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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增值税税负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86

建筑行业增值税税负

营改增时在设计改革方案时,有一项重要的原则,就是维持原有税负稳中有降。

以房地产为例,原来的营业税为价内税,税率为5%,营改增之初,设计的税率为11%,折算成价内税税负约为4.85%,但在实际运行中,有很多项目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造成实际税负略高于5%,一年后,国家从实际出发,由11%调整为9%。整体看,房地产行业营改增,实现了税负稳中有降的目标。

但建筑行业营改增,却是冰火两重天!

营改增之前,建筑业按3%缴交营业税。营改增之后,按9%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但建筑行业的进项税额却异常复杂。

建筑业成本项目主要包括人工费(占比25%左右)、材料费(占比55%左右)、机械使用费(占比5%)、其他直接费(占比10%左右)、间接费用(占比5%),人工费无法取得专票,不能抵扣,其他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取得专票的比例也极其有限。据此计算,企业能取得专票的成本,占比大约65%左右。

如果假设企业全额取得专票,则增值税税负率大约为:2.5%左右。从理论上讲,税负的确是下降的。

但是,现实却恰恰相反,绝大部分企业的增值税税负率达到了5%以上,如果和以前相比,甚至翻了一倍还多。这是为什么呢?

问题就出在假设上。在营业税时代,建筑企业不用取得专票,普票即可,材料价格可以下降至少5%。有一些挂靠企业,买材料不要发票,价格能下降10%,甚至更多。

营改增后,取得专票,材料价格上涨,进项税额包含在材料购买总价之中。两相对比,差距就显示出来了。

那么,国家为什么不对建筑业税率进行调整呢?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能看出,建筑业增值税税负不降反升的原因,是以前企业管理粗放(如挂靠,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等)造成的局部案例。用高税负的手段,倒逼企业管理升级。

建筑业增值税背后,是效率和规模的考量,是整个行业向高质量发展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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