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外资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外资企业还可以劳务派遣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外资企业如果在我国境内的,就是属于劳动合同法中的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是可以适用劳务派遣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外资企业设立分公司的流程是:
1. 办理企业名称核准。
2. 确定公司住所。
3. 形成公司章程。
4. 申请公司营业执照。
5. 刻公章。
6. 办理代码证。
7. 办理税务登记证书。
8. 开设企业基本帐户。
◎ 文/ 刘爱丽
在当下“一带一路”倡议背景下,众多企业加快“走出去”的步伐,通过海外并购活动来扩张企业规模、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创造企业价值。而能否实现协同效应是评价企业并购成败的关键,文章从经营协同、管理协同、财务协同三个维度分析汤臣倍健并购澳洲企业lsg的协同效应,得出该并购活动发挥了较好的协同效应的结论,为其他企业进行海外并购提供参考经验。
随着中国在全球经济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为了寻求新市场和新的利润增长点,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到跨国投资的热潮中,其中海外并购是上市公司对外投资实现战略性发展的重要途径。安永发布的《2021 年中国海外投资概览》显示,2021 年中国全行业海外并购总额570 亿美元,同比增长19%。大规模的海外并购成果如何?由协同效应来反映和评价。本文选取了汤臣倍健并购澳洲企业lsg 的案例进行分析,从经营、管理、财务三个层面分析并购的协同效应,为相关企业的海外并购活动提供借鉴。
并购企业简介及并购过程
1. 并购双方简介
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汤臣倍健”),创立于1995 年10月,是广州一家以膳食营养补充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主要业务的食品制造企业,产品覆盖保健食品、饮料、特殊膳食食品、方便食品等多个品类。2023年12 月12 日,汤臣倍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2020 年,汤臣倍健以10.3% 的市场份额居于行业首位,逐步发展成为保健品行业的龙头企业。
life-space group pty ltd(以下简称“lsg”)于1993 年在澳洲创立,以生产和销售益生菌产品为主,旗下品牌life-space 是澳大利亚著名的益生菌高端品牌。lsg 的益生菌产品种类齐全,涵盖范围广泛,在澳大利亚药房以高于40% 的市场占有率远超行业其他品牌。2014 年,life-space 通过电商平台打入中国市场,并以其较好的口碑在中国市场以较快的速度扩张。
2. 并购过程
2018 年2 月,汤臣倍健联合中平国璟、嘉兴仲平、信德厚峡和信德敖东四个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并购专项基金汤臣佰盛,其中汤臣倍健以15.5 亿人民币的出资持有该基金51.67% 的股权,成为汤臣佰盛的实际控股人,其他各公司合计持股48.33%。
2018 年5 月,汤臣倍健出资额由15.5 亿变为16 亿,其他四家机构合计出资减少为14 亿,持股比例也因此产生变化,汤臣倍健占股53.33%,仍实际控股汤臣佰盛。同时,汤臣佰盛通过在中国香港设立子公司香港佰盛,在澳大利亚设立孙公司澳洲佰盛的方式,最终以孙公司澳洲佰盛的名义用35.14 亿元人民币全额收购lsg。
2019 年6 月12 日,汤臣倍健发行股份购买汤臣佰盛剩余股权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至此,汤臣倍健通过持有汤臣佰盛的100% 股权,实现对lsg 100% 控股。
并购协同效应分析
协同效应最早是指一个公司通过收购另一家公司,使得公司的整体业绩实现“1+1 > 2”的效果。后来weston 在其所著的书中提出协同效应包括经营协同效应、管理协同效应、财务协同效应。
协同效应可以通过将并购绩效量化的形式,直观地将企业并购活动的成败反馈给管理层等利益相关者。本文采用财务指标分析法,选取汤臣倍健2016 年初至2020 年末的财务数据,从经营协同、管理协同、财务协同三个维度对汤臣倍健并购lsg 的协同效应进行评价。由于汤臣倍健于2018 年2 月开始实施对lsg 的并购活动,直至2019 年4 月实现对lsg 的100% 股权控制,故本文将2016、2017 年定义为并购前,2018 至2019 年定义为并购中,2020 至2021 年定义为并购后,进行财务指标分析。
1. 经营协同效应
经营协同效应是指并购参与双方通过资源整合,提高生产和经营的效率,从而实现协同效应。企业的经营协同效应通常由盈利能力和成长能力构成,本文分别选取三个财务指标来反映企业的盈利水平和成长能力,有关指标如表1所示:
从表1 的盈利能力指标来看,汤臣倍健在并购lsg 之前,盈利水平较为稳定且呈现上升趋势,在并购lsg的实施过程中,汤臣倍健的销售净利率从2017 年的24.65% 下降为2019 年的-7.89%,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也由正转负,净利润逐步下降,企业处于亏损的状态。而并购完成后,企业盈利水平增幅明显,净资产收益率在2020 年达到21.98% 并基本稳定。这一方面是由于企业并购中所支出的成本会对企业本身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带来影响,另一方面,海外并购所面临的经济环境、企业文化、治理结构更为复杂,资源整合难度更大,并购双方尚未完全熟悉。而从长期来看,并购完成后,lsg 的益生菌产品结合汤臣倍健成熟的线下销售渠道,使得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的增幅都有加速的趋势,盈利能力有所增强,可见双方企业实现了优势互补,产生规模效应,创造了企业价值。
而从成长能力的财务指标来看,汤臣倍健的净资产增长率也呈现短期内下降而后稳步上升的趋势,2017 年的9.10% 波动上升为2021 年的51.77%,净利润增长率和总资产增长率的变化趋势亦是如此。可见,对lsg 的并购对企业的盈利水平和成长能力有短期的负面影响,但从长期来看,汤臣倍健通过并购打开了益生菌领域的市场,带来了较好的经营协同效应,对其发展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2. 管理协同效应
管理协同效应主要体现在,并购后企业管理能力较强的一方会改善管理能力较弱的一方的管理现状,使整体的管理效率得以提升。在财务指标上表现为营运能力的提升和费用管控能力的优化,如表2 所示:
从表2 的前三个营运能力指标来看,汤臣倍健的存货周转率在2018 年略有下降,在2020 年逐步上升,可见此次横向并购给存货的管理带来了挑战,双方经过一段时间存货管理方式的有效整合,线上与线下销售渠道结合,优势互补,使得并购后的存货周转速度明显提升。企业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在2018 年从29.79 下降到23.15,主要原因是并购之后子公司lsg 增强了与跨境电商客户pbx 与hvk 的合作,这两家客户的采购量提升较快,导致部分应收账款尚未收回。之后企业应收账款减少,营业收入提升,应收账款周转率再次回升,并持续保持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企业应收账款的流动性较强,周转速度较快。另外,汤臣倍健的总资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企业的资产管理水平较好。综合来看,企业的营运水平在并购后有所提升。
从费用的管控来看,汤臣倍健的管理费用占比逐年减少,这一方面是由于汤臣倍健通过与lsg 的整合,大大减少了管理资源的浪费,实现优势互补。另一方面则是因为汤臣倍健在并购后在益生菌市场实现了业绩增长,从而使得费用占比不升反降。在2018-2020 年,汤臣倍健的销售费用占比维持在30% 左右,较并购前的销售费用率有小幅度上涨,这一定层面上是因为lsg 旗下主打品牌life-space 借助汤臣倍健的销售渠道,大规模增加在中国市场的实体门店,这种快速扩大品牌影响力的销售方式在增加销售收入的同时也导致了销售费用较的增加。总之,在并购lsg 后,汤臣倍健的管理效率有所改善,管理协同效应有所体现。
3. 财务协同效应
财务协同效应一方面包括企业资金使用效率的提升,另一方面表现为通过财务资源的整合达到合理降低税负的效果。在财务分析法中,采用偿债指标来体现资金使用效率,采用实际所得税率来反映企业的实际税负变动情况,相关指标如表3 所示:
从表3 来看,汤臣倍健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下降,同时二者均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说明此次并购对于企业资本成本的改变,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汤臣倍健的短期偿债能力,但在2021 年这两项指标增幅明显,企业需要加强对于流动资产和速动资产的管理,防止占用资金过多,影响企业资金的流动性。此外,汤臣倍健的资产负债率在2017 年到2018 年增幅明显,之后逐年下降,是由于公司为支付lsg 原股东交易对价所借并购贷款导致借款增加至8.9 亿元,使得流动负债大幅度增加。据资料显示,食品制造行业的资产负债率约为58.65%,远高于汤臣倍健,说明汤臣倍健在并购中虽长期偿债能力受到短暂的消极影响,但在行业中仍处于较好的水平,且在逐年提升,不会出现重大偿债风险。
从表3 可知,汤臣倍健在2019 年利润总额为负值,根据税法有关规定,企业的在处于亏损的时可以递延缴纳所得税,且结转年限最长为5 年。企业的实际所得税率为实际缴纳的所得税额与利润总额的比值,汤臣倍健在并购lsg当年的实际所得税率为2.31%,较往年大幅降低,并且在并购完成后的一年实际所得税率为12.70%,仍保持比并购前的实际所得税率要低的水平。因此,与并购之前相比,本次并购实现了较好的节税效应。
结论与启示
海外并购是寻求产品新市场的主旋律,本文讲述了汤臣倍健跨境并购lsg 的案例,基于财务分析法,研究此次海外并购的协同效应。经营协同方面,经过此次横向并购,使得汤臣倍健与lsg 在益生菌市场上得到高质量的合作,增强了汤臣倍健在该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并购后企业的营业收入和利润都呈现上升趋势;管理协同方面,企业的资产流动性有所改善,且在严格管控费用的同时积极扩张市场,推进和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模式;财务协同方面,企业虽在并购前由于大额的股权转让款使得流动负债增加,但长期来看,企业的偿债能力未受影响,且发挥了较好的节税效应,实现了财务方面的协同。
整体来看,通过分析汤臣倍健并购lsg 这一案例,可以看出这是一次成功发挥协同效应的海外并购,对于汤臣倍健创造企业价值以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都起到了促进作用,并购绩效较为可观,有利于企业的长期发展,这也给其他企业实施海外并购提供了以下启示:
首先,企业进行海外并购的融资压力更大,需要提前规划融资方案,选择正确的融资方式,避免企业在并购完成后背负较大的偿债压力和一定程度的流动性风险。企业可以通过联合私募基金共同设立并购基金来筹集海外并购所需要的资金,这样不仅能够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高海外并购的成功率,同时还可以降低海外并购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风险。企业可以参考汤臣倍健的案例来有效规避海外融资风险,降低并购对于企业的偿债能力带来的负面影响。
其次,企业并购后的业绩如何很大程度上受双方资源整合效果影响,企业都希望能够在海外并购后实现有效的资源利用,优势互补,因此,资源的整合是并购协同效应能否实现的重要因素。汤臣倍健通过市场定位和销售渠道的结合,降低了整合风险,实现了较好的协同效应,为其他企业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在经营整合方面,需要企业了解自身战略定位,根据适合企业发展的经营模式选择横向或纵向并购,从而促进业务的整合。在文化整合方面,企业应当在并购前进行充分调查,了解企业文化和治理结构等情况,在熟悉双方文化差异的基础上进行整合。同时,应对被并购企业的岗位设置和人员分配进行合理地安排,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形成科学的管理模式来提高管理效率。
最后,在财务方面,要规范化地整合财务资金,合法合规地降低相关税费,从而实现财务协同效应。
(作者单位:天津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原文刊发于2023年4月(上)第07期《中国外资》杂志
外资公司是指他们依照中国的法律在中我国境内设立,外资公司的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因此不同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在我国外资公司的注销也是有一系列流程要走的,但是现在注销外资公司应该怎么做才好呢?
关于我国外资企业注销流程
向外资审批机关(商务局)申请批准解散(10个工作日)-----成立清算组,并向工商机关备案、公告(5个工作日)-----清算组出清算报告(3个月)-----向外资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并撤消批准证书-----向税务局注销---向工商机关注销----办理银行销户、外汇、财政、技监、统计、公安等部门注销手续。
1、准备材料
向外资审批机关申请解散外资企业启动解散、清算程序前,须向企业原审批机关(各地区外经贸委)请求批准,并向外经贸委提供下列所需材料:
(1)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
(3)营业执照;
(4)批准证书。
2、提交备案
企业应在批准解散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委员会,依法开始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成立后应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提交: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4)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工商局临时要求提供的其它文件及其它需要填制的表格。
3、注销文件
税务局完税、注销所需文件:
(1)注销税务登记的书面申请表;
(2)清理销毁空白发票登记表;
(3)企业金税卡,ic卡移交清单(防伪税控企业提供);
(4)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5)发票购用印制簿;
(6)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清税审核表;
(7)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或其他有关证明文件经贸委等有关部,委签发的终止通知书或者同意终止的相关决议;
(8)上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算表;
(9)最后一期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10)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4、工商注销所需材料
所需材料: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原外资审批机关同意注销的批准文件;
(3)依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
(4)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税务机关的注销登记证明;
(6)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
(7)其他有关文件。
外资公司注销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1)财政补贴返还。外商投资企业在设立时可能因所属行业符合当地政策,或者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而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当然,目前已经基本上没有了)。外商投资企业注销时,未满协议或政策要求的经营期限,可能会被要求返还财政补贴。因此,律师建议,外商投资企业在做出解散决议之前与当地政府沟通,就财政补贴是否需要返还等问题进行确认。
(2)税务注销。税务注销通常是撤退过程中耗时最长、审查最严格的环节,如果处理不好,还可能发生税务行政处罚的风险。因此,需要引起特别的重视。税务注销流程中,税务机关现场检查是最复杂和最不可控的一环,律师通常会建议企业提前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必要情况下建议委托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税务鉴证报告,确保顺利通过。另外,每年的3-5月通常是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税务机关非常繁忙,在此期间,税务注销手续可能被延迟。
(3)员工妥善安置。外商投资企业撤退时,员工安置问题相对比较棘手,员工可能会向企业提出各种要求,影响清算进程。律师建议,外商投资企业在决议解散之前,应做好相关保密工作,避免出现员工罢工等群体性事件以影响生产;在决议解散之后,企业可以首先尝试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签署协议,以避免后续劳动纠纷对清算产生影响。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企业可以考虑依法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
(4)债权债务处理。根据《公司法》第186条的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在清算期间,企业应当结清债权债务,不能够开展新的经营,签订新的与经营相关的合同。对于公司在清算之前签订的合同,可以在与对方协商后解除,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对于暂时无法回收的债权,为了不影响清算,可以考虑在通知债务人后转让给关联公司,由关联公司后续进行追讨。
什么是外资企业?外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外资企业依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因此不同于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可将外资企业分为三种类型: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
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故此种合营称为股权式合营。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
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份无强制性要求;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故此种合营称为契约式合营。
3.外资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
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拥有。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资企业不仅受中国法律保护,而且受中国法律管辖。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国家有关机关依法对外资企业实行管理和监督。
为了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国家对合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补偿。
外资企业是“内资企业”的对称。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经营的企业。
1.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由上汽集团和大众汽车集团合资经营。公司于1984年10月签约奠基,是国内历史悠久的汽车合资企业之一。
2. 爱立信:爱立信公司于1876年成立于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从早期生产电话机、程控交换机,已发展到全球最大的移动通讯设备商,爱立信的业务遍布全球18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全球领先的提供端到端全面通信解决方案以及专业服务的供应商。
3.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是一家以产业产品业务、科技园区业务、平台服务业务、投资金融业务为主体的公司。
4. 西门子通信投资公司:是全球最大的电信企业之一的西门子通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12西门子移动通信投资公司(siemens mobile acceleration),2005年正式更名为siemens acceleration in communications,公司的投资范围也由移动领域扩充到整个通信领域。
5. 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于1998年7月1日成立,它由广州汽车集团公司和日本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合资经营,双方各占50%股份,合作年限为30年。广汽本田占地面积为160万平方米,现有员工4800多人。
外资企业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经营的企业。外资企业是一个100%的外商独资经营企业,它不包括外国企业、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法律依据】
《外商投资法》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是指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包括下列情形:
(一)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
(二)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三)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的投资。
本法所称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今天(16日)上午10时,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2023年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表示,无论是中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中国政府始终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在快速协同保护方面,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全国新建了10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了97家。有关中心对所在地区备案的外资或合资企业,提供与国内企业同样的快速协同保护服务。目前,在国家级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备案的外资和合资企业达到了2900余家。
在行政保护方面,稳妥处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在办理的首批2起重大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请求主体就是外资企业。案件的办理及时制止了侵权行为,受到了业界的普遍好评。
在合作交流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会同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中国贸促会等部门,听取外资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外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困难和诉求。组织编写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效英文通讯,通过中国国际商会驻外机构及其多双边合作机制向全球70多个国家340余家商会组织发放,加深外资企业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实际情况的了解。通过博鳌亚洲创新论坛与知识产权保护论坛、上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跨国公司青岛峰会专题论坛等活动,向全世界讲述中国知识产权故事,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成效的宣传力度。
知识产权保护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我们相信,中国将长期成为外商的投资热土,外资企业在中国一定会有更好的发展。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编辑:谢永利
流程编辑:郭丹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选择代账机构进行财务委托,那么关于代理记账流程也是客户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到底什么样的公司需要代理记账?代理记账费用又是多少?
一、需要代理记账的公司
1、企业财务是否选择代理记账,取决于该企业是否具备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条件,这应该由各企业根据自身会计业务的需要自主决定。
2、一般来说,企业规模的大小、经济业务和财务收支的繁简程度、经营管理的财务要求等,是决定企业是否配备专职会计人员的主要因素。企业规模大、经济业务多、财务收支量大、随时需要经营数据的企业,一般应该单独设置财务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财务会计人员。
3、适合代理记账的企业,应该是小型经济组织,以及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一般以注册资本、销售额、从业人员、资产总额等情况进行综合判断。从实际情况看,委托代理记账的经济组织,基本上是中小企业。而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则是指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没有免除建账义务的个体工商户。
4、企业为了节省公司人员直接成本也会选择代理记账,因为一家企业招聘一名普通的会计员,每月基本工资都要两三千元,刚毕业的会计员也需要一千五左右,会计师至少三五千元,高级会计、外贸会计和外资会计费用更好。而与财务代理记账公司合作,支付不到一个普通会计人员的费用,即可享受质量更高、更专业的财税服务,这也是代理记账主要好处之一。
总体来说企业都是根据企业性质、规模、行业、业务量、是否上门服务和客户要求选择代理记账。
二、注册公司代理记账费用
代理记账:2000-3000元/年。
据相关法律法规,领取营业执照后十五天内要设置账本,企业必须要有一名专业会计,根据原始的票据凭证,为企业做账。
社保开户:200-500元。
公司注册完成后,需要在30天内到所在区域管辖的社保局开设公司社保账户,办理《社保登记证》及ca证书,并和社保、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之后,社保的相关费用会在缴纳社保时自动从银行基本户里扣除。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注册公司收费多少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确定,代理公司会收取一定的费用,与此同时在注册公司的时候也需要用到一些费用,需要将这两种费用加起来就等于注册的费用了。
三、代理记账公司收费标准
代理记账服务内容了解,咨询微e管家(小程序)客服
代理记账收费标准如下:
(1)纳税人类型: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代理记账服务费用大多为400-600元/月;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则通常为200-300元/月。
(2)票据量大小:票据量大的企业,代理记账服务费用高,约为400-600元/月;票据量小的企业,代理记账服务费用低,一般为200-300元/月。
(3)代理记账公司的正规度:在大多数情况下,正规代理记账公司由于在为客户提供服务过程中支付的人力、物力成本较高,所以代理记账费用也相对较高。而非正规代理记账公司由于经营、运转不正规,所以经常打着低价的“幌子”来获客。
我们要讨论的第四家“巨无霸”是来自新加坡政府投资公司(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rporation,简称gic),是全球第六大的主权财富基金,诞生于1981年5月22日,当前资产管理规模约4532亿美元。gic办事处遍布新加坡、纽约、北京等10个国家及地区,团队成员超过1400人,来自于30多个国家。gic本身由于非上市的性质,管理国有资本但并不完全公开其财务活动或人员薪酬等信息,故而又被称作亚洲最神秘的投资者。
20世纪70-80年代,由于经济增长强劲、高储蓄率、鼓励节俭的财政政策以及目标区间汇率制度的施行,新加坡外汇储备迅速扩大,1972年初时仅为14.59亿美元,而在1980年时已达到59.38亿美元(如图1所示)。为了使庞大的外汇储备保值增值,1981年2月27日,时任新加坡副总理、金融管理局局长的吴庆瑞宣布政府将建立一个独立的投资机构。除了用以管理汇率浮动的部分外汇储备外,新加坡的其余外汇储备,均交由该投资机构管理。gic就此成立。
新加坡政府是gic的唯一股东,全权委托gic进行投资管理,仅对gic设置投资目标、风险参数和投资期限,而gic就组合的整体绩效向政府负责。尽管政府不参与和干涉投资决策,但gic仍与政府保持着紧密的联系。从李光耀开始,gic长期保持着由新加坡总理出任董事会主席的传统,而董事会的其他成员也主要由政府高官组成,对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与罢免都需要总统的审批。gic每年会向财政部汇报投资组合的风险与绩效。
投资方针上,gic奉行长期主义,将20年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作为核心的业绩指标,而非年度投资收益率。新加坡财政部要求:在20年内,gic的收益率应超过全球通货膨胀率。2009财年以来,gic的20年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在4%-5%间浮动,在2020财年,受新冠疫情冲击影响,gic的20年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创新低,仅为2.7%(如图2所示)。
从大类资产配置情况来看,gic呈现增配固定收益资产,减配权益资产的趋势。2008财年时,gic持有的权益资产占比达到44%,并于2013财年时达到峰值53%,此后一路下滑,截至2020财年已降至30%。而固定收益资产由2008财年的26%上升到2020财年的50%。gic认为,全球宏观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为了防控风险,需要持续减小自身的风险敞口。而从地域来看,gic资产配置偏重欧美经济体,美国是gic配置比例最高的地区,2020财年配置比例高达34%,而对欧洲的配置比例也达到24%。而gic对中国内地、中国香港、中国台湾及韩国(以上经济体在gic财报中被称为“north asia”)则呈现出加配趋势,从2008年的8%上升为19%(如图3所示)。
1. gic深耕中国市场,投资a股超过15年
gic对中国的投资广泛分布于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gic在一级市场的投资金额逐年攀升,2023年达到峰值6.87亿美元。而2023年的投资案例是最多的,共投资了11家企业。gic偏好投资成熟期与扩张期的企业,2011-2023年间,从金额来看,gic对种子期/初创期/成熟期/扩张期企业的投资分别为2.57/6.87/20.51/18.35亿美元,对成熟期企业的投资金额为最高;从案例数来看,gic对种子期/初创期/成熟期/扩张期企业的投资案例数分别为10/8/34/37个,对扩张期企业的投资案例数为最高(如图4所示)。
在行业上,gic对中国一级市场的投资中,互联网企业的投资金额与案例数均占第一,分别为17个案例与11.77亿美元,其次是金融企业,分别为13个案例和8.41亿美元。而在地域上,北京企业的投资金额与案例数均占第一,分别为28个案例与17.82亿美元,其次是上海企业,分别为15个案例和5.03亿美元(如图5所示)。
本文节选自兴业证券董事总经理、兴证资管首席经济学家王德伦所著《长牛:新时代股市运行逻辑》一书。
外资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不包括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属于外国投资者所有,即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以货币或者其他法定投资方式投资,全部财产所有权属于外国投资者,这使外资企业既区别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也区别于完全由中国投资者投资举办的企业。
外资企业倒闭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进行经济补偿。具体内容是: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内资企业指的是以国有资产、集体资产、国内个人资产投资创办的企业,其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和股份企业等五类。与内资企业性质相对的还有一个外资企业。
什么叫做外资企业,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有什么不同?这就是誉商小编今天所要给大家整理的内容。
首先,什么叫做外资企业?
外资企业其实是一个总的概念,它包括所有含有外资成分的企业。依照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和资产中所占股份和份额的比例不同,以及其他法律特征的不同,外资企业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主要法律特征是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且外商在企业注册资本中的比例有法定要求;第二类是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企业主要特征是对外商投资份额无强制要求,且企业采取灵活的组织管理、利润分配、风险负担方式;第三类则是企业全部资本均为外商所有的外资企业。
其次,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区别
1.准入行业不同。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可以从事的行业是不同的,根据外商投资的相关规定,我国行业对外资分为鼓励、允许、限制和禁止四类,比如军事工业、石油业等关系到国家安全的行业,就属于禁止行业,是外资企业所不能参与的。而对于内资企业则无此方面的要求。
2.税收政策不同。除了准入行业不同外,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在税收政策方面也有所不同。税收方面,我国内资企业税收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小,且主要针对中小型企业,因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窄,并且企业税务减免期限较短,一般为1-3年。而外资企业税收减低优惠税率幅度较大,主要是体现地区性和产业性的政策倾斜,因此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较广,并且外资企业税务减免期限一般为5年或5年以上。
3.设立和变更流程不同。相比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流程较为繁琐,设立不仅需要商务部门的批准,如果涉及特殊行业还需要相关部委的核准,拿到部委的批文后才能去申请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设立的证书再去办理营业执照,设立时间通常比内资要长。而内资企业设立和变更流程则相对简单。
随着我国经济对外开放的程度越来越大,很多的外资企业开始涉足互联网领域,互联网已经成为了公司发展的一个载体,很多企业通过互联网来开展业务,这其中就包括一些外资企业。企业开展互联网服务以及在线数据处理业务,icp经营许可证、edi许可证是互联网行业绕不开的资质,作为涉及到外资的企业该怎么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和edi许可证呢,需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娜娜带大家一起来熟悉下。
icp许可证 全称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服务)
edi许可证 全称为: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业务)
那么以上两种通常情况下内资企业办理的居多,是由各个省内的通信管理局进行审批;那么如果遇到申请主体以及在股权追溯的时候出现投资方股东里边有外资成分的存在怎么办?根据工信部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对外资占比限制要求,icp许可证要求外资占比不得超过50%的限制条件,目前工信部对外资完全开放的增值电信业务类别有: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简称:edi许可证)也就是申请edi许可证对于涉及外资企业来说100%是可以进行申请的。
但工信部对于外资企业的行业中有一定的限制,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引目录》(2023年修订)的规定,除电子商务外,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都属于限制类业务,其中,基础电信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49%,增值电信业务外资比例不超过50%。该目录在禁止类第31款也予以明确,“新闻网站、网络出版服务、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均属于禁止外资进入的业务。
如果企业的法人是台湾人,那申请企业也必须是纯外资控股的企业才能申请,并且股东还必须是企业形式控股,不能是外国自然人控股,如是外国自然人也无法申请edi许可证,因为无法证明股东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的经验证明。
如果出现以上情况的,企业可根据自身的实际业务考虑是否要办理icp许可证或者是edi许可证,或者是通过vie架构来申请icp许可证以及edi许可证。
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不同之处有以下几点
1、外资企业
(1)、外资企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需要向工信部进行提交申请;
(2)、由多个部门进行审核,材料由不同部门老师进行审核并且都同意后才予以批准;
(3)、下发证书编号不同,编号为“合”开头,外资的颁发机构是工信部;
2、内资企业
(1)、内气企业经营电信业务的,需要向当地省通信管理局进行提交申请;
(2)、由1-2个部门进行审核,流程清晰不复杂;
(3)、下发证书编号是由各省份名称的简称开头,内资的颁发机构是各省通信管理局;
以下可参考案例
外资icp许可证案例
关于《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的申请要求:
①注册资金现在已经放宽到100万了,以前申请的资金要求是1000万(认缴就可以)
②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在注册的国家或者地区取得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4)有从事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③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中方主要投资者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是依法设立的公司;
2)有与从事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和专业人员;
④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外方主要投资者应当具有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良好业绩和运营经验。
以上条件相对于来说难点是在第④项,因为很多涉及外资股份的企业的外资方大多是属于投资机构,没有具体从事电信业务的经验,那么这块的解决可能就需要我们申请和外资方沟通需要给他们进行一定的规划来满足申请条件。
外资icp经营许可证、edi许可证申请流程:
1、项目核准阶段,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核准;
2、外商投资电信业务审定阶段,由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部门报送工信部,核发《外商投资经营电信业务审定意见书》;
3、增值电信业务许可阶段,由工信部审批,核发《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icp和edi许可证申请的材料:
所需准备材料:
1、请填写《业务申请信息表》;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增加:增值电信业务或经营电信业务)
3、一级股东证明材料(如一级股东为自然人股东,需提供其身份证;如一级股东为企业法人股东,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
4、法人身份证原件;
5、3名主要管理人员身份证及社保证明;
6、网站域名证书彩色扫描件(要求注册所有人必须为申请公司);
7、网站接入协议及托管商资质;
8、符合审批要求的网站
以上为外资企业相关信息,如果还有不明白的老板可以随时私信我哦。
icp及edi许可证的受理案例
已受理的icp及edi许可证的受理案例,仅供参考。
具体流程如下:
1、贸易工业局的批文:成立或增资
2、外资企业批准证书;
3、贸易工业局批准公司章程;
4、工商局领取临时营业执照;
5、外汇管理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及外汇登记证;
6、开立资本金账户存入资本或实物报关投入;
7、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8、办理工商登记。
鲁花集团不是外资企业。鲁花集团是一家大型的民营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山东莱阳市,是一家大型的民营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现拥有员工10000多人,下设24个生产基地,横跨食用油、调味品、蔬菜加工等多个行业。食用油年生产能力100万吨,调味品年生产能力10万吨。
山东鲁花集团有限公司是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公司的主要产品有鲁花牌5s压榨一级花生油、剥壳压榨葵花仁油、芝麻香油、酿造酱油、酿造糯米香醋、矿泉水、fd食品等产品。
外资企业能被并购。
所谓并购指的是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公司吸收一家或者多家公司。
并购的内涵非常广泛,一般是指兼并和收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注销外资企业?
一、外资企业注销程序
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方(股东)批准;
3、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
5、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业执照)注销;
9、劳动登记证注销;
备注:如有个别企业没有进行多证合一的企业,还需要单独注销组织机构代码证;
以上信息由中投世纪编写,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工商注册等信息,请继续关注我们。
外资企业成立工会有以下流程:
1、公司内部组建工会筹备小组,准备工会组建的相关事宜,小组成员大于等于3人,要奇数。并向工会管理单位提出成立筹备及召开会员大会会议的请示。
2、筹备小组要编制工会章程,确定召开会员大会的日期。
3、召开会员大会,通过工会章程及选举办法,举行选举会议选举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
《工会法》第十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外资企业是“内资企业”的对称。指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由外国投资者独自投资经营的企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本法;有关外商投资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西方国家陆续关闭中国工厂,对于中国来说未必是坏事,就在今年,以美国为首的众多外企似乎商量好了一样,陆续关闭中国工厂,离开中国后的第一目的地就是越南。
比如日本东芝,之前宣布要关闭位于大连的配件厂,转而迁到越南或回归日本本土,而韩国三星早在2023年就已经全部撤出中国,寻求东南亚国家发展,按照当前形势,外资撤离中国的浪潮仅是开始,之所以会选择抛弃中国市场,表面原因是中国人力成本和运营成本的增加,但实际却是在努力迎合美国提出去中国化的畅想。
他们普遍认为,一旦美国同中国关系恶化,势必会影响其自身利益,但殊不知,美国这一计划的最终目的就是要釜底抽薪,通过降低外企在中国的存在,间接减少中国的就业岗位,试图造成中国产业空心化的假象,最终实现对中国经济打击的目的。
依据当前现状,外企的撤离的确对中国就业或经济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益,不仅是失业问题,同时也加剧了中国制造产业链以及高端制造业比重的降低,不明真相且对中国市场保持观望的企业,甚至认为中国经济正在走下坡路。
但毕竟当前的中国绝非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样子,外企的撤离或许正在加速国有品牌的崛起,比如耐克阿迪等品牌,本就是低端制造业,虽然转身投向菲律宾或越南等国家后,成本能有明显降低,但同样质量也远不如在中国时期。这还不是最致命的,毕竟服装品牌占据制造业底端,一些电子企业可就没那么好命了,虽然成本是降低了,但由于东南亚国家严重缺乏技术工人和维修工人,行业工程师更是寥寥无几,因此,生产上面临着进退两难的窘境,回头路显然是行不通了,之前决定撤出的时候,就已经预示着将要失去安全稳定且富足的中国市场。后续发展如何美国或许根本不在乎。
其实对于外部的这种打压,在中国历史上已经出现过很多次,早先伟人就曾明确提出,要想不受制于人,必须遵循自力更生丰衣足食的准则,甚至为此,延安时期我国还曾发起过大生产运动,1974年,周总理在拉练途中曾亲自动手纺织棉花,这些都证明了,敌人的任何封锁和打压,只会让我们在自力更生这条路上更加坚定。
本世纪初,外资的大量涌入的确促进了我国的发展,外汇储备也在此时大量增长,即便当前,我国还有约96万家外资企业,特斯拉、苹果等国际大厂都是我国的座上宾,他们的存在本质上并不是坏事,反而拉动了我国就业。但对于我们自身来说,发展高科技产业,做出国产品牌才是未来的关键。
随着美国的疯狂反扑,经济上必将是未来中美博弈的关键点,只会越来越激烈,这也本就符合市场规律,但想要取胜,我们只能自力更生,坚决自卫且反制,中国也的确这么做了,当前我国已宣布,停止对美国出口太阳能电池等,要知道,中国一直是这类电池最大的生产国,占据光伏市场总量近一半,即便美国也对中国严重依赖,此举注定会让美国感受到切肤之痛,同时也让美国始料未及,短时间内很难做出有效的补救措施,或许这也是美国咎由自取的结果,为此,美国大量需求中国太阳能电池的企业只能减缓生产,间接促使收入降低,造成工人被迫辞职的连锁反应。
当前,美国在严重通胀的前提下,物价飞涨,超市中之前随处可见的中国商品,也因为中国限产的原因,成为了抢手货,这让美国再一次看到了中国制造业的实力,即便美国当前对重返制造业信心满满,但殊不知,从上世纪五十年代起就开始剥离工业,投身金融的美国,想要再次实现美国制造的梦,短期内想都不要想。
97人
65人
9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