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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7-27 16:21:01 热度:94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情形有: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情形有哪些

延伸阅读

单合同和双合同的区别

一、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合同当事方均互相承担义务的合同。

二、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

三、只有双务合同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四、只有双务合同才有风险转移的问题,因为这里的风险指的是价金风险,而单务合同不存在对价。

五、理论上,一般对双务合同设计解除权才更有意义,因为解除制度的目的之一在于将非违约方当事人从债务中解放出来,即免除其为对待给付的义务。如果是单务合同,一般会赋予债务人撤销权或抗辩权以资平衡。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95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没有劳务合同可以交社保吗

1、没有劳务合同可以交社保。

2、无论同用人单位有没签订合同,都应当缴纳社会保险。缴纳社保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没签合同和交保险其实是两回事,没签合同仍然可以缴纳社保。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要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

聘用合同年限有规定吗

聘用合同签订几年,法律并无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即可。用人单位可以选择与劳动者一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但是,签订第三次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者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14条的规定,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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