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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20篇)

发布时间:2024-03-24 10:19:02 热度:9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用人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

【第1篇】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2篇】所有用人单位都要签劳动合同吗?

新员工进入新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这既是国家法律的规定,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其实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是对用人单位有利。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来看,签订劳动合同与不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区别。二者都是受劳动法规范和保护的劳动关系。但是签订劳动合同与不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利义务保障上存在诸多差异,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才能明确劳动者的工资福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3篇】员工辞职须经用人单位批准吗?

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满预告期解除劳动合同的,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劳动者只需要尽到提前通知的义务并配合单位做好工作交接即可。

劳动者未满预告期想提前离职的,比如原本应当提前30天通知,现在只是提前1天或者提前7天或者提前15天离职的,那么劳动者应当和单位协商,必须经过单位批准后才可以提前离职。

【第4篇】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几年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5篇】用人单位不给开离职证明怎么办

用人单位承担两种责任:一是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没有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没有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情况下,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二是用人单位的上述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6篇】用人单位能否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是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必须要符合法定情形,不可以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7篇】用人单位破产有经济补偿金吗

用人单位破产有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8篇】用人单位延长工时要如何补偿

用人单位延长工时的补偿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9篇】用人单位辞退的原因都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0篇】用人单位与零散用工是否劳动关系

零散工与用人单位是存在劳动关系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11篇】用人单位拖欠工资有什么法律后果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第12篇】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应出具什么书面材料

1、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书面通知,并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

2、按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的二倍。或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就终止劳动合同的时间,工资的支付,补偿金的支付,工作的交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出具等一系列问题约定明确。按协议执行。

【第13篇】用人单位可以罚员工的款吗

用人单位一般情况下不能对员工进行罚款。公司对劳动者进行处罚包括进行罚款,应当有合法根据,即必须是根据依法制定并公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公司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纪律规范,包括实体上规章制度的内容要符合法律,程序上公司的规章制度,必须是依法制定并经过相关的公示方式或者合同约定的方式为劳动者所了解的。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4篇】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证可以报警吗?

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证是违规行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也可以报警。

用人单位无论是在劳动者入职签订合同时还是依法解除合同离职时扣押劳动者个人档案都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15篇】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签定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6篇】被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能得到补偿吗

被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能得到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7篇】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法。

【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18篇】用人单位是什么意思

用人单位是指具有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运用劳动力组织生产劳动,且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的单位,用人单位的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自其依法成立之时产生。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经济性组织,包括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是用人单位的主要组成部分,是本法的主要调整对象。个体经济组织是指雇工7个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组织。

【第19篇】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该怎么办呢?

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20篇】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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