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小微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微企业如何申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微企业网上申报流程如下:
1、打开ie浏览器,小规模企业申报大厅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再点击注册码输入按钮,输入查询到的注册码,点击确定后进入密码维护界面,设置本单位的登陆口令,并牢记该口令,点击保存按钮后系统自动返回登陆界面,输入税号和设定的密码进入申报系统。
2、依次点击报表填写,增值税申报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申报表并保存。
3、依次点击报表填写,财务报表,分别填写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并保存。
4、在确保数据完全正确后,依次点击申报处理,上传申报数据,增值税申报表申报进行上传申报。
5、稍等片刻后再点击申报处理,反馈信息查询,进行申报情况和划款金额查询。
6、打开报表填写,分别点击消费税申报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或年度申报表,即可进入相应的报表。
7、申报数据上传后,相关数据自动导入到重点税源信息采集系统。
8、用户申报成功后,进入查询打印模块,打印本月的纳税申报表即可。
先来看一下条件:1.属于小规模纳税人2.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含本数)。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就是增值税上的小微企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政策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实际操作:
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增值税,2023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0万元,均自开了增值税普通发票。
那么4月份申报增值税时候,直接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第9行、10、17、18行,如下图。然后保存申报即可。
注意:这里举例的数据都是不含税金额。
02
企业所得税中的小型微利企业
小型微利企业首先需要同时满足下面4项条件:
1、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
2、年度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
3、从业人数<=300人
4、资产总额<=5000人
对于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纳税人就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具体来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实际操作:
满足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是分段计算,无需备案,在预缴和汇算清缴通过填写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
所谓分段就是说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例说明,2023年一个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万元的企业,如果满足其他的条件,那么企业所得税=100*25%*20%+200*50%*20%=25万元。
03
残保金中的小微企业
在职职工人数30人(含)以下。所以,职工人数30人以下的,从2023年开始,暂免征收残保金。
政策依据:
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的通知规定,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实际操作:
a公司2023年工资总额210万,职工人数31人,四川省要求的残疾人就业安排比例是1.6%,实际公司安排残疾人0人,安置比例小于1%(实际安置比例为0%),那实际我们就只按照应纳费额的90%缴纳,相当于减免了10%的费用。
又比如:a公司2023年工资总额710万,职工人数80人,四川省要求的残疾人就业安排比例是1.6%,实际公司安排残疾人1人,安置比例小于1.6%,但是大于1%(实际是1.25%),那实际我们就只按照应纳费额的50%缴纳,相当于减免了50%的费用。
如果是30人以下的公司,按减免费额为100%。
所以最新的申报表在第8列“本期减免费额”项中,增加3个减免费额计算公式。其实就是对这个减免比例的设定,10%,50%,100%。
04
个体户也免征社保费
2月起就能享受
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人社部发【2020】11号明确:
一、自2023年2月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湖北省外)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可根据受疫情影响情况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二、自2023年2月起,湖北省可免征各类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
也就是说,全国的个体工商户,按单位参保企业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的,2月到6月,单位缴费都能免征。
随着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很多小伙伴们都表示,对目前很多的政策了解到处在比较混乱的阶段,为此特为大家对相关的政策内容为大家进行了整理和汇总,希望我们的整理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理清思路,把握实际工作中的方向。
下面大家就一起来看看关于小微企业增值税的相关涉税政策吧。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52号)规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96号)规定:“为继续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创业就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1号)规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继续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
(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第三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八)《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91号)规定:“一、自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
1.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2.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金融机构可按会计年度在以上两种方法之间选定其一作为该年的免税适用方法,一经选定,该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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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时间、地点
●2023年12月26日 (周三)下午14:30至17:30
●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74号桃源饭店迎宾楼4楼3号会议厅
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2023年,我国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减免税近1000亿元。
投资主体和组织形式多元化。投资人既可以是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复员军人、返乡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征地拆迁失地农民,由可以是其他城乡无业居民;在创建小微型企业时,既可以申办成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又可以是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来源和形式多元化。小微型企业融资渠道主要是自有资金、亲戚朋友借款,很少有正式的融资渠道。投入的资金既可以是实物资产、知识产权,也可以是货币资金。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均可以享受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2、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3、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4、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5、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6、按照本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予以扣减。
1、小微企业太多:根据有关数据显示,我国移动有9000多万个体商户,加上其他企业,总共一亿多家小微单位,这么大量级的规模,单靠国家政策是无法全部满足的,现在做生意的人太多了,每个人都想申请补贴、优惠,国家有心无力,无法做到面面俱到,所以会设置一些门槛,尽量让真正需要又符合条件的人才能享受到。
2、针对性:国家推出的贷款政策无法照顾所有企业,所以需要把有限的资金肉投放到最需要的地方。今年最需要的贷款的地方当然是受疫情影响的个人和企业,不同企业的影响又是不同的,比如同样是企业,一个是互联网企业,一个是运输行业,后者受疫情的冲击更大,至今还没有完全恢复。而且现在做口罩或者做国家紧缺物资的企业,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也会更大。
3、存量贷款:这是指,没有疫情的话,企业按道理可以正常还款的,但是疫情影响了企业收入,如果确实符合条件的话,是可以申请减免利息或者推迟还款。所以,作为小微企业来说,一方面要时时刻刻关注最新的贷款政策,符合条件的话可以赶紧申请,另外一方面也要看自己是否符合要求。
出品 | 华财会计
作者 | 财小花
前言:
据统计,中国每年约有100万家企业倒闭,平均每分钟就有2家!小微企业,存活5年的不到7%,10年的不到2%!,也就是说,超过98%的创业企业最终都会走向死亡。对于这个现象财小花之前也分析过,大家可以点击为什么中国的小微企业寿命只有2-3年? 跳转阅读。财小花今天给大家汇总了2023年小微企业可享受的税惠政策,错过即损失!
01
小微企业8大税惠
首先,大家需要知道小微企业涉及的税种有哪些?
一般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以及两费一保。如果企业有其他的业务,可能还会涉及到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等。具体情况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业务来确认。
有哪些对应的税惠政策呢?
1、企业所得税
①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按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③科技型小微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进行摊销;
若没有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
④对于制造业企业在研发活动中发生的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进行摊销。
若没有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
2、增值税
①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15万元(季度低于45万元)的对其增值税进行免征;
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由3%减按1%进行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还在继续延续;
③生产性服务业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④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3、个人所得税
继续享受个人全年的一次性奖金采用单独计税政策;经营所得低于100万元的个体户可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
①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可享受最高减征50%的税收优惠政策;
②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对其印花税进行免征。
5、其他五税
对于小微企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各税种可以享受最高减征50%的税收优惠政策。
6、教育附加费
对于小微企业的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
①最高减征50%的税收优惠政策;
②季销售额低于30万元或者月度低于10万元,两费可享免征政策。
7、文化事业建设费
对于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低于2万元或者季度低于6万元的广告业单位,以及未达到起征点的娱乐服务企业,均对其文化事业建设费进行免征。
8、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对于在职员工低于30人(含)的小微企业,可享残保金免征政策。
02
2023年减负纾困政策
1、对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等发布的《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中明确指出: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对比2023年税务总局发布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中要求: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对比2023年4月的相关政策,小微企业成为可以申请增值税留抵税额的主体之一,对小微企业的存量留抵税额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增量留抵税额足额退还。
3、“六税两费”适用范围扩大到小型微利企业
对比202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地方“六税两费”》中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税两费”。
享受主体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4、制造业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相关税费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中指出:
“(一)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在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后......制造业小微企业可以延缓缴纳本公告规定的全部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5、加大房租减免
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内的小微企业2023年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
6、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对符合条件地区不裁员、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从60%提高至90%。
7、失业保险返还精准发放、免申即享
在失业保险返还操作上,企业免申请即可领取,主管部门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创业富民的重要渠道,在扩大就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促进稳定、国家税收、市场经济等方面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发展小微企业是一件刻不缓的事情。
及时了解相关税惠政策,提高企业生存能力至关重要。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是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
二者是不同的概念,所以涉及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一样。
1. 小型微利企业涉及到三个标准:资产规模不超过5000万;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
小微企业的所得税优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 一般纳税人是增值税上的概念,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导读:7月16日国税总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以及解读,以下就公告中的内容做进一步分析,这些企业有福了!
四类小微企业:
1.享受企业所得税政策的是“财税〔2018〕77号”的标准,即同时满足: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资产总额三个条件;
2.享受增值税3万元/9万元免税政策,是小规模纳税人及销售额标准;
3.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纳税人,只要月销售额不超过标准即可,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4.《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口径的小微企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财税〔2018〕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自2023年1月1日起废止。
四、各级财政、税务部门要严格按照本通知的规定,积极做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宣传辅导工作,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等规定,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的,均可以享受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的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政策(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
前款所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或者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
企业本年度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未完成上一纳税年度汇算清缴,无法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暂按企业上一纳税年度第四季度的预缴申报情况判别。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四、本年度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照以下规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一)查账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分别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2.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预缴的,预缴时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上一纳税年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三)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企业。根据减半征税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
(四)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五)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五、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减半征税政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补缴税款。
六、按照本公告规定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在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7月13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解读
为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进一步增强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动力,持续推动实体经济降成本增后劲,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现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必须把发展经济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要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负,促进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着力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进一步增强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动力,4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2023年7月1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减半征税政策”)。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确保广大企业能够及时、准确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税务总局制定了《公告》。
二、本次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哪些纳税人将从中受益?
根据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主要体现在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标准的提高。因此,年应纳税所得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的符合条件的企业,是新增的受益群体。
三、本次政策调整后,按照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是否能够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根据《公告》第一条规定,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不区分企业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均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因此,包括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在内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企业,均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四、以前年度成立的企业,在预缴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时,需要判断上一纳税年度是否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度及以后年度如何判断?
根据规定,在预缴时需要判别上一纳税年度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2023年度预缴时应当按照2023年度适用文件规定条件判别;2023年度及以后纳税年度预缴时,应当按照财税〔2018〕77号文件规定条件判别。
五、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以及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判断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上一纳税年度为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预计本年度符合条件”是指,企业上一年度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已经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但应纳税所得额不符合条件,本年度预缴时,如果上述两个条件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预先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指,企业本年度其“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预计可以符合小型微利企业规定条件,本年度预缴时,本年度累计实际利润额或者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可以预先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六、企业享受减半征税政策,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四条规定,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即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七、《公告》实施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应享受未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此次政策调整从2023年1月1日开始,由于2023年第一季度预缴期已经结束,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2023年度第一季度预缴时,未能享受减半征税政策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以后季度企业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八、执行时间
本《公告》是贯彻落实财税〔2018〕77号文件的征管办法,执行时间与其一致。
3个疑惑
看了财税〔2018〕77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有三个疑惑:
①这个政策只是针对查账征收的企业吗?
②我公司是核定应税所得率来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能否选择享受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③我公司是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能否选择享受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疑惑解除
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方式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下同)的,都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②因此,不管你是查账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来征收、还是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都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政策。
非公有制经济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产生的一个名词。它是我国现阶段除了公有制经济形式以外的所有经济结构形式。它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非公有制经济主要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一支不可缺少的力量。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企业所得税减低税率优惠政策以及减半征税优惠政策。
减低税率优惠政策是指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优惠政策具体包括: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申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其中,汇算清缴时,小型微利企业应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所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等栏次履行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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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第六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这是2008年以来,减半征收政策范围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万元到6万元,再到10万元,再到20万元,再到30万元后,再到50万,这次提高到300万,尤其是100万以内部分还减半再减半。
从业人数从100人(工业之外的企业80人)增加到300人,资产总额也从3000万元(工业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1000万元)增加到5000万元。同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时间也将从2023年延长到2023年。
有朋友问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和房地产企业有关系吗(红包有我的份儿吗)?
有筹划空间吗(有抢红包的机会吗)?
通常怎样筹划(怎么抢)?
会有什么效果(红包有多大)?
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和房地产企业有关系?
小型微企业税收优惠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关系似乎是不大,但不意味着与房地产企业的上下游企业没有关系。智慧源的观点是,从房地产企业产业链条上寻找节税空间,实现精细化税务管理,是企业精细化管理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有筹划空间吗?通常怎样筹划?效果怎样?
举个例子说吧。
假如某企业2023年相关数据如下:截止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030万元,从业人员186人,年收入12,879万元,应纳税所得额340万元。
很显然,该企业相关数据距离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指标要求有两项指标不满足,即资产总额超过了5000万元,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300万元,但这个差距导致了该企业2023年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税率减半征收了,而是必须按照25%的法定税率来计算缴纳。
怎么筹划能享受优惠税率呢?
其实方法很简单,把2023年的一些费用提前到2023年发生,金额超过40万元即可(假定42万元),并且这部分费用是用货币资金支付的费用。
分析如下
本方案会使2023年的货币资金减少42万元,费用增加42万元,其结果是能导致该企业资产总额由5030万元变成了4988万元,也就是低于5000万元了,应纳税所得也由340万元变成298万元了。从而满足了小型微利企业的全部条件,能够享受20%的优惠税率减半征收了。下面我们看以下筹划前后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额:
筹划前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40×25%=85(万元)
筹划后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100×20%×25%+198×20%×50%=24.8(万元)
筹划节约税款=85-24.8=60.2(万元)
不难看出,该方案在降低了税率的同时还降低了税基,所以能够取得很好的节税效果(节税率70.82%)。
这42万元提前几天花(从2023年1月提前到2023年12月),就能节约60.2万元的税款。
怎么样,我们送的这年底的红包,厚度还可以吧?
一般纳税人可以是小微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工业企业每年销售收入50万元,其他企业80万元),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小微企业是从企业规模及盈利情况确定的。工业企业,则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则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小微企业和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不同,有很大一部分重合。
让自己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如下
1 要主动和银行等借贷机构发生信贷关系
信用记录并不会凭空产生,没有信用记录并不等于良好的信用记录,因 此必须主动与银行发生往来信贷关系。只要通过银行借贷就会产生信用记录, 因此想要产生信用记录,首先是需要与银行发生往来借贷关系。
无论是向银 行借款,还是使用信用卡,都可为自己建立信用记录,这是建立良好信用记 录的前提。
2 了解和遵守信贷规则
信贷行为实际上就是一种合同行为,若是能够正确履行信贷合同约定的责 任与义务,自然就能够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为了更好更准确地履行信贷合同, 就必须了解信贷规则,并且严格按照信贷合同办事,这样就没有问题了。
有些 借贷人并不是不想按照信贷合同办事,只是因为一时大意或者不懂规则,结果 也造成了信用记录不良。
3 及时足额还款最重要
不管是信用卡,还是其余形式的贷款,都必须按时足额还款。在向银行 借款后,要按时还贷,在使用信用卡后,也要及时偿还卡上余额。
如果未按时 偿还,不仅不能建立良好信用,反而还有可能造成不良信用记录。银行作为商 业机构,最看重的就是借款人及时足额还款的能力和态度,若是能够做到这一 点,基本上信用记录就不会有太多的问题了。
4 要重视信用记录
现在,信用记录可以随时查询,要想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就必须重视并 且时常关心信用记录。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信用记录也有可能会出错,因此借款人应该时常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了解自己的信用状况。一旦发现有差错, 及时给予纠正,只有随时了解自己的信用记录,才能发现其中的问题,并且及 时做出对策让信用记录保持良好。
最适合小微企业融资的方式有下列几种:
1、无形资产担保贷款。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无形资产能作为贷款质押物。
2、自然人担保贷款。
3、典当融资。典当是以实物为抵押,以实物一切权转移的形式取得临时性贷款的一种融资方式。
4、综合授信。
5、信用担保贷款。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法》第36条,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发布《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明确:
全区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支持政策顺延至2023年12月31日;
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11号公告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全额返还工会经费支持政策;
以前年度由各地工会认定的小微企业,暂继续纳入支持政策实施范围。
哪些企业是小微企业呢?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1 号)规定,即缴费单位月销售额 15 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视为小微企业。
2023年小微企业界定以2023年度数据为依据。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赶快行动起来吧!
来源:呼和浩特市总工会财务部
属于小型微利企业,如果属于的话先保存主表第9栏以上,打开附表三小微企业减免额会自动计算出来,如果没有其他减免项目就直接保存,再回到主表,12栏就会生成减免额了,再保存主表,提交就行了。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23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决定》修正
1、国务院日前召开的一次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课题。会议明确提到“支持小型微型企业上市融资”。这是继资本市场先后被用于政府帮助国企解困、帮助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帮助创业投资企业建立退出机制以后,决策层第一次就小微企业上市融资制定的政策导向,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2、小微企业,是一个不同于中小企业的概念,目前对它的理解一般有两种:一是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合称;二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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