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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注】由于进口商品,国外的销售价无法核实,不能直接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直接使用。
(1)从量计税:应纳消费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与组价无关)
(2)从价或复合计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注】应纳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案例】某贸易公司某月以邮运方式从国外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经海关审定的货物价格为30万元、邮费1万元。当月将该批化妆品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55万元。该批化妆品关税税率为15%、消费税税率为15%。
【案例分析】应缴纳进口环节消费税=(30+1)×(1+15%)÷(1-15%)×15%=6.29(万元)。
【案例】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一批摩托车,海关应征进口关税15万元,关税税率为30%,摩托车消费税税率为3%。
【案例分析】关税完税价格=15÷30%=50(万元);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50+15)÷(1-3%)×3%=2.01(万元);
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50+15)÷(1-3%)×13%=8.71(万元)。
【案例】某日化企业(地处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如下业务:
(1)与甲企业(地处县城)签订加工合同,为甲企业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甲企业提供的原材料不含税成本为20万元,加工结束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加工费及代垫辅助材料价款共计8万元、增值税1.04万元。
要求:(1)该企业受托加工高档化妆品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案例分析】(1)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8)/(1-15%)×15%=4.94(万元)
(2)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作原材料,支付货价60万元、购货佣金3万元,支付进口化妆品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用及保险费用共计9万元,支付包装劳务费1万元,关税税率为20%;支付海关监管区至公司仓库不含税运费1.1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生产领用进口高档化妆品的80%。
要求:(2)该企业进口高档化妆品应纳的进口环节税金;
【案例分析】(2)应纳进口关税=(60+9+1)×20%=14(万元)
组成计税价格=(60+9+1)×(1+20%)/(1-15%)=98.82(万元)
应纳进口环节增值税=98.82×13%=12.85(万元)
应纳进口环节消费税=98.82×15%=14.82(万元)
应纳进口环节税金=14+12.85+14.82=41.67(万元)
(3)将普通护肤品和高档化妆品组成成套化妆品销售,某大型商场一次购买240套,该日化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48万元,其中包括普通护肤品18万元,高档化妆品30万元。
(4)销售其他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
(5)将成本为1.4万元的新研制的高档化妆品赠送给消费者使用。
高档化妆品的成本利润率为5%,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
要求:(3)该企业国内销售环节应纳的增值税;
要求:(4)该企业国内销售环节应纳的消费税。
【案例分析】(3)销项税额=[48+150+1.4×(1+5%)/(1-15%)]×13%+1.04=27(万元)
进项税额=1.1×9%+12.85=12.95(万元)
应纳增值税=27-12.95=14.05(万元)
【案例分析】(4)应纳消费税=[48+150+1.4×(1+5%)/(1-15%)]×15%-14.82×80%=18.1(万元)。
【小结】消费税中3个组价:
(1)生产销售环节:组价=【成本×(1+消费税成本利润率)+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2)委托加工环节: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3)进口环节:组价=【完税价格+关税+定额税】/(1-消费税税率)
【注】计算组价时,定额税只在分子上参与计算,计算应纳税额时,才需要从价税加上定额税。
【注】进口卷烟若题目未给税率时要判断税率:
(1)先用36%测试:单条组价=(完税价格+关税+从量消费税)÷(1-36%);若单条组价<70元/条,适用比例税率36%;则直接计算应纳税额;
(2)若单条组价≥70元/条,则适用比例税率56%;按56%重新计算组成计税价格,再计算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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