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监事公司变更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公司变更监事需要什么资料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塔米狗分享|超详细的企业股权变更办理方法,来自知名律师办理的专业手续,公司股权转让、股东变更的,应当自股权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证明: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大会(股份转让前股东参与)决议。
3、股权转让协议。
4、股份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还应当提交新股东会(股份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5、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6、新股东(指受让权新加入的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7、根据受让人资格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8、根据转让人资格应提交的其他资料:
1)转让方为合作企业,所有合伙人必须提交同意转让的文件
)2)转让方为个人独资企业的,该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应当提出同意转让的意见。
9、《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10、评估报告(转让的股权不涉及国有、集体资产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可以不评估自行确定转让的价格)。
11、办理变更登记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和资格证明。
12、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法》按照第七十三条、本办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这一修改不再需要股东会进行。
塔米狗温馨提示:注意事项
现在公证和证人的手续已经取消了,直接去工商局转股的时候,股东不需要出席。此外,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人为纳税义务人,但转让人为代扣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2、股权交易当事人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后,企业变更股权登记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人或受让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有税务机关出具的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单或免税纳税证明
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尚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当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4、在线处理更改。
首先用专人账户登录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点击企业变更登记,输入账户密码,选择需要变更的企业id进行登录。您开始输入公司名称和税号,但由于转移是在一般线下处理的,因此要更改类型,基本上要选择一般。由于本企业的变更是股东的变更,原股东已经完全退出,这相当于企业收购。因此,需要变更法人、监事、经理、董事。原法人、监事、董事、经理去除,变更为新法人。
6、股东变更时,旧股东为转让方,应当注明转让金额,新股东为受让方,并注明受让金额。所以新旧股东必须持有。之后法人、董事、监事、经理的填写按照指导一步一步地填写就可以了。这里省略说明。不明白的事情可以看我过去的资料。负责人是填写资料的本人。/7、邮寄资料时,变更通过后,需要将旧驾照寄回工商局。
8、工商局收到旧驾照后,会安排发给新驾照。几天后收到快递,需要支付快递费。凡在文件选择窗口办理的,在告知可以领取驾驶证时,将旧驾照提交工商局,即可领取新驾照。
9、填写完所有这些资料后,单击“下一步”保存将显示所有更改的资料。
10、仔细看,有问题可以返回更改。
11、然后签名前所有资料都有列表,需要一个个点击。如果有问题,也可以同样进行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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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司变更监事需要多久?一般是3-5个工作日。
公司设立监事会的主要目的,是代表股东对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进行监督,所以这个职位重要性和责任不然而喻。很多大企业上市公司都经常变更监事。下面小编就讲讲公司变更监事要什么资料
公司变更监事所需资料
1、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并加盖所属公司公章;
2、所属企业出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拜托代理人证明》需求一切股东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该证明须明白标注代理人或拜托人的办理事项以及具有权限和受权期限并且提供指定代表人或者拜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所属企业的公司注销附表,需包括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
4、变更企业须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提交监事故更申请书文件,股份公司需求出具股东大会会议记载,需求董事以及列席会议股东签字以及董事会决议书,董事会决议书必需有50%及以上董事签字同意方可;
5、变更企业新任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企业停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可以。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公司备案申请表》; 备案登记在七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完成,而且免费。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此外,企业的监事也是可以替换的。
在企业经营期间,部分情况下会遇到需要变更公司法人的情形。因此,有这一变更需求的企业,通常会对“公司法人变更所需时间”存有疑问。那么公司监事变更需要的时间是多长,公司监事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网友咨询:
公司监事变更需要的时间是多长,公司监事变更需要哪些材料?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李金慧勇律师解答:
监事变更只需要3-5天。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生变动的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变更事宜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
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李金慧勇律师解析:
监事人变更所需材料:
1、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并加盖所属公司公章;
2、所属企业出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需要所有股东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该证明须明确标注代理人或委托人的办理事项以及拥有权限和授权期限并且提供指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所属企业的公司登记附表,需囊括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
4、变更企业须依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提交监事变更申请书文件,股份公司需要出具股东大会会议记录,需要董事以及出席会议股东签字以及董事会决议书,董事会决议书必须有50%及以上董事签字同意方可;
5、变更企业新任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李律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硕士学位,清华大学职业经理训练中心总裁班结业。取得律师、基金、保险等从业资格。擅长公司法领域的资本运作、投融资并购、股权激励、合同、劳动、金融、证券、基金等业务。
阅读提示:
实践中,经常有人会应亲戚朋友要求,同意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等职务,但却并不参与公司实际管理事务。此种情况下,其实是存在着诸多不确定风险的。关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风险问题,本律师之前已专门介绍过。《公司法》对于法定代表人的任期并未予以明确规定,但如果《公司章程》对此有规定的,要依照《公司章程》规定处理。对于监事的任期,《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监事任期为3年。
今天要讲的案例就是“挂名担任公司监事,任期届满后,公司拒不变更工商登记的,如何进行维权?”
一、案情简介
1、湖南某公司成立于2023年,在成立之初,为满足公司设立要求,原告李某应朋友刘某要求挂名担任了该公司监事,不需要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监事任期为3年。
2、公司成立后,李某并未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也未向李某发放监事的相应报酬。
3、后湖南某公司经营异常,公司陷入歇业状态,李某也一直无法联系刘某。
4、李某在监事任期后,一直被登记为公司监事,因害怕受公司债务牵连,李某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湖南某公司至长沙市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涤除原告作为其监事的登记事项。
二、法院判决
长沙某法院一审判决:被告湖南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至长沙市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涤除原告李某作为其公司监事的登记事项。
三、案例分析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监事是行使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的人员。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不得担任监事,一般由公司的股东或职工担任。本案中,李某依据湖南某公司的股东决定及章程担任湖南某公司的监事,任期为三年。现任期已届满,李某明确表示不愿继续担任湖南某公司的监事,继续将其登记为该公司的监事,有违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遵循的自愿原则。再者,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还应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本案中,李某并非湖南某公司的股东,也无证据证实其与湖南某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李某仅被湖南某公司作为监事在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湖南某公司未就李某在公司领取了分红或报酬等进行举证,现李某在未获得任何报酬的情况下,却要承担其作为监事所可能承担的法律风险,有失公允。另虽然公司变更登记属于公司内部自治范围,但被告公司在原告任职期限届满后未选任新的监事,被告公司目前又处于歇业状态,原告关于监事变更的诉求已无其他救济途径。故基于上述分析、考量,本院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四、律师建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监事,是有其法定职责的,也是公司设立登记时,必须要配置的人员。法定代表人、监事需要根据规定承担由公司经营所导致的相关法律责任的,如不能实际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不了解公司情况,就冒然同意担任他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这是存在极大风险隐患的。
在本案中,李某即因公司倒闭歇业,最终导致在任期届满后,仍不能正常卸任公司监事的尴尬局面。
五、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
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案件概述:2023年1月1日,abc等十余人人因看好饮品行业发展前景于是商议共同出资设立百家姓公司对外经营相关业务,其中各方约定abc担任公司董事,a任公司董事长以期a能够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为公司经营业务助力,同时b、c也作为公司董事成员,后公司员工z配合公司登记成为公司监事,后期z离职以后希望公司变更其监事身份,但始终未能如愿。
案件疑问:z该如何处理?
案件回答: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公司监事的选举和变更由公司股东会决议,但并未规定公司监事必须为公司股东方可担任,据此实务中也存在非股东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所以实务中也会存在非股东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但是需要警示的是一般担任监事后想要变更的话会比较困难,原因在于一般监事离职请求变更登记遭拒后即便提起诉讼,也存在诸多不便。
原因在于按照《公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而结合本案来看,公司仅有z监事一人,如若变更必然会导致监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据此必须按照《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由公司选举变更公司监事成员后才能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在公司未能通过股东会议选任出新监事以前,公司原监事依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所以这也就导致在公司股东大会未能选任出新监事以前,人民法院不宜直接判令公司配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而且部分诉求请求撤销监事登记的,因为考虑到工商登记系工商部门的法定职权,人民法院一般也不会判令支持该部分的诉求。
如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川01民终17324号案件中: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2018)川0107民初2147号已生效判决认定何潇已将其持有的广超公司50%股权以零价款全部转让给徐晓欣,故何潇要求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请求,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关于取消何潇监事身份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本案中,虽然何潇作为监事的任期已届满,但在广超投资公司改选出的监事就任之前,何潇仍然需要继续履行监事职务,故何潇要求取消其监事身份的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其次,关于何潇请求办理监事变更登记的主张,本院认为,何潇作为广超投资公司的发起股东,应当知晓公司监事选举情况,何潇在公司设立至本案诉讼前,并未就其监事身份提出异议,亦未对选举其为监事的股东会决议提出异议。广超投资公司章程约定,公司监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广超公司并未形成股东会决议对监事进行改选。……在广超投资公司股东会尚未改选新的监事就任之前,何潇仍然需要继续履行监事职务。何潇工作单位对何潇在外任公司监事的行为进行处罚,并非其要求公司变更监事的法定事由,一审法院不予支持何潇该项诉请,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综上来看,想要成为监事并不困难,只要股东大会选任通过即可,但是想要在请辞以后要求公司变更监事身份就非常困难了,一般作为非公司股东不建议随意将自己登记成为公司监事,以免后期徒增不必要的麻烦。
法条链接:《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二条。
上期给大家讲过了公司注册,这一期小通企服接着给大家讲一讲公司变更的相关事宜。我们注册了一家公司后可能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更改一些内容,接下来小通企服就为大家逐一说一说公司变更都包含哪些,以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名称变更
名称变更需要准备材料:法人股东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复印件、财务负责人、企业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话、邮箱、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
具体方法:名称预先核准→法人授权→网登→取照(周期:1-3个工作日)
二、地址变更
地址变更需要准备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地址材料注册证明及房本复印件,法人股东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复印件、财务负责人、企业联系人电话、固定电话、邮箱。
具体方法:新地址注册→网登法人授权→预约交件(跨区地址变更先做迁入预审,周期为七个自然日)→取照(周期:同区变更3-5个工作日,跨区为两周)
三、法人变更
法人变更需要准备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新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新老法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箱、财务负责人、企业联系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话、固定电话、邮箱。这里要注意法人是否占股,如有核算好占股比例。
具体方法:新法人实名认证(以北京为例:用北京e窗通进行认证)→老法人授权→上传身份证号码及身份证上的地址并确定好占股比例→取照(周期:1-3个工作日)
四、股东变更
股东变更需要准备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新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固定电话邮箱、移动电话、企业联系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固定电话、邮箱、移动电话。这里要注意确定好股东的占股比例以及变更后的占股比例。
具体方法:新股东实名认证(方法参考上述法人变更)→法人授权→上传身份证号码及身份证上的二地址并确定好占股比例→取照(周期:1-3个工作日)
五、监事变更
监事变更需要准备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新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照片、固定电话、邮箱、移动电话,企业联系人、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固定电话、邮箱、移动电话。这里要注意确定监事占股比例以及变更后的占股比例。
具体方法:新监事实名认证(方法参考上述法人变更)→法人授权→上传身份证号码及身份证上的地址并确定好占股比例→取照(周期:1-3个工作日)
六、章程变更
章程变更需要准备材料: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法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话、邮箱、固话、新老章程原件。(周期:3个工作日)
七、银行变更
银行变更需要准备材料:法人身份证原件、公章、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公章、财务章、法人章、u盾等。(周期:1-2周)
有限公司监事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董事、监事、经理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公司备案申请表》;备案登记在七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完成。
变更公司监事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公司登记附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加盖公章);
4、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监事的发生变动的文件;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字);
5、新任监事身份证件;
6、公司营业执照。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
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此外,企业的监事也是可以替换的。
监事的主要职权是什么?
根据现行有效的《公司法》,监事或者监事会的职责如下: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3、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5、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6、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7、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变更应该提前准备什么材料呢?接下来跟小嫣来看看吧!!希望小嫣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喜欢别忘了点赞
监事会主席转变要提交材料:1、法人代表签署《公司办理备案申请汇报》(公司盖个公司章);2、公司签署《特定意味着或联合授权委托人的证实》(公司盖个公司章)及特定意味着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影印件;应表明特定意味着或联合授权委托人的办证事项、管理权限、受权限期。3、《企业登记附注――监事会主席、监事、负责人信息内容》(公司盖个公司章);4、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和程序流程,提交监事会主席的发展趋势转变的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企业提交股东会议决议、股东会议决议或其它有关材料。股权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纪要、股东会议决议。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企业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通知管理决策、股东会议决议(由监事会主席签字)。国有独资公司企业提交国务院办公厅、地方人民政府或其受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通知管理决策(盖个公司章)、股东会议决议(由监事会主席签字)。第五新任监事会主席身份证影印件;第六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集结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汇报工作中; (二)实行股东大会的决定; (三)管理决策公司的财务规划和投资方式; (四)制订公司的本年度财务计划计划方案、预算计划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分红计划方案和弥补亏损计划方案; (六)制订公司提升或降低注册资金以及发售企业债券的计划方案; (七)制订企业合并、公司分立、散伙或转变公司方式的计划方案; (八)管理决策企业内部监督机构的设定; (九)管理决策聘用或辞退公司负责人以及酬劳事项,并依据负责人的候选人管理决策聘用或辞退公司总经理、财务主管以及酬劳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上管理方案; (十一)公司章程要求的其它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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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
据统计,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2023年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案例中,有28家公司(包括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非上市公司)共73名监事受到行政处罚,其中4名监事被采取市场禁入措施。可见担任公司监事面临一定的风险。
那么,不参与或不愿意继续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监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达到变更/涤除自身监事的工商登记之目的呢?本文介绍通过诉讼达到前述目的的四种情形。
情形一:稀里糊涂被登记为监事
简要案情:小六于2023年12月30日丢失身份证并补办。2023年9月21日,牛某受托注册某电器公司,登记资料中的董事、监事、经理信息中显示小六系该公司监事,并粘贴有小六的身份证复印件。
案情分析:本案中,某电器公司在2023年进行公司监事登记时将小六登记为公司监事的行为小六并不知情,不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使用的身份证也是小六丢失作废的身份证,因此某电器公司将小六登记为监事的行为无效,小六不具有作为监事的意思表示,不应被视为公司监事。
判决结果:确认原告小六不具有某电器公司监事身份。
情形二:普通职员被公司登记为监事
简要案情:小陆曾为君君公司员工,从事行政助理工作。君君公司将小陆登记为公司监事。但小陆对其担任君君公司监事一职不知情,且从未履行过监事职责。2023年2月29日,小陆从君君公司处离职。后小陆多次要求君君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监事变更登记手续,但君君公司未配合变更。
案情分析:监事应当由股东代表或职工代表担任。小陆已从君君公司处离职,已丧失了继续担任君君公司监事的主体资格。且监事的变更需要公司配合出具营业执照、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等材料,小陆无法自行申请变更登记。小陆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判决结果:君君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涤除小陆作为公司监事的登记事项。
情形三:受股东委派担任监事,因职务变动想辞去监事职务
简要案情:2023年,为设立洲洲公司,股东小五公司提供小玲身份信息用作洲洲公司挂名监事工商登记,该挂名系小玲履行公司职务行为。然而事实上,小玲从始至终都未曾参与洲洲公司任何日常经营、决策、监督等活动。此前因小玲所在小五公司业务板块调整,小玲因职务变动早已不适合继续挂名洲洲公司监事职务,小玲也曾向洲洲公司提出辞职,截止至起诉之日,洲洲公司未按照规定将上述信息进行工商登记变更。
案情分析:小玲辞去监事职务,在洲洲公司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其辞职发生法律效力。小玲提起本案诉讼要求涤除其在洲洲公司的监事身份,法院依法送达给洲洲公司,同样视为小玲向洲洲公司提出辞去监事职务。因公司与监事之间属于委任关系,在法律和公司章程没有相反规定的情况下,公司监事辞职一般于监事辞职书送达公司时发生法律效力。从一、二审向洲洲公司送达诉讼文书无人签收,并需进行公告送达的情况,可看出洲洲公司已经营不正常,不可能再行通过股东会完成监事补选。故小玲的辞职,发生法律效力。
判决结果:洲洲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即至其公司登记机关涤除小玲作为其监事的登记事项。
情形四:股东会决议变更监事,公司拒不执行
简要案情:元元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7日,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资本)为200万元,小曾任监事,任期为三年。
2023年8月3日,元元公司的唯一股东前前公司作出《股东决定》,决议免去小曾的监事职务,由许某担任。决议作出后,前前公司向被告元元公司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了《关于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函》及上述《股东决定》,要求被告元元公司配合其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被告元元公司因其他原因未执行股东会决议,遂成讼。
案情分析:本案中,前前公司作为元元公司的唯一股东,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任期届满后,重新作出了《股东决定》,决议免去小曾的监事职务改由许某担任,其该项决议符合公司章程及法律规定,法院对其要求变更登记的诉讼请求应予支持。
判决结果:元元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协助前前公司按照其于2023年8月3日形成的股东决定内容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监事的变更登记(或备案)。
结语: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监事须由股东代表或者职工担任,监事发生变动时,应当向登记机关备案。
未免诉累,公司应及时办理不参与或不愿意继续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监事的公司变更登记手续。不参与或不愿意继续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监事在公司不主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时,亦可通过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在如今的公司经营中,常设的机构主要有董事会,股东会以及监事会,这三个机构。不过关于股东和董事会的决议,主要是对公司的一些重大事项的处理而展开的,平常一般较少用到,主要是通过监事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然后根据不同情况来决定公司是否需要召开股东大会,也就说明了公司监事在日常经营中的作用,那么公司如果需要变更监事需要哪些资料呢?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公司变更监事所需材料
1、企业法人签署的《公司备案变更申请书》并加盖公章。
2、公司全体股东、法人、财务人员的履历表。
3、《公司章程》及公司的公章
4、《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5、公司原监事和新监事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出具董事会决议书,需要有董事以及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且此决议书必须有50%级以上的董事会成员签字同意方可;
二、变更监事的注意事项
1、公司的法人可以为企业股东,但是公司的监事是不可以为企业的股东的。
2、公司的监事任职是有年限的,需要每五年进行一次选拔,不过没有特殊的情况,可以由原监事连任。
3、公司的监事任免都是需要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不能随意地更改,因此在公司变更监事的和死后,是需要出具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及法人盖章。
4、公司监事如果出现辞职的情况,那么需要注意决定是否替换。
公司中的监事作为企业常设的一种监察人员,对于比较大型的公司来说,不仅可以严格负责监察企业的财务情况,还可以监察企业公司的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可以有效确保企业的正确运行。所以如果公司有必须要进行公司的监事变更,那么还是可以对以上材料进行了解,方便自己公司的监事变更。
监事作为公司内部的监督机关,有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职权。实践中,有些人不重视监事的职权和存在的风险,老板让员工作为公司的“挂名监事”或冒用别人的身份登记监事,从而引发纠纷。
一、员工辞职要求公司变更监事遭拒绝
1、案情简介:a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5月26日,2023年3月,张某入职a公司,并担任监事一职。2023年6月,张某辞职,但同时要求变更监事职位登记遭a公司拒绝。
法院认为,a公司作为股东人数少以及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没有设立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由张某担任。张某辞职,则表明其无法履行检查公司财务以及对董事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职责,监事职位空缺亦不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以,a公司应当及时撤销张某的监事身份,变更监事登记。
2、案情简介:李某于2008年8月在b公司就业,任职监事,2023年8月辞职离开了b公司。离职后b公司没有将监事变更登记为他人,李某多次到b公司要求变更监事登记事项,但b公司置之不理。由于该登记事项影响了李某的工作与生活,李某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本案是李某与b公司因监事变更登记而发生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二项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第五十二条规定:“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上述法律规定说明,监事的选任、更换等属公司自治事宜,司法不宜介入。李某诉请b公司办理监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不属人民法院受案范围。裁定驳回李某的起诉。
通过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两种不同的裁判观点,一种观点是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二条规定,监事的选任、更换等属公司自治事宜,司法不宜介入。另一种观点是监事应与公司存在实质关联性。非股东的劳动者离职后,其与公司并无实质关联,已无法履行监事的职责,并不排除司法的适度有限介入的特殊情形。笔者倾向于后一种观点,作为公司的监事,应当与公司具有实质联系,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一条,监事是由股东或职工担任的,履行检查公司财务以及对董事、高管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职责,监事将公司股权转让或离职后导致职位空缺亦不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应及时变更监事。
二、被冒名担任监事,侵犯姓名权
案情简介:c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登记成立,将肖某登记为公司的监事,肖某不知道有c公司的存在,更不是该公司股东,备案于工商部门的股东会决议上的签名,也不是肖某本人所签,对选举其为该公司监事之事并不清楚。肖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
法院认为:本案为姓名权纠纷。公民享有姓名权,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未经本人同意,擅自以他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或者从事不利于姓名权人的行为,构成对姓名权的侵害。公司监事依据法律和公司章程享有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关义务,故公司聘请或选举他人作为监事应当征得本人的同意和确认。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或授权,擅自将原告确立为公司监事,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现原告要求停止侵害的诉求,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判决:一、被告c公司停止侵害原告肖某的姓名权;二、被告c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原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更换公司监事的备案。
律师建议
无论是“挂名监事”还是“被冒用身份”登记为监事,风险不可小觑。对即将辞职或在未来辞职的监事提供如下建议:
1、积极促进公司股东形成决议,罢免原监事并选举任命新的监事,应当要求公司配合办理监事变更登记;
2、主动向公司及股东提交书面的辞职报告,或证明任期届满,且未连选连任;
3、在诉讼请求中可以主张“判令被告立即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涤除原告作为监事的登记事项”;
4、若担任公司挂名监事,公司无法联络或拒绝配合变更的,应当及时诉讼,请求法院变更登记;
5、积极证明公司怠于变更对其造成不利影响。
对“被冒用身份”登记为监事者,应及时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姓名权,或通过工商行政部门投诉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进行救济。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三十七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十二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动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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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是公司的一个标配,但理想生活中会由于各种缘由发作监事故更。那么监事故更需求多长时间呢?接下来小编为您解答这个疑惑。
目前监事故更只需求3-5天。
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则和程序,提交董事、监事、经理的发作变动的文件;有限义务公司监事故更事宜提交股东会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自己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资料。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载(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者由股东大会会议掌管人及列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议(股东为自然人的由自己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资料。 新任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董事、监事、经理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注销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资料,不再填写《公司备案申请表》; 备案注销在七个工作日左右即可完成,而且免费。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担任监察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状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则的监察职责。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视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视机关。
监事人变更所需资料
1、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并加盖所属公司公章;
2、所属企业出具《指定代表或者共同拜托代理人证明》需求一切股东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该证明须明白标注代理人或拜托人的办理事项以及具有权限和受权期限并且提供指定代表人或者拜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所属企业的公司注销附表,需包括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
4、变更企业须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提交监事故更申请书文件,股份公司需求出具股东大会会议记载,需求董事以及列席会议股东签字以及董事会决议书,董事会决议书必需有50%及以上董事签字同意方可;
5、变更企业新任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6、变更企业停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在生活中办理监事故更并不是一件复杂的事情,但在办理过程中一定要将变更监事的资料带齐。
如果有需求的随时欢迎咨询我,小编这方面还是很了解的经历丰厚的专业人员组成,全程为您排忧解,哪方面不懂都无需担忧!一对一的贴心参谋,省去您的后顾之忧。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公司监事变更流程为:
1.召开股东大会。
(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同意的除外。
公司监事变更流程是什么?
(二)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3)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以下职权:第(二)项,选举和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2.形成会议决议。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董事、监事、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署)应注明具体委托事项、委托人权限及委托期限;
(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声明,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股东书面决定或其他相关材料,新任董事、监事、经理的身份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章程必须经批准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复印件;
扩展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监事应提交股东会决议(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字,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发起人加盖公章或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和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提交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新任董事、监事和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董事、监事、经理在办理公司相关变更登记时,可以同时提交相关材料,而不是填写《公司备案申请表》;大概七个工作日就可以完成注册,而且是免费的。
以上就是兴悦达财税小编对公司监事变更流程是什么?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小编会持续更新的。
大伙儿在运营公司过程中很有可能会出现变动公司监事到哪去变更的难题,今日就由我认真为大伙儿从下列多个问题:公司怎么换监事?办理手续方便吗?都必须到哪去申请办理?公司监事变动必须提前准备什么原材料?今天我就来和大伙儿一起看一下公司变更监事会遇到的哪些问题?
公司怎么换监事?办理手续不便吗?都必须到哪去申请办理?
变更监事最简单,比变更法人简单多了,到工商局去办一下就可以了,但是别忘记最先去领个变动原材料,工作员会对你说怎么填,也非常简单。
公司监事变动必须提前准备什么原材料
依据商工单位要求,公司监事变动必须递交下列原材料:
1、法律规定代表人签订的《公司办理备案申请报告》(公司盖上公司章);
2、公司签定的《特定代表或是一同授权委托人的证实》(公司盖上公司章)及特定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证件影印件;应标出特定代表或是一同授权委托人的申请办理事宜、管理权限、受权限期。
3、《公司备案附注-董事、监事、主管信息内容》(公司盖上公司章);
4、根据《公司法》和公司规章的要求和程序流程,递交监事的产生变化的文档;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递交股东会会议纪要(由股东会大会节目主持人及列席会议的董事签名确定)、
5、新一任监事身份证证件影印件;
6、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团本影印件。
监事(supervisor ),是公司中所设的监察机关的组员,又被称为“监督人”,承担监督公司的会计状况,公司高級管理人员的职位实行状况,及其别的由公司规章要求的监督岗位职责。
一、依据现行标准合理的《公司法》,监事或是监事会的岗位职责以下:
1、查验公司会计;
2、对董事、高級管理人员实行公司职位的个人行为开展监管,对违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公司规章或是股东会议决议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员明确提出免去的提议;
3、当董事、高級管理人员的个人行为危害公司的权益时,规定董事、高級管理人员给予改正;
4、建议举办临时性股东大会大会,在董事会不执行此方法要求的集结和主持人股东大会大会岗位职责时集结和主持人股东大会大会;
5、向股东大会大会明确提出提议;
6、按照此方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要求,对董事、高級管理人员提到起诉;
(七)公司规章要求的别的权力。
二、任职要求
除合乎之上“监事或是监事会组成”中上述的规定外,依据《公司法》的第一百四十七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可出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級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工作能力或是限定民事行为能力工作能力;
2、因受贿、行贿、侵吞资产、侵吞资产或是毁坏社会主义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纪律,被刑事追究,实行满期未逾五年,或是因违法犯罪被夺走民事权利,实行满期未逾五年;
3、出任破产重整的公司、公司的董事或是场长、主管,对该公司、公司的倒闭承担本人义务的,自该公司、公司破产重整完成之日起未逾三年。
参考文献:百科-监事百科-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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