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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我国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一次改革,计税的方法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原来每月缴税变成现在预扣预缴年底汇算清缴,并且把四项个人收入并入综合所得。
个人所得税的税目: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
征税项目: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计税公式:工资、薪金计税公式=(工资收入-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耿耿1月份取得工资薪金收入为15000元,收到花费补助200元,缴纳三险一金为1200元,专项附加扣除每月扣除1500元,另外购买了税收递延型商业保险,每年需要缴纳13000元的保险费。
根据财税[2018] 22号文规定,税收递延型商业保险每月扣除限额为1000元。
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15000+200-1200-1500-5000-1000=6500
根据税率表查找适用的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1月份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6500*3%=195
劳务报酬所得
征税项目: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计税公式:
1、每次收入≤800元,应纳税额=0
2、800<每次收入≤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800)*20%
3、每次收入>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1-20%)*20%
劳务报酬所得税率表
耿耿1月份为某公司提供设计服务取得劳务报酬所得8000元,耿耿没有任何可以扣除的项目。
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1-20%)*20%=1280
稿酬所得
征税项目: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计税公式:
1、稿酬所得<4000元,应纳税额=(稿酬所得-800)*20%*(1-30%)
2、稿酬所得≥4000元,应纳税额=稿酬所得*(1-20%)*20%*(1-30%)
耿耿1月份发表文章,取得稿酬所得6000元。当月没有其他可扣除的费用。
1月份个人所得税=6000*(1-20%)*20%*(1-30%)=672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征税项目: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计税公式:
1、特许权使用费<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有关税费-800)*20%
2、特许权使用费≥4000,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允许扣除的有关税费)×(1-20%)*20%
耿耿是一个电视剧编剧,1月份把自己完成的电视剧的剧本销售给某影视公司,总共取得特许权使用费20万元,当月没有其他收入和费用扣除。
1月份个人所得税=200000*(1-20%)*20%=32000
生产经营所得
征税项目: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成本费用及损失-起征点
经营所得税率表
某个体工商户,1月份取得商品销售收入为30万元,销售商品的成本费用为10万元, 人工费用为3万元,产生的水电费为0.2万元。
1月份应纳税所得额=30-10-3-0.2=16.8
1月份预缴个人所得税=16.8*20%-1.05=2.31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税项目: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计税公式: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就等于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
提示:2008年10月9号之后储蓄存款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耿耿1月份分得某公司的股息所得为5万元,当月没有其他可扣除的费用。
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20%=10000
财产租赁所得
征税项目: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计税公式:
1.每次(月)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
2.每次(月)收入≥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
提示:个人出租房屋减按10%缴纳。
耿耿1月份收到房租收入8000元,当月发生房屋修理费用为1000元,本月缴纳的房产税为960元,那么耿耿本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多少?
1月份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960-800)*(1-20%)*10%=499.2元
当月总共发生修理费用为1000元,税法规定每月最多扣除800元,剩余的200元可以留在下月扣除。
财产转让所得
所得项目: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计税公式: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耿耿1月份出售自己的一套二手房,当时新购时花费50万元,缴纳各种税费2万元,自己又装修房子花费8万元,现在房子成交价格为11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 = 财产转让收入金额 - 财产原值 - 相关税费及装修费等 = 110 - 50 - (2 + 8) = 50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20%)= 50 × 20% = 10万
偶然所得
征税项目: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计税公式:应交个人所得税=偶然所得*20%;
偶然所得不能扣除任何费用。
耿耿1月份购买体育彩票,取得中奖收入100万元。
1月份应交个人所得税=100*20%=20万元
下列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保险赔款;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
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个人所得税有代扣代缴的单位由单位代扣代缴,如果没有单位,则由个人在税务局申请开具发票时,在税务局缴纳。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个人所得税
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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