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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23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日前印发《关于调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的通知》。《通知》对废弃“四机一脑”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予以调整,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本次调整涉及的产品为电视机、微型计算机、洗衣机、电冰箱、空气调节器(简称“四机一脑”)。废弃“四机一脑”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具体如下:
电视机产品方面,14寸及以上且25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的补贴标准为40元/台;25寸及以上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等离子电视机、液晶电视机、oled电视机、背投电视机的补贴标准为45元/台;14寸以下阴极射线管(黑白、彩色)电视机不予补贴。
台式微型计算机(含主机和显示器)、主机显示器一体形式的台式微型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的补贴标准为45元/台;平板电脑、掌上电脑补贴标准另行制定。
冷藏冷冻箱(柜)、冷冻箱(柜)、冷藏箱(柜)(50升≤容积≤500升)的补贴标准为55元/台;容积<50升的电冰箱不予补贴。
整体式空调器、分体式空调器、一拖多空调器(含室外机和室内机)(制冷量≤14000瓦)的补贴标准为100元/台。
洗衣机产品方面,单桶洗衣机、脱水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的补贴标准为25元/台;双桶洗衣机、波轮式全自动洗衣机、滚筒式全自动洗衣机(3公斤<干衣量≤10公斤)的补贴标准为30元/台;干衣量≤3公斤的洗衣机不予补贴。
财政部网站截图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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