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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下午,邓伦偷逃税的相关新闻迅速冲上热搜。据央视新闻报道,邓伦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4765.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1399.32万元。在税务检查过程中,邓伦能够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4455.03万元,同时主动报告有关部门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最终有关部门对邓伦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06亿元。
新闻曝光后,很快邓伦通过社交平台发布致歉信,信中表示自己在配合检查过程中已深刻反省,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承担相关一切责任及后果。同时也暗示自己不会退圈,因为信中写道“并且一如既往地积极努力工作。”
这次事件中,有一点值得玩味。据媒体报道,有关部门针对邓伦偷逃税的回复中指出,“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对其立案并展开深入检查。”
这句话意味着,在有关部门立案之前,发现问题时其实是给了邓伦整改机会的,但邓伦没有珍惜机会,这才有了今天的结果。
但邓伦在道歉信中又表示在检查过程中自己深刻反省、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态度相当诚恳。那为什么他不能在提醒督促阶段就彻底整改呢?
在邓伦之前已有很多明星在税务问题上栽了跟头,并且都付出了相当惨烈的代价,比如不久前的薇娅,不但承担巨额罚款,至今未能复出。税务问题被查的严重后果邓伦不可能不知道,那么最大的可能性是,被督促整改时,他已经没有办法彻底补救和整改了。
有关部门所说的“整改”,可不是修改文件、数字,上缴“真实”账本,或者收到提醒督促后就洗心革面就算整改完成。艺人的收入主要来自于参演影视片酬、承接代言费用、参加综艺、商演等活动的劳务费等等,受收入属性以及金额决定,正常缴纳税费比例非常高,再加上近年来出了限薪令,想躲过这些,明星往往常规的做法会寻找有税收优惠的地区成立公司,比如霍尔果斯,来减少纳税;
片酬给不了那么多?那就签阴阳合同,或者以其他分红等名目分笔支付;这些都是此前范姓女星,以及郑姓女星被披露过的手法。说回邓伦,真的存在问题,要怎么整改?这很可能涉及到以往合作的影视出品方、合作的品牌方,很难找这些公司或品牌重新签署合同、重新走一遍资金流程、重新缴一遍税。而且,这些专业的做账手法,肯定也不是邓伦个人所为,所以只能认查、认罚了。说到底,明星本身就是高收入,多点社会责任感,少点对金钱的贪念,本分做人、认真演戏,明明白白赚钱太重要了。
最后想说的是,邓伦的“损失”,绝对不止1.06亿罚款这么简单。目前邓伦主演的电视剧,尚未播出的有《毕业季》《夜旅人》等作品,参加的综艺有《大侦探7》,同时还有十几个代言,目前已经有品牌和他解约。如果因为邓伦电视剧无法播出、综艺要将他的镜头删减,那么邓伦恐要赔偿违约金,而且未来也很难在娱乐圈立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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