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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股份可以变更吗(20篇)

发布时间:2024-02-06 18:32:02 热度:7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公司公司变更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的股份可以变更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公司的股份可以变更吗

【第1篇】公司的股份可以变更吗

可以变更,公司股份即公司股权。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情况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2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说明,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做出不同的规定,可以严于公司法的规定,如为了防止被其他人恶意收购而规定禁止股东将股权。

【第2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1、是人合还是资合。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2、股份是否为等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3、股东数额。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五)股份转让的自由度。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但由于人合性质,决定了其转让要受到严格限制。

【第3篇】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有哪一些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方式主要有:

发起设立

即所有股份均由发起人认购,不得向社会公开招募。

募集设立

即发起人只认购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招募。在不同的国家,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国家规定,只有在全部股份均被认足时,公司才得以成立。有的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法定资本制的,以认足全部股份为成立的条件;股份有限公司实行授权资本制的,可以不认足全部股份。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第4篇】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是什么

股份公司发起人承担责任有:

1、费用承担责任。即对设立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返还股款责任。在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如果认股人已认购并缴足了所认购的股款,而公司不能成立时,认股人必然会遭受损失,而在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行为主要是由发起人作出的,因此,发起人对认股人因公司不能成立所受的损失,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损害赔偿责任。发起人对因自己的过失而给设立中的公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九十四条,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第5篇】个人公司如何进行股份制改革

从国有企业公司化改革的实践来看,由于各企业的内部条件、行业特征以及所处的外部环境不同,推进公司制改革的程度也不同。存在四类情况:

第一,有30.5%的企业选择的是整体改制。这类企业一般是自身的经营状况比较好,当地的相关配套改革措施和政策能跟上,具备了整体改制的必要条件。

第二,有31.7%的企业正在推进整体改制。这类企业还包括已经完成了局部改制后,又进行二次整体改制的企业。

第三,有15.8%的企业选择是已完成局部改制。这这类企业通常是不具备整体改制的条件,但拥有一定量的优良资产或有效资源,将这部分资源单独拿出来进行重组整合,成立新的公司制企业,剩余的无效资产、债务、富裕的人员留在存续公司。

第四,还有17.1%的企业目前正在推进局部改制。 以上统计显示,国有大型企业尚未进行改制的比例仍有近一半,下一步推进国有大型企业改制的任务仍然十分繁重而艰巨。

【第6篇】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怎么样

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错的。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5年7月成立,历经多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国金融业的新锐力量。公司成立5年便跻身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服务业100强企业。

阳光保险成立以来,在一系列重大事件中发挥了金融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多年来,共计承担社会风险467万亿元(新口径),已支付各类赔款超1135亿元,上缴税收超330亿元,累计为超3亿客户提供保险保障。

【第7篇】股份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中国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设立条件、出资额、出资方式、股份转让和组织机构不同。

《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8篇】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是怎样的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为:

1、签订发起人协议。发起人订立公司章程。

2、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发起人缴纳股款出资。

3、组建公司机关。发起人首次缴纳认购的股款、履行出资义务后,应当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建立公司机关。

4、办理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取得公司营业执照,股份有限公司即告成立。

【第9篇】股份公司上市条件

股份公司上市的基本条件:1、公司满足股份公司上市资格;公司开业时间超过三年;2、申请上市的公司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没有虚假记载、注册资金无虚假出资,没有抽逃资金的现象等;3、上市公司的注册资本至少三千万元,公司总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公开发行的股份是公司总股份的1/4以上,股本总额至少4亿元,公开发行的股份10%以上;4、股票经过国务院证券公司批准并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上市流程为:拟写上市方案,完善公司各项组织机构,聘请注册会计师完成审计工作,律师整理相关法律文书,最后审批并上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五十一条国家鼓励符合产业政策并符合上市条件的公司股票上市交易;第五十二条申请股票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报送下列文件:(一)上市报告书;(二)申请股票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三)公司章程;(四)公司营业执照;(五)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会计报告;(六)法律意见书和上市保荐书;(七)最近一次的招股说明书;(八)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文件。

【第10篇】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怎么走

企业改制设立股份公司需设立筹备小组,通常由董事长或董事会秘书牵头,汇集公司生产、技术、财务等方面的部门负责人,全权负责研究拟订改组方案、聘请改制有关中介机构、召集中介机构协调会、提供中介机构所要求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六条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第11篇】股份公司的重整是什么意思

公司重整是公开发行股票和公司债的公司,因财务困难,暂停营业或有停业可能,但有重建希望与价值的,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经法院裁定准予重整,使之得以维持和更生的一种制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0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第12篇】没上市的公司有没有股份

1、公司还未上市是可以有股份的,只要是股份制公司都是有股份的,只是区别是上市公司,此时的股份不可以在场内流通和交易。注册性实股通常指的是经过工商登记的股份。

2、上市公司都是股份制公司,没有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称为原始股又称发起人股。

【第13篇】隆基股份有限公司是做什么的

隆基股份有限公司是生产制造单晶硅的企业,现更名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02月14日,注册地位于西安市长安区,经营范围包括半导体材料、太阳能电池与组件、电子元器件、半导体设备的开发、制造、销售,商品进出口业务,光伏电站项目的开发及工程总承包,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维护,led照明灯具、储能节能产品的销售、技术服务、售后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第14篇】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什么

1、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是建国后第一批建厂的白酒企业,以生产国优名酒口子系列白酒而著称,为国家酿酒重点骨干企业。

2、2023年03月18日,全国白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兼香型白酒分技术委员会于落户口子酒业,作为兼香型白酒标委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口子酒业主要负责兼香型白酒行业标准立项,起草和制定工作,由此口子窖也和五粮液、茅台、汾酒一起成为浓、酱、清和兼香型白酒的各自香型的领袖。

【第15篇】股份公司设立的条件具体有哪些

股份公司设立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第16篇】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是怎样的

未上市的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为: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是国有或者集体企业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a。

5、国有企业需要经过评估、验资。

6、出让的股权属于国有企业或国有独资有限公司的,需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立项、确认,然后再到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评估。其他类型企业可直接进行验资。

7、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8、出让方和受让方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或股权转让协议。

9、由产权交易中心审理合同及附件,并办理交割手续,私营公司不需要。

10、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第17篇】什么是无限公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无限(责任)公司就是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资合公司,同时也具有人合公司的特点。

股份公司(stock corporation),又称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以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由于所有股份公司均须是负担有限责任的有限公司(但并非所有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公司),所以一般合称“股份有限公司”。

1 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2 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3 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4 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5 有限责任公司与无限责任公司区别 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是投资者对其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

【第18篇】有限公司能回购股份吗

有限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有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股份。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可以请求回购: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19篇】股份有限公司英文

1、股份有限公司英文:company limited; co. ltd.; company limited by shares; incorporated company;

2、例句:this licence would not allow him to trade as a plc.这个许可证并不能让他以公开股份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事贸易。

【第20篇】公司法减少股份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减少股份的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 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 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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