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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变更代办(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10 18:32:01 热度:5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有限公司公司变更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有限公司变更代办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有限公司变更代办

【第1篇】有限公司变更代办

现在,选择在成都温江区创业的人越来越多了,但是,有些创业者觉得自己去办理工商注册业务,因为不熟悉办理程序,可能会耽误很多时间,所以他们多半会选择找代理公司帮忙。所以,在成都温江区选择工商代理有什么好处呢?

温江代办工商变更-温江益财

一、更专业:众所周知,代理公司的工作人员每天都会接触到工商注册方面的业务,所谓孰能生巧,他们对这方面的知识自然也比较熟悉,要是让他们去办理相关业务,绝对不会出现任何问题,办理起来很专业。

二、更省时:因为代办人去办理公司注册、工商变更、记账报税等事项,是他们随心所欲,随心所欲的事情,比企业创业者自己亲自上马要省时许多。

三、更省力:创业者一旦选择让代理公司帮忙,自己就不用再费心费力地操心这些事,身心都会轻松许多。它们只需要花更多的钱,但却能节省更多的精力啊,还是比较可行的。

假如我们有时间和耐心自己去注册公司,那是好事情,当然没人能阻止,但是如果嫌麻烦,我建议大家还是选择找代理公司帮忙。

【第2篇】变更有限公司股东

对于一家股份制的企业来说,随着企业的经营发展,总会伴随着新的股东加入和旧的股东退出,而这其实不仅仅只是一种身份的转变,在公司的股东的变更的时候,企业也是需要注意许多的问题,避免公司的经营受到不小的影响,同时也对公司的股东和股权进行一个充分的了解。这里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些公司股东变更时需要注意的一些问题。

1、股权的各项权利可以分割转让吗?

答:不可以,股权的权利本质是基于股东的身份在公司享有的一种综合性权利,股权的转移也是股东身份的转移,股东的各项权利不能分开转让。

2、股权已经变更,原股东还可以主张对转让前的利润进行分红吗?

答:不可以,在公司的股权转让已经发生后,原股东立即失去股东的资格,包括分红在内的股东权利,因此不能再主张进行利润分红,除在股权转让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司股东可以直接退股吗?

答:在公司成立之后,公司的股东不能进行退股,只能进行股权的转让,而且只有在几种特定的情况,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但仍不属于退股。

4、公司现有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么?

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5、股权转让协议何时生效?

答: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股权转让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6、股东可否无偿转让股权?

答:可以,股权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决定。

7、股权转让的价格一定要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么?

答:不一定。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第三方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是确定转让价格的参考方法之一。

8、股东把股权转让的受让款用于补足该股东未实际出资到位的注册资金吗?

答:如果受让方在受让股权时不知原股东有此情况,则不应承担补足责任;如果已经知道,则应承担补足责任。

9、股权转让后,应作哪些变更记载?

答: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10、公司需增加一个股东应办理什么事项的变更?

答:分两种情况:

一是增加股东同时增加注册资本的,应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二是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增加股东的,应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11、股权转让可以约定公司的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吗?

答:可以约定。但债权债务的转移应取得相对一方的同意方能生效。

12、股东原价或低价转让,如何纳税?

答:税务机关核定后处理,看是否属于低价或者规避税收行为后决定处理。

13、股权转让是否就是转让出资额?

答:新的公司法明确了股东转让的是股权。股东出资后,其财产权已归公司所有,股东基于出资享有的是股权,故转让的应是股权,而不是修改前的《公司法》所表述的“出资”。

以上就是在公司股东变更时常见的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对于股份公司来说,股东无异于企业的基石,企业想要良好地去做发展,那么对于公司的股东、股权的限制,还是需要注意进行合理的控制,以及对相关事项的把握。

【第3篇】有限公司变更名称

公司名称代表着企业的品牌与形象,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随着企业的发展与扩大,变更公司名称,也很常见。那么,变更公司名称我们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一、工商变更

变更公司名称,首先需要做工商变更,需重新核名,提交变更申请;

有当事人问,父亲的身份证被表姐拿去注册了公司,公司注册资金100万,现在被起诉30万债权,成为了被告,问能不能变更公司法人。

如果拿自己的身份证去注册了公司,然后想不承担责任。这种很难办,自己犯错在先,已经被起诉了,因为表姐不同意更换法人,想通过诉讼更改公司法人。这种情况很难办,搜索类似案例,只有江西有个驳回诉讼请求,认为不是民事诉讼法的范围,需要通过工商注册程序更改。所以,注册法人要慎重,有风险的。

二、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有体现公司名称,所以在工商变更申请通过之后,要携带原来的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到工商局换取新的营业执照;

三、重新刻章

工商变更完成后,要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到刻章点重新刻制所有备案过的印章,例如公章、财务章、发票章、合同章等,且原来的印章都需要在规定时限内缴销;

公司对印章的管理,从印章刻制到保管。实践中,有些公司刻制印章但并未备案,或在备案外又私刻印章,有些除备案印章外,同时并存多枚公章,且均在使用。而有些在原印章丢失后,私刻后又大范围使用。

印章之辨,在商业经营中需要谨慎,特别情况下,需要向公安部门、工商部门调取相关印章资料。

四、银行变更

如果公司有开对公账户,公司名称变更后,银行的开户许可证跟机构信用代码证也要做相应的变更。需携带新的营业执照和新的公章、财务章、法人私章前往开户银行变更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以及所有印鉴;

五、商标证书变更

根据现行《商标法》四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所以,如果有申请商标,变更了公司名称后,要做商标证书的变更;

六、其他涉及到公司名称的文件或证书变更

比如:社保登记证、专利证、著作权证、公司对外签订的长期合同、公司的许可证(如icp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进出口权等)、公司的资质证书(如高新证书)等等,如果公司有上述证件,也要做相应的变更。

【第4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份

公司转让注意事项三

公司转让需要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书》(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和决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的股东大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变更名称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必须报公司名称变更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变更住所的,应当提交新的住所使用证明;变更经营范围的,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内,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变更股东或者发起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批准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股东或者发起人变更名称后的新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变更经营期限的,必须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正本、副本、许可程序受理-审批-审批-打印注销通知书。

公司转让的注意事项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包括转让前的注意事项、转让过程和转让过程中所需的材料。我希望在公司的过程中能帮助你。

【第5篇】有限公司如何变更股东

在公司注册的时候,有很多的朋友都担心后面股东的问题,担心遇到不合心意的股东,导致企业后期的经营受到影响,又不容易去处理,所以不少的朋友在初创业的时候都打算个人去注册公司。其实公司的股东变更并不算太过困难,而且随着公司的经营来说,公司股东的变更也是较为常见的,那么公司的股东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呢?一起来了解一下。

一、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1、首先需要到当地工商部门提出相关申请,填写相关的公司变更登记表。

2、准备相关资料,如公司的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转让人与被转让人的身份信息,双方转让协议,以及法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等等资料。

3、进行公司的资料提交,然后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即可,一般一段时间后,就可以收到是否变更成功的通知。

二、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4、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5、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7、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提交新股东会决议(内容包括:新的股东会成立,修改公司章程,决定是否调整经营管理机构,由发起人盖章或者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

8、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就是公司股东变更的流程以及所需资料的一个介绍,总的来说,公司的股东变更还是比较的繁琐的,主要是需要的资料是相对得多,办理还是比较的简单的。不过还是需要注意,如果公司的股东变更了,是否需要去办理一些税务登记、银行账户这些相关资料的变更。

【第6篇】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份有限公司

浅谈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转换为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随着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规模发展壮大,需要投入的资金也会越来越多,可能需要引进更多的股东对公司增加投资或者通过公开资本市场进行融资,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只能是50人以下,也不能对外公开进行融资,那么此时有限责任公司就需要转换为股份有限公司才能有效利用公开资本市场进行对外融资。本文从公司法的规定和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如何转换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简单介绍和探讨

一、公司法律法规的规定

1、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

2、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

3、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

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4、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

照证券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此时,所有股东均应实缴出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5、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应当按照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

二、实际操作的主要流程和应注意的问题

1、公司董事会制订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将公司变更的目标、依据及其他技术性问题作出初步的规划和设计。公司变更方案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变更后公司的名称和经营范围;

(2)变更的规定和条件;

(3)将原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的投资份额转换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方式和依据;

(4)变更公司章程的声明;

(5)有关公司变更的其他条款。

2、股东会作出决议,公司形式变更是公司的重大事宜,根据《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该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变更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的变更为公司特别决议事项,该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股东股权折换成股份,公司在修订公司章程后,应依据章程的规定将原股东的出资额折合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折合的股份总额应不高于公司净资产额。

5、在将原股东的出资额全部折合成股份后,仍有增资必要的,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但必须严格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有关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的规定进行办理。

6、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在上述步骤结束以后,董事会在确保公司符合《公司法》有关股份公司设立条件的要求后,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变更登记,并提交有关文件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公司登记机关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形式变更的工作即告结束。

小结:

公司经营管理无小事,当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规模扩大,在社会上存在广泛影响且公共性程度较高时,比如股东人数较多且复杂,公司希望介入到资本市场,或者开始承担社会公共职能甚至公共治理的时候,就有必要将公司形式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结构就会更加规范,必须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大会等。此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也是公开发行,转让不受限制,如果属于上市公司,则股票则流动性更高,融资能力更强,并且股份有限公司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更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第7篇】一人有限公司变更监事

监事作为公司内部的监督机关,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职权。实践中,有些人不重视监事的职权和存在的风险,老板让员工作为公司的“挂名监事”或冒用别人的身份登记监事,从而引发纠纷。

一、员工辞职要求公司变更监事遭拒绝

1、案情简介:a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26日,2023年3月,张某入职a公司,并担任监事一职。2023年6月,张某辞职,但同时要求变更监事职位登记遭a公司拒绝。

法院认为,a公司作为股东人数少以及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设立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由张某担任。张某辞职,则表明其无法履行检查公司财务以及对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职责,监事职位空缺亦不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以,a公司应当及时撤销张某的监事身份,变更监事登记。

2、案情简介:李某于2008年8月在b公司就业,任职监事,2023年8月辞职离开了b公司。离职后b公司没有将监事变更登记为他人,李某多次到b公司要求变更监事登记事项,但b公司置之不理。由于该登记事项影响了李某的工作与生活,李某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本案是李某与b公司因监事变更登记而发生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第五十二条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上述法律规定说明,监事的选任、更换等属公司自治事宜,司法不宜介入。李某诉请b公司办理监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裁定驳回李某的起诉。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两种不同的裁判观点,一种观点是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监事的选任、更换等属公司自治事宜,司法不宜介入。另一种观点是监事应与公司存在实质关联性。非股东的劳动者离职后,其与公司并无实质关联,已无法履行监事的职责,并不排除司法的适度有限介入的特殊情形。笔者倾向于后一种观点,作为公司的监事,应当与公司具有实质联系,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监事是由股东或职工担任的,履行检查公司财务以及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职责,监事将公司股权转让或离职后导致职位空缺亦不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应及时变更监事。

二、被冒名担任监事,侵犯姓名权

案情简介:c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登记成立,将肖某登记为公司的监事,肖某不知道有c公司的存在,更不是该公司股东,备案于工商部门的股东会决议上的签名,也不是肖某本人所签,对选举其为该公司监事之事并不清楚。肖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

法院认为:本案为姓名权纠纷。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从事不利于姓名权人的行为,构成对姓名权的侵害。公司监事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故公司聘请或选举他人作为监事应当征得本人的同意和确认。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或授权,擅自将原告确立为公司监事,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现原告要求停止侵害的诉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判决:一、被告c公司停止侵害原告肖某的姓名权;二、被告c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更换公司监事的备案。

律师建议

无论是“挂名监事”还是“被冒用身份”登记为监事,风险不可小觑。对即将辞职或在未来辞职的监事提供如下建议:

1、积极促进公司股东形成决议,罢免原监事并选举任命新的监事,应当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监事变更登记;

2、主动向公司及股东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或证明任期届满,且未连选连任;

3、在诉讼请求中可以主张“判令被告立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涤除原告作为监事的登记事项”;

4、若担任公司挂名监事,公司无法联络或拒绝配合变更的,应当及时诉讼,请求法院变更登记;

5、积极证明公司怠于变更对其造成不利影响。

对“被冒用身份”登记为监事者,应及时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姓名权,或通过工商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以上内容仅用于信息分享,不被视为律师对外出具的法律意见。如果您有特定的问题,请与律师本人联系咨询事宜。

【第8篇】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变更

在公司长期的经营期间,公司难免会扩大规模,有投资人入股我们公司,这个是时候我们就要进行工商的股权转让,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分享下杭州公司#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的话,我们需要去两个部门,首先需要进行税务的股东情况变更,然后在进行工商的变更。

一税务

1)公司营业执照

2)公司公章

3)股东情况变更表3份

4)股权转让协议

5)股东会决议

6)公司章程

7)还有最新的利润表和负债表

8)股转放身份证原件

签好字盖好章,拿到税务进行变更。这样税务会给咱们的股东情况变更表盖个章,我们拿到这个就可以去工商进行变更了。

二工商

上详细流程gogogo,开始上图

一进入政务网,找到我要开办企业

二登录个人用户(这个流程咱们就自己注册一个账号就好啦)

三我要变更备案

四企业变更登记

五登录可以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者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人身份证号登录

六选择相应的变更业务

其余的就按提示操作就可以啦,但是有一点要记住所有带*的都要填写上哦。填写完成后就可以等待工商审核,审核通过之后咱们就可以换执照啦。

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完成变更之后税务也要更新下哈。如果中间有什么不会的问题可以随时给小编留言哦

【第9篇】有限公司变更法人流程

办理企业法人的变更是现在很常见的,企业法人的变更有哪些流程要走的?办理企业法人变更所需要的材料又是什么?小编把企业法人的变更流程与材料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流程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如:工厂的厂长、公司的董事长等)。

我国法律实行单一法定代表人制,一般认为法人的正职行政负责人为其惟一法定代表人。如公司为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或经理(《公司法》第13条),而证券交易所的法定代表人为总经理(《证券法》第107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厂长或经理。

变更法人代表的具体流程:

(一)变更营业执照法人代表

准备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全体股东亲笔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过去工商局要求变更法人代表必须法人代表亲自到场,从今年6月开始,法人不必亲自到场,但是要提供身份证原件,如果身份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也可以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想办法解决。

在变更法人代表前,先要召开股东大会,并取得所有股东的同意。全体股东在相关法定文件上签字。工商局只有收到有全体股东签字的材料才能受理变更事宜。

(二)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

准备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租房协议原件;

4、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在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继续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

租房协议原件也有许多讲究,有的税务局要求贴印花税,还要证明出租人就是产权人,具体要求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而定,最好咨询专业代理公司。

(三)变更质量监督局公司登记信息

准备材料

1、新的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3、股东签署的相关法定文件。

虽然组织机构代码证上没有出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但是质量监督局登记的公司信息里面有法人代表的信息,所以也应该携带资料去变更登记信息。

(四)变更开户银行法人代表信息

准备材料

1、新的三证原件;

2、原银行开户许可证;

3、新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当公司三证都变更好以后,最后去开户银行去办理法人代表变更事宜。

如何应对公司法人的变更1、公司法人的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2、变更公司法人费用是多少?

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其一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其二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 ,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 一个是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在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它有两种收费方式,如果是平转,收费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 如果是差额转,费用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二十。注册资金比较大的企业,需要变更法人,一定要慎重了!

3、如何变更公司法人?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

(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 (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公司法人变更协议书变更法人协议书 变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在变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机关(原注册工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企业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该表中);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第10篇】有限公司变更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变更注意事项

1.股东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的资格。(具体请参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的详细说明)

2.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全部股权,以及股东向股东以外的投资人转让股权的适用下列要求。股东向其他股东转让部分股权的按照章程备案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变更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备案)申请书》(具体填写要求请详见表格注释);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股东转让股权的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转让全部股权的可不用提交决议);

5.股权转让协议(涉及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决书,无须提交此文件;涉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需提交此文件);

6.涉及本市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涉及中央国有产权转让的,应提交中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试点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涉及新股东加入的,应提交新股东的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若有其他形式请详见《投资办照通用指南及风险提示》中“如何准备投资人(股东)资格证明文件”的详细说明);

8. 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以上就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变更所需材料及办事流程的介绍,有需要公司变更的业务可以找佛山金泉财税,佛山金泉财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2023年成立,专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公司注册、代理记账、 工商变更、公司转让、 注销公司、企业税务筹划、涉税法律服务、商标注册、各类许可证办理等专业的一站式财税服务,为众多企业在设立与发展中的工商和财税工作排忧解难,获得了众多客户的信任和支持。

【第11篇】有限公司变更法人

深圳公司变更法人也是简单的业务,变更法人的方法分为两种,:一种是网上全流程,另一种是窗口办理。

一、变更流程:

全流程:

1、你要准备好新的法人信息,身份证上的信息就可以了。

2、准备经办人,法人,股东,监事个人银行u盾,u盾必须在深圳当地的银行办理。当然,为了节省时间和方便外省人员,也可以直接扫码办理ca。ca与银行u盾效果一样。

3、前两步完成之后,直接到工商局网站去填写变更信息,然后下载需要签名的pdf文件,把pdf文件下载后,需要用法人,经办人,股东,监事的数字证书(u盾、ca)签字,签好后,在页面顶端有个【提交】按钮,点提交,之后就是等审批了。

窗口办理流程:

前面的准备工作(全流程的1、2步)一样,不同点在于填写好资料之后,需要把办理流程选择为半流程,然后进行预约,打印预约的通知书,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办理就好了。

法人变更好之后,则需要携旧的正副本营业执照,经办人或者新法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工商局窗口换新执照,这样一个完整的流程就完成了。

二、所需资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或者股东决定

3、营业执照原件

4、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第12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变更流程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法制意识增强,诉讼案件的数量也随之大幅增长,但却总有一些未得到有效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在困扰着人民法院和群众,“执行难”似乎是横亘在当事人和律师面前的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

10月28日,由京师深圳律所公司股权法律事务部主任胡晓琳担任主讲人的《股权领域的强制执行——如何变更、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讲座于京师深圳律所五楼多功能厅顺利举行,现场坐无空席。

图:胡晓琳

执行案件中如果能变更、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往往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为区分股权领域强制执行中变更、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不同情况,胡晓琳律师将被执行人分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等不同的类别,通过法条释意明晰其界定范围,同时依据不同情况介绍了如何在执行案件中变更和追加。此外,胡晓琳律师根据过往执业经验,对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抽逃出资的股东、公司股东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企业无法进行清算的过错股东等境况进行精确分享,对能否变更追加为被执行人作了详细说明。在答疑环节,胡晓琳律师针对律师们密切关注的问题和疑虑作了进一步专业解答,现场律师均表示受益匪浅。

图:单建富

作为邀请嘉宾,在工作中协助律师办理强制执行案件的单建富先生通过对成功案例的分享,简述了背景调查的重要性、强制执行案件中的难点和实操心得。同时他分享了在终本案件的执行中,如何协查被执行人下落、深挖财产线索,查找“老赖”转移资产的蛛丝马迹,收集“老赖”高消费的证据,合法推动司法拍卖、执行担保、追加被执行人、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进而对涉嫌犯罪的“老赖”,依法启动刑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通过与法官、律师的通力协作,共同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讲座分享不仅是律师专业知识的传承和引导,更是为律师行业注雄厚力量。未来,京师深圳律所将继续打造更加宽广精良的发展平台,为各位律师深耕专业知识提供优质的服务,同时也期待各位律师与律所共同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服务,凝心聚力,同向共行。

文章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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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胡晓琳律师

京师深圳律所公司股权法律事务部主任

京师深圳律所招投标委员会委员

执业经验:

1、先后为葛洲坝集团、前海中金集团、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商会社团等开展法律培训和讲座;

2、服务的法律顾问单位先后达百余家;

3、办理民事案件数百件;

4、办理刑事案件10余件,其中包括涉及股权纠纷做无罪辩护获得缓刑的合同诈骗罪案件及其他免于起诉案件等。

工作经验:

曾在深圳市政府部门任职,擅长企业改制重组收购兼并、企业顶层及股权结构设计、企业法律风险评估和防范体系构建等,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办理过大量公司法律事务、经济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及其他民商事纠纷案件。熟悉企业整体运营管理,在股权投融资、股权激励、股权顶层设计、股权纠纷、股权收购并购、abs资产证券化和公司债、企业债、ipo等方面精研细耕,为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投融资及其他增值法律服务。

【第13篇】有限公司变更股东流程

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2个以上200个以下发起人发起设立的,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承担无限责任的独立法人。法律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申请股票的发行与上市,因此企业改制的目标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一)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符合法律对于股份公司条件的要求。我国《公司法》第77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公司住所。”

1.主体条件

(1)发起人必须符合法定人数。《公司法》第79条规定,股份公司应有2个以上200个以下的发起人。之所以把股份公司发起人人数的上限设定为200人,是因为当发起人过多时,其设立已经具有了公众性,具有募集设立的特征,不应再适用发起设立的规定。

(2)发起人的资格。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作为自然人的发起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法人的发起人,应是法律上不受特别限制的法人。《公司法》第79条规定,股份公司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这个对中国公民来说,是指其户籍或经常居住地在国内;对外国公民而言,是指其经常居住地在中国境内;对法人而言,是指主要办事机构在中国境内。住所之外其他资格方面的限制,《公司法》未作规定,实践中应根据《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掌握。

2.财产条件

(1)资本最低限额。《公司法》第81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此外,我国法律对一些特殊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资本限额做了特别规定。但在中小企业改制实务中,一般掌握《公司法》的原则规定即可。

(2)资本构成要求。这个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应划分为等额股份,目前我国每股的面额就是1元人民币。

3.组织条件

主要包括公司名称、类别、住所、经营范围等的选定以及公司的组织机构等。这些内容均为公司章程的主要内容,也是公司登记的主要事项,对公司的经营活动有着重要的影响。《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组织机构分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等。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公司的股东组成;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职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二)有限公司整体改制的业绩连续计算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即所谓整体改制,就是在改制前剥离非经营性资产后,公司经营性资产整体进入股份公司,而不是将整体业务的一个环节或一个部分组建为拟发行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与新设不同的是,采取整体变更的方式改制后的公司与改制前的公司,在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和资产等方面仍维持同一公司主体,而将有限责任公司整体以组织形式变更的方式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将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额折合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总额。基于会计的持续经营假设,经审计的资产值保留了企业原有的会计基础,使业绩连续计算具有意义。整体变更完成后,企业仍然是同一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

《首发办法》规定:“发行人自股份公司成立后,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但经国务院批准的除外。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那么,在实践中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且变更后运行不足3年申请发行股票的,需连续计算原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业绩,如何确定其折股的合理性呢?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5条和《企业会计制度》第6条“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1条第10款“企业的各项财产物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的规定,如果该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变更前后虽然企业性质不同但仍为一个持续经营的会计主体,则不应改变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资产评估结果不应进行账务调整。这样的改制符合“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因此,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如果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公司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进行了账务调整的,则应将其视同为新设股份有限公司,按《首发办法》的规定应在股份公司开业3年以上方可申请发行新股上市。

(3)根据《公司法》第96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折合的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资本公开发行股份时,应当依法办理。”因此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以变更基准日经审计的净资产额为依据折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其他问题

1.产权问题

一般来说,有意寻求改制上市的民营企业,产权往往比较清晰,但理顺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经营机制往往不完善。有些民营企业的历史沿革比较复杂,在由集体企业转化为个人持股、国有企业进行mbo或摘掉红帽子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股权纠纷、法律文书欠缺、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问题,在改制与发行上市过程中,需要很好地进行规范。

现阶段,民营企业改制过程中常见的产权问题主要是挂靠关系问题,即一些民营企业创业之初为了某些政策优惠,往往寻求挂靠,戴着集体的帽子。企业要改制发行上市,就必须理清产权关系,解除以前的挂靠关系。实践当中,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

(1)如果仅仅是单纯挂靠,应由被挂靠单位出具证明,明确其对企业和企业资产无实际所有权,声明解除挂靠关系,这种解除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的确认。

(2)如被挂靠单位在民营企业的经营过程中曾为之提供担保,且担保责任仍未解除的,应尽快支付担保费用,偿还债务,结束担保关系,进而解除挂靠。

(3)如被挂靠单位曾拨入资产且约定不明时,应协商解决,可依情况确认为投资或债权,从而解除挂靠关系,同时应取得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2.股权问题

关于股权设置。股权结构是否合理,对于公司法人治理和规范运行有着深远的影响。股权设置应注意均衡持股,防止一股独大的现象;同时又要防止股权过度分散,从而削弱股东制约机制的情况。在股权结构设计上,应注意股权性质即股东所有制形式的多样化,这有利于深化股东对经营层的约束。对于民营企业改制来说,还应特别重视引导经营管理层和技术骨干持股。很多民营企业最初都是主要股东靠单个人的力量拼打出来的,改制之后应注意发挥经营管理层的集体力量。让经营高层和技术骨干持股,能使之与企业的利益紧密相连,增强其对于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从而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关于职工持股。职工持股导致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现象,在民营企业中屡见不鲜。实践当中,解决职工股问题的法律方法主要有:

(1)有关股东收购职工股。只要行得通,这种方案应该是首选方式。但企业要改制上市,必然发展前景较好,这种方法便往往因持股职工反对而难以奏效。

(2)设立新公司代职工持股。设立新公司,必然要达到注册资本及其现金比例等方面的限制性规定,同时存在费用较高、双重征税等问题,因此也不是最佳方案。

(3)签订委托协议由受托人持股。该方案因委托财产不能独立于受托人对抗第三人、难以有效监督、容易引发纠纷等问题而不宜采用。

(4)通过信托公司或设置民事信托持股。这种方法因证监会承认、能达到解决职工股问题的目的、不会损害职工股东的利益而受到青睐。根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股东的投资活动完全可以采用股权信托方式,应注意信托协议要符合《信托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民事信托行为不得收取报酬。当然,由于我国财产信托的配套规定尚不完善,信托财产的保护机制尚不健全,通过信托公司或民事信托的方式固然有效,仍需在实践中和立法中不断完善。

3.税务问题

税务不规范是民营企业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也是发行上市的重点问题。民营企业改制及发行上市过程中,必须规范不合规的税务行为。除了最典型的所得税欠税问题之外,证监会还关注以下税务问题:虚开增值税发票,补缴增值税滞纳金问题,企业改制时当地政府给予的税收优惠折股问题,自然人股东在改制过程中及股利分配中的个税缴纳问题等。

民营企业改制发行上市面临的税务问题需要企业、地方政府、财税部门、中介机构共同妥善处理。对于有些高科技企业而言,必须核实其享受的各项政策和税收优惠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一般而言,改制时解决税务问题有以下几种方式:

(1)补缴税金。有欠税情况的,应适当进行税务调整,原则上应补清税款。证监会对能够主动补税的企业,也多采取了宽容的态度。

(2)在有限公司状态下解决税务问题。这是很重要的一步,在不影响上市前提下,应设计税务成本较小的改制方案,尽量在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之前解决问题。

(3)寻求地方政府和税务部门的支持。尽量取得税务部门的税务证明或者不予追究延期纳税责任的函,解除行政处罚的风险。以地方税务部门同意缓交解释欠税问题时,也容易获得证监会的认可。

除了改制阶段解决问题以外,发行上市前,股东应作出愿意承担可能补缴纳税风险的承诺,并得到省级税务部门的确认文件。通过这些处理措施,税务问题一般就不会构成企业上市的障碍。

4.土地使用权问题

土地使用权存在瑕疵也是民营企业常见的一个问题,土地使用权合法合规,必须有合法签署的土地使用权合同,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实践中,应着重注意下以下几点:

(1)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民营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应该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如果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应进行征用程序,然后履行合法出让手续取得使用权。

(2)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出让金应参照当地政府的规定,做到合法、合理,一般来说,土地出让金的缴纳会有一个期限,至迟应在股票发行申报前全额支付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改制初期,只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股东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的承诺即可。

(3)土地使用权瑕疵问题。受让土地时,一定要到有关登记主管部门进行核查,确保土地使用权不存在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土地用途有违当地政府规划的情况,另外要确定土地征用批复合法。

5.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同业竞争是指企业的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所从事的业务与企业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根据《首发管理办法》,股票发行上市中,同业竞争是禁止性规定。实践中,同业竞争可以通过资产收购、股权转让、代销承包等办法解决。

关联交易是指企业或者其控股子公司与上市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股票发行上市中,关联交易是限制性规定。公司应当在章程中作出规定规范关联交易,在实践中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关联交易,也可以通过收购资产等方式避免关联交易。

6.环保等其它问题

随着我国政府对环保问题的日益重视,环保部门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和规定将越来越严格,企业改制时必须考虑并解决环保问题。

此外,诸如知识产权入股、战略投资者引进和风险投资持股等也是容易碰到的问题。

律师尽职调查

(一)尽职调查

介入项目之后,开展尽职调查全面了解公司是各中介机构的首要工作。由于介入的阶段不同,尽职调查的目的和方法会存在一定差异。律师的这项工作至少应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就是改制阶段的尽职调查,其目的是为了正确制定改制方案和确定工作时间,当然也是为日后的发行上市做准备,这次调查应侧重于了解公司是否符合股份公司的要求,以及在多大程度上能符合发行上市的要求。第二次是在着手发行上市之时,为了正确完成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而展开,侧重于了解公司是否符合发行上市的所有要求。第一轮调查是基础,第二轮调查是完善,第二轮调查完成之时,发行上市的法律问题应基本得到解决。

证监会与司法部2007年3月联合发布的《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1. 尽职调查的方法

(1)收集文件资料。收集文件资料是

编制调查清单是重要的一步,企业改制阶段,清单应根据公司性质、所处行业、产品或服务类型等特点确定。

(2)与企业管理层和业务人员面谈。这种方法主要适用于没有文件资料佐证的或者虽有文件资料,但需要对这些文件资料进一步审查核实。面谈时要制作谈话记录,由谈话的双方在谈话记录上签字,以示对谈话内容的确认。

(3)与相关第三方核对。有些重要事实由于没有文件资料,经公司说明、解释后,仍然不能确定的,

(4)实地考察。实地考察就是对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查看企业相关项目的厂房设备、办公场地、以确认或证明其确实存在。对于实地考察,要做好实地调查记录和拍照留档。

实践中,

2. 对所收集资料的审查、分析与论证。

3. 完成尽职调查报告

(二)协助制定改制方案和工作时间表

一般来说,

总体安排一般包括三个阶段:

改制申请阶段:

(1)制作改制申请报主管部门批准;

(2)主管部门批复后,进入改制实施阶段。

改制实施阶段包括:

(1)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及国有股权管理审批;

(2)有关改制办法文件的起草和订立;

(3)出资验资;

(4)改制辅导。

设立公司申请及审批设立登记阶段包括:

(1)召开公司创立大会;

(2)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

(3)公司成立开业。

此外,

资产重组:哪些资产划转、进入改制企业,哪些资产(如非经营性资产)不应进入,剥离出去的资产如何管理等。

债务重组:哪些债务进入改制企业,哪些债务不应进入,不进入的债务如何管理等。

股权重组:由单一的股权结构变为多元投资主体,股权结构如何设置。

人员重组:哪些人分流,哪些人进入改制企业。

业务重组:改制企业主管什么业务,同业竞争如何处理,经营许可证如何处理等。

组织结构重组:按公司法设置。

在制定改制方案的过程中。

(三)落实方案

(1)解决股权设置问题。如涉及职工持股超过200人的,应制定可行的解决方案并落实之。涉及国有资产应开始办理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国有资产评估及备案等手续,对国有股权的管理方案还要报国资主管部门审批同意。

(2)确定发起人。根据审计、评估的初步结果(可以在正式报告之前),确定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的发起人及其出资比例,也可以先签订《发起人意向书》。对于以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的,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各位股东即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

(3)解决纳税、环保、知识产权入股等法律问题。

(4)改制辅导。根据需要和中介机构工作的总体协调安排。

(5)准备法律文书。

(四)发起人协议与名称预核

在公司确定股份公司名称的前提下,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十九条规定: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保留期为6个月。预先核准的公司名称在保留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转让。

(五)股东出资

签订《发起人协议》之后,各发起人应根据协议办理有关出资事宜。可以刻制股份公司(新设)筹委会公章,开立出资设立股份公司的银行账户。各发起人出资到位,会计师应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同时办理有关资产的过户登记手续。

(六)创立大会

股份公司的股东应就公司筹备和注册登记召开会议,选举非职工代表的董事、监事;并就股份公司筹备的重大事宜作出决议。职工代表可以由整体变更前的有限责任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待股份公司成立后,由股份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确认。

(七)完成注册

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份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份公司正式成立。股份公司成立时应办理公告手续。

如设立股份公司有前置程序,如涉及金融、石油、煤炭、医药等各种特殊行业的,则需要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取得批文。

《首发管理办法》规定,经国务院批准,有限责任公司在依法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公开发行股票。如为募集设立,分两步:首先由发起人认购股份、缴纳股款;然后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制作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认股人填写认股书并缴纳股款。募集设立应由证券公司承销和保荐。

(八)成立后事项

办理税务登记及有关经营资质证书。股份公司成立后可正式发放股票并交付给股东。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有的凭证。

完成上述步骤和工作之后,公司改制即顺利完成,对于ipo项目来说,进入辅导即规范运行阶段。

【第14篇】香港个人公司变更有限公司

香港公司信息发生变更的事项较多,说一下香港公司比较常见的变更事项办理方法。

01公司名称变更

香港公司改名需要递交相关文件给港府,这个交给代理公司来处理是最省事的。

如果香港公司有需要做变更名字的需求,或者是分行及使用,变更流程都是一样的,需要准备:

(1)提供变更后的新名称,进行查册,确认不重名或近似可以使用。

(1)签署办理公司名称协议,支付变更费用

(2)提供该香港公司最新的商业登记证等基本资料

改名成功后您会拿到:香港公司改名证书、nnc2更改名称通知书、公司商业登记证

02注册资本变更

香港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申请增资也可以做减资,但是减资会比增资更为复杂。

向公司注册处递交变更申请

当确定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方案和数额,就可以向香港公司注册处递交登记信息变更申请。由于注册资本是公司基本信息之一,同时也是公司责任能力的具体体现,因此需要提供包括公司注册证书、股东董事身份证件、公司股票本等全套注册文件,由公司指定的持牌秘书向公司注册处递交公司信息变更表格。当香港公司注册处通过了注册资本变更申请,就会向该公司发出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成功的通知,即公司股份配发申报书(ncs1)来证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完成。

注意,如果香港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同时,还伴随公司股份的重新分配,那么就需要就公司股份的变更,向香港税务局递交公司股票分配变更申请,并缴纳相应的印花税,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分配登记,同时向公司账户所属的香港银行发出通知,防止因公司股东变化导致公司账户被列为高风险账户,进而被香港银行关闭服务。

03经营范围变更

香港公司经营范围在商证上是显示为“业务性质”,如果要变更经营范围,那改好后就会收到显示最新“业务性质”的商业登记证。

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需要变更后的业务性质,需要注意的是,该业务性质不能超过英文60个字符,中文则是28个字符。同时,也不能含有敏感字眼,例如:珠宝、慈善、信托等字眼。

(2)该香港公司的最新商业登记证

(3)签署变更业务性质协议,支付变更费用

一般正常来说,大概2-3个工作日左右可以完成变更。在完成变更后,香港公司会收到新的公司商业登记证。

04注册地址变更

公司注册地址是可以更改的,变更完成后您会收到注册办事处地址更改通知书(nr1文件)、更改地址的商证。

如果需要改变香港公司注册地址的话,需要提供以下资料即可:

(1)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注册证书复印件

(3)公司章程1本

(4)成立公司全套文件复印件(包括:表格d1、d3、r1)

(5)改股、增资、改名文件复印件(如未有涉及到相关事项的,可不必理会)

(6)股东或董事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以递交到政府的为准)

(7)亲自签署综合业务委托书

(8)亲自签署香港公司地址变更的法定文件

(9)公司大事记录册。

05董事股东变更

董事变更递交文件给注册处即可,会有nd2a变更董事文件,及nd4辞董事文件给到您。

办理香港公司董事和股东的变更,提供以下资料:

(1)新董事和股东的身份证或护照,个人住址证明

(2)新董事和股东个人手持证件照,以备后期kyc需要

如果涉及股东股份变更,需要出具股份转让协议,写清楚转让的股份份额,双方签字,递交香港税务局。税务局收到后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打税,缴纳印花税。

注意,公司董事股东变更完成后,有开设银行账户的话,需要通知银行及时做好变更备案,以免影响银行账户使用。

06更换秘书公司

如果您对现有秘书公司不满意,想变更也可以随时改,只需要提供nar1文件给现想要变更地址的秘书代理即可,秘书公司会根据香港公司名称去注册处调取资料。一般在办理年审时更换秘书,您能拿新的nar1文件、商证文件,nd2b变更秘书公司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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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流程

公司需要换个名称,请问需要怎么办理,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一般多久可以办理成功

更换公司名称需要做工商变更,需要的资料及流程如下:

资料:新的公司名称,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全套章(法人私章除外),法人个人银行u盾或者网证通(用于工商变更签名)。

流程: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

提交公司变更信息,提交审批通过后经办人或携带身份证原件,旧的营业执照去所属行政服务中心换领新的营业执照及工商变更通知书,旧执照上交。

2.更换章:印章店销毁旧章,以新的公司名称重新刻一套章并做公安备案。

3.3个工作日后登录电子税务局,查询工商变更信息是否同步到税局,如果没有,需要携带新执照、公章、工商变更通知书,预约所属税局综合管理号,去窗口提交变更资料。

4.预约变更银行信息,携带营业执照正本、开户许可证、印鉴卡、公司全套章(新刻,包含原法人私章),旧的印章销毁证明、工商变更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预约当天前往银行办理变更。

5.其他专利或者资质也需要办理公司名称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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