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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个人不用缴纳
n海都记者 王林成 通讯员 伍传威 李红灯
海都讯 昨天上午,在福州地税综合办税中心,福州市地税部门顺利完成全市首笔环保税申报,开出了首张环保税税票。
环保税法是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采取“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协同、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模式。该税法的纳税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居民个人不属于纳税人,不用缴纳环保税。
201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实施,规定环保税按季申报。因此,今年4月才真正迎来环保税首个征期。
记者了解到,环保税的应税污染物主要指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工业噪声)四类。同时规定了暂予免征环保税的情形,以及减征环保税的情形。
“非常幸运能成为福州市首个申报环保税的纳税人,今天我们的环保税申报金额跟我们以前排污费缴纳的金额差不多。环保税的减免政策,也会促使我们企业提高环保意识,加大环保设施的投入。”福州某食品公司财务工作人员陈茂贞表示。
为确保环保税首个征期平稳推进,福州市地税部门与环保部门密切合作,提前做好了纳税人的识别工作,确保了全市1000多户纳税人信息采集工作全部到位。
环保税的首个申报期为4月1日至18日,福州市地税局提醒广大环保税纳税人合理安排时间进行申报缴纳。除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外,纳税人也可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环保税业务。
编辑:小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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