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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电子业务专用章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95

税务局电子业务专用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全国将于自2021年1月21日起,在全国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这意味着,企业随时可能收到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新版的电子发票相较以往纸质专票,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同时取消了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新的电子专票一下子把电子发票章给取消掉了,您是否遇到以下几种情况?

购货方财务要求你把电子专票打印出来加盖发票专用章再寄给对方。

购货方收到你开具的电子专用发票,看到上面没有发票专用章,又要把发票退回给你们,让你们重新开具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纸质发票。

企业开具电子发票本是为了节省运费和提高人效,但按上面两种情况来看,开具电子专票已经失去了提效便捷的意义,今天教您如何开出带有电子发票专用章的电子专票!

1、正常使用税务ukey开具电子专票,下载ofd版式的发票文件到电脑上。

2、下载金税ofd电子发票阅读器,安装完成后打开你刚刚开具的电子发票文件。

这时您可以看到,你开具的电子专票上只有税务局监制章,没有电子发票章。如下图所示:

3、选择上方的pdf选项中“转换当前ofd文件为pdf”,如下图所示:

4、选择是否加盖(发票章)——加盖在所有页面,点击转为pdf。如下图所示:

5、完成后到文件夹打开刚刚保存的pdf文件,你就会看到右下方新增了电子发票章图标,把pdf文件跟ofd文件发给客户就行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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