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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企业问?现在推行电子化留存备案单证,不用纸质装订了,企业有erp系统,所需的资料系统内都有,不关联留存行吗?
答案是:不行,必须关联留存。岀口退税备案单证,无论是纸质装订归档,还是电子化关联留存,其目的:一是以备税务机关检查。二是强化风险内控,合法合规经营。
国家税务总局推行出口退税电子化留存备案单证,其实质内容和要求没有变化,只是由纸质装订方式变为电子化关联方式。企业有erp系统并不能代替电子化留存备案单证,仍然需要按所属期关联归档。
关于实现电子化备案单证的方法,企业可以在外贸erp中增加备案单证功能,也可以釆用第三方备案单证管理系统,还可通过 excel电子化关联备案单证实现电子化留存。无论釆用哪些方法,电子化备案单证仍然需要在退税正式申报后十五日内完成。
按所属期归档申报资料、电子化关联备案单证的具体内容:
一、退税申报资料保存期限十年,归档资料包括:
(一)退税申报表。根据在电子税务局或单一窗口退税模块网上生成的申报数据,或者离线申报制作的申报数据,完成正式申报后要下载申报表。
(二)岀口报关单。从电子口岸下载导出“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
(三)增值税进项发票。如是电子发票可下载导出。
(四)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口发票)。
(五)代理证明等其它资料。
申报资料需要按所属期制作封面,以出口报关单/代理证明号码”为关联号,按顺序归档。
二、备案单证保存期限五年,内容包括:
(一)出口货物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表。
(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出口合同(形式发票)。
(三)岀口货物装货单(以通关无纸化放行通知书代替)。
(四)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
(五)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备案单证也要以 “出口报关单/代理证明号码”为关联号,整理对应的备案单证资料,并制作电子封面,按顺序排列归档。
三、企业自定义资料。凡事能证明业务真实性的相关其他重要资料,建议一定要归档留存,在税务检查时,能够提供更多证据,自证业务真实性。
总之,要认真落实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制度,做好电子化关联留存备案单证工作,用备案单证及自定义归档资料,充分证明岀口业务真实性,踏踏实实享受国家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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