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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20篇)

发布时间:2024-06-21 20:15:01 热度:1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资本公司注册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第1篇】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

2023年后没有了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注册资本,是指合营企业在登记管理机构登记的资本总额,是合营各方已经缴纳的或合营者承诺一定要缴纳的出资额的总和。202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决定。这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方面。

第一,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当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

第二,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

第三,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第2篇】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

11月14日,天风证券(601162.sh)发布公告称:宏泰集团已取得湖北省财政厅出具的《关于湖北宏泰集团有限公司取得天风证券控制权的批复》,同意宏泰集团成为天风证券第一大股东(占总股本13.84%),并实际支配天风证券22.62%的股份表决权;宏泰集团通过对天风证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以获得控股权。分析人士表示,这表示宏泰集团控股天风证券又获实际性进展,仅用半年时间,宏泰集团就成为了天风证券控股股东,足见其打造一流金控平台的决心,更彰显了湖北省着力打造全国重要的区域金融中心的魄力,“金控航母正扬帆起航”。

动作频频,宏泰集团“火速”入主天风证券

从入股到完成控股,宏泰集团仅用时约半年时间,步伐可谓迅速。3月31日,宏泰集团与天风证券原第二大股东人福医药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对价21.24亿元,受让后者所持全部天风证券7.85%股份,并于9月26日完成了股权过户,成为天风证券第二大股东;9月30日,与天风证券第三大股东湖北联发投及湖北省联投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无偿受让湖北省联投集团所持天风证券5.99%股份,持股比例将达到13.84%,成为其第一大股东;10月19日,宏泰集团与武汉商贸集团签订一致行动协议,并以宏泰集团意见为主,在股东大会、董事会层面达成一致行动。11月17日,宏泰集团上级单位湖北省财政厅批复同意其控股天风证券。

公告显示,宏泰集团与武汉商贸持有天风证券股份达22.62%,通过对天风证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以获得控股权。上述分析人士称,一方面,之前天风证券股权结构分散,且历次股东大会股东参会比例较低,但通过率及表决意见一致性极高;另一方面,除宏泰集团外的天风证券前十大股东所持表决权均低于3%,且合计不超过宏泰集团持股比例。因此,宏泰集团实际支配或控制的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对天风证券实现实际控制,湖北省惟一省属证券公司亦就此诞生。

据悉,天风证券2008年总部迁至湖北武汉,2023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一家全国性全牌照综合型证券公司,当前注册资本86.66亿元,截至今年上半年末,总资产992.83亿元。多年来,天风证券以研究业务为核心,不断提升大投行服务能力和财富管理能力,主营业务排名稳居行业中上游水平。

宏泰和天风将持续深耕湖北

上述分析人士表示:完成对天风证券的控股,宏泰集团将证券牌照正式收入囊中,标志着其向打造航母级一流金控平台迈出了一大步。

公开资料显示,宏泰集团是本轮省属国资国企改革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惟一一家省级金融服务类企业,以金融投资为主业,力争到2025年发展成为牌照丰富、资源协同、业务联动、风险隔离、管理规范的金融控股集团。改革后的宏泰集团由原湖北省宏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湖北省融资再担保集团、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武汉)公司等多家金融类、要素市场类企业以及相关企业股权整合组建,目前注册资本金80亿元,资产总额780亿元,净资产420亿元,旗下共有14家控股子公司、1家上市公司、3家二级公司筹备工作专班。

上述市场人士还表示:“随着宏泰集团入主天风证券,湖北省拥有了真正的省属券商,金融要素市场更趋完备,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能够在资金保障、经营管理、资源分配、政策倾斜、业务协同等方面获得更多支持,实现快速稳健发展,亦有利于更好地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助力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

知情人士透露:宏泰集团正在积极推动与天风证券形成资源协同、优势互补的发展格局,将在保持天风证券经营管理独立性的基础上,发挥控股股东的引领带动作用,在资本运营、股权融资、研究智库、绿色金融和债券发行等方面深入合作、高效协同。宏泰集团方面亦将充分借助天风证券在卖方研究、固定收益、投资银行和财富管理等领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在培育碳金融业务体系、丰富“一站式”机构客户综合金融服务品类、产融结合服务“专精特新”企业做大做强做优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另一方面,宏泰集团和天风证券一直是湖北省金融产业的排头兵,多年来始终深耕湖北,通过全方位多角度的专业金融服务,助力地方实体经济发展。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

【第3篇】变更注册资本流程

现在国家的注册资金放开了许多,许多公司也不需要实际拿出来。在您注册成功之后的经营过程中您可能就会发现了,注册资金并不是越多越好也不是能交的越少越好,要选择合适您企业的资金来注册,所以后期如果想变更的话,流程和材料又有哪些呢?

一、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流程

1、向工商局提交变更申请;

2、银行开户(在公司基本户或从新开立的一般户里存入需要增加的注册资金,像银行索取银行询证函、现金缴款单、余额对帐单并加盖银行章);

3、出验资报告(到会计师事务所出验资报告,提供银行询证函、现金缴款单、余额对帐单、老的验资报告、营业执照、章程修正案及股东会决议);

5、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6、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验资报告原件一份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

7、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8、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9、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到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需要的材料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该申请书是每个涉及到公司变更都要提交的,工商部门要求的),法人签字、盖公章;

2、股东会决议(关于注册资金变更的股东会议);

3、新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验资报告(由验资机构出具);

6、股东出资情况表(加盖公司);

7、组织机构代码证;

8、工商局可能要求的其他资料。

以上就是公司变更祖册资金的材料和流程,当您想好变更的资金和准备好相关材料之后您就可以开始着手变更了,如果您自己完全不清楚如何做的话办理起来可能相当费劲,您就可以找一个代理公司为您办理了。

【第4篇】公司注册资本新规定

注册公司的注册资本往往成了很多创业者在创业过程当中的一个阻碍,所以国家有关部门为了更多的主张年轻人自主创业,对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的问题作出了修正。那么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

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赵子辉律师解答:

1、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

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一元钱办公司”。

2、自主约定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也就是说理论上可以“零首付”。

3、自主约定出资方式和货币出资比例。

对于高科技、文化创意、现代服务业等创新型企业可以灵活出资,提高知识产权、实物、土地使用权等财产形式的出资比例。

4、自主约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出资期限,不再限制两年内出资到位。

赵子辉律师补充:

注册新公司的具体流程:

1.核准名称

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2.提交材料

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等事项

凭营业执照,到公安局指定刻章点办理: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法人代表章、发票章;至此,一个公司注册完成。

【第5篇】新公司法关于注册资本的规定

我们首先了解下注册资本的两个概念:注册资本实缴制、注册资本认缴制,注册资本是一个公司法概念,按照新修订的《公司法》及相关条例,“注册资本”的登记管理已经从“实缴登记制”调整为“认缴登记制”

“实缴”是指:公司注册资本必须在公司成立时实缴到位并出具验资报告,出资方式有货币出资和非货币出资,其比例有强制性规定,非货币出资须经过评估机构评估。 简单说来,就是在公司开始经营之前需要将注册资本缴全,不可以缺缴。

“认缴”是指:注册公司时将认定的注册资本设定一个期限分期缴清,这个制度改革对初期创业资金不足的人来说是很好的,一开始不需要投入大的资金,只需要按公司章程约定的期限内缴齐就行。

认缴不等于不缴

认缴,只是说创业初期可以暂时缓缴,认缴制没有改变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责任的相关规定。

【第6篇】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规定是:

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7篇】公司注册资本认缴股份转让税费

案例01:幸福公司注册资金为100万,由a和b两个股东出资,a股东占股份70%是70万, b占股份30%是30万,a和b目前都实缴了全部资金,目前公司的实收资本是100万,现在由a股东转让10%股份给b股东,转让价格为20万。这次股权转让,会产生哪些税费呢?

这次股权转让,会产生以下税费:

一、a股东(转让方):

1.印花税=合同上记载的金额×0.5‰=20×0.5‰=0.01万元

2.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20-100×10%-0.01)×20%=1.998万元

二、b股东(受让方):

印花税=合同上记载的金额×0.5‰=20×0.5‰=0.01万元

总结:

1.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減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按“ 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时按照规定支付的有关税费。

股权转让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 –股权原值-合理费用)×20%

2. 股权转让双方征收印花税,以转让合同上记载的金额为依据,按税率万分之五。印花税=合同上记载的金额×0.5‰

【第8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二十六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条文释义

本条是关于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是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在设立公司时,股东应确定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利公司注册资本额。按照全体股东认缴出资数量的总和在公司登记机关申报登记的公司资本,即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与原公司法相比,本法将原公司法规定的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这样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资本金与其经营能力和偿还能力相适应。

本条第二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这一规定,使设立一般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门槛大为降低,并且不再区分经营方式,方便了公司设立。同时,又考虑到金融、证券、保险等特殊行业对注册资本需有较高的要求,对法律和行政法规对注册资本有特殊要求的做了除外规定。

案例分析

案例一:侯亮、攀枝花聚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

本院再审认为,本案侯亮主张聚德公司返还其入股款是基于股权转让形成的债权,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侯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以及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之规定,向聚德公司股东岑飞燚、侯志纲、程元波、唐荣玲、施文结、王登还、李顺霖主张连带清偿责任是基于股东对公司清算责任的法律关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起诉条件。虽然本案存在两个法律关系,但并不影响对案件事实的审理裁判。因此,一、二审法院以侯亮一并起诉聚德公司和股东,存在两个法律关系,造成被告混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为由,裁定驳回侯亮起诉,属适用法律不当,应予纠正。

案例二:今时信合(北京)国际科技有限公司等与张金诺执行异议

第三,根据有关规定,在注册资本认缴制下,股东依法享有期限利益。债权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法院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已具备破产原因,但不申请破产的情形除外。

本案中,债务人今时信合公司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经一审法院强制执行程序,仍无法清偿对张金诺所负的债务,且今时信合公司认可其面临大量诉讼,无能力进行清偿,在今时信合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尚具有清偿能力的情况下,一审法院认定今时信合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破产原因,是正确的。且今时信合公司未申请破产,故已符合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上述例外规定,债权人张金诺以今时信合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请求未届出资期限的股东翟江梅在未出资范围内对今时信合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应予支持。翟江梅关于其认缴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张金诺请求翟江梅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股东清偿责任不应予以支持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

【第9篇】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规定

私募基金备案时点: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私募基金募集完毕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根据私募基金的主要投资方向注明基j类别,如实填报基j名称、资本规模、投资者、基金合同(基j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j合同)等基本信息。

基j业协会仅要求私募基j管理人的实缴资本不低于200万元、实缴比例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否则将在私募基j管理人公示信息中予以特别提示。然后,一些产业母基j在遴选子基j管理机构时,会对子基j管理机构的实缴资本作出特殊要求,通常会比基j业协会的要求更为严格,如温州市科创基j要求子基j管理机构的实缴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处要提一下,投z者为个人的,按照国税函〔2001〕84号,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z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合伙企业收入,而是应当单独作为投z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90%工作在研究没有指点风云。

注:1.新《基j法》于2023年6月1日施行,新《基j法》实施后存在募j及运作行为的私募证q基j应符合新《基j法》规定。2.《私募投z基j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于2023年8月21日发布,《私募投z基j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存在募j及运作行为的私募证q、股权、创投基j及其他类私募基j应符合《私募投z基j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

办公地和注册地不一致的私募机构,会比较难监管。因此申请机构工商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场所不在同一个行政区域的,应充分说明分离的合理性。申请机构应对有关事项如实填报,同时律师事务所需做好相关事实性尽职调查,说明申请机构的经营地、注册地分别所在地点,是否确实在实际经营地经营等事项。因此目前情况下。

这会影响到最终要多交还是少交税呢。常见的可扣除项目的扣除比例限制如下:(1)福利费(工资总额的14%)(2)职工教育经费(工资总额的2.5%)(3)工会经费(工资总额的1%)(4)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总额的60%与营业收入的0.5%孰低)(5)广告费和宣传费(营业收入的15%)(6)非金r企业jk利息(不超过按照金r企业同期同类利息计算的数额部分可据实扣除。

出资人应当保证资金真实合法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申请机构应保证股权结构清晰,不应当存在股权代持情形。出资人应具备与其认缴资本金额相匹配的出资能力,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股权架构要求】申请机构应确保股权架构简明清晰,不应出现股权结构层级过多、循环出资、交叉持股等情形。协会将加大股权穿透核查力度。

【第10篇】企业减少注册资本

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减少携带好相关的需要提交的材料,比如说委托书,还有就是公司大会当中所决定的决定书去工商部门来进行办理就可以了《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数额应当达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并经验资机构验资。公司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足额缴纳出资和缴纳股款后,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

【第11篇】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

公司资本,是注册资本的简称,又称股本,是指由公司章程确定的全体股东认缴或实缴的出资总额。其基本特征是:(1)公司资本仅指来源于全体股东出资构成的那部分公司资产。(2)公司资本数额是由公司章程规定、并经注册登记后确定的。(3)公司资本所有权归属于公司法人、而非公司股东。(4)公司资本“为一定不变之计算上数额”,若欲变动其数额,须履行严格的法定增资或减资程序。

我国现行公司法放宽了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无需提交验资报告。

以上措施这大大地方便了普通公司的设立,但是也给许多公司的老板带来了错误的认识,以为公司的注册资金可以任意填报。现实中,为了装门面,有几个人的小微公司注册资本是两千万元,更有甚者是一亿元。这些公司的老板耍了一个小聪明,把缴纳时间推迟到2050年左右的比较多。可是,很多老板不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13条规定“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依照本条第一款或者第二款提起诉讼的原告,请求公司的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旦出现问题,未出资的股东是跑不掉的,其他的股东还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在自己的承受范围之内适当地选择填报公司的注册资本数额才是可取的!而脱离实际的注册资本数额是不自觉中取消了公司法为了保护投资人而设定的有限责任的底线,到头来要让自己为公司的经营失败承担无限责任。这就是自己给自己挖坑。法律不是儿戏,出现问题后果严重了,就会悔之晚矣。

【第12篇】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

作者 | 廖聪

2023年12月14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及法院作出的(2021)粤52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公司拟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案解决其目前面临的困境。

对此,我们不免感到困惑,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金到底是什么,两者有什么区别和联系?什么情况会分别引起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金的变化?注资资本和资本公积金发生变化时,需要注意什么?

实务中我们也会遇到一些咨询,例如股东向公司支付投资款,支付多了怎么处理,企业接受股东捐赠怎么处理,股东豁免企业债务怎么处理,等等。

接下来,我们对相关问题做个梳理,供读者参考。

一、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金的定义

区分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金之前,我们先来看看两者的定义。

什么是注册资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第26条第1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第8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对于注册资本,在会计核算方面,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置“股本”科目,其他企业应当设置“实收资本”科目,核算投资者投入资本的增减变动情况。即“股本”或者“实收资本”科目核算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变动情况。

什么是资本公积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第167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

对于资本公积金,在会计核算方面,企业应当设置“资本公积”科目来核算其变动。

“资本公积”来源包括“资本(或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

“资本(或股本)溢价”一般涉及溢价发行股票,企业收到投资者超过其在企业注册资本(股本)中所占份额的投资,企业接受控股股东(或控股股东的子公司)或非控股股东(或非控股股东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代为偿债、债务豁免或捐赠等。

“其他资本公积”一般涉及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等。

二、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金的联系

了解完注册资本和资本公积金在定义和会计核算方面的差异,接下来我们再进一步了解两者的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第168条规定,资本公积金可以用于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三、注资资本和资本公积金发生变化时,需要注意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订)第179条第2款规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16修订)第3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对于资本公积金的变化,是否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以及何时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规定。

【第13篇】酒店管理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设立中公司,是指自订立公司章程起至公司登记成立前进行公司设立事项的组织体,是公司法人的前形态,是公司法人成立不可逾越的阶段。设立中公司需要与社会发生各种联系,主要是为设立公司进行的各种交易行为,这牵涉到设立中公司与第三人之间复杂的权利义务责任关系。我国《公司法》中规定了公司设立的程序和方法,《公司法解释三》对发起人对外签订合同责任承担做出了规定。本文从设立中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纠纷案例入手,对设立中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责任承担问题从制度和理论层面进一步研究,以资实践参考。

裁判要旨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成立后的公司、该发起人和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公司成立后公司未对该合同予以确认,亦未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则不能突破合同相对性,公司不承担合同责任,公司的其他发起人亦不承担合同责任。

基本案情

图1 案件法律关系图

2007年10月16日,路通公司与香港恒生公司签订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出资成立中外合资公司恒生酒店公司,注册资金港币4500万元,并共同筹建商务会所。其后,双方又约定,海天大厦酒店定为会所,所有商务会所室内外装修、绿化、电梯、中央空调、消防等由香港恒生公司完成设计。

2007年11月3日,瀚海公司出具《委托设计书》一份,内容为:”应瀚海公司委托,维业山东分公司承担海天大厦的设计及施工工作。“在该份《委托设计书》上,香港恒生公司也予以盖章。

2007年12月25日,维业山东分公司书写了一份抬头为“收到条”的便签,内容为:香港恒生公司收到海天大厦设计效果图贰拾幅,设计取费160元/平方米。香港恒生公司在该便签上盖章。

维业山东分公司和维业公司于2008年11月共同起诉称:2007年11月,瀚海公司以自己名义出具委托设计书,委托维业山东分公司承担海天大厦的设计工作。维业山东分公司按要求于2007年12月25日交付设计成果,但委托方未依约支付设计费。据此,请求判令瀚海公司、恒生酒店公司、路通公司、香港恒生公司共同支付维业山东分公司、维业公司设计费及其他损失人民币600万元。

另经法院查明事实如下:

2008年2月28日,泰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恒生酒店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颁发后,路通公司与香港恒生公司均未按认缴出资额实际出资,恒生酒店公司无实收资本,也没有进行实际经营。

2008年8月13日,路通公司与香港恒生公司签订《收购协议》,约定:双方商定海天大厦(改名为恒生商务会馆)由香港恒生公司收购。香港恒生公司在9月15日以前把收购海天大厦的4500万元,打到酒店管理公司账上,若没有按时打进,原付的1300万元作为违约金给路通公司,装饰图纸设计费等费用由路通公司承担。

香港恒生公司声称已于2008年6月27日已将1300万元支付给路通公司,因金融危机,未将后续的4500万元支付给路通公司,双方《收购协议》于2023年1月终止。根据《收购协议》约定,装饰图纸设计费应由路通公司承担。路通公司不予认可,认为路通公司没有收到图纸,也没有收到香港恒生公司支付的1300万元,装饰图纸设计费应由香港恒生公司自行承担。

审理意见

在本案中,维业山东分公司和维业公司完成“泰安海天大厦”设计工作后,将设计成果向香港恒生公司进行了交付,香港恒生公司予以接受,对设计成果和费用予以确认并同意支付600万元,香港恒生公司后来在委托设计书上也予以盖章,故双方之间存在设计合同关系并已实际履行。因此,香港恒生公司应承担支付600万元设计费的付款责任,并无争议。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是,瀚海公司、路通公司、恒生酒店公司是否应当与香港恒生公司承担连带付款责任。

(一)关于瀚海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图2 瀚海公司责任问题

原告认为,瀚海公司以自己名义出具委托设计书,委托维业山东分公司承担海天大厦的设计工作,应当依约支付设计费。

法院认为,设计合同应该包括的主要条款和内容在该委托设计书中均没有体现。该委托设计书仅是瀚海公司的单方意思表示,是其单方发出的一种指令,不是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设计合同。维业山东分公司、维业公司与瀚海公司之间既未订立设计合同,也没有履行过设计合同,因此对维业山东分公司、维业公司向瀚海公司主张支付设计费的请求不予支持。

(二)关于恒生酒店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图3 恒生酒店公司责任问题

原告认为,发起人恒生公司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现恒生酒店公司已经成立,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一审二审法院均认为,香港恒生公司以自己名义履行的装修设计事宜,系香港恒生公司自身从事的个人行为,这些行为并非是公司发起人为设立公司而必需进行的行为,与设立公司行为无关。而且,恒生酒店公司虽然经登记领取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路通公司和香港恒生公司都未履行出资义务,恒生酒店公司无实收资本,没有进行任何经营。因此,恒生酒店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

再审法院亦认为恒生酒店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但裁判思路有所不同。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的,只有在设立后的公司通过明示方式或以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承担合同义务的默示方式同意成为合同当事人时,才会产生设立后的公司代替发起人成为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后果。其目的在于防止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滥用权力损害公司和其他发起人的利益。本案中,恒生酒店公司成立后没有开展经营活动,其既未明示确认由其支付设计费,也未实际使用设计成果或履行合同义务。本案无充分证据证明恒生酒店公司同意受合同约束,香港恒生公司的行为后果不能归于恒生酒店公司承担。

(三)关于路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问题

图4 路通公司责任问题

原告认为,一方面,路通公司作为公司发起人,应当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另一方面,根据《收购协议》,香港恒生公司已付款1300万元,债务发生转让,应由路通公司支付设计费。

一审法院认为不应当承担付款责任。首先,路通公司既未收到维业山东分公司的设计图纸,也未使用该设计成果,两者之间不存在设计合同法律关系。其次,装修设计事宜并非是为设立公司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不应由另一发起人路通公司承担清偿责任。其三,没有提出其他证据证明路通公司收到1300万元,因此维业公司、维业山东分公司以香港恒生公司付款1300万元为由向路通公司主张支付设计费的理由不能成立。

二审法院认为应当承担付款责任。虽然工商行政管理局已为恒生酒店公司颁发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但由于两股东均未实际出资,恒生酒店公司对外不具备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从实质上讲,恒生酒店公司并未实际成立,路通公司和香港恒生公司应对设计费承担连带责任。退一步讲,即使认定恒生酒店公司已经成立,由于路通公司和香港恒生公司均未实际出资,依照《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关于“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的规定,香港恒生公司和路通公司也应当对设计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再审法院认为不应当承担付款责任。再审法院认定,首先,路通公司与维业公司之间不存在设计合同法律关系。其次,路通公司与香港恒生公司之间附条件的债务转让所附条件不成就。在恒生酒店公司无需承担合同责任的前提下,亦不存在路通公司出资不到位的赔偿责任问题。

案例评析

设立中的公司是指自发起人签订发起协议或者订阅公司章程起,至设立登记完成前,尚未取得法人资格的组织体。设立中的公司尚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也不能享有法人财产权。发起人在设立公司过程中往往会对外签订一系列合同,无论公司是否成立,都要考虑已签订合同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等法律规定,梳理如下:

(一)如公司因故未成立,要区分是否因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

1.在发起人无过错的情况下,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2.在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其他发起人可主张由过错方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二)如公司成立,要区分合同以谁的名义签订。

1.如发起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有权选择由该发起人承担责任或由公司承担责任。

2.如发起人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在公司成立后,应当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但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图5 设立中公司对外签订合同责任问题法律要点

实务建议

(一)明确由谁承担责任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应首先明确在公司成立后,合同责任由发起人自己承担,还是由公司承担。如合同责任由其自己承担,应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合同责任由公司承担,应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二)选择权在相对人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即使公司成立后明确表示愿意承担合同责任,但选择权仍在合同的相对人,其可选择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而非公司承担合同责任。

(三)签订补充协议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如公司成立后希望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可通过合同相对人、发起人、公司三方签署补充协议,明确由公司享有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五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未成立的,其法律后果由设立人承受,设立人为二人以上的,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设立人为设立法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第三人有权选择请求法人或者设立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20修正)

第二条 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第四条 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第十三条 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14篇】外资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释义: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开办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其具体形式有外商合资和外商独资两种。

首先外资公司注册条件有哪些?1、外资企业监事若设监事会,至少需三名监事成员。若不设监事会,可设一名监事即可监事可以是外国个人也可以是中国大陆居民。在办理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监事的身份证明。2、外资企业股东外商独资公司的股东可以为外国企业,也可以外国居民.中外合资公司的股东,对于中方股东有特殊要求,即中方股东不能是中国居民,必须是中国公司。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外国企业提交经公证过的合法开业证明,外国个人提交经公证过的护照。3、外资企业董事外资公司成立时,可以设董事会,也可以不设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需设一名执行董事。外资公司董事或执行董事即可以聘请大陆居民也可以委派外国个人担任 外资公司注册时,董事需出具身份证明材料4、外资企业注册资本 中国大陆注册外资公司,注册资本需实际出资。外资公司注册资本可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外资公司各行业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外国投资者需将注册资本打入外资公司外汇账户,聘请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来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5、外资企业公司名称外资注册公司时,首先要进行公司名称核准,需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查名。上海注册公司查名的规则是,同行业中,公司名称不能同名也不能同音,多个字号的,需拆开来查名6、公司注册地址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用的办公地址,需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发票 7、公司章程 公司成立时,需向工商管理部门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里确定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董事、监事的权利与义务等内容。8、经营范围

外资注册公司时,经营范围必须要明确,以后的业务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经营范围字数在100个字以内,包括标点符号中国对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是实行审批制的,有些行业,如矿产、零售等是属于外资限制进入的行业,需中国商务部审批。9、财务人员公司进行税务登记时,需提交一名财务人员信息,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与照片10、法定代表人外资企业需设一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可以是股东之一,也可以聘请。外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的法人代表,即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外国人。 外资公司注册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照片11、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资公司审批时,需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外商企业设立流程1.查名(名称无重复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2.报送外国投资委员会申请批准证书(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约20个工作日);3.报送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约10个工作日);4.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2个工作日);5.向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15-20个工作日);6.办理统计证(约7个工作日);7.办理财政登记证(约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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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投资公司注册资本

自从新的《公司法》取消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之后,很多人就在注册资本的路上一路放飞自己;原来十万,百万的注册资本越来越少,反之千万、上亿的越来越多;虽然说注册资本高,让人倍有面子,但把注册资本盲目提高,真的好吗?如果说公司发展顺风顺水,那么注册资本写多少确实没啥影响,但是如果公司发展遇到困难,甚至最后破产倒闭,那么你的责任就大了。

公司法

按照《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从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都要以其认购的份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或许有人对此还没有一个直观的理解,下面我们通过一个小例子来进行分析。

案例分析:小明毕业后注册了一家企业,打算直播做电商,考虑到发朋友圈以及在平台上“炫”,让人觉得其很有“实力”,因此在注册时,将公司的注册资本设定为1000万元,但实际小明实际仅缴纳了10000元的注册资本而已。

得益于短视频的红利,小明前几年确实也赚到了钱,为此小明打算将企业的规模扩大,对外融资了一笔资金,用于租赁大仓库以及建立直播基地,但好景不长,随着短视频越来越火,直播电商越来越多,小明面临的竞争压力也在不断增加,最终公司资不抵债破产倒闭,此时公司账面清理了一下,资产剩下100万元,但是通过核算,企业的外债还有600万,资产与负债相抵扣之后,还有500万元的差额。

那么小明要负担这500万元的债务吗?答案是显然的,需要!因为公司的注册资本1000万元,小明也是认缴1000万元,之前仅仅缴纳了1万元,尚有999万元未缴纳,所以小明要继续在缴纳500万元进来还款。

如果说一开始小明保守一些,公司的注册资本填个1万元,那么公司破产之后,小明就不用管了,因为1万元他之前已经缴纳过了;如果一开始公司的注册资本是100万元,那么500万元债务,小明要在负担99万元;如果注册资本超过501万元,那全部债务都要承担了。

从上述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注册资本并非说越高越好,因为一旦企业发生破产倒闭,股东必须要按照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来承担责任,所以说出资额越高,股东要承担的债务就越高(当然这与企业一开始注册资本没到位有关系,如果一开始注册资本就全部验资到位,后续企业破产,资不抵债,债权人只能自认倒霉了)。

总结

注册资本并不是写得越多越好,因为它是有责任的,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来填列,当然如果你确认你的公司不会产生任何外债,那么你写多少也没事,毕竟倒闭时你也对外负债,没有什么债务可追责的。

【第16篇】实业公司注册资本要求

一家好听又好记的公司名字,不仅能得到好的传播,还能彰显公司的实力。公司的名称申请,是有一定的要求,一般分为市局核名和工商总局核名。今天主要谈一下工商总局公司核名申请的要求及条件。

工商总局核名的构成形式

字号+行业+组织形式

例:诺基亚技术有限公司 “诺基亚”为字号,“技术”为行业特点,“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

华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华为”为字号,“华为”为行业特点,“有限责任公司”(也可简化为“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

字号+组织形式

例: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联想”为字号,“集团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天舰有限公司 “天舰”为字号,“有限公司”为组织形式;

(注:工商总局负责核准二、三段式企业名称,如: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小米科技有限公司;

普通四段式企业名称只由当地部门负责核准)

工商总局核名有哪些好处

工商总局核名就是去掉了区域的名字,例如:中建xxx置业有限公司,这类公司一般彰显公司的大气,对于一般的有实力的公司对于以后业务的开展有很大的提升,所以有很多的公司想要不带区域的名称,那么这样的名称怎么来核名呢?

首先我们来聊聊,工商总局名称核名需要什么条件

1、使用的字号不能重名比如中建xx建筑有限公司,一般2个字的字号核准的几率不是很大。

2、核含有中国的国家局名称,只能放在行业特点或者组织形式的前面;比如xxx(中国)科技有限公司,或者xxx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含中国的只能是外资企业或者外资投资者作为股东。

3、地方部门负责核准前款规定以外的下列企业名称:

4、冠以同级行政区划的;

5、符合含有同级行政区划的条件。

工商局授予外商投资企业核准登记权的按外商投资企业名称。

工商总局核名要求:

工商总局核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企业法人,可以使用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

一、总局登记注册的;

二、注册资本(或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

1、公司注册资金,不能低于5000万

2、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

3、实业公司,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

4、国家局名称,企业成立不满一年不能变更名称

国家工商总局核名的流程及周期

1.向国家局网址提交名称申请。时间是1到5个工作日。快1个工作日。慢5个工作日就会有结果。

2.这里提醒一下,驳回,如果是因为填写错误导致驳回,是可以再提交的也有过的希望。但是因为总局不予通过导致驳回,再提交通过的可能性不大。

3. 假如总局审批通过以后,会下发名称核准通知书。我们要拿着名称核准通知书到落地区域办理落地。落地完成以后我们就可以按照普通公司的注册流程办理

【第17篇】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

注册资本是什么?

注册资本,通常是合营投资方承诺一定会缴纳的出资额或者是合营投资各方已经缴纳的总和。在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合营企业在成立之前,必须要在合营企业的合同以及章程中明确说明企业的注册资本,合营投资方的出资金额、比例、利润分配形式及比例和亏损需要承担的比例,并向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可少于以下最低的限额:

1、如果是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最低为50万元;

2、如果是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最低限额为50万元;

3、如果是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最低限额为30万元;

4、若是以科技开发、服务性、咨询类的公司,则需要10万元。

注册资本到底能用吗?

许多人怀疑注册资本是否能够使用。我用完了可以用这些钱吗?1.注册资本分为两种情况:

1.公用

如果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支付员工工资、购买办公用品等。,这对我们来说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必须有相关的发票。

2.私用

虽然我们公司的法定主义代表人是自己的,但公司是自己的,注册企业资本市场不能进行随意可以取出。如果没有注册资本是学生尽快取出来放回去的,是有可能的,但不要一直把它放在有风险的地方。

建议: 注册资本可以使用,但最好只作为公司的费用。图3。你要退出是什么意思?案例: 注册资本为100万美元的公司从其基金账户中提取100万美元的资本。公司的账户没有记录。这是撤资。当注册资本由代理人提供时,即注册资本预付时,这种情况经常发生。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后,资金将被提取,导致资金提取。

注册资本多少钱有什么区别?

注册资金是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多还是少有一定区别:

1、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注册资金大小决定公司今后承担的法律责任,但并不直接影响税务;

2、彰显的实力不同注册资金多少一定程度上表示该公司的资本是否雄厚,有没有做大项目的能力,客户有时会参考注册资金作为合作的参考;

3、注册手续费不同注册手续的费用是按资金多少的百分比来计算,所以注册资金越多,注册手续费就越贵;

4、可从事的行业不同很多行业注册时有注册资金门槛的要求,注册资金不够不能申请注册该行业名的公司,比如劳务派遣公司最低注册资本200万元,没有200万元不能注册;

5、开具的发票不同注册资金50万以上,可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6、可办理的业务不同注册资金50万以上,银行可为员工办理员工工资卡业务;

7、可获得的贷款不同想取得金融机构贷款,要求公司有一定的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判定公司自有资金的一个标准就是看公司的注册资金。

注册资本是什么意思?注册资本多少有什么利弊?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就说这么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丰和会邦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18篇】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众所周知,注册有限公司是件非常麻烦的事情,怎样才能将一个公司快速注册下来,就要清楚的知道有限公司的注册条件和流程,以及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此外,也需要我们去理解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些事项。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是多少?

在旧的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要达到3万元,而这个严格的规定大大增加了注册新公司的难度。现在,对注册公司的条件放宽了,根据新公司法的规定,取消了最低注册资本,对注册公司不再限制最低注册资本,也就是注册资本可自主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去缴。注册资本实缴制也改为认缴制,取消在了需要在2年内完成剩余的出资金额。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有什么要注意的?

(1)、虽说取消了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但仍然有很多人不知道怎么缴?

注册资本范围没有要求,股东可以自主约定或者按照公司的经营情况来确定。

(2)、注册资本认缴制对缴齐没有硬性规定,但缴齐和没缴齐区别却是很大。

注册资金缴齐后叫实缴印花税,能体现出公司的资金实力,提高公司信用度,对申请银行贷款更容易。

(3)、那么注册资本越多越好吗,填得太高有没有风险?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然不是越高越好,填太高实缴印花税多了,增加被工商局稽查的风险,要承担责任也还会更大。其次涉及到股权转让时,注册资金太高公证费相应的也会变高。有些公司注册资本太高实缴时不能足额缴纳。

(4)、既然公司注册资金那么多,可以拿出使用吗?

注册资金不能提取出来私用,这属于公司资金而不是个人,需要用在公司的经营上。公司注销后可以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配

(5)、注册股份有限公司需要什么条件?

(1)、发起人,发起人数是2-200人,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发起人必须认购股份;

(3)、要经过国务院授权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4)、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制定并通过公司章程。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限额有要求吗?

注册资金没有取消注册公司最低资金限制,新公司法放宽对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并不再限制股东的出资比例,让注册公司去繁从简。但是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是有区别的,有条件限制的。因此,不管是注册有限公司还是注册股份有限公司,都取消了对注册公司最低资金的限制,可以根据公司股东及经营计划认缴。

【第19篇】注册资本与税收的关系

小贤:小柳,我贤老板注册公司又到新阶段啦,听闻现在注册资本是认缴,不用实缴啦,那我注册资本可以写1个亿

小柳:啊,多少,一个亿?

小贤:对啊,反正又不用往公司里面转钱,注册资本写的越多,别人看起来就是大公司啦

小柳:这种错误的想法属实常见,很多人都认为反正我从事行业的不用实缴,注册资本就写的老大老大

小贤:嘿嘿,我就是这么想的,大家也都是这么想的。既然是这样的话,那肯定是没错的吧。

小柳:no,事实上这只是很多人的一厢情愿。注册资本应当和实际规模相匹配。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要求。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注册资本过大,公司财产不能够承担的话,就需要股东按照出资额承担责任。

小贤:啊,那这样我就得慎重考虑啦

小柳:恩;如果公司赚钱盈利啦,分红一般都是按照实际出资分红,并不是随意分红

小贤:这么说的话,很有必要实缴啦

小柳:个人建议,确实很有必要。现实中很多中小企业老板把私人财产和公司财产混为一谈,往往认为公司的一切都是我的。不能区分个人财产和公司财产,带来的隐患是永无休止的

小贤:小柳听你这么说,我觉得从源头规范很有必要

小柳:对的,依法纳税是每个人的义务;财务合规是依法纳税的前提

小贤:所以各位老板关注我们,让您规避创业路上的各种坑

【第20篇】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履行哪些程序

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形成股东会决议并修改公司章程-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决议或者决定内容应当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是多少(20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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