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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单位增值税申报完成后发现报表数据有误,更正申报操作时应注意些什么?
申报表更正操作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 选择相应申报表类型及所属期起、止日期
(2) 请按先更正附表,再更正主表的填写顺序操作。
(3) 如期初数据或主表累计数据变动,请点击相应报表下方的“删除”按钮,重新获取数据并填写报表。
(4) 报表保存完毕,一定要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更正后的报表。
(5) 如有税款增加的情况,请及时通过“税费缴纳”模块缴纳税款。
(6) 更正后,可对更正后的申报表重新签章。
(7) 如需更正多个属期的申报表,请从最早的属期开始依次更正,直至当前属期。
二、我单位已通过电子税务局完成契税税源信息采集,为何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时,仍提示:“所选申报表当前属期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
自2021年9月1日申报期开始,契税税源采集后,增加了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环节。在采集税源信息时,点击保存按钮系统将弹出提示信息,请注意查看契税税源采集流程。
契税税源信息保存成功,系统显示为“已采集待复核”状态,等待税务机关复核税源信息,如下图所示:
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税源信息复核后,税源信息状态为“未申报”,此状态下可进行申报操作。
三、我单位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申报车船税,申报表上只能看到根据税目汇总的数据,看不到车架号、车辆牌照号码等信息,怎么才能看到具体的车辆信息?
您在打开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后,点报表右上方的“预览申报明细”按钮,即可弹出“预览税源(申报)明细”页面,可以看到详细的车辆信息,如下图所示:
汇总数据是按“预览税源(申报)明细”页面的车辆信息计算的。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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