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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5-28 热度:63

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区别

文 | 企业数字化经营管理

企业最根本的财务目标是净资产利润率。

衍生出两个重要的方向是资产利润率和财务杠杆。

影响最终目标的财务三支柱是收入利润率、经营管理效率和财务杠杆。

业财融合需要在经营管理上从四个方面入手:员工+流程+客户+财务。

打穿组织壁垒,实现业财融合,可以融合制度和表单,将各类流程集成为系统,实现各类功能。

定策略、建组织、布人力和置系统,需要在顶层开展设计,并根据内外环境变化和战略调整而动态优化。

我们说作为老板和管理者,需要具备财务底层思维,才能更好的开展财务管理。

财务管理不是财务部门的管理,而是企业的财务管理。

老板和管理者都不否认财务管理的重要,但思想和行动的不统一却表现在企业经营管理的方方面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财务管理缺乏正确的认知。

简洁财务系列希望能够帮助老板和管理者建立一个非财务专业的财务管理知识体系,帮助管理者克服对财务知识的畏难情绪和摆脱对财务管理的茫然状态。

简洁财务系列从财务底层思维出发,以终为始,从最应该关注的企业财务目标出发,不断拆解相关的财务管理知识要点,并尽量用非财务专业的方式和通俗案例介绍财务管理的相关思维、方法,构建一个财务管理知识系统框架。

要使用各种财务报表数据,需要从总体上了解财报和管报的生成过程和主要原则,以便更好的透过财务数据理解经营管理的本质。

财务报表和管理损益报表是会计信息系统的输出结果。

说到系统,请不要总是理解成it系统或软件。

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都应该形成体系和系统,确保目标执行过程有相应的机制保障,各种行为都能围绕目标展开,所有的结果都能反馈并及时调整。

完整的、持续的闭环管理,就是系统。

按照之前的简单分法,我们可以将会计信息系统分为财务会计系统、税务会计系统、成本会计系统、预算管理系统、管理会计系统等,以满足不同的会计信息需求。

很多企业老板和管理者并不清楚财务具体的职责划分,也不知道会计信息系统的划分,受到传统财务人员的影响,认为财务会计系统就是会计系统,就是所有的会计职能。

不清晰的认知导致对财务管理的要求和作用不清晰,也造成了财务组织、职责等方面的错配,会极大影响企业整体财务管理水平,并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财务会计这一块,相对来说,大家比较熟悉,简洁财务也尽量避免讨论财务会计这一块,而是从报表使用角度,告诉大家如何使用。

税务会计这一块,不论叫什么,都是从企业如何满足合法纳税和合法享受税收优惠和统筹考虑企业税负的角度进行通俗的介绍,希望与大家探讨、交流。

01

税收的本质是调节

我不是专门从事税务工作和研究税的,只是从经营管理的角度和个人的理解,讲一下对税的认识。

为了简单通俗的把税讲清楚,我们需要依然遵照一个简单框架的原则,千万不要一上来就把税的事情讲的太复杂,虽然我们的国家的税的确很复杂。

主要的税,实际上就三种:

第一种,流转税。典型的就是增值税。

只要发生销售行为,发生产品销售和服务提供的行为,就需要缴纳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采购成本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销售收入*增值税税率-采购成本*增值税税率

=毛利*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本质上是什么呢?

本质上就是只要发生价值增值,增值部分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税率交税。

有人说,税务局是公司第一大股东,而且有优先分配权。

这虽然是个噱头,但也确实说出了一个事实:任何组织挣钱都要先给国家分钱。

这本身就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国家提供企业生存的环境和各种保障。

现在各个互联网平台收取的费用并不比国家收的少。

雁过拔毛。

第二种,所得税。典型就是企业所得税。

只要企业经营最终产生利润,就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照税收法规计算的企业利润总额*企业所得税税率

企业所得税本质上也是企业经营增值部分的分配,国家需要优先分配。

第三种,是针对特定目的征收的调节税。

例如,消费税,是针对高消费群体消费特殊商品征收的税种。

当然了,这些都是税种设置的目的,实际效果就另外一说了。

说的通俗一些,税的根本目标是调节,是赚钱的企业要交钱给国家,用于国家整体的支出,甚至是保障大众的利益。

为了达到调节的目的,国家还会有各种各样的具体的优惠政策。

例如,2022年的相关优惠政策: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12月31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2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本质上,税收需要调节和平衡流转环节的增值和最终经营所得,用以补充国家财政。

有钱的多出钱,没钱的国家照顾照顾。

02

税务会计是非常专业的工作

上面为了简单说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这两个直接影响企业经营管理的税种,简化了很多概念,但在税务会计的角度,有很多专业的要求。

作为老板和管理者,需要清楚几个重要概念,以便能够具备与专业对话的基础(很多时候,鸡同鸭讲,就是缺乏基础概念的共识):

第一,什么叫收入,税务有自己的定义。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确定为:

(一)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

(二)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三)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四)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五)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对于发出代销商品超过180天仍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视同销售实现,一律征收增值税,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代销商品满180天的当天。

没有经过专业训练的人,看到这些文字,字都认识,就是不知道在说啥。

是这样吧。

这就是税务上,对”收入“的界定,满足这些条件,就是收入实现了,需要在相应的时间节点确认应纳税的义务,超过时间没有纳税,那就是违反税法了。

是否违反税法,需要看经济行为和企业自己的纳税处理是否符合税法的规定,而不是按照自己的认知认为如何如何。

最让人纠结的是,财务会计的原则和准则要求,是与税务规定要求不同的,所以财务会计也不容易。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你看,跟之前说的成本一样,这种定义,没有了解其相关解释,不经过学习和训练,搞不懂这些字要表达的意思。

(一)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二)“日常活动”,是指企业为完成其经营目标所从事的经常性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活动,一般计入“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科目。

(三)“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用一个例子说明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处理差异:如果货物已经发出,无论采用何种销售方式,如果全额开具了增值税发票,但不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例如,资金难以收回,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不能流入企业;安装调试未完成,风险报酬尚未转移等情况。

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这时候财务会计不能确认收入:借记“发出商品”,贷记“库存商品”。说白了,虽然发货了,也开具了发票,但仍然是自己的存货。

同时,还要按照税务的固定确定应纳税的义务:借记“应收账款”,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种差异,经常会在业务和财务部门的报表数据中出现,业务部门认为自己的业绩中包含全部发货并统计了收入,而财务上却不含这一块,各自都有道理,那么在进行绩效考核时,以谁的数据为准?

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明确不同定义的差别,并根据需要进行自己的定义,并统一口径。

有时候,这需要财务部门把这些定义讲清楚,说明白,并提出相关的建议,以统一认识,避免矛盾和内耗。

第二,什么叫利润,会计上的利润和税收规定还不一样。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直接法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二)间接法

在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或减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后,即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通常,一般企业的做法都是财务会计在财务账面利润的基础上调整得出应纳税所得额。

常见的调整项目包括:

(一)职工薪酬。在汇算清缴前未实际发放部分需纳税调增,尤其是年终奖,很多企业计提和实际支付会有差异。

(二)超标准的业务招待费、广告宣传费。

例如,税法规定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税前扣除,同时有限额的要求,限额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和实际发生额的60%中的孰小值。

例如,收入300万,业务招待费30万元。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1=300×5‰=1.5(万元)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2=实际发生额的60%=30×60%=18(万元)>1.5 万元

即,业务招待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1.5=28.5(万元)。

(三)捐赠支出。必须在公益性捐赠扣除资格名单里。

(四)利息支出。实务中常见的有两种情况需要纳税调增:分别为:向非金融企业(包括个人)借款利率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部分需要纳税调增;借款利息(包括银行借款)未取得增值税发票,实务中向个人借款,代开增值税发票比较困难的。

(五)税收滞纳金、行政处罚支出纳税调增。常见的有税收滞纳金(不包括社保滞纳金)、交通违章罚款环保罚款等。

(六)跨期扣除费用。这个调整的非常多,主要有三种情况:日常报销跨期;预付跨年的费用,公司购买的自用的加油卡、京东卡支出,未按消费明细计入费用。

(七)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包括:员工商业保险、高管emba支出;私车公用的保险费、维修费;租用个人房屋,替房东代为承担的税金,或者向境外支付费用,代为承担的预提税;个人抬头的通讯费、供暖费发票;为关联公司承担的费用;为退休人员(不包括离职返聘)支付的各项费用; 为关联方贷款提供担保而支付担保费。

(八)不合规发票或未取得有效扣除凭证。

实际上,准确的计算税务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要有规范的核算并得出准确的会计利润,二是准确掌握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要求的差异,非常清楚调整项目和调整项目的计算。

这是非常专业的要求,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在多数企业是可以兼任的,但要知道基本的要求,就是财务人员要清楚相关的准则和税法的要求。

03

聪明人都要掌握国家政策

既然税收要发挥调节作用的本质,对于国家鼓励的行业,对于需要政策倾斜的群体,国家都会有相应的优惠政策。

第一,国家针对鼓励性行业的优惠政策。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第一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例如,《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规定,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65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130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二,国家针对特定地区实施的优惠政策。

例如,横琴、海南等地的优惠政策。

在横琴,符合《横琴新区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增值税有一定比例的税收奖励扶持。

在深圳前海,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产业项目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于高级人才个人所得税超过税负15%部份可申请财政返还以及专项资金扶持补贴。

第三,特定对象和特定时期的优惠政策。

例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明确,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对小微的企业所得税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二、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通用的优惠政策。

例如,《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明确,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这就是国家对科研投入和科技创新的鼓励。

这些政策,作为老板和管理者,你们都知道吗?

作为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谁在持续地投入时间去学习和整理与公司业务相关的税收政策?

如果这两个问题,你觉得有点尴尬,那么就很清晰了。

请重视对税收相关规定的学习的重视。

国家给你的优惠政策你不用,却总是想怎么让财务做账能省点税,就有点问题了。

04

结束语

作为老板和管理者,需要有几个基本的概念:

第一,税务是国家的调节工具,政策制定有其目的和逻辑,富者需要想办法帮助国家共同富裕。

第二,收入和利润等需要定义,需要明确口径,才能沟通和交流,提高经营管理效率。

第三,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有区别,需要专业的能力才能更好的开展管理。

第四,国家给出了很多税收优惠,需要持续学习,并争取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好的税收筹划不是会计怎么做账,而是告诉老板和管理者如何管好业务并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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