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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费用加计扣除

发布时间:2023-05-28 热度:71

无形资产费用加计扣除

首先,我们应该弄清楚什么是无形资产?据报道,会计中的定义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无实物形态的可识别的非货币性资产。增减是税法中的定义。为了符合增减标准,无形资产必须由企业自己开发,而不是购买。 增加和扣减是为了增加研发费用。进入发展阶段后,只有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人才能资本化并纳入无形资产,而其他资产则应包括在支出中。此时,摊销会计中的无形资产可以按照会计准则摊销,而税法中的摊销可以享受75%的额外摊销,即增减。这种税收优惠造成了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 那么,今天跟着洽通小编一起来看看如何处理这些差异。

会计处理: 在研究及发展阶段的成本消耗期: 借款:研发支出-支出 贷款:银行存款 原料 应付款项等

对于在发展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的人: 借款:研发支出-资本支出 贷款:银行存款 原料 应付款项等

如已形成无形资产,将其汇总: 贷款:行政费用

无形资产 贷款:研究及发展开支-开支 研究和发展支出-资本化支出

当月摊销: 借款: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款: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年底时,费用和资本化分别作了额外的扣减和扣除: 在会计准则中,由于自身开发的无形资产,在最初的确认中,它不产生于企业的合并,在确认中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税收入,然后根据所得税会计准则的规定,暂不承认所得税的影响。

如果这一初始确认是企业合并产生的无形资产,则存在这一暂时性差异,在满足其他条件时,可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随后的摊销期,虽然在会计和税法上也存在差异,但由于这种差异不是暂时性的,因此没有必要认识到递延所得税的影响,直接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报告表,可以进行税收调整。

最后,壹洽通小编总结了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款: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因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而产生的研发费用。 国家科学怒火'[2006]196: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财政和税收[2015]第119号:放宽研发活动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第97号公告[2015年]第97号:简化会计和备案 财政和税收[2017]第34号: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额外扣减标准提高到75% 财税[2018]第64号:委托海外研发也可加减。 财政和税收[2018]99:明确整个行业的研发活动,支出将扣除实际数额的75%,资本化的将按175%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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