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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代办费用多少(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0-08 11:46:03 热度:2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代办公司注册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注册公司代办费用多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注册公司代办费用多少

【第1篇】注册公司代办费用多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开公司公司需要满足相关条件,并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才能正常营业,那么办理劳务资质需要多少和哪些条件呢?接下来小编做了相关整理,一起来看下吧。

劳务资质

依据《中华人民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

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

劳务派遣许可证是指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许可后,依法获准的许可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

证明文书或材料

一、办理劳务经营许可证资质要多少钱

劳务经营许可证办理是免费的,但是由于要求比较高很难申请因此很多人会选择找第三方代办公司办理,费用通常在

2000-5000元内,具体以公司收费为标准。

二、办理劳务经营许可证有哪些条件?

依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

列条件:

1.实缴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劳务证件办理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

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第2篇】公司股东变更代办费用

【说明】

日读一判,系法律商业双驱动的万程通商团队的每日固定学习会。本文分享的案例,系我们于2023年6月22日集体学习的案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即日起,我们学习分享的案例,将隐去主体及案号信息。给您带来不便,我们深表歉意。如您需案例全文,请留言留下您的邮箱地址,我们会尽快安排发送。

【裁判要旨】

案涉股东王某在股权转让后,以“非本人签字”为由对其持股期间的一次增资决议请求确认不成立。

法院认定,虽然经司法鉴定,案涉股东王某的签字并非其本人所签,但该事实并不能否认《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从公司历次召开增资注册资金的股东会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案涉股东王某的股权被他人收购等事实,可以认定王某对增资《股东会决议》履行了追认、确认等法律签字程序。且《股东会决议》经另外的股东签署,签字人数和股权比例均超过三分之二,故王某是否对股东会决议进行投票并不影响股东会最终决议结果。

【关联法条】

公司法t37: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t5: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二)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

(三)出席会议的人数或者股东所持表决权不符合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

(四)会议的表决结果未达到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通过比例的;

(五)导致决议不成立的其他情形。

【诉讼主体】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甲公司。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朱某。王某。

原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中旅银行。

原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中旅银行电力支行。

原审第三人:郭某。

【基本案情】

再审申请人甲公司、朱某因与被申请人王某及原审被告中旅银行、中旅电力支行,原审第三人郭某公司决议纠纷一案。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甲公司请求】

申请再审,一、二审判决认为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不成立,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

甲公司再审提交的七份新证据能够证明王某对股权增资到260.26万元的决议是同意、追认和确认的。2008年11月8日甲公司召开了第一次增资股东会议,全体股东朱某、郭某、王某均在股东会会议纪要上签字。该会议纪要第四项约定:公司股东决定,按原投资比例筹措资金850万元增补注册资金。2008年12月10日,甲公司召开了第二次增资股东会议,该决议上王某签名虽非其本人所签,但属于是王某根据2008年11月8日甲公司召开的第一次增资股东会议委托他人签字的。2008年11月8日第一次股东会议约定的条款与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具有增补注册资金同等法律效力,属于法律平行效力的股东会议文件。甲公司股东朱某、郭某在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上亲笔签字,签字人数和股权比例均超过三分之二,王某在2008年12月10日以后对增资《股东会决议》至少七次履行了追认、确认的法律签字程序,甲公司提交的王某履行追认、确认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签字的文件均经过工商登记产生了国家档案法定证据效力。

七份新证据:

(1)王某在2023年3月10日、2023年6月8日、2023年3月18日三次《公司章程》中均签字确认其缴付股权出资分别为260.26万元、250.25万元、250.25万元(注:2023年6月8日王某将其股权资本转让给崔某1%),该行为是对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签字的追认、确认和补充,也是对其在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委托他人签字的认可,是对增资享有股权的确认。所以,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根据章程规定的出资义务不能豁免,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真实有效。

(2)2023年5月31日在甲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时,王某向工商机关出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办理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所需重新确认股权手续,签字确认其股权为260.26万元,也是对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签字享有股权的追认、确认和补充及委托签字的认可。

(3)2023年3月10日由朱某、靳某、王某、郭某四人签字确认2008年12月10日增资股权的股东会决议也是对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享有股权数据的签字追认、确认和补充及委托签字的认可。

(4)2023年6月8日由靳某、王某签字确认其二人2008年12月10日增资股权资本各转让给崔某1%的股东会决议也足以证明王某对2008年12月10日增资资本享有股权的确认、签字的追认。所以,王某本案诉请股东会决议不成立违反了民法诚实守信的法律规定。以上七份新证据工商登记法律文件能够充分证明二审判决股东会决议不成立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缺乏证据支持。

二、王某本案诉请不合法,二审判决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程序违规。《公司法》和《公司法解释》对于股东会决议只规定了无效、可撤销、不成立三种救济方式,并没有规定对股东个人不生效和不成立的救济方式,二审判决王某诉请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不成立无法律依据。

三、单纯的受委托或代替某一个股东签名并不能仅因此就推断未召开股东会议或未表决,即不能适用《公司法》第三十七条和《公司法解释四》第五条主张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规定。甲公司再审提交新的证据足以证明王某对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是明知和确认的。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上是否王某本人签名应当与2008年12月10日以后王某签字画押的《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证据相印证。

四、《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被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出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王某于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之后在增资股权的七份工商登记材料上签名的证据应当适用《民法通则》第66条“视为同意”的规定。其称2023年6月才知晓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的抗辩与事实不符。

五、 2023年3月郭某将其股权250.25万元转让给其妻子靳某是其双方对2008年12月10日增资股权的再次确认。股权转让已经过工商登记,郭某作为本案第三人抗辩其对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增资事项不知情的陈述不能成立,与其之后签字确认股权数据的证据相互矛盾,其抗辩无证据支持,违反了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甲公司在二审中提交了王某、郭某签字的2023年3月10日股东会决议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王某已确认其享有的增资股权,但二审没有履行举证、质证的法定程序,导致认定事实错误。综上,请求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一、二审诉讼费由王某负担。

朱某申请再审意见与甲公司相同。另称,开股东会议是电话通知的,会后到工商局办理的增资手续,需要本人到场,因此,王某、郭某本人确实到场了。2008年12月10日的签字是王某委托别人签的。

【被申请人王某辩称】

一、王某依据《最高法院关于〈中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五条,依法诉请甲公司2008年12月10日增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事实清楚,于法有据,程序合法。

二、甲公司2008年12月10日从未召开股东会议,更不存在真实合法的股东会决议。

1.根据《公司法》和甲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应当提前15日通知全体股东,甲公司2008年12月10日增资股东会决议内容载明“已于5日前以口头方式通知了全体股东”,违反了《公司法》第四十一条和甲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再审听证时。朱某坚称,本次会议是于召开前15日电话通知各个股东。由此可见,在通知方式和时间两个问题上,朱某的说法与该股东会决议内容的记载完全不符,证明甲公司根本没有召开本次股东会议。

2.王某和郭某未接到甲公司2008年12月10日召开股东会的通知,也未参加该次股东会议,也没有委托他人代为参加。郭某签字是公司会计王贵玲找到郭某单位,称办理工商年检手续让郭某在内容空白的股东会决议上签字。郭某看到上面有朱某、王某的名字,就在空白的股东会决议上签了字。经司法鉴定,股东会决议上“王某”签名属于伪造。

3.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内容显示:“代表公司表决权100%的股东参加了会议……”,与事实不符。该次股东会根本就没有召开,该股东会决议增资不是股东王某、郭某真实意思表示。

4.本案历经法院一、二审审理,甲公司及朱某始终没有提供用以证明甲公司召开了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全体股东对会议所议事项表决的记录等必要证据,可以认定股东会未召开。

5.甲公司提交的2008年11月8日讨论明年工作目标计划朱某签名和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朱某签名,非同一人签名,朱某签名明显系伪造,可以证明股东会决议的虚假性和股东会未召开。故申请对朱某两处签名是否为同一人书写进行鉴定。

6.甲公司称增资银行手续均是第三方中介公司人员办理,银行凭证书写笔迹与股东会决议书写笔迹高度一致,应当认定股东会决议书写人为中介公司人员,故提起鉴定申请,对两份书证的书写人是否为同一人进行鉴定,以进一步证明股东会决议系伪造和虚构。

三、甲公司提供的所谓七项“新证据”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新证据,且与本案不存在关联性,不能证明召开过增资股东会议和股东会决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四、甲公司称股东会决议是“王某委托签字”,与事实不符。综上,应当依法认定甲公司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不成立。

【第三人中旅银行和中旅电力支行述称】

本案属于公司决议纠纷,与其无关。发回重审的二审程序中,王某的上诉请求及事实理由均不涉及中旅银行、中旅电力支行,王某并未让其承担责任。综上,本案与中旅银行、中旅电力支行无关。

【第三人郭某述称】

一、郭某没有接到2008年12月10日甲公司召开增资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没有参加该会议,也未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甲公司没有提供召开该增资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会议记录、全体股东对会议所议事项表决的记录等必要证据。没有证据证明甲公司召开了增资股东会议以及郭某参加了该股东会议。

二、甲公司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上郭某签字是甲公司会计王贵玲找到其单位,称办理工商年检手续让其在内容空白的股东会决议上签字。其看到上面有朱某、王某的名字,就在空白的股东会决议上签了字。通过对甲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书写笔迹与2008年12月15日中介公司代办的王某和郭某银行进账单书写笔迹比对,发现两者书写笔迹相同,结合甲公司的陈述,证明中介公司办理银行凭证的时间是2008年12月15日。而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的字迹与上述银行凭证相同,能够证明股东会决议书写人不是甲公司人员,而是第三方工作人员,能够证明该股东会决议在12月10日内容为空白,证明该股东会决议系中介公司于2008年12月15日伪造和虚构。

三、甲公司2008年的虚假增资和抽逃出资属于违法行为,应自始无效,不会因为任何人的追认而变的合法有效。郭某对甲公司的违法行为从未认可,更不可能追认。甲公司2008年12月10日增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其他意见与王某相同。

【原告王某诉称】

请求:1.依法确认甲公司2008年12月10日增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2.依法确认甲公司通过一般结算账户进行验资行为违法且无效;3.依法确认中旅电力支行开设王某存款账户71×××47和郭某个人账户71×××63系冒名开设,其行为违规,开设账户行为与王某和郭某无关,对其不产生法律效力;4.依法确认甲公司增资验资行为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朱某个人所为,与王某、郭某无关。鉴定费3000元由甲公司和朱某负担。

【一审查明】

2008年12月10日,甲公司做出《股东会决议》,决定公司注册资金由150万元增加至1001万元,时任股东朱某、王某、郭某的占股比例不变(仍为49%、26%、25%),三人的出资额则分别由原来的73.5万元、39万元、37.5万元,增加至490.49万元、260.26万元、250.25万元。该《股东会决议》落款处有“朱某、王某、郭某”签名。后经司法鉴定,该《股东会决议》落款处“王某”签名非王某本人所签。该《股东会决议》作出后,相关增资款项被存入以朱某、王某、郭某名义在中旅电力支行处办理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中,后转入甲公司账户。经验资后,甲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增资工商登记。

2023年1月6日,王某以朱某、崔某为被告,甲公司为第三人,以2023年3月13日甲公司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朱某、崔某以100万元价格受让其在公司的全部股份,其退出公司,同日朱某向其出具了100万元的借条,之后其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向崔某转让全部股权的手续,但朱某、崔某未向其支付股权转让款为由,向该院提起诉讼,要求朱某、崔某向其支付股权转让款100万元。该院经审理后,于2023年3月30日作出(2017)豫0802民初57号民事判决,判决朱某、崔某连带支付王某股权转让款100万元。朱某、崔某对该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于2023年5月22日作出(2017)豫08民初1460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3年6月12日,张长有以甲公司、王某、郭某、靳某(系郭某之妻)为被告,以甲公司欠其借款303.25万元未还,王某、郭某系甲公司抽逃出资的股东,应当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靳某系明知郭某抽逃出资而受让郭某股权的股东,且亦未履行出资义务,应对郭某的补充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为由,向焦作市中站区法院提起诉讼。焦作市中站区法院经审理后,于2023年10月20日作出(2017)豫0803民初521号民事判决,判决甲公司偿还张长有借款303.25万元,王某、郭某分别在2212600元、2127500元及利息范围内就甲公司对张长有的债务不能清偿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靳某对郭某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审认为】

本案系公司决议纠纷。

关于被告主体资格问题: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中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原告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撤销决议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本案所审理法律关系的适格被告应为甲公司,朱某、中旅银行、中旅电力支行均非适格被告。

关于受案范围问题,王某诉讼请求第二、三、四项,会计师事务所与银行的行业监管均由专门机构负责,在庭审中王某自认,在其起诉前并未就其诉请的事项要求专门机构处理,其所请求事项并非民事案件审理范围,不予处理。

关于股东会决议成立与否问题。

首先,股东会决议作出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008年12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中,王某的签字并非其本人签字,但王某持股比例为26%,因此,王某的投票权并不影响最终决议结果,其主张该股东会会议并未召开,但未提交相应证据,因此,股东会决议中王某签字非本人签字这一事实仅构成程序瑕疵,而不是未经表决程序。

其次,在一审法院审理(2017)豫0802民初57号案件中已查明,2023年3月13日,朱某、王某、靳某、崔某四名甲公司的时任股东均到场参加公司股东会议,并决议甲公司分别出资100万元收购王某、靳某的公司股份;2023年3月18日,王某、靳某作为转让方、崔某作为受让方,分别签订了甲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王某与崔某的股权转让协议中已明确王某在甲公司出资额为甲公司增资后的250.25万元,且王某与崔某的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23年3月18日在甲公司的注册地修武县工商局办理了备案登记。故此,王某将增资后股权转让并收取股权转让款,其在已经获取了增资股权的利益后反而要求确认增资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其行为有违诚实信用原则,亦不利于维护商事行为的稳定性。

综上,王某的诉讼请求第一项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由于本案的案由为公司决议纠纷,鉴定费是王某为印证其诉请成立而支出的费用,因此王某诉请的第五项以其诉请第一项的成立为前提,故对其诉请第五项亦不予支持。

关于王某的鉴定申请。王某在庭审结束后向法院申请对股东会决议中朱某的签名、指印以及股东会决议中记录内容笔迹以及银行凭证的书写笔迹进行鉴定。

首先,王某的鉴定申请未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其次,王某请求对股东决议中朱某的签名、指印是否本人所为进行鉴定,但王某应当提供初步证据证明朱某的签名、指印有伪造的嫌疑,经与在卷卷宗其他材料比对,未发现有启动鉴定程序的必要;最后,王某请求对股东会决议中记录内容笔迹以及银行凭证的书写笔迹是否为同一个人进行鉴定,但该鉴定事项与待证事实无关联。综上,对王某的鉴定申请不予准许。

一审法院于2023年9月5日作出新一审民事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400元,由王某负担。

【二审查明】

朱某提交2023年5月31日甲公司工商登记的变更手续和两份收据,以证明甲公司的股东对增资事项明知而确认,因为这些证据是在增资之后并基于增资的股权发生的变更转让手续,手续上均有甲公司的股东签字。王某质辩称,对2023年5月31日甲公司工商登记的变更手续真实性无异议,但证据指向有异议。

一、在转让期间甲公司和朱某并未提起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一事,其第一次发现该股东会决议是在2023年6月12日张长有民间借贷一案中。

二、其依照最高法院关于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对甲公司2008年12月10日增资股东会议决议不成立提起确认之诉,该证据与本案无关。两份收据及2023年6月8日股东变更的证据真实,证据指向与其所诉无关。甲公司、中旅银行、中旅电力支行对证据的真实性和指向均无异议。郭某对两份收据、内容的真实性有异议,因为转让没有实质性的交易,对收据上的签字无异议,其余意见同王某。二审法院认为,朱某提交的2023年5月31日甲公司工商登记的变更手续和两份收据和本案不具有关联性,不予采信。

二审法院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一致。

【二审认为】

本案争议的主要问题是2008年12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是否成立。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国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四)》第五条规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主张决议不成立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公司未召开会议的,但依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款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可以不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而直接作出决定,并有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的除外。

本案中,经审理查明2008年12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中,王某的签字并非其本人签字,甲公司也没有证据证明公司于2008年12月10日召开公司第二次股东会,因此甲公司2008年12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违反了《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王某主张公司决议不成立,予以支持。

关于3000元鉴定费,王某未提供相关证据,因此其要求朱某、甲公司承担该费用的请求不予支持。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改判。经二审审判委员会决定,二审法院于2023年1月9日作出二审民事判决:一、撤销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新一审民事判决;二、甲公司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不成立;三、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4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400元,共计800元,由甲公司负担。

【再审查明】

本院再审认定的事实除与二审一致外,另查明:

1.2008年11月8日甲公司召开了股东会议,全体股东朱某、郭某、王某均在股东会会议纪要上签字,该会议第四项约定“为了公司对外形象的宣传,公司股东决定,按原投资比例筹措资金850万元,资金到位后,先增补注册资金。

2.甲公司提交的工商登记档案中七份新证据,证明,甲公司增资1001万元后,王某在2023年3月10日、2023年6月8日、2023年3月18日三次《公司章程》中均签字确认王某缴付股权出资分别为260.26万元、250.25万元、250.25万元,并委托王贵玲办理甲公司变更手续。再审庭审中,各方当事人均认可注册资金的增资是虚假的。

3.张长有诉甲公司及其股东一案,二审法院作出二审民事判决后,王某、郭某、靳某申请再审,本院已作出【】民事裁定,指令二审法院再审该案。

【再审认为】

本案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是案涉2008年12月10日超凡公司增资的股东会决议是否成立。

经查,2008年11月8日甲公司召开了股东会议,该会议第四项约定“为了公司对外形象的宣传,公司股东决定,按原投资比例筹措资金850万元,资金到位后,先增补注册资金”。股东朱某、郭某、王某均在股东会会议纪要上签字。

2008年12月10日甲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决定该公司的注册资金有150万元增加至1001万元。之后,甲公司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将注册资金增加至1001万元。在甲公司变更登记手续资料及《公司章程》上,王某与其他股东签字确认。

2023年3月18日,王某、靳某作为转让方、崔某作为受让方,分别签订了甲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转让协议中已明确王某在甲公司出资额为甲公司增资后的250.25万元,且王某与崔某的股权转让协议已于2023年3月18日在甲公司的注册地修武县工商局办理了备案登记。因为按照股权转让协议,崔某未履行支付转让款100万元的义务,王某起诉法院。一审法院作出57号民事判决,判决朱某、崔某连带支付王某股权转让款100万元。朱某、崔某对该判决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于2023年5月22日作出1460号民事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3年6月19日,王某提起本案诉讼,认为2008年12月10日甲公司作出《股东会决议》不成立,其签名不是其本人所签。虽然,经司法鉴定,王某的签字并非其本人所签。但该事实并不能否认《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从甲公司历次召开增资注册资金的股东会及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及王某股权被崔某收购等事实,可以认定王某在2008年12月10日以后对增资《股东会决议》履行了追认、确认等法律签字程序。

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被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出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通过以上事实可以看出,本案是甲公司增资后历经十年之后王某才起诉的,案涉增资的股东会决议上王某的签字虽然不是其本人所签,但通过股权转让协议其认可出资200多万元,王某也因为股权增资后崔某未履行支付转让款提起诉讼,可以认定其对增资的事实进行了追认且在此基础上进行股权转让。王某现以股东会议没有召开、其名字不是其本人签字为由,主张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理由不能成立。

2008年12月10日甲公司《股东会决议》另外两名股东朱某、郭某也在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上亲笔签字,签字人数和股权比例均超过三分之二,故王某是否对股东会决议进行投票并不影响股东会最终决议结果,故其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另外,王某在再审中,申请对2008年11月8日股东会议中以及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中朱某的签名是否是同一人书写,以及申请对2008年12月10日股东会决议内容与2008年12月15日中介公司办理的银行凭证的书写笔迹是否为同一个人书写进行鉴定,因该鉴定事项与待证事实缺乏关联性,也不影响已查明事实的认定,故没有鉴定的必要性,其鉴定申请本院不予采信。

综上,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和实体处理错误,应予纠正。一审法院判决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正确,应予维持。甲公司、朱某申请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第一款、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河南省焦作市中级法院二审民事判决;

二、维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新一审民事判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关联知识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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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公司注册代办最便宜是多少钱?

公司注册代办一般多少钱?500元?还是1000元?还是所谓的0元?

现在很多老板都习惯享受服务,比如准备开公司,找个代办是难免的,毕竟自己不清楚流程,不了解规则,去学习了解太费时间,也费脑子,所以很多老板都会选择代办公司帮忙服务,但是又存在一个很实际的痛点,那就是行业的价格并不是很透明。而且很多老板都是第一次消费,所以容易存在被坑的风险,今天我们就来给大家讲讲公司注册代办的收费一般是多少,防止被坑。

公司注册代办一般多少钱?

我们先来说公司注册,常规的公司类型注册收费一般是在500-1000元之间的,这个取决于平台,有些公司大一点,要养一堆人,成本高一点,所以相对而言服务费也会高一点,当然保障也会多一些,这就是所谓的靠谱,这只是拿营业执照的钱。

我们都知道,一家公司成立还需要公章,银行账户,经营注册地址,还需要交税,有些特殊行业还需要许可证。这一堆的费用又是怎么收取的呢?

公章常用的一般是4枚,这个有成本费的,一般收费时都会把成本算上,费用在50-100左右,有些公司搞活动是注册送刻章的,这是基本的。

有了公司后要经营还需要开银行账户,这个费用一般是300-500块,不同的银行费用有点差距。

算下来就是1000,还有地址,如果自己有地址,那就不说了,有些可能没有实际的注册地址,那么需要用园区地址,园区地址的话算是额外收费的,部分园区免费,有些区域收费,看当地政策,老板们可以自己选择。

然后就是代理记账了,这个是必须的,现在有多年工作经验的代理记账机构服务都还不错,平台大也有保障,最主要的是能够给企业节约很多钱,小公司刚开始,节约成本的情况下选择代理记账是最好的了,一般是按年收费的,小公司一年基本是2000左右,一般纳税人收费就比较高了,主要是看开票量来定的。

咱按照最低的标准来计算,收费差不多是在3000-4000元,注册一个公司的费用对于老板来说也不算高,当然有地址有会计的情况,差不多支出一些,这个需要看当地的情况。有问题欢迎留言咨询哦。

【第4篇】代办注册公司费用

代办公司注册大约需要多少钱知识点如下:

一、办理的时间及流程:

1、分公司名称核准5个工作日

2、申领分公司营业执照5个工作日

3、分公司代码及代码ic卡2个工作日

4、分公司税登记证10个工作日。

二、无地址注册公司的注意事项,虚拟场所往往好处与风险:

注意事项一:无地址不等于不用地址

很多老板都听过无地址注册公司的说法,并理解为不需要准备经营场地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这是一个比较常见的概念性错误。无地址注册公司的真正意思是以一家公司的实体场所,作为多家入驻公司的住所登记地址,多家公司“共享”同一个虚拟场所。

注意事项二:无地址注册公司有两种方式

无地址注册公司是应用了“一址多照”的政策,创业者可以联系当地创业园/孵化器/众创空间等等,这些地方可以为初创企业提供虚拟地址以及相应的扶持。若找不到也可以联系具有商务秘书资质的代办机构,他们也能提供地址托管服务。

注意事项三:无地址注册公司的费用

既然不能实际办公,无地址注册公司是不是很省钱?是的,相较于实体地址每月多达上万的租赁费用,虚拟场所一年也就两三千元。不过每个地方的政策和行情会有所不同,配套服务齐全,比如需要代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的话收费就会相应高一些。

注意事项四:无地址注册公司有行业限制

所有公司都能使用虚拟场所吗?不是的,虚拟场所会让想要成立空壳公司的不法分子钻空子,为了保障市场环境的公平稳定,餐饮、典当、美容美发、金融、小额贷款、证券服务等行业通常不能适应无地址注册公司的政策,必须使用实体场所。

注意事项五:无地址注册公司的风险

以托管的形式进行无地址注册公司后,不出意外你就会被工商和税务部门给重点关注了,由于“共享”同一个虚拟场所,若该场所上有一家公司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认定为税务异常,其它公司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异常。

注意事项六:无地址注册公司影响信用

办公场所通常会与公司的实力挂钩,若客户了解到你是以虚拟地址办理营业执照并没有实体场所,不免怀疑你资金不够实力不强信誉度不高不足以承接业务,甚至会把你当成皮包公司。所以无地址注册公司是暂时的,后期大部分老板都会搬迁到实体地址。

代办公司注册大约需要多少钱扩展介绍如下:

一、经营范围您可参考:智能仪器仪表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船员、引航员培训、电子真空器件销售、畜牧机械制造、计算机外围设备制造、非食用植物油销售、货物进出口、帽零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培训、海水养殖和海洋生物资源利用装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日用杂品销售、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未经加工的坚果、干果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医疗服务、二手车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羽毛(绒)及制品销售、健身休闲活动。

二、注册公司要花多长时间

常规注册公司的流程包括核名、办理营业执照以及税务备案,材料齐全的话两三天即可,核名被卡住则需要重新想名字。如果还要刻章和开户,整个流程下来往往需要花一周时间。想快速办结的话,建议找专业正规的工商登记代办机构,专人代办可快至三天开业。

对于代办公司注册大约需要多少钱的介绍不知道您清楚了吗?我们还可以提供注册公司的其他相关服务,可以让您一站式办齐相关业务。

【第5篇】代办注册公司多少费用

注册公司代理就是委托工商代理公司注册你的公司以及一系列工商事宜,这样老板自己就可以把时间花在其他事情上,节省了很多时间,也省去了很多因为找代理公司帮他处理而带来的不必要的麻烦。在武汉注册一家公司要多少钱?有什么好处?

武汉注册公司找代办大概费用是多少钱

一.注册公司的一般费用是多少?

公司注册不同于商标注册,需要官方收费。但是,在银行开户和刻制印章的费用都是交给银行和刻制处的。在银行开户的费用需要银行来定,刻章的费用需要材料来定。

委托公司会收取一些服务费,因为不同地区价格可能不同。

二。公司注册代理的好处

1.避免繁琐的程序

公司的全程服务,所有手续你都不用操心,在家就能完成公司注册;除了需要提交的文件,其他材料都由代理公司办理,节省了很多时间;公司会跟进注册进度,及时通知您注册进度,让您及时了解公司注册的最新动态。

2.降低注册费

代理公司可以为您提供来电地址,免去您租用昂贵的营业地址,为您节省巨额开支。

3.服务保障,一站式平台

公司登记代理机构将签订代理合同,确保双方利益,确保您能够成功、合法、便捷地完成公司登记;此外,在服务过程中,公司还将为贵公司提供全方位的咨询和代理,确保贵公司能够快速开展业务;代理公司除了注册公司,还提供工商、税务、金融等方面的服务。如果有财税需求,也可以联系代理公司。

以上就是兴悦达助力财税小编对武汉注册公司找代办大概费用是多少钱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小编会持续更新的。

【第6篇】杭州代办公司注册多少钱

如今选择创业的人非常多,市面上大大小小的公司也是不少,其中很多小公司本身人员配备不是很充足,前期为了节省资金,关于公司财务方面很多都是外包给当地的代理记账公司,代办公司也因此受到了广大创业老板们的关注。那么,代理记账公司收费怎么样呢?接下来,小纯就以杭州为例,为大家做一个代理记账费用的相关介绍!

一、杭州代理记账公司的基本服务

1、专业会计人员整理原始票据和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2、利用专业软件为客户进行记账。

3、根据客户企业财务情况做账,制作财务报表。

4、及时进行每月的纳税申报以及年度企业汇算清缴。

5、日常基本财务问题免费咨询,减少企业财税风险。

以上只是代理记账公司的基础服务项目,一般的代理记账公司都是根据价格来进行业务服务的。

二、代理记账公司收费标准

1、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代理记账服务费用大多为400-600元/月,一年约5000元;

2、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则通常为200元/月,一年约2400元;

3、根据票据量大小。如果票据大的话那么收费就会更加高,反之会更少。

一般来说,杭州地区正规的代理记账公司收费标准都是差不多的,当然具体费用还是要根据客户企业实际情况来。 这里也要提醒各位,不要相信个别公司的低价骗局,因为现在代理记账成本也相对提高,过低的价格只能说明该代办公司不专业或者存在骗局,所以找代理记账公司一定要了解清楚是否有代账资质,有需要的还可以亲自去功能公司考察一下。如果大家还有其他关于财务方面的问题,可以留言评论一下,看到就会解答的哦!

【第7篇】成都代办注册公司多少钱

建筑资质代办费用在几万至几十万不等,影响此价格的因素主要有两部分原因,一是外在因素:主要是当地审批难度以及当地相关人才每年的外聘价格。二是自身因素:建筑资质有几十项,分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办理需要满足的条件有所差异,根据企业的需求决定。

建筑资质是建筑公司的必备证书之一,只有具备了相关的建筑资质,建筑企业才能正常进行相关工程的投标或施工,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由于其办理难度大,很多企业都想尽各种办法去获得资质,要么是直接收购一家含有所需建筑资质的企业,要么是找相关的建筑资质代办机构帮忙,由于收购有一定的风险(例如债务问题),所以还是有很多建筑企业宁愿找建筑资质代办帮忙新办,具体需要多少钱了?下面我们来详细看看。

建筑资质代办一般多少钱,大概价格

我们根据开篇说到的两点因素分析:

首先是外在因素,建筑资质申报一般是在当地省上的建设厅或者市(县)区建设局,哪些地方的建筑资质申报难度比较大了,例如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哪些地方的建筑资质申报比较容易了,例如四川,陕西,贵州等地区,其实这里我们可以分析出,越是比较发达的城市,建筑资质申报审批的难度就越大。可能相同的建筑资质在北京找代办机构和在四川找代办机构的费用差距都在十万到五十万不等。

除了当地审批难度以外,还有当地的人才价格,首当其冲的就是建造师,虽然建筑企业初始办理,基本只需要二级建造师就够了,但二级建造师也分很多专业,办理不同的建筑资质需求是不一样的,这需要参考当地的人才价格,不同专业的二级建造师价格也是不同的,例如有的地方二级建筑建造师一年的外聘价格是1万/年,有的地方一年的外聘价格是2-3万/年,企业如果办理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需要5个建筑二级建造师,费用大家就可以算出了。

说完了外在因素,我们再来说说企业需求,由于建筑资质分类很多项,不同的建筑资质对人员要求是不一样的,而且有的企业需要多项建筑资质才能满足,例如建筑施工总承包需要5个建筑二级建造师,但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就需要8个公路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具体人员的配置,大家可以参考新的资质标准。

不同的建筑资质对人员需求不同以外,还需要给配备的相关人员购买社保,有的建筑资质还需要提供技术设备证明才允许办理,如果办理涉及到了技术设备,基本就是几十万上百万,一般初始成立的建筑公司很难有能承受的,当然,有的地区建筑资质代办公司能够想办法解决,有的地区就只有企业实打实的提供技术设备发票证明了。

相信大家看完后,也基本对建筑资质代办费用差距为何如此之大有一定的了解咯,其实建筑资质是全国通用的,虽然有的地区存在一定的投标地域保护(不合法的),但对于刚成立或正准备成立的建筑企业来说,收购或代办便宜地区的建筑资质是首选,例如小编拿四川地区举例,四川建筑资质价格大概就是在15-50万不等,一些便宜的专业承包几万就能搞定,这无非为初期成立的建筑公司节省了一笔不小的开支,并拥有了开展相关建筑工程施工或投标业务的能力。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资质代办多少钱的具体内容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建筑资质的办理明细,或想收购,代办四川的建筑资质,可以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资质达人”联系到我们,我们将将竭诚为您解答。

【第8篇】深圳注册公司代办费用

深圳注册公司多少钱?

再次告诉大家,深圳注册公司不收钱,0元注册,因为工商局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很多财税代理记账公司帮你注册,也是不收费的,也是免费的。

那这些公司从哪里赚钱呢?答案是,记账报税,因为执照拿到之后,就要开始记账报税了,财税公司帮你做这个,会收取你的费用,来赚钱的,毕竟全部都不收钱的话,公司也难以经营下去

【第9篇】成都代办注册公司要多少钱

成都创业的人多不胜数,我们都知道要申请注册一家企业是必须到本地的市场监督局开展申请注册的,可是大部分人对注册公司的开展、原材料和大部分要实际的关键点掌握是远远不够的,自身申请办理花的时间长,还很费活力,因此自主创业小伙伴们几乎都小伙伴们了代办注册公司。由专门的代办公司组织办理公司申请注册,节约时间和活力,还能给予专门的提议。

1、场所费用:就跟您身份证件上面有详细地址相同,您的工商营业执照上边也市场监督局要有公司注册地址;

2、代理费用:您可以自身去办,那样就不花钱可是耗时间,取得成功申请办理的概率也会相对性较小,为了更好地更为省时放心还可以找代办公司;

3、刻公章费用:便是企业的公司章、财务专用章、发票章等,实际要公安局备案;依据原材料品质不一样,一整套八百元;

4、银行业开户费用:便是大家注册公司必须到银行申请1张基本账户,实际上也就是对公账户,用于企业的收入支出和缴税用的;在成都平安银行划算,开户费用六百元上下,无信用卡年费。四大银行开户费用一千二百元上下,信用卡年费五百元上下。

假如自身不可以给予公司注册地址,会依据小伙伴们的详细地址缴纳费用(有完全免费详细地址),因此在成都代办1个企业的费用大概在一千五百元上下。

假如再加上的代理记账费用(代理记账费用每年每个月起),就可以减免到费用。那样代办公司注册网络公司再加上的税务报道大概在三千五百元上下。

【第10篇】深圳公司注册代办费用

深圳龙华注册公司费用?

这个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不同的行业,不同的资质所收取的费用也是不同的。

深圳龙华注册公司流程?

1、 准备注册资料(公司名称,法人股东信息,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

2、 公司核名(深圳+字号+行业+有限公司)

3、 经营范围。(一通达财税提供经营范围模版参考)

4、 公司地址。提供真实经营场所,如果不能提供一通达财税可提供地址挂靠

5、 网上提交资料。在网上下载一份注册公司pdf文件进行签名。

6、 领取营业执照

7、 刻章:公章、财务章、发票章、法人私章

【第11篇】合伙注册公司代办费用合伙注册公司资料

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登记数量也越来越多。目前大致有有限公司、合伙公司、独资公司、个体工商户等。

合伙注册公司主要分为:有限合伙公司、普通合伙公司以及特殊普通合伙公司。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具有独特的体制优势,下面将进行详细的叙述有限合伙注册公司代办费用所需要的资料、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合伙注册公司代办清单

1、注册公司代办费用:500元/次,包含:核名、线上提交、领取执照等;

2、提供注册地址费用:每个城区注册地址不一样,大概费用是5000元/年不等;

3、对公开户费用:500元/次;

4、社保公积金开户:500~1000元/次;

5、代理记账费用:2400元/年,包含:建账、记账、纳税申报等。

上述合伙注册公司代办费用仅供参考,建议注册公司之前先咨询我們的顾问。

合伙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合伙人为自然人的,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合伙人是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合伙人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合伙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提交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合伙人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的委托书。

4、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合伙协议。

5、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对各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出资的确认书。

6、主要经营场所证明。某一合伙人自有经营场所作为出资的,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提交经区、县级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房管部门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颁发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场所所在地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7、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委托书;执行事务合伙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作价的,提交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协商作价确认书;经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的,提交法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作价证明。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需要提交合伙人的职业资格证明的,提交相应证明。

10、办理了名称预先核准的,提交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12、当地工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合伙注册公司注意事项

1、分清具体的投资比例;

2、财务部门必须找独立的代理人进行财务方面的工作;

3、要有严格的规定,限制双方的权利,规范双方的任务;

4、要有书面合伙协议;

5、有合伙人认缴的或实际缴付的出资;

6、有合伙公司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第12篇】宁波公司注册代办费用

宁波的占女士反映,她住的房子是商住两用的,上个月发现,同幢楼里有300多户被注册了公司,有的甚至被注册了殡葬礼仪公司。

同幢楼300多户

都说莫名其妙被注册公司

占女士的房子在宁波鄞州区沧海商业广场9幢,2023年买的。

占女士:我们家有过三次,有一次就是贴在我们门口,就是要债公司的。

占女士说,家里来过几次要债的,说查到她家是某公司的所在地。根据天眼查数据,占女士家的地址,在2023年8月份被注册了一家家政公司,上面没有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姓吴,但占女士说根本不认识这个人。除了占女士家,沧海商业广场9幢从4楼到19楼,共计有300多户都被注册了公司。

宁波鄞州区沧海商业广场9幢 业主我们家莫名其妙被注册了殡葬礼仪,你说看了以后晦气不晦气。

吴女士:就是有蛮多业主发现这个事情之后,就到隔壁工商局拉单子,结果几乎每一家都被注册,我们的房本都在我们自己手里,就是说被盗用了信息,从哪里得到我们业主的信息,下一步就是去工商局注册的话,这些信息有求证过的,是不是得到我们业主的同意。

市场监管成立专班

虚假注册确实存在

找到物业,里面没人,联系上一位赵主任,他说发现这个情况之后,他们挨家挨户上门通知,让大家去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宁波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科 施科长:住所申请的过程中,一个房子是自己的,那房产证复印件提交,如果房子是租赁,只要房产证复印件和房东之间的租赁合同齐全,我们材料就是齐全的。至于材料审查的标准,我们是根据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审查,但是这个材料是由申请人自己承诺的。

宁波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局长表示,在4月17号接到举报后,他们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加班加点核对信息,发现确实存在虚假注册,但是多数公司都联系不上。

宁波鄞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严局长:从初步的调查情况看起来,还是有一定利益链在里面。有代办人员代办机构,如果一旦触犯法律,我们肯定移交司法机构处理。

物业表示

没有泄露业主信息

至于业主信息是否有被泄露,物业方面表示,他们没有向任何人透露过。

宁波鄞州区沧海商业广场物业 赵主任我可以用一个物业主任,或者个人名义,这个绝对没有流出去过。

【第13篇】北京注册公司代办费用

北京注册公司流程及费用

一、北京工商注册流程:

1、核名

首先要在注册前确定好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拟定经营范围,再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自主名称预查,取得预审核准号。

2、提交材料

注册名称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刻章、银行开户、发票也可以勾选同时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3、领取执照、发票和章

携带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到工商局领取营业执照正、副本、公章、发票,到这一步基本上就预示着公司注册成功了。

二、公司注册好还需要做的事

1、税务报道并办理一证通

公司成立后下月起,需要会计每月记账并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银行开户

3、申请税控设备

如果企业要开发票,需要申办税控设备

4、社保公积金开户

5、公司每年1月1日至6月30号企业工商年报。

6、所得税汇算清缴为一个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次年的1月1日至5月31日)。

7、9月份之前申报残保金。

三、北京代理注册公司会设计哪些费用呢?

1、地址费:没有注册地址的需要地址费,这个费用不同地方价格不同,有一次性地址便宜一些几千块钱,更多的是按年收费。

2、银行开户:银行的费用有银行的年费、网银费、账户管理费,不同银行也不一样,可以多找几家银行对比。

3、代理记账费用:大概200-600左右每月,具体看公司情况。#北京注册公司##北京代理记账#

【第14篇】0元真的能让别人代办注册公司吗?代办注册公司费用

0元真的能让别人代办注册公司吗?这肯定是不可能的,现在叫美团跑个腿,都得5-10元以上。很多0元注册公司也就是免费注册公司都是有条件的,比如帮你0元注册公司后,你得在他的公司代理记账1年,不过其实这样也是很划算的,毕竟记账报税是每个公司必须的,你不外包出去就必须自己承担成本。下面给大家讲讲0元代办注册公司的流程。

第一步,公司名称核名

1、提供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和合伙人出资比例

3、公司名称起名1-5个

4、准备公司主要项目经营范围

第二步,提供注册材料:

1、全体股东身份证

2、所有股东私人章

3、全体股东签字工商税务注册所需文件

4、房屋租赁合同

5、房屋产权证

6、法人照片2张

7、开立银行账户和出资证明

8、由会计律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报告(认缴制的不需要此步骤)

第三步,办理特种经营许可证或批文根据所在特种行业到相关部门办理(无前置批准规定则不需要)。

第四步:向工商局审查批准

1、向工商局初审报告

2、提交材料到工商局审批

3、打印营业执照(正副本)

4、刻章备案

第五步,办理企业代码证书

1、向技术监督局提交资料

2、提交申查的材料

3、打印代码证书并提供ic卡

第六步,办理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书

1、提交所需材料

2、税务部门实地考察公司

3、出具税务登记证书

第七步,办理完成后递交文件给客户

1、营业执照正副本(包括电子版营业执照)

2、验资报告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4、ic卡

5、3个公司印章(合同章、公章、财务章)

6、 税务登记证书正副本(国地税各一套)

代办公司注册费用:

1、自己有注册地址,只办理工商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的话需要500元左右。

2、自己没有地址,办理营业执照需要0-500元。

3、自己没有地址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需要约500-1500元。

【第15篇】公司地址变更代办费用

ip属地可以让网红露出马脚,也能让海外代购“现原形”。

近日,为净化网络空间,各大互联网平台陆续上线“ip属地”功能,但随之畸形产业“应运而生”。5月6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发现,ip属地代理成为一门生意,有卖家宣称低至12元的设备,即可更改ip地址。

4月15日,联兴财税、抖音、百家号、快手、知乎、小红书六大互联网内容平台宣布“公开账号ip属地”。此后4月28日,新浪微博公告,为减少冒充热点事件当事人、恶意造谣、蹭流量等不良行为,今年3月上线展示用户“ip属地”功能。

此后,一大批隐藏在茫茫人海中的网红“暴露”了,网友发现在微博上不少认证为“本地资讯博主”、“海外资讯博主”的大v,出现了ip属地与资料地址不相符的情况。某些海外代购账号ip归属地在国内,一些本地的网红账号,运营却未在本地。

不过,黑灰产开始做起“障眼法”生意。5月6日,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发现,在某二手电商平台上,以“ip”为关键词搜索,出现不少可更改手机或电脑ip地址的选项。

贝壳财经记者以买家身份询问是否支持更改微博ip属地时,一名商家表示,支持更改ip属地,并以更改设备的数量收取费用。

“每台设备(电脑、手机)的ip价格最低12元,2台设备起卖。”当记者想要了解更多细节信息时,商家以“不解释,没空”拒绝透露更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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