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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了解到,很多网友都在讨论关于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
为了让大家能及时清楚的了解相关政策,用最通俗的内容帮大家解读如下:
(图源:网络)
一、满足条件
1、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现有住房后一年内再次购买住房;
2、新购买的住房必须在同一城市内;
3、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的产权人须为同一人;
4、若共有房产,各退各的税费,不能退到一个人名下;
二、适用房子
1、非满五年;
2、满五年不唯一;
三、界定标准
1、出售现有住房的时间,以卖房时个税的完税时间为准;
2、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契税完税时间或房本登记时间为准;
3、新住房为新房的,以在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图源:网络)
四、计算公式
1、新购房网签>出售房网签,退全部个税;
2、新购房网签<出售房网签,退还部分个税;
退还部分=新购房网签价/出售房网签价*出售房所产生的个税
五、注意事项
1、确定好网签价格,交税的金额与网签价相关;
2、退税需要个税票原件;
3、退税申请表,带*号的填满,内容别填错;
4、企业不享受个税退税,本政策只个人住房含70年公寓,50年住宅不享受;
5、房子在哪卖的时候交的个税,就去那办理退税手续;
6、办理退税后,因故解除新买房屋的购房合同,需及时退还已办理的退税款项,逾期将产生滞纳金;
六、所需资料
1、纳税人身份;
2、现有住房销售合同;
3、新购住房为二手房,房屋销售合同、产权证及复印件;
4、新购住房为新房,住建部门备案网签合同及复印件;
七、示例说明
示例1:纳税人小周2022年12月出售了一套住房,2023年7月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一套住房,由于小周出售和新购住房的时间均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故符合政策规定的时间条件。
示例2:2022年12月,小杨出售了一套住房,转让金额为240万元,缴纳个人所得税4万元。2023年5月,其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了一套住房,新购住房金额为300万元。假定小杨同时满足享受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其他条件,由于新购住房金额大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小杨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万元。若小杨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则可申请的退税金额为2.5万元(150÷240×4万元)。(假设以上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示例3:小李和小马共同持有一套住房,各占房屋产权的50%。2023年1月,两人以200万元的价格转让该住房,各缴纳个人所得税2万元。同年5月,小李在同一城市以150万元的价格重新购买一套住房,小李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150万元,其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万元。
同年7月,小马和他人在同一城市以200万元的价格共同购买了一套住房,小马占房屋产权的40%。小马申请退税时,其现住房转让金额为100万元(200×50%=100),新购住房金额为80万元(200×40%=80),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80/100×2=1.6万元。(假设以上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希望本文能够帮助到正在遇到类似困惑的朋友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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