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股权公司变更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股权对于公司的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在进行变更时是需要登记的,可能一些企业在对于时更注重的是办理股权变更的手续,但是往往作为股权变更的登记也是不能忽视的。
网友咨询:
您好,请问我是一家公司法人,无实际出资。公司后来又通过几个月不给我发工资的手段逼迫我收下30%股权。后来我申请离职,公司签字同意我的离职。可是之后几个月公司不给我办理法人股权变更,我该怎么做才能去掉我的法人股权呢?可以通过诉讼公司强制变更吗?
重庆承业律师事务所杨馥蔓律师解答:
你好,按照公司法规定,要先召开股东大会,对你转让公司股份做出决议,股东都同意转让的,你和法人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到工商机关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这样才能完成股权的完全转让。
一、什么是股权变更登记
杨馥蔓律师普法:
股权属于所规定的一种财产权利,为了准确的反映股权的各种法律状态,公司法及其行政法规对股权的产生、变更和消灭设定了相应的登记公示方式和程序。 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是指立法部门为了保护股权变更前后的所有股东合法权益以及公司外部债权人等相应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要求相关义务人在公司股权转让后履 行的变更登记行为。
二、股权变更登记程序
杨馥蔓律师普法:
根据《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的规定,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依照如下程序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在转让股权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申请时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 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 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杨馥蔓律师补充: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股权转让是每一个创业公司在发展道路上都会碰到的事情。股权转让中涉及到的许多法律问题曾经难倒不少创业者。那么今天我们就带你了解一下,股权变更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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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股权变更流程主要是:
1、资料准备齐全。
2、资料填写完整(工商局拿或者网上下载)。
3、带上资料,拿到工商局,等待通知去领营业执照。
4、之后去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到时需要带上资料:
(1).变更申请书 (签字和盖公章);
(2).出资人情况表 (需要盖公章);
(3).该变更公司的董事、监事选举决议 (新股东签字);
(4).该公司股权同意修改公司章程决议 (新股东签字);
(5).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1(原股东签字);
(6).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身份证上签字和盖公章);
(7).该公司股权转让协议2(按要求签字);
(8).该公司执行董事聘任经理决议(签字);
(9).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签字和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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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权变更的资料
1、所有股东到工商行政管理局签字,带好身份证原件
2、准备工商材料:股权转让协议、老股东会决议、新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
3、工商局会经公司股权变更进行备案
4、工商变更好以后如涉及法人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也需要变更。
5、变更税务登记证(注:变更股权前要进行税务核算,看看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是否有,如有数字让会计在下个月做账时充掉,要不然缴纳个人所得税25%)
可到当地工商局税务局或工商局税务局网站下载领取样本,可做参照。
注1:材料填报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地书写。
表式及文件、证件上要求本人签字的,必须由本人亲笔签署,不能以私章替代。
表式及文件、证件等申报材料,凡未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供原件。注明可提供复印件的,申请人提交时需出示相应的原件供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核对;属单位原件,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出示进行核对的,应在复印件上注明“本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一致”并加盖该单位印章。
投资人可委托他人办理登记,被委托办理登记的人员,应出具本人身份证和委托方签署的书面委托书。
注2:表式由工商登记机关制发,申请人可到工商登记机关的注册专窗领取,也可到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信息查询网站上下载。
注3:公司董事会决议应写明同意公司变更某登记事项及修改合同和章程;董事会决议应由董事会成员签字,董事会成员签字人数应符合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条款规定。
如:某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需经全体董事出席并一致同意方能通过,故该公司董事会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签字才能生效。
注4:主要列示合同、章程变动情况对照。对照表应由投资各方盖章、签字,并需经原外资审批机关确认。如不涉及合同和章程变更的,不需提供此表。
注5:股权转让协议的制定应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股权变更的若干规定》的格式要求,须包括以下必备内容:
(1)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系自然人的应写明身份证号码;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股权交割期限及方式;
(4)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5)违约责任;
(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8)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
注6:允许采用模糊的概念来表述:如“资产情况良好”、“往来正常”、“存款低于几位数”等。
注7:资产管理单位有:国有(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国有(集体)资产授权经营机构等,上述单位根据资产管理的权限履行审批责任。
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并经其他投资各方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的股权转让协议原件。
中方向外方转让股权涉及国有资产的,需提供中方投资者主管部门的的书面意见和国有产资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及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确认文件。
写在最后
公司内部的股权实际上不仅是个人的财产还涉及到其他股东甚至是整个公司的利益,所以在变更股权之前还需要征求其他人的同意,最后经过公司的法定程序并且签订了相关的协议之后才可以依法转让给他人并且变更相应的权利。
在日常公司经营过程中,企业难免会遇到有相关的变更,常见的例如:公司住所变更,法人变更,股东变更,经营范围的变更等等工商变更手续。但一般作为我们不是专业的人来说,都不是很了解需要哪些材料,又或者什么样的流程?所以,我们杭州本地通工商财税小编今天就来跟大家重点如题所说的,杭州公司股东变更需要什么手续及材料做一个分享:
一:需要准备的原始材料
1、 主体公司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公章;
2、 公司的股东、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对应的手机号码;
3、 变更后的股东、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对应的手机号码;
4、 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资产利润表;
二:需要准备的变更材料
1、《股东同意转让股权的决定》
2、《修改章程-股东决定》
3、《委派执行董事、监事的决定》
4、《财务负责人信息》
5、《出资情况表》
6、《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7、《法定代表人信息》
8、《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
9、《股权转让协议》
10、《公司股东决定》
11、《联络员信息》
12、《公司章程》
13、《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的决定》
三: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
1、 先到公司登记机关的区税务局办理;
2、 拿到《股权变更情况表》
3、 再到公司登记机关所在地工商局办理。
综上所述,材料都是需要新老股东签字以及盖章的哦;以及需要做好实名核验。
特别说明:现在很多区域,税务局做股权的时候,都是需要核查股东身份证原件的哦。或者有的区税务局是需要视频核验股东身份信息的。
以上就是在杭州的公司做股东变更需要的流程及需要的材料分享,希望能帮助到你哦。感谢阅读与支持。
在经营过程中,股权变更是企业可能会遇到的事情。但股权变更需要做哪些工作这一问题就难倒不少企业主们,本期小编就来给大家捋一捋,如何才能快速的办理股权变更。
股权变更需要什么材料?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登记委托书原件(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原件1份,涉及国有产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不涉及国有产权股权转让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办理公证或见证〈本款属于深圳的地方规定〉);
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股权转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通常,股权转让通过以下程序:
首先,你需要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并就股权转让价格与第三方(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交接。债务和债务。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另一个股东需要将优先购买权转让给第三方,并出具承诺或证明放弃优先购买权。
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老股东会投票同意,转让方的相关职位将被免除。投票比例和投票方法应当按照原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需要召开新的股东大会,经新的股东大会同意,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任命新大会决议上签字盖章,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任命新股东。讨论新公司章程,并在新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股权转让协议、股东大会决议、新公司章程等文件由股东大会指定的代表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天内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人和受让人详细约定。
公司股东可以转让其股权,但此时应注意公司章程中股权的变更。有时,公司的其他股东可能有优先购买权。只有当其他股东不购买时,他们才能将其转让给其他第三方。股权转让也需要通过相应的程序,并需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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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股权变更办理流程:
股权变更需要先进行税务变更再进行工商变更,需要周期约一个月。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1、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公章
3、法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报税实名账户密码
5、近三个月利润表、明细表、资产负债表
如果是实缴公司,还会涉及到缴税问题,所以周期要差不多一个月的时间。
处理完后处理工商变更也需要大概5个工作日。
简单地梳理一下流程
1、需要用到法人电子税务局账号密码,去核查一下申报情况
2、通过三个月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看是否需要交纳税款。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如认缴制,根据公司情况,看是否可以一元转让,如公司利润过大,则需要交纳股东分红。
4、处理完后等税局审批(10个工作日,如未做税务登记,审批1-2天)
5、那种税务审批以及执照和章,法人复印件,新旧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理工商变更。工商变更办理流程大概5个工作日。
6、审批完成后则可以去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注意:如果公司股权涉及到法人相关的变更,除了办理税务以及股权变更以外,还需要去银行变更。不然到时候银行方面会有异常。甚至可能导致收不了款。
办理银行变更流程
1、先去开户银行预约变更
2、准备资料:公司营业执照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变更通知书
3、办理变更时间:大概2小时左右。
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去税局和工商局办理变更的时候都必须要先用小程序约号,佛山约号使用的是“我的佛山”或者是“粤税通”!如果未约号可能导致进不了大厅办理业务,特殊时期,还需要持“24h-48h核酸证明”
大家还有任何问题可随时留言咨询,或者是找我司代办。专业人员快速办理,省去您的宝贵时间。
来源:找法网
一般情况下,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那么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呢?接下来找法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股权赠与工商变更流程是什么
1、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股权赠与协议,如果是外部赠与的,需要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工商局办理股东变更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权赠与的注意事项
1、股权赠与也应当允许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法》第72条第2款规定,当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时,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此处的优先购买权的适用情形是股权转让,而此处的“转让”范围具体如何确定?《公司法》未予明确规定。一般认为,该处转让包括有偿转让也包括无偿转让,如赠与、股权置换、强制执行。
2、股权赠与协议经过公证后不得随意反悔
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但是,如果股东(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合同法》第88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赠与人)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
3、股权赠与适用股权转让的法律程序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赠予股份需要哪些手续
双方签订赠与协议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
现实生活中,很多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会有公司股东变更、股权变更的诉求。《公司法》规定,公司股权转让应及时在工商部门办理公司股权变更手续。那么,在河南全程电子化平台如何办理公司股权变更呢?接下来,小编给大家详细讲解下河南全程电子化平台办理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及所需资料。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所需资料
一、公司股权变更流程(河南全程电子化办理流程):
1、打开河南全程电子化平台;
2、进入登录页面后选择法人用户登录;
3、选择“变更登记”——选择变更的主体类型——选择“变更登记申请”
4、进入“变更登记申请”——办事指南页面填写公司变更相应信息;
5、进入变更登记页面后选择要变更的事项;
6、根据申请的变更事项填写相应的变更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
7、所有资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至此完成网上变更的提交。这时,资料已被提交至工商部门,接下来等待受理审核信息。
8、资料审核不通过的将会驳回修改,审核通过的将会颁发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所需资料
二、公司股权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及股东会决议(需所有股东签字盖章);
3、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4、全体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股权变更流程+所需资料
以上是对“公司股权变更流程+所需资料(河南全程电子化办理流程)”这一问题的相关介绍。现实生活中,如若有不明白的地方,大可有必要点赞关注免费咨询小编哦
股权变更
(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tel:「185-1002-8322」
随着内地的私募机构准入门槛越调越高,在内地成立一个私募基金公司的成本也在逐步提高,比如在深圳,在进行基金公司注册的时候,就要实缴25%的注册资本,大股东为自然人的话,股东不仅要具备相应的出资能力,同时要有8年以上的金融领域从业经验,其他自然人股东需要有五年以上的金融相关工作经验。而且在深圳注册的基金公司在三年之内不能进行股权变更。因为很多想进入私募基金管理人行业的机构和个人,已经放弃了在深圳设立基金公司的想法,转而将目光投向了海南自贸港。这篇文章就重点介绍海南基金公司注册条件及设立流程。
1、能够注册海南基金公司的地址一般是在什么位置?
现在比较热门的注册海南基金公司的地址一般是在园区里面,包括未来城,复兴城,三亚基金小镇等等。之所以选择在园区里面,是因为能够享受到非园区所不能比拟的政策优惠。同时,园区本身对于私募基金公司募集资金也是一个很好的背书。其中,值得重点关注的是,三亚基金小镇自2023年创立以后,每年入驻的企业屡创高峰,其中以基金公司为主,包括千合资本,中油资产等代表企业均纷纷抢先入驻。
2、成立一个海南基金公司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相对于其他地方的基金公司注册情况来说,海南的基金公司注册条件还是非常宽松的。并不要求注册伊始就要进行注册资金实缴,也没有要求自然人股东要有八年以上的金融行业相关经验。前期只需要提供两个有基金从业资格证的人员,并且有三年以上的从业经验就可以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现在注册私募基金公司是需要获得海南金融办批文的,先进行私募基金公司的名称预先核定,核定成功之后,再到金融办办理相应的准入手续。
3、现在完成海南基金公司的注册流程需要多长的时间?
一般来说,需要一周到两周才能完成整个海南基金公司注册流程,因为这里涉及到工商部门审批,金融部门审批以及银行开户等等。手续还是比较多的,但是相对来说,已经比很多地方流程简化了很多。甚至于法人都不需要到海南实地就可以完成全部的注册办理流程。
以上就是部分关于海南基金公司注册条件和流程的相关事宜,现在海南的私募基金公司的融资规模,私募基金管理人数量都能在全国排在,而且现在增长的势头非常猛。需要了解更多关于海南基金公司设立相关事宜的朋友,可以和小编详细沟通。
有信商务,是国内优质的金融牌照服务机构,拥有多年私募基金公司注册,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私募基金备案,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丰富经验,能够协助客户解决一系列的疑难杂症。建议需要更加深入了解更多关于海南基金公司注册条件和流程详细事宜的客户。
乐居财经讯 12月6日,乐居财经获悉,苏州腾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大股东变更。原股东上海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退出,退出前持股51.0044%;而股东厦门市卓舜达置业有限公司股份上升,持股比例从原来的48.9956%上升到 100%。
苏州腾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24日,法定代表人为朱丽芳,注册资本为4082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的销售。据股权穿透显示,苏州腾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隶属于香港禹洲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康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系禹洲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成立于1993年1月18日,法定代表人林彬煌,注册资本15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
厦门市卓舜达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2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朱丽芳,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人民币,所属行业为房地产业,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材批发。据股权穿透显示,厦门市卓舜达置业有限公司隶属于厦门泓泽达置业有限公司。
据悉,苏州腾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禹洲雍泽府项目开发商。禹洲雍泽府位于吴江区盛泽板块,主推洋房、联排和叠拼产品,目前在售价格约360万元/套起。
法人对一家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想要变更法人,可不是在营业执照上改个名字这么简单,流程多,需要提交的材料也不少。那么,企业变更法人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的规定,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应当提交申请书。公司变更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章程或者章程修正案;需要对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决定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决议决定。
(2)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市场主体更换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的变更登记申请由新任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签署。
(3)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变更类型,应当按照拟变更公司类型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材料。
(4)根据《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市场主体变更备案事项的,应当按照《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办理备案。《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市场主体变更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综上所述,企业在进行法人变更登记时,需向有关部门提交《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公司股东会决议以及公司章程。其中,《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需由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由公司全体股东盖章签字;公司股东会决议则需载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类型、任免董监高、修改公司章程等决议事项,并由全体股东盖章签字;公司章程要由全体股东盖章签字。
近日,福建三盛实业有限公司卷入了一场法人变更的风波中,闽侯县市场监督管局决定于2023年1月16日就三盛实业“变更登记”一案进行公开听证。据公开资料显示,2023年9月14日三盛实业曾公开登报声明公章遗失作废,随后提交相关资料进行法人变更登记及备案,且据受理该变更登记的闽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公告显示,此前该局已通过三盛实业的法人变更登记及备案,证明三盛实业当时提交的变更登记及备案提交的申请材料合法、有效,符合《条例》和《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登记备案规范。
近日笔者及团队律师办理了一起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确认的商事纠纷案件,案件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关于股权转让后的工商变更登记问题成为仲裁庭重点关注问题。笔者试以此文,结合仲裁庭做出的裁决对此做出简要分析。
一、基本案情
2023年1月份,a公司与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b公司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c公司的98%股权转让给a公司,转让价款3000万元,分三次支付,每次付款前均需b公司完成一定的履约条件,并约定了b公司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义务。c公司为江西省某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且未上市或者挂牌交易,股权未进行托管。《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a公司按约支付了股权转让款,此后b公司因其他案件涉嫌犯罪(与c公司无关),被公安立案侦查,一干高管均被羁押,本案《股权转让协议》履行陷入停滞。此后a公司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确认b公司持有的c公司股权归其所有,由b公司及c公司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二、标的公司性质: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
在对上述案例进行分析前,有必要先对本案中涉及到的标的c公司的性质进行简要定位。在我国目前的法律框架内,根据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是否超过200以及股份是否进行公开发行和转让,可以将股份有限公司做如下分类:
1、上市公司
《公司法》第120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非上市公众公司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2条:
本办法所称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下简称公众公司)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且其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 人;
(二)股票公开转让。
新三板挂牌交易的公司即为典型的非上市公众公司。
3. 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
简言之,除了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以外的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为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严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股东人数在200人以内。
回到本文分析的案例中,c公司未上市,也未公开发行股票,因而应当属于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
三、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股权变更登记难题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登记问题,在实务中根据前述关于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类而有所区分。《公司法》第138条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进行了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对于上市公司以及非上市公众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分别在证券交易所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相应的股权变更登记一般都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完成。
对于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的股权登记问题在实务中其实一直未能形成统一操作。
(一)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股权登记缺乏依据
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变更登记问题,《公司法》并没有给出明确的规定,前述第138条仅仅是模糊的规定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对于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来说,显然无法通过证券交易所完成股权变更,而所谓的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也并没有明确的指向性。
查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后,发现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作为重要市场主体,其股东变更却并非依法必须登记事项。《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8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为市场主体登记事项。
依据上述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才是必须登记的事项,除发起人以外的股东并非必须登记事项。这也导致相当部分地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本不受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变更登记业务。
(二)地方股权交易中心——股权托管、登记服务
目前实务中,大量的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选择通过地方设立的股权交易中心进行股权托管,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办理股权登记。以北京市股权交易中心为例,其官网载明“按照国家关于简政放权,改革工商登记制度的要求,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北京市工商局)决定自2023年3月1日起,不再办理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东变更备案,由北京股权登记管理中心办理。”因此凡是办理了股权托管的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一般通过股权交易中心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三)未进行股权托管的股权变更登记,何去何从?
回归到文首的案例,笔者查询到标的公司c公司所在的江西省同样有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由江西联合登记结算公司负责江西省全省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集中登记托管,但由于c公司未在江西省联合股权交易中心办理股权托管,实际上无法通过股权交易中心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在此种情况下,现行法律框架以及实务操作中均难以找到股权变更登记的依据以及业务办理机构。在本案中因标的公司c公司所处的特殊行业,北京仲裁委最终找到依据,认定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股权变更登记。
本案中因标的公司属于小额贷款公司,依据2023年《江西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申请股权转让须持股1年以上。……变更事项经批准,小额贷款公司应按规定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按非现场监管要求填报变更信息”,虽然该办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股权集中登记托管……”,但本案中标的公司未办理股权登记托管业务,因而仲裁庭认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为本案标的公司股权登记机关。
本案中因标的公司为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江西省当地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股权变更的需要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因而本案的股权变更能够找到相应的依据,但是后续北京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书能否得到地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认可并以此为依据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尚未可知(笔者后续会持续关注)。
行文至此,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股权变更登记并非设权性登记,登记的完成并非股权变更生效的依据,即使完成登记,所起到的也主要在于公示作用。但相关主体在实践中往往出于各种原因,希望完成股权变更登记。
目前针对非上市非公众股份公司的股权登记、备案的规定尚未完善的情况下,如公司办理了股权托管,则可通过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如未进行股权托管,而当地又无机构可以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业务,则进行股权转让交易时,至少应注意两点,一是修改公司章程,将公司变更后的持股状况在章程中体现,再对章程进行公示备案,以达到公示目的;二是修改股东名册,股东变更的,及时修改股东名册。实践中相当多的中小企业未置备股东名册,在股权登记无门的情况下,更应注意置备股东名册,作为股权持有状况的确认依据。
自从2023年年初以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已经开通线上全流程股转流程,但是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股东为深圳本地企业或者大陆自然人的情况二、股份转让形式是要以购买的形式三、新旧股东都有个人签字授权的数字证书(银行u盾或者工商数字证书)办理所需资料如下1. 新旧股东的个人网银盾或者数字证书(如果变更股份还需要旧法人的u盾和去税务局做股权转让及缴税)2. 旧的营业执照正副本3. 新股东的身份证信息+手机号提交后等待2-3个工作日,审批通过后,需要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及营业执照正副本到工商局更换。注:如果审核没有通过需要实审,基本都是需要公司法人带身份证和经办人带身份证加上旧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去公司所属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线交资料核验,这里基本都过的,通过后再取一个现场号更换营业执照就可以了
作者:好伙伴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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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指南 | 作者:李立律师
这是李立律师博客和合伙指南公众号第1205篇文字
投入公司30万元,退出时股权转让收入低于30万,为何要缴纳个税?
不正确的日常操作习惯,带来错误的法律预期,打了一场本来可以避免的官司。
a公司,原来有3个股东,分别是:潘某(40%持股)、施某(30%持股)、费某(30%持股)。其中,潘某的40%持股,出资额为20万元。
为了退出a公司,潘某将所持有的a公司的股权全部转让给了另两位股东,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内容大致如下:
潘某将持有的a公司40%的股权分别转让给施某、费某,施某、费某各受让20%的股权,并分别支付潘某转让费141000元,分三笔支付,付款方式为:2023年2月28日前分别支付6000元,2023年7月31日前分别支付35000元;2023年4月30日前分别支付100000元。
约定潘某股权转让手续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办理,施某、费某应积极配合,股权转让所发生的费用由施某、费某承担。
违约责任约定,等等。
也就是说,潘某把自己所持有的40%股权,以282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另外两名股东。
事情看上去很顺利。协议签订后,施某、费某按约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2023年6月11日,潘某与施某、费某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潘某退出a公司。
但是,到了要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35000元的时候,争议产生了,施某、费某二人分别仅仅向潘某支付第二期股权转让款7,000元,支付的款项数额不到第二期约定金额的一半。
施某和费某二人的理由是:他们代潘某向税务机关缴纳了潘某因股权转让所得产生的个人所得税56400元,所以在第二期款项中扣除了代缴税金额。
经相关证据显示,确有以潘某为纳税义务人、金额为56400元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确实有税务机关从a公司的账户扣收税款56400元的记录。代缴税的情况显然是属实的。
但是,这个情况,好像并不在潘某原来的预期之内。潘某认为施某和费某二人违约,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按照股权转让协议文本上显示的转让金额支付给原告潘某。
实质上,潘某是不认可自己这次股权转让所得会产生个人所得税。潘某的主要理由有2条:
潘某投入a公司的资金有30多万,所以以28万元转出股权,不存在溢价,不应当产生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征税,是因为两被告未规范做账导致的。
《股权转让协议书》中约定,因股权转让所产生的费用均应由买受方承担,那么,即便有个人所得税,这个税费也应当由两被告承担。
一审法院对此认为:
……该《股权转让协议书》在未明确约定由两被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下,本次股权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当由法定的纳税义务人原告承担,原告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在签订协议时对个人所得税的支付义务进行了协商明确,或双方间存在类似的交易惯例,并且两被告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已经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要求原告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缴纳税费,故原告主张税费由两被告承担,缺乏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对此认为:
……潘某持股期间a公司工商登记的潘某持股比例为40%,认缴出资20万元,其主张向a公司实际投资30万元,但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该出资部分被计入股东投资款,本院对此不予采信。至于税务机关是否应当收取该笔个人所得税,系税务机关的税务核定事项,目前并无证据证明税务机关核税不当。……
就这个案件,来分析一下,看看从中可以学到什么经营和教训。
首先,潘某投入公司的资金据称有30多万,这从经验上来推测是有可能的。但是,和相当多的公司的大股东类似,都没有把这些资金从法律上“转换”为注册资本或者资本金性质。
通常的情况下,我都建议股东在投入资金之前要明确资金性质,要么是借款,要么是资本金。是借款的话,就应当与公司签订合规的借款合同。假如是资本金的话,原则上应当直接转为注册资本,同时调整股权比例和公司章程的记载。
潘某没有及时把投入的资金转换定性,也是造成税务机关只能按照现有注册资本数额来确定股权的“原值”的重要原因之一,进而产生了个人所得税。
其次,在股权转让协议的文本内容上,潘某把关不足,所谓“股权转让所发生的费用由施某、费某承担”的表述,并不能够涵盖转让方溢价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潘某很可能是认为不应当有个税产生所以忽视了对协议条款的审查。
上面这两个问题,归根结底,是一个法律认知和操作习惯的问题,即在平时忽视那些看上去没什么用的法律管理习惯,以为这样操作比较自由,其实,暗暗给自己套了许多的绳索而不自知。
深圳市从2023年6月18日起,股权转让变更前需要先申报税务,申报税务后需要三个自然日同步到工商,政策如下:
如果不先进行申报税务,在工商填写变更申报时会弹出预警信息,需要完成申报后才可以进行下一步办理变更,比如下图:
股转税务申报网上流程来了
1、电脑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2、首次登录需要先“实名登录”增加企业,然后选择“申报密码登录”。
3、登录后先需要做人员采集,报送股权转让方人员信息。
4、打开“分类所得申报-财产转让所得”填写。
5、选择转让方人员填写收入,根据实际收入填写,下图中1元仅为示范;填写完成后保存,再返回。
6、附表填写-个人股东转让信息表-填写完成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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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申报表报送-发送申报
8、申报成功
申报成功后等三个自然日,税务申报同步到工商局后,就可以进行下一步的股权变更了。
税务网上如果申报后,在后期工商变更时还是弹出预警,可能是税务申报过程填写的信息或时间错误,税务也可以预约去现场申报的。
文章来源于:企企办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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