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务派遣企业运营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务派遣公司小微企业人数的确定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导读:很多企业的员工是分为正式员工,兼职员工,以及劳务派遣员工,那么关于劳务派遣你了解这个内容吗?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小微企业从业人数是否包含劳务派遣用工,对此大家有疑问的,可以点击下文阅读!
小微企业从业人数是否包含劳务派遣用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 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的从业人数应当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5〕3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第(一)项和第(二) 项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根据上述规定,企业的从业人数应当包括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小微企业从业人员包括非全日工作人员
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出的《中小企业从业人员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43号,以下简称《通知》),对“从业人员”做了解释,同时还明确了“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如何确定。根据《通知》,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通知》是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方面作出的明确,一般情况下当然只适用于税收领域,但在相关主管部门未明确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的从业人员范围、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如何确定前,相关部门在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争议时可能会参考《通知》的规定。因此,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企业,在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前,或可参考《通知》,算算本公司从业人员数量和资产总额。
小微企业从业人数是否包含劳务派遣用工?上文小编介绍了各具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的人员数应该是包括劳务派遣的人数的,更多关于财务相关的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大家有疑问的,也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
制造企业最为熟悉、应用最广,也是ipo过会时被问询最多的问题之一是为什么要采用劳务派遣或劳务外包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又有啥区别呢?
我们今天来学点这方面的知识。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看看,都是干货。
很多制造企业内部工序流程多且复杂,不同工作岗位在重要性、技能要求等方面难免存在差异,因此,对于一些辅助性、临时性和可替代性强的岗位,如果采用与核心岗位、重要岗位同样的薪酬标准和技能要求,肯定是不划算的。但岗位工资差距太大,员工又不满意了,怎么办呢?
劳务派遣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劳务派遣是人力资源公司的传统生意,是一种雇佣权和用工权分离的用工方式。它由用工单位、派遣机构(即人力资源公司)和派遣员工三个主体构成。是一种“派遣机构招人但不用人,而用工单位用人但不招人”的人力资源服务模式。
劳务派遣的业务流程。资料来源:圣邦人力(837953.oc)2023年公开转让说明书.
如上图所示,制造企业通过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将一些增加值较低、辅助性岗位的员工工资支付、社保缴纳、人员管理等责任也转嫁给了人力资源公司,有利于制造企业灵活用工,降低用工成本。
但是,劳务派遣如果被滥用,则可能会产生“同工不同酬”的问题。为此,2023年3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劳务派遣只能是企业用工的补充形式。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且严格限制用工规模,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并要求用人单位在2年内达标。
于是,规避这一条款的劳务外包方式出现了。
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呢?2023年10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涉及医疗器械企业康德莱(603987.sh)的赔偿纠纷案,能够很好地说明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模式的区别和法律责任划分。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2023年5月,位于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的康德莱公司门口保安刘某在值班期间,因阻止路人程某摆弄路障,两人发生冲突,刘某一怒之下,竟然用钢管把程某打成重伤。程某送医后,花去医药费23万元。事后,刘某因故意伤害罪被逮捕、判刑,而受害人程某则发起民事诉讼,要求刘某及其雇佣单位、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不出意外,刘某是一家名为吉优境的劳务公司派遣至康德莱公司工作的员工。一审法院认为三方属于劳务派遣关系:在劳务派遣期间,因被派遣劳动者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方即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方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因此,一审法院判决,康德莱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应当承担80%赔偿义务,刘某承担连带赔偿义务;吉优境公司作为刘克北的派遣单位,在派遣过程中存在过错,应当在20%的范围内补充义务。
一审判决后,康德莱公司、吉优境公司均表示不服,提起上诉。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向用人单位派出该员工,使其在用工单位的工作场所内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以完成劳动力和生产资料的结合的一种特殊用工方式。而劳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工作发包给相关机构,由该机构自行安排人员按照发包企业的要求完成相应的业务或工作。
本案中,根据康德莱公司与吉优境公司订立保安服务合同以及吉优境公司提供的员工手册、每周会议记录,可以证明康德莱公司委托吉优境公司对康德莱公司厂区提供保安服务,吉优境公司享有对劳动者和劳动生产的管理权,掌握对劳动及生产过程的管理控制,直接对厂区保安进行指挥、监督和管理。而康德莱公司不直接参与厂区保安的管理,不对厂区保安实施指挥、控制,也并不直接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显然,刘某、康德莱公司、吉优境公司三者之间不形成劳务派遣关系。刘某与吉优境公司构成劳动合同关系,康德莱公司、吉优境公司之间形成服务合同关系,而刘克北与康德莱公司不构成任何直接的法律关系。
为此,二审改判吉优境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刘某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康德莱公司则不承担法律责任。
这个案例充分说明了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区别。
如上表所示,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最大不同是,用人单位从将“人”外包,变为将“事”外包。这一以来,劳务公司便不再是单纯的人力资源供应商,而是成为了业务合作伙伴。这种模式下,劳务员工的管理归属和法律关系进一步明晰,从而让用人单位能有效规避《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约束条款,化解相关法律纠纷。
劳务外包就一定能降低用工成本吗?也未必。比如2023年3月,日丰股份(002953.sz)上市过程中,曾遭发审委问询,要求解释端子和插头车间程度劳务外包工价高于正式员工平均单位工资的合理性。
从随后招股说明书中的回复来看,日丰股份劳务外包工价(不含税)比正式员工平均单位工价高出约22%。对此,日丰股份的解释是劳务外包工价还包括了外包单位的利润、管理成本、税费等。且公司对正式员工进行管理,也需要支付管理成本。
按照常规逻辑,这个解释很难成立。因为对于企业内部而言,管理的边际成本不大,高价将相关管理业务外包不符合商业逻辑。而日丰股份也承认,若按照同类产品正式员工平均单位工价进行测算,2016-2023年,其人工成本分别能节省234万、600万、79万元。而且,“劳务外包与组织自有员工生产模式在生产成本、生产效率等方面存在不足和短板。”
因此,看起来,这似乎又是一起典型利益输送案例。但仔细分析整个日丰股份的招股说明书,劳务外包工价高企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其劳务派遣是为了满足劳动密集型工序暂时性的旺季用工需求。因此,短期用工加上旺季溢价,价格比平常高2-3成也有市场的合理性。
农忙时节,割麦子的临时工还涨价呢。
办理劳务派遣公司的要求有:
1. 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2. 必须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3. 开展和经营范围有关的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7条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
如《公司法》第3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6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23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劳务派遣公司发票开具一般是开具劳务派遣费内容的发票。
劳务派遣公司开具发票的账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警醒!劳务派遣公司虚开劳务发票被查!财务负责人、企业法人分别被判6年、4年!
突发!劳务公司被查!
财务获刑6年!
业务量短期暴增,税负偏低……f公司的异常信息引起了检查人员注意。
思维导图学习劳务派遣公司虚开建筑劳务发票案例:
通过上面的案例,小编给大家提个醒:
劳务公司一直以来都是虚开的重灾区,也是税局每年稽查的重点之一。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自查到位,远离风险!
严查劳务发票!
税局查什么?怎么查?
企业该如何防范?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动派遣,指由派遣机构与派遣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费用,是目前较常见的一种用工形式。
二、严查开始!税局查什么?怎么查?
1、劳务公司是否具备劳务派遣资质
根据《劳动法》和《劳务派遣专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公司必须在注册成本等方面满足条件,申请《劳务派遣经营业务许可证》后,才能从事劳务派遣的业务,才能开具劳务派遣发票。
2、劳务公司开具发票备注栏是否合规
根据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开具建筑服务发票的,应该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3、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劳务流是否一致
这里重点稽查劳务公司向建筑企业开具劳务发票上的备注栏是否注明“含建筑企业总承包方通过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发农民工工资×××元”字样。
4.劳务人员的工资薪酬的具体计算标准
包括工资计算标准、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和据以发放的考核文件
5、通过现金发放工资的证明材料
包括发放的时间、地点、发放人、联络人,以及核实领取人身份的工作流程
6、检查实际经营场所
工商注册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是否一致。
三、虚开劳务发票!企业该如何防范?
1、加强劳务派遣公司审核
审核经营范围、规模、是否有劳务派遣资质等。
2、加强发票审核
发票与实际业务是否相符(开票内容、数量、金额、供应商等),发票备注栏是否符合要求等等。
3、严格报销制度
发票报销不能只附一张发票,还应附一些证明业务真实发生的资料(如合同、付款凭证等)。
4、采用银行转账
注意了,一定要采用银行转账,这是税务局判断业务真实性非常重要的一点!
劳务派遣用工
要不要缴纳社保?
通常劳务派遣工人的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
异地派遣的在用工单位所在地,按照当地规定缴纳社保;在用工单位有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办理参保手续,没有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为办理。
需要注意的是,用工单位应该为派遣工缴纳工伤保险,这一点企业千万不要忽视!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派遣工一旦出现伤亡,用工单位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劳务派遣工
属于工资薪金还是劳务报酬?
劳动派遣应该区分两种情形:
情形1: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
应作为劳务费支出,根据派遣单位开具的劳务费发票税前扣除。
情形2: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
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福利费等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现在劳务派遣用工越来越常见了,而这种特殊的用工与一般用工有什么不同之处?怎么账务处理呢?一起看一下吧!
劳务派遣工在会计上是否属于用工单位职工?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2014)》第三条规定︰“本准则所称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向企业所提供服务与职工所提供服务类似的人员,也属于职工的范畴,包括通过企业与劳务中介公司签订用工合同而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员。”
用工单位的会计处理
(1)一般计税
发生劳务派遣费用时∶
借︰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等
管理费用——劳务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务用工——工资等
应付账款——劳务派遣公司
(2)简易计税
发生劳务派遣费用时,简易计税不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够差额纳税。
借: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等
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务用工——工资等
应付账款——劳务派遣公司
用人单位的会计处理
(1)采用一般计税收到劳务派遣费时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向被派遣员工支付薪酬,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2)采用简易计税,选择差额纳税收到劳务派遣费时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2)向被派遣员工支付薪酬,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3)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主营业务成本
4)申报纳税时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银行存款
今天有一位劳务派遣公司财务人员咨询,“他们取得了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按规定勾选,税收管理员却不让她们抵扣,究竟是为什么呢?”
首先,我们先确定该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通过上述规定可知,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增值税存在两种计税方法,一种是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6%;另一种是差额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5%。
其次,我们再确定一下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相关规定。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如果该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全部选用简易计税方法,那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全部不得抵扣,建议勾选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如果该劳务派遣公司提供的劳务派遣服务部分选用一般计税方法、部分选用简易计税方法,那么该劳务派遣公司需按上述公式计算先法划分全部进项税额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金额,与可划分不得抵扣部分一并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最后,总结一下:
✔ 1、 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如果全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6%,进项税额可按相关规定抵扣处理;
✔ 2、 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如果全部适用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5%,进项税额全部不得抵扣,建议三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最好取得专票,认证后再转出处理,三项资产外的支出取得普票即可;
✔ 3、 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如果部分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部分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则要分别核算,分别适用税率6%或适用征收率5%,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按前述公式计算不得进项税额金额,能够划分的则按规定抵扣或全部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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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一、 税法政策
★ 1、差额纳税: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即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和扣除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 2、全额计税:按照全额纳税的,按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票或者普票。
★ 3、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采用一般计税的,增值税税率为6%;采取差额纳税的,征收率为5%。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采取简易计税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采取差额纳税的,征收率为5%。
二、 用案例详细说明
某劳务派遣公司,2023年2月份收取劳务派遣费100万元(含税价),支付劳务派遣员工90万元的工资福利费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增值税该如何计算呢?
★ 1、假设该劳务派遣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
(1)该公司采取简易计税的,应缴纳的增值税=100万/(1+3%)*3%=2.91万元。该公司应该开具100万的普票,或者开具100的专票,发票上价款为97.09万元,税额就是2.91万元。
(2)该公司采取差额计税的,应缴纳的增值税=(100- 90)/(1+5%)×5%=0.48 万元。该公司应该通过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专票,专票上的价款是995238.1元,税款就是4761.9元;也可以开具一张100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款是97.09万元,税款是2.92万元;还可以开一张90万元的普票(价款是87.38万元,税款是2.62万元)和一张10万元的专票(价款是9.53万元,税款是0.48万元)。
★ 2、假设该劳务派遣公司是一般纳税人
(1)该公司采取一般计税的,增值税的销项税=100/(1+6%)*6%=5.66万元,减去公司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就是公司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了。该公司应该全额开具100万的普通发票,或者全额开具100万的专用发票,价款是94.34万元,税款是是5.66万元。
(2)该公司采取差额计税的,应缴纳的增值税=(100- 90)/(1+5%)×5%=0.48 万元。该公司应该通过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开具专票,专票上的价款是995238.1元,税款就是4761.9元;也可以开具一张100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款是94.34,税款是5.66万元;还可以开一张90万元(价款是84.91万元,价款是5.1万元)的普票和一张10万元的专票(价款是9.53万元,税款是0.48万元)。
三、 综合分析(纳税筹划)
通过以上综合计算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差额计税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来说,增值税缴纳的是最少的。所以日常工作中,劳务派遣公司一般情况下都是采取差额计税的方法。这就是税收筹划的操作办法,是通过具体税负的测算,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经营方式。
劳务派遣输送的劳务,不属于用工单位,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用工单位支付的劳务工资是在“劳务费用”中核算,而用工单位支付的劳务费用的是劳务派遣公司的收入,在劳务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
而职工个人所得税是避免重复征税,谁发放谁代扣代缴。所以,用工单位是不会单独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输出发放工资的,更谈不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了。劳务派遣公司负责派遣人员的工资发放,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导读】:对于公司所签订的劳务输出合同应属于服务性合同,在税目税率表中并未列举该类合同,因此不用缴纳印花税.所以有同学提出的劳务派遣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会计学堂的小编也会做如下的一些讲解,欢迎阅读.
劳务派遣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
答:1.购销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加工承揽收入.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
5.财产租赁合同的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
6.货物运输合同的计税依据为运输费用,但不包括装卸费用.
7.仓储保管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费用.
8.借款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
9.财产保险合同的计税依据为保险费收入.
10.技术合同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1.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所载金额.
12.营业帐簿税目中记载资金的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合计金额.其他帐簿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13.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件数.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计税金额(或应税凭证件数)*适用税率(单位税额)
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交什么税
答:劳务公司需要交税. 一般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适用6%增值税税率或者适用5%征收率;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政策依据: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当然劳务派遣公司作为一个企业也是需要缴纳所得税和附加税的.
以上内容讲解了劳务派遣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分别从这个问题引申了印花税的计税依据以及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交的税,相信阅读完本文,大家也有了一定收获.会计学堂持续更新,感谢您的关注.
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交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研费附加等。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个人所得税2%、地方教育附加(所开发票金额算出的营业税,再乘1%)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的规定:
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劳务公司以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
从上世纪90年代国有企业劳动制度改革开始,劳动派遣逐渐成为我国非常常见的用工方式之一。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要,劳务派遣机构在与派遣劳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将其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并且从劳工用工单位收取一笔服务费用的用工形式,就是劳务派遣。
用工企业如何做账?
用工企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的费用,有以下两种做账方式:
用工单位直接把钱发给劳工,这笔钱被用作支付劳工工资并缴纳社保,那么这笔钱应被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后核算。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劳务用工——工资
应付账款——劳务派遣公司
借:应付职工薪酬——劳务用工——工资
应付账款——劳务派遣公司
贷:银行存款
根据税务总局2023年发布的第34号公告,企业支付给外部劳工的支出,可以按照两种情况进行税前扣除:第一种情况按照协议,企业将约定报酬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那么该支付可以作为劳务费支出税前扣除;企业直接将报酬支付给劳工,该支出可以作为工资薪金、职工福利支出税前扣除。
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工的工资,以及代缴的社保,直接计入公司的劳务费支出。具体财务处理如下:
借:生产成本、工程施工、管理费用等——劳务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劳务派遣公司
如何开具发票?
劳务派遣企业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差额计征的纳税方式,以缓解自身进项不足的问题: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劳工工资-劳工福利(福利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征税率为5%
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财务处理方法,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劳务派遣公司给建筑业开发票,说到底还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的计税方法以及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有关。
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差额征收,征收率均为5%。
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公司不管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一般计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征税,也都可以选择差额征税。因为计税方法选择的不同,开票也不同。
非差额计税的开票:
如果劳务派遣公司是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税依据是接受劳务派遣服务的单位支付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举个例子:某劳务派遣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7月份收到接受劳务派遣的建筑公司50 万元,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40 万元。
计税依据为:50÷(1+6%)万元
销项税额=50÷(1+6%)×6%=2.83万
价税合计50万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没有选择差额计税,计税依据也是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征收率3%全额缴税 ,可以按征收率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通发票。
差额计税:
不管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劳务派遣公司都可以申请差额备案,两者差额计税时,计税依据和征收率都是相同的。
计税依据=(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1+5%)
征收率5%
应缴增值税=[(50-40)÷(1+5%)]×5%=0.47万元
差额计税条件下,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全额开具一张普通发票(50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的金额(40万),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开具一张普票发票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劳务派遣公司如何运营,目前有众多的劳务公司,今天就来分享一下劳务怕前公司是如何运营的,希望能够帮到大家。
方法/步骤11、劳务公司要有自己的资质。一个公司要资质健全,才能合法的经营下去,是公司长久发展得基础。
22、劳务公司要有自己的工作场所。劳务公司不是皮包公司,皮包公司不容易被人信服。
33、劳务公司要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劳务公司必须要有自己的员工,员工必须遵守规章制度。
44、劳务公司要有自己的服务宗旨。劳务公司的服务宗旨就是权力办劳工的出国工作。
55、劳务公司要有自己的诚信。诚信是劳务公司的一个信誉的体现,没有诚信,难以谈合作。
66、劳务公司要做好细节,并搞好创新。创新是一个公司稳固发展的重要方面,我们应该做好。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劳务派遣公司与员工之间是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与员工之间是用工关系,劳务派遣公司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合同关系。
一、增值税销售额的计算
1、一般纳税人: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小规模纳税人:
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二、发票开具
1、差额纳税:根据财税[2016]47号文件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按照差额办法开具发票:即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和扣除额(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
2、全额计税:按照全额纳税的,按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票或者普票。
三、案例分析
a公司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本月取得劳务派遣收入200万元,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180万元,为计算简便,假设未发生其他业务,未取得进项发票,不考虑其他税费。
1、 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
(1)选择一般计税
应纳税额=200/1.06×6%=11.32万元。
解析: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
发票开具提示:开一张价税合计200万元,税额11.32元,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品名为*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1.1)借:应收账款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88.68= 200÷(1+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32
(1.2)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80
(2)选择简易计税
应纳税额=(200-180)/1.05%×5%=0.95万元。
解析: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票开具有三种方法:一是通过新系统中的差额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和扣除额180万元,系统自动计算税额0.95万元和不含税金额199.05万元,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二是开具两张发票: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万元,备注栏注明某月劳务派遣管理费;另一张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80万元,备注栏注明某月工资、资金、社会保险。三是全额开具一张普通发票,价税合计金额200万元,税率5%。
(2.1)借:应收账款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0.48= 200÷(1+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9.52
(2.2)借:主营业务成本 171.43=180÷(1+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8.57
贷:应付职工薪酬 180
2、a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
(1)选择差额纳税
应纳税额=(200-180)/1.05%×5%=0.95万元。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选择差额纳税时,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票开具提示: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同。
(1.1)借:应收账款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0.48= 200÷(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52
(1.2)借:主营业务成本 171.42= 180÷(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57
贷:应付职工薪酬 180
(2)未选择差额纳税
应纳税额=200/1.03×3%=5.83万元。
解析: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发票开具提示:开一张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200万元,税额5.83万元,税率3%。
(2.1)借:应收账款 2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4.17= 200÷(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83
(2.2)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80
办理劳务派遣《资质证书》,应出具下列材料:
一、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二、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三、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四、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26条: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导读:对于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的发票有哪些的问题,劳务派遣公司可以开普通发票也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账务处理小编已在文中为大家进行了讲解,感兴趣的可以接着往下看看。
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的发票有哪些?
一、劳务派遣公司收取用工单位全部费用的,可以统一开具劳务费发票,用工单位财务可以直接计入成本。而不存在计提工资、社保等情况,派遣员工个人所得税,也应该由劳务派遣公司代扣代缴。
二、劳务派遣公司在开具发票时,也可以将工资、社保、服务费分项,便于用工单位财务计账。
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十二)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企业输出的劳务人员,在劳动条件、工时等方面应与本企业同岗位职工相同对待。
用人单位必须保障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防止侵害劳动者权益事件的发生
按用工使用部门分别记入相应的费用,如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等
劳务派遣公司如何做账务处理?
1、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企业承担的社保、住房公积金: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企业交纳部分);
其他应付款-住房公积金(企业交纳部分)
3、支付派遣人员的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社保 等 (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可以扣减3500和个人社保)
4、缴纳社保和公积金:
借:其他应付款-社保等;
贷:银行存款
针对劳务派遣公司收到的发票有哪些的这一问题,小编已在文中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希望通过本我能给你带来帮助
小规模劳务派遣公司选择差额计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 复
由劳务派遣公司代发工资,选择差额计税:
1.全额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2.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应交增值税差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3.实际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若由用人单位直接发放工资,劳务派遣公司仅就手续费确认收入,不涉及差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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