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企业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社保和个人社保区别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个人购买社保时缴纳的比例要不同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的社保比例。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人应该知道,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是分为两部分来缴纳的,分别是用人单位缴纳的部分和个人缴纳的部分。如果是由个人自己购买社保,那么在社保缴纳时就少了用人单位缴纳的一部分。
2、个人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很明显是发生工伤时才能享受的赔偿,而个人购买社保,一般是因为没有参加工作,那么这种情况下就无法申请工伤认定,无法享受工伤赔偿。
3、个人购买无法获得失业保险。同工伤保险同样的原理,没有参加工作也不可能会有失业的可能,因此个人购买社保往往是无法获得失业保险的。
4、个人购买社保无法获得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为单位的女员工购买生育津贴,女员工在相应的怀孕生育期间可以享受一定的生育津贴。如果个人购买社保,那么女员工在怀孕生育期间是没有生育津贴的。
5、限制不同。个人缴纳社保,一般要求是当地人,而用人单位缴纳社保则不论是本地还是异地了,只要是全日制的劳动者即可。
社会保险是国家具有国家强制性,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并负有代扣、代缴本单位劳动者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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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必须买,这是国家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不管员工是否愿意购买,单位都要依法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这三样是必买的。
2、可行,但你要先给单位提出来你要求买保险,单位不给你买,然后你在辞职,就有了充足的理由。单位要给你补偿。
要不你留个邮箱,我把劳动合同法给你发过去,你一看就明白了。
1、退休后企业一般不交社保。
2、原则规定,在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人员女达到55周岁、男达到60周岁后,不得继续以职工身份参保,用人单位应在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当月及时为其办理停保。
3、经批准延期退休且向地税部门办理继续参保申报的人员外,地税部门对仍以职工身份参保的超龄人员,将强制办理自动停保手续,并通过邮件告之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应及时提醒超龄参保人员领取退休金待遇。
4、职工已经到达退休年龄,必须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如果继续上班,超出的时间不计算工龄,多缴纳的养老保险也不能计算,办理退休,领取退休费之后,单位如果继续留用,可以签订协议,但是不能再缴纳社会保险,一切待遇,按照协议执行。
一般的情况下,如果说有单位都是单位帮忙缴纳社保,如果是灵活就业者或者是个体户也是可以缴纳社保的,但是是个人进行缴纳,交满了15年之后也可以享受养老的待遇。本次给大介绍如何区别个人缴纳社保和企业缴纳,快来看看吧。
步骤或流程
1保险的险种不同:这一点是最明显的区别,因为个人缴纳社保只可以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个险种。
2单位缴纳的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以及生育险这五个基本的险种。
3缴纳的金额不同:个人缴纳社保,一般情况下缴纳的比例是20%,还要根据当地的平均工资以及社保部门提供的一些缴费档次。
4企业缴费的比例一般是公司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不同险种比例不同。
5养老的待遇不同:一般的情况下职工缴纳的保险的费用都会比较高一些,以后领取的养老金相对来说就高一些。
2022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将于 3 月 6 日结束,尚未申报的用人单位请尽快办理,具体申报方式、申报要求等详见以往推送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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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热点
友情提醒
1、江苏省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全天候开放,用人单位可错峰办理,周六、周日均可正常申报。
2、用人单位未按法定申报缴费基数的,2022 年 3 月 7 日起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该单位 2021 年 12 月缴费基数的 110% 确定 2022 年度缴费基数,并自 2022 年 1 月起补收差额部分。
企业社保缴费缴纳的规定有:
1.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2.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1、首先打开51社保的官方网站,会看到网站页面。
2、以代缴社保为例,选择产品&服务,然后如图选择“前往保险大厅”。
3、之后会弹出登录页面。由于是第一次登录,所以我们需要先进行注册。
4、点击注册之后,弹出注册页面。在页面中分别填入邮箱、密码、公司名称、姓名、电话等信息,之后点击注册完成注册。
5、点击注册之后,之前填写的邮箱中会收到一封激活验证邮件。进入邮箱之后找到邮件点击完成验证即可。
6、在点击完成后,会跳转到业务办理页面。首次注册会提示还没有申请业务。点击申请之后,就会提示申请成功。到时候就会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联络。告知办理公司社保的详细信息等。
7、总的来说,随着经济的发展。一些公司规模扩大之后,在为员工缴社保方面已经成为了一大难题。而互联网社保平台的出现,为公司解决了这一难题。一些大的互联网社保平台,都提供了类似的功能。
公司法人就是企业,企业是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企业只能给在该企业的员工缴纳社保,因此,公司法人不需要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通常说的社保就是'五险一金',五险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住房公积金。下面一起来看看企业社保缴费明细如何查询。
1. 社保中心查询。携带身份证到参保所在区市的社保中心查询。
2. 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3. 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一般都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等信息就可以进行身份证查询社保号。
首先,可以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来进行投诉。在投诉之前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你曾经是这家单位的员工,并且工作了10多年。其中最好的证据就是你的劳动合同书,如果说你这10年以来的劳动合同书,都完整都保存着并提供出的话,那么就可以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就可以明确的要求所在的企业单位,来给你补交这10年以来的社保待遇。并且还要承担这10年以来的一个滞纳金费用。
所以说可以通过劳动监察的方式,来进行投诉,因为劳动监察大队,本身是社保部门下属的一个部门,它主要就是,核查所在的企业单位,有没有按照自己全员的一个标准,来交纳社保费。所以说这样的一个部门,是有责任和义务来进行核查的。当然通过劳动监察大队核查出的结果,符合补交的条件的话,那么劳动监察大队就会责令所在的企业单位,按照一定的要求去给员工补交社保,当然我相信这个补交社保并不是你一个人的事情,而是很多员工的事情。所以说作为企业单位来讲,承担十余年的一个社保缴费,相对来说经济压力是比较大的,它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够完成这样的一个社保交费,所以说劳动监察部门应该也会给予一定的时间期限,比如说是,6个月之内或者说是三个月之内等等之类。
还可以通过另外一种手段,也就是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仲裁也是可以的。因为劳动仲裁委员会出具的劳动仲裁结果,也是具备效应的,如果说作为企业单位拒不执行的话,那么可以持有自己的劳动仲裁结果,可以进行法院诉讼,那么由法院进行强制执行,实际上这就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时候,才会这样做的。所以作为企业来讲,实际上它都会衡量,给自己企业会带来一个什么样的负面影响,所以我相信,只要是通过正常的途径去申诉自己的权益。那么都会得到一个妥善和有效的解决办法。
企业办理社保的流程:
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
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账户;
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
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
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企业不给员工买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企业交社保最迟在每个月的19号交,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业务,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参保单位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局申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并提交申报材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份,原《社会保险登记证》,提供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方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待工作人员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可前往社保局领取变更后的社保登记证。
上海中小企业减免社保有关事项如下:
一、从2023年2月到6月,免征中小微企业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享受减免政策。
二、从2023年2月到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予减免。
减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单位或人员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
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执行期为2023年内,缓缴期限原则上累计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四、本市企业划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等有关规定确定。
五、企业要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社保经办机构要做好个人权益记录工作,确保参保人员社会保险权益不受影响。
社保灵活就业和企业的不同点如下:
1、参加的险种不同:灵活就业参保的是城乡居民社保,企业参保的是城镇职工社保;
2、缴费的基数不同:灵活就业按照上年度全省在职的职工平均工资的40%-100%作为缴费基数,企业按照参保人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3、缴费的主体不同:灵活就业是个人承担所有费用,企业与参保人共同承担参保费用;
4、户籍的限制不同:灵活就业必须是本地户口才可以参保,企业缴纳的职工社保就没有户籍的限制。
企业缴纳的社保和个人缴纳的社保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属性本质不同。
企业社保属于职工保险,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种。个人社保属于城乡居民保险,虽然也包括养老、医疗保险,但两者的性质还是有所差别的。
2、缴费基数有所区别。
企业社保的基数是以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为基础的,并受缴存基数的下限和上限的限制。而个人社保的缴费基数固定为高、中、低三档,供个人选择。
3、缴费金额的不同。
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仅由单位缴纳。
4、缴纳的地点不同。
单位缴纳社保不分本地或者外地,只要全日制上班均可以在职工的工作地点缴纳社保。而个人缴纳社保须为本地人,外地人员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缴纳社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企业不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可以以公司不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并要求其赔付经济补偿金和补缴社保;同时也可以选择向当地社保经办单位或者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要求企业补缴社保。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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