。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保持税务系统干部队伍稳定和工作有序推进。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统筹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形成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攻坚合力。要抓好组织收入,结合开展“双创双服”活动,优化办税服务,做到以改革促进税收高质量增长。
来源:河北日报
20日,洪泽区举行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座谈会。市税务局联合党委委员、副局长朱红根,区领导吴国飞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就平稳推进改革工作,吴国飞要求,要切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认识到改革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洪泽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把准机构改革主要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推进税收现代化、优化纳税服务;全区税务系统要再接再厉、乘势而上,继续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整合国税地税优势资源,持续发挥国地税合并后“1+1>2”的改革效应,为全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要推进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已进入县(区)一级具体操作的关键阶段,要把握好各个关键环节和重要节点,税务部门积极承担主体责任、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支持责任,集中精力、凝聚合力,确保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会上,朱红根就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区财政局、人社局作交流发言;区税务局作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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