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独资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独资企业和个体的区别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经营规模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合法的企业名称,属于一个小公司;个体工商户可以没有企业名称,也可以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分支机构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根据规定是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的。
三、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必须建立财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个体工商户在是否建立会计制度上存在许多争议,如税务部门不作硬性要求,也可以不进行会计核算。
四、适用法律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设立;个体工商户按照《民法》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定设立。
五、承担责任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如属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独资企业法》第31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不同点有
1 投资人数量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只有一个人,合伙企业投资人需要2个以上50以下包括50人。
2 投资人性质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合伙企业投资人可以是个人,公司等
3 设立程序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一个人就可以申请,合伙企业设立在合伙协议基础上。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债务风险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承担无线连带责任,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也是承担无线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额承担连带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七十四条:有限合伙人的自有财产不足清偿其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该合伙人可以以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全体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
5 存续时间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上面没有写营业期限,合伙企业没有经营期限规定,一般根据合伙协议来确定期限,也可以普通合伙人退出解散。
6.企业形象不同
个人独资企业更趋近于自然人,合伙企业对外属于企业感觉上比个独更加正规
7.个独企业与合伙企业相同点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相同点,他们都不属于法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同时都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设立过程中拿到营业执照前都不允许以企业名义对外经营。
如果需要更加详细的了解个人独资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异同点可以去看看个人独资企业法和合伙企业法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入股个人独资企业可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四条,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并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1、投资人数和企业财产归属形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自然人进行的投资,是一个人的行为,企业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拥有;合伙企业则不是单个人的行为,它必须由2人以上的合伙人设立,联合经营,企业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并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管理和使用。
2、责任承担不同。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投资人投资,财产和利润归该投资者所有,故其对企业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的财产是由各合伙人出资所形成的,在共同经营中要求共担风险,要求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企业事务的管理方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事务管理具有最终的决定权,投资人独资出资,独资经营,自行作出决策。首先以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为前提,各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企业事务管理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也可以由合伙人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但是重大事项仍然是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
4、投资转让方式不同。个人独资企业由于不能分离,投资人要转让投资或撤回资本,只能通过彻底转让企业或者解散企业的方式;而合伙企业的财产转让,合伙人既可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其他合伙人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也可以通过退伙的方式转让其财产。
个人独资企业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1. 投资主体不同: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有一个人,就是自然人。责任由自己独资承担。
2. 法律形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
3. 设立条件不同:有限公司的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成本的30%,而个人独资企业对出资未做出任何强制规定。
4. 税收缴纳规定不同:有限责任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5. 投资者承担责任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资产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
6. 财务核算要求不同:有限公司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由会计事务所审计。个人独资企业则只需依法设置会计账簿来进行会计核算,无需经会计事务所审计。
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是所有权和控制权,经营权与收益权高度统一,企业外部法律制约较小,注册手续较简单。
个人独资企业优点: 1.因企业资产所有权和控制权,以及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
有利于保守企业机密,以及发扬业主个人创业精神。
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成为了强硬的预算约束。
因企业经营好坏与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息息相关,所以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业经营好。
3.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
4.注册手续简单,费用低个人独资企业的注册手续最简单,获取相关的注册文件比较容易,费用比较低。
个人独资企业怎么办理,今天小编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怎么办理独资企业,希望能够想独资创业的小伙伴有所帮助
前提或条件
企业名称办公地点
步骤或流程
1
个人独资企业怎么办理,投资人首先是一个自然人
2
个人独资企业怎么办理,需要有一个合法的企业名称
3
个人独资企业怎么办理,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金额
4
个人独资企业怎么办理,有固定的办公场地
5
个人独资企业怎么办理,需要有从业人员即工作人员
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主要区别如下:
1、设立时的出资人不同。个体工商户既可以由一个自然人或者家庭共同出资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则只能由一个自然人出资设立。
2、责任不同。个体工商户对所负债务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一般情况下仅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3、法律地位不同。个体工商户是以公民个人名义进行法律活动;个人独资企业只能以企业自身的名义进行法律活动。
4、其他方面,比如财务制度和税收政策的要求等等也不相同。
个体户与个人独资企业是两种不同的注册登记类型,个体户是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体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
1. 适用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建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和《乡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则建立;
2. 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个人出资建立,而个体工商户既能够由一个自然人建立,也能够由家庭出资建立。
3. 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只有在企业建立登记时清晰以家庭共有产业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运营的,以个人产业承担,如属家庭运营的,以家庭产业承担。
1、个人独资企业起名时能带企业。
2、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规定,企业名称的组成部分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举例:xx县+长远+会计服务+企业。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的名字中可以容有企业字样。
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第六条,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符合名称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并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内司”字样。
个人独资企业的股权不可以质押。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不独立,投资者对该企业负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
《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以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已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除外。
个人独资企业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是: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的通知》第四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体户与个人独资企业是两种不同的注册登记类型,个体户是不属于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体户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
1、适用法律不同,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建立,个体工商户依照《民法通则》和《乡镇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等规则建立;
2、个人独资企业只能由个人出资建立,而个体工商户既能够由一个自然人建立,也能够由家庭出资建立;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只有在企业建立登记时清晰以家庭共有产业作为个人出资的,才依法以家庭共有产业对企业债款承当无限职责;而个体工商户的债务如属个人运营的,以个人产业承担,如属家庭运营的,以家庭产业承担。
1、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所需资料: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原始档案 ;
2、登报公告, 所需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分证复印件 ;
3、 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所需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公司清算报告 、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公司原始档案 ;
4、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代码证原件。
创业初期最需要考虑的问题就是成立什么类型的企业,今后想要发展什么方向,是想要个人控股还是可以合伙来一起经营,这些类型的问题就涉及到了成立公司的类型是什么。可以是合伙企业也可以是个人独资企业。这些公司有什么不同之处,具体就看广西老账人来分析给你看。
1.两者的特征有差异:
在企业中合伙企业,所有的企业合伙人都要承担起公司的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出资方式的差异:
合伙企业在出资中的要求是,只有普通的合伙人能进行劳务出资,而个人独资企业是需要个人或者家庭的财产来进行出资,不能用公司其他成员的财产来进行出资。
3.公司名称上的差异:
合伙企业的名字中可以带有有限和公司的词语,但是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来说,公司起的名称不可以带有“有限”或者是“公司”的字样。这也是两者名称上的区别。
这些就是广西老账人总结和整理的一些区别了,有更多的疑问可以多关注广西老账人,可以为你解答更多关于这方面的一些内容。
1、定义
(1)全民所有制企业是指企业财产属于全民所有的,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商品生产和经营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又称为国有企业,但广义的国有企业还包括国家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只是国有企业的一种。
(2)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特征: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区别
(一)法律依据不同:由遵循《企业法》变为遵循《公司法》
国有独资公司是按照《公司法》注册,公司所有权、决策权和经营权分离,权责明晰。
(二)管理体系不同:由注重行政隶属关系变为注重以资产为纽带的产权关系
全民所有制企业由政府出资,隶属于政府,实行政府任命或职工选举并经政府审核同意的厂长(经理)负责制,注重隶属关系;
国有独资公司是以十六届三中全会制定的“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为指引,建立明确的以资产为纽带的现代国有产权管理体系。
(三)治理结构不同:由 “老三会”变更为有机结合“老三会”的“新三会”
全民所有制企业治理结构中的“老三会”是指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现代治理结构的“新三会”是指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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